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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革命委员会关于《关于“新内人党”结案问题的严正声明》的紧急报告

日期:1974-6-10 作者:[待确定]

锡联、登奎并报总理、洪文、康生、剑英、江青同志:

正当批林批孔运动在内蒙地区深入发展的时候,5月22日在呼和浩特街头出现了署名为“内蒙呼市地区各族革命群众”。题为《关于“新内人党”结案问题的严正声明》的大字报(见附件),引起了人们的注意。

我们认为,这张大字报反映了在批林批孔运动中内蒙地区出现的一种错误思潮与倾向,它利用清队扩大化的错误,挑拨民族团结,丑化无产阶级专政,从根本上否定内蒙地区的文化大革命,把矛头指向中央,指向毛主席光辉的《5·22批示》。它的出现,是对批林批孔运动健康发展的干扰,需要引起注意和警惕。

现就这张大字报的二个重要观点,提出我们的看法,仅供首长研究、处理内蒙问题时参考。

一、 关于“内蒙1300万各族人民”的问题:

1969年9月间,毛主席和党中央从全国的大局出发,决定将内蒙的东三盟和西三旗分别划归黑、吉、辽、甘、宁等省区管辖,重新调整了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区划,这是完全正确的。但是,区划以后,有些别有用心的分子,一直进行挑拨。去年9月间,在呼市街头贴出了署名为“被杀害者家属、共产党员、革命群众”的大字报,说什么“将统一的我区分成六下,是林彪反党集团为破坏毛主席的民族政策挑拨民族关系搞的阴谋”,并提出“恢复原内蒙自治区行政区划,这是原自治区广大蒙古族人民和其他各族人民的合理要求”。接着,又于11月9日在呼市街头张贴了署名为“被杀害者家属、被害者、共产党员、革命群众”的题为《驳内蒙古党委个别领导人(给内蒙党委公开信之三)》的大字报,观点更为反动,公然提出内蒙区划变动,“其结果是民族自治成了虚的,有无都可”,并说:“贬低内蒙党、政、军和1300万各族革命人民的反动思想是促使重划自治区行政区划的重要因素”。把矛头指向毛主席和党中央。

当中央首长批驳了这种反动观点后,这股反动的思潮在内蒙并没有得应有的批判。所以,一遇适当的气候,就会以一种新的面貌出现。今年5月22日张贴出来的这张《关于“新内人党”结案问题的严正声明》(以下简称《声明》),就是这股反动思潮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重演。

《声明》说,要“对内蒙1300万各族人民深受其害并日夜关注的‘新内人党’案件尽快结案”,并为此“向1300万各族革命人民紧急呼吁!”在这里值得注意的是“1300万”。“1300万”,这是原内蒙古自治区的全区人口总数,经过行政区划调整以后的内蒙古自治区总人口为820万。当毛主席、党中央决定改变内蒙行政区划5年过后的今天,还在向“内蒙1300万各族人民”“紧急呼吁”,这不是明显地反对中央关于改变内蒙行政区划的决定、把矛头指向毛主席又是什么?!

二、 在“挖肃”与挖“新内人党”问题上的文章:

《声明》说,滕海清等人“自68年初主观唯心的另搞一套,提出以挖‘新内人党’为内容的所谓挖‘乌兰夫黑线肃乌兰夫流毒(即挖肃)’,对抗毛主席提出的清理阶级队伍这个伟大战略部署,大挖所谓……‘新内人党’”。这就是说,“挖肃”就是挖“新内人党”,而且是从1968年初就开始的。我们认为,这是对历史的歪曲。事实是:1967年11月1日内蒙革委会成立后,滕海清同志于当月17日向内蒙呼市地区文艺界传达了江青同志11月9日、12日在首都文艺界座谈会上的讲话,并根据江青同志的指示精神,提出“文艺界必须大乱”,“要正确处理50天与17年的关系”“要树立革命队伍”的口号,发动群众,进行清队。

1968年1月4日,滕海清、吴涛同志根据呼市地区文艺界1个月来清队工作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决定召开自治区革委会第二次全委扩大会议,把清队工作向全区推开。随后,全委会即于1月6日开始,18日闭幕,通过了《关于全面落实毛主席最新指示的决定》,提出:“乌兰夫的反革命政治影响并未消除,他们在组织上还有一定势力,在政治上还有很大影响。在一些要害部门还有阴暗的角落,他们还在幕前幕后起作用。这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我们要继续揭开阶级斗争盖子,横扫阴暗角落,集中火力,集中目标,打一场挖乌兰夫黑线、清乌兰夫流毒的人民战争”。正式提出了“挖肃”的口号,把清队工作推向全区旗县以上机关,但根本没有涉及“内人党”的问题。

