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1980-2-24 作者:[待确定]
十一届五中全会已经开了两天预备会议,现在正式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
应出席的,是三百五十六人,其中中央委员二百○一人,修补中央委员一百一十八人,共三百一十九人。列席的三十七人。因事因病请假的十三人,其中中央委员八人,候补中央委员五人。今天实到会三百四十三人,其中中央委员一百九十三人,候补中央委员一百一十三人,列席三十七人。
同志们,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去年四月召开了中央工作会议,研究了国民经济的调整问题,确定了“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八字方针。九月底,召开了十一届四中全会,主要讨论通过了叶剑英同志在庆祝建国三十周年大会上的报告。到现在将近五个月了。从三中全会以后,全党上下做了大量的工作,促进了我国政治、经济各方面形势的发展,形势的发展又给我们党提出了一系列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全国人民也热切希望我们在进入八十年代,在粉碎“四人帮”三年多来取得巨大胜利的基础上,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加快四个现代化的建设步伐,把各方面的工作做得更好。为此,中央政治局决定,及时地召开五中全会。
关于五中全会的任务,也就是中央政治局提请全会讨论的议程,在会议通知中写了六项,在预备会议上,薄一波同志建议,把有些问题从“其他”一项里抽出来,我们觉得很好。所以,现在把议程改为七项:
一、讨论和通过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关于召开党的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增选中央政治局常委;讨论和通过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关于成立中央书记处的决议,选举产生中央书记处;
三、讨论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改草案);
四、讨论和通过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五、讨论和通过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关于刘少奇同志平反的决议;
六、讨论和通过根据汪东兴、纪登奎、吴德、陈锡联四位同志的辞职请求,免除他们党和国家领导人职务的决定。
七、其他。
下面,我就这几项议程,向到会同志作一些说明。
一、关于提前召开党的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问题。党的十一大,是在一九七七年八月,即粉碎“四人帮”不到一年的特殊情况下召开的。这次大会对于推动揭批林彪、“四人帮”的斗争,对于健全党中央和各级领导,对于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都起了重大作用。但是,限于当时复杂的历史条件,十一大对一些重要的原则问题,还不可能看得很清楚,或者时机还不成熟,所以,不可能把一些重要的原则问题解决得很完善。按照党章的规定,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十二大应在一九八二年举行。但是,自党的十一大以来,特别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国内外形势都有了重大的发展和变化。现在,自从三中全会提出全党的工作着重点已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全国出现了政治上安定团结、思想上进一步解放、经济上在调整中前进的可喜局面。当前的国际形势,总的说,对我们也非党有利。我们党在新的形势和任务面前,特别是我们工作着重点转移了,有一系列新的重大问题,需要不失时机地加以解决。为此,中央政治局认为,提前召开党的十二大,总结十一大以来的工作,修改党的章程,通过发展国民经济的长远规划纲要,选举党的中央委员会,这些工作都是十分必要的。关于召开十二大的指导思想、主要议程、代表名额的分配和产生办法等问题,都要提请全会讨论,这些问题在提请全会讨论、通过的决议(草案)和说明中都提到了。请大家充分发表意见,进行讨论。至于具体召开十二大的时间,想力争在今年底召开。通知上没有说明十二大具体召开的时间,想由中央全全讨论通过以后,委托政治局根据会议准备的情况来确定具体召开的时间。因为今年工作量很大,考虑到还有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定,政治报告,党章和党章修改报告等等,如果准备不及,可能要到明年。所以,我们留了点机动余地,没有具体把时间写死。
