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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田夫在广西区党委第一期整党学习班上的讲话

日期:1984-3-29 作者:刘田夫

刘田夫

中央整党工作指导委员会广西联络员小组组长刘田夫在区党委第一期整党学习班上的讲话记录

同志们:

我对广西的情况了解不多,晓光同志要我讲一下,供同志们参考。讲三个问题:

一、广西整党要解决什么主要问题

二中全会通过的整党决定,全党都要贯彻执行。同志们都已经学习过了,现在的问题是广西应该怎么样贯彻执行,如何结合广西的情况、广西的实际来执行中央的决定和中央关于整党的一系列指示精神,把广西党整顿好,建设好,真正成为领导广西人民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两个文明建设的坚强核心。

广西的实际怎么样呢?这点我要声明一下,讲得不准的,请同志们批评。从去年“处遗”工作中提出的问题来看,三中全会后,中央提出拨乱反正,当时没有很好地执行,或者说,拖迟了,搞迟了。解放思想,放宽政策,搞活经济,特别是农村经济改革,搞迟了。小平同志提出“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但是广西领导长期看不到“文革”中的问题,反而坚持广西在“文革”中有十条“正确路线”,这就意味着在广西没有拨乱反正的必要,没有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研究新问题,解决新问题的必要。我认为这是广西一切问题的总根源。这也就是说,把广西形势估计过高了,把广西工作、“文革”中的工作和“文革”后一段时期的工作,估计过高了。这就在相当长时期妨碍了中央提出的拨乱反正任务的贯彻执行,妨碍了解放思想,调整改革经济任务的贯彻执行。实际情况怎样呢?从去年“处遗”工作中揭发出来的问题看,广西在“文革”中出现特别严重的杀人问题,这就不详细说了,同志们了解比我多得多,冤假错案也不比其他省区少。特别是党政财文等各个部门,各个地区,从上到下,提拔了一大批大大小小的造反派头头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突击入了党,造成了党内严重不纯,并且这些人入党、提干,同杀人、制造冤假错案先先后后纠缠在一起,就更加严重了。对这样的问题长期压着不处理,这在人民群众中,对我们党、我们共产党究竟产生了怎么个看法?上述这些违反我们党光荣传统的大问题,为什么不能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地及时研究、去解决呢?三中全会上中央提出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按照我国国情,先稳住农民这一头,让农民休养生息,放宽政策,减轻负担,搞活经济,支持农民创造的以家庭为基础的联产计酬责任制和一系列致富的措施。这是三中全会后出现的新问题,广西是执行了。但是思想工作、组织工作和各行各业的业务工作方面,不彻底拨乱反正,要实现党的工作重点的转移,也是不可能的。首先是要解放思想,不然实事求是地研究和解决新问题是不可能的;同时,依靠“文革”中造反派头头作骨干也是不可能彻底执行三中全会的决议的。因此,时间拖延了。去年,在中央领导下,区党委和中央工作组开展了处理“文革”遗留问题的工作,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必须肯定。但“处遗”工作还只做了一半,拨乱反正的任务还没有完全完成,“文革”遗留问题尾巴还很长,杀人罪犯该法办的办了一批,还有相当一批没有办;明显的“三种人”还没有处理,犯严重错误的人,该作纪律处分的也还没有处理,党员杀人和杀人入党的人还没有开除党籍或清除出党。党员杀人的和杀人后入党的,最近统计三万七千多人,接近四万,这些人还在党内,还没有处理。区级领导机关,厅局部委办领导班子基本调整了,但下面该调整的,还基本没有动。平反冤假错案,落实党的各项政策,有的还不落实。这也就是说,从行动上看,从实际状况来看,还没有得到根本转变,还没有从根本上转变过来。当然,这不是说某个个人、某位同志的责任,解决问题也还要有一个过程。但我们认为,这些问题是太严重了,如果再不迅速处理,人民群众,就会怀疑广西党的性质问题,我们绝不能再拖了。提这些问题,是不是翻过去的老帐、老问题,是不是算老帐,炒冷饭呢?我认为“文革”当中的具体问题,就不要去再翻腾了,但是拨乱反正未完成的工作,还应当算是现实问题,还应当继续解决。否则,我们得不到经验教训,思想觉悟提不高,今后仍是很难前进的。还有,经济上解放思想,调整改革,放宽政策,对外开放,搞活经济方面,区党委很重视,做了很多工作,但是从理论和实际的结合上来总结这方面的经验教训,提高全党的觉悟,特别结合到广西的实际,进行总结还是不够的。这也是一个现实的问题,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根据上面的分析,广西在整党中要解决的全区性的主要问题是不是有这样两个方面:

