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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山西省直属机关监察委员会关于开除历史反革命分子赵中枢党籍的决定

日期:1956-12-3 作者:[待确定]

(业经中共山西省监察委员会一九五六年十二月三日批准)

赵中枢,又名赵键,男,45岁,山西省五台县人,家庭出身官僚,本人成份学生。

其主要经历:于1919年至1937年期间住过高小、初中和日本东亚日语预备学校,并在日本明治大学经济系肄业。从日本回国后,自1938年1月至1949年4月历任阎匪山西省战地总动员委员会宣传副科长,山西省政府政治交通局副主任,隰县区战地动员工作团(简称战工团)团长,灵石县组、政、军、经统一委员会(简称统委会)主任,兵工制造合作社主任,晋兴机械公司协理、经理兼伪工业学校校长。在此期间参加过国民党、同志会、同先、文人组织、同志会基干,并担任过国民党区分部委员,同志会干部委员,还兼任过山西省学生军训总指挥部第五大队长。

1949年4月太原解放后,历任我山西省立太原工业学校校长,山西省人民政府工业厅计划、基建处正、副处长,中共山西省委基建部城市建设处副处长。于1950年1月参加中国共产党。

赵中枢在1939年12月政变以前,由于他处于青年时代和抗日战争时期,在进步同志的影响下,曾一度表现比较进步。在学校参加过反帝学生运动,印刷过阎锡山十大罪状,在绥远和到日本以后给我方做过情报工作。抗战开始,在临县曾与牺盟会共同破获过蒋匪军统电台一部。但从1939年12月政变以后,赵即逐渐地完全投靠了阎、梁匪帮,积极取得阎匪对他的信任。曾建议伪政权实行三实(省、县、村)二虚(专、小区)制度,并亲自给阎匪拟制过干部管理卡片制度,博得阎匪赞扬。嗣后积极参与了梁匪化之的“肃伪”反革命活动,成为反革命的骨干分子,先后在隰县、大宁、灵石等县大肆破坏我党地下组织,杀害我党党员,积极为阎匪推行“兵农合一”暴政,完成征粮、拔兵任务。在我军包围太原之际,积极为阎匪媚求美帝军事援助,在担任阎匪晋兴机械公司经理期间,为阎匪创造军火武器,以巩固阎匪统治。

其主要罪恶事实如下:

(一)在隰县的罪恶:赵自称在1942年至1943年9月担任隰县战工团长期间,于1942年3、4月间,由他和他所领导的隰县战工队长张学嘏负责调遣力量,从5月以后在隰县开展了大批扣捕我党党员的反革命活动。赵在大扣捕期间曾亲自审问被扣人员20余次,经他审讯过去的有我隰县县委副书记张如森、侯中彦,区委委员王尚文等4人和村支部委员及党员马成龙、胡殿库、梁芝芹、白万元、解德义等35人。在审问中还亲自对梁芝芹、白万元、解德义等施以严刑,其中张文元,因受刑过重,回家而死。并逼问解德义同志,打听我党负责干部解学恭同志的去向。1942年7、8月间,赵亲自率部到灵石牛家墕扣捕我区委书记刘德胜等人,刘发觉逃跑后,将我党员孙计民、李修成扣到隰县城。与此同时,我隰县县委副书记张如森在被押中逃跑后,赵也亲自参加了追捕(未被捕获)。在大扣捕期间,赵还参加过两次梁匪化之召开的“肃伪”政策会议,并在一次会议上,赵为了表示其决心,积极主张对我党员一律恪杀。因此,使我隰县党的组织遭到彻底破坏,全县约有1千名左右党员,除一少部分人逃走外,其余均被迫自首。其中大麦郊、西曲等12个村组织全部被破坏,有1百多名党员被扣,仅一次送往陕西秋林自修院的就有37人。

(二)在大宁的罪恶:1943年7月,赵奉梁匪化之的命令以他为首亲自带领战工团秘书王静芦、战工组长冯文奇和我党叛徒王政武等,到大宁布置和组织对我党党员的大扣捕,数日内扣捕七、八十人,且绝大多数为我党党员。在此期间,赵亲自审讯过我大宁二区区委书记侯向礼、区委组织委员张克勤和一区区、村组织的负责人及党员马万绪、单永福等10余人,并对张克勤、单永福、李生润、侯保山等施以严刑,逼他们供出党的组织关系。嗣后将一般党员逼迫自首后布置任务释放,把区、村党组织负责人送交隰县处理,并逼迫侯向礼、张文玉等一部分人当了敌“流工队”的特务。结果,使我大宁县的党组织,除县委、三区区委和三区一部分村组织搬走外,其余全部被破坏。此外,据赵自称:大宁县的扣捕任务完成后,曾受到过梁匪的表扬。