1968年4月13日,内蒙革委会又颁发了《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向一小撮阶级敌人展开全面进攻》的第二号通告,提出要把“挖肃”斗争进行到底。关于斗争所向,通告的提法是:“要牢牢掌握革命斗争的大方向,始终把斗争矛头指向中国赫鲁晓夫及其在内蒙的代理人乌兰夫,指向那些混进党内的叛徒、特务、反革命分子,指向一小撮阶级敌人。一定要继续放手发动群众,连续出击,不停顿地、主动地向阶级敌人发动猛烈进攻,集中力量,对准最主要、最危险的敌人,穷追猛打,不给敌人以喘息之机,以达全歼之目的。”同样没有涉及“内人党”的问题。

第二号通告的发表,标志着“挖肃”斗争进入了打歼灭战的重要阶段。就在此之后不久,原内蒙革委会政治部主任郭以清(审查中)趁滕海清、吴涛在北京开会之机,突然向站在清队工作第一线的前线指挥李德臣(原内蒙革委会办公室主任、前北京军区司令员办公室付主任、现山西吕梁军分区参谋长)介绍了“206案件”(即1963年在集宁地区邮检查获的“内蒙古人民革命党第二次代表大会”致蒙修的信);并指使内蒙古大学“巴图专案组”的一部分学生插手内蒙军区“鲍荫扎布专案”,通过查讯鲍荫扎布,搞出了关于“206案件”以及有现行活动的“内人党”(即“新内人党”)中央委员会名单的口供。随即,郭以清带领这部分学生直接向在家主持工作的原内蒙革委会常务付主任高锦明汇报,郭说:“鲍荫的口供与巴图口供一致”。高又召去原内蒙革委会政法委员会主任李树德(核心小组成员)、李德臣共同听取。在会上,高锦明肯定了“新内人党”是“乌兰夫的暗班子”的说法,并决定对鲍荫扎布提供的名单中几个重点人进行突审,同时报告中央。随即经当时的革委会政法委员会付主任郝广德(现革委会常委)签署命令:由政法委员会调研三组接管图布新、巴图专案;由公安厅业务组对额尔顿陶克陶实行拘留审查;由内蒙党委“红旗”总部负责特古斯的专案审查;由内蒙医学院革委会负责木伦的专案审查。这样,挖“新内人党”的问题才提到了正式议事日程,也奠定了日后挖“新内人党”的基础。但是,这时也仅限于专案审查,并未在社会上铺开。“挖肃”斗争方向仍为二号通告所述。

1968年5月25日,滕海清、吴涛由京返呼路经集宁。当乌盟革委会请示在农村、牧区是否要搞“挖肃”时,滕海清说:“农村、牧区(要)划阶级,不要搞挖肃,大批判就是肃流毒,农村、牧区斗牧主要搞,有坏人也要揪出来,要依靠贫农、团结中农、办学习班,清查坏人。”6月3日,滕海清同志又在全区大办毛泽东思想学习班、大批判经验交流会上讲:“农村(牧区)不要搞挖黑线,要按中央《七条》办事,通过办学习班,搞大批判,进行阶级斗争。挖黑线搞不好,就挖到贫下中农头上,弄不好就是坏人整好人,不好掌握。农村中坚决不搞挖黑线。”这就是当时革委会主要负责人对农村、牧区文化大革命的基本指导思想。这说明,当时在农村、牧区不仅没有挖“新内人党”,而且连“挖肃”都未进行。