二、关于增补中央政治局常委问题。鉴于汪东兴同志犯了错误,这一次他写了请求,免除他党和国家领导人职务,这次全会要解决。这样,中央常委就留下五位了,为了充实中央常委的领导,想在这次全会提名两位同志,就是胡耀邦同志和赵紫阳同志参加中央常委。
关于成立中央书记处问题。大家知道,在党的八大以后至文化大革命前的十年中,在中央政治局和常委领导下,曾设立过中央书记处(八大以后,成立书记处的经过历史,在十三个人的简历后面已经印发给大家参考。)当时的中央书记处做了大量的工作,起了重要的积极的作用。鉴于全党工作着重点转移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任务异常艰巨和复杂,为了便于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务委员会能够集中精力,考虑和决定国内外事务中的重大问题,同时使党的各方面大量日常工作能够及时地有效率地得到处理,中央需要建立有系统地进行经常工作的机构。成立书记处,酝酿比较久了,做了一些准备工作,这一次我们觉得时机成熟了。参照过去的经验,经过必要的酝酿和准备,中央政治局提议,成立中央书记处,并在这次全会上选举总书记和书记处的组成人员。关于中央书记处的组织办法、职权范围和工作制度,决议草案中也提到了,今后我们还可以进一步具体化,请同志们审议,经全会通过后,我们就按照这个决议进行选举。选举中央书记处,政治局也酝酿了一个建议的名单,我在预备会上已经向同志们介绍了。根据同志们的意见,把候选人的简历也印发给大家了,请同志们充分酝酿讨论,发表意见,看看书记处究竟怎么样搞好,希望经过充分的民主讨论以后,进行选举。
三、关于修改党章问题。党章是党的建设的根本法规。由于当时历史条件的限制,十一大通过的党章,无论在内容和结构上都还不完善;有些内容和条文仍然沿袭了文化大革命中的一些错误提法。所以,在十二大时,就需要按照马克思主义的建党思想和我们建党的丰富经验,进行修改。为了彻底肃清林彪、“四人帮”在我们党的建设上的流毒,巩固党的团结和统一,加强党的组织性和纪律性,提高党员质量,提高党的战斗力,坚持并改善党的领导,以保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广大党员和我们党的干部都希望能在总结历史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继承和发扬我们党的建设的优良传统,同时根据新的历史时期在党的建设上出现的新问题,修改出一个有时代特点,比较完善,比较好的党章来。基于上述考虑,在四中全会后,政治局常委分工由邓小平同志主持,并且组织有关同志,经过三个多月的努力,修改出了一个党章草案,经中央政治局讨论后,又作了一些修改,现在提请全会讨论。这个党章修改草案,请同志们充分发表意见,因为这一次的修改草案有一些重大的改动,特别是解决终身制,党的领导新陈代谢这些重大问题。所以,希望同志们充分发表意见。将来根据全会讨论的意见,再作修改后,发到全党,广泛地征求意见,集思广益。全党讨论以后,再集中起大家的讨论意见,进行修改后,提请十二大审议通过。
四、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问题。这个文件,经过去年一月间召开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讨论拟定后,去年三月间中央将它发到全国县团级党委征询意见。经过认真、广泛的讨论,大家提了一千八百多条意见。主要的修改意见是:增加了坚持党的政治路线和思想路线,强调党的集中统一,强调党的纪律等方面的内容。中纪委根据这些意见,对原稿又重新作了修改和补充。经过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讨论通过,报中央政治局审查后,觉得比较重要,决定提请五中全会讨论通过,然后公布实行。在讨论的时候,有的同志提出,已经有了党章,是否还需要搞这么一个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是否可以把准则的十二条和党章合并起来。同志们的意见,中央政治局曾仔细地考虑过。正如上面所说的,党章是党的建设的根本法规,有关党内政治生活中的许多问题,在党章中不可能规定得很具体。而现在提请全会讨论通过的这个准则修改稿,是在总结我们党几十年来处理党内关系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特别是近十年来同林彪、“四人帮”斗争经验的基础上拟定的,是对党章的具体补充,对党内现实的政治生活状况有很强的针对性。它对于教育党员,治愈林彪、“四人帮”给党造成的创伤,加强党的建设,将发挥重大的作用。所以,还是想提请全会讨论,按照大家意见修改以后,正式通过,然后公布实行。
