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1986-7-0 作者:中共贵县县委整党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贵县县委整党领导小组办公室从1966年5月到1976年10月,是“文化大革命”的十年。《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指出,“文化大革命”由于它的理论根据、指导思想和做法都是完全错误的。所以,它“不是也不可能是任何意义上的革命或社会进步”。反而,它“使党、国家和人民遭到建国以来最严重的挫折和损失”,“给党、国家和各族人民带来严重灾难的内乱”。我县“文革”期间所发生的重大事件,就是确确凿凿的证明。
为了彻底否定“文化大革命”,肃清“文化大革命”的影响,教育广大干部群众和子孙后代,我们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本着尊重事实的原则,按时间顺序,把我县“文化大革命”期间发生的比较重大的事情客观地加以记载,编写成贵县“文化大革命”《大事记》。
《大事记》是根据我县档案馆保存下来的“文革”中的档案及“处遗”存档的材料,经过详细审核证实无误之后整理编写而成的。但限于水平,难免有错漏之处,希敬指正。
中共贵县县委整党领导小组办公室1986年7月
1、“处遗”档案:林如健、谭发祥、黄子旺、蔡德仁、林恒森、陈天开、覃泽长、陈竞芳、刘细忠、叶其伟、张子健、丘朝基、朱建德、贾杰、黄开政、覃锡明、潘汝年、谭秉礼、李乃寿、冯满初、郑继松、陆启佳、谢信炎、李振轩等人案卷。
2、“文革”存档:1968年1~3卷、78卷;
1968年“联指”各种记录18卷。
3、档案馆:1969年8号全案第1、3卷;县革委3卷、“三办室”2卷;
1970年县革委第2、8、9、10卷;
1971年批改第6、7卷;
1972年县委第5、6、7卷;
1973年县委第1、2卷;
1974年县委第7卷;
1975年县委第6、7、8卷;
1976年县委第4、6、9、10、11卷。
5月下旬,贵县成立“文化大革命”领导小组,组长胡继才。
6月5日至8日,县长兼“文革”组长胡继才,贵高校长岑凤荣、木格中学校长朱汝嘉3人到南宁开会,听传达中共中央关于“文革”的决定,并听了韦国清关于“文革”的动员报告(录音)。
6月11日至13日,县召开直属机关领导及全县中学校长会议,传达自治区有关开展“文化大革命”的精神;宣传部布置在中学师生中搞左中右排队。
6月16日,县派出两个工作组,分别到贵高和木格中学。
6月17、18日,县工作组分别在贵高和木格中学动员师生参加“文化大革命”。
6月19日,贵高因在师生中搞左中右排队,引起轰动,师生于19日晚8时集会提出打倒校长岑凤荣,并准备集队进城游行示威,后被工作组劝阻。学生集会直至次日凌晨2时,最后决定派出代表与工作组谈判,简称贵高“6·19”事件。
6月23日,木格中学师生在教师韦威禧、唐启恒的参与下,也于23日晚上在校内进行示威游行和集会,非法揪斗以校长朱汝嘉为首的17个教职工,宣布他们为“牛鬼蛇神”,并搞罚跪,赤膊等丑化的拍照。宣布:不得自由行动,出校要请假等6条禁令,批斗后,校医梁浩联于当晚服安眠药自杀身亡。简称木格中学“6·23”事件。
6月26日,地区行署专员熊福芝、宣传部副部长丘秀瑀及县长胡继才等10余人到木格中学调查处理梁浩联被斗自杀问题,后召集师生大会口头宣布揪斗教师事件为反革命事件;宣布韦威禧、唐启恒2人为反革命分子。