1968年5月底,内蒙革委会的一些主要领导人分赴各盟市进行调查研究,从他们在各地的谈话来看,他们之间对“挖肃”的主攻方向是有分歧的。高锦明同志于5月30日在昭盟的一次讲话中说:“我们的挖肃斗争,不仅是搞明面的敌人,台上的走资派,(还)要更深一步搞隐藏的敌人。不但要揪台上的,还要揪暗地里的。从内蒙情况来看,乌兰夫是有两套班子的。这两套班子不是现在搞(成)的,很早以前就搞成了。明的,我们揪出来了,而在乌兰夫卵翼下的一套暗的班子,也是有组织的,我们挖肃斗争就是要挖深,把这条黑线挖出来。”什么是乌兰夫的暗班子呢?高锦明在5月28日昭盟常委扩大会上做了说明,他说:“有的是直接操纵,有的是在他卵翼之下,所组织的在地下进行活动的一些反革命团体。有的叫党,有的叫派,有的叫什么什么。……在内蒙全区性的就是几个打着民族招牌搞民族分裂活动的地下组织,地下的反革命组织。”他还接着提出:“跟暗班子进行斗争,不仅仅在呼和浩特有,内蒙各地都有,包括昭盟在内。而首脑还是在呼和浩特。”由此可见,高锦明同志是努力想把“挖肃”的方向引向搞乌兰夫的暗班子(即“新内人党”)的。与此同时,滕海清同志在5月31日对乌盟卓资县革委会的指示说:“挖黑线,挖什么?内蒙革委会已作了决议,挖黑线就是挖乌兰夫的社会基础:乌兰夫死党、叛徒、特务、顽固不化的走资派、民族分裂主义分子和没有改造好的地、富、反、坏、右分子,把他们统统挖出来。”这显然与高锦明强调的“暗班子”不同。

1968年7月1日,内蒙革委会核心小组开会对全区的“挖肃”斗争进行了研究。同时,根据高锦明的提议,还研究了“新内人党”问题。在会上,高锦明做了系统发言,全面分析了“内人党”问题,提出“内人党”的3个发展阶段,做了权威性的结论。李德臣提出可采取象登记反动会道门的办法对“内人党”实行登记,取得了核心小组的同意。同时决定由李树德对“内人党”和“内人团”做一历史的全面的研究,准备第三次全委会讨论。

1968年7月5日至20日召开了内蒙革委会第三次全委扩大会。会议结束时,在高锦明的主导下,决定并通过了《关于对“内蒙古人民革命党”的处理意见》,并以内蒙革发(68)351号文下达全区执行。文件提出:“哈丰阿等在内蒙党内最大走资派乌兰夫包庇之下,钻进共产党内、窃据了重要职位,他们在中共中央于1947年4月20日正式决定不组织‘内人党’以后,又非法组织地下‘内人党’及其变种组织”。文件还按着高锦明同志在7月1日核心小组办公会上的提法,分析了内人党的3个发展阶段,其中提到:47年“五一”大会后,“‘内人党’中的一小撮民族反动派并不甘心于他们的失败。他们在乌兰夫的包庇下,或者转入地下,或者另立旗号,秘密发展组织,与蒙修勾结,长期进行民族分裂叛国活动”。并明确提出:“1947‘五一’大会后,‘内人党’及其变种组织都是反革命组织。其成员必须在此件到达后的1个月内到指定单位进行登记;抗拒登记者,加重惩处。”这样,就把挖“新内人党”问题在全区铺开,社会化了。为挖“新内人党”“一轰而起”打开了闸门,也为日后使挖“内人党”成为“挖肃”的主攻方向埋下了种子,同时开创了相信口供的先例。

但是,必须指出,挖“内人党”闸门的开放,恰恰是与第三次全委扩大会议通过的《纪要》相违背的。关于“挖肃”问题,《纪要》根据滕海清于6月份在包钢、二冶取得的经验,提出:“挖肃运动是广泛、深入地清理阶级队伍的运动,是全面的对敌斗争。现在面临的任务是进一步放手发动群众,发扬连续作战的精神,继续革命,深入革命,彻底革命,狠抓革命大批判,集中兵力对准一小撮最主要、最危险的阶级敌人歼灭战,把‘挖肃’斗争进行到底,夺取全面胜利。在这方面,包钢、二冶创造了成功的经验,为全区做出了榜样。”并提出:“把矛头始终对准中国赫鲁晓夫及其在内蒙古的代理人乌兰夫,对准一小撮乌兰夫死党分子、死不改悔的走资派、叛徒、特务和一切反革命分子。”并没有提到“内人党”的问题。

