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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界人士和政府业务部门负责人举行座谈会交换对私营工商业改造的意见

日期:1956-7-6 作者:新华社

新华社

新华社9日讯在国务院第四办公室、第五办公室和第八办公室最近联合召开的一个座谈会上,许多工商界人士对私营工商业改造工作和政府其他有关的工作,坦率地提出了许多意见和批评。政府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并对一些重要的意见作了答复。

这个座谈会是六日到九日举行的,在会上发言的工商界人士有乐松生、毕鸣岐、王源兴、向德、陈祖沛、朱继圣、王宜之、苗海南、童少生、汤蒂因、胡子婴、叶雨田、刘靖基、巩天民、胡子昂、陈邃衡、酆云鹤等十七人。他们代表参加座谈会的一百四十多个工商业者发表了许多意见。他们在发言中对陈云副总理六月十八日和三十日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的两次发言表示满意和拥护,对于政府对工商业者的关怀表示感激,他们认为这两个报告解决了不少目前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中存在的问题,应该广泛深入地进行宣传,很好地贯彻下去。

他们在谈到企业公私合营后的问题时,就公私关系、人事安排、工资待遇、定股定息以及小商小贩的安排等问题反映了很多情况并提出了不少的批评和意见。他们认为目前有些企业公私关系还不够好,私方人员的积极性和业务才能没有得到发挥,有的公股代表在工作上没有和私方人员协商,对私方人员的意见不够重视,对他们在使用上不够放手、不够信任。在人事安排方面,许多人在发言中认为人事安排一般是经过协商,安排得比较妥当的,但也有一些安排得不够合理,例如有技术的被安排去做非技术性的工作,还有一些应该安排的私方人员,到现在还没有得到安排。

他们对政府某些工作上的缺点也提出了批评。在对外贸易方面,他们批评这一部门的某些干部作风比较生硬简单,对国际市场情况了解得不够;出口商品的花色品种常常不能满足国外市场需要;有的商品质量不高、包装不好或没有履行合同的规定,影响了国家在国际市场上的信誉等。有的发言中批评了某些税收干部作风不够民主,单纯赶任务,没有很好的掌握政策。从事纺织工业的工商界人士建议国家应积极发展人造纤维工业以满足人民需要。国药业的私方人员对于药材脱销的现象提出了批评。

工商界人士的这些意见受到政府各部门的重视。九日,国务院第四办公室主任贾拓夫、国务院第八办公室副主任许涤新、商业部部长曾山、对外贸易部部长叶季壮、财政部副部长吴波、华侨事务委员会副主任方方、中华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栗再温分别就工商界人士座谈中提到的与各部门有关的问题作了发言。

贾拓夫在发言中认为过去业务部门只开专业会议,业务主管人员,听业务部门内部反映的意见多,听其他有关方面反映意见少,这样就使业务主管人员对问题的看法和处理不够全面,甚至发生偏差,因此他认为今后把这种座谈会在中央和省市两级经常化是完全必要的。这是克服工作中主观主义和官僚主义的有效方法之一。他还对企业合营后的生产改组和生产安排问题发表了意见。

许涤新着重谈到公私合营企业的定息和人事安排等问题。他说今年七月或者八月各地公私合营企业对私股一定要发上半年的定息,以后按季发息。有些企业,目前私股股额尚未确定的,也可以暂发一定数额的股息,等股额确定后再按实调整。今年实行合营的企业,私股定息,一般从一月一日算起。关于人事安排问题。他说,在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公私合营的时候,政府对私方在职人员包下来的政策,各地正在贯彻执行。但是,好事不能一下子就做完,首先应该把在合营的时候的私方在职人员包括企业的董事、监事,安排下来,量才录用。对合营时在职人员以外的私方人员,国家也要有步骤地分别采用其他各种方式去解决,例如社会就业就是其中的一种方式。至于老合营企业的私方在职人员,如果当时没有安排而现在没有职业的,也要给以工作。对于已经得到安排,但安排得不合理的,各地业务部门应该进行调整。

曾山在发言中谈到对小商小贩的安排问题,他说商业部除按照陈云副总理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的发言,对小商小贩作妥善的安排以外,还准备实行一些其他的办法,如在国营商业、供销合作社、公私合营商业和小商小贩之间,对商品的销售大体作一个分工。有些由小商小贩出卖的零星商品,国营、合作社和公私合营商业,在零售方面可以少卖或不卖。零星商品的批零差价应当适当扩大。国营和合作社指定的合作小组批发站,应当按照各地小商贩不同的具体情况,使各地各类的小商贩,都能获得必需的收入。在小商贩不能维持的地方,可以适当扩大代购代销手续费。曾山说,实行这一系列的办法后,如果在一个地区和一个行业中的小商贩仍有困难,就可由供销合作社吸收一部分,合并一部分,还可以通过调整商业网,向外地迁移一部分,这样使他们都得到应得的收入。这个措施也适用于服务性行业。

