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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内蒙一机厂委员会关于田书鸿的结案报告

日期:1979-12-3 作者:[待确定]

田书鸿,男,1940年生,汉族,河北省青县人,家庭出身贫农,本人成份学生,高小文化程度,1958年进厂学徒,文化大革命前是四分厂二级机修工,文化大革命中造反起家。67年工厂成立革委会时当上了不脱产的总厂革委会副主任,1970年入党,1972年任命为四分厂机动室党支部副书记。后来又到总厂生产准备办公室协助副厂长搞全厂机动工作,由于他继续拉帮结派,于1975年1月总厂党委又决定让他回四分厂机动室任党支部副书记。

在搞批清运动中,田被列为清查对象,1977年3月29日统筹办学习班,5月18日隔离审查,11月27日拘留审查。1978年内蒙党委112号文件已正式免去田书鸿在总厂的职务。

其主要罪行如下:

一、拉帮结派,借批林批孔,制造事端

1973年以来,田书鸿与冯绍先、徐汉忠、李保余等人为了向总厂党委要官要权,经常在一起串联开会、拼凑资产阶级帮派势力,把矛头指向总厂党委。主要活动有:

1、1974年2月19日,田书鸿、郭守诚、冯绍先等人利用了厂工会名义召开的批林批孔大会,会前田书鸿借给郭守诚做工作,让郭主持会议之机,向郭说:“这个会看起来还是让你主持合适,你如果不主持对造反派不利。”(见田书鸿历次检查材料第67页)“这个会如果是你主持,让谁发言都由你说了算,而且有的人一见到由你主持这个会,对发动老造反派能起一定的作用。”(见田历次检查材料第62页)。2月18日晚,田书鸿还到冯绍先家研究修改了一篇会议发言稿。田书鸿等人想通过这个发言把他们的观点亮出来。“既能在领导面前讨好,又能起到万一将来需要拉人的时候可以拉起人来。”(见田综合检查材料第6~7页)。

在这次会上,郭守诚等人大喊大叫,大搞三箭齐发,向党委提出5条要求,给党委施加压力,公开向党委争夺批林批孔运动领导权,在全厂职工思想上造成了混乱,影响了党委的正常工作。

2、74年4月份,田书鸿、徐汉忠、李保余等人看到四分厂管生产的干部20多人贴出关心生产的大字报,认为这一部分人可以利用。于是在一起进行了分析研究。先在四分厂调度室后又到460车间办公室进行策划。于1974年4月12日,田书鸿打电话让徐汉忠带领四分厂管生产的干部30多人,到厂党委常委会议室,以汇报生产情况的机会,给党委施加压力。徐汉忠中间插话,说“党委不发挥革委会的作用,不重视我们这些造反派”。向党委伸手要官要权。田书鸿交待说:“我们几个人(指和徐汉忠、李保余等)在一起研究了谁先发言,谁主发言,谁中途插话,这个事情完全是我一手安排的。”“为了进一步要挟党委领导站在我们这一派。在领导面前也显示一下。我这一派都是干部,如果我们这派要乱起来,工厂马上就会乱起来。”(见田本人检查69~71页)

3、田书鸿等人曾要求厂党委召开“革委会全委扩大会”,解决他们“进班子”问题。74年3月,田书鸿在160次党委常委会上说:“我厂全委会迟迟不召开,是个失策。吵吵不要紧,就得赶快开。几个处的群众代表为什么不可以充实到处的班子里。”(见证明材科36页)。

田书鸿想利用召开革委会全委会逼着领导作检查。检查一下过去发挥他们这些人的作用不够,再调一些被结合的群众代表到各级领导机关工作。田可以借机把他们这一派与他关系不错的人推荐上来。(见田综合检查材料第9页)。