第三次全委会结束不久,于8月6日在高锦明的主持下(滕海清于7月23日外出看地形,高在家主持工作),以中共内蒙革委会核心小组名义给各盟市革委会和自治区各调查组去电,提出第三次全委会精神已经不够了,“有很多落后的地方”,“当前,中心任务,就是要在各条战线上掀起大批大改的新高潮”,“要强调落实到改上。”“最后落实到精简机构上”。把清队工作一笔勾销。后来,核心小组根据群众提出的调查,决定对有重大历史问题嫌疑的原内蒙革委会政治部主任郭以清(现审查中)停职审查。这时,高锦明到处散布“我就是郭以清的后台,揪郭以清就是揪我。”到9月23日,高锦明又在常委会上说,“挖肃再挖就挖到自己头上了。有些人就是别有用心,眼睛就是盯着我们这几个老头子,把革委会结合的干部都挖光,他们才甘心”。反对第三次全委会《纪要》提出的“集中力量对准一小撮最主要、最危险的阶级敌人打歼灭战”的部署(这个部署的具体做法是:抓住一个地区的几个主要坏人,让那些因与他们有牵连而被揪斗的人参加对他们的揭发批判,进行战场考验,以利集中打击一小撮解放一大片)。

自1968年7月20日通过关于内人党普遍登记的文件后,各地询问关于挖“内人党”登记具体办法和时间计算等有关问题者颇多。为此,在10月初,由内蒙革委会政法委员会付主任郝广德主持,召集公安部门进行了专题研究,起草下达了关于“内人党”登记办法的通知。明确了登记“新内人党”的执行单位为各级公安部门;登记的期限计算,应从各地宣传自治区关于新内人党文件之日起算起等有关问题。10月上旬,乌盟(革委会主任为周发言,现65军付军长)从“206案件”入手,突破旺丹(原乌盟付盟长),交待了大批“内人党”名单。紧接着,乌盟革委会又于10月20日召开了“围歼‘内人党’大会”,在全盟掀起了挖“内人党”的运动。打响了作为社会化大挖“内人党”的第一炮。同时,乌盟革委会又派人向正在召开的全区专案工作会议介绍了经验。10月23日,内蒙革委会办公室主任李德臣到北京向参加八届十二中全会的滕海清、吴涛汇报了内蒙的工作情况。在谈到全区专案工作时,李德臣提出:“乌盟的重点是挖‘人民革命党’(内人党),从‘民中’校长斯文突破的,斯文交待了,……那封信(指206案件)是旺丹指使让写的。特古斯有突破,承认是乌兰夫的暗班子,参加共产党是哈丰阿指使的,‘内人党’从未停止活动。特古斯承认是个头,还有暴音巴图、木伦、巴图、贡嘎、巴图巴根。……60年到64年有集会(在贡嘎、特古斯、戈更夫等人家里),呼盟民族统一党成员共36人”等等,滕、吴对此均未表示具体意见。也就在这一天,李树德在内蒙签发了呼市公安军管会关于内人党限期登记的第一号公告,使呼市地区的“挖肃”斗争的主攻方向,由此逐渐导致为挖“内人党”。

1968年11月3日,滕海清、吴涛参加八届十二中全会后返回呼市(滕是9月13日赴京),同时召开核心小组扩大会和第四次全委扩大会,传达贯彻党的八届十二中全会精神,并对高锦明自8月份以来出现的问题做为“右倾机会主义”进行了批判。在会议召开期间,吴涛同志于11月7日到内蒙军区清队与专案工作会议上大讲:“军队内还有好多问题没有好好解决,‘内人党’没有完全突破,面积相当大。各分区、部队要大搞,要大力突破,如果现在灭火刹车就是前功尽弃,等于夭折。三大战役打完了,取得了决定性胜利,要不要过长江,取得全国胜利,就是要象毛主席讲的‘宜将剩勇追穷寇,不可沽名学霸王’”。在这种思想指导下,这个会议还产生了《几个月来清理阶级队伍和专案工作的基本总结和今后意见》,并以内蒙军区党委文件下达。在这份文件中,明确提出:“当前应当突出抓好叛国集团案件,这是当前我们清理阶级队伍和专案工作的重点。‘新内人党’及其变种组织分布在各单位的组织系统要彻底审清,组织成员要全部挖出,迅速消除隐患”。接着,吴涛同志又在刘华香(内蒙军区付司令员)主持的11月11日军区司政后机关清队座谈会上发表长篇讲话,他说:“内人党的问题,今年8月讲过一定要突破,它不仅是军区的问题,是全自治区的问题。”“内蒙多一个民族分裂问题,乌兰夫的黑帮,内人党问题,所以,一定要搞好,搞不好反修第一线就发生问题,就要掉脑袋。个人死了是小事,但是对不起党对不起人民,那罪过就大了。所以,要发挥积极性,向敌人发动进攻”,并指示:“(为)保持部队稳定,要用专案审查、学习班的办法,各分区、师、独立团、军区都办学习班,现在就办。”从此,各军分区、师、独立团以及军区机关的以挖“内人党”为主要内容的学习班相继办了起来,在全军区范围内,清队工作被纳入了挖内人党的轨道。