7月上旬,全县中学教职员工集中到地区开展“文化大革命”,写大字报揭发和检查,大会重点批斗了覃塘初中教师易奇汉、石卡初中校长梁耀章。
8月,根据中央“文革”小组通知,所有工作组撤出学校。
9月8日,达开中学部分师生拉贵城镇文教助理覃祖全到县工会球场批斗至深夜。当时,因有学生说楼上有人偷拍照,所以师生即搜查了文艺队,广播站两个单位的干部职工宿舍。此后,引起全县性的大辩论,长达3、4个月。
9月,开学后,县委改派联络员到各校联系。
9月中旬,师生开始选派红卫兵代表进京,并接受毛主席接见。
1966年10月至1967年春节前后,各校红卫兵(后期有教师、干部参加)到全国各地串连。在这短短几个月,县财政就开支了红卫兵的步行串连经费和被服床具购置费、宣传经费、红卫兵联络站经费、学生伙食费、医药费、接待站经费等各项经费共345067元。
红卫兵串连回来后,各校先后自发成立各种各样的战斗队(组),学校停课,师生利用“四大”(即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形式开展“文革”活动,对教师中的“牛鬼蛇神”加以管制,强迫劳动。
1967年春,受上海“一月风暴”、“全面夺权”反革命浪潮的影响。我县首先在县委和县人委机关成立“夺权委员会”(负责人是县委干部蔡德仁和人委干部林如健等),于1月下旬夺了县委、县人委的权,以后便从上而下,层层夺权,连生产队长也不放过。从此,各级党政机关单位瘫痪,领导干部靠边站。
1月,根据毛主席发出“人民解放军应该支持左派广大群众”的号召,贵县驻军逐渐接管了贵县,部队开展了支左、支工、支农、和军管军训工作。(简称“三支两军”)
2月9日,贵城镇一群众组织的黄六根等人在西五街批斗黄金华,要原镇党委书记覃谨英陪斗。覃心脏病发作,抢救无效死亡。这是全县第一个受迫害致死的领导干部。
2月16日,由贵县驻军倡议,分别召开了县、区、社“革命组织”的“抓革命,促春耕生产”的誓师大会,县成立了16人组成的“抓革命、促生产”领导班子,由黄醒怀任组长,胡玉山、韦守杰为副组长。
4月至5月,自治区围绕支持还是反对区党委书记韦国清出来参加三结合的问题,形成了两派不同观点的群众组织,我县受到影响,不同观点的两派群众用大字报、大标语、大辩论的形式互相谩骂、攻击。
6月14日,县委机关的韦瑞堂晚饭后上街看大字报,被不同观点的简毓其等人围住辩论,县机关支韦观点的干部便组织人员解围,双方发生摩擦,直至次日黎明,出现了第一次动手打架的事件。
7月,下河线装卸队打韦派(“老多”),以火车站对待上河、下河线的装卸队报酬不一样为由,发动了数百人罢工、罢课,到军管会(武装部)门口进行三日两夜的“静坐示威”,致使下河线火车121个车皮货物无人装卸,使国家损失达170147.40元之多。
9月10日至9月13日,附城区举办农村学毛著辅导员学习班,共960多人参加,学习班期间,桂平县委支韦派20多个红卫兵在贵县街上贴大字报和大标语,被贵县打韦派黄少茂、林扬杰等人围攻,附城毛著学习班学员唐世交劝阻,反被打伤,后事态发展至两派第一次用木棍、长矛在街头武斗,造成死亡3人,重伤32人,轻伤60人的第一次流血事件。(简称“九·一二”事件)
9月13日,“九·一二”事件后,贵县“联指”筹备小组宣布正式成立贵县“联指”,选出常委林如健、谭发祥、刘细忠等15人。
10月,打韦派成立贵县“4·22”的统一组织——贵县“造反大军”,后来改为“广西4·22 贵县分部”,负责人有潘球、朱锦全、张木成等9人。
