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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陕西省委员会印发李瑞山同志《关于我在文化大革命中所犯错误的进一步检查》

日期:1984-9-29 作者:[待确定]

各地、市、县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党组,省军区党委,省法院、省检察院党组,省委各部、委,省政府各委、办、厅、局党组,省级各人民团体党组:

根据中央领导同志的指示,现将李瑞山同志《关于我在文化大革命中所犯错误的进一步检查》印发你们,口头传达到全体党员干部。

中共陕西省委一九八四年九月二十九日

(发至县、团级)

文件【1984】第61号; 机密

根据中央领导同志的指示,现将李瑞山同志的检查印发政治局常委、书记处各同志,并发陕西省委,由省委下达各县委。

中央办公厅秘书局一九八四年九月十三日

关于我在文化大革命中所犯错误的进一步检查

李 瑞 山

一九八四年五月十九日

党中央在《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 中深刻指出:“文化大革命是一场由领导者错误发动,被反革命集团利用,给党、国家和各族人民带来严重灾难的内乱”。这是完全符合实际的正确结论。这次整党,是一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再教育,也是彻底否定“文化大革命”,进一步从思想上、组织上、作风上清除“左”的影响的再教育。对于我来说,更是进一步清理自己在“文化大革命矽所犯的严重错误,认真总结经验教训的极好机会。“文化大革命”期间,陕西同全国一样,遭受了建国以来最严重的损失。我是当时省委、省革委的主要负责人,对毛泽东同志“左”的错误毫无疑义地执行了,对林彪、“四人帮”反革命集团的破坏识别不清,在许多方面也按他们的一套办了,说过不少错话;办过不少错事,犯有严重错误。粉碎“四人帮”以来,陕西省委和干部、群众对我的错误进行了不少揭发、批评,使我受到很大的教育。几年来,我也先后几次对自己的错误进行了检查。一九七八年七月至八月,中央在北京召开了陕西汇报会议,先念、耀邦等中央领导同志对我进行了严肃地批评教育,我向中央作了初步检查。在随后召开的陕西省委扩大会议上,我进行了两次检查(挟西省委已报中央)。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等会议上,我也做过一些检查。在这次整党中,通过认真学习中央关于《整党的决定》、《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邓小平文选》和其它整党学习文件,使我进一步看到了彻底否定“文化大革命”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迸一步认识到陕西在“文化大革命”中的损失和自己错误的严重性。

下面我主要从四个方面,对自己在“文化大革命”中所犯错误作迸一步检查。

(一) 关于对待,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方面的错误

在“文化大革命”中,林彪、“四人帮”为了夺取党和国家的最高领导权,利用毛泽东同志的错误,疯狂攻击、残酷迫害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我思想上对打倒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和有些问题是想不通的,但在“左”的思潮影响下,盲目相信毛主席是对的,同时迫于形势,说过不少错话,办过不少错事,犯有严重错误。比如,对刘少奇同志,对所谓“二月逆流”的一些老同志,一九七六年对邓小平同志的批判等等,因为是毛主席、党中央的决定,也受林彪、“四人帮”反动谬论的影响,我在许多会议上的讲话中,对这些老同志进行过错误的点名批判,传播过林彪、“四人帮”污蔑这些老同志的反动的语言,在全省造成很坏的政治影响。

一九七五年,中央把一批老同志,包括彭真、王任重等领导同志,送到陕西进行安置。当时,自己虽然对他们是所谓“反革命”是不相信的,但又怕牵连自己,既不敢去看望他们,也不敢关心他们的生活。特别是当毛主席逝世以后,彭真同志要求到北京参加吊唁,我们错误地同意商洛地委给省委组织部的报告,在安置所内对彭真同志进行了极为错误的批判,使他老人家在极端痛苦当中遭受新的严重的精神折磨。粉碎“四人帮”,尤其是三中全会以来,自己不断想这方面的错误,越想越觉得内心不安,有愧于党、有愧于这些老同意,我再次向这些老同志诚恳地承认错误并赔礼道歉。

