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1985-3-28 作者:[待确定]
按:现将定为“犯严重错误”的三个案例,通报如下,供各地参阅。全省各级党组织,都要根据整党的要求,把清理“三种人”的工作抓紧抓好。第一期整党单位,对尚未作结论的核查对象,要继续逐个查清问题,作出恰当结论,务必不漏不错;第二期整党单位,也要切实抓紧做好这一工作,争取与整党同步进行。对问题已经查清的“三种人”和在“文化大革命”中犯有严重错误的人,要按照中央整党决定和有关文件规定的各项基本政策,抓紧定案,及时讨论上报,以推动核查工作的深入开展。
吴永祥,男,四十五岁,江苏仪征县人。一九六二年十二月参加工作,“文革”前任省半农半读农业科技大学政治辅导员兼团总支副书记。“文革”开始后,吴永祥积极造反,一九六七年初当上了“一·三”事件联合调查团负责人,省红色造反总司令部(省红总)勤务组成员、动态组负责人,省农民红色造反总司令部(省农司)勤务组负责人。一九七五年十二月入党,现为省农科院助理研究员。
吴永祥在“文革”中的主要错误是:
一九六七年一月二十七日晚和二十八日上午,南京市公安局五处的“第五兵团”,与市公安局不同观点的一处“造反队”为“一·三”事件的材料问题发生了冲突。一月二十八日晚,一处和参加联合调查团的三十多个造反组织在市公安局小礼堂开会议论怎么办。吴永祥以联合调查团负责人的身份参加了会议,并提出“要倒(捣)老保窝”。接着,议论纷纷,有人提出要“接管五处”,也有人提出应由部队接管。在意见不一的情况下,派人去南京军区请示,回答要等到明天下午答复。于是又有人提出“当晚就干。”吴永祥就决定不等军区答复,自行“接管”,随后以三十五个造反组织的名义,起草了《联合通令》,推选了吴永祥、易潜(曾被判刑、管制过,后又被逮捕)等五人组成指挥小组,下设突击、抢印、封门、警卫、抓人五个组,集合了二十多个单位的二百多人,一于一月二十九日凌晨四时多,由吴永祥等人带队,占领了市公安局五处总值班室、盗警台,撬开了十一把门锁,查封了办公室、桌、橱、柜。吴永祥带人搜索了办公室,又砸开机要档案室,取出了五处的公章交给易潜。他们还将五处“兵团”负责人李××等四人抓到市公安局,搜查了李的家。又将五处“兵团”的人员集中点名登记,由易潜“训话”,宣读《联合通令》,“接管”五处。一月三十日,成立了由九人组成的“临时接管委员会”,吴是委员之一,并到五处去上班,在办公时掌大印。由于五处工作人员的反对和抵制,不几日,这次所谓“接管”就结束了。
一九六七年八月十四日,吴趁江宁县召开三干会期间,献计并陪同×××到江宁县东山镇去作报告造舆论,随行的有“省红总”和“院红总”的文艺宣传队,以及手持长矛的“保镖”六、七人。在×××作报告和文艺宣传队演出时,他们与江宁县的另一派发生了冲突。吴带领的农科大学生曹××被打后抓走,文艺宣传队员也被对方扣留。次日,吴永祥等去找文风来、张建山求援,并一起向当时的中央调查组负责人刘××作了汇报,刘答应通过省军管会责令对方放人,不准双方再扩大事态。但是,吴永祥等不听劝阻,诡称东山镇另一派要活埋曹××,以“抢救阶级兄弟”为名,组织了“省红总”敢死队、“南无”学生各十几人及“院红总”武卫连共两卡车人,携带长矛等,出击东山,到岔路口后停在步校内。这时,对方已释放了被扣的文艺宣传队员,大家意见不要再去东山了。吴永祥不见曹××放回,坚持要去,即分两路出击,抓了对方五人作人质带回审问。后因曹××已放回,被抓的对方五个人也就随之释放。由于吴永祥等人冲击东山,致使江宁县化肥厂停产一天多,损失一万一千多元。
仪征两派群众组织,早在一九六七年三月,就实现倒旗大联合。同年五月,吴永祥先后以“省红总”动态组负责人、勤务组负责人的身份,插手仪征“文革”,通过亲自去(家在仪征)、派人去、开会、作报告、打电话、写信、送条子等方式,多次动员坚旗,重拉山头。吴说:你们要放手大胆地干,干出问题来找我。并要“红总仪司”首先发展武装民兵,控制民兵武器。在吴一再煽动之下,五、六月份,仪中“三司”、“红总仪司”先后重新拉起了山头,恢复了造反组织,加剧了两派对立。
