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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贺县“文革”大事记

日期:1986-12-19 作者:中共贺县县委整党领导小组办公室编

中共贺县县委整党领导小组办公室编

前言

编写《“文化大革命”大事记》(以下简称《大事记》),目的主要是为了全面地、彻底地否定“文化大革命”,巩固处理“文化大革命”遗留问题(以下简称“处遗”)的成果,教育干部、群众和子孙后代牢记在“文化大革命”(以下简称“文革”)运动中,由无辜的受害者用血肉写成的这一历史教训,使“文革”这样愚昧蠢事不再出现,即使有朝一日它又破土冒芽而出,也得以及时地当场识破,防范于未然。

编写《大事记》的原则是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遵照十一届六中全会《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精神,“不唯书,不唯上,要唯实”,尊重历史事实,客观地记载“文革”在我县的兴起,围绕夺权,武斗,“刮12级台风”乱杀人等重大事件以及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拨乱反正,落实政策,“处遗”,平反冤、假、错案等情况。

《大事记》资料主要来源于县档案馆收藏的“文革”十年的会议记录、文件、计划、汇报、总结、主要人物的讲话,以及在“处遗”中经过调查核实的文件、资料等,去伪存真,用纪实的方法、按事件发生先后顺序整理,对于影响较大的事件则相对集中编写。

由于“文革”的文件、资料曾被销毁,留下的是残缺不全,因此《大事记》错漏之处在所难免,请知情的同志帮助补充和纠正。

1966年

66年5月16日,中共中央发出《五·一六》通知,全面发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当时,贺县正在进行着的65年8月开始的“四清”运动尚未结束,农村仍按“四清”标准继续处理“四不清”案件(对个人的组织处理和对基层组织的调整)。后来把“四清”运动纳入“文化大革命”,便把“四清”与“文革”结合起来搞,属“四清”、“文革”交叉地区。

“四清”运动是在党的领导下进行的。自治区、地区派有干部和领导干部参加贺县的“四清”。县设“四清”工作团,区(后改称公社)设“四清”分团,大队、机关、墟镇都派驻“四清”工作队。运动以阶级斗争为纲,重点是整党内那些“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运动开始时对社队一级党政领导班子不管有无问题,一律采取人人要“洗温水澡”(检讨),人人要“下楼”(过关)的做法,对有的检讨或斗争数次还不能通过“下楼”的干部则给予组织处理或“挂起来”(作悬案)。全县因不能“下楼”而受处分的干部、职工案件277件,定敌我矛盾12人,双开除28人,开除党籍31人,留党察看25人,开除公职73人,开除留用20人,其他处分21人,错划成份192户(其中划为地主94户,富农98户)。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对错案已给予纠正,原定敌我矛盾的12人全部改为不定性,错划成份的192户全部恢复土改复查时所定的成份,恢复党籍18人,收回安排工作57人,减轻处分35人。

同年11月,“文化革命”继续发展,全面开展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批判“资产阶级反动路线”,揪斗“四清”工作队。“四清”工作队受到冲击而悄悄地分批撤走,“四清”运动就此草草收场。

66年5月22日,县委、县人委机关分别召开干部大会,声讨《三家村札记》的作者邓拓、吴晗、廖沫沙的所谓“反党反社会主义罪行”。6月19日又召开干部大会,声讨陆地的所谓“反党反社会主义罪行”。接着县直机关、学校、也先后召开了这样的批判和声讨会。

66年6月13日,全县城镇农村普遍开始组织干部职工学习讨论6月5日韦国清在南宁作的《关于开展“文化大革命”运动的动员报告》,“文化大革命”继续发展。

66年6月19日,县直机关干部职工学习毛主席关于《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结合批判陆地。诬蔑陆地是什么“资产阶级作家”、“对党有刻骨仇恨”。接着全县机关、厂矿、学校、企事业单位都召开了批判会,上挂下联,结合批判本单位“有问题”的人。有的人被诬蔑为“小三家村”、“小邓拓”,把他们与邓拓联结起来批判,一些人受株连,使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搞得十分紧张。

66年6月中旬,在“四清”与“文革”结合进行的那段时间,县成立了“文化大革命小组”,余明炎(区教育厅副厅长、“四清”县团负责人)任组长,马幼华(地区统战部长、“四清”县团负责人)、吴喜修(县委副书记)任副组长、覃锡佑(县委宣传部长)、杨康民(县武装部长)、程家祥(县教育科长)、于德江(副县长)为组员,下设办公室,杨康民兼主任,程家祥兼副主任。11月25日,余、马等将要撤走,“文革小组”暂时交由何渭平(县长)负责,古闻(县农村政治部副主任)、李记添(宣传部副部长)协助,后来又指定由苏继运(县委副书记)负责。办公室由黄X(县委会干事)等22人组成(包括接待站12人)。

66年6月23日,“四清”总团和县“文革小组”共同召开公社“文革小组”负责人会议,布置了如下任务:横扫混进党内的资产阶级代表人物,横扫一切牛鬼蛇神,横扫一切腐朽的资产阶级意识,破“四旧”、立“四新”。在横扫“四旧”中,发动了广大师生奔向社会,捣毁庙宇,砸烂塑像,破坏文物,焚烧古书。有历史价值和艺术价值的贺街文庙和魁星楼古建筑物,遭到彻底破坏,拆成平地。除马、恩、列、斯、毛著作外,其余文学艺术、政治历史、医药卫生等书籍,字画,刻有花鸟鱼虫、山水风景和“吉祥、富贵”等字样的家具、装饰用品,如花盆、花瓶等等都被列为“四旧”的东西,加以销毁、没收。芳林中学的图书有4万册被搜去。教学仪器也遭到严重破坏。贺街中学的图书也散失不少。不少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被抄家,甚至被以莫须有的罪名戴上高帽游街。

66年6月24日,县直机关召开干部职工大会,由吴喜修作报告,动员开展“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运动,会上传达韦国清讲话,号召干部认真学习中央《“五·一六”通知》,开展大鸣、大放、大字报、大揭发,揭批资产阶级人物和一切牛鬼蛇神。这时候,县直机关已开展揭批,至7月4日止共贴出大字报2万3千多张,对干部职工进行摸底排队,初步摸出批斗对象85人。这些人后来都遭到批判斗争。

66年6月中旬,县“文革小组”派出“文化革命”工作组,到各中学发动师生开展“文化大革命”。后来,派工作组进学校发动搞“文化大革命”被认为是不相信群众,是执行“资产阶级反动路线”,不久工作组便撤离学校。

66年7月12日至8月12日,贺县“四清”工作团、“文化革命小组”分别在八步师范和芳林中学对全县2249名中小学教师进行集训,搞“文化革命”。这次集训,锋芒主要是对准那些所谓“反党反社会主义反毛泽东思想”的“三反分子”,横扫资产阶级代表人物和一切牛鬼蛇神。由余明炎作动员报告,吴喜修作总结,整个集训由覃锡佑掌握。通过大字报揭发,有543名教工被加上所谓“破坏社会主义”、“攻击毛主席”、“与党唱对台戏”、“推行资产阶级反动教育路线、腐蚀青少年一代”……等罪名,而受到批判,其中175名教工被打成“三反分子”,县园艺学校校长何鸿文和八师、芳中、贺中、信中的领导人等均受批斗,有的被斗打,有的挂黑牌游街,不少教工身心受到创伤。

66年8月中旬,在“文化革命小组”的领导和指挥下,全县掀起了一个“突出政治”新高潮。所谓“突出无产阶级政治”就是大搞“红海洋”,举凡机关、学校、厂矿、商店大门、会议室、街道、墟镇以及楼堂馆所等各种建筑物的墙壁砖柱或比较显眼的地方,都涂上红油漆,然后再用黄油漆或金粉写上毛主席语录,公路、街口、桥头建起高大的牌楼,写上毛主席诗词对联,还到处建起高大的屏风,画上毛主席的像或写上毛主席的诗词、语录,使人如置身于红色海洋之中。那时认为红就是革命,就是进步,就是突出“无产阶级政治”,就是忠于毛主席。这种大搞“突出政治”的“红海洋”所耗去的资金,无法统计。

66年8月24日,八步师范的学生在首都大中学校红卫兵活动的影响下成立了红卫兵组织。25日抬着大幅毛主席画像,举着红旗,敲锣打鼓,列队到八步“四清”分团和县委大院报喜。这是贺县成立最早的红卫兵组织。以后各中学也先后成立了红卫组织,作为一种特殊的政治力量步入“文化大革命”运动。

66年9月上旬,县委、县人委机关干部成立“赤卫队”,这个组织规定要红五类的干部才能申请参加。它的任务声称是保卫党中央,保卫毛主席,保卫毛泽东思想,保卫毛主席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保护党和国家机关的机密,保护机关财产安全,防止外地红卫兵和群众组织前来冲击。之后县直机关、公社(镇)等单位也先后成立了同样的组织。不久,说这组织是“保皇派”,被红卫兵和其它群众组织冲击而消失。

66年10月23日,县直机关召开干部大会,地区“四清”总团负责人马幼华作报告,号召放手发动群众,用“四大”形式揭发“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的“罪行”,并把他们揪出来进行批斗。还指出县直机关揭发的目标是县委常委和部委领导。从此,县委领导干部大部份受到冲击,无法工作,当时称作“靠边站”。

66月10月份,谢奕(地委委员,参加贺县“四清”的原岑溪县委第一书记)任贺县县委代理书记(当时被认为“四清”运动有“问题”的罗雄并没有免职)。

66年11月1日,“四清”县团召开会议,有各公社书记、工作队长、县常委委员参加,由谢奕传达区党委书记安平生的讲话,指出必须以阶级斗争为纲,争取明年有一个特大丰收。会议决定召开一次万人大会,学习毛主席著作,狠抓阶级斗争,掀起生产新高潮。

66年11月27日,本县外出串联的师生已进入高潮,至67年2月24日止,全县外出串联人数达3021人。开始时只限于学校红卫兵和少数教师,后来大部分中学教师或小学教师及一些国家干部也组织串联队外出串联。直到67年4月仍有未回单位工作的,名为“革命串联”,实为游山玩水。经此串联活动,把外地各种“左”的错误东西学到手,回来后把全县闹得天翻地覆。当时外地串联路经贺县的红卫兵不少,县“文革小组”抽调了12名干部在八步小学设立接待站。此外,公会、桂岭、大宁、莲塘、信都、仁义、步头等地也成立了接待站,共接待13247人次。

66年12月9日,县召开万人大会预备会,参加人员有各公社书记、县委常委、在家县委委员等。谢奕主持会议,会议决定万人大会的指导思想是学习毛著,掀起生产高潮。具体安排分4个单元:即动员报告、号召学毛著;破“四旧”,立“四清”;破私立公;总结布置工作。10日,万人大会正式召开,参加人员有县、社、大队、生产队干部,贫协、民兵、治保、青年、妇女干部,先进生产者和学毛著积极分子等。当天谢奕在大会作动员报告。大会期间县常委于20日再次研究大会内容和具体安排,决定22-23日两天全体参加一次义务劳动(已按时完成),24日订计划,25日由学毛著积极分子谢日妹(女)作大会发言并通过大会决议,决议内容是学习毛著,开展“文化大革命”,“抓革命、促生产”,领导思想革命化等。当晚谢奕、苏继运、何重城、马幼华等人收听区党委电话会议,主要内容是开展农村“文化大革命”问题,会议决定把“四清”纳入“文化大革命”运动。大会期间,有红卫兵和国家干部向大会负责人提出“为什么不安排搞‘文化大革命’和批判资产阶级反动路线”问题的质问。县委根据所提问题,于27日召开了有谢奕、苏继运、何渭平、于德江、薛石金(财贸部长)、候德清(公安局长)、轩建彩(组织部长)、黄干等人参加的“文革小组”会议,研究大会如何搞“文化大革命”。根据农村“文化大革命10条”有关撤销“四清”工作队、批判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等精神,决定于29日在大会上安排批判“资产阶级反动路线”。28日谢奕、于德江、各公社书记以及红卫师范(八师)、芳林中学、广西革大(广西师院)红卫兵代表各1人举行批判“资产阶级反动路线”预备会,决定由地区“四清”总团派一位领导在大会检查执行“资产阶级反动路线”问题。29日上午由马幼华在大会上检查,下午大会批判发言,当时有鹅塘粮所干部吴有涵和一个造反派头头于枝田发言并宣读了他们的《告全县人民书》,指责“四清”工作队执行“资产阶级反动路线”。当时“文化大革命16条”已下发,加上红卫兵、造反派的冲击,原来安排的制订生产计划、大会发言、通过决议和大会总结等大会议程全部取消,最后简单提出“以中央23条、前10条、文化大革命16条”为准,开展生产和“文化大革命”运动。当时又值脑膜炎流行,大会就于30日草草收场,未达预期目的。

66年12月28日,县委召开常委会议,研究了关于机关干部要求外出串联问题。机关干部可否外出串联,县委已写报告向上级请示,但未有批复。当时干部要求串联迫切,会议研究决定,一是等待上级批复,二是先去一部份人闯一下。外出串联的每人可借支工资50-60元和一个月的粮票。在执行中,何渭平又同意一些人借2-3个月的工资和粮票,还批了一个“长征队”每人借6个月的工资和粮票,后来大家都要借半年的工资和粮票。全县串联支出由每天几千元增至一万元,据不完全统计共支出185600元(后来逐步收回了一部分)。

66年12月中旬,一个名为“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县红卫兵革命造反兵团”(简称“造反兵团”)的群众组织宣布成立。“造反兵团”设有司令部,于枝田(八师毕业待分配的学生)任司令,司令部下设组织部、宣传部、外交部,配有“部长”、“科长”等职衔。黄田、沙田、鹅塘、莲塘、大宁、桂岭、南乡、贺街等处还设有分团。这个组织成立之后,于12月28日向县委、县人委提出十条“最最紧急勒令”,要求在招待所拨出房子一间作办公室,并要求解决20-30个办公人员的住宿问题,还要电话机、录音机、扩大机、钢板、油印机、纸张、笔墨、自行车、汽车和宣传经费等。一时未能满足就胡闹,后来借给他们自行车一辆,批给经费300元,纸张一批等,仍不满足,又强占了县广播站,控制全县广播宣传。这个“兵团”非常痛恨“四清”运动,于枝田在万人大会批判“资产阶级反动路线”发言时攻击“四清”工作队执行“资产阶级反动路线”,说“四清”搞糟了,是资产阶级专无产阶级的政,后来又以各种名义发了同样内容的《告全县人民书》和《紧急呼吁信》,并在他们控制的县广播站向全县反复广播,煽动和支持斗争“四清”工作队和翻“四清”案。由于当时县委有个别领导暗中支持,致使他们更狂热,造成数十名“四清”工作队干部被揪回农村批斗。有的大队干部和“四清”积极分子也被斗争。这样激起干部、群众和公检法部门对于枝田的不满,公安局于67年3月21日将于枝田扣押并送有关公社游斗,释放后分配当小学教师,但他只领工资不上班而更狂热地“造反”闹“革命”,结果公安局第二次将他扣留,关押一段时间放出。后来在“刮台风”时,在民田大队谢业文家被抓获,谢业文之子谢木荣也同时被抓,由县“保红指挥部”常委张选国用卡车押往平桂武斗前线西湾选炼厂河边,叫民兵将于、谢二人枪杀,死后将尸投下河。

1967年

67年1月上旬,“八步地区批判资产阶级反动路线大会筹备会”成立,1月10日向全县发出了《革命人民立即行动起来,彻底批判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的通知。通知说“四清总团、县团以及地委、区党委的某些负责人不是实行无产阶级专政,而是实行资产阶级专政,依靠地、富、反、坏、右及资本家等无产阶级专政对象来专无产阶级的政”。1月12日苏继运召开各公社电话会议,号召用“四大”(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的形式来批判“资产阶级反动路线”,并把材料送上来,结果县“文革”办公室收到这方面的材料260多份。一些人在这次批判活动中趁机翻“四清”运动的案。

67年1月中旬,“贺县八步地区革命造反联络总部筹备处”成立,1月20日向全县及梧州地区“四清”工作队员散发了《紧急呼吁信》。信中说“梧州地区四清工作总团、贺县县团和各区、镇分团忠实地执行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犯下了滔天罪行”。1月21日又向全县散发了《呼吁书》,说“梧州四清总团、县团、各分团执行了资产阶级反动路线,这条反动路线贯串着整个‘四清’运动和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运动,流毒很深,影响很广”。这些“呼吁”为批判“四清”工作队制造了舆论。同日召开批判“四清”县团“资产阶级反动路线”大会,参加大会近800人(其中有的是四不清下台干部),大会开了7天,花费4997元,一些“四清”总团、县团的负责人受到批判。

67年元月11日,县委召开“平反”工作会议,谢奕对万人大会议程没有安排批判“资产阶级反动路线”问题作了自我检查。当时黄田、鹅塘、沙田3个“四清”分团工委书记已被要回农村去检查。其中鹅塘四清分团工委书记谭敏(自治区科委)在鹅塘被游斗。

67年元月26日,“贺县革命造反夺权行动委员会”在上海夺权和当时所谓“踢开党委闹革命”的影响下,宣布夺县委和县人委的权(当时县委只有谢奕、苏继运参加,没有斗争没有签字划押)。接着各公社党委、管委和县直机关厂矿学校等单位也先后被夺权。农村也有68个大队被夺权。从此全县党政领导机构处于瘫痪状态。当时在职的有县代理书记谢奕,副书记吴喜修、荣丕实、苏继运、邓瑞贤;县人委县长何渭平,副县长于德江、吴启明、杨森、徐伊长。县夺权委员会有主任莫国现(县委干事),委员张选国、邹向东、姚启隆、张华荣、梁启全、潘海涛、林玉、刘洪祥、王东兰、谢崇少、何声中、黄炳修、徐庆泰、韦培炼、李时林、凤世慈、唐学高、黄炳德、邹金生、择胜词、李兵、李宝苍。

67年元月29日,县委召开常委会议(县常委被夺权后仍有活动),研究贯彻中央关于保卫“四清”成果的通知。当时各公社都纷纷要求“四清”工作队回去检讨,据统计已通知255人,已回78人,其中队长以上25人,组长12人,队员41人。当时“四清”县团负责人被批判的有区教育厅副厅长余明炎,区燃化厅副厅长魏凌峰,地委统战部长马幼华,组织部副部长李金铭。“四清”分团和“四清”工作队负责人,被批判斗争的有副县长杨森,农村政治部副主任钟秀等等。会议决定,立即贯彻中央通知,不准再揪工作队回农村批斗。