(二) 关于在干部问题上的错误

林彪、“四人帮”在“文化大革命”中先后抛出“怀疑一切”、“打倒一切”、“批判干部运动”的反动口号和“老干部是民主派,民主派就是走资派”的反革命政治纲领,妄图打倒一大批革命领导干部。我由于受“阶级斗争为纲”等“左”的影响,在干部问题上,犯有错误。

一是,在一九六八年、一九六九年的“清队”中,由于“清队”从根本上颠倒了阶级关系,混淆了是非,混淆了敌我界限,加之我们在领导“清队”中,错误地推广了西安音乐学院、宝鸡秦川机床厂等单位的所谓经验,再加上当时派性严重,各级、各单位领导干部出来很少,组织不健全,当时实际上是群众组织在“清队”,“左”的思想严重,这就使全省在“清队”中发生了严重的逼、供、信,造成大量冤假错案,使大批干部、党员、尤其是地下党和一些群众无辜遭受打击迫害,甚至致残致死。不少同志长期蒙受不白之冤,失去了为党为人民工作的机会,直到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陕西省委才给这些同志彻底平反昭雪。在“--打三反”运动中,我们根据下边报的材料,没有组织调查,错定了商洛、安康所谓“刘总师”反革命暴乱案,错判、错杀了入,错误极其严重。造成这起冤案的责任在省革委,主要在我。三中全会以后,陕西省委彻底平反了这一冤案,处理了遗留问题,我完全拥护,我永远牢记这个惨痛的血的教训。

二是,我在思想上接受当时一些文件上关于“文化大革命”前的西北局、陕西省委是所谓“黑线”、“反革命老巢”等错误观点,对西北局、陕西省委、西安市党政机关和干部队伍的问题,形成错误的看法,多次错误地点名批判彭德怀、习仲勋、李启明、赵守一、刘澜涛等领导同志。尤为严重的是,一九六八年十月,经我们几个主要领导人决定,把西北局、省、市委的一些主要领导干部进行所谓监护审查。当时,虽然有把这些干部保护起来,免被乱揪乱斗的想法,但在实际监护过程中,事与愿违,把这些同志当成敌人看待,采取法西斯手段,使这些同志一的身体、精神受到严重的摧残和折磨,这是极为严重的错误。尽管当时我对具体情况不清楚,但我要负主要责任。我对不起这些老同志,再次诚恳地向这些同志赔礼道歉。

三是,在解放、使用干部的工作中,一九六八年以后,我们也做了一些工作。在一九六九年研究—些干部的审查结论时,因为当时群众组织头脑热,他们无限上纲,还要取得他们的所谓谅解才能解放。军宣队那时头脑也热,我感到问题大,经与军队同志商量,同意能出来的先出来,结论和处理停一下。粉碎林彪反党集团以后,又进行了一些工作,但由于处在“左”的错误情况下,许多同志的结论还是作错了,对一些同志的安排使用也很不恰当,特别是西北局、省委一些主要领导干部未能及早出来和分配工作。当时,我们还碰到一个问题,就是一些老干部的治历史怎样作结论的问题。一九七三年六月,周总理陪同外宾来西安时,我向总理汇报请示过这个问题,总理指示,这不是一个省的问题,你们拖一拖,由中组部研究几条杠杠,中央发个文件下来。现在,有的可以下去蹲点,有的可以先分配一般的工作,等中央文件。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中央一直未能发文件,我们总等文件,也使许多老同志的工作问题拖延了时间。当我们有条件解决这个问题时,特别是粉碎:“四人帮”以后,完全可以尽快解决,由于我受“左”的思想影响, “文化大革命”中的错误框框不敢突破,致使许多老同志蒙受不白之冤,没有及时彻底平反、昭雪,迟迟没有解放和分配适当工作,这是我的严重错误造成的。

四是,由于自己有私心杂念,怕字当头,同老同志接触很少,甚至不敢接触,对他们生活上关心更差。特别是一些老同志写信或捎话,要同我谈一些问题,我采取回避态度,伤了这些同志的感情。我对老同志的冷淡态度,丧失了对老同志的阶级感情,使我严重地脱离了老干部,脱离了群众。

