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1967-8-24 作者:上海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鉴
上海市公安局副局长、王鉴我在过去的工作和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运动中,犯了极为严重的错误,犯了不可饶恕的罪行。我在东北工作期间,就站错了队,执行了右倾机会主义路线,同时在长期的公安工作中又推行了彭、罗反革命修正主义、格伯乌路线,把无产阶级专政引向资产阶级专政方向,在公安局四清和文化大革命运动中,又不折不扣地执行了刘、邓的资产阶级反动路线,对公安局内部镇压革命群众运动,对外镇压红卫兵和革命造反派,我对党和人民犯了滔天罪行,内心万分沉痛。我诚恳向党、向毛主席、向广大革命群众低头请罪。现将我的错误和罪行,做以下初步交代:
(一)我在东北社会部工作期间,紧跟汪金祥站在反党野心家彭真的右倾机会主义路线一边,反对毛主席和林副主席的革命路线。
一九四五年日本投降到一九四六年底,彭真统治东北时期,东北存在着尖锐的两条路线的斗争。党中央毛主席鉴于当时华北还是敌强我弱,没有群众基础,干部初到东北,情况不熟,要求东北党暂时先让开城市,占领两厢,动员军队和广大干部深入农村,发动群众,建立根据地,然后夺取城市的方针。但彭真一到东北,就提出要独坝东北,实行据守城市,反对深入农村发动群众建立根据地的方针。当时东北的公安工作,不是在毛主席和林副主席的革命路线指导下进行工作,而是推行彭真的右倾机会主义路线。我跟随汪金祥把公安工作重点一直放在大中城市,由沈阳到本溪,进而到吉林、长春始终是抓城市工作。到一九四六年五月,敌人进占长春,机关撤到哈尔滨,还没有醒悟,仍然留恋大城市,还是以城市为工作中心。首先在哈尔滨、齐齐哈尔、佳木斯等大、中城市建立机构,强调创造管理城市的经验,即使在城市也没有发动群众去镇压敌人。而在农村当时四处存在日伪汉奸特务,地下土匪武装,反动会道门,仍然压在人民群众头上,但我们没有发动群众予以镇压,以政治上解放东北广大人民群众。当时所以不深入农村,认为经过八年艰苦抗战,东北已经为我所占,应该坚守。存在浓厚的占领大城市思想,实际上是反对深入农村,害怕艰苦,因此不顾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追随彭真的右倾机会主义路线。
(二)在高岗统治东北时期,极力突出高岗个人威信,包庇高岗糜烂生活,包庇汪金祥、跟随汪金祥一起给苏联输送情报。
当沈阳解放,高岗当东北局第一书记时,我鼓吹高岗,突出了高岗的个人威信。东北解放后,由于毛主席的正确路线,东北的建设取得巨大成就。但我不是宣传毛主席的正确路线,而是吹捧高岗。我说过高岗是中央信任的,他处事有魅力,会做工作,善抓关键,在解决工业建设上首先抓钢铁、机械生产;在农业方面强调提高单位面积产量,增产粮食,有一套经济建设经验,为高岗涂脂抹粉。总之错误的认为高岗建设东北“有功”。因此在一九五二年,警卫工作同志反映高岗玩弄女人时,当我向汪金祥反映后,我接受了汪金祥反映后,我接受了汪金祥的谬论,认为是生活细节问题,没有向中央报告,违背和破坏了党的原则,包庇了高岗丧失革命道德的糜乱生活。
高岗反党活动揭发以后,在贯彻中央七届四中全会期间,转移斗争矛头,包庇汪金祥。沈阳解放后,汪金祥成了高岗的亲信,紧跟高岗,竭力吹嘘高岗的“功德”。在东北公安机关搞独立王国,推行反革命修正主义的公安路线,帮助高岗迫害干部,受到高岗的表扬和信任。但我对汪金祥的罪行,除揭发了他包庇高岗的糜乱生活外,对其他的罪行我没有揭发。因为我在汪的领导下工作十多年,一直认为他开辟和建设东北的公安工作有贡献,他对我是信任的,我对他的领导也一贯遵从,保了汪才能保住自己。当东北公安局召开干部会议,进行揭发批判时,有的同志就揭发汪是高岗的帮凶。但汪金祥散布:“这些人平时就有自由主义,应该很好进行教育。”在汪的黑指示下我曾布置有关同志并亲自找这些同志个别进行谈话,进行所谓“说服”和压制。当了汪的打手。当时汪金祥对于包庇高岗糜乱生活一点开始都不承认,由于经过斗争才要我将他的检讨从原来写为“客观上起了包庇作用”改为“实际上起了包庇作用”,然后检讨过关,我为汪修改检讨,是为汪掩盖了罪行。当东北公安局分党组给我做鉴定时,汪金祥又说:“你在高岗问题上只是犯了自由主义的错误”。就这样做了结论了事。因此我也再认为汪有其他罪行,使他一直隐藏下来。