五、关于为刘少奇同志平反问题。粉碎“四人帮”以来,党内外许多人向中央建议,对刘少奇同志案件进行复查。一九七八年十二月十一届三中全会解决了历史上遗留的一大批重大问题和一些重要领导人的功过是非以后,在一九七九年二月,中央就决定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和中央组织部对刘少奇同志一案进行复查。一年来,参加复查的同志查阅了关于这个案件的全部档案材料,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工作。结果证明:在林彪、江青、康生、谢富治等人的直接控制和指挥下。一九六八年九月提出的所谓审查报告强加给刘少奇同志的“叛徒、内奸、工贼”三大罪状,以及其他罪名,完全是他们一伙对刘少奇同志的蓄意陷害。八届十二中全会据此作出“把刘少奇永远开除出党,撤销其党内外的一切职务”的决议是错误的,是一个大冤案。因此,中央政治局认为,过去对于刘少奇同志的污蔑、诬陷、伪造的材料以及一切不实之词应予完全推倒,对刘少奇同志一案应予彻底平反。并且恢复刘少奇同志作为无产阶级革命家、党和国家的主要领导人之一的名誉;在适当的时间,为刘少奇同志举行追悼会。我们考虑,要自上而下先党内后党外的传达,在群众中做了思想工作,然后在适当的时间,比如说四月份或者什么时间,正式召开追悼会。过去因刘少奇同志问题受株连的人和事,都应当实事求是地进行复查,凡属冤假错案,一律予以平反。至于对刘少奇同志一生的全面评价,中央政治局考虑,拟在举行刘少奇同志追悼会的悼词中,和今后编写党史时或者在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把功过全面地加以评价。这次平反就是平反。原稿中有一句话,不少的同志提了意见,后来我们研究,在新发的稿子上把“包括个别比较大的错误”这句话去掉了。
六、讨论通过根据汪东兴、纪登奎、吴德、陈锡联四位同志的辞职请求,免除他们党和国家领导人职务的决定。中央常委,中央政治局考虑,他们写了检讨,请求免除他们党和国家领导人的职务,我们觉得,现在是到了解决问题的时候了,再不解决,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都有意见。所以,这次拟提请中央全会讨论,接受他们的请求,作出免除他们党和国家领导人的职务的决定。
七、其他。现在考虑到的,就是处理“四大”,即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过去写在宪法里面的。中央政治局常委、政治局有个考虑,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和健全社会主义法制,这是我们党坚定不移的方针。我们应该让群众有充分的权利和机会,表达他们对国家大事的意见和对党政领导的批评,但二十多年的经验表明,“四十”并不是实现这个目标的好办法。同志们讲话里面也提到了,对“四大”分析了一下,从总体来看,“四大”从来没有起过积极作用。因此,中央准备提请全会讨论同意以后,提请人大党委和全国人大,把它从宪法上取消。宪法其他来不及修改,先把这一条修改一下,因为这一条不修改,下面实际上有些困难。好比北京市,“西单墙”不让贴大字报了,北京市委考虑,还得划一个地方,就划在月坛公园,因为宪法上有,就不能说不让贴了,其他城市、省里面同样有这个问题。你要让他贴,确实对我们安定团结的局面影响很大。这件事情,在小平同志讲话里面也讲了。我们想,全会要同意的话,就提交人大常委,按照法律程度,先修改这一部分,宪法的全面修改当然要时间长一点,要经过正式人民代表大会。这是其他问题里面考虑到的,有这么一件事。也可能同志们还想到应该在五中全会上解决的其他一些问题。
上面讲的这次全会几项议程的主要文件,关于召开十二大的决议,成立书记处的决议,党章修改草案,党内政治生活的苦干准则,为刘少奇同志平反的决议,春节前已发给到会同志。在北京,我们邀请了在京的中央委员,候补中央委员,准备列席这一次会议的同志和一部分老同志,开了三天会,在外地的,把文件也送出去了,在外地按系统组织同志们阅读讨论过了。所以,这一次会议我们预定想只开五天,紧凑点,不开长会,开有准备的会,开短会。具体日程已拟了一个表发给大家。因为我们考虑,开得时间长了,一个是同志们留在这里时间长了不好,再一个,在国际国内,特别是国际上,又要说中央又有了什么问题了,开得时间这样长也开不完。所以我们准备的精练一点,抓得紧一点,事先把文件已经发了,昨天我听广东的刁仲勋同志说,他已经把修改的意见在本子上改出来了,所以,我们时间可以抓紧,开得快些。在我们今天的全体会议后,从明天起,分组进行讨论,希望同志们在有限的时间内,充分发表意见,经过分组讨论,然后再举行全体会议,通过决议,选举中央书记处,通过全会的公报。
我们相信,由于事前有充分的酝酿准备,这次全会一定可以开得又快又好,圆满地完成这一次会议的任务。在五中全会开幕的时候,我就讲这些,我的话完了。(热烈鼓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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