八月份,吴在仪征的活动更加频繁,他与仪征造反头头陶××先后通了五次电话,要他们把声势搞得大大的,火药味搞得浓浓的;说江青已有“文攻武卫”的指示,要“仪司”加强武卫措施,一手抓武器,一手抓军内。八月十五日,吴托人带条子给陶说:武斗势在难免,已成一触即发之势,要“仪司”控制人武部的民兵武器,在人力、物办上迅速做好武装斗争的准备。八月二十日,吴又托人带条子给陶说:“枪支就地解决,人武部偏保,如有困难,可与‘省红总’联系”。八月三十一日夜,当陶电话向“省红总”汇报情况,请求支援时,吴说:你们不要右,要搞枪,建立仪、扬联防。在吴永祥督促之下,三天后,仪征很快就发生了两起抢枪事件。
八月二十四日下午,“仪司”由丁、钱带领二、三十人,到仪征看守所,抢走了步枪三支,打了县中队指导员,并摘掉了他们的帽徽、领章等。
八月二十五日由陶××等带队,抢走了人武部的步枪三百一十八支、小口径步枪十七支、手枪一支、重机枪一挺、六○炮一门、子弹一千四百多发、手榴弹二十枚和一些军用物资,有的人还闯进了国防工事。在抢枪后返回途中,因翻车造成死亡一人、伤五人。在中央《九·五命令》下达后,武器陆续上缴,但至今尚有九十一支步枪散失在外。
综上所述,吴永祥在“文革”期间,参与策划并指挥砸机关、抢大印、夺南京市公安局五处的权;挑起事端,引起“东山冲突”;插手仪征.“文革”,煽动重拉山头,策划和指使就地抢枪,其错误是严重的。整党中,他认识差,态度不好。根据中央整党决定和有关文件精神,定吴永祥为犯严重错误;鉴于吴永祥在入党时不符合党员条件,至今仍不够党员标准,决定整党中不予登记。
杨香清,男,一九二八年生,江苏阜宁人。一九四五年七月入伍,一九四七年九月入党,“文革”前为省药品检验所秘书,一九六八年省医药管理局,药检所成立革委会时,杨为革委会委员、党支部委员,一九七三年调省中医院任总务科副科长、工会副主席;一九八三年三月调江苏省进出口委办公室工作,现在省经贸厅工作。
杨香清在“文革”期间的主要错误是:
一、一九六七年春,杨参加造反,为省药品检验所一派组织的主要负责人。一九六七年夏,屁派撤到下关,杨为“老、东,八”联合指挥部作战组成员。一九六七年八月三十一日晚,参加了由陈×主持召开的讨论攻打南化的作战计划会议。
二、占住原省卫生厅副厅长、著名老中医叶桔泉同志的住宅,侮辱叶桔泉同志,打骂其家属。“文革”中,叶桔泉同志被打成所谓资产阶级学术权威,叶在高楼门的住宅,被卫生厅造反派勒令让出楼上房间。叶一家挤住到楼下,另在三楼留一间小阁楼给叶家存放棉胎、字画,此房后被杨住进。杨住进后,在二楼楼梯上做了一道门,不让叶家上楼,一次叶妻去三楼拿东西,杨抓住其衣领,又打又踢,从楼上推滚到楼下。一次,二楼自来水未关,水溢外流,叶妻去交涉,杨抓住其衣襟,将她推倒,随手拿了一只长型花盆朝叶妻砸去,幸好叶妻头一偏,花盆从耳边擦过,没有打着。叶的八岁儿子在阴沟小便,被杨抓住头发,拿花盆砸破流血。叶桔泉同志从北京开会回来,谈到西藏解放后人民翻身幸福的情景,叶的小儿子听后,在墙上写了“天亮了,受压迫的人民站起来了”,杨说这是“反标”,把叶的小儿子拖到楼上去打,并说要送去劳改。叶的一个亲戚对杨打人讲了一些话,也被杨一顿拳打,脸部被打肿,口腔出血,衣服被撕坏。叶家实在住不下去,后经省房管所另行安排了宿舍。迁出时,叶家到三楼去拿东西,还是由房管所出面的,杨还闯到叶家叉着腰说:凭什么不经我们允许去拿东西。
三、批林批孔中,积极参与曾邦元、周夕录等人的帮派活动。二九七三年杨一到省中医院工作,就向该院一派头头自我介绍是与曾邦元一道工作的,接着了解医院在“文革”中的情况和清查“5·1 6”情况。尔后,把医院的一些人介绍给曾邦元、周××等人多次参加曾邦元、周夕录等人在南大、工人文化宫、唱经楼的形势分析会和省级机关派头头会议。杨还和周××等人组织卫生系统揭盖子会议,组织人写大字报,发动人去省卫生局送大字报。一九七四年八月,杨参与炮制了所谓在宁省革委会常委、委员、省级机关干部、南京工人《谈谈我们的看法——“八一”前夕》的大字报,在上面签了名。
杨还与丹阳县的派头头有联系,将陆××、姜××带去找曾邦元、陈××,并为丹阳县的邦派活动出谋划策。