4、干扰阻挠党委落实政策工作。74年4~5月份,厂党委根据上级指示给错打成“5·16”分子的同志平反落实政策。田书鸿站在派性的立场上坚决反对。认为给那些同志平反会影响他们一派掌权。(见田综合检查材料11~12页)。在1974年8月厂党委180次常委会上,田书鸿反对多数常委的意见,说:“我认为现在急急忙忙处理这件事,是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而冲淡了大事。”(见证明材料22页)。田书鸿还积极在下面活动,在同伙中煽动不满情绪说:“韩××(指厂党委领导)为什么给打内人党的凶手平反,而不给误打的同志落实政策,说明不重视,不支持你们。你们有什么问题应该找韩××反映。”致使同伙冯绍先在厂党委举行的平反大会上找领导寻衅闹事,进行围攻。(见证明材料25~27页。田的综合检查材料12页)。

5、74年7~8月,内蒙的五大厂矿去北京参加中央办的学习班。田书鸿等人为了挤进中央学习班,告厂党委领导同志的状,策划写上告信。8月8日晚,田书鸿召集冯绍先、徐汉忠、李保余等十余人研究写上告信的问题。田书鸿首先说:“今天把大伙找来商量一下给中央写一封信,把我们的情况反映一下。现在中央决定包头几大家都到中央去办学习班,二机厂也去,可是我们厂不能去。我们厂是不是没有问题呢?不是的,我们厂的问题比二机厂的问题并不小,而是比二机厂的问题还大,为什么我们不能去北京办学习班呢?主要是韩××(指党委领导)欺骗了五机部领导,上面对我们厂的情况不了解,我们来研究一下给中央写一封信,把我们厂的情况反映上去,中央知道了我们的情况以后,可能也会让我们去北京办学习班。我们厂的问题不去中央解决不了”。(见田综合检查16~17页及证明材料31~35页)。然后他们分工起草、抄写上告信。他们在信中表白:“我们都是从文化大革命中冲杀出来的战士。”告厂党委“违背中央指示,扭转运动大方向。”“不能站在运动前头积极领导运动。”“党委内部不团结”,“脱离群众”,“不相信和依靠广大干部,在干部中搞宗派”,(见证明材料36~47页)。信写好以后,由二机厂去北京参加学习班的达瓦带到北京。

写信以后,田书鸿等人还研究了如何按照信上的内容在厂内出大字报,掀起一个大字报高潮,猛轰党委领导同志。(见田综合检查材料19页)。由徐汉忠根据研究内容起草了二十几条标语,并准备以此为题目分批出大字报,搞乱工厂形势。(见证明材料49~52页)。

5、74年,田书鸿等人经常在一起对厂党委领导逐个进行分析议论,妄图分化党委。5~6月份,田书鸿说:“通过批林批孔可以看的很清楚了,×书记是支持×××等人的,×书记不抓生产是老好人,不过对我还不错;×××书记和×××、×××的关系也比较好。对我还可以;××书记对×××这些人有看法;×××主任在原六〇所就是支持×××、×××的;×主任是滑头,随风倒;×××副主任对我比较信任,是倾向咱们的,×××副主任是紧跟×书记的。叫干啥就干啥;×××副主任是×书记提起来的;×××副主任是支持咱们的。”等等。(见证明材料65~69页)并让同伙分头给做工作。

二、1976年加紧活动,搞乱工厂形势

田书鸿、冯绍先、李保余、徐汉忠等人74年以来的一些活动受到了厂党委的抵制和批评,75年由于形势所迫没有进行公开活动。但76年周总理逝世后看到形势对他们有利,于是又加紧活动起来。其主要活动有:

1. 1976年春节,李保余请田书鸿、冯绍先、高占山、刘唯亮等人喝酒。席间田给高介绍刘唯亮时说:“这是十一分厂的调度刘唯亮,铁杆,没外人”。刘唯亮则激动地说:“老田是我们的司令,是—机厂的王洪文,老田不能倒,我们要保护他”。(见证明材料36页)。田书鸿和冯绍先在划拳中用“韩老四、韩老六”(指厂党委领导)代表六、四发泄对党委领导的不满。(见证明材料73~77页)

