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1982-4-5 作者:[待确定]
被告人牛成山,男,49岁,汉族,黑龙江省阿城县人,“文化大革命”前系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干事,“文化大革命”初期当了省委机关造反总团勤务组班长,后任中共黑龙江省第三届委员会候补委员、省革命委员会委员、省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党委副书记、副主任,财贸办公室副主任,1981年6月6日被逮捕。
被告人聂士荣,男,40岁,汉族,江苏省扬州市人,“文化大革命”前系哈尔滨锅炉厂工人,“文化大革命”期间任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党的核心小组成员、省革命委员会副主任,1978年7月17日被逮捕。
被告人牛成山、聂士荣阴谋颠覆政府一案,经哈尔滨市公安局侦查终结,移送本院。
经审查确认,被告人牛成山、聂士荣在“文化大革命”十年动乱期间,造反夺权,占据了重要领导岗位,为进一步达到夺取省的领导权的罪恶目的,借“批林批孔”运动和“反击右倾翻案风”之机,进行了一系列犯罪活动,其犯罪事实如下:
(一)1973年12月29日,被告人牛成山、聂士荣与同案犯刘雪峰(另行处理)等人,为煽动夺权,制造舆论,经过周密策划,在中共黑龙江省委楼内和黑龙江省革委门前贴出《为保卫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伟大成果而斗争》的大字报。把省委落实党的干部政策、批判资产阶级派性等正确措施,诬蔑为“反动思潮”,是“资产阶级、修正主义”“反攻倒算的集中表现”。叫嚣“我们要继续战斗”,“来一个迎头痛击”,“顶住和打退这股反动潮流”。
(二)1974年3月15日,牛成山、聂士荣伙同刘雪峰等人召集哈尔滨市部分大工厂和省直机关几个造反派头头、帮派骨干分子五六十人在省水利局开会。会上牛成山说:“总的形势大好,但阻力不少”,“阻力来自领导在捂盖子”。“老干部解放使用了98%,新干部刷下去也占98%,省革委106名全拿掉了,各级照此办理一扫光了”。聂士荣又煽动说,对“敌人就是分化瓦解各个攻破。要斗争,组织起来很重要。”煽动帮派分子组织起来反对省委、省革委。
(三)1974年3月中旬,牛成山、聂士荣伙同刘雪峰策划在省直机关召开“批林批孔”大会。3月20日,牛成山、刘雪峰等人不顾省委、省革委领导同志劝阻,强行在省革委俱乐部召开了有500多人参加的“批林批孔”大会。他们组织一些人在会上揭发批判省委“复辟”、“回潮”、“倒退”。最后,牛成山攻击说,这个大会,“省委领导的意见不准开,说先学习学习,这真是比屁话还屁话”。“我们是针锋相对,非揭不可,非批不可”,“对一切想开历史倒车的人只有两个字‘造反’。”牛成山按照他的“机关干部动嘴动笔行,冲冲打打还得工人”的主张,在当晚又窜到哈尔滨汽轮机厂七车间对工人煽动说:“省委回潮严重,省直机关用了20多个叛徒,老干部用了98%,省委机关贴一万张大字报,把大楼压塌了,也动摇不了省委修正主义的根基,只有工人阶级起来,才能解决省委问题。”
(四)1974年3月,牛成山得知江青、张春桥、王洪文对刘国成、王连贵诬告省委的信有“批示”后,经过密谋策划,企图把公布这封信和“批示”,作为搞垮省委的“突破口”。3月21日下午,牛成山指挥刘国成、丁树顺带领一百多人冲进省委机关,围攻省委领导,强迫省委领导公布这封诬告信和“批示”。3月22日,牛成山、聂士荣亲自参加和指挥刘国成等人继续围攻省委领导,强迫省委领导承认“扣押了批示”是犯了错误,诬告信的内容是“革命的”,省委在三届五次全会(简称“3·5会议”)上批判资产阶级派性是“犯了方向错误”。被省委、省革委领导抵制后,他们在省委机关内连续搅闹6天5夜。3月26日,牛成山、聂士荣在北方大厦广场召开了批“省委捂盖子、压群众”大会,公布了诬告信和江青、张春桥、王洪文的“批示”,并攻击省委搞“复辟”、“回潮”。牛成山、聂士荣于4月1日指使数十人冲击省委常委会议,强迫省委领导以省委的名义将诬告信和江青、张春桥、王洪文的“批示”转发全省。他们的阴谋没有得逞,于4月8日牛成山把江青、张春桥、王洪文的“批示”和诬告信私自翻印了数十份在哈尔滨市散发、张贴。