67年元月31日晚,贺县革命造反派联合召开有各公社群众组织负责人参加的电话会议,县武装部长杨康民宣布中央《关于国家仓库等单位实行军事管制的决定》,要求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莫国现、罗雄(县委书记)、钟兵(公安局干部)以及工交、财贸战线群众组织的代表发了言,对中央的决定表示坚决拥护。

67年2月2日,“捍卫毛泽东思想广西贺县党政机关革命造反兵团”(下称“党政兵团”)成立,主要负责人刘克成、叶海洲、黄金安等。3月扩大到11个群众组织,凑成“贺江风暴”,68年3月15日组成了“联络总部”,其成员是:刘克成、叶海洲、黄金安、李时林、钟有林、黄庚才、邹炳文、韦培炼、莫承邦。

“党政兵团”是党政机关干部外出串联回来,看到县委、县人委之权已被在家的党政干部组成的“捍卫毛泽东思想党政群机关革命造反战斗兵团”(下称“党政群兵团”)夺了之后自己手中无权而成立的。在“夺权”问题上,双方展开了论战,一方说是“假夺权”,一方说是“保皇派”,互相指责。“党政兵团”借夺权问题写了“十评”的所谓评论文章发至全县基层,锋芒对准县委领导干部,并抛出吴喜修、苏继运、何渭平等领导干部的档案,诬陷他们是什么“修正主义分子”、“走资派”等等,然后组织批斗。从66年底至67年上半年,这个兵团先后组织批斗过“四清”县团负责人余明炎、魏灵锋、马幼华、李金铭及县委、县人委领导干部吴喜修、苏继运、何渭平。在批斗中,大部分同志被非法绑打、关押、抄家、罚劳役,致使身心受到损伤。由于这个兵团“敢于革命,敢于斗争”,所以得到县武装部支持,成为“响当当”的能够左右形势的一个兵团。这个兵团的头头刘克成,不但组织策划别人写“评论”文章,批斗老干部,而且亲自写,亲自参加批斗会,在一次批斗会上还踢了吴喜修一脚,参加抄家、参加平桂武斗(在外围站岗,没有打过枪)。“文革”前他是县委宣传部干事,因“造反有功”升为公社书记、县委常委、宣传部长,现任县委党校副校长。

67年2月14日,“贺县保卫‘四清’运动成果联络总部”成立,并向全县发表《宣言》,表示坚决保卫伟大的“四清”运动成果,不许乱批斗“四清”工作队。从此,乱批斗“四清”工作队之风逐步收敛。

67年2月19日,县委召开工作会议,根据“夺权行动委员会”的要求,研究制订春耕生产计划。会议宣布:“今后一切决定都要经过夺权委员会”。出席会议的有谢奕、苏继运等人。

67年2月23日,县委办公室召开碰头会议,汇报农村情况:县誓师大会(即万人大会)后,各公社也召开了春耕生产誓师大会,抓阶级斗争,批判“资产阶级反动路线”。黄田公社书记李焕春、大宁公社书记钱土瑜、桂岭公社书记黄文金被批判;贺城、莲塘、公会、八步等社(镇)领导干部也被冲击无法工作。不少人借批判“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翻“四清”案,有的批斗“四清”工作队、贫协主席、贫协组长、“四清”积极分子及农村基层干部。不少大队生产队干部不愿当,生产生活无人管,农村一度出现混乱现象。

67年2月24日,“贺县革命造反派夺权行动委员会”召开公社“造反派”负责人会议。莫国现传达地专机关“抓革命促生产临时委员会”会议精神。各公社汇报了农村情况,反映不少基层干部因“四清”影响不愿再当干部,生产、生活无人抓,翻“四清”案,迷信、赌博、山火和乱砍林木等现象经常出现,农村仍处于混乱而又无人敢管的无政府主义状态。

67年2月下旬,谢奕被岑溪县“造反派”揪回岑溪,从此离开贺县。

67年2月,县人民武装部开始执行“三支两军”(即支工支农支左;军管军训)。3月4日成立了“抓革命促生产办公室”,杨康民(武装部长)为主任,罗雄(县委书记)、杨积良(财办副主任)为副主任,决定对已瘫痪了的社队,由公社武装部长把生产抓起来。接着成立“支左办公室”,由申广仁(武装部科长)为办公室负责人。武装部先后对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实行军事管制,成立“公检法军事管制委员会”,主任是张庆祥(武装部副部长),负责人李明远(武装部副部长)、马良德(武装部科长)。同时解放军499部队又派了3个连到公会公社去支农。部队“三支两军”在当时混乱情况下,对稳定局势起了一些作用,但县人武部领导对各派群众组织不能一视同仁,而采取支一派压一派的作法,激化了派性斗争,产生了消极作用。

67年3月7日,“县抓促临时指挥部委员会”召开会议,研究抽调干部组织“抓革命促生产毛泽东思想宣传队”下乡问题。翌日召开宣传队队员会议,到会260人,由罗雄作动员报告,提出宣传队下去主要任务是宣传毛泽东思想,组织群众活学活用毛主席著作,要把学毛著放在重于一切、大于一切、先于一切、高于一切的地位。会后分别到农村基层去发动群众学毛著和组织春耕生产。在当时农村混乱的情况下,宣传队在帮助基层抓好生产方面起到积极作用。

67年3月26日,“贺县人民武装部抓革命促生产指挥部”成立,杨康民为主任,罗雄为副主任,张庆祥、于长和(武装部科长)、张逊合(县委办副主任)、黄执照(医院院长)、薛云荆(经委干部)、陈尤钦(公安局干部)、邹向东(财政局干部)、黄启瑞(农业局干部)、李兵(水电局干部)、刘超(八师教工)、张家灵(芳林中学)、杨剑光(光明化工厂厂长)为委员。原来成立的抓促办公室临时指挥部撤销。这个指挥部只受军队党委领导,不受任何组织指挥,在未成立革委会之前,行使抓革命促生产的一切权力。这个指挥部在当时党政领导机构处于瘫痪的情况下,对组织群众搞好生产方面起了一定作用。

67年4月6日,在八步东方红广场召开“坚决打倒党内最大走资派誓师大会”。“最大走资派”是谁?当时没有点名,但群众已知道是国家主席刘少奇。这个大会影响极坏。

67年5月15日,县直机关召开干部大会,于长和作了《把头号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批倒批臭》的动员报告,提出:“在批判党内头号走资派的基础上逐步转到本部门、本单位的斗批改”。从此各单位的批判斗争进一步升级,不少干部受株连挨批斗。

67年5月25日-26日,在八步电影院由“斗争苏继运执委会”负责人叶海洲主持会议,批斗了县委副书记苏继运,在批斗中苏被打了一拳,批斗后被罚劳役。在这时间的前后,苏被批斗过多次,并挂黑牌游过街,有时有病不准假,身心受到创伤。

67年5月26日,在八步召开“全县活学活用毛主席著作讲用大会”。参加大会的有“活学活用”积极分子代表1100人,县社队三级干部600人。“讲用”11天,不少代表在大会发言,介绍抓阶级斗争的经验。杨康民作大会总结,发了倡议书,号召高举无产阶级革命的批判旗帜,向“党内最大的一小撮走资派”发起总攻击,并逐步转入本地区本部门的批改。把极“左”的大批判进一步推向高潮。

67年7月26日,“县抓促指挥部”发出通知,提出“在今后3个月内在继续批判中国赫鲁晓夫的同时,要集中火力炮轰反革命两面派陶铸,这是当前斗争大方向”。通知发出后,不少单位利用开会、广播、大字报、黑板报、传单等形式,对刘少奇、陶铸进行错误的批判。

67年6月12日,“贺县支持韦国清同志站出来和革命群众一道闹革命大联合筹备委员会”成立。这是6月18日由几个群众组织发起倡议,得到八步地区92个群众组织响应而成立的。8月14日罗雄、张逊合、黎开初、钟秀灵等82名干部和领导干部联合发表声明,坚决支持韦国清站出来革命。接着有不少群众组织也纷纷发表声明或公开信表示支持韦国清。11月18日中央“关于广西问题的决定”说韦国清犯有一些错误,检讨了,中央同意他的检讨,决定他参加广西革筹小组。

67年10月份,在县委会议室由“党政机关造反兵团”叶海洲主持会议,批斗了县委副书记吴喜修,批斗中吴被刘克成踢了一脚,并被捆绑、罚跪碗渣,批斗后被抄家、关押、罚劳役。张逊合也主持批斗过吴。在这前后,吴被批斗过多次,并挂黑牌游过街。

67年12月7日,“贺县革命造反大军”成立,负责人于枝田、林春德、张祝秋,同日召开有数百人参加的贺县“4·22”正式加入广西“4·22”组织庆祝大会,会后进行了游行。同日晚这个组织有数百人到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共一个大院)去造反,提出“砸烂公检法”。8日上午召集更多的人在门口闹事并砸烂了公、检、法3个单位的牌子,一些玻璃窗也被打破。此一行动干扰了公、检、法的正常工作秩序,公安局鸣枪警告,但有的人仍然坐着不走,一连“静坐”数天。后被黄田公社“贫下中农硬骨头战斗队”群众组织冲散。

67年12月24日,有数千人在东方红广场召开了大会,庆祝“贺县无产阶级革命派联合指挥部”成立。负责人邹向东、刘克成等。从此全县群众组织分成两大派,观点相互对立,矛盾逐步激化。

67年12月30日,在公安局门前发生了“一二·三〇”事件。起因是“湖南湘江风雷衡阳财贸毛泽东思想宣传队”(以下简称“湖南湘江风雷”)负责人沈海泉从新路矿返回平桂途中被黄田公社“贫下中农硬骨头战斗队”武装扣押,“平桂井岗山选炼厂分部”(以下简称“平桂井岗山”)为了解救沈海泉,由袁孝春带领60多人乘坐3辆卡车到贺县武装部要人,与武装部门卫发生口角,并夺去门卫半自动步枪一枝,子弹68发、手榴弹4个、军帽1顶。武装部支左办公室人员提出警告后,袁等将半自动步枪交还,把车开走。武装部科长申广仁(支左办公室负责人)当即把被夺枪情况电话告知驻守在公安局旁边的九九分队,叫他们提高警惕,做好准备。公安局也同时接到同样内容的电话。当“平桂井岗山”3辆卡车在返回平桂路过公安局看守所门口时,被九九分队拦截,先鸣枪警告,命令“平桂井岗山”交出枪枝弹药,由于卡车不予理会,继续前进,九九分队战士开枪将走在前面一辆卡车轮胎打破,3辆车停后,车上人员纷纷跳车找地方隐蔽,九九分队步枪、冲锋枪、轻机枪同时向跳车的人射击。这时公安局高音喇叭广播说“平桂‘四·二二’武装包围公检法,冲击监狱”。公安局和看守所的人员听后立即向跳车的人开枪射击。后在平桂6975部队“支左”人员的要求下,县武装部支左办公室才电话通知公安局和九九分队停止射击,抢救伤员。这次事件,“平桂井岗山”被打死6人,“湖南湘江风雷”被打死1人,另外一过路农民也在射击时被打死,共打死8人,打伤14人。九九分队和公安局无伤亡。当时武装部和公安局认定是“反革命事件”。“处遗”时定为武斗事件,对死者给予平反昭雪。对主要责任人申广仁、黎贤华、陈尤钦、谢世山已给予党政纪处分。

事件发生后,“联指”和“4·22”两派群众组织矛盾尖锐,各自都占领据点,修筑堡垒,准备武斗,名曰“文攻武卫”。

1968年

68年元月7日,桂岭公社进民大队张火胜(支书)主持批斗会,宣布批斗对象所谓“罪行”,尔后,派民兵将张九成等5人拉到沙洲用石头砸死。同年6月26日和7月26日,张火胜同样主持批斗会,会后枪杀4人。

罗团(民兵)是杀害张九成等9人凶手之一,并在杀害张九成后对其孤女张瑞霞两次进行强奸。

张火胜主谋策划成批杀人,罗团积极参与杀人后奸女,罪恶严重,两人分别于1984年元月和5月被捕判刑13年和14年。

68年元月11日-20日,贺县“联指”与贺县“大军”(4·22)分别举行6次谈判,参加人员有区革筹小组赴贺工作组余××(没记有名,下同)等2人,县武装部申广仁,“联指”代表黄××等5人,“大军”代表张××等5人。谈判内容主要是各自撤出据点,停止武斗,但几次谈判都毫无结果。

68年1月29日,在八步地区发生了“贺县无产阶级革命派联合指挥部”攻打“广西4·22贺县造反大军”驻八步老当铺据点事件,亦称“四方桶”事件。事件的起因主要是“联指”和“四·二二”两派组织观点不同,意见分歧,对立情绪严重,从大字报大辩论和高音喇叭广播互相攻击开始,发展到动用棍棒刀枪。公安局“12·30”事件后武斗气氛加剧,各方都占领一些高建筑物作为防卫据点。“联指”占领了税局、银行;“四·二二”占领了人民礼堂、老当铺等。有的单位建筑有碉堡。在打老当铺之前,银行后门碉堡被炸,说是“四·二二”干的,为了银行安全,贺县“联指”要求梧州市“无产兵”派人来支援共同攻打老当铺,结果“无产兵”来了20人左右,地直机关“联指”来了18人。于1月29日(农历12月30日)晚,贺县“联指”的武装力量配合梧州地、市的人,趁老当铺内的人吃晚饭的时候,用炸药包炸开老当铺一个缺口,冲进去用枪扫射一个多小时,“四·二二”无法抵抗,被打死一人,俘虏20多人。主要负责人荣丕实、韦焕荣、董如铭、张仁义、轩连彩、钟兆新、贝伟光。

68年2月5日,黄田公社龙行清(公安特派员)和英石大队干部,在担石民兵房策划处死从平桂返回八步途中被扣押的李耀坤等4个插青。龙拟好“释放书”分别由4个插青签名,名说释放,实则暗杀,翌日凌晨2时,将李耀坤等4人押到原计划地点秘密(用刺刀、木棒)杀死埋掉。龙行清已于1984年元月被捕,判刑8年。

68年2月14日,沙田忠回大队李成安(党支书)、龙广英(副支书)、莫难章(治保主任)等大队干部开会,认为朱宜珍(女小学教师)参加“4·22”组织并藏有武器,当日把朱全家抓到大队关押,翌日朱逃命,李成安、李昌隆持枪追至马鞍山河滩二人开枪把朱打死。2月16日在莫难章的组织指挥下,在忠回片仓库晒坪批斗谭英侣(小学教师、朱之夫)、莫国环。批斗后把谭、莫拉到田里去,由民兵庄新堂用刀把莫国环杀死;由民兵李玉荣(82年服毒自杀)用一枚手榴弹绑在谭英侣身上,再用一根长线拉响手榴弹把谭英侣炸死。莫难章接着宣布把谭英侣、朱宜珍的两个孩子驱出境内(步行回老家鹿寨县)。这个大队在“文革”中杀害11人,主谋和凶手已开除党籍。

68年2月14日中午,黄田公社英石大队吴新华(支书)、朱炳杏(支书)、朱亚新(大队长)、黄晨佑(副支书)等人研究决定,将关押在大队的四类分子、“反共救国军”朱仁乡、朱奕才等人分4个片审讯、游斗、杀害。

负责担石片的吴新华、朱炳杏6月17日上午将朱奕才等25人押到八步游街后全部推下河淹死。当天下午死者家属得知亲人被害,悲伤痛哭。民兵议论:“干脆来个斩草除根”。吴、朱马上召开全片骨干会议决定,当晚9时许将死者家属陈芝梅、朱尚珍(2岁)等男女老少17人抓来关押,第二天凌晨5时,派民兵押至芳林水轮泵大桥处,全部推下河淹死。

吴新华、朱炳杏、朱亚新、黄晨佑等4人主谋策划共杀害85人(为全地区杀人最多的重灾队),罪恶极为严重,民愤极大,已于1984年3月逮捕,吴新华判死缓,朱炳杏判无期徒刑,朱亚新判刑10年,黄晨佑判刑9年。

68年2月21日,黄田公社里宁大队何月森(大队长,1983年服毒自杀)、何秀章(会计、派头头)、侯来旺(民兵)、钟贵昌(社员)等人召开群众大会,何月森主持会议并宣布“反共救国军”名单。而后何秀章逐个点名拉到会场批斗,被斗者遭到何秀章、侯来旺毒打。莫宏军等12人不招,结果被推下一个旧矿井(约宽2米,深10米)活埋,其中莫添养逃出躲南宁亲人处,幸存。莫连贵逃出至今下落不明。

当晚,何月森又布置民兵把左炳才等8人抓到大队关押审讯,逼其承认参加“反共救国军”,左等人拒不招认,第二天上午又将左炳才等8人拉到旧矿井活埋掉。

该大队被害28户共47人,其中6户被杀绝,12户被杀后母、妻改嫁,家产被抄,家破人亡。后果极为严重。更恶劣的是钟贵昌亲自打死钟国兴、钟凤祥后,强奸钟国兴妻子3次(生小孩刚满月),强奸钟凤祥妻2次。何秀章、侯来旺和钟贵昌已分别于1984年12月31日、12月20日、3月20日逮捕,何、钟判无期徒刑,侯判刑15年。

68年4月3日,区革筹小组桂革筹发(68)172号文件,批准成立“贺县革命委员会”,委员69名,其中常委21名,他们是罗雄(县委书记)、杨康民(武装部长)、陈金岭(武装部政委)、吴启明(副县长)、于德江(副县长)、杨积良(财办副主任)、杨建秋(武装部副政委)、张庆祥(武装部副部长)、黄意珍(染织厂工人)、黄小林(监委副书记)、张逊合(县委办副主任)、刘志安(总工会主席)、谢金华(农办副主任)、高发胜(人委办副主任)、邹向东(财政局干部)以及红卫兵6人(尚缺),罗雄为主任,杨康民为第一副主任,陈金岭、吴启明、于德江、杨积良为副主任。

68年4月7日,在东方红广场召开“庆祝贺县革命委员会成立大会”,钟山县、富川县、岑溪县和平桂矿务局、水岩坝矿、龙水矿以及广东连山县、湖南江华县派有代表来“祝贺”,参加大会的群众万多人。

由于县革委委员和它的办事机构工作人员基本上是“联指”派观点,一派掌权,因此它成立后就受到另一派的指责、攻击,说县革委会是“派委会”、“保委会”、“伪委会”,县革委常委预感政权不稳。

68年4月8日,召开县革委常委会,决定常委分工。生产指挥部:吴启明为主任,谢金华、邹向东为副主任;政治工作部:杨积良为主任,杨建秋、刘志安、黄小林为副主任;秘书组:张庆祥为组长,黎忠(法院干部)、赵兴恩(武装部科长)为副组长。罗雄、杨康民主管全面,陈金岭主管人武部。