(一)从思想上、作风上、组织上建设一个好的、有战斗力的党,在思想政治上同中央保持完全一致。在广西建设一个好的党,有其特殊重要意义,因为广西党在“文革”前后受到的破坏和摧残特别严重。要统一思想就是首先要认识这种严重性,在行动上继续完成拨乱反正的任务。在处遗工作上,要旗帜鲜明地迅速处理杀人入党和党员杀人的党籍问题,处理“三种人”的党籍问题。当然我们定“三种人”要慎重一些。我现在听到一些同志随便说“三种人”,恐怕要有一个界限。对真正的“三种人”,要旗帜鲜明地迅速加以处理,首先是清除出党。杀人入党和入党杀人的人的党籍问题,要迅速处理,该追究刑事责任的要迅速法办。当然要少捕少判,但是应该法办的要迅速办。对犯有严重错误,该处理的,要尽快作出党纪或政纪处理。对确实证明在“文革”当中只是犯有一般性错误而停、免、撤和受审查的干部,应当迅速清理,尽快解脱。这里顺便说一句,最近有一点动向,值得我们注意。有少数同志对去年“处遗”工作提出指责、攻击,个别的甚至破口大骂。我认为这是错误的,究竟这是什么企图?广西还乱得不够吗?去年在广西的特殊情况下(就是说“文革”中的大大小小的造反派头头提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为了冲破阻力,打开“处遗”工作的局面,采取了停、免、撤的办法,这是在特殊情况下采取的一种特殊办法,在去年是不可避免的,是必要的、正确的。现在我们个人不应当有怨气,要先想一想广西“文革”中死了的八万多人,他们的遗属是几十万人,应该先替“文革”中死了的八万多人和他们的遗属想一想,先想一想层层提拔造反派头头到领导岗位对党和人民事业的危害性。我们是个党员,是个干部,我们的宗旨是为人民服务的,我们是人民的公仆,应当先替人民想一想。我们党是马列主义武装起来的无产阶级政党,出现党员杀人和杀人入党,大批造反派头头被提拔到各级领导岗位,而且长期不处理,这种作法究竟对不对?这种状况,作为共产党究竟允许不允许?作为一个党员、干部,应当首先想一想,这种状况,对党和人民的事业有多大的危害?不应该首先想个人,不应该有怨气。当然,个人问题,不是不允许考虑。对个人处理有不当的,自己可以申辩和申诉,组织上应当听取,查清事实,加以公正处理。但对去年整个处遗工作,不能否定,不能攻击,挑起混乱是不允许的。从组织上讲,对被停免职审查的同志,要主动地尽快地清理,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该解脱的尽快解脱,让他们轻装上阵,为党多做工作,对党对同志都有好处。其中也可能有问题更严重的,那就立案审查。从个人来讲,应该主动地向组织上讲清问题。按照中央提出拨乱反正的要求,按照三中全会和六中全会的精神,对照检查自己,究竟有没有错误,有多大的错误,不隐瞒、不缩小,也不夸大,实事求是讲清楚。这表示你对党的忠诚嘛。你越愿意讲清楚,我看你就越能得到很快的解脱。即使错误严重的,主动讲清楚了,也可以从宽处理。这点我也想过,确实是,一个党员、一个干部没有工作做,靠边站,确实是很苦的。我们自己在“文革”中就是深有体会的。就是要从两方面做工作。组织上要积极清理,能解脱的尽快解脱。干部个人要主动地向组织上讲清楚,也可以向联络员小组讲。多从党的利益、人民的利益着想,我们的思想就容易通了,问题也容易讲清楚了,个人也很快得解脱了,不要有消极等待的情绪。否则对自己,对党都没有好处。更有甚者,最近,杀人凶手有反攻倒算的苗头,还企图迫害死者遗属。发现这类事件,查实之后,要按现行犯处理。据说陆川就有一个凶手,把“文革”中死者的遗属装进猪笼,准备丢下河里淹死。后来,县委制止了。我认为,如果确有其事,单制止还不够,应该查办。桂林也有,其他地方也有。虽然是个别的,但值得注意,不能容忍。