(五)1974年3月30日,牛成山、聂士荣为实现搞乱全省必须首先搞乱哈尔滨市的阴谋,召集帮派分子在省机械局开秘密会议,策划游斗哈尔滨市市委书记、市革委主任李剑白。4月5日晚,聂士荣又在107招待所作了具体部署。6日晨,江卫东等20余人,闯进李剑白住处,将李挟持到市委会议室和107招待所围攻后,聂士荣又指挥郭祥等人把李剑白推上汽车在哈尔滨市6个区2个大厂进行游斗,游斗中给李剑白挂上了“批倒批臭”的大牌子。之后,在北方大厦广场召开批斗大会。企图以此在全省掀起批斗领导干部的高潮,搞乱全省,乱中夺权。
(六)1974年5月9日,牛成山、聂士荣在哈尔滨铁路局文化宫召开秘密会议。聂士荣说:“‘3·5’会议各单位的造反派差不多都被整了黑材料”,“我们得去省委要出来。”牛成山说:“要把‘3·5’(会议)材料问题”,“进行有重点的突破”。会上还确定组织力量围攻省委、省革委领导。5月10日,其帮派骨干分子强行闯入省委机要秘书办公室,抢走了有关“3·5”会议的材料307份。牛成山从中选出了3份所谓能证明“压制造反派”的材料,以牛成山、聂士荣的名义寄给江青、张春桥、王洪文。其余材料在牛成山处窝藏达一年之久。当天,省委书记、省革委副主任张林池要他们立即交回抢去的材料。他们不仅拒不交回,还将张林池软禁。次日,又将省委书记、省革委副主任杨易辰、王一伦从家中揪到省委机关软禁。5月12日牛成山、聂士荣伙同张永昌(另行处理)、刘雪峰等人在唐金枝办公室开会密谋,牛成山提出:“要联合行动,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揭开省委的盖子”,“一定要和省委干到底”。聂士荣说:“不是鱼死,就是网破。”张永昌说:“该下破釜沉舟的决心了。”会上决定继续软禁和轮流围攻,企图迫使省委承认犯了方向路线错误。他们将张林池、杨易辰、王一伦围攻了4天4夜,致使张林池发病住院,才撤出省委机关。
(七)1974年3月,牛成山、聂士荣为了打倒省党政领导干部,夺取省领导权,积极搞串联,拉队伍,纠集了省财贸办、水利局和哈尔滨市科委、电业局、汽轮机厂、锅炉厂等40多个单位的50余人,按组织联络、舆论宣传和情报动态等几个方面做了分工,并在哈尔滨市7个区设有联络员。1974年4月党中央重申不准成立战斗队,不搞跨行业、跨地区串联的指示后,牛成山、聂士荣继续串联,多次秘密集会。4月14日在牛成山家的帮派串联会上聂士荣攻击省委说:“阻力主要来自省委”,“省委的问题解决不了,本单位的问题也解决不了”,“这场斗争是你们搞回潮挑起来的”,“你3·5回潮,我们就要斗争”,牛成山说:“由于造反派的命运都是和文化大革命连在一起的,回潮是对着整个造反派的,所以,整个造反派都要团结起来”。5月23日,牛成山、聂士荣又去汽轮机厂进行串联煽动,强占了工厂子弟校教室,挑起了武斗。省委做出4条决定,责令他们停止串联活动,承认错误。牛成山公然对抗,攻击省委4条决定是“黑四条”。并于6月3日在省委机关院内召开了批省委“黑四条”大会。牛成山在会上说,省委4条决定“屁也不顶”。还煽动说:“否认夺权的必要性,就是否认了资本主义复辟的危险性。”聂士荣把省委领导关于“批林批孔”运动要在党委领导下进行,这次运动不夺权等讲话攻击为“谬论”。还说:“这是一场你死我活的斗争,我们要有五不怕精神”,“准备上断头台”。煽动夺权。
1974年1月至7月,牛成山、聂士荣多次在陈士荣家、省水利局、林业设计院、商业局纺织站等处,翻印江青、王洪文和毛远新煽动篡党夺权的讲话材料十余种、千余份,散发到省、市许多单位,煽动“小兵造反”,“去把权夺回来”。