68年4月12日,梧州军分区召开有各县委常委参加收听的电话会议,内容是讲如何保卫“红色政权”问题。杨副司令员讲话时指出:“革委会建立不是阶级斗争的结束而是新的阶级斗争的开始。对革委会的成立,敌人是不甘心的,他们会千方百计地破坏它。我们对这些阶级敌人要给予有力的回击。”县革委对这个“讲话”很重视,表示认真贯彻执行。后来确实狠狠地打击了一大批所谓“阶级敌人”。

68年4月13日晚,梧州军分区召开电话会议,谈到梧州“无产兵”在五坊路与“大军”发生冲突和“大军”抢枪事件,要求各县百倍警惕。县革委常委听完电话会议后分析了当前阶级斗争的形势,认为梧州、平桂、新路、柳州等地出现的问题对八步有很大影响,阶级斗争会有反复,要提高警惕,动员力量采取有力措施,防止“敌人”突然袭击。

68年4月18日,县革委批发了各公社(镇)革委会正、副主任名单,如下表:

公社名称 主任 副主任 贺城 李木胜 梁金城 龙世清 陈良安 步头 兰明芳 刘道林 苏先平 郑松林 莲塘 冯龙 罗学东 彭世芝 南乡 胡锦榕 曾学良 曾扬 大宁 钱土瑜 莫兴帅 李记生 黄炳洲 桂岭 谢崇城 黄文金 张世良 黎家新 冯春明 黄田 梁文安 黄益明 李焕春 鹅塘 朱火顺 莫志坚 刘斌 沙田 颜成 朱文清 朱奕初 公会 莫寿 谢金生 白祖雪 李桂明 大平 廖启本 何玉琛 曾光 冯有东 信都 刘德华 马仁安 宋恕久 莫深文 仁义 陈国达 岑丕运 吴奕宏 黎云驻 铺门 黄天才 陈金钉 八步 黄汝康 李芝隆 谭权 贺街 吴柱标 邹文彬 李美远

68年4月20日,县革委召开常委会议,决定大搞“三忠于”活动,即无限忠于毛主席、无限忠于毛泽东思想、无限忠于毛主席无产阶级革命路线。后来各公社都出现了强制性规定,规定每天必读毛主席的书,雷打不动。向毛主席作早请示晚汇报,唱语录歌,跳表忠舞,佩戴毛主席像章,背红宝书袋,家家挂毛主席像、设宝书台,社员出工规定要三到田头(即毛主席像、语录牌、红旗插到田头)。县革委还举办了一个有刺绣、雕刻、绘画、模型等五花八门的“三忠于”展览。当时群众对这种象封建帝王那样顶礼崇拜形式很反感,但敢怒不敢言,不敢有不同意见,否则“不忠于”之罪加身就难下场了。

为了表现自己“革命”或对毛主席无限忠心,各地普遍出现了把名字改为向东、卫东、敬东、学东、文革、革资等等。有的公社街道地名也改了名,如仁义公社改为红旗公社;有的大队叫红旗大队、红星大队、红卫大队、红光大队、向阳大队等;八步三条街道分别改为东风街、新兴街、解放街,小巷改名灭资巷、革命巷、反修巷、反帝巷等。由于争着表“忠”或“革命”,地名、队名很多重复,张冠李戴,误会矛盾之事时常发生,造成不同程度的混乱。

帝王将相、才子佳人的古装戏被视为牛鬼蛇神,一律禁止上演,逐步由“革命样板戏”取而代之占领舞台。群众中流行唱的歌曲不准唱,只能唱“大救星”、“靠舵手”、语录歌。书店和图书馆除了有马、恩、列、斯、毛著和少数科学书籍外,其他书籍有的判为“毒草”革了“命”,有的说成“有问题”一律封存不出售、不开放、弄得万马齐喑。

68年4月25日,县革委召开常委会议,决定县革委机构改为三部一室(即政治部、生产指挥部、人民保卫部、办公室)。政治部:杨积良为主任,杨建秋、刘志安、黄小林为副主任,下设组监组、宣教组、民兵组、群工组。生产指挥部:吴启明为主任,谢金华、邹向东为副主任,下设农村组、财贸组、工交组、统计组、卫生组。人民保卫部:张庆祥为主任,黎忠、赵兴恩为副主任。办公室:于德江为主任,于长和(武装部科长)、高发胜、张逊合为副主任,下设办事组、文书档案组、打字通讯组。

同日分别成立“贺县工人代表委员会”和“农民代表委员会”。工代会由22个委员组成,黄意珍为主任,王永德、江叶文、赵学山、吴昌统为副主任。农代会由31个委员组成,缪隆恩为主任,邹莲娣、谢永兴、杨家叶、高家良、覃石金、邓有元为副主任。

68年4月25日,县革委召开常委会,学习《文汇报》社论《居安思危》一文后,认为县革委会自成立以来,抓阶级斗争不够,要立即改变这种被动状态,主动向阶级敌人进攻。决定:(一)发动群众起来保卫“红色政权”;(二)革委和人武部要表个态;(三)对“红色政权”要考虑武装保卫。会后罗雄、吴启明、刘志安分别召开县直单位革委负责人会、农代委员会、工代委员会。先造保卫“红色政权”舆论,陈金岭与武装部商量搞一个表态声明,张逊合负责草拟一个县革委会《通告》。

68年4月28日,发出《贺县革命委员会通告》并到处张贴,主要内容是限逼外省、外县进入贺县的人员“迅速返回原地,否则12级台风一刮起来将被刮得狼狈不堪,后悔莫及”。当天农代会也印发了4000份《关于坚决保卫红色政权——革命委员会的声明》,工代会、武装部和县直各单位的群众组织也先后发表声明,坚决拥护县革委这个《通告》。全县刮“12级台风”他们认为是清理“坏人”的所谓“革命行动”(以下简称“刮台风”)就从此开始。

68年4月30日,县革委召开常委会议,罗雄、陈金岭、吴启明、杨积良、刘志安、张逊合、赵兴恩、于长和、黎忠等人参加。再次讨论如何巩固“红色政权”问题。决定充分发动群众,由群众来“刮台风”。县革委搞一个“刮台风”的《通令》,通过政治来压倒敌人并且乘这个群众东风,迅速把“12级台风”刮起来。翌日革委常委又召开紧急会议,决定召开公社(镇)革委负责人会议再造舆论,大讲阶级斗争的严重性,强调革委会主要任务就是抓阶级斗争,说明为什么要“刮12级台风”,如何刮等问题。

68年5月2日,县革委召开公社(镇)革委负责人会议,有公社革委主任、武装部长、县革委常委等人参加。内容:(一)学习魏佑铸报告;(二)听取各公社(镇)汇报;(三)讨论县革委关于“刮台风”的《通令》。陈金岭在会上讲了话,他说:“千头万绪,就是两句话,抓思想革命化,抓阶级斗争。当前主要障碍是‘三右’,即政治上右,麻痹大意,阶级斗争火药味闻不到;思想上右,松气疲踏;行动上右,阶级斗争心软手软,腰杆子不硬,现在是无产阶级专政,专政就不能手软。‘刮台风’问题,应该由革委会和群众相结合起来刮。光群众搞,无革委会支持,腰杆子不硬;光革委会搞,群众不动,冷冷清清,不行呀!”这次会议,对全县“刮12级台风”,发生乱打乱杀人的严重错误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68年5月3日,县革委常委会议,研究调动农村民兵保卫“红色政权”问题,讨论通过了关于“刮台风”的《通令》。5月5日发出《通令》,称《“五·五”通令》,其主要内容是:“所有流入贺县的外地人,在《通令》发布3日内离开贺县,否则由革命群众和专政机关依法遣送处理;对外流人员中的地、富、反、坏、右和死不改悔的走资派、叛徒、特务以及少数坏人,坚决采取专政措施,决不宽贷。专政是群众的专政,群众的威力无比,对阶级敌人决不手软,绝不姑息。”这个《通令》是“刮台风”的动员令、总纲领,执行这个《通令》使全县造成乱抓、乱打、乱杀人的惨剧,后果十分严重。

68年5月7日,县革委召开县直各单位负责人和“保红部”主要成员会议。由罗雄宣布“贺县无产阶级革命人民保卫红色政权指挥部”(以下简称“保红部”)成立,并指出,对我们威胁最大的一是敌人突然袭击,二是平桂(指“4·22”),因此要采取两种政策,对内“刮台风”,对外支持平桂(“联指”),已消后患。“保红部”由钟兆新(地区八步氮肥厂科长)任总指挥,缪隆恩(县革委委员)、黄林(财办秘书)、李赤峰(红卫师范即八步师范学生)为副总指挥,黎忠(县革委委员)、贝伟光、曾木费、谢银芳、刘锦荣为常委,李绍东、钟如意、陈政、张选国、申恒亮、李志安、高家良、邹莲娣、叶海洲、黄盛、谢红、刘志安、张仁义为委员。指挥部下设三组(即政宣、保卫、后勤)、一室(办公室)。为便于指挥和工作,各公社也相应成立“保红指挥部”或“刮台风总站”,大队成立“保红小组”直接受“县保红指挥部”指挥。“保红部”的成立,为“刮台风”做了组织上的准备。按《“五·五”通令》精神,立即在全县范围内刮起了乱杀人的所谓“12级台风”。

68年5月8日,八步地区统一行动“刮台风”。同日县革委召开常委会议,讨论在“刮台风”中抓来的人员具体处理问题。外地来本县无证的人,先审查清楚,是属坏人即送派出所或有关部门,后集中罚劳役;公社能处理的就地处理,不能处理的送县。当晚,县革委部份领导参加了县城八步街道“刮台风”抓人。八步地区共抓了100多人。这次“刮台风”全县抓了不少人,仅送县处理的就有300多人,这些人参加了3期学习班,有的被关押审讯,有的被斗打。

68年5月11日,“县保红指挥部”张仁义、钟兆新、黎忠等,向县革委常委汇报在富川县召开的有富(川)、贺(县)、钟(山)、平桂矿“联指”头头参加的,研究确定武装攻打平桂“井岗山”(“4·22”派)的联防会议精神,黎说:“平桂‘井岗山’势大力强,集结数百人,有武器粮食,会议认为这是个祸根。”张补充说:“梧州‘大军’、柳州及省‘无联’有人去平桂‘井岗山’搞了武器弹药,准备袭击贺县。我们必须组织力量防止敌人袭击。”县武装部政委陈金岭出席和听取了汇报。当张、钟提出打平桂的兵力和武器要县革委和武装部解决时,县革委常委各人发表意见表示同意。

68年5月17日,县革委常委决定“贺县无产阶级革命人民保卫红色政权指挥部”直属县革委领导。

68年5月20日至25日,步头公社在善中大队召开“抓革命、促生产”现场会,会后分片“刮台风”。李新发(公社革委常委、“保红部”负责人)在梅花片发现陀启昌(道班负责人)有炸药雷管(实为开公路用),即派民兵把陀抓来关押批斗,致使陀被乱棍打死。事后,李新发召开各大队干部会,要求回去象今天这样“刮台风”开批斗会(实际上是杀人现场会,对全社产生恶劣影响)。

李新发还在1968年6月18日全社“活学活用毛著积代会”上,组织策划并直接指挥在老公社旁边的沙洲上枪杀了陶永儒等4人。

以上两次全社性会议中杀人,致使全社13个大队杀30人,李新发有直接责任的9人,于1984年11月逮捕,判刑13年。

68年5月20日,县革委召开常委会,听取缪隆恩5月18日代表县革委到梧州市参观武斗现场和慰问“联指”伤员的情况汇报。缪在汇报中说:“这次梧州市的斗争,不是两派斗争的问题,而是两党斗争的问题。区革筹小组指出‘4·22’是土匪行为,一定要把黑手揪出来。这次斗争,烧去房屋千多间,物资损失4000多万元,被烧的手表成箩,单车及其它物资不计其数。解放军到街上清理,发现90多具尸体满街发臭。据市革委介绍,抓了敌人400多人,原有武器500多枝,现只缴到30多枝,躲在阴沟底下还有50多人,每天都有出来投降的,前天枪决12个敌人。市革委还介绍说,在梧州还有一个国民党的地下机构,现正在追查。此外还有一个反动的‘反迫害联络站’,各县都有人参加,都是一些走资派、历史反革命或伪人员及一些不满分子,各县要注意。”缪隆恩的汇报引起了县革委的重视和警惕,认为当前阶级斗争复杂激烈,必须加强防范,免遭敌人突然袭击。

68年5月21日,县革委召开常委会议,对县“保红部”的性质(领导问题)再次进行讨论。由于“保红部”抓人杀人的行动过于明目张胆,难免有投鼠忌器之感,感到“保红部”直接由革委领导不妥。但有的人认为如果不归革委领导,就不能直接调动各单位的人员,同时被打死了的人算不算烈士呢?罗雄说:“‘保红部’如归县革委领导,必然要划一些框框,只能抓坏人,对行动就有所束缚,这样是弊多利少;如作为群众组织,就可以放开手脚大胆去干,抓了人还可以用大字报解释和辩驳,即使做过头一些关系也不大。”最后决定改为“群众组织”。由于“保红部”改为“群众组织”,因此在“刮台风”和武斗的行动中更得以放开手脚,肆无忌惮地打、砸、抓、抄、杀,由此导致全县一千多人无辜被杀害。事实证明,这个“保红部”不管是直属革委会领导或是所谓“群众组织”,都是“文革”的极“左”产物,是派性斗争的工具,在千多名无辜受害者的尸骨中,永远留下了它的弹痕刀印。

68年5月24日,贺县出兵参加平桂武斗。武斗的起因和经过是:“文革”初期,平桂矿务局及其管辖各矿区的工人、干部队伍中的一些人派性严重,以孙家铜、张诚、顾启发、袁孝春等为首组成“平桂井岗山总部”(“4·22”观点),以邹富金、杨子明等为首组成“平桂联指总部”,两派组织由意见分歧发展到矛盾尖锐化。68年4、5月间发生打派仗多次,当时“联指”自治寡不敌众,杨子明亲往钟山、贺县、富川、梧州等地求援。5月8日,梧州地专“联指”头头谭金锡(地区公安处干部)到富川主持召开钟山、富川、贺县、梧州和平桂“联指”负责人会议,会议决定贺、钟、富、梧州和平桂“联指”要联合起来攻打平桂,铲除平桂“井岗山”这个“祸根”。贺县革委和“保红部”成员张仁义、黎忠(黎胜章)参加了这个会。回县后,于5月11日,把富川会议精神向县革委常委和“保红指挥部”领导汇报,得到了县领导的同情和支持。县革委主任罗雄主张:县革委、武装部不公开出面,由县“保红指挥部”具体部署。不久,“贺县前线作战总指挥部”成立了。申恒亮担任前线作战指挥长,黄林担任前线总指挥,谢银芳负责前线办公室工作,缪隆恩负责后方工作。从公检法、财贸、黄田“硬骨头战斗队”等“联指”组织中抽调力量组成尖刀班;从八步、沙田、鹅塘、贺城、贺街、莲塘、信都、仁义、桂岭等9个公社(镇)调来民兵400多名,于5月24、28日分别驻扎在西湾水管所、公和、下排大队和天堂煤矿一带,准备出击。5月29日凌晨,在攻打西湾选炼厂外围二号山头时,黄林中弹身亡。5月31日,钟兆新召开贺县“保红部”常委扩大会,重新部署力量。6月14日,在战地配合外县武装人员攻打西湾工程队、试验所,偷袭电厂背面山头和选炼厂等据点,双方人员严重伤亡。6月13日晚至6月 旬,贺县民兵沿着西湾老街一带进行侦察,17日晚攻打西湾粮所、工程队、实验所等据点。6月20日开始,配合钟山、梧州等地兵力攻打平桂总局行政大楼、平桂武装部和平桂公安局。6月底攻下了平桂总局拉机山等据点后,贺县抓有一批“俘虏”交平桂“联指”收容看守。7月7日凌晨3时,贺县民兵又配合钟山、梧州、平桂各路兵力共3000多人,全面强攻黄花山。在攻山之前,梧州地专“联指”头头谭金锡召开会议作了攻山部署,当时梧州军分区副司员李钱荣、副参谋长李玉涛在贺县革委委员张仁义、缪隆恩的陪同下以宣传《“7·3”布告》为名,穿上便衣到战地观察,参与决策。8月6日左右,“平桂井岗山”的人开始突围,大批人员被俘。从此,这场武斗基本结束。

这场武斗历时49天,共死亡398人(其中贺县9人)。平桂所属的各厂矿几乎停产半年,68年经济亏损900多万元,西湾银行损失16多万元,西湾粮所损失粮食80多万斤。贺县武装部先后支援了弹药两车又一箱,枪枝两箱,六〇炮1门,炮弹数发。贺县财政增支3400多元,粮食增销67000多斤。这是平桂矿区在历史上前所未有的惨事。

68年5月26日,县革委召开扩大会议,杨建秋作形势报告,说:“各级革委要成为抓阶级斗争的战斗指挥部,革委成员既是指挥员又是战斗员,要向阶级敌人刮起12级台风,把中国赫鲁晓夫批深批透,把各部门的叛徒、特务、走资派通通揪出来”,还特别强调“台风要继续刮,刮得更猛,刮到各个角落去……让群众来专政坏人。”从此“刮台风”乱杀人不断升级。

68年5月29日,信都公社信联大队孔凡清(支书),因“刮台风”行动迟缓,受公社宋恕久(公社革委副主任,“保红部”负责人)指责,当天就召开大队脱产干部会决定批斗罗亚民夫妇俩。第二天罗亚银(其夫在水泵管制劳动未回)在批斗中被乱棍打死。被拉来陪斗并跪在其母尸旁的陈冬兰也挨乱棍打,这时会议主持人廖×(治保主任)见势不妙,企图拉陈回大队写检讨,但全永生(陈冬兰丈夫之弟)说:留下先,我家问题(指陈冬兰与陈富生男女关系引起各自家庭不和经常争吵)未讲清楚,这时大队干部见阻止无效先后退出会场,而陈富生(狮峰大队代销员)与其妻突然闯入会场,双双猛打陈冬兰,眼球打穿,脑浆打出仍不忍手,后见陈冬兰腹部在动(已怀孕8个月),又向其腹部猛打,致使陈冬兰一人两命被活活打死。

陈富生与陈冬兰原有不正当男女关系,乘批斗之机,杀人灭口,情节严重,手段残忍,民愤极大,于1984年元月逮捕,判刑10年。

68年6月1日,县革委召开常委会议,罗雄传达专区革委大办毛泽东思想学习班的情况,指出:“办学习班是提高阶级斗争觉悟、肃清流毒、打倒走资派的关键。”为此各地普遍举办了毛泽东思想学习班。