11月18日,在自治区革委会第四次全委扩大会议进行期间,乌盟革委会主任周发言(现65军付军长)、付主任赵军(现包头市委第一书记)等,又向滕海清、吴涛、李树德汇报了关于内人党的问题,他们说:“乌盟挖内人党已经突破了,这一段火力比较集中,首先从盟委突开的,公署、农牧口也突开了,农村也有内人党,现在内人党全线崩溃。据11月14日统计,全盟揪出内人党2400人,其中自动登记的是780人(盟直属机关登记138人,其中骨干22人)。”汇报后,滕海清说:“挖‘内人党’问题,你们的成绩很大。要宣传政策,凡自己登记的,召集他们开个会,告诉他们内人党是干什么的,农牧民不清楚,他们上了当。交待了就好,把他们教育过来。”吴涛说:“要狠反三右,肃清高锦明右倾机会主义路线的流毒。要突破‘206’案件(即‘内人党’案),要狠狠搞,继续扩大战果。”

11月19日,自3日开始的自治区革委会第四次全委扩大会闭幕,会议通过《纪要》中号召在贯彻八届十二中全会精神时,要开展对“高锦明右倾机会主义路线”的批判,指出“当前反右是主要的,但还要防止阶级敌人利用右的或形左实右的恶劣手段来搅乱我们的视线”。关于清队问题,《纪要》的提法是:“我们要继续在工厂、人民公社、机关、学校、一切企事业单位,街道等各方面,充分发动群众,认真做好清理阶级队伍工作,把混到广大群众中的一小撮反革命分子统统挖出来”。只字未提“内人党”问题。这次会议,实际上把批高锦明作为了主要内容,这就严重干扰了八届十二中全会精神的全面贯彻。在清队问题上,只注意了要继续清下去的问题,至于敌情、前段清队存在问题及其经验教训,特别是如何更好的执行政策问题,均未进行认真的研究;在另一方面,内蒙革委会的主要领导人对自10月下旬以来,在一些盟市逐渐把挖“内人党”的问题做为清队的主攻方向的动向未能引起警惕,反而错误地认为挖“内人党”的“战果”,说明了批高右倾的必要。这样不仅激发了滕海清左倾错误思想的恶性膨胀,在扩大化的道路上越陷越深,而且由于对高锦明的批判,以致掩盖了高锦明在挖“内人党”问题上应负罪责。

11月23日,呼和浩特市公检法三机关发出了关于“内人党”限期登记的第二号通告,提出了围歼“内人党”的口号,限期1个月,规定“内人党”党徒必须于12月13日零点前登记。否则以顽固到底论处。就在这个时候,对批判高锦明本来表示不满的内蒙革委会常委、内蒙革委会政法委员会付主任郝广德同志突然以个人名义发表了题为《高锦明之流镇压呼和浩特坚持挖肃的革命造反派铁证如山》的颇为轰动的大字报,张贴于呼市街头繁华之处,并以铅印传单形式广为散发。大字报写道:“乌兰夫的暗班子(内人党势力),正在四面楚歌,全军复没之中,为夺取我区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全面胜利,铺平了道路”。“当前,就是要紧紧抓住两条路线斗争不放,把高锦明之流盘踞在呼市地区的势力彻底打垮。死死盯住乌兰夫的暗班子‘内人党’不放,把他们一个个的揪出来,抓住这个主要矛盾,穷追猛打,毫不放松,直至全胜。”并声称,写这张大字报的目的,“就是为这场斗争烈火加上一把干柴。”这样,呼市地区到12月中下旬已经由挖“内人党”代替整个清队了,扩大化已成定局。