(八)1974年12月19日,聂士荣、张永昌、刘雪峰得知要补选一名全国四届人大代表的消息后,为了阻挠省委主要领导当选,聂士荣于19日,22日,23日在张永昌、陈士荣、牛成山家分别与牛成山、张永昌、刘雪峰密谋,确定了冲击会场,破坏选举的行动方案。24日上午,在省革委三届八次会议上聂士荣抢夺麦克风强行发言,牛成山等人当即表示支持。同时,刘雪峰在会外指挥其同伙邵岩城(另案处理)等带人砸坏窗户,打伤服务人员,冲进会场,会议被迫中断。25日晚会议被迫改变地点,牛成山将此消息告诉张永昌,张永昌安排同伙注意监视代表们的动向。26日凌晨,代表们乘车去开会时,其同伙手持棍棒进行阻拦。当大会工作人员向他们宣读中央指示,责令他们立即退出现场时,他们不但不听,反而在26日上午由牛成山、聂士荣、张永昌等人在牛成山家密谋下一步活动,并同意帮派分子去省委闹事。26日下午,张永昌又组织人,打着“讨还血债”的横标,用自行车驮着用红墨水伪造伤情的张永寿示威。之后,冲进省委机关,强占常委会议室,设立“讨还血债办公室”和“讨还血债广播站”,并将“讨还血债”的横标挂在省委机关门前。又于29日,由张永昌主持在南岗邮局门前召开“声讨大会”。他们在省委机关搅闹达两个月之久。
(九)牛成山、聂士荣为了夺取省的领导权,采取各种手段诬告省委和省市党政领导人。1973年5月至1976年4月,他们分别先后给江青、张春桥、王洪文和毛远新写了十余封信。1974年4月,由牛成山起草的,牛、聂等人署名的一封信中说,黑龙江省1972年以来,省委“从政治上否定一月夺权,从组织上刷了造反派”。聂士荣在他的信中多次攻击诬陷省委“复辟”“回潮”“倒退”。说省委批极左是“整群众”,推行了一条“右倾机会主义路线”,“助长复辟资本主义的反动思潮”。省委“3·5会议保护了右倾复辟势力及其代表人物”,打击了“敢于反潮流的革命群众,助长了修正主义路线的回潮”。“走资派还在走,领导权还在手”,要“继续去战斗”。牛成山在1976年3月给江青、张春桥、王洪文的一封信中写道:“我原是黑龙江省委组织部一个21级干事”,“是邓小平这个不肯改悔的走资派所骂的‘火箭式’的干部”。“我省在去年夏季前后,一小撮走资派借机还阳”,“把许多造反派关进学习班,有的还动用民兵、警车把造反派送进反省室,强劳队甚至监狱”。“在我国谁要搞修正主义”“就要首先攻击您和站在文化大革命前列的中央领导,林彪是这样干的,邓小平也是这样干的”。“邓小平搞的鬼把戏,不过是历史上复辟派所搞的‘清君侧’的翻版。如果这一阴谋得逞,接着就会有人跳出来作赫鲁晓夫那样的秘密报告,进而篡夺党和国家领导权”。“跟党内走资派已斗争十载”,“八年打垮了日本鬼,三年赶跑了蒋介石,怎么对一小撮走资派斗了十年也没斗老实”,“心里着急,总想痛痛快快地干一下子”“我们就要跟他们对着干,不是干一下子,而是干一辈子”。
1974年4月和1976年4月,牛成山、聂士荣经过密谋,由聂士荣等人去沈阳、北京找毛远新、江青、迟群、谢静宜等人诬告省委“捂盖子、压群众”,搞“复辟”、“回潮”,“把矛头指向洪文、春桥、江青”。企图取得江青等人的支持,阴谋打倒省党政领导干部,夺取领导权。
1976年1月,姚文元、王洪文指使鲁瑛派《人民日报》记者来我省搜集诬陷省党、政、军领导干部材料,牛成山当面向记者汇报了两个上午,之后又与聂士荣等人共同研究写了书面材料。把省委落实干部政策,反派性出现的安定形势,诬蔑为“右倾回潮”,“右倾翻案风猖獗”。说省委“继续搞派性”,“对造反派一棍子打死”。“省委书记李力安搞派性,是宋江”。
1976年5月,聂士荣为打倒省党政领导干部,夺取省领导权扫清障碍,在牛成山家当面授意原省委一工作人员,搜集整理杨易辰、任仲夷、李力安、张林池、王一伦的所谓“批邓不转弯子”的材料,并长期收藏,伺机攻击省委。
(十)1976年7月中旬,聂士荣伙同刘雪峰,先后两次共组织七八十人,从哈尔滨市动力区,经省革委、107招待所、省博物馆、火车站、霁虹桥、市革委到防洪纪念塔,在繁华街道两旁的墙壁和建筑物上张贴、用墨汁和黑油漆刷写“走资派还在走,黑龙江确实有”,“走资派还在走,省市委确实有”的大字块,为阴谋打倒省、市领导干部,夺取省的领导权制造舆论。