汪金祥为苏联输情报,我充当工具。从一九四六年到一九四九年全国解放,汪金祥先后同在哈尔滨、沈阳的格伯乌机关往来,以加强“中苏友好”为名,向格伯乌机关输送情报,这些材料物资经过汪金祥亲自交待后,多数经过我挑选和整理后提交给苏联,所输送的情报有:东北地区的敌特潜伏组织、人物活动资料;我捕获的案犯供出有关苏联国内的线索材料;在哈尔滨有白俄情况;长春、沈阳两地敌占区的敌特机关及其派迁任务。同时还送给格伯乌机关我所缴获的敌特电台和密码以及破案照片等,为柏伯乌机关提供了大量情报。
(三)在公安工作上,长期以来,推行格伯乌的修正主义路线,背离毛主席的肃反路线和有关方针、政策、指示,把无产阶级专政工具引向资产阶级专政方向。
在党委领导下,通过群众肃反的路线,是毛主席一贯的指导思想。全国解放前,我在东北时,就没有贯彻毛主席这条革命路线。当时东北日伪汉奸特务,武装土匪、封建恶霸、反动会道门活动十分猖狂,当时只有坚决镇压这些敌人,才能建立根据地、建立和巩固人民民主专政。但我在肃反工作中,不是在发动和依靠群众、镇压敌人,而是依靠专门的侦察工作、执行所谓“长期打算,内线侦察”的侦察方针,强调逆用敌人,孤立办案,大搞孤立神秘主义。在全国第一次大镇反后,当时已经入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阶级斗争仍然十分尖锐,当时毛主席根据大镇反进一步总结了依靠群众肃反的经验。但我在一九五三年和一九五四年,接受并鼓吹,推行了罗瑞卿的错误路线,散布“镇反已经彻底了”“四类分子已经暴露,只要注意改造就可以了”的阶级斗争熄灭论观点,对专政机关的斗争任务,认为应该转向“加强隐蔽斗争和业务建设”,主要打击对象应是以美国为首的美蒋派遣特务,抹杀了国内阶级斗争的存在,使专政机关的斗争锋芒只是对付国内敌人,没有对付国内敌人的专政任务,这完全贩卖了格伯乌的所谓“苏联已建成社会主义,阶级已经消灭,专政任务只是对付外来敌人的任务”的谬论。因此在我的工作中长期不是贯彻执行毛主席的依靠群众肃反的路线,而是强调以侦察为主要手段,玩弄专案、特情,看不到整个反动阶级的复辟破坏。因此,在上海发生重大反革命传单案件时,为了破案,不择手段,对群众进行排队,跟踪钉梢,核笔迹,用警犬,以至关闭大世界大门,对群众进行搜查,对人民群众实行了资产阶级的反动统治。但对多年积压下来的成千起积案,以及暗藏的敌人,由于没有深入发动群众,长期不能破案。实际上放纵了敌人。一九六五年十四次公安会议,毛主席亲自批准的“依靠群众专政,少捕,矛盾不上变”的方针,我在传达贯彻时,是只强调少捕,矛盾不上交,而不强调依靠群众专政,歪曲了毛主席批准的方针,表现了我的形而上学的思想观点。我在公安工作中,由于长期做侦察工作,根本未做过群众工作,没有对群众的阶级感情,每天钻在专案、特情里,脱离政治,对敌专政,究竟依靠谁,压迫谁,这样一个根本立场问题,在我思想上没有解决,加上对“格伯乌”一套中毒很深,资产阶级、修正主义东西逐多了,因此就辨不清方向,越来越脱离毛主席的革命路线。