12月22日,根据当时中央提出要“革命大联合”的号召,贵县两派经过军管会的提议和协商,达成了成立联合筹委会的协议,“大联筹”设主任2名,副主任4名,委员8名(各占一半),然而,两派之间的矛盾并没有因此而缓和,相反,大家都有“两手准备”,谈判没有诚意,武斗气氛反而越来越浓。
12月底,两派继续在大字报、大标语中互相谩骂、攻击,双方还暗中组织制造炸药、手榴弹等武器,明着修筑“武卫”的各种工事,从精神上和物质上为武斗做准备。
1月10日,覃塘两派在街头辩论中,打韦派将一名外来的少数派青年推到派出所,说是“麻疯佬”,要拘留,少数派不服,包围派出所要人。丘朝基(区干部)等人便调龙岭民兵来解围,反被少数派的陈洲等人埋伏夺枪,丘朝基等人再次策划,增调民兵逼使少数派交回武器。简称“一·一〇”事件。
1月28日,“4·22”派学生刘天文等到镇武装部抢枪。
2月10日至2月13日,覃塘区由于少数派占用旧银行作指挥部以后,区银行和区公所“联指”派抗议。少数派到区公所辩论,破门而入,区公所的朱建德、梁遇显鸣枪警告,于是少数派趁机抓了区公所4人,丘朝基(公安助理)立即一面打电话给县“联指”谭发祥要求支援,一面叫梁松茂(区秘书)调附近4个大队民兵连夜包围了覃塘,11日又增调3个大队民兵包围。少数派提出要“联指”撤民兵才放人,“联指”不肯,于12日半夜发起进攻,少数派趁黑撤退。13日早县“联指”的谭发祥来到覃塘,见一无所得,很不满意,便借口“见有一人持枪跑入陈洲屋”,策划于当晚半夜攻打陈洲屋,用炸药炸了门,还放火烧了屋。这简称“二·一〇事件”。
2月中旬,地区“联指”总指挥林坚和常委张山林、侯兴华等人到贵县“联指”开常委会,研究战斗准备工作。决定(1)到西江农场、平龙水库、平天山林场抢运枪枝弹药;(2)花大批人、财、物力在农械厂、八一站、磷肥厂、手工业联社、贵县饭店、三里、山北等地突击制造手枪及手榴弹等。从此,“联指”积极制造武器、准备战斗。
2月下旬,在县人武部门前和桥圩农场、樟木煤矿等地也出现了“4·22”派群众抢枪事件。
由于派性斗争不断升级,学校无法上课,机关无法办公,工厂无法生产,政治、经济损失难以计数。
3月3日,玉林军分区批准成立“贵县公检法军事管制委员会”。主任廖振华,副主任方振惠。
3月6日,“4·22”野战军由廖福和带一帮人于晚上强占县招待所,并抢去被铺蚊帐等物,称“三·六”事件。为此,“联指”常委于7日、8日连开了两天会议,决定要给“4·22”必要的反击,并于11日调来龙山、附城民兵打“工总”(“4·22”的一个组织)。后来县人武部王辉政委发现,制止了事态的发展,进城民兵于13日撤离了县城。
3月11日,贵县“联指”进驻贵县饭店,饭店成了“联指”的指挥部(“4·13”后,又改名“保卫红色政权指挥部”)。
3月中旬,“联指”组织总部头头参加地区“联指”组织的参观团,到桂平、平南大安、容县黎村参观围歼“4·22”据点的大型展览。同时在贵县饭店接待了桂林“联指控诉团”,“控诉团”向贵县“联指”组织骨干介绍了武斗情况,要求给予财物支援。从此以后,贵县“联指”各组织进一步加筑武斗工事,积极做好武斗准备。
3月18日至4月初,除木格、樟木、贵城外,有17个区成立革命委员会,各区革委会正、副主任是:
八塘区 主任苏汉英、副主任宋竹梅、杨海娇
三里区 主任梁乃贤,副主任黄维举、黄彩成
石卡区 主任曾运明,副主任谭庚元、罗寿山、陆秀邦
湛江区 主任黄子旺,副主任黎月清,丘木森
桥圩区 主任罗裕忠,副主任王木保、阎发叶、刘玉新
大岭区 主任程德兴,副主任吴一心,谭科桥、廖桂友
覃塘区 主任覃勉之,副主任蓝福全、丘朝基、潘干丰
蒙公区 主任梁汉祥,副主任泰家运、梁干芳
石龙区 主任刘瑞才,副主任贾杰、韦锡恳、丘秀娟