还有,整顿党风的问题,也是极端重要的问题。有些人利用职权和工作方便,谋取个人或少数人利益的种种不正之风,甚至违法乱纪的,我们在整党学习过程中就要整改,边学边议,边整边改,未整先改。广西这方面酌情况,我不了解,只是提出这样一个问题。

(二)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精神,来总结分析三中全会以来广西的经济工作,特别是农村经济工作,在这个基础上贯彻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和中央一系列放宽政策,搞活经济的指示精神。这个问题就不多说了。

我提出的上述问题,因为情况不甚了解,只能是抛砖引玉。衷心希望在座同志和其他未参加今天会议的同志,大家本着对党负责和实事求是的精神,来首先帮助区党委找准全区性的主要问题,并且积极地提出意见,帮助区党委解决问题,以便在区党委领导下,把广西全党整顿好,建设好。当然,区党委整党,首先要靠本身的力量,要自己积极主动地找出、找准广西整党全区性的主要问题,并本着改善和加强领导的精神,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加以解决。

在座的同志和广大的今天未参加会的同志,绝大多数是生于此,长于此,战斗工作于此,外来的同志也是工作、生活于此几十年,对广西情况十分了解,事情都是亲身经历过的,一定能够提出很多很好的意见,对区党委整党、对广西整党能够作出积极的贡献。

二、解除顾虑,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有的同志一定会提出:我们提了意见,挨打击报复怎么办?给穿小鞋或变相小鞋又怎么办?这个问题,在我们党内经过历次政治运动,确实成为一个很大的问题。不是说下边的同志害怕、顾虑,就是领导同志也害怕、顾虑。这不光是广西的问题,全国到处都有。几十年来,历次政治运动确实把干部整苦了。但是怎么办?是不是我们不要批评和自我批评了?如果这样的话,我们这个党就没有希望。我感觉到三中全会后,党中央真正是拨乱反正了,党中央政治生活正常,民主集中制执行得很好,这个头带得很好。这一点,我是在参加中央召集的一些会议的时候有亲身体会的。在中央的领导下,经过整党,我们相信全党都可以解决这个问题。确实我是有亲身体会的,觉得我们党中央现在民主集中制执行得很好,允许讲话,允许下边的同志讲话。如果你说的有大错,就和你打个招呼,要你注意这个问题,注意改进。如果是一般性问题也就算了,反正你讲得对不对听点意见也好嘛。我看,在中央党内正常的政治生活的带动下,下边一级一级都会转变。所以,这个事情我们应该有信心。首先道理要讲清楚,思想要端正。今后会不会遭到打击报复,穿小鞋,光就事论事地讲,是不能解决问题的。这里我讲几句空话:

第一,我们提意见,是根据事实,是为了党的事业,社会主义事业和我们人民的事业,有意见就是要讲;不讲就是不负责任,不坚持原则,就不是一个合格的共产党员。凡是对我们党的事业、社会主义和人民事业不利的事情,我们就是要讲话。陈云同志讲的,只讲真理,不讲面子,我们要坚决照办。

