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1980-9-8 作者:彭真, 邓小平
彭真、邓小平关于“两案”的问题,书记处讨论了两次,9月4日及5日上午。现在主要情况弄清了,十名主犯的罪行基本查清了。一边是黄、吴、李、邱加江腾蛟,他是“三国四方”会议确定谋害毛泽东主席的指挥官。一边是“四人帮”加陈伯达,陈伯达同林彪、江青两个集团的罪行都分不开。五加五共十个人。送常委的起诉书(草稿),拟判十个人。除江腾蛟外,九个人都是举世瞩目。其他人另外审判,由最高人民法院、地方法院和军事法院分批陆续审判,十个人判了,其他人的问题就解决了。
他们的主要罪行弄清了,林、江是头子,康、张是军师,两个集团是狼狈为奸的一伙。列入起诉书的罪行,都不牵涉毛、周和中央其他领导同志的过错,这个大原则中央已批准了的。起诉书还把周总理列入了被诬陷的领导人名单中。
起诉意见书上所列的犯罪事实,同毛泽东的晚年错误划分开了。起诉书不涉及路线问题,工作上的错误包括党纪、军纪、政纪问题都不涉及。这次审判只审罪行。
他们的问题用法律手段去处理,小平、国锋同志接见外国人时都讲过了。我们还是现在审好。中央领导同志对外讲过多次,为什么总不审?人家无非认为是罪不够,或者内部意见不一致。何时审,请中央决定。
我主张尽快审判!
这两个集团没法分开。你把这两个分开,康生、谢富治死了,这两个人算是哪一伙的?
一案起诉好处理。这两个集团有矛盾,矛盾在哪?他们做贼上一致,分赃上有矛盾。黄、吴、李、邱由军人组成的第二审判庭去审。这几个人一定要审,判刑可以轻一点,他们同江青不一样,历史上还做过一点好事,打过仗。
另外,公开审判好。罪行证据都公布,通过这一段时间的工作,证据完全能站得住脚。
彭真汇报后,邓小平说:
这个起诉书可以用。不能有一丝虚假,不能侥幸。
这次会议后,要扩大范围,征求党外人士的意见。
起诉的内容不能涉及毛主席、周总理的错误,这一点要特别慎重。
这两个案子不要低估林彪集团的罪过,林彪是掌握枪杆子的,比笔杆子不会差。
黄永胜等人有功,量刑可以轻一些,不能减罪,成立特别法庭,一审终审!
审这个案子叫“投鼠忌器”。务必抓紧,要不审,有人会说他们罪不够,或说我们意见不一致。
请彭真同志一抓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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