大圩区 主任何耀杰,副主任朱瑞良、谭满章、丘上光
附城区 主任姚斌才,副主任宋华兴、覃谦、覃海江
木梓区 主任谭秉汉,副主任胡建柱、李松照、甘旺新
新塘区 主任谭秉礼,副主任刘锡祺、谭春光、崔锦舜、潘汝年
东津区 主任黄臣菊,副主任李硕成、宋树强、李寿举、杨寿增
庆丰区 主任陈运生,副主任黄必善、邱华珊、蒙焕娇
龙山区 主任廖怀彦,副主任韦凤森、廖兆道、黄立业
3月22日,县成立“三代会”(即工代会、农代会、红代会)筹备领导小组,组长郭福生(部队支左人员)、副组长梁先业(地方干部代表)、张木成(“4·22”代表)、叶干强(“联指”代表)、姜奉松(工人代表)。
3月下旬,(1)石龙“大农事件”。3月25日,石龙大农村六队“4·22”派和“联指”的群众因分队问题发生冲突,“4·22”要分储备粮和谷种,“联指”不肯。队长黄开恳和“联指”头头黄开政便向石龙区公安员覃寿澄报告,说生产队的谷被抢,区人武部部长贾杰知道后,便和覃寿澄等人立即召集各大队民兵营长和“联指”头头开会,研究攻打大农问题。并调动1000多民兵于3月27日围攻了大农村,当天枪杀、打死“4·22”派的群众47人,打伤17人,炸毁、烧毁民房26间。当晚有24名“4·22”群众突围出来,准备到县支左办公室控告,在途中被覃塘民兵抓到16人。3月30日,贾杰、黄开政派陈炳端等15名民兵到覃塘领人。结果,这16人在押回石龙途中有11人被拉到平龙水库边集体枪杀,其余5人回到石龙后又被群众斗死了4人。(在“处遗”工作中,贾杰、黄开政、郭上锦3名罪犯被逮捕,并分别判处13年、10年、6年的有期徒刑。在这次事件中被无辜杀害的群众已得到彻底平反)。
(2)石龙“松英事件”。石龙松英大队覃锡明(大队长)、覃志座(大队“文革”领导小组长)、黄绍华(大队治保主任)、贾尚示(社员)、龙志仲(社员)等人,认为覃志珠(当时划为反革命分子)写大字报要翻案,覃振成有枪枝,组织有“暗杀队”,要进行阶级报复。于是,从3月27日至5月22日先后组织策划并直接指挥,分12次用枪、棍、锄、石块等打死了群众40人,其中成年人28人,未成年人12人,有双目失明的老妇人,也有才出生未满7个月的婴儿,为了斩草除根,有13户的男性全部被杀光。杀人后还大量洗劫被害人的财物。1983年9月1日政法机关依法逮捕了覃锡明、黄绍华、覃尚示、龙志座(现已病故),对为首策划者覃锡明判处死刑,对覃尚示、黄绍华、龙志仲3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无辜死者也得到平反昭雪)。
3月29日至4月12日,贵县“三代会”召开,开会代表共2100多人,其中工代497名,农代1317名,红代238名,主要任务是产生3个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和县的革命委员会。“三代会”期间,由于派性严重,在酝酿协商进入“三代会”常设机构和县革委会的人选时,两派针锋相对。后来,“4·22”派的代表以分配代表名额不对等为由,中途退会。
4月11日,自治区革筹小组批准成立贵县革命委员会。革委委员69名,张金会任主任,胡玉山任第一副主任,郭殿臣、韦正辉、廖秀峰任副主任。
“三代会”筹备领导小组决定4月13日集会庆祝革委会的成立。为了庆祝大会的顺利进行,张金会还召开了部份区武装部长会议,布置武装民兵进城做保卫工作。
4月12日,八塘、附城、龙山等区武装民兵陆续进城。进城后便占据制高点、四面设卡,还进行游行示威,并撕掉“4·22”张贴的标语及大字报。下午6时左右,“4·22”群众在新广东照相馆一带抢八塘区武装民兵班的枪枝弹药。