第二,批评与自我批评是我们党的光荣传统,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根本标志之一,是我们党少犯错误和能够用自己,的力量及时纠正错误的最重要的武器之一。我们一定要掌握这个武器,绝不能放下这个武器。

第三,批评和监督领导是党章规定给我们党员的权利,也是宪法规定给人民群众的权利。打击报复是党章、宪法和法律所不能允许的。谁敢打击报复,那是要受到惩罚的,最后总是要受到惩罚的,整人是没有好下场的。我看对同志、对正当的意见,对有事实根据的、为了党的利益的批评意见,扣帽子、打棍子这种情况,今后虽不能说是已经消灭了,但总的说是过去了。因为我们大家觉悟都提高了,上上下下,中央带了头,省、市、自治区党委,一级一级地带头下去,一切从党的利益出发来对待十个同志;同时,我们在整党过程当中和“处遗”当中,发现了这种打击报复事件,经查实之后就及时严肃处理,按照党章或者法律处理。我看这是最有效的办法。能及时处理打击报复事件,今后就会逐步地转变过来。

第四,我们要相信党中央,党中央是支持干部和人民群众提批评意见的。当然,我们提出的批评是与人为善的,是有事实根据的,是科学的。这样的批评意见,中央是很支持的。在党中央的领导下,广西“文革”遗留问题的揭发和处理,就是最好的证明,最有力的证明。广西问题不正是广西的干部和人民群众揭发出来,才得到处理的吗?我劝同志们不要顾虑重重。反正我认为,在党内搞打击报复,整人,同“文化大革命”以前,同三中全会以前,总的来讲,是改变了。同志们要相信这一点。那怕是在某些局部,某些地区或者某些部门改变得很不够,或者还有变本加厉的,但总是要逐步改变的。因为中央改变了,干部和人民群众觉悟提高了,敢讲话了,上下监督,不改变也不行。所以,我说就不要顾虑了,应该提的意见还是要提。提意见不是为了别的,目的是为了帮助嘛,也是支持嘛。对区党委提意见,也是对区党委的帮助和支持。下面对厅局部委办提意见,也是为了帮助和支持嘛。我们要教育全党都不要顾虑,要敢于开展实事求是的批评和自我批评。

在帮助区党委找出全区性的主要问题之后,各个部门、各个单位再依靠本部门、本单位的干部群众,找出本部门、本单位的在整党当中必须要解决的主要问题,这是很需要、很重要的。因为各部门的业务不一样,有共同性的问题,也有特殊性的问题。结合各行各业不同的业务,找出本部门、本单位的主要问题,并落实到行动上加以解决。当然,这里不是说去解决具体工作问题,而是结合业务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去解决思想政治上同中央保持一致的问题,解决党风、党纪问题以便改善我们的领导,改进我们的工作。明年,后年,各地、市、县、区、支部都要这样做。党员个人,特别是领导干部个人,也要找出自己的主要问题,对照检查,提高觉悟。这是我讲的第二个问题。

三、整党的基本政策和基本方法

这个问题,在中央整党决定和中央两位领导同志的讲话当中都讲得很清楚了。有些政策界限,在整党过程中,中央还会有具体的规定,我们以后照办。这里为了我们共同学习和领会,或叫做体会,讲点参考意见:

