日期:1951-8-8 作者:[待确定]
兹将巴县石梁村,发生反动份子率领自卫队包围贫雇农会场、扣押贫雇农廿余人事件报告如下:
六月廿四日晚,巴县石梁村工作组徐慧玉同志召集该村五邻的贫雇农会议(在四邻石匠吴正祥家秘密召开的),给该村农协组织委员王世才提意见(王作风恶劣,贪污舞弊),而王世才得知消息,怕被群众揭发,即纠集自卫队长张登五及王绍文、李国存(李国存解放前当过土匪,去年二月跟特务巫治平一起带枪十二枝上山打游击,后曾任村队副被撤职)等人商量,破坏会场,扣押到会农民,企图压制群众的意见,以检查户口为名,约集自卫队员十余人,枪十二枝,王世才向群众武装宣布:“今晚四邻在开反动会议,我们去检查户口”,并说:“如有逃跑的,用枪打”。随即率领自卫队四面包围会场,宣布:“会场内有反革命份子”,即将贫雇农廿余人扣押,带至村公所,拘押约三、四小时。当时徐慧玉同志见事出突然,速离开会场,找着村主席欧大明,批评了他一阵,由欧大明等三人持枪护送她到云鹤村去报告此事。这时乡主任梅青云赶到该村村公所,指责王世才的反动行为,并安慰被押群众。王见风头不好,转而向群众道歉,群众极为愤怒,要求将他送案。
次日(廿五日)区民政助理员黎积业前去处理,说服群众回家。下午开会将王世才、张登五等撤职,收回枪枝。廿六日召开群众大会,将王世才、李国存、王绍文、张登五逮捕。
此次事件是以王世才为首,事前与王绍文、李国存策划包围贫雇农会场,扣押贫雇农,并捏造事实,诬告我工作同志徐慧玉有特务嫌疑。此种严重的反动行为,主犯王世才已由巴县报请市委批准判处死刑。次要份子李国存、王绍文、张登五等分别判处徒刑。其余为王世才利用之胁从份子,予以教育释放。
该村农协会,在减租退押时,虽进行了整理组织,但没有从充分的发动贫雇农作起,使不能彻底,仍被坏份子混入。而区、乡领导上未及时检查发觉,致使坏份子篡夺了领导权。
而工作组同志去进行工作时,不去大胆放手的发动群众对坏份子公开揭发,给群众撑腰,发动群众给以斗争。而是小手小脚、秘密方式去搞。在五邻、九邻先后召开三次对王提意见的会议,都是秘密召开的。而当王世才发觉对其提意见时,王即要求在全村农协扩大会上检讨其错误,而工作组同志认为条件不够加以拒绝。未加以教育稳定,致造成此次事件的发生。
主席欧大明,卅二岁,当过放牛娃,抬过滑杆,作过长工,为王世才以退押果实收买利用。副主席王源法,五十八岁,租土二斗下力维生,一九一九年当过土匪,参加过袍哥。对王世才不满,工作不积极。
村长巫银山,五十三岁,佃土一石,做手工维生,工作为王世才所支配。
副村长廖德山,四十八岁,佃土二斗,当过道士,加入过袍哥,对王世才不满。
组织委员王世才,佃田十二石。自己不参加劳动,系国民党员伪保干事,贪污减租退押果实,压迫群众,把持农协领导。
自卫队长张登五,廿六岁,佃土三斗。下力维持生活,有流氓作风,好吃好赌,为王世才利用。
生产委员曾绍文,贫农成份,系特务曾凡用姪儿,过去常给彼跑腿。
治安委员王绍文,二十四岁,佃土十二石,不劳动,国民党员,解放前任保队副,解放后任治安队长,军大工作队曾将其撤职,后为王世才任用为治安委员(是王之亲姪儿)。
民政委员李红春,有一斗土,靠下力维生,系国民党员、袍歌、青帮,作过交通警察、小商贩等。有社会手腕,靠拢王世才。
妇女委员李光同,贫苦知识份子,思想较进步。
从村的农协领导成份上看,石梁村的农协基本上是在反动份子王世才手里控制掌握支配下的。广大的农民群众是不敢说话、不敢动的,巴县没有及时的发现,和事情发生后,没有及时的镇压给群众撑腰,是应当负责任的。
重庆市委会一九五一年八月八日
Copyright (C) 2024 Marxist-Leninist-Maoist.
Permission is granted to copy, distribute and/or modify this document under the terms of the GNU Free Documentation License, Version 1.3 or any later version published by the Free Software Foundation; with no Invariant Sections, no Front-Cover Texts, and no Back-Cover Texts. A copy of the license is included in the section entitled "GNU Free Documentation Licen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