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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批转中联部等单位《关于对涉及“四人帮”反党集团的影片、电视片、戏剧、画片和书刊等问题的处理意见》

日期:1976-10-23 作者:[待确定]

各省,市、自治区党委,各大军区,省军区,野战军党委,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党委、领导小组或党的核心小组,军委各总部,各军兵种党委:

现将中联部、文化部、新华社、国家出版局《关于对涉及“四人帮”反党集团的影片、电视片、戏剧、画片和书刊等问题的处理意见》转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中共中央一九七六年十月二十三日

(此件发至县、团级)

附:

中联部、文化部、新华社、国家出版局关于对涉及“四人帮”反党集团的影片、电视片、戏剧、画片和书刊等问题的处理意见

(一九七六年十月二十一日)

根据中共中央一九七六年十六号文件的精神,对涉及王洪文、张春桥、江青、姚文元“四人帮”反党集团的影片、电视片、照片、画片和中外文书刊等,提出如下的处理意见:

一,凡带有王、张、江、姚“四人帮”形象的影片、电视片、照片、画片、中文书刊、画册和连环画,一律停止放映、展出和出售,也停止对外供应。

如外国人要放映、展出、陈列此类影片、电视片、照片、画片和书刊时,分别不同情况,劝阻或置之不理。

二,凡“四人帮”的著作、文章、讲话稿一律停止印行和陈列。其他人的著作引用了他们四人的修正主义言论和有宣扬他们内容的,可分别情况,或者经过处理后印行,或者停止印行。

三,历史性纪录电影、照片、画册中,有他们四人形象的,经过处理(删去他们四人形象),可继续发行、陈列,也可向外提供。

四,对历史性文件,如《中国共产党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文件汇编》、《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文件》等,不再发行、展出和陈列,但可应索供应。以后印行十大《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和四届人大《关于修改宪法的报告》的单行本时,将报告人王,张的名字去掉。

五,凡同“四人帮”关系密切、民愤极大者所编导、创作和参加演出的电影、戏剧、音乐,由文化部逐个审查,上述这些人的文学艺术评论和创作,由国家出版局逐个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凡经毛主席审定的,如八个样板戏等,照常放映、演出、播送、出版。

(根据中央文件原件打印)

来源:

根据中央文件原件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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