(四)在技侦工作上,把侦察手段用于党内,对抗中央和毛主席提出的正确方针。党中央早就规定,在党内不准进行侦察。我在工作中,不仅强调侦察工作第一,迷信技术,而且把侦察手段在党内使用。一九六〇年前后,在反革命传单案件中,曾发现有×给毛主席和中央其他负责同志的××,其中虽然夹×反动传单和反动×××,但我违反中央规定,擅自加以××。一九五九年后,中央在上海开会期间,曾对××饭店的服务人员,有关文化单位,以“保密”为由,控制了他们的全部××,从而把××饭店住在其他人员,也一起进行了检查。这是完全它把技侦矛头对准了自己的内部。不仅如此,还控制了旧市委统战部赵××、吴××等党内领导干部的××,这些同志并非特务问题,而当成敌人,进行了××侦察。一九六六年,发现一批××的油印反革命传单,×经一些省委和军区,虽然对一九六〇年的错误做了检讨,但怕暴露上海对敌斗争的弱点,再次予以××,这是完全知法犯法的一种犯罪行为。
(五)几年来,多次包庇革命修正主义分子黄赤波,追随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陈丕星、曹荻秋,极力压制以至镇反市局革命干部进行革命,顽固执行“打击一大片,保护一小撮”,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甚至制造反革命复辟事件,实行白色恐怖。
在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革命的主要对象就是整党内一小撮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但我在几次运动中,都是保了“走资派”。一九六二年和一九六三年市局有人和前政治部的同志就检举过黄赤波,那时我就按上陈、曹的黑指示,进行了压制。一九六三年开展五反运动,市局机关又揭发了黄赤波破坏民主集中制,打击报复,违反政策等罪行,当时陈丕显就散布:“黄赤波忠心耿耿,对党忠诚,能执行党委指示,对敌斗争坚决。”我当时也错误的认为,黄赤波只是作风问题,工作中有缺点错误,但他还能掌握政策,又是长征干部,经受过考验。因而对有些同志反而认为是极端民主化和自由主义。我完全颠倒了是非。因而到党代会报告、五反总结,反而进行批判,强调集中统一,对革命行动进行压制。党组的阶级斗争盖子没有揭开,便将革命火焰压下去。
在四清运动中,又追随反党野心家罗瑞卿、陈丕显制造了反革命复辟事件,进行反攻倒算。一九六四年十二月,党组扩大会期间,我没有参加,因我看到揭发问题严重,我无法解决,害怕自己卷进去,即抱着一个私心,利用我当时有病为名,尽量回避。以后由于王一平几次找我,问我能否出来主持会议,我一方面表示不能出来,另一方面认为当时的会议是“乱”了,“市委既然找我,我应表示我的意见”,但仍然怕牵进去,因此就在幕后操纵指挥。当工作团进入前,王一平找我开会,我参加了黑会,并在会上我排了干部的黑名单。同时陈丕显提出:公安局要解决的问题是杨帆残余和地下党的问题。这些都是为工作团进入前做了准备。一九六五年一月,黑市委四清工作团进入市局后,就打起了刘、邓和罗瑞卿的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的黑旗,继续对抗“二十三条”,当时根据梁国斌传达罗瑞卿的黑指示,说:“黄赤波虽有错误,但还是人民内部问题,不能一棍子打死。”这就成为保黄过关的依据。这时由于黑市委亲自出马,又有罗瑞卿的支持,因此我就亲自上阵,参与了镇压干部的革命行动,首先是夺取对运动的领导权。当时我接受了梁国斌的黑指示,我出来主持党组扩大会。我所以出来,因为有了市委的直接领导,必须利用这个机会,解决市局所谓长期没有解决的问题,把一些所谓“情绪偏激”的同志压下去,不然以后不好领导。为了夺取领导,就以总结前一段运动领导为名,围攻杨光池,进行压制。其次对一些处长个别谈话,进行分化瓦解。除梁国斌亲自找一些所谓“有个人主义情绪”的同志谈话外,我也找了一些同志,进行说服,我散布说:对黄赤波要全面看,他的问题还是人民内部问题,只要他检讨,应允其革命。经过许多小会、个别谈话后,认为大体上所谓“统一了认识”,由我在党组扩大会上发了言,为保黄赤波定了调子。最后是进行反攻倒算,对干部进行排斥打击,清洗迫害,我从中充当了打手。在黄赤波检讨蒙混过关后,就策划对干部调动。经过研究,认为以下这些处长是反黄的积极干部,必需调动,其中有:张文炳、刘伯超、邵健、黄克、马乃松、盛辉等六名。除黄克早拟调走外,由于这些在市局很长,都有一定影响,因此采取的手段是;对张文炳是明升暗调的办法,调往公安部;对马乃松,利用张文炳之手调到华东警校;对刘柏超,拟通过参加本清逐步外调。但当调走张文炳后,由于反映很大,才被迫暂停下来。