4月13日,庆祝县革委成立大会在县体育场举行。会前,“4·22”一部分群众和一群小孩在原县委门口和大南门一带哄袭站岗的民兵,制造混乱,民兵覃竟成开枪打死小孩刘小园。打死小孩的事件发生后,双方都立即进行广播,互相把责任推给对方。“4·22”不服,便组织100多名群众,打着“贵城革指”和“7·31 红革会”两面大旗,把死尸抬到大会主席台,以示抗议,并要求捉拿凶手,于是,同在大会主席台上阻拦他们的警卫人员扭打起来,混乱中,他们砸烂了“贵县革命委员会”的牌子,撕毁了大会的横额标语,抢去大会喇叭等,致使大会不得不中途停止。此称“四·一三”事件。
“四·一三”事件发生后,“联指”派头头林如健、谭发祥等人认为“四·一三”事件,纯属反革命事件,即借题发挥,策划于4月14日成立了所谓“保卫红色政权指挥部”(简称保红部),对另一派群众实行镇压,“保红部”由黄子旺任总指挥,刘细忠、陆秀邦、黄耀忠为副总指挥,“保红部”内设有作战部(办公室)、前线指挥部、后勤部、宣传部、审讯组等机构。“保红部”以“保卫红色政权”为名,一方面给武装部施加压力,通过合作和非法手段,策划调动了除木格以外的各区民兵1000多人进城,另一方面大造舆论,(一是通过小报,二是通过各革委会反复召开会议),千方百计把“四·一三”定为反革命事件。与此同时,他们(1)4月15日开始围攻、燃烧少数派据点朝阳饭店、粤东会馆、医药大楼、邮电大楼等;(2)从4月19日开始到4月29日止,连续10天清理街道,搜捕了数百名“4·22”的群众,这些人有一些被当场打死,其余分别关押在县革委大院、附城粮所、贵城派出所、农械厂等私设的监牢里;(3)从4月21日晚起至5月中旬止,先后秘密拉了11批76名抓获的干部群众到贵县糖厂独山、石牛水库、附城兰田大队石灰窑、瓦窑等地杀掉。在此期间,被“保红部”的民兵和群众打死、杀死、迫害致死的共达230多人。在县“保红部”血染贵城的影响下,各区、社也仿照县城的做法,纷纷成立“保卫红色政权指挥部”,“贫下中农联合指挥部”,“镇压反革命指挥部”,“贫下中农法庭”等,使全县这股杀人风迅速蔓延,席卷全县。
4月初,木格区云垌大队干部黄玉生、叶火生、黄石明、何炳生、许锦松等在大队部商议,说出现两个反革命组织,一是“反共救国团”,二是“复仇队”,事后何炳生请示谢信炎说:“我大队那两个反革命组织案中,邓国灵这契弟很嚣张,很反动,我们群众意见说要整开佢,你的意见怎样?”谢答:“使吻野要问我呢?专政是群众的专政嘛!”这样云垌大队就开始杀人。
4月17日,大岭区“农联”召开群众大会,公开枪杀李以义、宋世环等5人,覃塘区进城“保卫红色政权”的民兵黄世甜(潘陈大队人)在搜索江南电影院时被炸死。为了为黄世甜“报仇”,朱建德布置潘桂昌等人把被居仕大队抓获得贵县物资局干部韦可仁(少数派观点)活埋,并垫于黄世甜尸体之下,在潘陈大队茶山上埋葬。
4月17日,木格区成立革委会。主任谢信炎,副主任李振轩、陆千荣、郑合。
4月18日至21日,玉林地区保卫组召开公安会议,接着,4月23日至29日地区革委又召开政工会议。这两个会议强调右倾是当时的主要危险,提出革委成立后的任务,就是要狠抓阶级斗争,反对右倾翻案、右倾保守和右倾分裂(简称反三右),要加强无产阶级专政,横扫一切“牛鬼蛇神”,农村、城市都要搞,刮它12级台风,大刀阔斧地干,各级领导要站在第一线,主动向阶级敌人进攻。
4月19日至21日,朱建德直接策划指挥民兵在县小铁路边枪杀贵县磷肥厂少数派观点的职工韦善松、陈石考、姜志伟、姜维新、姜瑞和等5人,所谓为在磷肥厂炸伤的民兵报仇。