同日,张仁义、钟兆新等为解决平桂武斗武器不足问题到武装部要枪枝子弹,陈金岭便在县武装部全体干部会议上布置说:“如果他们来抢枪,就和他们斗抢,抢回多少算多少,绝对不能开枪。”3日凌晨1、2点钟,由张仁义、钟兆新带领七、八十人,从县革委和武装部的隔墙处冲进武装部弹药仓库,把一箱箱子弹运走,事后据军械仓库保管员说这天晚上被“抢”走5、6万发子弹。尔后又有一天晚上,当张仁义、缪隆恩(“县保红部”副指挥长)拉着双轮车到县武装部围墙外接运枪枝弹药时,县武装部有人从围墙内传出枪枝弹药5箱,六〇炮1门。当时张对缪说:“陈政委是支持我们的。”县武装部被抢枪是假,送枪是真,名抢实送,支一派压一派。

68年6月5日晚,“沙田公社保红部”“刮台风”,颜成(公社革委主任)、张清(“公社保红部”负责人)等负责清查芳林片,张带领民兵在民田大队谢业文家抓获“贺县造反大军”司令于枝田和骨干分子谢木荣(谢业文之子)2人,关押在芳林粮站仓库,张即打电话向“县保红部”报告,张选国(“县保红部”常委)接电后即带领民兵邱义清、龙世月、谢志华、邱则良等驱车提押送往西湾水管所(“贺县保红部平桂武斗前线作战指挥部”),张选国与谢银芳(“县保红部”常委)商定就地枪杀,结果将于枝田、谢木荣拉到西湾选厂围墙外河边窑头处,由龙世月、谢志华分别开枪打死。第二天,“贺县保红部”、“前线指挥部”的广播、《战报》假称是在前线战场抓获击毙的,以欺骗群众。

68年6月5日,仁义公社新联大队罗传珰(支书)主持一千多人参加的群众大会,批斗黎述献、梁如屏(被吊打重伤,押去杀时已断气)、龙家伟(被副营长邓华如用铁丝扭紧头发,头皮吊脱一块)等13人。罗传珰讲话后,由张传万逐个宣布参加“反共救国军”的“罪行”,逐一拉出去被邓华如强迫“四类份子”用铁锄敲死或打昏埋在一坑,有的未打死也被活埋了,如黎振标、曾月兰、黎述献等人在盖土时还在呻吟。

罗传珰主谋策划成批杀人,已于1984年5月逮捕,判刑7年。

68年6月6日,大宁公社同保大队廖祖兰(支书)等人在小学球场召开数百人参加的批斗会(当时县革委在该大队举办的会计学习班部份学员也参加),当有的被害人承认与某某妻子有男女关系时,会场一阵起轰,男女上台边打边骂,说爬灰佬该打该杀,结果廖树汉等8人被拉到离大队约150米的河边全部枪杀。

据查,该案一些被害人分别与一些责任人之妻有不正当男女关系,私仇旧恨,属借“文革”动乱之机,蓄意报复杀人案,主谋策划者廖祖兰已于1984年12月逮捕,判刑8年。

68年6月9日,公会公社双洋大队谢日妹(女、大队长),在第五生产队主持批斗谢世松,强迫谢元水、谢明酱二人将谢世松压下水溺死。8月1日谢日妹等人研究决定杀害谢元水、谢明酱等3人,并在当天批斗会中将谢元水、谢明酱等3人枪杀。

该大队先后被杀害10人,5次是谢日妹主持策划(当时大队党支书已抽到公社“保红部”,由谢日妹主持大队工作),影响较大,后果严重,于1984年4月逮捕,判刑8年。(谢日妹杀人有“功”,得以当上“活学活用”积极分子标兵,在县的大会上介绍过她“抓阶级斗争的经验”,并提为地区妇女主任,参加地委常委——编者注)

68年6月10日晚,八步镇灵凤大队支书邹光清等人以“刮台风”为名,带领民兵将黄时珍(民主人士,解放前夕曾掩护过我地下党负责人,并以粮食、枪枝等物资支持地下党斗争,为革命作过贡献)、古佩珍(黄时珍之妻)、陈全(又名陈仕仁)等6人抓到大队关押。次日送八步镇关押,黄时珍因年老(1893年出生)患病被送回家。12日邹光清和梁新连(大队治保主任兼“保红部”负责人,81年水淹死)向镇“保红部”程宏才、陈志文(程、陈已捕判刑)汇报后即召开大队干部和部分“保红部”人员会议,决定杀害黄时珍等6人。21日上午,邹光清按原计划在原第三生产队晒坪召开全大队群众批斗大会,梁新连主持,邹光清讲话。会前邹光清、梁新连指派民兵陈大少、郑水胜、郑木新等人到黄时珍家把黄押到会场,但因黄年老有病难以行走,被民兵扶到离黄家不远的大白塘边开枪打死。当枪声传到斗争会场群众有些慌乱时,邹光清即镇定对群众说:“大家不要乱,这是自己人开的枪”。古佩珍、陈全等5人被大会批斗后押去游村,当游到县红砖厂附近处把古佩珍等2人推出路边由民兵开枪打死。还有陈全等3人被押到11队近河边的马溜湾处,由民兵郑顺喜等人先后开枪打死。

邹光清属主谋策划和组织指挥成批杀人者,后果严重,民愤大,已于84年7月6日逮捕,判刑14年。

68年6月12日,莲塘公社东六大队邓淑周(治保主任)主持召开600多人参加的批斗会,将黄奕相等9人逐个点名拉上台批斗,游村后全部枪杀撬尸下河。

邓淑周主谋和指挥成批杀人,罪行严重且认罪态度不好,于1984年7月逮捕,判刑12年。

68年6月15日,莲塘公社古柏大队李玉卿(支书、公社革委委员)主持了一千多人参加的批斗会,他在会上讲话后,指使民兵营长宣布谢元清等9人的“罪行”和处理意见,结果谢等9人全部被推下河淹死。李玉卿罪行严重,于1983年9月逮捕,判刑15年。

68年6月16日,贺城公社白沙大队召开生产队长、贫协组长和民兵大会,会议由苏钓源(副支书兼大队长)主持,先宣布要枪杀参加“反共救国军”的岑道询、苏崇湘等11人名单,后由李积新(民兵营长)带领民兵押到贺街游斗,回半路时全部枪杀。该大队先后被吊打死和吊打后回家即死2人,枪杀死11人,共13人。苏钓源和李积新于1984年3月逮捕,判刑11年和12年。

68年6月22日,铺门公社福塔大队陈贻信(大队长兼“农民造反兵团”司令)、陈一枧(会计)等人在大沙洲召开近千人群众大会,先由大队党支书讲话,接着分片进行批斗。陈一枧主持龙南片批斗会,他讲话后,被害者陈中泉、陈中将、陈中坚等10人,被活活打死。陈贻信打了陈中泉等2人。

当天晚上,陈贻信等人开会决定:将关押在公社集训的梁群英(陈中坚之母)、陈一海、梁四(陈一海后母)、褥云英(陈中将之母)等4人杀害。翌日召开200多人的批斗会,结果陈一海等4人被乱棍打死,尸体投下河。其中褥云英被陈一香(后已死)用火篮(捕鱼照明工具、烧松光或干柴)烧脸部和阴部。

该大队先后杀害20人,陈贻信是主谋策划者,还亲手打2人;陈一枧是杀害陈中坚一户9人(绝户)的主谋策划者,他们已于84年元月逮捕,分别判刑13年、9年。

68年6月23日,县革委召开常委会议,学习《北京新华印刷厂军管会发动群众开展对敌斗争经验》,联系本县情况讨论,认为“当前我县群众是发动起来了,杀了一些人,有四类分子,也有干部,但所杀的人还不是真正的阶级敌人,只是把一些变色龙处理了,更重要的是黑手还未挖出来,真正的反革命组织未挖出来,今后还要继续刮12级台风”。各社(镇)“台风”刮得更猛,不少群众继续被无辜杀害。

68年6月25-30日,县革委、武装部党委在八步召开有1427人参加的“活学活用毛泽东思想积极分子代表大会”。大会中心是突出一个“忠”字,使“三忠于”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不少“积极分子”介绍了“抓阶级斗争”的经验,大会表扬了“好”的公社,批评“差”的公社。大会号召“以斗私批修为纲,以‘老三篇’为座佑铭,以毛泽东思想为武器,狠抓阶级斗争,以痛打落水狗精神,深入持久地开展革命大批判,坚决把党内最大的走资派以及在各地的代理人深挖出来,批深批透,批倒批臭,把他们打翻在地,再踏上千只脚,使其永世不得翻身。”参加大会的“积极分子”实际是那些冲冲杀杀的所谓“敢抓阶级斗争”的人,这些人回去之后更大胆的乱斗乱杀人。南乡公社出席县“活学活用”大会的代表曾杨(革委副主任、武装部长)等人学了“抓阶级斗争经验”,听了大会表扬“好”的公社,批评“差”的公社后,认为别的公社阶级斗争搞得轰轰烈烈,南乡还冷冷清清,结果会上就提出要专政(枪杀)对象名单。散会乘车回南乡路过大宁就抓了1个,到龙水又抓了1个所谓“敌人”,绑上车拉回公社关押。

7月6日(南乡墟日),各大队将曾扬等批准专政的“敌人”廖桂茂等13人集中游街后,押到公社后面河滩上全部枪杀。全社先后被杀死20人,自杀10人,被残酷吊打致重伤后死亡3人,共33人。

曾扬主谋策划并亲自批准枪杀9人,于1984年5月逮捕,判刑12年。

68年6月27日,信都公社茜茜大队社员刘业春参与杀死刘德剂父子3人,挟嫌报复杀死刘德慈1人,并强奸死者刘业伟之妻,并企图谋害刘德剂唯一幸存的三子刘业士未遂。

刘业春参与成批杀人,挟嫌报复杀人、杀人奸妻,罪行严重,于1983年10月逮捕,判刑7年。

68年6月29日,里松“6·29”事件和县武装部带领民兵围剿里松、新路、姑婆山事件。贺县县委、武装部认为“平桂井岗山”、“新路矿‘4·22’红旗公社”(以下简称“4·22”)在一小撮“走资派”、“坏人”的策划操纵下,严重干扰了黄田地区的“文化革命”。县武装部决定派员前往里松侦察“敌情”,收缴枪枝,因而导致事件发生。

68年6月25日,黄田公社武装部副部长叶扬清和特派员龙行清,奉县武装部“要防止把武器落到‘4·22’手里的指示”,到文汉大队清缴民兵枪枝。6月27日,县武装部另派作战参谋刘克盘、刘兆富和县公安局政审股副股长郑敬林、李柏林进驻里松大队摸“敌情”,继续清缴民兵武器。6月28日召开了里松片各大队干部会议,收集“敌”社情况(会开至深夜12时),翌日凌晨3时左右,叶扬清等人星夜把收缴枪枝挑运经桂岭、大宁回黄田。郑敬林、刘克盘、刘兆富和青凤大队民兵营长、里松大队党支书等留宿在里松大队部里。凌晨3点多钟,新路矿的“4·22”组织了50多人到大队,用炸药包炸开大队门口,企图抢夺被收缴的枪支。刘克盘等人即打烂后窗逃到青凤大队避险并电话向县武装部报告。县武装部接电后,认定“6·29”爆炸事件是“反革命行为”。立即通令莲塘、大宁、桂岭等11个公社,要他们按下达的任务派出武装民兵准时赶到里松应战,又从县直机关凑集69名男女民兵,由县武装部副部长张庆祥和作战科长赵兴恩率领,于6月30日早上到达里松725矿(以下简称里松矿)。当天下午一点多钟,民兵正在招待所休息时,被“4·22”约一百人包围并开枪射击。这时,张庆祥、赵兴恩组织队伍占领山头,当他两人从水沟返回矿招待所后门时就被自己负责守门的李柏林误击中伤(张庆祥伤左腿、赵兴恩伤右腿)。在激斗中,还有里松矿武装部长毕明春、电工陈朝南也中弹身亡,莲塘民兵谢隆道在矿区饭堂被甩来的手榴弹炸死。此时,刘兆富立即电话向县武装部汇报,要求增兵解难。县武装部立即将战情转报梧州军分区,当时高明远副司令员指示:“要出兵,多出兵”。当天下午黄昏时候,“4·22”见对方兵力多,武器好,又有解放军参战,就全部撤走了。县武装部遵照上级命令,决定继续追击,除留下桂岭、大宁、南乡的武装部民兵在里松矿坚守之外,增调黄田、八步、莲塘、信都、仁义、铺门、贺城、贺街、鹅塘等公社以及县直单位的武装民兵前往包围新路矿区和新路选炼厂、新路粮所、供销商店等据点。“4·22”大多数人在强大的兵力围攻下,于7月3日晚上往姑婆山、湖南江华方向撤走了。县武装部还从县公检法抽调干部谢力、黄刚等人到新路矿矿区负责审讯“俘虏”工作。有的“俘虏”被布扎紧眼睛,拳打脚踢,棍敲枪捅,惨不忍看。如被抓的里松矿副矿长黄天保就是这样被审后枪杀的。武装民兵清理战场各据点时,收缴了一批土地雷、土手榴弹和炸药包堆放在路花大队部厨房里。黄田的民兵擅自解剖土地雷时引起爆炸(约300斤炸药),当场炸死民兵2人,受伤多人。

新路“4·22”的人撤退了,县武装部的一些领导并未罢休,要上山去继续围剿“国民党残渣余孽。”

海拔1731米高的姑婆山,地处湘、桂两省(区)的富川、贺县、钟山和江华、江永5个县交界,解放前群众称为“土匪窝”。县武装部为了围剿“敌人”,指派赵兴恩主持召开贺、富、钟三县联防会议,成立了“三县联防指挥部”,制定围剿姑婆山方案。会后,贺县武装部派黄流、王辉德和各公社武装部长到新路、杨梅冲等地熟悉地形,侦察“敌情”。7月14日,赵兴恩在县革委常委会议上提出围歼姑婆山的具体安排。7月15日,兵分四路进攻姑婆山:第一路是黄田、八步、信都的武装民兵,由王贵、宋恕久、马仁安、曾木贵等率领,沿着公路进入姑婆山扫雷开路;第二路是莲塘、仁义的武装民兵,由罗学海、潘济仁率领,从回面顶脚沿大曲河、江华水进入姑婆山;第三路是桂岭、大宁、南乡的武装民兵,由张世良、莫兴帅、蒙日宁率领,从里松马古凹一带进入姑婆山;第四路是县直各单位的武装民兵,由“前线指挥部”副指挥长王恩率领,沿着县化工厂水库边进入姑婆山。当各路民兵到姑婆山顶会师时,“4·22”的人马已撤到湖南江华县避难了。武装部组织民兵全面搜山,千心万苦,始终没发现什么“敌人”,而自己有3名民兵被雷电击死、冷枪打死,自食苦果。8月上旬,他们又组织一批留守新路的民兵重返姑婆山搜查多天,同样扑空。为了围剿姑婆山,共动用干部、民兵达一千多名,花去时间3个月,来来往往,车接车送,一切物资费用均经县革委常委讨论批准报销。到9月底,新路矿区革命委员会成立,留守在矿区的“前线指挥部”的指挥官赵兴恩、王恩、宋恕久和武装民兵骨干,耀武扬威地和矿区的“战友”们合影留念后,才全部撤离新路。

4次围剿中,双方共死亡36人(其中:国家干部、技术人员、医生7人,工人21人,民兵7人,工人子弟1人)。死因:有的失误中弹而死,有的冷枪打死,有的踩地雷炸死,有的在战斗中打死,有的是把抓来的俘虏打死,有的是到家中到办公室去抓来枪杀死、吊死,有的抓去祭墓打死,有的推下河淹死,有的是围剿姑婆山时被雷电击死。

68年6月30日,八步镇程宏才(镇革委委员、分管“保红部”)、陈志文(粮所干部、“镇保红部”办公室人员)等人授意在狮子岗大队召开群众大会并批准在大会上杀害易镇飞等15人。程到了会场,陈作了具体安排后,由胡传友等人带领民兵将“刮台风”刮来的易镇飞等15人押去游街,押到黄屋寨抽水机站处,将易镇飞等15人枪杀,尸首全部推下河。

程宏才、陈志文主谋策划成批杀人,于1984年元月逮捕,分别判刑9年和14年。

68年7月1日,大平公社高林大队汤颂科(支书)主持召开500多人批斗会并讲了话,接着对李炳操(开明人士)、陀远志二人刑讯逼供,诬陷李藏有黄金,陀参加“4·22”,李、陀均不招认,汤即宣读李陀二人所谓“罪行”并宣判死刑,尔后派民兵用木棍和开枪打死。

该大队先后被杀害6人,汤颂科是主谋策划者,1985年2月逮捕,判刑7年。

68年7月1日,沙田公社桥头大队彭武吉(支书)、周礼敬(副支书)、朱子良(副大队长)等人召开批斗会,周礼敬、朱子良主持并讲了话。批斗后将“刮台风”抓来大队关押的张德宁、黄炳炽等15人,以送公社为名,押到河坝全部枪杀掉。其中周礼敬补枪打死黄敏新。(15人共埋一坑。三中全会后,遗属将死者尸骨移葬,无法分开,故合一墓,群众张崇相题一对联以示民愤,对联:“一堆黄土千年恨,三氏奇冤十五人”。)

同年7月11日,彭、周、朱等人将张德波等8人,以送县公安局劳改为名,路过芳林水轮泵处全部推下河淹死。彭、周、朱3人,已于1984年1月逮捕,分别判刑15年、10年、14年。

68年7月2日,桂岭公社梅桂大队粟昌袭(支书),经公社武装部长、革委副主任张世良(因主谋杀害和陷害12人、挟嫌报复1人,已捕判刑)授意,主持批斗会,致使张洪廻父子两人被打死。并先后强奸死者张洪廻之妻王亚银4次(张死前1次,死后3次)。

粟昌袭先后主谋策划打死、逼死5人,又杀人奸妻,罪恶严重,民愤大,于1984年6月逮捕,判刑12年。

68年7月3日,毛主席批示“照办”的《“七·三”布告》发表。当听到电台广播后,各级革委会立即组织当地群众、干部敲锣打鼓呼喊口号进行集会游行,表示坚决拥护,坚决执行。之后召开各种大小会议进行学习、宣传、贯彻。除张贴《布告》印发传单外,还组织文艺队宣传演出,做到《“七·三”布告》家喻户晓。3月16日县革委会、武装部发出通知指出:“对胆敢破坏宣传、贯彻《‘七·三’布告》的反革命分子,要彻底揭露,坚决打击。”并规定“一切流窜来八步的外地人员和上山下乡倒回八步的知识青年,在通知下达5天内,离开八步回原地‘抓革命促生产’,如不听从,则押回原地;任何单位、团体、个人,任何群众组织,都不得以任何借口引进、接待和收容外地人员。”《“七·三”布告》下达后,全县仍然继续乱杀人,共杀死527人。