叶季壮对于工商界人士对对外贸易工作提出的批评表示诚恳接受。他说,今后对外贸易部门在工作上要更多的听取和研究工商界方面的意见,工商界中有经验的国际贸易人才将吸收到领导机关来工作,过去在这方面安排得不好的要重新加以调整。

栗再温发言中谈到私方人员参加社会主义竞赛的问题。他说私方人员参加社会主义竞赛毫无疑问是应该受到欢迎的。他们在生产和经营管理上有贡献,属于有关生产的发明、技术改进及合理化建议的,应当按照前政务院发布的奖励条例办事。在生产和经营管理上有贡献的私方人员,除给予物质奖励以外还应当给予荣誉称号。

中国民主建国会主任委员黄炎培、中华全国工商联主任委员陈叔通也在会上讲了话,黄炎培说:政府这次召集座谈会是英明的决定,有很大的收获,这个会是在新的基础上召开的,这个基础就是各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和“百家争鸣”的新方针。他要求民建会组织和成员要勇于反映问题和意见。陈叔通说:这次座谈会是一个开端,而且是一个示范。大家提出了很多意见,又听到各位负责人的讲话,大家都感到欢欣鼓舞。今后还有新的问题,将来要在定期座谈会上解决。工商联要做好召开座谈会的准备工作。

国务院副总理陈云最后着重就公私关系问题作了指示。他说,公私关系,即公私双方今后在企业中如何合作共事,是今后工商业者和政府关系中的一个中心问题。这个问题是工商界的切身事情,也是政府工商业务部门的一项重大工作。政府业务部门有责任团结企业中的所有私方人员积极帮助他们进行思想改造;政府业务部门如果没有做好这一工作,就会使工作受到损失。

陈云接着指出了搞好公私关系的一些具体措施,他认为:

(一)要在中央和省、市两级,把政府业务部门和工商界的定期座谈会开好,在会上充分反映情况,交换意见,提出批评和办法。这个会应由政府工商业务部门主动召集,但工商联,民建会可以督促、提议。这种座谈会可以开大型的,也可以开小型的;还可以开中小工商业者代表人物的会议,因为他们占工商界中的大多数。也可以开专业性质的座谈会。各地可根据需要,一年开二、三次或五、六次。会前应该把座谈内容早作通知,让工商界早作准备。会上提出的问题,能解决的,就加以解决;有些问题,为了酝酿成熟,可以暂时议而不决,以后再来决定。

(二)在工商业务部门领导下按行按业组织业务改进委员会,这种委员会,中央和地方都可设立,吸收有经验、有技术的私方人员参加。以发挥他们的业务才能,推动改进工作。参加这种业务改进委员会的人员应该少数在中央,多数在地方,以保持他们和地方上的联系。

(三)分别召开公股、私股代表的专业会议,交流和推广做好这一工作的经验,公股代表会议由政府业务部门召集,私股代表会议开始的时候,由各地工商联召集、研究如何改善公私关系。

(四)有关业务方针政策的文件应通过适当的方式,使私方人员能看到,如业务文件由行政系统下达,把文件的要点在报纸上发表等等。陈云指出,搞好公私关系不是公股代表一方面的事,因为公私合营企业中有公股、私方、工会和党委四个方面的人员,他们所处地位不同,看问题不一定相同,要搞好公私关系必须这四个方面共同努力,认识一致。陈云最后说现在生产关系已经起了根本变化,具备了许多条件,再加上积极有效的措施,逐步搞好公私关系是完全可能的。

参加座谈会的有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主任委员陈叔通、中国民主建国会主任委员黄炎培以及全国工商联和中国民主建国会的副主任委员、执行委员、中央委员和这两个组织的省、市负责人。

国务院副总理陈云、国务院副总理、第五办公室主任李先念、第四办公室主任贾拓夫都参加了这次会议。参加会议的还有国务院第四、第五、第八办公室的副主任和纺织工业部、食品工业部、轻工业部、商业部、对外贸易部、财政部、第一机械工业部、农产品采购部、粮食部、城市服务部、水产部的部长或副部长、华侨事务委员会的副主任、中央手工业管理局、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局长或副局长;中国人民银行、中华全国手工业生产合作社联合总社筹委会、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中华全国总工会等部门的负责人,以及工业、商业、对外贸易、交通等部所属的专业局局长和专业公司的经理。出席商业部商业厅(局)长会议的各省商业厅、局长也参加了座谈会,共三百一十多人。

---- 原载《人民日报》1956年7月11日,原题为:“工商界人士和政府业务部门负责人举行座谈会交换对私营工商业改造的意见;陈云副总理着重就公私关系问题作了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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