12月16日,乌盟革委会主任周发言等又一次向核心小组汇报“内人党”问题。周发言在汇报挖“内人党”的经过与对“内人党”的分析之后说:“乌兰夫搞政变”,‘内人党’是核心,军队不少,地方也有”。乌盟还汇报说:“内人党肯定有,不仅各级政权机构有,而且工厂、农村也有,内人党是搞政变的,以共产党为合法的保护,在共产党支部、党委中搞‘内人党’,纪律很严,一人供出,全家受难。‘四清’是大发展时期”听完汇报后,滕海清表示:“挖内人党是清队的一部分,不要放过其他。一是要发动群众,二是要讲政策;要相信毛泽东思想改造人。对内人党要交待政策,区别对待,抓头头,抓骨干。既是共产党的支书,又是‘内人党’的支书,那怎么行?!一般成员是否学习班,交待就行了。”吴涛说:“要注意政策,打击首要,争取胁从,感化无知,政策攻心。”之后,内蒙革委会第二专案办公室(即“内人党”专案,成立于1968年11月下旬)向核心小组汇报“内人党”问题,听完汇报后,滕说:“看来内人党是一个庞大的与蒙修挂钩的间谍组织,乌兰夫可能是总头目,你们把它整理个材料。”随即由李德臣负责准备。李德臣根据鲍荫扎布、巴图等人的口供以及收集到的内人党历史情况进行研究,最后写成了关于内人党问题的汇报提纲(即12月汇报提纲)。提纲肯定了“乌兰夫是‘内人党’的总头目”,并提出1960年后,‘内人党’有个发展时期,发展到文化大革命时期大约有3万人。同时,还做出“‘内人党’是一个庞大的国际间谍组织”的结论。这份提纲,对滕海清的影响很大,使他由原来对“内人党”的零乱认识,形成为系统的概念,并据此下定了把“内人党”搞下去的决心。

1968年12月23日,滕海清带上李德臣整理的关于“内人党”汇报提纲赴京向中央汇报,一去50多天,到1969年2月8日返回呼市。滕走后,吴涛坐镇呼市,由李树德主持常务,在关键时刻造成权力下放,敞开大干,指挥失灵,各自为政的局面。也就是在这50天里,全区挖“内人党”扩大化和逼、供、信达到了顶峰,定局。

1968年12月30日,滕海清在北京听取了内蒙日报社一些同志关于扩大化和武斗情况的汇报,据此提出了“严禁逼、供、信;旗县以下不要搞了;工人、学生、贫下中农(牧)、一般干部不要动;要抓支书以上骨干;采取学习班办法解决”的5条政策,并对是否继续挖“内人党”问题表示犹豫。因此,滕海清打电话给在家主持工作的吴涛、李树德征求意见,提出上述“五条政策”是否以核心小组名义下达执行,并提出挖“内人党”问题是否可以煞车了。吴、李不同意刹车,吴涛说:“不要刹车嘛!武斗,逼、供、信主要是讲政策,正面引导”。这样,只决定下发政策,并由吴涛在呼市宣讲。

1969年元月10日,吴涛根据核心小组的意见,在呼市宣讲政策,讲完后,吴涛给滕海清去信,提出:“宣讲政策后,武斗、逼、供、信基本制止了,形势很好。”

元月25日,滕海清在北京召开汇报会,研究关于1969年工作安排,“内人党”以及党的一元化领导等问题。会议于2月6日结束。关于“内人党”问题,李德臣根据他编纂的关于“内人党”汇报提纲,在会上作了系统发言,从1925年起,一直讲到文化大革命,还特别提出:有人说‘内人党’有6万,这不符合事实,我看3万差不多。”原内蒙革委会核心小组成员、包头市革委会主任李质(现内蒙革委会秘书长)也在会上大讲:“反革命组织‘内人党’已打入了包头的党政机关,要打一场人民战争。”并提出包头挖内人党的数字要翻一番。就在汇报会召开期间,中央首长于1969年2月4日接见了滕海清同志,就内蒙文化大革命问题作了重要指示,周总理指出:“内蒙问题很复杂,敌情严重,全部解决内蒙问题要一个时间,别的地方怕他们搞慢了,你们那里就怕搞快,搞急了”。康老指出:“你们要警惕支流”。中央首长还特别指出要吸取江西苏区打“AB团”、鄂豫皖打“改组派”的教训。