这场反黄同保黄的斗争,是公安局的两个阶段、两条道路的斗争。我在这场斗争中,一直站在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的立场上,对群众革命运动实行了白色恐怖,从处长到一般干部,打击排斥,迫害了一批革命干部,保了一个黄赤波。我所以如此,由于黑市委长期以来对黄赤波所制造的舆论,我全部接受。我也认为黄赤波只是有错误甚至严重错误,但不是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我把陈丕显、曹荻秋对于处理黄赤波的问题的黑指示,我错误的认为要执行这些问题“党委指示”,“因为这是组织问题”,“党委看问题总要比我全面”。但是更主要的是由于我的资产阶级世界观没有得到彻底改造,私字当头,存在私心杂念,怕触动黑市委,怕丢掉乌纱帽,因为如果搞了黄赤波,就必然要触动陈丕显,我没有这种无所畏惧的革命气概。而且还认为黄赤波是树大根深,如果同他搞坏关系,以后无法一起工作。保了黄赤波,可以取得黑市委的信任,得到他们的信任,得到他们的好感,也保了自己。总之,就是怕丢了自己的名、利、地位,充分暴露了我的肮脏的灵魂,直到文化大革命运动中,我还是采取办法,保黄赤波,并公开散布“黄赤波是三类”,仍然是由于上述错误立场、思想、观点所造成的。我所犯的滔天罪行,我向党、向被我迫害的革命干部低头认罪。
我在文化大革命运动中,一直站在资产阶级反动立场上,不折不扣的执行了刘、邓、陈、曹的资产阶级反动路线,“打击一大片,保护一小撮”,我是镇压公安局文化大革命运动的罪魁祸首。
为了“打击一大片,保护一小撮”,运动一开始,就反其道而行之,我把斗争矛头指向广大革命群众。那时就计划,这次运动就是要“横扫一切牛鬼蛇神”,并按照陈丕显的黑指示,要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即杨帆的残余和地下党的问题,根本没有抓主要整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完全同毛主席的革命路线相对抗。当时所以如此,由于我站在资产阶级立场上,我认为党组成员都还不是“走资派”,但是上海资产阶级及思想影响深厚,两个阶级、两条道路的斗争,当然要反映到公安队伍里来,应通过运动,纯洁队伍,根本没有把自己当成革命对象,这完全是为维护资产阶级旧秩序,旧统治。这就是我这次领导文化大革命运动的指导思想,是造成镇反革命运动的一条黑根。为了达到“保护一小撮”我采取许多手法:①划框子,极力加以限制。运动一开始,我就按照曹荻秋的黑指示,强调公安专政机关要“稳住阵脚,不能搞乱,要加强领导”,同时宣扬刘少奇的“内外区别”的黑货,限制贴大字报。当时就怕揭发党组内部的问题,怕揭发了自己的错误,损害自己的所谓“威信”。丢了自己的面子。②采取组织措施加以控制,从党组到各单位都成立文革领导小组,六月下旬又先后派出一批工作组,当有些处受到冲击时,又派出变相工作组,所有这些,就是怕失掉领导,以此去控制群众起来革命。③为了转移斗争大方向,极力压制以至镇压群众起来革命,去年八月二十四日,群众起来斗争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黄赤波、陆政、杜蔚然,形势好得很,但我怕打破“旧秩序”,怕触动黄赤波,因而就进行压制,散布“公安机关这样搞是违犯政策,严重影响公安机关的威信”,打击造反派。对于找扒手,表面反对,内心支持,不仅挑起群众斗群众,而且把一些革命群众打成“政治扒手”,而对黄赤波毫无触动。我是挑动群众斗群众的罪魁祸首。④八月二十四日又以侧重抓工作为名,压革命,对抗十六条,抽调大批干部、学校学生外出参加社会斗批改,进行釜底抽薪,避免群众斗争“走资派”。⑤我还反对成立革命造反组织,不仅布置各单位领导,要进行所谓“说服工作”,以后我还公开表示“不支持不赞成”,极力加以压服,这样做,一方面我怕战斗组队继续发展,另一方面可以阻止一些暂时受我蒙蔽的同志不能参加,特别是怕战斗组、队成立后,冲击党组,使旧党组无法进行所谓“领导”,不能维护旧统治。