68年7月6日,大宁公社邱义彬(螺石粮站干部、公社“保红部”副指挥长兼“螺石保红分部”负责人)在螺石中心校组织批斗会,以不承认参加“反动组织”和有凶器不交为名,枪杀了该校教师李介基。

邱义彬先后主谋策划杀害6人,于1984年3月被逮捕判刑12年。

68年7月6日,县革委政治部召开会议,宣布成立“学习毛著办公室”,设专职干部,专门负责收集学毛著和对敌斗争情况,宣传、引导群众进行阶级斗争,开展大批判和揪“三种人”(指叛徒、特务、走资派)。办公室成立不久,因机构重复而自然消失。

68年7月10-17日,公会公社参加了围攻珊瑚矿“4·22”组织的武斗。这次武斗是平桂武斗的继续,是有计划、有组织、有领导的派性武斗。

68年7月初,平桂“联指”总指挥邹富金与珊瑚矿“联指”负责人黄兴钰电话商量,要继续为追击珊瑚矿“4·22”作好战斗准备。钟山县“大联委”在钟山召开了有贺县公会公社、珊瑚矿“联指”、昭平县黄姚、樟木公社、钟山县石龙公社等负责人参加的会议,分析形势,制定扫清“残渣余孽”、铲除“祸根”的方案。决定于7月11日凌晨开始总攻。贺县武装部长杨康民、副部长张庆祥、作战科长赵兴恩召开全县各公社武装部长会议,布置了公会公社要配合钟山县的凤翔、同古、昭平县的黄姚、樟木、走马等公社围攻珊瑚矿“4·22”,扫清“残敌”,保卫“红色政权”。珊瑚矿“联指”也曾派王承等人来公会找公社革委主任莫寿等人求援。公会公社革委先后3次派出吴仕裕、钟新堂、莫寿、白祖雪、胡管贱等人分别参加在钟山、凤翔、石龙召开的贺、钟、昭三县联防会议,回来后,即召集公社革委常委等会议,传达联防会议精神,统一思想,落实任务和决定行动计划等。领导成员分工:莫寿(革委主任)、白祖雪(武装部长)、莫业章、吴仕裕、吴仕略、胡管贱上前线抓军事;黎创达、谢金生、官业炎、李桂旺、谢振耐、彭志旺抓后勤和保卫工作。7月10日下午由莫寿、白祖雪亲自率领全部作战、守卡,后勤人员共300多人向既定地点出发。当晚12时左右陆续到达钟山县龙潭水库山岭一带严守阵地。贺县武装部还直接通知大平公社增派武装民兵11名,由该社革委副主任冯有东带队,编进公会公社民兵组织,由公会公社统一指挥。几百人去后,占据山头,围守了3天。7月15日,莫寿、白祖雪派胡管贱带一个班(16人)配合钟山县石龙、凤翔,同古公社的民兵星夜攻打石灰山,胡管贱中弹受伤后由民兵营长吴仕略上阵指挥。珊瑚矿“4·22”见对方强大,四面围攻,在17日早上从矿里举起蚊帐作白旗表示投降,并广播叫喊:“不要开枪开炮,欢迎贫下中农进来……。”历时7天的围剿,至此宣告结束。

这场武斗,珊瑚矿“4·22”先后被俘虏310多人。其中绝大多数是学生、职工和家属,也有从公会逃往珊瑚矿的教师、农民。在300多名俘虏中,多数已在当时释放了。但邱宗寿、李子谋等14人不但没有得到释放,而且先后遭到枪杀:7月17日从珊瑚突围出来的邱宗寿(教师,47年入党)、邱延芝、谢振先、谢振傲等4人在六冲山被昭平县黄姚公社武装干事李太和带领民兵抓住,押送到珊瑚岔冲口时,邱宗寿、邱延芝2人被李太和、潘新海等民兵枪杀。谢振先、谢振傲押送到大沙坝时被杨传春(昭平县黄姚公社民兵)枪杀。7月下旬在珊瑚矿被抓的李子谋、罗成芝、谢崇辉、廖庆裕、吴仕寿等5人被公会公社革委常委、“保红部”成员莫业章,“贺钟昭三县联防指挥部”成员朱奕扬带民兵用汽车押回公会,押到镰刀湾时由谢耀卷、钟新棠、谢世党等民兵将谢崇辉等5人拉下车枪杀。7月17日从珊瑚突围出来的尹红(女)、赖任辉、李喜新等3人在公会东六大队被抓,赖任辉被关在文武庙,7月18日赖企图抢夺民兵的枪支被民兵吴仕训开枪打死。李喜新被关押在公社礼堂,于7月20日在公会粮所被新农大队长、“保红”小组组长谢振繁,民兵谢振抄、谢振炳用刀捅、枪打死。尹红被关押在公社礼堂,于7月17日在公社背后被谢振繁、黄行裕(珊瑚民兵)用刀捅、枪打死。参加珊瑚武斗被俘的赖学团,于8月1日由双洋大队兼副民兵营长谢振凡带领民兵到珊瑚矿提押回大队,回到珊瑚坳被民兵谢庆川、谢明华等枪杀死。从珊瑚突围出来的谢崇涛,在珊瑚坳也被民兵冷枪打死。

公会公社参加珊瑚矿武斗花去资金5000多元,粮食20000多斤,致于珊瑚矿损失就更大了。

68年7月13日,县革委政治部分别发出16、18号文件,决定小学教师以公社(镇)为单位办毛泽东思想学习班,中学教工集中到县学习。学习时间从7月26日——8月26日。学习班将被揪出的所谓“牛鬼蛇神”80多人分别挂上“特务”、“叛徒”、“反革命分子”、“小爬虫”……等黑牌,每天早上都要向毛主席像跪着请“罪”,白天被押到八步游街,到八步大桥工地或生产队罚劳役,晚上还要挨斗。在不断刑讯、逼供下,有的被打伤,有的被剪成十字头并涂上红油漆。学习结束回校仍继续受批斗。这就是所谓通过触及皮肉及灵魂的“革命”或“自我革命”。

68年7月13日,县姑婆山林场刘天长(场长兼茶林学校校长)主持“斗批改小组”成员会议,决定:梁展二等人为“刮台风”对象。14日刘驱车将桂岭于枝泽等2人抓来关押,不断组织批斗,刘多次参加,梁展二等5人被捆绑、打、跪、供认姑婆山埋有地雷。7月26日刘天长参加了由陈启弟、李应文主持的会议,决定将梁展二等5人专政。刘天长说:“以清雷为名,将他们送进去干掉,使他们有进无出。”7月28日,梁展二等5人被押上汽车送到姑婆肚河边沙州枪杀(刘天长坐上这辆车的车头到新路下车,通过武斗“前线指挥部”叫民兵随车到指定地点枪杀梁展二等5人)。

刘天长主谋策划成批杀人,1984年7月逮捕,判刑10年。

68年7月13日,八步镇三加大队黄纪安(支书)原计划上午10时召开党员干部会,但党员、干部没到齐,各生产队已把“刮台风”刮来要杀害的黄德民等11人押到大队,这时黄纪安便把名单交给民兵点名,两人连捆在一起,挂上处决牌子,押到芳林水轮泵桥面,将黄德民等11人推下河淹死。

在杀害黄德民等11人时,黄桂友提出,要把黄德民一家6口“斩草除根”。经黄纪安点头后,黄德民一家6口被一并处死(因黄德民大儿子黄达林向自治区黄传林控告黄桂友贪污的信件逐级转到大队,被黄桂友知道后曾组织斗争过黄达林,借“文革”动乱之机杀害黄达林一家)。

黄纪安主谋策划成批杀人,黄桂友积极主张杀绝黄德民全家,已于1984年逮捕,分别判刑12年和8年。

68年7月16日,桂岭公社开山大队周训添(代支书、“保红组”组长、治保主任)等人召开批斗会,周训添讲话后责令罗学海交待,罗学海不承认,周训添即说:“把他干掉。”接着吴尧天(“保红分队”民兵班长)将罗学海杀死。尔后,吴又向周训添提出:“罗学海两个小孩(长子12岁、次子8岁)很恶……要斩草除根才行。”周训添说:“你们要打就打吧!”吴尧天即同其他民兵到罗学海家,把睡着的两个小孩,拖到枪杀其父亲的地方杀死。

该大队莫凤径(副大队长)于同年7月24日,经周训添同意,将莫业潘等4人批斗后杀死。

周训添主谋策划成批杀人,吴尧天积极参与成批杀人并提出斩草除根,杀害少年儿童,情节恶劣,分别于1983年10月和1984年4月逮捕,判刑15年和7年。

68年7月17日,贺城中学黄显县(干事、主管民兵、治保、专案工作),幕后策划指挥杀害教师朱开创、何培然、廖振伧、林彬和范益辉之妻等5人。

1967年至1968年上半年,黄显县和学生张抗美等人,对朱开创等教师进行多次批斗,捆绑吊打,范益辉的耳朵还被张抗美割了一刀。对此,朱开创、廖振伧夫妇等人曾先后写信给党中央,当告发信退回学校落到黄显县手中后,黄非常恼火,蓄意进行报复杀人,结果指使张抗美等人将朱开创等5人投下贺江河淹死。

此案在全县影响很大,后果极为严重。黄显县已于1984年元月逮捕,判刑12年,张抗美犯流氓罪并有杀人前科,于1983年9月逮捕,判无期徒刑。

68年7月17日,“贺县保红指挥部”在水电局楼上召开常委扩大会议,张仁义(工交政治部主任、县革委委员、“保红部”成员)、李勉(八步派出所民警)、钟兆新(“保红部”指挥长)、申恒亮(县供销社股长、“保红部”常委、平桂前线联合指挥部副总指挥)等人参加,钟兆新主持会议。会议决定,7月20日在东方红广场召开平桂战役“胜利大会”和“追悼会”,到平桂提押一批“战俘”来血祭“烈士”,张仁义答应干他几个就行了。随后确定要枪杀刘继芬等14人名单。

“保红部”得知不准在大会上杀人消息后,张仁义、李勉等人一意孤行,竟提前一天于7月19日由李勉、刘锦荣(税所干部、县“保红指挥部”常委)带领民兵驱车将刘继芬等14人分别在西湾选炼厂附近河边和八步三加萝卜滩河边全部枪杀后投尸下河。

张仁义已于1984年7月逮捕(85年因病保外治疗自杀身亡),李勉已1984年5月逮捕,判刑12年。

68年7月18日,县革委常委讨论武斗和“胜利”大会经费问题,决定:?出动民兵打平桂开支25000元,因县经费困难,派人与平桂联系,请他们分担一些;?打新路开支应请新路矿负责;?围剿里松(新路、姑婆山)开支,看是否有混水摸鱼的,要查清账目,再确定支付多少,并与里松矿联系,要他们支付一部份;光明化工厂开支由县解决。民兵的粮食标准按每人每月45斤大米在统销粮指标解决;?“县保红部”7月10日在东方红广场开“追悼会”和“胜利大会”,经费由县财政拨款3000元,每人每天补8角。县革委送花圈一个,但不发表讲话。

68年7月20日,“县保红部”在东方红广场召开所谓“追悼”会和“胜利”大会,参加大会的有县直、公社武装民兵和干部群众约万多人。由钟兆新作报告,缪隆恩读“追悼词”,大会后民兵武装游行。县革委主任罗雄等领导人参加了大会,但没有上主席台。当天分别在灵峰岩、鸡笼山由民兵枪杀了刘如逊等4人。

68年7月20日,贺城公社寿峰大队召开批斗会。会议由黎仕章(治保主任)主持,吴成奇(支书)讲话。会后便将不承认参加“反共救国军”、“黑摸团”组织的李有如等12人押到文笔脚河边,推入河中淹死。该大队从6月8日至7月29日先后3批杀31人,因被诬为“黑摸团”问题自杀4人,共死35人,主谋策划成批杀人者吴成奇、陈维章(大队长),分别于1984年9月和1983年9月逮捕,判刑13年和15年。

68年7月22日,县革委常委听取军、管、革三结合宣传队汇报,黄田、莲塘、沙田、鹅塘等处反映“三查”已积极行动起来,群众情绪很高,白天搞生产,晚上搞批斗。在批斗中乱斗乱杀现象很严重,有的逢斗必杀,有的点名不斗就杀。大队、生产队杀人几乎是全面开花。杨建秋听完汇报后归纳说:“从这几个公社情况看,组织三结合宣传队下去抓一下阶级斗争群众的劲头就比较足了。”这种普遍乱斗乱杀人的严重问题,不但不加制止,反而加以肯定和鼓励。

68年7月23日,县革委常委会议讨论决定成立“斗批改办公室”,由政治部杨积良、杨建秋等人负责。“办公室”成立后,具体指导全县斗批改工作,开了不少会议,出了50多期斗批改小报。

68年7月26日,县革委常委再次开会讨论决定驻里松民兵要继续留下410名,如果“敌人”有扰乱的就跟他打,对外地到里松扰乱的,把他定性为反革命事件。民兵粮食用统销粮指标解决,每天每人伙食费8角,国家干部自交3角,民兵工分由生产队记。

68年7月30日,上午,在东方红广场召开“声讨死不悔改的走资派谢王岗、袁家柯的反革命修正主义罪行大会”,地专在县单位、县、镇机关、厂矿、学校、街道干部、群众、师生员工数千人参加了大会。不少单位乱批乱斗现象继续出现。

68年8月8日,县革委召开常委会议,讨论斗争何渭平问题。提出斗争何渭平要成为对敌斗争的样板。决定后,由“三办室”人员整何渭平专案材料,9月27日制订了斗何方案,并由申广仁等11人成立“斗争何渭平委员会”。11月2日在人民礼堂组织了一次有各公社、大队和县直机关干部千多人参加的批斗大会,由谢银芳主持会场并把所谓“罪状”逐条宣布又逐条逼供。此外,在县委大院和“五·七”干校还将何多次斗打关押,坐“喷气式”、挂黑牌游街及罚劳役,列为专政对象。在八步召开13万人大会批斗贺、霍、傅、谢、袁时又被押去陪斗,使何长期遭受政治迫害和人身摧残。

68年8月10日,杨建秋在斗批改动员大会上作报告,说:“从《‘五一’社论》、特别是《‘七·三’布告》发表后,全县人民受到无限鼓舞,起了很大变化,全县揪斗2362人,各方面都取得很大成绩。但出现乱打乱杀现象,有千余人被杀,特别是黄田比较重,这是违反政策的,现在仍有些人对制止乱杀人思想不通,说这是群众专政嘛,有什么办法。这种现象如果不制止就很容易被坏人利用,加剧矛盾,扰乱社会治安。”但杨建秋又提出“要以《‘七·三’布告》为斗争总纲,大战8月,狠狠打击一小撮阶级敌人。”会后各公社、各单位按此精神开展工作,查“黑线”、“黑纲领”、“黑班子”、“黑后台”。

68年8月13日,县革委召开常委会议,杨建秋在会上讲到对敌斗争的策略时指出:“在斗争中,群众激发义愤,出了点问题,不要埋怨和泼冷水。”他的所谓“出了点问题”就是已发生的乱斗乱杀人问题,对这样的严重问题,还以“不要埋怨不要泼冷水”的态度处理,其它乱批乱斗现象就不在话下了。

68年8月14日,县革委召开常委会议,听取赵兴恩去里松围剿“土匪”的情况汇报。赵说:“最近了解有150人(‘4·22’)跑到湖南陶村等地活动,湖南正在贯彻《‘七·三’布告》,这批人已无法藏身,难免要跑回来上姑婆山。我们开进2270人搜查,主要任务是不给他们把里松的枪弄走。如果空手回来的就活捉,有枪拒不交出就消灭。当天发现了他们,搜缴到大米400多斤,枪9枝、录音带2盒,棉被衣服一汽车。”县革委常委对赵的汇报很重视,对他们进山围剿表示慰问和鼓励。

68年9月 日,“县第三办公室”(简称“三办”)成立,领导成员是:陈金岭、申广仁、朱传道(武装部副部长)、黎焕光(武装部科长)、李海涛(武装部政工干事)、邓瑞贤(县革委政工组副组长)、潘锦华(组织组干部)等14人。“三办”主要任务是用“左”的指导思想去重新审查全体在册干部,重新作结论。其中对“问题严重、复杂”的干部进行重点审查处理。到73年11月,“三办”工作5年多,处理165个(其中划敌我矛盾18人,开除公职39人,开除留用17人)案件中,大部份属冤假错案(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进行复查落实政策据不完全统计,复查84人中,有66人属冤假错案,给予彻底平反)。对大批干部、党员进行残酷的迫害,68年12月10日至26日,“三办”将113个所谓“六种人”名单先后4批在县革委办的《换新天》小报公开公布,第一批被定为混进内部的“叛徒”、“特务”、“历史反革命”的有杨敏等16人;第二批被定为混入革命队伍里的“叛徒”、“特务”、“反革命分子”有廖其浩、何国泉等14人;第三批被定为所谓里松地区“叛徒集团”成员有陈达亮等19人;第四批被定为所谓下落不明的“蒋帮敌特分子”64人。上述名单公布后,这些人就遭到残酷批斗、罚劳役、关押、吊打。被吊打致伤、致残7人,投入监狱关押致死1人。双开除11人,开除留用1人。此冤案已于1983年前落实政策给予平反。

68年9月13日,县革委“三办”召开各公社斗批改负责人会议,先由各地汇报当前批斗情况,桂岭汇报:《“七·三”布告》后,全面开展了对敌斗争,揪斗476人,其中社直单位18人,小学38人,大队以下420人。黄田汇报:批斗488人,其中学校50人,社直单位110人。八步汇报:全镇批斗245人(不包括镇压的),其中暂定为“走资派”10人,“五类分子”132人,“国民党分子”16人。仁义汇报:揪斗313人,其中属农村216人,社直单位52人。大平汇报:揪斗161人。信都汇报:揪斗339人。贺街汇报:揪斗106人。铺门汇报:揪斗266人。大宁汇报:批斗161人。步头汇报:揪斗124人。贺城汇报:揪斗292人。以上11个社镇总共揪斗2971人。“三办”负责人田广仁听完汇报后作了“三查一清”工作报告,三查是:一查叛徒、特务、走资派;二查“21种人”在“文革”中的破坏情况;三查反革命;一清是:清理阶级队伍。这个报告促使乱斗乱批现象不断升级。

68年9月21日,“斗批改办公室”召开碰头会,要求各单位主要力量要放在斗批改上,领导要亲自抓,进一步掀起斗批改新高潮;要求批斗对象老老实实写交待材料,不能自由自在,进行群众监督。10月3日不完全统计,财贸揪斗85人,工交揪斗97人,文卫揪斗56人,农林水揪斗42人,共揪斗281人。

