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1983-8-20 作者:[待确定]
施义之,男,一九一七年生,原籍江苏省武进县人,家庭出身中农,本人成分工人。一九三八年七月参加工作,同年八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陆军二十一军政委。一九六六年底调公安部任政治部主任。一九六八年一月,任中央专案组第三办公室副主任。一九六八年四月,任公安部领导小组成员。一九七三年十月,任公安部党的核心小组负责人,主持公安部工作。一九七七年五月十九日,经中央批准离职审查。
现调查核实,施义之在十年动乱中,追随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进行了一系列反党活动,主要问题如下:
一九六八年四月,李震、曾威按照陈伯达、江青、谢富治的授意,借清查公安部档案,歪曲事实,整理了诬陷中央和地方党政军五十八位领导同志的材料四百五十七件,其中涉及朱德、叶剑英、邓小平、李先念、陈云等十四位党和国家领导人。施义之参与了这一反革命活动。李震向施义之传达过陈伯达、江青、谢富治等人关于清理公安部档案的目的是“为文化大革命服务,为中央专案服务”的所谓指示。经施义之圈阅后上报的诬陷材料有:把朱德同志按照党的政策,安排国民党起义人员李师弼的工作诬为“包庇反革命”;把叶剑英同志按党的统战政策提议对司徒程南从宽处理,诬为“包庇恶霸分子”;把邓小平同志按照党的政策,同意西藏工委对藏族头面人物和士英从宽处理,诬为“包庇反革命分子”;把邓小平同志按政策从宽处理张治中的旧部下洪世录,诬为“包庇反革命分子”,并将诬陷材料转“邓小平专案组”;把罗瑞卿同志经中央批准同法共《人道报》记者谈话,诬为“资敌,里通外国”,“出卖党的机密情报”;陈毅同志与胡兰畦无任何关系,也被诬为“包庇历史反革命”等。
一九六八年十二月,赵登程按陈伯达、谢富治、吴法宪的授意,以追查“中共中央非常委员会”传单案的“后台”为名,制造了“中国(马列)共产党”假案,诬陷朱德、陈毅、李富春、徐向前、叶剑英、贺龙、董必武、刘伯承等同志“里通苏修”,“要高政变”。施义之参与了这一反革命活动。一九六九年三月十三日,施和赵登程一起听取了办案人员关于“清查伪党真实性”工作计划的汇报。赵登程先后写过:《关于罪犯供出伪党头目牵涉一些犯错误老同志问题的报告》;搜集所谓证据的措施;对诬供中央领导同志的罪犯组织参观,以资鼓励;对于于广凤一家五口进行追逼和逼死于广风等九个报告,都经施义之圈阅过。
一九七六年二月,江青反革命集团进一步诬陷邓小平、叶剑英同志。施义之看了“在叶剑英同志生病期间,由陈锡联同志主持中央军委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后,和祝家耀议论:“叶帅可能有错误”。派人查叶剑英副主席的亲属符凝、王德嘉同志“传过什么有关叶帅的话?”。四月,施又亲自布置追查符凝同志写诗、送花圈悼念周总理的所谓“后台”问题。五月十六日晚,祝家耀把有关符凝同志的情况报给了王洪文。
一九七六年五月,科学院半导体所薛耀民给张春桥写信,诬称:邓小平同志的女儿邓楠同志制造“总理遗言”,清明节前送花圈、写挽联“突然活跃起来”,邓小平同志通过邓楠同志“控制半导体所”等。六月初,施义之按张春桥、纪登奎、孙健的批示,召集科学院柳忠阳、北京市公安局谢长山等人到公安部商定追查办法。施义之说:“有好几个地方,都反映三月底天安门广场有好戏,这是有名堂的”,“现在突破它一点”,“半导体所的问题,搞出来可能会搞出点东西”。施义之当即确定由公安部、北京市公安局和科学院共同组成工作组,对邓楠同志进行追查,通过追查,搜集诬陷邓小平同志的材料。
一九七六年七月,公安部二局报告,三机部三〇三所技术员康辉和邓小平同志的儿子邓朴芳关系密切,有参与天安门广场反革命政治事件嫌疑。施义之批准了“重点围绕康辉和邓朴芳的关系追查反革命谣言来源,找出制造者”。