2. 76年4月2日,田书鸿在家举行纪念出狱9周年酒会(67年3月田书鸿曾被抓入狱于4月2日释放)召集20多人参加。在喝酒前田说“今天是我出狱9周年,大家坐在一起喝点,文化大革命中,群众把我推选到革委会,我没代表好,希望今后多帮助。”(见证明材料82~83页)。

3. 76年4月以后,田书鸿积极鼓动书写、张贴大字报,矛头指向厂党委领导,田说:“要以车间理论组和车间党支部名义写几份有分量的大字报。”(见证明材料84页)。他还在车间会议上说:“厂党委主要负责同志扩大资产阶级法权,批邓搞得冷冷清清。”“咱们得写几份大字报贴出去,我保证咱们大字报贴出去后各分厂都有一批,有的已经写好,就等咱们的了。”(见证明材料86页)。田还向—些人多次的表示过“只要是给韩××(厂党委领导)写大字报,笔墨纸张我都可以供给。如果抄写大字报有困难,可以把大字报底稿拿到我家,我找人为他们抄写。”“只要是对韩××(指厂党委领导)有意见的人,我不管是什么人,都是支持他们给出大字报。”(见田书鸿综合检查材料第25页)。

4. 76年7月下旬,田书鸿支持我厂王运德、高占山等人给内蒙党委书信,信中告厂党委“贯彻了邓小平的管卡压的一套”,“我厂受邓小平反革命修正主义路线干扰破坏比较严重”,“以生产压革命,以地震压批邓”。田书鸿还找人抄写了这封信。(见证明材料102~104页及田书鸿综合检查材料25页)。

5. 粉碎“四人帮”后,于1976年底,田书鸿在四分厂四七〇车间机修四班开车间大会时说:“四人帮与邓小平的斗争是狗咬狗。”(见证明材料137~139页)。

1977年春节时,田书鸿与原来的同学们一起议论国家大事,当谈到邓小平问题时,田书鸿说:“对邓小平没好感,他一上台就镇压造反派。”(见证明材料135页,田历次检查材料159页),受到了同学们的批评。

三、利用职权搞违法乱纪活动

1. 1969年11月份,田书鸿曾给政治诈骗犯陈宝森(原在包头市公安局工作。因政治诈骗犯罪被开除公职)的老婆何桂芬伪造档案。何在我厂当过一段家属工,田书鸿给何伪造了鉴定及正式职工的几种登记表,致使何调入包钢后由家属工改为正式工。后来,陈犯事发,受到惩处。(见证明材料142~163页)

2. 1975年10月,在田书鸿家给包钢贪污盗窃犯刘金虎窝藏木料及五合板,刘被捕后,木料从田家起走。(见证明材科164页~168页)。

揭批清查运动以来,田书鸿对抗组织的审查和群众的批判。他用下流的语言谩骂厂党委几个主要领导,攻击清查他的问题是“厂党委打击报复”,“大方向错了”。77年3月11日大会后,田又和同伙密谋策划,炮制出4批100多张大字报,猖狂反扑,干扰破坏运动。并找二机厂的帮派成员达瓦串联,要达瓦提供假情况。77年4月,田召集帮派同伙开黑会,统一口径,订立攻守同盟。

1978年,随着我厂揭批“四人帮”斗争的进一步深入,“四人帮”在我厂的资产阶级帮派体系遭到了粉碎性的打击。经过对田书鸿的批判斗争,并让知情人面对面地揭发他们的罪行,田书鸿才陆续交流了一些罪行,并有了认罪表现,态度尚好。

田书鸿的主要罪行已经查清,旁证齐全,具备了结案处理条件。按照中共中央关于清查工作中有关政策规定,经厂党委常委会议研究,田书鸿应定为我厂资产阶级帮派骨干分子。

中共内蒙一机厂委员会1979年12月3日

田书鸿看完结案报告后的意见

此材料我初步看了,感谢各级领导做了大量的工作,大部分事实都是符合实际情况的。本人没有什么意见。

田书鸿1979年12月15日(原件存田书鸿案卷材料)

来源:

根据文件的翻印件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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