(十一)1976年8月,聂士荣在张焕权家组织了有牛成山参加的秘密集会,介绍《反击》电影脚本的内容。聂士荣说:“过去的片子,走资派只写到生产队长、卫生院长,现在写到县委、地委,这回又写到省委而且是第一书记,这是放了一颗原子弹”,“是总反击的信号”。煽动同伙“要做好准备”,伺机夺权。
上述犯罪事实,充分证明,被告人牛成山、聂士荣为了夺取我省的领导权,借“批林批孔”运动和“反击右倾翻案风”之机,互相勾结,狼狈为奸,搞串联,拉队伍,利用各种手段,进行反革命宣传煽动,多次冲击省党政领导机关,诬陷、围攻、软禁和游斗省、市领导干部,严重地扰乱了省和哈尔滨市党政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危害了无产阶级专政制度,破坏了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其罪行严重,情节恶劣,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92条,已构成阴谋颠覆政府罪。
本院为巩固无产阶级专政,严明法律,惩罚反革命犯罪,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00条规定,对被告人牛成山、聂士荣提起公诉,请予惩处。
此致
副检察长 王云青检察员 卢连基检察员 张志武1982年4月5日
公诉人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云青、检察员卢连基、张志武。
被告人牛成山,男,现年48岁,汉族,黑龙江省阿城县人,曾任中共黑龙江省第三届委员会候补委员、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委员、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财贸办公室副主任。现在押。
辩护人 律师孙朴为被告人牛成山辩护。
被告人聂士荣,男,现年40岁,汉族,江苏省扬州市人,曾任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党核心小组成员、省革命委员会副主任。现在押。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以阴谋颠覆政府案,对被告牛成山、聂士荣于1982年4月5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1982年4月23日至24日,对本案进行了公开审理。现查明:
被告牛成山、聂士荣在“文化大革命”初期造反夺权,擭取了领导职务,积极投靠追随江青反革命集团。在“批林批孔”和“反击右倾翻案风”运动中,互相勾结,与江青反革命集团的活动紧密配合,采取公开的和秘密的手段,直接策划、指挥了一系列阴谋夺取黑龙江省领导权的犯罪活动。
其具体犯罪事实如下:
被告牛成山、聂士荣在1974年通过各种形式进行反革命宣传煽动,到处制造夺权舆论。他们翻印反革命分子江青、王洪文等人煽动夺权的讲话材料千余份,散发到省、市许多单位。被告牛成山攻击污蔑省委、省革命委员会说:“省委回潮严重”,“省直机关用了二十多个叛徒”,“右的不能再右”,是“资产阶级、修正主义”,“反攻倒算的集中表现。”“回潮是对着整个造反派的,所以整个造反派要团结起来”。“这次不搞夺权,中央从未说过”,“否认夺权的必要性,就是否认了资本主义复辟的危险性”。“对一切想开历史倒车的修正主义,办法只有两个字‘造反’!”“一定要和省委干到底”,“来一个迎头痛击”,“顶住和打退这股反动潮流”,“誓与复辟势力血战到底!”被告聂士荣攻击说:“阻力主要来自省委”,“省委的问题解决不了,本单位的问题也解决不了”,“敌人就是分化瓦解,各个击破,要斗争组织起来很重要”。并把省委领导人讲的“批林批孔”运动在党委领导下进行,这次运动不夺权,污蔑为“谬论”。还说:“这是你死我活的斗争,要有五不怕的精神,准备上断头台”等等。反动气焰十分嚣张。