一九七六年六月十四日至七月一日,施义之主持召开了全国公安局长座谈会。六月十八日,施在召集人会议上亲自布置了五个讨论题:“社会主义时期谁是我们的敌人,谁是我们的朋友?为什么党内资产阶级和反革命联系起来了?公安机关如何适应当前斗争形势?同党内资产阶级作斗争靠什么?对走资派怎样实行专政?同时,还组织人起草《全国公安局长座谈会纪要(讨论稿)》,在议定《纪要》内容时,施义之说:“走资派是最危险的敌人”的观点要作为《纪要》的核心,起草人不同意,认为这种提法没有根据,施义之批评说:“七嘴八舌的,到底听谁的?就按我的写!”并拿来《清华大学大字报汇编》在其中找到了“走资派是最危险的敌人”一句话,亲自划了红杠,要起草人作为根据。致使《纪要》的主要内容写成:“党内走资派已成为工人阶级和贫下中农尖锐对立的阶级,成为整个资产阶级的主体和核心,成为资产阶级同无产阶级较量的主要力量,是颠覆无产阶级专政、复辟资本主义的主要危险。因此,国内外的阶级敌人越来越把复辟的希望寄托在党内走资派身上。我们公安机关要适应这一新的形势,不仅要注意社会上老的阶级敌人,而且要看到新生反革命分子,特别要警惕党内的资产阶级,还在走的走资派。这就要求我们公安机关同反革命分子作斗争时,注意他们同走资派之间的联系,重视深挖他们的后台。”在讨论中,有些代表反对《纪要》的上述内容。华国锋同志看《纪要》后让施义之讲讲话,不搞《纪要》,就结束会议。施义之就把《纪要》改成了他的《讲话》,只删除了“走资派是最危险的敌人”,仍保留了《纪要》的上述内容。他的《讲话》中,还大肆污蔑邓小平同志是“不肯改悔的走资派”,“天安门广场反革命事件的挂帅人物”。并将这个《讲话》印发到全国各地,为江青反革命集团在各地的成员迫害领导干部,篡党夺权提供武器。
九月二十八日,施义之、杨贵、祝家耀等人听取辽宁省公安局局长黄吉忠汇报敌情,当黄汇报到本溪市东方红水泥厂党委书记赵桐斌反对“四人帮”的情况时,施义之说:“应抓起来!”,还说:“那些老奸巨滑,隐蔽较深的党内资产阶级及其子女还要暴露,不会停止,阶级斗争这根弦要绷紧。”并要黄吉忠报送这方面的材料,同月二十九日黄吉忠送来了原副省长张庆泰,原东北局经委副主任孙维,旅大市监委书记于亮等十五名所谓走资派翻案、反对“四人帮”的材料。
一九七六年三月二十九日,南京大学学生抗议《文汇报》发表反对周总理的文章,在由南京开往上海的405次列车上刷写标语。主要内容是:“文汇报猖狂反对周总理罪该万死!”,“文汇报如此猖狂,谁是后台?!”,“谁反对毛主席,谁反对周总理就砸烂谁的狗头”。施义之即批:“这些标语是反动的,教育群众不要受骗上当,并清查幕后策划者和为首的”。亲自给江苏省公安局负责人打电话,布置追查,要他“报告省委,严肃处理”。
四月初,首都的工人、机关干部纷纷奔向天安门广场写诗词、送花圈,悼念周总理,声讨“四人帮”。华国锋同志布置施义之派人到现场观察动向。王洪文也布置祝家耀、施义之到现场进行秘密拍照,准备“将来破案”,施亲自带人去天安门广场,多次指令对群众秘密拍照,记汽车号码,跟踪盯梢。还说:“无产阶级专政没有铁的手腕,也要有木的手腕”。四月五日,施义之亲自联系去历史博物馆制高处,对群众在广场的活动进行秘密录相。后经祝家耀把录相带交北京市公安局进行侦察。
一九七六年四月十三日,海军三院边蓬朴给王洪文写信,胡说该院三〇二所党委书记罗殿英“制造政治谣言,制造反革命事件”,施义之按照王洪文批示,派人前去追查,强调要“重视幕后人”。致使该院干部王昌杰同志被专家审查,该院一九五厂的干部穆秉政被隔离审查,株连七十余人。
四月三十日,农林科学院桂海泉等给江青、王洪文写信,反映该院耿西栋等同志到天安门广场送花圈。施义之立即批“遵照洪文同志指示办,要快、准、狠”并工作组去该院追查。对悼念周总理的大字报《清明时节忆亲人》定为“反革命大字报”,对一百五十余名悼念周总理的干部、职工进行批判、围攻。
从四月起到六月,悼念周总理,反对“四人帮”的李成兴、吴成喜、郑宝顺、花杰、董学良、韩爱民、郝展军等八人均由施义之亲自批准拘捕,遭到迫害。
一九七六年五月二十七日,施义之亲自组织人写报告,把新华社干部王春荣写悼念周总理的诗和议论过江青和外国记者写过一本书即“红都女皇”的情况送给姚文元,后又批准逮捕了王春荣同志。
此外,施义之还参与逮捕揭发江青的斯季英同志。一九七六年二月,中国科学院斯季英同志揭发江青一九三四年秋被国民党逮捕后,“关押在优待室里”,“常常在深夜被叫到特务科去陪几个头头喝酒”。赵登程批:“死反革命分子斯季英最恶毒地攻击造谣,污蔑无产阶级司令部,其罪大恶极应予逮捕”。请李(震)、曾(威)、施审批。施义之圈阅了这个报告,致使斯季英同志冤狱达六年多。专案组还按照李、曾、施等人的旨意,烧毁了斯写的检举材料。