总之,在“文化大革命”中,陕西省大批干部受到打击迫害,使党的事业受到很大损失,我是有重大责任的。陕西的干部群众对我提出的批评意见,我诚恳接受。

(三) 关于对待陕西的帮派势力问题上的错误

在“文化大革命”中,陕西省的帮派势力与林彪、“四人帮”上下呼应,干了大量坏事,对陕西的工作和生产破坏极为严重。我虽然对林彪、“四人帮”的那一套在有些问题上有感觉,不满意,尤其是对“闹派”人物的所作所为很反感。但是,由于当时的错误路线和他们的政治压力,加上我政治上软弱,斗争性差,有私心杂念,不敢坚持原则,做了不少错事,犯过不少错误。

一是错误地迁移了延安“四八”烈士陵墓。一九六八年刚刚成立省革委会,在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煽动下,形式主义之风盛行,到处修建毛主席纪念馆。省革委会在群众组织头头的压力下,也决定在西安和延安修建毛主席纪念馆。当时,群众组织的头头提出,延安的纪念馆要建到清凉山上,并要修三十五米高,象征着毛主席一九三五年到达陕北等。事后,组织了一些干部专门做这项工作,他们进行了调查后提出,在清凉山上修建,施工困难,工程量大,投资也多。在王家坪修要容易,但要迁“四八”烈士陵墓。经过省革委讨论,就决定在王家坪修,把烈士墓迁到别处。后来,由于中央的制止,纪念馆只打了地基未搞成,但陵园已迁。这件事是在压力下做的,但错误是严重的,破坏了庄严的烈士陵园,违背了陕西人民的革命感情,对不起党,对不起群众,也对不起烈士的英灵。

一是在批林批孔中的错误。当时,“四人帮”在陕西的帮派势力猖狂向省委进攻,攻击省委贯彻《陕西省委汇报会传达提纲》,开展“三批-清”是犯了“方向路线错误”。我们思想上不同意群众组织头头的看法。在一九七四年五月召开的省革委会第十一次扩大会议上,意见分歧很大,斗争很激烈,我们害怕在这个问题上搞僵,引起全省观乱,因而对帮派势力作了妥协退让,我在会议讲话中违心地承认“三批一清”是“实际上批了群众,批了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批了反潮流精神,违背了毛主席的革命路线和政策”。结果,各地的帮派势力利用了这些话向各级党委施加压力,批判他们,在金省造成很坏的影响。

三是没有顶住“闹派”人物要官要权的活动。在“四人帮”的煽动下,“闹派”人物要官要权的话动是很猖狂的。在这方面,。我们省委同他们是有斗争的。曾研究确定,省委常委不能进,办公厅、一组织部、公安局不能进, 这就是当时“闹派”人物攻击我们搞的“三点一线”。还确定运动中间不解决他们的所谓组织问题。但是,我们又没有完全顶住他们的压力,作了一些妥协、让步。比如,一九七四年以省革委中“闹派”人物为主,成立了几个批林批孔调查组,进驻一些省级机关和咸阳、榆林地区,严重地干扰了这些单位的工作。又如,一九七四年底到一九七六年初,我们又把省革委中的“闹派”人物在地区或他们所在单位安排了实职工作,在全省带了坏头。在这些问题上,内心是不同意的,采取“拖”的办法,他们攻一攻,我们就让一让,违背了党的原则,使一些“闹派”人物在一定程度上达到了要官要权的目的。

四是没有识破“四人帮”插手陕西工作的阴谋。一九七三年八月到一九七五年初,“四人帮”几次插手陕西工作,省委,特别是我,害怕他们整人,也执行了他们的东西百如反党分子江青一九七五年给我和霍士廉同志转来一些油莎豆、玉米和向日葵种子,我们派人进行具体布置,并进行了一些错误的宣扬活动,还将情况几次用我和士廉两人或我个人的名义写信给江青汇报过。在学习所谓无产专政理论时,江青还寄来十几份所谓学习材料,妄图捞取政治资本,我们常委进行了学习讨论,并给江青写信汇报过。再如,一九七三年八月,王洪文、张春桥提出,要我们把王洪文的帮兄弟张育生(当时在汉中的一个工厂工作)提拔到省上工作。我们派人了解后,发现此人表现不好,就放下了。后来,王洪文又提出此事,我们就不敢拖了,但又不想在省里安排,就把张育生安排为汉中地区革委会副主任,给地区工作造成了不少困难。