被告牛成山、聂士荣为了达到他们的罪恶目的,于1974年纠集帮派骨干,按组织联络、舆论宣传、情报动态作了分工,在哈尔滨市各区设联络员,指挥帮派骨干进行了一系列阴谋夺权活动。3月21日,被告牛成山、聂士荣经过事先策划,指挥帮派骨干冲进省委机关,占据会议室,围攻领导人,大闹六天五夜,强迫省委公开反革命分子江青等人批给省委一封诬告省委的信,并强逼省委承认“犯了方向错误。”4月1日,又指挥帮派骨干冲击省委常委会议,继续围攻领导人,逼迫省委领导人将江青等人的批件和诬告信转发全省,妄图在全省制造更大的混乱。当阴谋未能得逞时,就擅自翻印和张贴、散发了上述批件和诬告信。二被告为了实现搞乱全省必须首先搞乱哈尔滨市的阴谋,4月6日,经过密谋策划,公然指挥帮派骨干挟持中共哈尔滨市委书记、市革命委员会主任李剑白,挂上“批倒批臭”的牌子,在哈尔滨市6个区和两个大厂进行游斗,并在北方大厦广场召开了批斗大会。5月9日,召开帮派骨干会议,密谋策划去省委索要有关省委“3·5”会议材料和围攻省委、省革委领导人。10日,其帮派骨干冲进省委机要室,打了工作人员,抢走省委有关“3·5”会议材料307份,从中选出3份寄给反革命分子江青等人,作为诬告省委的依据,其余材料在被告牛成山处匿藏一年之久。在抢材料的当天,省委书记、省革委副主任张林池责令立即交回材料,他们不仅拒不交回,还将张林池扣留围攻。11日,又将省委书记、省革委副主任杨易辰、王一伦挟持到省委机关软禁、围攻。12日,在秘密会议上被告牛成山说:“一定要和省委干到底!”被告聂士荣说:“不是鱼死,就是网破!”决定对张林池、杨易辰、王一伦继续进行围攻,一直围攻了4天4夜,致使张林池心脏病复发住院。12月19日,被告聂士荣得知要补选全国四届人大代表的消息后,为了阻挠省委领导人当选,3次密谋策划破坏选举的行动方案。23日被告聂士荣将“行动方案”告知被告牛成山,牛提出以“会内斗争为主”。24日上午,在省革委八次全会上,被告聂士荣在主席台上抢夺话筒强行发言,当与会人员阻止时,被告牛成山在台下起哄支持聂士荣。这时一伙帮派骨干按照预定方案,破窗冲进会场,打伤工作人员,占据会议室,迫使会议中断。25日晚,被告牛成山将会议改变地点的消息告诉帮派骨干。26日凌晨,帮派骨干手持棍棒,拦截代表外出开会的汽车。当中央指出他们的行为“是违法乱纪的”以后,仍不甘心,被告聂士荣编造谎言拍电报欺骗中央,诬告省委。其帮派骨干打着白旗冲进省委机关,占据常委会议室,设立“讨还血债”办公室和广播站,搅闹2个月之久,破坏了省委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
1976年江青反革命集团在全国制造新的动乱,诬陷迫害大批领导干部,图谋最终颠覆政府时,被告牛成山、聂士荣紧密配合,继续进行夺取省党政领导权的阴谋活动。1月,被告牛成山向反革命分子王洪文、姚文元派到我省的记者谈了他捏造的我省“右倾翻案风猖獗”的情况,并伙同被告聂士荣写成材料交给记者,诬陷省委。3月,被告牛成山又直接给反革命分子江青写信,诬告说:“我省自72年批极左煞三风以来,否定文化大革命的回潮倒退问题十分严重,‘批林批孔’运动中,广大群众把问题揭出来,但右倾翻案风一刮,又都翻了回去”。“去年夏季前后,一小撮走资派借机还阳,极力贩卖邓小平的黑货,动用警察,把造反派关进反省室,强劳队,甚至监狱”。“邓小平搞的鬼把戏,不过是历史上复辟派所搞的‘清君侧’的翻版”。“怎么对一小撮走资派斗了十年也没斗老实,心里着急,总想痛痛快快地干一下子”。“不是干一下子,而是干一辈子,干几辈子”。被告聂士荣在诬告省委的信中攻击省委“把在全省刚刚兴起的反对复辟倒退的斗争压下去,怂恿党内外的资产阶级复辟势力放手向无产阶级发动进攻”,“不挖出邓小平这个总根子,是解决不了这个根本问题的”。