“文化大革命”初,谢富治在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指挥、策动下,煽动“砸烂公检法”,全国公检机关遭到彻底破坏。据不完全统计,仅公安干部遭到诬陷迫害的有三万四千四百八十一人,其中,被判刑的一千三百二十九人;戴反革命帽子的三千六百五十二人;劳动教养的七百八十一人;迫害致死的一千二百五十七人;致伤致残的三千六百二十四人。康生、谢富治、李震等还捏造公安部有一个罗瑞卿为首的地下公安部,制造了“包庇刘少奇”、“资敌通敌”、“反革命黑调查”、“谋害苏枚”等九个冤案,逮捕了徐子荣、汪金祥、杨奇清、严佑民、凌云等部、局、处领导干部二十九人,一般干部、职工十九人。对二百〇五名干部、职工,其中部、局、处级领导干部一百一十三名,以“叛徒”,“特务”、“反革命”、“走资派”,赶进了“黑帮队”,进行法西斯审查。当时,施义之是公安部领导小组的成员,他积极参与了这一活动,同谢富治、李震一鼻孔出气,并利用政治部主任的职权起了很坏的作用。康生、谢富治等在政法干校制造“谋害苏枚”(注:康生的小姨子)假案,致使副校长石磊等七同志被冤狱七年,并逼死了国淑珍同志。施义之当时主管政法干校的运动,亲自布置该校“领导小组”写了“谋害苏枚”的报告,还以对苏枚进行黑调查的罪名审查批斗了干部、职工五十二名。一九六七年二月,施义之指挥公安部的造反派抄了赵明的信,把他的写作素材诬为“反革命言行”,报给谢富治,逮捕了赵明同志。一九六七年五月施义之指挥公安部造反派砸烂公安部机关党委。一九六八年一月,把逮捕凌云同志的报告送给谢富治。一九六八年三月十三日,施义之在公安部“学习班”对造反派说:“去抄家的人不要太多,要仔细”。“对里通外国,侦察上矛头指向无产阶级司令部的揭深、揭透,一个坏人也不要漏掉”,“编译处恐怕有不少问题,重点人可以组织专题揭发”。三月十四日,施义之又布置造反派说:“对坏人坏事要彻底揭发。第一,对杨(奇清)、严(佑民)、肖(孟);第二,对里通外国、资敌;第三,是对无产阶级司令部,特别是对伟大领袖毛主席有无犯罪行为的”。在施义之的指挥下,造反派搜集、整理了诬陷杨奇清、严佑民等同志“资敌通敌”,“包庇刘少奇”的所谓罪行材料,三月二十八日,施义之亲笔写信把这些诬陷材料报送给谢富治,三月底,施义之在诬陷原一局正副局长穆丰韵、李溪林、俞守中、赵师文、王一鸣“资敌通敌”,建议逮捕的报告上签了名。施义之还按谢富治授意,亲自布置政治部造反派头头谷中兴等组织人逮捕了原公安部副部长,青海省委书记王昭同志。
一九七三年十月,李震畏罪自杀,施义之和杨贵、祝家耀等人利用抓“谋害李震的凶手”迫害公安部干部。十月二十六日,施义之在全部大会上说:“不把谋害李震的阶级敌人抓出来死上瞑目”。十一月十九日,施义之和张其瑞等人编造了李震自杀前公安部核心小组的假记录,诬陷于桑、刘复之同志“纠缠历史旧帐”,坚持错误。十一月十九日,施义之和张其瑞等把核心小组商定《公安部局级领导班子配备名单》和《核心小组分工名单》时刘复之同志的记录作为刘复之“翻案、复辟、夺权”搞的黑名单和证据上报。对公安部的一百三十多名职工,列为怀疑对象,进行追副、围攻。对一部分局、处级老同志进行所谓“上帮下促”。施义之还排除异己,把一百四十多名干部调离了公安部,把造反起家的田野、谷中兴、李本瑜等安排到局、处领导重要岗位上,篡夺了公安部的部分领导权。
综上所述,施义之从一九六六年底调公安部后到七六后粉碎“四人帮”的这十年中,先是同谢富治、李震等同伙,参与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迫害、诬陷党和国家领导人,“砸烂公检法”,在公安部制造冤案,迫害无辜;以后,又利用李震事件,迫害公安部干部、职工,排除异己,培植亲信篡夺公安部的领导权;把专政机关矛头指向党内;镇压悼念周总理,反对“四人帮”的群众;迫害揭发江青、张春桥的人,严重地违犯了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品质恶劣,有民愤,态度很坏。本应追究刑事责任,但鉴于施义之在历史上也为党做过一些工作,他的问题既有紧跟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问题,又有当时历史条件影响的因素。因此,根据党的政策可以从宽处理。建议:免于追究刑事责任,开除党籍,开除军籍,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生活上给出路,每月发给生活费一百五十元,交北京市民政局安置。
公安部清查组施义之问题审查组一九八三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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