(三)在灵石的罪恶:(1)赵任灵石县统委会主任期间,于1944年2月,在西庄村以破坏“兵农合一”和“征粮任务”为理由,亲自审讯了我党党员阎振铎,经审问阎供出是我党党员后,赵即决定予以杀害。(2)从敌伪档案中查出,1944年6月间赵与灵石县肃伪专员李文铖向阎匪的书面报告称:扣捕我党支部以上负责人13人。经查实者有尤庆义、李云腾、李承恩等3人,其他人因已死亡或下落不明,无从查对。赵还承认他和李文铖研究过把“肃伪”重点放在东西铺头、北庄一带,并在配备夏征力量时,将李分配到这些地区进行“肃伪”。他在此期间审讯释放过20余人,这些人都承认他们是共产党员,经查证有许青山、刘廷亮,是由赵审讯自首后释放的。(3)据赵交代:1943年冬季,他和王静芦向首脑部汇报“肃伪”情况时,提到在灵石破坏了两个共产党的区组织和五、六个村组织,共约党员80余人。经查王静芦在被我扣押期间的口供材料称:1943年冬季破坏了灵石罗汗、茹泊、缩龙村共产党组织,但因当时党的组织不公开,所以现在在群众中无法得到证实。

(四)在汾西的恶罪:据赵交代,1943年4、5月间,他和齐敬德、王静芦率流工队到汾西进行过“肃伪”,由他带着五、六十人的被扣对象名单,在路边汾西泉子坪扣捕了三、四人。到汾西城以后,他把名单交给伪汾西办事处主任齐先孔等执行。在汾西扣捕的重点是泉子坪、许村庄、石贵等村。以上事实经查对,汾西在1943年春夏确有过大批扣捕共产党员的事实。从1943年到1944年,汾西县我党组织大部被破坏,被迫自首者达5百多人,其中有60多个村支部委员。

(五)在永和的罪恶:据赵交代,他在大扣捕期间,曾亲自到永和检查过“肃伪”工作。这一情况,因当时和他同罪的人均被我政府镇压,未取得证。

(六)1948年8月到1949年1月(我军包围太原期间),赵中枢随彭士弘等人两次到青岛、上海、南京等地,替阎匪向美帝国主义驻华大使司徒雷登等请求支援军火、增加空运物资等,并由他们拟出请求美国给阎匪装备5个师和3个师的两个方案,赵还提出请求支援制造汽油弹(燃烧弹)的样式,但美国均未答应,只答应援助大型手榴弹和面粉。后通过陈纳德(中航公司负责人)许可增加了对太原的空运。经查对,两次向美方求援确是事实,至于要求美国给阎匪装备5个师和三个师,结果只援助了一些大型手榴弹和面粉,则是赵在肃反中交代的。

以上事实证明,赵中枢是一个效忠于敌人,对人民有严重罪恶的历史反革命分子。1949年4月太原解放后,他隐瞒了以上罪恶事实,担任了我省工业学校校长的职务,并且由于他打着地下工作人员的招牌,在1950年1月由赵宗复、王世英同志介绍参加了我党,因此骗取了党组织对他的重用,甚至提拔为处长。赵参加工作以来,虽经过“镇反”“审干”“三反”等历次运动,但一直没有向党交代他的罪恶事实,直至“肃反”运动开始,还企图混过,并在他停职反省期间,以服毒自杀(未遂)来进行抗拒,以后在被迫情况下虽交代了一部分问题,但大部分问题未作具体交代,并在主要问题的责任上避重就轻。

根据中共中央监察委员会“关于肃反斗争中有关党的纪律问题的几点规定”中第一项第一条“对于隐瞒参加过特务问题组织或特务活动的,经过查明属实以后,应该开除党籍”的规定,中共山西省委基建部支部决定开除赵中枢的党籍,并建议政府逮捕法办。经中共山西省直属机关监察委员会于1956年10月27日审查研究,同意开除赵中枢的党籍并建议政府逮捕法办。

来源:中共中央监察委员会办公厅编《县委书记以上干部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的决定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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