以图取得反革命分子江青的支持,实现其夺权的阴谋。5月,被告聂士荣布置人搜集整理了省委书记、省革命委员会副主任杨易辰、任仲夷、张林池、王一伦和省委书记李力安“历史上有什么问题”和批邓“省委不转弯子”的材料,妄图陷害省党政领导干部。7月,被告聂士荣两次组织帮派骨干在全市主要街道的建筑物上张贴、刷写“走资派还在走,省、市委确实有”等煽动夺权的口号,为夺权制造舆论。8月,被告聂士荣组织了一次有牛成山参加的秘密集会,介绍江青反革命集团炮制的反动影片《反击》脚本的内容。会上被告聂士荣煽动说:“过去的片子,走资派只写到生产队长、卫生院长,现在写到县委、地委,这回写到省委,而且是第一书记”,“是总反击的信号”,“要做好准备”。妄图伺机夺权。
本庭经过法庭调查和辩论,对150件各种证据进行了审查核实。大量的证据充分证明被告人牛成山、聂士荣所犯的上述罪行,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被告牛成山供认全部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被告聂士荣只供认活动事实,不承认犯罪。
本庭确认:被告牛成山、聂士荣互相勾结,以推翻无产阶级专政为目的,积极投靠追随江青反革命集团,直接策划、亲自参与、组织指挥帮派骨干制造夺权舆论,进行反革命宣传煽动;冲击省委,抢夺文件,围攻、游斗、诬陷迫害省、市领导干部,破坏党政机关的工作,阴谋夺取省党政领导权,颠覆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权。上述犯罪活动殃及全省,危害严重,已构成阴谋颠覆政府罪。
本庭根据上列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认罪态度,充分地考虑到了犯罪当时的特定历史条件,经评议,并报请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92条、第59条、第52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判处被告人牛成山阴谋颠覆政府罪有期徒刑5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羁押的日期以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1981年6月6日起至1986年6月5日止。
判处被告人聂士荣阴谋颠覆政府罪有期徒刑8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羁押的日期以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1978年7月17日起至1986年7月16日止。
如不服本判决,自接到本判决书第二天起十日内向本院提出上诉状3份,经由本院上诉于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1982年4月26日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长 刘光炎人民陪审员 梁万栓人民陪审员 张友俊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1982年4月29日发书记员 付强
来源:《历史的审判——审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犯纪实》 下册,群众出版社2000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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