68年10月5日,县革委召开第三次全体委员会议,总结革委会工作,研究今后任务,会期3天。10月6日缪隆恩发言说:“自从4月7日革委会成立以来,阶级敌人千方百计进行破坏,在革委领导下,5月7日成立了‘保红指挥部’,5月9日指挥部立即执行革委《‘五·五’通令》,开始第一次‘刮台风’,清理外来人口和嫌疑较大的人,5月23日平桂(武斗)打响,继续抓来42人。八步地区阶级斗争复杂,外地进来900人,我们在交流会设立了一个‘清理外来人口办公室’,集中170人办学习班,斗了5个‘坏头头’。”委员们在讨论中认为:“革委成立后,发了《‘四·二八’通告》和《‘五·五’通令》,虽然对一小撮阶级敌人发起猛烈进攻,但对一些顽固不化的走资派和阶级敌人揪斗得还不够,是不是没有走资派呢?是不是没有阶级敌人破坏呢?不是,主要是我们发动群众还不够。”会议决定今后主要任务仍是抓阶级斗争,要充分发动群众向“阶级敌人”进攻。

68年10月11日,县革委召开县直各单位革委负责人会议,进一步布置斗批改任务。罗雄指出:“斗批改是毛主席的伟大战略部署,我们一定要紧跟。革委机关除留下少数人办公外,其余的人集中搞斗批改,秋收前机关单位要搞出一定成绩来”。会后各单位都研究了斗批改任务和对象,并没完没了地批斗干部群众。

68年10月11日,“县革委核心小组”成立,罗雄为组长,杨康民、陈金岭为副组长,吴启明、杨建秋为组员。“核心小组”的任务是:各级党组织活动未恢复之前,主持党组织工作。

68年10月12日,县革委会议决定:办“五·七干校”(以下简称“干校”),干部下放劳动,在职干部分批去鸡婆塘,第一批由吴启明、黄小林二人负责。

下旬,县革委常委几次讨论办“五·七干校”问题,决定农、林、水、财贸战线下放500人到“干校”(波罗洞),由常委杨积良、于德江、高发胜3人负责掌握,边搞斗批改边劳动,先搞大批判,在大批判基础上开展“三查”,一查叛徒、特务、走资派;二查“21种人”在“文革”中的破坏情况;三查反革命。

校名称定为“贺县革命委员会‘五·七’干校”(地址是鸡婆塘),农场为“分校”(地址是波罗洞)。

经县革委常委讨论决定后,县直党政机关大部份被送到“干校”劳动、学习,学员按照连队编班、生活、学习、劳动、军事化。共编为6个连19个排59个班,总人数为729人,另外还编了一个20多人的监督班,对象是被夺权的县委副书记吴喜修、苏继运,县长何渭平及所谓“叛徒”、“特务”等罪名的干部。学员一般白天去搞劳动,如搞种养、基建等,晚上进行斗批改,有时半天劳动半天学习。监督班的人作专政对象看待,只能老老实实不准乱说乱动,白天叫去做苦力劳动,如挖井、挑砂、挑石、翻田、犁地、养牛、养羊等,晚间接受审查批判,交待“罪行”,有的在大会小会被非法批斗数十次,有的通宵达旦被刑讯逼供,并受到人身侮辱,有的经革委批准处理回家。大批学员在斗批改中都被非法批斗过。经过半年多的斗批改和“三查”,才由工宣队逐个审查通过,恢复党组织生活。县办“五·七干校”后,不少公社也跟着办起类似这样的“干校”。

68年11月7日,精简机构干部下放,将县直属数十个科局和二层机构,精简为9个服务站:即宣传毛泽东思想服务站、农村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站、贸易服务站、财税服务站、金融服务站、交通服务站、邮电服务站、民矿服务站和卫生医疗服务站。

68年11月12日,“斗批改办公室”召集县直单位负责人会议,主要落实八届十二中全会提出的搞好斗批改任务。于长和讲话时指出:“当前领导怕字当头,规定过多框框束缚群众手脚。”要求各单位广泛宣传和落实十二中全会精神(十二中全会由于林彪、江青一伙操纵,通过了所谓《关于叛徒、内奸、工贼刘少奇的审查报告》,作出对刘少奇“永远开除出党、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的错误决定——编者按),做出规划逐条落实,批“黑六论”和“阶级斗争熄灭论”,肃清“流毒”。15日召开“声讨刘少奇罪行大会”,由杨积良讲话,他要求各单位抓紧斗批改,两天汇报一次斗批改情况。会后各单位继续揪斗干部群众。

68年11月18日,县革委召开工宣队长会议,汇报工作。芳中汇报:全校教工88人,学生550人,“文革”以来揪斗了13人,其中8人是“刮台风”时揪出来的。内有“走资派”2人、“叛徒”1人、“特务”2人、“坏头头”9人。宣传队入校前,又勒令了3人。初步排队,88人中,没有问题的14人,一般问题16人,有些问题的20人,有严重问题的28人,其中叛徒嫌5人、特嫌8人。斗批改中,搞了两个改革,一是教师下班与学生三同,二是将原教学班实行军事编制。红卫师范汇报:3个月来搞了20多天斗私批修,毕业生走后,余下4个班一起下乡搞斗批改。鸡婆塘“五·七干校”汇报:搞一个月运动,一个月学习,进行斗私批修,摸底有问题的60人,21个科局长中13人有问题。准备转入对敌斗争,计划一个月后转入斗何渭平、苏继运、吴喜修。“五·七分校”汇报:全校共5个连,13个排,43个班,人员复杂,已搞斗私批修、声讨刘少奇、大揭、大查、大批、开展对“敌”斗争等。上述情况,全是在“左”的思想指导下进行的,所揪出的“叛徒”、“特务”、“反革命”等都是强加的不实之词,这批干部、职工、教师无辜被揪斗,在群众中造成极恶劣的影响。

68年11月18日,召开斗批改工作会议,杨积良提出有的单位领导思想右倾,怕字当头,搞运动只图平平稳稳,搞了几年一样搞不出来,揪斗领导人又怕报复,对敌斗争狠不起来。他提出在声讨和控诉刘少奇时一定要揭批刘少奇在本单位的代理人。当时本来就很“左”了,他还一再批右,导致不少单位干部职工被反复地、长期地批斗,制造不少冤假错案。

68年11月18日,“贺县红卫兵委员会”成立,由23个委员组成,李赤峰(八步师范学生、“县保红部”副总指挥)为主任,谢平芳、林裕雄为副主任,莫奕全、覃泽明、吴裕俊、粟启深、汤宗如、甘九如为委员。

68年11月25日,县革委召开有918人参加的党员代表大会,罗雄作报告,会期7天,主要是学习、贯彻八届十二中全会和区党员代表大会精神。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个认真学习、大力宣传、坚决贯彻全会精神的活动,狠批刘少奇的“反革命修正主义路线”和他在广西贺县代理人的“反革命罪行”,把隐藏在一切阴暗角落的“阶级敌人”统统挖出来。大会号召各级革委成员要深入第一线,掌握阶级斗争新动向、新特点、新问题,随时粉碎“阶级敌人”新的反扑,排除一切干扰,保证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为夺取“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全面胜利而奋斗。大会期间还以公社为单位开了“声讨会”。大会的主导思想是错误的。在全县造成极坏影响。

68年12月 日,“贺县革委整党领导小组”成立,陈金岭、杨建秋为负责人,下设办公室。接着各公社(镇)、大队也成立了这样的小组。同月在铺门公社南华大队进行试点,69年2月陆续在全县铺开,70年2月基本结束。通过整建党,全县基本上恢复了已瘫痪的基层党支部组织活动。但是,这次整建党是在“九大”路线指引下进行的,在思想上批判了“黑修养”、“黑六论”、“三自一包”、“四大自由”。在组织上搞了“吐故纳新”。全县“吐故”210人(其中劝退党21人,取销预备期资格163人,开除党籍26人);“纳新”(即发展新党员)1166人,发展多的公社,占党员总数的17%。这是“开门整党”、发动群众参加会议、参加评论。在整建党中带有派性观点,凡是“站错队”(参加“4·22”群众组织,或与这个组织同观点)的人都要检讨;根据“阶级斗争”和“巩固红色政权”的需要可以突击入党。结果,在“吐故”中,造成了一些冤假错案;在“纳新”中,使一些投机钻营的人得以钻入党内来。当时陈金岭说,发展的这一批新党员是“经过文化大革命锻炼的无产阶级先进分子。”而实际上那些语录不离手、万岁不离口的打砸抢分子、乱抓乱杀人的严重违法乱纪分子也得以入党了。根据“处遗”统计,在“文革”中杀人入党的“党员”全县有134人(“处遗”时已清除出党)。

1969年

69年1月7日,举办有各社(镇)革委成员参加的毛泽东思想学习班,时间3天,主要解决提高认识问题。杨建秋讲话,认为“各公社都存在不同程度问题,主要是对毛主席一系列指示和无产阶级司令部号令落实不够,斗批改和清队工作抓得不力,对教育革命抵触较大,有的教师思想不通”。陈金岭作总结,指出:“林副主席提出打倒坏的,发现好的,挽救中间的,凡是反对毛主席的全打倒,不突出政治的经过教育看一看,屡教不改的打倒,干劲不足的要经过教育改正,教育不过来罢官。”学习结束后,仍强调抓斗批改,并开始抓“教育革命”。

69年1月19日,县革委召开常委会议,讨论决定知青下放和教育革命问题。

关于知青下放问题,凡66年高中毕业的高中学生,全部到农村插队落户。分配情况是:梧州市知青800人,安排到信都、铺门、仁义;平桂矿知青250人,全部安排到南乡;本县知青去步头300人、莲塘200人、大宁100人、桂岭150人、南乡200人、黄田500人、鹅塘200人、大平100人、信都100人、仁义200人、铺门300人,共3400人。这些人于79年已先后回原地,有的已安排工作。

关于教育革命问题:?决定小学公、民办教师一律回原籍生产队,边参加队里生产边教书,工资发至5月份,6月以后一律由生产队记工分;教学方式是一个星期由老农上阶级教育课和生产知识课,一个星期由教师上文化课。这一决定引起了广大教师思想极大波动,外地教师趁此机会调回原籍,造成本县许多公社、大队师资空缺。有的教师由于“出身问题”而社队不收,为工作、生活奔波,影响很不好。?决定在完成学校夺权、解决“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统治学校的局面再也不能继续下去”的问题,(工宣队、农宣队驻进学校)之后,接着解决“学制要缩短”的问题,规定将12年制改为9年一贯制(小学5年,初、高中各2年)。教材方面,认为“文革”前教材全部是“封、资、修黑货”,一律废除,自然科学的数理化也要用毛泽东思想统帅,化学讲肥料,物理讲三机一泵(柴油机、抽水机、拖拉机和水轮泵),文科以毛主席“老三篇”和语录、诗词为主要内容,其余为村史家史、阶级斗争史等。教育质量严重下降,贻误了一代青年。

69年3月底,县革委在八步飞机场召开批判贺、霍、傅、谢、袁的批斗大会,参加大会的有县直机关、厂矿、学校以及八步附近社、队的农民、居民、干部、职工、师生共13万人。这次大会在全县造成极坏影响。

69年10月25日,县革委召开常委会议,提出对何渭平的处理意见,把何划为“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清除出党,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每月发给生活费50元,上报审批。这一冤案后已平反,“处遗”时才发给平反通知书。

69年12月,县革委从县、社机关抽调了351名干部组成毛泽东思想宣传队,集中到5个公社(镇)69个大队、街道,83个直属单位蹲点搞三分之一。这些宣传队以毛泽东思想为武器,以阶级斗争为纲,以大批判为动力来抓三分之一。7个月内,举办各种类型的毛泽东思想学习班8438期,参加人数达314697人次。以后连续几年都抽调大批干部到基层蹲点抓三分之一,与群众三同(同吃、同住、同劳动),方式方法大体一样,内容则因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而异。70年以后抓了“一打三反”运动,批资批修总体战,74年以后着重抓农业学大寨等。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深入基层搞调查研究是好的,但在指导思想上受“左”的错误影响,因而一些地方出现了包办代替、形式主义或强迫命令现象。

69年3月29日,贺街镇河西大队李旭明(民兵营长),派出武装民兵李美雨(李旭明堂弟)、李业炎2人,到社员吴绍良家将吴捆绑,以押送派出所为名,将吴拉到桥头草坪上,二人各开一枪将吴绍良打死。原因63年9月吴绍良犯赌博罪被判刑4年,判刑期间吴妻庄秀英向李旭明借人民币5元,一时无法归还,李乘机与庄搞两性关系(庄同时又与苏寿禄、陈志开发生过两性关系),后庄怀孕打胎致死。吴刑满释放后得知此事,曾气愤地说:“谁搞死我老婆我就干掉谁。”69年夏,吴曾持刀威胁过苏寿禄,苏将此情况转告李旭明。李仗势在大队组织批斗过吴,并向支书提出杀死吴,因支书不同意,李就借押解吴到派出所时将吴杀害。李旭明挟嫌报复杀人,于84年1月逮捕,判刑10年。

1970年

70年2月23日,县革委“二·五运动领导小组”成立,罗雄任组长,下设办公室,由申广仁负责。县直机关、地区在八步各单位和公社(镇)都成立了领导小组。运动着重打击有重大贪污盗窃、投机倒把和其它刑事犯罪行为的人。对于犯有一般经济错误则采取教育改造的方针,严禁逼、供、信。但地区革委领导认为“八步是过去伪专署所在地,国民党潜伏下来的敌人不少,阶级斗争复杂”,决定以贺县为运动重点。3月24日,县革委发出文件,强调:“要做到稳、准、狠地打击敌人,不冤枉一个好人”,但又提出“要防止以准为名而慢慢来和前怕狼后怕虎的右倾思想”。军分区李钱荣副司令员带领工作组于3月28日来到八步,提出开展“15挖、15查”的错误做法来深找所谓“阶级敌人”。运动中,采取大胆怀疑、检举揭发、摸底排队和办学习班的办法来认定查挖对象。不少对象受到刑讯逼供和难言的批斗折磨。4月、5月、6月和12月份,先后四次在八步飞机场等地召开公判或批斗大会,每次都有5万多人参加,特别是5月30日的那次公判会,以八步飞机场为中心会场、16个公社(镇)为16个分会场,参加大会人数达18万,规模之大,前所未有。至12月28日宣告“二·五运动办公室”撤销时为止,统计全县共批斗1434人,挖出所谓“敌人”465人,其中被判徒刑29人,自杀3人。把大部份属于认识问题及一般经济问题的人,无限上纲上线,打成“敌人”。揪出批斗后既不定案处理,又不调查核实,长期揪住不放,或监督劳动。这次运动,对于打击真正的现行反革命和一切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秩序,起到一定作用,但由于“左”的错误思想指导,在乱批乱斗中,任意上纲上线,扩大打击面,误伤了一些人,造成不良后果。

70年3月18日和5月26日,县革委先后两次发出深入开展创“四好”运动的通知,强调要抓好典型,创造更多的“四好”单位、“五好”个人。在初评和总评中,强调重点是政治思想好,即活学活用毛主席关于“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改造世界观、思想革命化好,以一好带三好。通知发出后,全县“四好”运动迅速展开。这种运动延及数年,每年都评出不少“四好”单位和“五好”个人。这种运动,对于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推动工农业生产的发展起到一定作用。但由于“左”的思想影响,出现不少假典型和脱离实际的形式主义。那些语录不离手、万岁不离口的人物,作为突出无产阶级政治好,自然评得上“五好”个人,有的是专门靠刑讯逼供、整人有方而当上积极分子,有的是“刮台风”草菅人命、乱打乱杀人的主谋策划者或凶手。如谢日妹是杀人主谋,不但能评上“五好”而且得提为地区妇女主任,参加地委常委。又如盘美英,也是因杀人有功,被提拔为县委副书记,并得以当上中央候补委员。

70年4月,县委“清查‘5·16’领导小组”成立。陈金岭任组长,李明远任副组长,朱传道(武装部副部长)、于德江、邓瑞贤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办公人员有于德和、朱奕初等12人。6月份起因人力不足,陈金岭决定“三办”人员中抽出刘超、刘日先等4人另成立“三办二组”,专门秘密清查“5·16”分子,尔后再从“三办”和县直单位抽调一批人员加强清查工作,具体分工是,办公室由于德和等3人负责:专案一组由魏连杰、陈一能、莫玉生负责;专案二组由詹木生、邹洪平、陶永业负责;事件专案组由陈石金、黎忠平负责。全县被列为内部清查对象93人,重点对象38人,黑线人物11人,被监护审查的2人,其中张映被秘密关押审查2年多,古应山1年零8个月(以上均已平反)。

70年7月——71年3月,梧州地委先后批准全县各公社成立党委会并发出各公社党委成员任职通知。从此,瘫痪了4年多时间的公社党组织机构又重新恢复并行使职权。

70年10月9日,增补申广仁、于长和、李明远、邓瑞贤、莫汝辉、王永德为县革委常务委员。

70年11月2日,任命陈金岭为县革委主任,孟占川、杨承良为副主任,免去罗雄县革委主任职务,调到梧州地区革委。

70年11月19日,县革委会由三部一室改为四大组,即政工组、生产指挥组、人民保卫组和办事组。政工组:申广仁为组长,刘志安、邓瑞贤为副组长,下设组织、宣传、教育、插青、报导、群团6个小组;生产指挥组:于长和为组长,谢金华、王永德为副组长,下设工交、农村、卫生、财贸、统计、安置6个小组;人民保卫组:李明远为组长,黄流为副组长,下设政工、侦破、办案、办事4个小组;办事组:张逊合为组长,武占元、高发胜为副组长,下设接待室。

70年 月,免去杨康民县革委副主任职务,调离贺县。

1971年

71年1月10日,贺县第四次党员代表大会召开。到会代表458人,会期5天,孟占川致开幕词,陈金岭作报告。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理论为指针,总结“文革”以来经验,肃清刘少奇“修正主义路线流毒”,落实“九大”提出的任务,选举四届委员会。会议号召继续学习毛泽东著作,狠抓阶级斗争,搞好斗批改,深入开展农业学大寨运动。会议选举了四届委员会,委员27人,候补委员5人。1月14日召开四届一次会议,选举陈金岭、孟占川、杨康民、于德江、赵兴恩、申广仁、邓瑞贤、于长和、李明远等人为常委。陈金岭为书记,孟占川为副书记。会议肯定了贺县的“文化大革命”成果,布置落实“九大”精神(九大由林彪作政治报告,以“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分析“文化大革命”的准备和实施过程,极力鼓吹“文化大革命”的所谓“丰功伟绩”……林彪、江青一伙主要成员进入了中央政治局,他们不少亲信和骨干进入了中央委员会,掌握了更多的权力。“九大”在思想上、政治上和组织上的指导方针都是错误的——中共党史大事记年表)。所以这次县党代会的指导思想也是错误的,使得一些在“文革”中犯有严重错误的人,甚至严重违法乱纪分子得以选进委员会。

