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1980-2-24 作者:叶剑英
叶剑英我同意成立书记处的决议,也同意决议中提出的书记处的职权范围。虽然我觉得职权范围稍小了一点,但目前只能如此。
我认为,书记处在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务委员会领导下,负责处理中央日常工作,它的工作范围将来可以稍为扩大一些,而且应该扩大一些。
中央书记处,我考虑就是准备接中央的班的。书记处的特点之一就是比较年轻。老年人的今天,就是中年人的明天。因此他们要准备培养精干正派的青年人接自己的班。
按照列宁的学说,党的领袖是一个集体,是由“最有威信、最有影响、最有经验、被选出担任最重要职务”的同志组成的。我们讲中央书记处接班,是接集体的班,而不是接哪一个人的班。这个问题,斯大林没有解决,他只看上一个马林科夫,但很快就被赫鲁晓夫篡了权。我们党“八大”以后成立的以邓小平同志为总书记的书记处发挥了很好的作用。但是“文化大革命”中搞了一个“中央文革”,把书记处冲掉了。我们党虽然在理论上提出了接班人的问题、接班问题考虑得少,而是侧重于个人的交班、接班。“九大”把林彪当接班人写进了党章,林彪摔死了,又提出王洪文当接班人。实践证明,这样做是失败的,这个教训我们要牢牢记取。
我们现在重新建立书记处,既是组织上拨乱反正,恢复我党的传统,又是适应新时期的需要。中央书记处是培养锻炼党的高级干部的场所。通过处理中央日常工作的实践,书记处的成员就能够了解全面的情况,熟悉中央的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风,锻炼独立处理国家大事、应付事变的能力。将来进入政治局和中央常委的同志,先在书记处工作一段时间,就比较容易驾轻就熟。
书记处是党中央的书记处,不是中央政治局的书记处,也不是中央常委的书记处。书记处处于第一线,中央常委、政治局处于第二线。这样做,除了有利于解决接班人问题外,好处很多:(一)可以使中央政治局和常委同志集中精力,研究国际国内大事,更好地解决国内外的重大问题,使中央工作更加主动,更加有预见性。(二)中央领导同志能有更多时间、更多机会下去同地方接触……(三)便于中央科学分工,抽出一些领导同志到外国参观学习,把外国的经验当作一面镜子照照自己,更好地知已知彼,领导四化建设,在经济上、文化上较快地赶上和超过发达的国家……
要坚持集体领导的原则。党的领导是集体领导,不是个人领导。共产党不同于其他政党,从来就是依靠集体的智慧和经验,个人不过是集体的一员,个人的作用只有通过集体,才能得到正确的发挥。拿书记处来说,所有成员都是平等的关系,都只有一票,要互相支持,互相谅解,识大体、顾大局,和衷共济,同心同德。
重大问题应当由书记处这个集体,而不是个人或者少数几个人作出决定。任何时候,都不能夸大个人的作用,不能个人说了算。要看到,像我们这样一个执政的大党,即使是个天才,如果突出个人,独断专行,就一定要犯错误,给党的事业带来严重危害。在这方面,我们党是有惨痛教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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