但是,由于滕海清同志严重的骄傲自满、自以为是,不仅没有根据中央首长的重要指示对已经出现的逼、供、信和扩大化问题予以充分警惕并采取有力措施坚决纠正,反而在北京汇报会结束返呼后,在他的“左倾”错误思想指导下,继续反右,继续大挖“内人党”。在2月6日的常委扩大会上他说:“在清理阶级队伍的斗争中,要抓重点,抓死角,深挖反革命集团,特别是要深揭、深挖、深批内人党,这一点要坚持下去,我们就是要把内人党这个反党叛国集团在组织上彻底摧垮,在政治上彻底搞臭”,“我们不是说挖得越多越好,而是要实是求是,有多少就挖多少,特别是要看到敌人存在的严重危害性。内人党是乌兰夫反党叛国的工具,是里通外国的,让这样的人掌握枪杆子、印把子不害怕,群众起来了出点问题有什么可怕?广大革命群众就是好,他们掌握了毛泽东思想,有雄心壮志,特别好,好极了!内人党到底有多少?群众发动起来了,群众心里是有数的。我们领导也要心中有数。如果你不是内人党,难道群众非要把你打成内人党不可?”对于内人党处理的办法是:“要打击首要分子,打击骨干中最反动的分子,对内人党一般党徒要争取、教育,挽救他们。”在这种“左”倾思想的鼓动下,终于在内蒙全区铸成了严重的逼、供、信和扩大化的错误,给党的事业造成了极为严重的损失,这是应该永远记取的血的教训。

为纠正内蒙清队扩大化的错误,1969年5月22日经伟大领袖毛主席亲自批示“照办”的中发(69)24号文(即《5·22 批示》)所附中央同意的内蒙古自治区革委会核心小组《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内蒙当前工作指示的几点意见》中指示:“在1968年11月以来的一段时间里,由于我们领导核心中资产阶级‘多中心即无中心论’的滋长,违背中央多次对内蒙工作的指示,尤其是关于清理阶级队伍方面要注意防止扩大化的指示,……在清理阶级队伍中,夸大乌兰夫的影响,过重地估计敌情,特别是在挖‘内人党’的工作中,产生了‘左’的倾向,犯了严重的逼、供、信和扩大化的错误”。我们认为这个历史的结论是完全正确的。

在内蒙古地区,从挖“内人党”的提出到扩大化的铸成,有一个极为复杂的过程,我们就了解到的情况,向首长另行报告。在这里,我们只是讲:

(1)对“挖肃”的问题,应用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来看。由于内蒙革委会成立较早,在当时,除江青同志在首都文艺界提出要树立革命队伍外,中央对清队工作尚无统一部署。因此,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根据内蒙的实际情况,提出了“挖肃”这个口号,把矛头指向刘少奇、乌兰夫,“指向那些混进党内的叛徒、特务、反革命分子,指向一小撮阶级敌人”,其实质就是清理阶级队伍,因此是有积极意义的,是符合毛主席的伟大战略部署的。但是,它又有混乱的一面,既然是“挖乌兰夫黑线”,就容易搞到那些与乌兰夫有牵连,但并非坏人的头上,这样既使有政策界限,也不好掌握与控制。我们认为,在“挖肃”这个问题上的主要错误是:当1968年8月26日《人民日报》发表了毛主席关于“建立三结合的革命委员会,大批判,清理阶级队伍,整党,精简机构、改革不合理的规章制度、下放科室人员,工厂里的斗、批、改,大体经历这么几个阶段”的最新指示后,内蒙没有按照中央的统一提法改过来,仍然沿用自己提出来的“挖肃”口号,搞了资产阶级的多中心。同时,从1969年11月起,又把挖“内人党”做为“挖肃”的主攻方向,并且造成了扩大与逼、供、信的严重错误。

(2)如前所述,所谓从1968年初开始的“挖肃”即挖“内人党”的说法,是对历史的有意歪曲。其目的,就是在制造“挖肃”即挖“内人党”舆论的基础上,通过否定“内人党”的存在,来全否定内蒙清队的成果,否定内蒙革委会成立来的全部工作。这样,也就否定了毛主席光辉《5·22批示》,否定了内蒙地区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

(3)值得注意的是,内蒙党委的一些领导人,对于“挖肃”即挖“内人党”的错误说活,不仅不予驳斥,而且还在支持纵容。内蒙党委办公厅信访处于今年1月份提出的“清队扩大化从1968年1月17日,即内蒙革委会第二次全委扩大会闭幕之日起”,就是明证。我们认为,如果说尤太忠、邓存伦等新来内蒙工作的同志因不了解情况,还有情可愿的话,那么经历了内蒙文化大革命全过程的吴涛、李树德同志在这个问题上,却有不能推卸的责任。

限于篇幅,对《声明》中的其他错误观点,容后批判。

以上当否,盼指示。

内蒙革委会常委 王金保内蒙革委会委员 郝梦枚高福瑞1974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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