71年3月18日,任命赵兴恩为县革委副主任。

71年6月5日至19日,召开全县党员干部批陈整风大会。出席大会的有县、社和地区在县单位党员干部共545人,重点学习毛主席《我的一点意见》一文,传达讨论中央、区党委有关批陈整风指示以及宣读有关陈伯达反党罪行材料。然后进行大会批判。陈金岭作动员和总结报告,杨积良、于德江作传达。大会着重批判陈伯达三大罪行:即?反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造谣言,搞诡辩,欺骗新的中央委员会,企图分裂中央;?反党乱军,泡制“揪军内一小撮”。

71年6月初,地、县革委在八步镇搞“社会清队”试点工作。清队的重点是深挖暗藏的地、富、反、坏、右、反动党团骨干分子、反动会道门中的小道首和职业办道人员、敌伪军(连长以上)、政(保长以上)、警(警长以上)、宪(宪兵)、特(特务)分子等。

6月13日至15日,地区革委一号办公室在八步镇召开梧州地区社会清队工作会议,总结第一阶段经验,研究下一步工作,要求发动群众,开展“四大”(大检举、大揭发、大批判、大清理)、“八查”(查来历、查历史、查成份、查社会关系、查表现、查口音与籍贯是否相符、查年龄与面貌是否相符、查身份与生活特征是否相符)活动。“社会清队”与“一打三反”紧密结合,有所侧重。机关、企、事业和农村单位继续抓好“一打三反”运动,厂、矿和墟镇重点搞好社会清队。按区党委指示,社会清队试点在10月份前结束,尔后采取1/3带2/3的办法,逐步铺开,力争在一两年内搞完。

71年8月26日,县革委一号办公室汇报当前阶级斗争情况。说今年上半年贯彻第15次全国公安会议精神后,继续抓“一打三反”、清查“5·16”和“社会清队”工作,到8月26日为止派出宣传队281个,进驻了36个老大难单位和八步、贺街、黄田、桂岭、信都、公会等6个“社会清队”试点。汇报说:开展“四大”、“八查”,狠狠打击现行反革命破坏活动,全县揭出漏划地、富、反、坏分子18名,敌、伪、军、政、警、宪、特分子75名,贪污盗窃犯402人,投机倒把130人。1-7月共破获各种案件20起,判决和处理各种罪犯20名。处理了历年运动违纪遗留案件66件,其中“一打三反”案件40件。当时在“左”的思想指导下,总想多抓一些,多判一些,多给一些人戴帽。把事实夸大一点,态度说坏一点,性质定高一点,处理重一点。有的对思想落后,说了些错话、做了一些错事的人无限上纲揪住不放,扩大了打击面,伤害了不少人。

71年10月27日,免去杨积良县革委副主任职务,调到梧州地区氮肥厂。

71年9月下旬,县委召开领导干部会议,传达关于林彪“9月13日仓惶出逃,狼狈投敌,叛党叛国,自取灭亡”的情况。对此问题,中央发出了57号等5个文件,在党员中作了口头传达。

1972年

72年3月,县教育局传达《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纪要》精神。这个《纪要》提出的所谓“两个估计”,即解放后17年毛主席的无产阶级教育路线基本上没有得到贯彻执行,资产阶级专了无产阶级的政;大多数教师的世界观基本上是资产阶级的。由于这个《纪要》是经过毛主席圈阅同意的,所以当时认为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统治学校的局面再也不能继续让它存在下去。规定各校在贯彻传达时要结合《“五·七”指示》精神,继续批判资产阶级。一些造反人物喜形于色,动不动说“走资派还在走”,“每隔7、8年又打倒他一批”。使不少刚刚恢复工作的领导和曾经受过批判的教师背上沉重的包袱,工作缩手缩脚,这“两个估计”成了他们的精神枷锁。

72年9月9日,任命邓瑞贤、杨森为县革委副主任。

1973年

73年9月5日,任命冯振华为县委书记、县革命主任,吴喜修、陈金岭、邓瑞贤为县委副书记、县革委副主任,免去陈金岭县革委主任职务。

73年12月26日,任命苏继运、申广仁为县革委副主任。

73年9月,免去孟占川县委副书记、县革委副主任职务,调到梧州地委。

73年 月,免去吴启明县革委副主任职务,调到苍梧县。

1974年

74年2月14日至17日,县革委召开党政、宣传、财贸等战线干部职工803人参加的批林批孔训干大会。杨森作动员报告,他号召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投入批林批孔斗争,人人争当批林批孔闯将,说:“各个领域要寻找活靶子,上纲上线,上挂下联,挖掉复辟的老根”。会后,一场群众性的批林批孔运动迅速在全县展开。据统计,全县召开批判大会579次,到会58000人次;举办训干学习班353期,参加学习46776人;出大批判专栏180期,写大字报13348张;建立理论小组293个,培养辅导员5887人;建立青年读书小组1381个,参加读书21417人。他们除批林批孔外,还批原区党委副书记韦祖珍的所谓“错误”,批判《三字经》、《增广贤文》、《女儿经》等书。5月3日县委又发出通知,说是为了密切配合批林批孔,反击什么“反革命修正主义文艺黑线回潮”、巩固“文革”成果,决定从5月1日至23日,在全县举行“革命样板戏”影片汇映,要求组织工农兵群众观看,并要组织讨论,提高阶级斗争路线斗争觉悟。年终,县委还召开“批林批孔、支农双先会”,会期4天,有1259人参加。于德江、申广仁讲话,提出:全县批林批孔运动推动了上层建筑领域的斗批改,扩大了马克思主义在上层建筑各个领域阵地,促进农村批林批孔和农业学大寨运动深入开展。大会颁发奖状1228张和其它奖品一批。整个运动都以“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错误理论为指导,结果,造成思想上不同程度的混乱。在上纲上线、上挂下联、找“活靶子”批判时,搞得人心惶惶,人人自危,担心被当作“活靶子”连进去。一些干部、教师因思想认识上的问题给扣上“孔老二的徒子徒孙”、“搞四旧复辟”的帽子,伤害了不少同志。

74年5月中旬,传达区党委关于批判韦祖珍的通知精神,大量散发了有关韦祖珍的所谓“反党反社会主义罪行”材料。在全县范围内迅速掀起了批判韦祖珍高潮。传达中,说什么“民主革命派变成了走资派,资产阶级就在共产党内,他们是社会主义革命的绊脚石,革命就是要打倒这些人。”在这种“左”的错误理论指导下,许多老同志被打成各种类型的“反革命”或“走资派”。

74年6-7月,县革委对在“文革”期间被无辜杀害的干部、职工和教师朱开创、何培然、廖振伧、林滨、吴郁莲、陈汝灌……等17人进行所谓“平反”。受害者的结论为“非正常死亡”,其性质“属于人民内部矛盾”。所谓“非正常死亡”原因,把它说成是“由于林彪、刘少奇反革命修正主义路线和社会上一小撮阶级敌人的干扰和破坏所引起”。76年“四人帮”被打倒后又将死亡原因归究为“受林彪、四人帮迫害致死”。对1400多个被乱打乱杀致死的人都以此作结论,歪曲了事实,掩盖了68年“刮台风”大批杀人真相。因而受害者遗属不服,多年来频繁地到地区、自治区和党中央申诉,迫切要求处理这些冤、假、错案,在全县长期潜伏不稳定因素。

74年9月25日,召开首届赤脚医生代表大会。出席代表754人,邓瑞贤致开幕词,申广仁、吴喜修分别作报告和总结,指出:“自毛主席提出把医疗卫生工作重点放到农村去和批判城市老爷卫生部的修正主义路线以来,全县卫生工作取得很大成绩。如从天津、梧州市和县医疗单位下放医务人员67人到各公社,加强了医疗队伍力量:有218个大队办起合作医疗,培养赤脚医生625名,卫生员35700人,接生员308人。”这种作法实际上是在当时“左”的思想指导下不明智措施,把大城市医疗技术骨干大批抽下农村,许多医疗科研项目停顿,给我国医疗卫生工作造成很大损失,虽说给农村培养了一批医疗队伍,改善农村卫生条件,但大部份赤脚医生只是擦擦红汞碘酒,群众称为“红汞医生”。下放的作法只不过是一种“挖肉补疮”、“功不补患”之事而已。78年后梧州、天津市医务人员逐步离开农村,赤脚医生也逐步消失。

74年冬,县革委、武装部成立“贺县民兵指挥部”,邓瑞贤为指挥长,农增明(武装部政委)为副指挥长。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下设几个科,从各战线抽调十多个干部负责各科室具体工作。同时又从染织厂等单位抽调武装民兵20多人组成“民兵小分队”,直接由“指挥部”指挥。各公社也成立了同样的组织。这些“小分队”参加批资批修、站岗守卡,拦截不下地做工而去赶墟贩卖的群众,有的还私设公堂,乱抓、乱扣、乱抄、乱罚,无法无天,干了许多坏事。这种“小分队”前后活动了一年多,群众十分愤恨,粉碎“四人帮”后才知道这支所谓“民兵小分队”原来是王洪文的“第二武装力量”。

74年11月1日,任命谢素莲为县革委副主任。

1975年

75年1月12日,任命黎开初为县革委副主任。

75年1月21-24日,县革委召开有1800人参加的农业学大寨劳模代表会议。陈金岭致开幕词,吴喜修作报告,冯振华作总结。会议认为“贺县农业学大寨群众运动有了新的发展。74年全县投入农田基本建设的劳动日达2393万个,造田造地4553亩,改土8万多亩,迁坟17400个,清理外出搞私捞6400人;公社主要领导干部一年参加集体劳动平均达92天、大队干部120天”(以上各种数字均有水份——编者按)。几年来农业学大寨,自力更生、艰苦奋斗,有一定成效。但不少地方出现盲目性和片面性。学大寨赶昔阳,照搬照套,结果很多事情弄虚作假或出现脱离实际脱离群众的偏向。

在贯彻“以粮为纲、全面发展”的方针中,只着重抓水稻忽视了林牧副渔等多种经营,变成“以粮唯一”,这样粮食虽然增了一些,而多种经营经济没有发展,为了造田造地,过多动用生产队劳力和其它部门的力量,影响了其它事业发展。仅75年在中小学中就抽调了42万个劳动日来搞开田造地、人造小平原、挖河改道、兴修水利等工程,影响教学的正常开展,教育质量不断下降。

在“大批促大干”的错误口号影响下,“大批资本主义、大干社会主义”,结果不少农民被扣上“自由种植”、“劳力外流”、“副业放野马”、“自留地商品化”等帽子作为“资本主义”批判。有的规定养5个鸡、鸭是正当家庭副业,超过限量就是资本主义;房舍周围种植竹、木、果、蕉,超过部份收归集体所有,社员一气之下忍痛砍掉。自留地种菜出卖,视为“自留地商品化”,被“民兵小分队”卡拦或没收,使得城镇干部、职工、居民买不到菜,吃酱油、盐水。农忙时下令取销农贸市场,不准群众赶集子。如此离奇的“割资本主义尾巴”,造成生产荒废、民生凋弊,农民生产积极性落到最低潮。

在农田基本建设中,有的地方脱离实际,不讲经济效益,造成巨大的损失。这年冯振华说:“封建时代的秦始皇可以筑千秋万世、名扬世界的万里长城,我们共产党领导下的贺县人民为什么不可以建成一个全国闻名的水库?”在这样的思想指导下,一个工程浩大的姑婆山水库,在资金、人力物力都非一个贺县所能承担的水利工程竟然盲目兴工。这个水库计划总容量为5000万立方米,需要填挖土石方144万立方米,砌石方120万立方米,砼33万立方米,投资1700万元,坝首高达105米,渡槽高达90米,工程规模之大为全国第二位,就当时全县财力状况,是根本办不到的。但当时只想到一个全国闻名的水库在贺县巍然屹立,撇开一切实际就盲目施工,从全县3314个生产队中各抽调一个劳动力,集中到姑婆山工地盲目地干了几年。由于工程浩大,财力紧缺,结果被迫下马,财政开支耗费近200万元,另外平调劳力和材料(机关单位每人已交石砖一个)的开支无法统计。

在改河工程中,由于头脑发热,也出现脱离实际、盲目施工问题。贺城、桂岭、沙田、鹅塘都在改河施工中由于资金不足,质量差,留下不少后遗症。如贺城大平州改河工程目的是想原有水田开挖成河道,将旧河道填平改成水田,以增加水田面积,但新河挖了,旧河堵不住,结果造田不成,洪水发时变成两条河,原田不仅损失,连十多户农民也受到洪水威胁。

在学大寨运动中,县、社革委领导决心重新规划修建大寨式的新农村,每个公社先搞一个点,以生产队为单位修建社员集体宿舍、办公室、学校、电影场等公共建筑,当时在财政短缺、社员集累空馈的情况下,创建新农村是无力建成的。但于76年7月县革委首批在八步三加大队抓点,成立:“建新农村领导小组”,苏继运为组长,从全县各生产队无偿抽调1580人自带钱粮到八步为建新农村义务施工,还动员各行各业捐献砖瓦、石灰等材料,前后几个月时间建成东西两栋80户宿舍,每户一套间,全家老幼挤在一起,旧房又被拆除,农民感到很不方便,支援者有意见,被支援者也有意见。

75年4月2日,任命吴善生为县委副书记、县革委副主任。

75年4月25日,任命盘美英为县委副书记、县革委副主任。

75年6月10日,教育工作会议,传达陈永贵关于教育革命问题的讲话,指出:“学校是知识份子成堆的地方,资产阶级知识份子统治学校的现象非常普遍,谁专谁的政的问题还没有解决,出问题的地方不少,这是哪个阶级占领教育阵地问题。”还提出:“要把教育战线两个阶级、两条路线斗争坚持下去,联系无产阶级专政理论,对那些资产阶级知识份子狠狠触动一下,不要捅得不痛不痒,针对性要强一些,分量要重一些,触及灵魂要深一些。”这种“左”的错误做法,成了加在教师头上的精神枷锁,许多教师在这种政治压力下过着谨小慎微的恐怖生活。

75年6月中旬,传达自治区(75)60号“关于推广朝农(即辽宁朝阳农学院——编者注)经验,改革招生工作制度”的文件,提出:“文革”前17年旧的一套招生制度和方法,主要是培养资产阶级精神贵族,为防止修正主义教育路线回潮,限制资产阶级法权,决定今后招生,要以有实践经验的工、农、兵为主要对象,采取群众推荐、领导批准、学校审查的办法选拔入学。号召推广上海机床厂和辽宁朝阳农学院的经验,遵照“七·二一指示”精神办学,促进教育革命深入发展,把学校办成无产阶级专政工具。但所招收的大学生,由于基础太差,入学之后无法编班上课,许多人往往要给他们从小学到中学补习文化课,有的连字也认识不多,而他们的任务只不过是代表所谓工农兵上、管、改(上大学、管大学、掌握学校斗批改)而已。而在中小学贯彻朝农经验时就是在抓好斗批改的大方向的同时抓大种大养,达到象“朝农”那样自给自足。

75年7月19日,免去杨森县革委副主任职务,调到富川县。

75年7月24日,任命李益民为县革委副主任。

75年7月26日,任命黎开初为县委副书记、胡锦荣为县革委副主任。

75年7月31日,邓瑞贤在教育学大寨学习班上作关于搞好领导班子思想革命化的报告时指出:“学校领导班子在教育学大寨中进行整风是完全必要的,学校领导班子与其它战线领导班子一样存在‘三种班子’、‘五种人’。所谓‘三种班子’,即软、懒、散班子;‘五种人’即走资本主义道路的、破坏社会主义建设的、蜕化变质的、半截子革命的、老好人。不少学校的领导权还不是真正掌握在马克思主义者手中,大量存在封资修的一套,必须通过整风,发动广大革命师生揭开阶级斗争盖子,把一切阴暗面彻底揭露出来。这次学习班只不过是下点毛毛雨,以后还有倾盆大雨,整风是一次又一次的,这次整风是检修火车头。”为了搞好学校开门整风,县教育局成立了“整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公社也成立了“整风领导小组”。县委宣传部副部长钟秀灵提出,在校开展整风是“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继续革命”的需要,要求学校领导要“认真找差距、揭矛盾、检查自己的缺点错误”,各公社也于8月11日先后办起教育学大寨学习班,学校领导班子在开门整风中都要轮流检查自己的问题,对照“三种班子”、“五种人”,无限上纲地自我批判。大部份人承认自己是属于“软班子”和“半截子民主革命派”,言不由衷地说:“民主革命派”还有“革命”二字,最怕被说成走资派,成了敌我矛盾,就要被打倒。教育学大寨,就是这样七斗八斗,无止境地折腾。

75年8月7日,县委宣传部、教育局领导在教育学大寨学习班上分别传达上级指示精神和作总结报告,提出普通中学要逐步向“五·七中学”靠拢,县中专5年后(80年)改为“五·七”大学,要求从3个方面贯彻“五·七指示”精神:一是号召各级学校积极开展勤工俭学,解决教育经费不足问题。要求“五·五”期间,中小学每个学生平均每年种养及其它收入3-5元,“六·五”期间达5-7元,各级学校把相当部份精力投入勤工俭学活动中,每周劳动安排两个下午。75年全县中小学种植水稻257亩、旱地700亩、山地种茶和木薯等作物1千亩,此外还有小五金、小手工业、砍柴烧炭、养猪、鸡、鸭、兔等,学校变成生产大队,班主任和下班教师成了生产队长,只要公社、工宣队、农宣队和校革委领导一声令下,广大师生便走出课堂“勤工俭学”去了。二是实行勤俭办学,依靠公社领导,发动群众献工献料修建校舍。据教育局75年底统计,全县发动群众修建教室691间、宿舍621间,献工献料制课桌椅2406套,腾出空房民房35间,献黑板50块。增加民办教师1295人,加重了群众的负担。三是开门办学,带领学生学工、学农、学军,批判资产阶级,到社会上参加“三大革命运动”(指生产斗争,阶级斗争和科学实验——编者注)。各校都实行了厂校挂勾,校队挂勾,定期参加跟班下田劳动,消耗了广大师生大好时光。这一系列“左”的思想指导结果,学校教学计划全部打乱,学生在课堂接受文化教育的时间也就寥寥无几了。教育质量下降到最低水平。在一次全县数学统考中,参加考试的学生4638人,总平均分为22.3分,平均最高分的铺门小学也只有34.5分,最低分的大平为13.8分,莲塘参加考试的653人,仅一人及格。