四、在“反击右倾翻案风”中,继续参与曾邦元等人的帮派活动。一九七六年,杨多次在省中医院支部书记、科长会议上说,省委批邓转不过弯子,我看走资派还在走,所以不可能批邓,去年,贯彻邓小平的东西那样积极,×、×是党内资产阶级,是不肯改悔的走资派。
七六年四月,“天安门事件”、“南京事件”发生后,杨在政工科办公室和群众中散布××、×××是“南京事件”的幕后策划人,又说:苏州、徐州等地来宁贴大字报,省委组织人冲刷,压是压不下去的,为什么反革命的大字报上街(指南京事件),省委不派人冲,革命的大字报,符合当前方向的大字报不许贴,这种作法不对头。
七六年七月,曾邦元要杨抄攻击省委的大字报,杨接受了任务,并表示要和曾邦元等一起,把斗争进行到底。
五、对粉碎“四人帮”有抵触情绪。杨一听到粉碎“四人帮”的消息,几次对人讲:“你看,毛主席逝世才不久,就闹得这样,苏联赫鲁晓夫上台还有一个过程”。当时,在五台山召开的揭批“四人帮”动员大会上点了曾邦元的名,对此,杨说,曾邦元在街上贴了几张大字报,据我了解是没有什么问题的。杨看到省卫生局批判周××的材料时说:“周××的问题也算不了什么”。
综上所述,杨香清在“文革”中担任省药检所造反派头头,老、东、八联合指挥部作战组成员。帮派思想较为严重,积极参与曾邦元等人的帮派骨干活动,时间较长,贯串“文革”全过程,占住原省卫生厅副厅长、老中医叶桔泉同志的住宅,谩骂殴打叶的妻儿,所犯错误是严重的。在这次整党中,杨对在“文革”中所犯错误,未作认真检查,竟说:“老子犯错误,要儿子检查!”态度不好。根据中央整党决定和有关文件精神,定杨香清为犯严重错误;给予必要的党纪处分。
王希苏,男,一九四五年生,江都县人。一九六三年九月入复旦大学外文系读书,一九六五年入党,一九六八年底毕业分配工作。七八年十月,考为南京。大学外语系研究生,一九八一年毕业留校,现在南大欧美研究所工作。
“文革”开始时,王希苏参加了复旦大学红卫兵的保守组织,一九六七年一月,该组织解散后未参加其它造反组织。“清队”中,王是本系教师董亚芬专案组的负责人之一,积极参与了对教师、学生的迫害,打了多人,造成了较为严重的后果。主要事实如下:
一、用衣架打同学张妙珍,致使张跳楼自杀致残。
张妙珍(女)是王希苏的同班同学。“清队”中,无辜受到审查。一九六八年四月二十五日上午,王希苏和赵××、毛××等人在女生宿舍对张妙珍搞逼供。王希苏用竹衣架打张,张脸被打肿,衣架被打散。王等并扬言,下午要剃张的“阴阳头”,张忍受不了殴打和侮辱,当天中午从三楼上跳下自杀,造成腰椎粉碎性压缩性骨折、左踝粉碎性骨折,虽经多次手术、治疗,仍造成终身残疾。
三、用皮带毒打女教师钟桂芬。
女教师钟桂芬“清队”中被多次批斗。一九六八年一月,外文系造反派在1233教室召开全系批斗钟桂芬的大会。会上,王希苏同顾之敏(学生)轮流用军用皮带抽打钟,钟的头被打肿,并起了大血泡,后皮带被打断。
三、用竹竿打王于上。
王于上同志是上海第二制药厂工程师。复旦大学在审查女教师董亚芬所谓特务问题时受株连,一九六八年八月被抓到复旦大学关押受审。在一次小型逼供会上,王希苏用竹竿打王于上头部,当时头上就出现大块疙瘩,使王头疼得不能入睡。
四、打教授黄有恒。
“清队”中,黄有恒教授被审查批斗。一九六八年一次批斗会后,在教室走廊里,黄教授因年老反应慢,被王希苏打了几个耳光。
五、参与迫害所谓“外三反革命小集团”。
“清队”中,王希苏的同班同学杨雷生、顾之敏、吴胜渝、徐文博四人被打成“外三反革命小集团”,受到残酷迫害,杨雷生被迫害致死。一九六八年三月,一次在押送徐文博去批斗的路上,王希苏凶狠地打了徐一记耳光。
综上所述,王希苏“文革”期间在“清队”中,积极参与迫害殴打被错误审查的教师、同学,情节比较恶劣,后果较为严重;整党中认错态度不够好,根据中央整党决定和有关文件精神,定王希苏为犯严重错误;给予必要的党纪处分。
(此件原载江苏省整党办《整党情况通报》,一九八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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