为了保护“一小撮”我就千方百计“打击一大片”。当旧党组要垮台时,我还号召旧党组成员“要顶得住,垮就一起垮”,要大家同我一起坚持反动立场,对抗毛主席的革命路线。为了“打击一大片”,运动自始至终就要强调“横扫一切牛鬼蛇神”,上下一齐揭,有什么揭什么,目的就是先暴露后反击,达到陈丕显提出的找出杨帆线索和地下党中的问题的黑指示,因此布置各单位领导和文革领导小组,进行所谓“发动群众揭发问题”,组织普遍揭发,造成群众之间互贴大字报,群众斗群众的严重现象,同时也把大批干部推向第一线,同革命群众对立起来。在去年六月份又按照曹荻秋黑指示,进行左、中、右排队,由于这一严重部署,大批干部民警被排成“三类”,“四类”,我的目的就要通过排队找出所谓“重点对象”。经过排队之后,我还怕漏掉,又提出“运动要向纵深发展”并总结所谓发现“重点对象”的黑经验,以便进一步整群众。为了发动各单位进行“重点批判”实行白色恐怖,对“重点对象”我提出三条杠子:即有反党反社会主义言行的;资产阶级世界观没有改造和没有改造好而又问题严重的;违法乱纪的。以后甚至发展到四条、十条,致使一大批干、警被排成“重点”,但其中根本没有一名旧党组内的“走资派”。由于我转移斗争大方向,开展“重点对象”的批判,实行资产阶级专政,使一批革命干部、民警被打成“反党分子”“右派”黑帮分子“三家村”等,当时已统计的就有二百廿多人,这些同志中,不仅政治上受迫害,精神上受极大痛苦,个别的还被整成精神病,特别严重的还有的同志被逼自杀,我听到同志对我的揭发批判,内心万分沉痛,我是犯了滔天罪行,我诚恳的向毛主席低头请罪,向这些受迫害的同志千次万次低头认罪。
我在文化大革命运动中,还追随黑市委陈、曹镇压红卫兵和革命造反派,反对毛主席的革命路线。
(1)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开始不及,我就做了镇压群众革命运动的部署,当广大学生以后是工人起来革命以后,我怕的要命,把革命群众当成敌人,因此跟随陈、曹散布歪曲污蔑群众革命的谬论,我讲过:“现在阶级斗争复杂,要注意敌人暴露,对暴露的敌人要记一笔帐”。“少数派内部人员成份不纯”。同时召开了处、分局长会议,发了黑批示,提出对所谓“反党反社会主义分子,有关单位要求控制的,可以加以控制”。并要各级公安机关对所谓暴露的敌人要积累材料,以致搞了大批黑材料,把专政矛头指向了人民内部。
(2)为了黑市委镇压群众革命运动的需要,布置收集红卫兵革命活动的情报,去年八月下旬以来,黑市委不断遭到冲击,陈、曹、梁万分惧怕,梁国斌立即发出黑指示:“你们公安局要好好掌握情况,随时向市委汇报。”由于我把红卫兵也看成敌人一样,认为他们“盲目乱冲党委”,“无法无天”,“其中可能混有少数坏人”。因此我坚决执行梁国斌黑指示,并布置各分局和有关业务处,搜集红卫兵到那里抄表,那里要冲黑市委,那里要斗争黑市委内“走资派”,随时向黑市委作了汇报。黑市委成立红卫兵联络站,我认为这里可以了解情况,又指派二名干部前去,收集红卫兵的活动情报和少数派的组织名单。在工总司成立后,陈、曹更加仇恨,又按照他们的黑指示,布置调查潘国平同志、阴谋镇压工人运动。
(3)调动公安人员,镇压学生运动。去年八、九月红卫兵冲击黑市委,我曾调动一百多名公安人员以“保卫”为名,到康平路旧市委机关,去年八月底,嘉定科技大学革命同学发起夺取革命,我认为这是“反革命政变”,因此,在曹荻秋的部署下,指派公安人员和保卫干部,前去侦察情况,为黑市委镇压那里的革命提供了情报。去年九月四日,红卫兵冲击旧市委大楼,曹荻秋要公安人员派人前去拍照下来,我当时直接调动了五处的同志前去,为曹荻秋秋后算帐提供根据。我这一系列犯罪活动,完全是站在资产阶级反动立场,把公安机关的斗争矛头,对准了革命小将,使专政机关变成为资产阶级服务的工具,我对受我迫害的革命小将和革命造反派低头认罪。