75年9月份,县革委按自治区统一规定,发出改变墟期的布告,全县农贸市场墟期,一律将三天一墟改为十天一墟。当时认为这样做是一个割资本主义尾巴、强制劳力归田、制止投机倒把、维护社会治安的有效办法。农忙时发现有人不按当地墟镇的就会受到“民兵小分队”的岗哨拦截,甚至被关押或罚劳役。

75年9月份,免去黎开初县委副书记,县革委副主任职务,调到岑溪县。

75年10月5日,县委安排王应常(莲塘中学教导主任、清华大学历史系本科毕业)向全县作关于《开展对水浒的评论,揭露投降派的丑恶面目》广播讲话。10月18日、19日,又组织各公社选送来的理论骨干和大队支部委员及参加理论轮训班学员、少数民族学习班学员、芳林中学师生、中专师生及八步地区干部职工,分4个会场,听梧州地区工农兵评《水浒》演讲团的报告。批判宋江投降主义。通过学习讨论,提高对宋江“只反贪官,不反皇帝”的投降主义的“反动本质”的认识。把宋朝文学故事人物宋江牵强附会地拉到当代所谓“篡权改线”(路线),“投机革命”,其目的是“四人帮”为了诬蔑中央一些老同志,以实现他们篡党夺权阴谋。

1976年

76年2月14日,任命苏继运为县委副书记。

76年3月《人民日报》发表毛主席关于“资产阶级就在党内”的指示后,县委发出了关于“以阶级斗争为纲,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全县开展一场批资批修总体战的通知”。通知要求全体党员通过学习毛主席关于“理论问题”等一系列指示,认清“资产阶级就在党内”,开展这样的“总体战”,实际上就是批判邓小平,批判“三项指示为纲”。在上挂下连的批判后产生了很坏的影响,据年底统计,“总体战”中召开揭发、批判、声讨会6740次,有379500人次参加,出版批判专栏6500期,写批判稿79100篇,立案1651件,涉及2400多人,在理论上、思想上造成极大混乱,泛起“宁长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宁吃社会主义的盐水,不要资本主义的蔬菜”等谬论。当时各种副食品、蔬菜,凡是从农村来的几乎被禁绝上市,造成极坏影响。认为这样才是“坚定正确的社会主义方向”。

76年9月7日,任命吴喜修为县委书记、县革委主任。免去冯振华县委书记、县革委主任职务,调到梧州地委。

76年9月9日,毛主席逝世,全县各族人民沉浸在万分悲痛之中。9-18日全县机关单位半天工作半天收听中央广播或学习报刊文章。农村、学校、街道干部群众纷纷举行各种形式的悼念活动,下半旗致哀,停止一切娱乐活动。18日八步地区所有机关、厂矿、学校、商店、街道干部、职工、师生、居民2万多人,手臂带黑纱、胸佩白花,在飞机场举行追悼大会。各公社(镇)也就地举行追悼会。全县参加追悼会共有389000人。

76年9月22日,免去胡锦荣县革委副主任职务,调梧州地区水电局。

76年10月24日,县委在飞机场召开3万多人参加的大会,“热烈拥护华国锋同志任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主席、中共中央军委主席”;“热烈庆祝粉碎‘四人帮’反革命集团的伟大胜利”。大会传达中央决定和通知后举行游行。县直各单位、各公社(镇)都悬挂大红横额标语,庆祝粉碎“四人帮”的伟大胜利。中央政治局毅然粉碎江青、张春桥、王洪文、姚文元反革命集团,结束了“文化大革命”这场灾难。

“文革”后记

76年11月3日,任命潘锦华为县革委副主任。

76年12月24日,任命李奕宏为县委副书记。

1977年

77年2月22日,撤去于德江县革委副主任职务(后病故)。

77年5月 日,免去陈金岭县委副书记、县革委副主任职务,调到苍梧县。

77年7月 日,免去李益民县革委副主任职务,调离贺县。

77年 月 日,任命梁继光为县革委副主任。

1978年

78年5月5日,免去申广仁县革委副主任职务,调到钟山钢铁厂。

78年5月 日,免去邓瑞贤县委副书记、县革委副主任职务,调到苍梧县。

78年5月24日,召开县第五次党员代表大会。盘美英作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苏继运致开幕词,吴喜修作工作报告,李奕宏致闭幕词。会议开4天,到会代表700人,大会选举吴喜修等34人为县委委员,程宏才等13名为候补委员。吴喜修、苏继运、李奕宏、盘美英、谢素莲、潘锦华、李坤、赵兴恩、黄文金、谢金华、刘克诚、张逊合、冯龙等13人为县委常委委员。吴喜修为书记,苏继运、李奕宏、盘美英、谢素莲、潘锦华为副书记。会议以“紧跟华主席为首的党中央,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抓纲治国,坚持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一整套“左”的错误理论为指导思想,继续执行十一届“左”的错误路线。

78年5月 日,任命苏继运为县革委主任。免去吴喜修县革委主任职务。

78年10月23日,任命谢金华、冯龙、黄文金、张仁义、刘志安为县革委副主任。

78年11月 日,免去吴善生县委副书记、县革委副主任职务,调到梧州地委组织部。

78年12月 日,“县委落实政策领导小组”成立,吴喜修任组长(79年改为苏继运任组长),李奕宏、张逊合任副组长。经过几年落实政策,至83年4月22日,对全县在“文革”时立案的人进行复查。“文革”立案214人,其中作“敌我矛盾”处理42人,开除公职51人。复查后,“敌我矛盾”全部改为内部矛盾,开除公职的已全部收回,停发工资120人已给112人补发,计20多万元,8人有其它错误不予补发。受刘少奇“问题”株连的10人已全部给予“平反”。“文革”中受害致死1420人(应为1462人——编者按)只作“非正常死亡”的结论,属干部死亡已补抚恤费、埋葬费和死后3个月工资,社员群众死亡的,给予一次性补助共发补助费5.5万元。与“文革”杀人有关的干部80人(实际不止此数——编者按),作了党政纪、法纪处理(其中判刑2人,即鹅塘小学教师古维钧、张能厚)。黄田、贺城“反共救国军”案已平反。当时对“文革”遗留问题虽作了一些处理,但由于广西有一条所谓“正确路线”,落实政策仍受“左”的错误思想影响,“三种人”还没有清理,不可能将全部冤、假、错案彻底平反。

1980年

80年5月上旬,县委在“左”的错误思想影响下,抽调县直机关干部数十人组成工作组,前往公会公社制止包产到组和所谓“单干风”问题。于8月间通过公安部门以“闹单干”为罪名将联合大队一生产队长谢土生押送公安局拘留半月。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全国各地都贯彻执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县委领导还派工作组去制止包产甚至抓人,“左”惯了的头脑,落实政策谈何容易!

80年5月 日,免去谢素莲县委副书记、县革委副主任职务,调到广西师范学院。

80年10月17日,免去梁继光县革委副主任职务,调到桂林市。

1981年

81年1月12日,召开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出席代表435人,选举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法院院长和检察院检察长。选举结果:苏继运为人大常委会主任,黄天才、钟秀灵、刘志安、古闻、张天虹、韦秀英为副主任;谢金华为县长,潘锦华、冯龙、黄文金、李振邦、张振、陆明廷为副县长;黄翔为法院院长,廖启光为检察院检察长。从此“文革”时期兴起的“贺县革命委员会”以及其所属机构自然消失。

81年4月14日,任命谢金华为县委副书记。

编后语

“文革”期间,我县共有17个社(镇),276个大队(街道),93793户,478941人。“文革”中百分之百的社(镇)都出现有乱杀人的问题,有乱杀人的大队(街道)223个,占大队(街道)总数的81%。有1299户1462人被无辜杀死,占总户数的1.37%,占总人数的0.3%。杀人情况:就时间来说,68年4月7日县革委成立前,杀害216人,县革委会成立后杀害1246人,“七·三布告”前杀害785人,“七·三布告”后又杀害677人。就杀人手段来说,有枪杀的、刀捅或砍的、农具铁器打的、石块击砸的、推下河塘水淹的、手榴弹炸的、绳索勒吊的、活埋的……等等,在被杀害人中,1-10岁的3人,11-15岁9人,全家被杀绝80户,128人。杀人数量之多、手段野蛮残忍,是史无前例的,是全区“文革”重灾县之一。

实践证明,“文化大革命”不是也不可能是任何意义上的革命或社会进步,而是一场由领导者错误发动、被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利用,给党、国家和各族人民带来严重灾难的内乱。

1976年10月党中央一举粉碎了“四人帮”,宣告“文化大革命”结束。12月18-22日,召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把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高度评价了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为全面纠正“文化大革命”和过去一系列“左”倾错误打下了思想基础。81年6月27日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又通过了《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决议》对发动“文化大革命”的理论、方法给予了全面否定。

根据《决议》精神和中央、自治区的部署,我县成立了“落实政策领导小组”,开始进行落实政策工作。但是,由于粉碎“四人帮”以后至三中全会前,中央还有“两个凡是”,三中全会以后,我区仍坚持一条所谓“正确路线”,致使在落实政策中,“文革”遗留问题不能彻底处理,对无辜死难者只作“非正常死亡”或“被‘四人帮’迫害致死”的草率结论,各种冤、假、错案未能彻底得到平反昭雪,“三种人”和严重违法乱纪分子未予处理,有的还正在受到重用,盘踞领导岗位,使“文革”遗留问题无法进一步解决。不少遗属和受害者上访上诉频繁,迫切要求处理杀人凶手和有牵连的人。有的提出党和政府不处理,我们自己处理,“官不办民办”,严重影响安定团结。

党中央对广西的“处遗”问题十分重视,曾多次指示,83年“处遗”一开始,中央就作出指示,提出“文革”遗留问题必须贯彻“既要解决问题,又要稳定局势”、“稳妥坚实、稳步前进”的方针和“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宜粗不宜细”的原则,并派出工作组来广西具体指导;区党委发了经中央批准的关于处理“文革”乱杀人问题的54、55号两个政策性文件,并提出把“处遗”放在一切工作首位。83年4月,根据中央和区党委有关指示,县落实政策领导小组改为“处遗”领导小组,6月重新调整和加强了“处遗”领导小组力量,苏继运(县委副书记)任组长,薛石金(组织部长)、何鸿文(宣传部长)、张振(副县长)任副组长,陈兆富(统战部长)、张朝炽(纪委副书记)、石业芝(法院副院长)、陈灵仁(检察院副检察长)为组员。下设办公室、秘书组、人事组、办案组、善后组、信访组、处理地下党遗留问题组。7月从机关抽调545名干部组成“处遗”工作组,深入基层开展“处遗”工作。两年来认真处理了“文革”乱杀人的问题,对组织策划指挥和参与杀人者给予党、政、法纪处分。对受害者给予平反昭雪并发放了埋葬费和抚恤费。遗属中孤老、孤幼、孤残157户、166人给予了定期救济。“文革”中被害死亡的干部、职工,他们中符合安置条件的子女71人给予了安置工作。对遗属生产、生活有困难的给予了经济补助(其中解决无房的40户、修理危房204户)。总共开支“处遗”经费717000元,给冤、假、错案彻底平反3180人,以县委或政府名义发给平反书。由于在政治上、思想上和经济上做了大量善后工作,因而消除了多年积怨,愈合了伤痕,全面完成了“处遗”任务,全县人民点头称庆:妖雾弥漫十年荒,血雨腥风锁贺江,“处遗”才分清与浊,平冤尽扫雪和霜,逝者九泉开笑眼,遗属百代解愁肠,愈合伤痕民欢畅,仍防再次出魔王。

这份《大事记》是抽调于发春、李群超、梁干才、黄有保等4位同志来编写的,在编写中,得到区图书馆、县档案局、组织部、党史办等单位大力支持,特此表示感谢!

对“文革”中犯有严重错误或严重违法乱纪的人,按照法令和“处遗”有关政策规定,分别进行了法纪、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情况如下:

一、 追究刑事责任名单(57人,另调离贺县3人)

姓名 “处遗”前 处理情况 备注 单位 职务 党纪 政纪 法纪 陈维章 贺城公社寿峰大队 大队长 开除党籍 - 判刑15年 - 吴成奇 贺城公社寿峰大队 党支部书记 开除党籍 - 判刑13年 - 龙启寿 贺城公社新坪大队 党支部书记 开除党籍 - 判刑9年 - 苏钧源 贺城公社白沙大队 大队长 开除党籍 - 判刑11年 - 李积新 贺县公社白沙大队 民兵营长 开除党籍 - 判刑12年 - 吴奕钧 贺城公社寿峰大队 民兵副营长 开除党籍 - 判刑10年 - 李新发 步头公社管委会 副主任 开除党籍 开除公职 判刑13年 公社“保红部”领导之一 廖占先 步头公社永和大队 大队长 开除党籍 - 判刑9年 - 李玉卿 莲塘公社古柏大队 党支部书记 开除党籍 - 判刑10年 - 邓淑周 莲塘公社东六大队 治保主任 开除党籍 - 判刑12年 - 吴昌英 莲塘公社东六大队 民兵 - - 判刑7年 - 陈佩 莲塘公社新联大队 社员 - - 判刑15年 - 丘义彬 大宁公社螺石粮所 干部 开除党籍 开除公职 判刑13年 螺石片“保红部”总负责人 廖祖兰 大宁公社同保大队 党支部书记 开除党籍 - 判刑10年 - 钟德华 大宁公社大宁大队 民兵排长 - - 判刑12 - 李蔚培 大宁公社赖村大队 代销员 - - 判刑11年 - 梁月廷 大宁公社赵平大队 代销员 - - 判刑10年 - 曾扬 南乡公社武装部 部长 开除党籍 开除公职 判刑12年 - 覃恩普 南乡公社新力大队 党支部书记 开除党籍 - 判刑8年 -

姓名 “处遗”前 处理情况 备注 单位 职务 党纪 政纪 法纪 张世良 桂岭公社武装部 部长 开除党籍 开除公职 判刑15年 - 周训添 桂岭公社开山大队 代理党支书 开除党籍 - 判刑15年 - 张火胜 桂岭公社进民大队 党支部书记 开除党籍 - 判刑13年 贺县革委会委员 吴尧天 桂岭公社开山大队 民兵班长 开除党籍 - 判刑7年 - 粟昌袭 桂岭公社枚桂大队 大队长 开除党籍 - 判刑12年 - 罗团 桂岭公社进民大队 民兵 开除党籍 - 判刑14年 - 龙行清 黄田公社 公安特派员 开除党籍 开除公职 判刑8年 - 吴新华 黄田公社英石大队 党支部书记 开除党籍 - 死缓 - 黄晨佑 黄田公社英石大队 支部副书记 开除党籍 - 判刑9年 - 何秀章 黄田公社里宁大队 信用社会计 开除党籍 - 无期 公社“保红分部”负责人 朱炳杏 黄田公社英石大队 文书 开除党籍 - 无期 - 钟桂昌 黄田公社里宁大队 社员 - - 无期 - 候来旺 黄田公社里宁大队 民兵 - - 判刑15年 - 朱亚新 黄田公社英石大队 大队长 - - 判刑10年 - 王魁林 鹅域公社粮所 所长 开除党籍 开除公职 判刑4年 - 彭武吉 沙田公社桥头大队 党支部书记 开除党籍 开除公职 判刑15年 原为国家干部,下放任职 朱子良 沙田公社党委管委 副书记 主任 开除党籍 开除公职 判刑14 原大队副队长杀人后招收为干部 杨达章 沙田公社民田大队 党支部书记 开除党籍 开除公职 判刑7年 杀人后招收为干部 李成安 沙田公社沙田大队 党支部书记 开除党籍 开除公职 判刑10年 杀人后招收为工人 刘寿双 沙田公社马东大队 革委主任 开除党籍 - 判刑12年 公社保红部副指挥长

姓名 “处遗”前 处理情况 备注 单位 职务 党纪 政纪 法纪 周礼敬 沙田公社桥头大队 支部副书记 开除党籍 - 判刑10年 - 莫自运 公会公社东六大队 生产队副队长 开除党籍 - 判刑15年 - 汤颂科 大平公社高林大队 党支部书记 开除党籍 开除公职 判刑7年 杀人后招为干部任公社副主任 刘业春 信都公社茜两大队 民兵 - - 判刑7年 - 刘业威 信都公社茜两大队 红卫兵 - - 判刑10年 - 罗传珰 仁义公社新联大队 副大队长 开除党籍 开除公职 判刑7年 原为国家干部下放大队任职 陈贻信 铺门公社福塔大队 大队长 开除党籍 开除公职 判刑13年 杀人后招为干部任信都公社副书记 岑国生 铺门公社兴全大队 民兵营长 开除党籍 - 判刑10年 - 陈一枧 铺门公社福塔大队 会计辅导员 开除党籍 - 判刑9年 - 程宏才 八步镇革委会 常委 开除党籍 开除公职 判刑9年 - 陈志文 八步粮所 干部 开除党籍 开除公职 判刑14年 镇保红指挥部成员 黄纪安 八步镇公社三加大队 党支部书记 开除党籍 - 判刑12年 - 黄桂友 八步镇公社三加大队 第六队队长 - - 判刑8年 - 李旭明 贺街镇河西大队 民兵营长 开除党籍 - 判刑10 - 陈富生 信都镇狮峰代销店 代销员 开除党籍 - 判刑10年 - 黄显县 贺城中学 团干 开除党籍 开除公职 判刑12年 中学革委常委 李勉 八步派出所 民警 开除党籍 开除公职 判刑7年 原名李水旺 刘天长 姑婆山茶林学校 校长 开除党籍 开除公职 判刑10年 - 邹光清 梧州地区一机厂 工人 开除党籍 开除公职 判刑14年 原任八步镇灵凤大队党支书 姓名 “处遗”前 处理情况 备注 单位 职务 党纪 政纪 法纪 谢日妹 梧州地区制药厂 工会主席 开除党籍 开除公职 判刑8年 原任大队长,招干后曾任梧州地区妇联主任,地委常委全国妇联执委等职 张仁义 岑溪县经委会 副主任 开除党籍 开除公职 1984年7月逮捕,因病保外治疗,自杀死亡,原贺县革委委员、副主任,县保红指挥部成员。

二、受党纪处分情况(不含逮捕判刑人数):

开除党籍、开除公籍 9人 (其中国家干部6人)

开除党籍 540人 (其中国家干部62人)

清除出党 134人 (其中国家干部27人)

留党察看 192人

撤销党内职务 2人

党内严重警告 156人

党内警告 103人

三、政纪处分情况:

开除公职 6人 (其中国家干部3人)

开除留用 30人

记大过 31人

记过 16人

来源:《广西“文革”档案资料(第十一册)》,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整党领导小组办公室编,1987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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