(四) 关于在揭批“四人帮”问题上的错误

粉碎“四人帮”,我思想上极其高兴,发自内心的拥护。多年来,运动一个接一个,不断折腾,经常反复,把干部群众的思想搞乱了,把党的各级组织搞乱了,把经济工作搞乱了。那时,我的心情是很忧虑的。尤其是到一九七六年感到没有信心了。心想,形势刚收住,又要搞乱,何时是了?“四害”不除,党无宁日,国无宁日,人民无宁日。党中央粉碎了“四人帮”,党、国家、人民有了希望,从此,可以好好干工作了。但是,由于十年内乱造成的政治上、思想上、理论上的混乱严重存在,也由于当时主持中央工作的华国锋同志在指导思想上继续坚持“左”的错误,使全党的工作出现了徘徊的局面。当时,我和省委的同志对“文化大革命”的错误和危害还认识不清,也没有认识到华国锋同志的严重错误,对当时一些错误的方针、政策是执行了的,使陕西揭批“四人帮”的斗争走了一段时间的弯路。主要错误是:当揭批“四人帮”斗争深入到联系陕西实际的时候,我在一些问题上,主要是对胡炜等“三副”以及省委内部一些同志的问题,对自己的错误,认识不够,顾虑较多,不敢放手发动群众进行揭批,压抑了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同时,对“文化大革命”在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造成的严重危害,也不敢旗帜鲜明地进行纠正,丧失了时机,致使陕西的形势发展比较缓慢,没有跟上全国拨乱反正的步伐。

所谓“三副”,一是指原省委书记,二十一军军长胡炜,一九七三年十月调总参任副总参谋长;二是指原省委书记吴桂贤,一九七三年任政治局候补委员,一九七四年任国务院副总理;三是指原陕西省工会主席姚连蔚,一九七五年任人大常委副委员长。这几个人在“文化大革命”中犯有严重错误或罪行,比如,胡炜在陕西支左期间推行林彪、“四人帮”的一套;吴桂贤在批林批孔运动中同意“闹派”人物的一些错误观点;至于姚连蔚,是造反派头头,有人命案,而且作风败坏。随着揭批“四人帮”运动的深入,不少干部群众开始揭批他(她)们的问题,这本来是斗争的必然。但是,由于我对他(她)们在陕西问题的严重性认识不够,错误地认为他(她)们的主要问题在北京。还因为胡炜是当时支“左”负责人,怕批了“三支两军”,重新挑起派性;加之和胡炜等一起工作了五、六年,怕牵连到自己;同时,自己错误地接受过去“翻烧饼”的教训,怕批不准,处理不当,将来再纠正。总之,没有看到揭批“三副”对联系陕西实际,揭批“四人帮”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求稳怕乱,没有放手发动群众,严重影响揭批运动的深入发展。

当时,对自己的错误,认识是很不够的。思想上背了不少包袱,一是认为自己都是按当时中央文件办的,没有什么新创造;二是觉得陕西在“文化大革命”中反复少,折腾也少一点;三是认为自己虽然在台上工作,但日子也不好过,今天批过来,明天批过去,工作没少干,检讨没少做。因此没有认识自己错误的严重性和危害性。结果,在粉碎“四人帮”以后较长的时间内,我未能对自己的错误进行认真地检查,也没有动员广大干部群众进行揭批。这也是揭批“四人帮”斗争深入不下去的重要原因。

以上四个方面,是我对错误的进一步检查和认识,由于自己对中央的文件学习的不好,加之自己认识水平有限,对错误的检查、认识还要进一步提高,恳请组织上继续对我进行帮助教育。当然,“文化大革命”是一场由毛泽东同志错误发动,被林彪、“四人帮”反革命集团利用,给党、国家、各族人民带来严重灾难的内乱,是全局性、根本性的错误。在“文化大革命”中,陕西的工作,从政治到经济,从组织到思想,各方面都执行了“左”的路线、方针、政策,无论就错误的内容还是造成的严重后果都不限于这四个方面的问题。我是省委、省革委的主要负责人,不仅要对自己的错误负责,而且对于省委的错误也要负主要责任,同时,对于省委其他同志的错误,对于下级机关因执行省委或我的错误东西做了错事的,我也要承担责任。

