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1979-1-19 作者:[待确定]
中共中央1979年1月17日批复了山东省委《关于解决“二·三夺权”问题的请示报告》,中央批示:“中央同意你们《关于解决‘二·三夺权’问题的请示报告》中准备明确宣布的4点意见。”
现将省委《关于解决“二·三夺权”问题的请示报告》印发给你们。中央批示和省委请示报告的要点,可口头传达到群众,但不要登报和广播。
中央最近转发的上海市委《关于解决所谓“一月革命”问题的请示报告》中指出:所谓“一月革命”,完全是林彪、陈伯达、“四人帮”精心策划的一个大阴谋,是一场反革命风暴,一股反革命逆流,是他们搞乱全国,进行全面篡党夺权的一个严重步骤。
我省的“二·三夺权”,就是在上海一月反革命风暴的影响下,林彪、“四人帮”在山东的代理人王效禹等一小撮坏人,勾结陈伯达、康生和王力、关锋、戚本禹等搞的反革命阴谋。1967年1月22日,王力授意王效禹在青岛夺了市委、市人委的权。接着,王力又打电话给王效禹,叫他到省里夺权。2月3日,王效禹网罗XXX、XXX、XXX、XXX等一伙野心家、阴谋家、打砸抢分子、现行反革命分子等,夺了省委、省人委的权。2月22日,陈伯达、康生、江青、王力、关锋、戚本禹一伙,听取了王效禹带领的所谓“山东夺权汇报团”的汇报,国民党特务分子陈伯达当即表态:“我们看,根据考验,王效禹同志是可以信赖的。”并指定“王效禹从青岛到济南工作”,“建立一个以王效禹为首的领导核心”。3月2日,王效禹一伙以“山东省革命委员会”名义向毛主席发了所谓“致敬电”,陈伯达一伙授意《人民日报》发表了题为《革命的“三结合”是夺权斗争胜利的保证》的社论,给王效禹等一小撮坏人篡夺山东党、政、财、文大权披上了合法的外衣。他们颠倒是非,混淆黑白,给省委、省人委捏造了许多莫须有的罪名,扣了许多大帽子,什么“省委、省人委是资产阶级司令部”,什么“前山东省委、省人委内一小撮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等等,胡说山东省委、省人委“以谭启龙、白如冰为首的党内一小撮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忠实地推行了一条反革命修正主义路线”,宣布“夺回了被省委、省人委内一小撮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所窃取的党、政、财、文大权。”为达到篡党夺权的罪恶目的,他们大划“革”与“保”,给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扣上了什么“保皇派”、“黑老保”、“右倾复辟势力”等大帽子,有的被打成“反革命”,挑动群众斗群众,大肆摧残干部,造成了严重恶果,使山东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遭受到巨大的损失。
为此,我们准备明确宣布:
一、所谓“二·三夺权”是林彪、“四人帮”在山东的代理人王效禹一伙坏人策划的反革命夺权,应予全盘否定。当时参加夺权的干部、群众是不明真相的,是没有责任的。
二、建国以后的17年,毛主席的革命路线在山东工作中始终占主导地位,“文化大革命”前的山东省委、省人委,尽管工作中有这样那样的缺点错误,但总的是执行了毛主席革命路线的,成绩是主要的,是红的,不是黑的。山东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绝大多数是好的和比较好的,是忠于毛主席革命路线的。
三、在所谓“二·三夺权”中,被公开点名批判的谭启龙、白如冰等同志,予以彻底平反,恢复名誉,一切诬陷不实之词统统推倒。
四、对在所谓“二·三夺权”前后,因反对林彪、“四人帮”和王效禹一伙而遭受迫害的群众组织,一律予以平反;对林彪、“四人帮”和王效禹一伙制造的一切冤案、错案、假案,以及所有受迫害的干部、群众,一律予以平反,一切诬蔑不实之词统统推倒。
在解决“二·三夺权”问题中,我们一定引导全省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顾大局,识大体,向前看,进一步增强团结,巩固发民安定团结的大好形势,顺利实现全党工作着重点的转移,同心同德,鼓足干劲,为加快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而努力奋斗。
当否?请批示。
来源:根据文件的翻印件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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