(一)关于“文革”中的问题

主要是讲“文革”中犯错误的问题。“文化大革命”是毛主席亲自发动和领导的,因此很多人都卷进去了,犯错误的人也就多了。不卷进去,不犯一点错误的人,几乎是很少的。这就是特定的历史条件和当时的历史情况占广西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又有很多特殊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我总认为处理“文革”中的错误,应该相对地从轻一些,从宽一些。我想广西只要把住杀人这个关,把住真正的,“三种人”这个关,对其它的错误,我认为都可以相对地从轻、从宽一些。对杀人的人,对“三种人”,也要少捕少判,也要慎重。但是杀人的党员,“三种人”当中的党员,原则上都要开除党籍或者是清除出党。共产党员杀人是骇人听闻的。当然先入党后杀人的,情况比较复杂。比如有的土改根子,一向表观好,对党是有感情的,在“文革”的特殊条件下,他杀了人,犯了罪,还自以为是对毛主席的忠诚,还以为我做对了,以为他在革命。他杀人,是奉命的,不是他自己要杀的。以后,特别是在“处遗”工作当中认罪悔改很彻底,向群众赔罪认罪,得到群众的宽恕,象这样的个别党员,是不是都开除,还可以研究。杀了人入党的,这种人根本就没有入党的资格。杀了人,共产党还吸收参加党,这岂不是怪事?对这种人不清除出党,那共产党在人民心目中算个什么党呢?当然,“三种人”也好,杀了人的人也好,在严肃处理之后,我们还要给予出路,让他在劳动中得到改造。对定为犯严重错误的人,也要慎重一些,少一点好。这是我的想法,也可能是不对的。重要的是提高觉悟,让犯错误的同志能够主动地讲清问题,认识错误。政策定得越严,他越害怕,他越不敢讲清问题。你说他态度不好,他经过几十年,历次政治运动,怕一讲就给抓住不放,无限上纲,好人也变成了坏人。他就怕这个,不愿意也不敢讲清楚。如果我们说,只要主动讲清问题,就可以从宽处理,这样,好多干部,甚至犯了严重错误的干部,可能愿讲清楚,愿意悔改。只要愿意讲清楚问题,就是悔改表现的开始嘛,应当欢迎嘛。我们能够争取多一个同志,为党出点力也好。我们总是希望坚持错误的少一点,能够改正错误的多一点嘛,这样对我们党对干部都有好处。只要讲清了问题,认识了错误,我们就应该分别情况,从宽处理。至于“文革”中的一般性错误,我个人认为,只要他自己认识了就算了,就了了这笔帐。这样,造成一种干部敢于向党讲心里话的气氛,能够对党讲心里话,敢于把自己的缺点错误都对党讲,这是一个好事情,我们应当欢迎。错误严重的,处理可以从宽,一般错误就不算帐,不记这笔帐。这样,越整心情越舒畅,越整越靠拢党,党更加团结。人总是在实践中,在不断总结经验教训的过程中成长起来的。这样,也有利于干部的成长。

(二)整党的基本方法,在中央整党决定和小平同志讲话中少都讲得很清楚,我们执行就是了。

我们党虽然由于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流毒,存在不少严重问题,存在思想上作风上组织上的严重不纯,但我们党员的大多数还是好的,是纯洁的,主流是好的,党还是有战斗力的。广西的党也是一样,应该肯定。根据这种估计,这次整党的基本方法,就是在党委领导下,在学好文件的基础上,开展认真的批评与自我批评,通过批评教育的方法,认识和改正错误,分清是非,团结同志,共同进步,搞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批评与自我批评要实事求是,有多少讲多少,不夸大不缩小,与人为善。批评当中,本人有意见。可以申辩,一时想不通的,还可以等待。过去历次政治运动当中那种整人的办法,同志们都是很熟悉的,什么引火烧身,抓住不放,无限上纲等等,这次整党一律不搞,我看以后也永远不搞了。那些做法,实践证明,是形而上学的做法,是错误的做法,失败的做法。

整党的结果,要使我们党的马列主义水平更高,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础上,达到高度的团结和统一,更加富有战斗力;党员和干部更加心情舒畅,朝气蓬勃,勇于开创新的局面。而绝不能是整党后,党员干部觉悟没有提高,团结没有加强,而是“包袱”沉重,灰溜溜的,丧失了前进的斗志和信心,这不是我们整党的目的。我今天就讲这些,有错误的地方,请同志们批评。(此件原载区整党办《整党通报》10,一九八四年四月三日)

来源:《处理“文革”遗留问题、清理“三种人”文件汇编(第一册)》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整党办公室。1986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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