(六)在文化大革命运动中,擅自扣压中公部发出的动员干警揭发地下公安部的通知,阻挠揭发他们的罪行。当我接到通知后,我就错误的认为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罗瑞卿、徐子荣的问题已经揭发,中央和公安部对他们大的问题已经知道,我就没有引起重视。但更严重的是由于我过去在公安工作上,执行了他们的错误路线,而且在他们长期领导下,认为他们过去的领导是正确的,所以我过去宣扬过罗瑞卿年龄、有魅力、中央信任、跟毛主席跟的紧,并认为他派我到上海是对我的信任。对于徐子荣又认为他忠厚、民主作风好、谦虚谨慎。由于我站在资产阶级立场上,用资产阶级世界观看问题,我不能用无产阶级的阶级观点去观察他们,发现问题,当罗瑞卿的问题揭发后,徐子荣散布:“罗的问题是到军队以后发生的”“在公安部只是路线上有神秘孤立主义残余。”我接受徐的观点,不认为罗瑞卿在公安部时就反党。因此我揭发不出问题,从而也就擅自将通知压下。我完全充当了反党野心家罗瑞卿、徐子荣的护身符,包庇了地下公安部。
(七)包庇卅年代文艺黑线和混入党内的叛徒、反革命。在上海长期以来就存在一条卅年代文艺黑线。我来上海后,曾对卅年代的主要文物蔡叔厚、于玲等进行过侦察和控制,并了解一些卅年代情况,但我在思想上,认为文艺界属于意识形态方面的问题,对其中大部人看成是思想反动,但对多数人员实行团结教育改造方针,不是实行专政。因此我对蔡、于等只孤立当成专案看待,否认了这是文艺界的两个阶级、两条道路的斗争。在文化大革命中,江青同志指示对卅年代文物要彻底搞清以后,由于我的立场、观点的错误,仍然只是追查这些人的政治历史问题,没有从中追查他们反党反社会主义的复辟阴谋,没有挖掘他们的后台,我违背了江青同志的指示。当红卫兵运动开展以后,我还按照曹荻秋的黑指示,以所谓“保护性的拘留”为名,将于玲、柯灵拘留起来,逃避红卫兵的斗争,实际上对于、柯起了庇护作用。
我还包庇了曹荻秋等叛徒,一九六五年当发现曹荻秋被敌人逮捕后,我曾亲自看了敌伪档案,但我当时没有肯定他是自首叛变,认为要进一步找材料报告,因为我认为曹是市委书记,是党委负责人,肯定他的问题应该慎重,如何认定他的问题的性质,应由中央决定。后来我向陈丕显汇报,他表示要到中央报告后,我就不了了之。我没有坚持党的原则,直接向中央反映。使他继续窃居党政重要职务,去年上半年,水产学院有一方×,曾检举陈丕显、曹荻秋参加一反党组织,是受彭真领导的,在全国各地都有组织。对这样重大的政治案件,我不仅没有认真阅看材料,反而错误的认为彭真在全国发展组织是不可能的,加上梁国斌向我交待,方×过去就犯过错误,劳改过,到处告状,造谣,应该逮捕起来,我更错误的认为方×的检举不可靠。因此简单的交给有关同志处理了事,我掩盖了彭真和陈丕显的罪行。杨尚昆的叛徒问题,去查获法文档案时。就已发现,但我未加过问,一九六五年底我看了档案,但认为这样的高级干部,又是书记处书记,对他们的历史中央会知道的,根本未作反映。原中宣部姚臻,曾参加托派,公安部要上海公安局搜集材料,报告公交部。我又认为牵到负责干部,材料根据不够,需要充分材料,再作反映,因此将材料压下,直到中宣部来人调查才将姚的问题告诉他们,使姚的托派问题,也未能及时给予揭发。
以上我的初步检查交待,对于我所犯的错误和罪行及其根源,我还在继续进行检查,我愿意在同志们的帮助下,能彻底的同党内一小撮走资派和资产阶级的反动路线划清界限,尽早回到毛主席的革命路线上来。
王鉴一九六七年八月二十四日
来源:上海市公安局革命造反委员会斗批改联络站印,1967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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