我是党培养了几十年的干部,主观上是想在党的领导下把工作搞好,尽一个共产党员应尽的义务。在“文化大革命”的困难处境下,自己也总想干些工作,想使干部少挨点整,生产少受点损失,为党为人民做些有益的事。但是,令人痛心的是,我在“文化大革命”中,犯了严重的错误,给党的事业造成了无可挽回的损失,教训是极为深刻的,值得自己永远记取。

首先,作为一个领导干部,一定要认真地、刻苦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完整、准确地理解和掌握毛泽东思想的科学体系。长期以来,自己习惯于事务主义,满足于忙忙碌碌干工作,对马列主义的学习很不认真、不刻苦。因此,我的马列主义水平很低,识别是非的能力非常差。在“文化大革命”中,一方面对毛主席、党中央是深信不疑的,对毛主席、党中央的指示是无条件执行的。当毛主席离开马列主义,执行“左”的错误时,自己一是分不清正确与否;二是有些事情想不通,不理解,但又觉得中央、毛主席站得高,看得远,是从全局考虑的,就盲目地接受并执行了。比如,“文化大革命”初期,自己确实是很想不通,到处乱揪乱斗,没有党的领导,没有组织生活,思想上非常苦闷。当时唯一的思想就是 信毛主席。毛主席说我们执行了资产阶级反动路线,自己就真心诚意地作过多次检讨。另一方面,当林彪、“四人帮”大搞反革命两面派,打着毛主席的旗号进行反革命活动,用毛主席的只言片语代替毛泽东思想的科学体系时,自己往往是非不分,上当受骗。结果,虽然无心损害党的事业,但实际上却办了不少危害党的事业的错事。作为一个领导干部,不努力提高马列主义水平,掌握毛泽东思想体系,在尖锐复杂的斗争中,必然犯错误。这是我犯错误的根本教训。

其次,作为一个共产党员,一定要政治坚定,敢于坚持原则,勇于为保卫革命利益而斗争,无私才能无畏。我虽然入党几十年,但世界观改造不好,有私心杂念。因此,自己在政治上软,斗争性差,对正确的东西不敢大胆坚持,对错误的东西也不敢大胆抵制,甚至随波逐流。比如,对反党分子江青,我思想上是很反感的,对这个人的印象很坏,对她以个人名义送材料、送东西,自己虽认为不符合组织原则,但是,又害怕她整人,怕把全省搞乱。因此,不敢抵制这种错误作法,都照办了。在其他一些重大问题上,比如,同“闹派”人物的斗争,对待老干部的错误态度,都反映了自己的私心杂念,怕字当头,党性不纯,丧失了党的原则,所有这些,同一个共产党员的高贵品质,都是格格不入的。

第三,我要十分警惕和消除“左”的思想影响。五十年代后期,我们党,主要是毛泽东同志在指导思想已有“左”的错误,后来随着不断反“右”,发展越来越严重,导致了“文化大革命”的悲剧。长期以来,。这种“左”的思想对我影响很深,用“左”的观点观查事物,指导工作,出现了一系列“左”的错误。过去,自己对这个问题不认识,总认为是跟不上形势,是右倾保守。直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党中央拨乱反正,全面纠正党在指导思想上“左”的错误,才把自己从“左”的束缚下解放出来。实践证明,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左”、右错误都会出现,但长期以来,对党的事业危害最大的主要是“左”的错误。特别对于我,更要保持高度的警惕和清醒的头脑,十分注意克服“左”的错误思想,彻底否定“文化大革命”,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路线,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才能在实践中避免犯方向性错误。

这次整党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统一思想,进一步实现全党思想上政治上的高度一致,纠正一切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违背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左”和右的错误倾向。我决心深入学习《邓小平文选》,深入学习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重要文件、指示,深入学习《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间题的决议》,认真地、彻底地检查、纠正思想上“左”的错误,从思想到感情上进一步肃清“文化大革命”的错误影响,改造世界观,克服个人主义,不仅在口头上,而且在实际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思想上、政治上的一致,在党中央领导下,继续解放思想,振作精神,尽自己的能力,继续为党做一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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