4月23日,新塘区副区长谭烈高带领工作组到新江、香江两个乡(现在村民委县/员会)组织指挥杀人,由“贫下中农指挥部”成员及民兵进行非法抓人,当时在新江抓了13人关押在大队楼上,香江抓了3人,召开杀人预备会,指定每个大队定一个为枪杀对象,第二天即召开群众大会枪杀甘熙文、甘德益两人。
同日,东津区公安员李乃寿在区西楼召集区、农联负责人会议,参加这次会议的有李寿能、李雄延、洪承隆、甘荣光、李秀廷、谭健兴、莫信良等人,李在会上说:“现在我区形势很不妙,声势不大,跟不上形势,据了解一些地方大杀特杀了”。会议决定了当天(23日)在东津街枪杀余树荣、维新乡吕德辉、雷宁乡莫旺昌3人。新塘区在区礼堂召开支书、乡长、治保主任、贫协主任、区干部会议,研究确定杀人名单。谭秉礼(新塘区革委主任)说:“瓦塘淡炳忠历次是运动员,留他做什么。”接着岭蒙报了伍贵盛、岭表报了梁栋、郑耀珍,瓦塘报了淡炳忠、姜汉才、邓启芳、黎炯章,最后指挥部成员在礼堂舞台审核枪杀名单,决定杀15人。其中瓦塘片4人,新塘片11人,分两片召开杀人大会。结果,杀人大会,瓦塘片于4月27日公开枪杀淡炳忠、黎炯章、邓启芳、陆观和、姜汉才、邓亚苟等6人。新塘片于4月29召开大会,岭蒙公开枪杀了伍贵盛,岭表的梁栋、郑耀珍,永和的谭帝保、谭琼梅,永新的谭汉光、谭星龙,边岸的梁寿山、梁国保、梁水禄,瓦塘的邹水源等12人。新塘区副区长谭烈高参加了新塘片的群众大会,并亲自打死了谭帝保。
4月27日,东津区又召开了政工会议,李乃寿在会上说,凡有现行破坏和不服管制的四类分子统统整材料报上来,每一个乡(大队)报2至3名。当晚又召开农联紧急会议,部署第二天分点枪杀四类分子的做法。28日中和圩点由李寿能、谭健兴、洪承隆、甘荣光、陈奎光去负责,被枪杀的有甘乃余、甘乃唐、黄锡英、吕文有、罗桂祥,武乐点由李雄延、梁桂祥、李秀廷负责,被枪杀的有陶业、李瑞金、谭耀西等人。事后,李乃寿又召集谭健兴、李寿能、甘荣光、洪承隆、梁学强、梁佳祥等人开会,总结杀人经验,他在会上说:“我们处决了第一批后,震动很大,阶级敌人闻风丧胆,大灭了阶级敌人的威风,大长了无产阶级的志气,下面乡要求我们再干一批,人要比以前多几个,在区圩镇再干一批,下面有材料报上来,就退回由他们自己搞算了。29日,在东津又枪杀了李兆汉、甘沛池、陈文乾、陆春荣、梁炳滕等5人,由民兵李静乾、甘开凤、梁彩夏、覃木生、梁武清执行枪杀任务。该区由于示范杀人,4月底全区出现了乱杀人高潮,在群众会上公开杀害了群众38人,加上批斗致死的共计130多人。
5月2日至4日,县革委贯彻地区政工会议,5月6日至15日召开县革委首次(扩大)大会,层层进行贯彻。5月17日前,地区政工会议的精神便传达到了生产队。由于县革委的领导人多次在各种场合上反复强调要反“三右”,主动向阶级敌人进攻,所以,“四·一三”期间开始的乱捕、乱打、乱杀人从此又被推到了一个新的高潮。在这期间,(1)清理阶级敌人的范围,除了继续清理“四·一三”期间的黑手、黑头头、外来政治犯、战场上敌对四类分子;战场上有敌对行为,但不属四类分子者;和违犯戒严令,家中藏有武器或学生收藏坏人者,这3种人之外,又增加清理“走资派、叛徒、特务、以及没有改造好的地、富、反、坏、右分子”。(2)县革委保卫组成立“工农纠察队”(近200人,其中民兵100人,工人40人,干部40人),纠察队从5月12日起,逐渐取代“保红部”,同时县革委成立审案组。各地也相应成立5~7人的专案组,负责本区专案工作。(3)6月6日晚,县革委主任、武装部部长张金会批准执行第二次全城戒严,清查拘留了79人。(4)保红部在“工农纠察队”成立的当天(5月12日)由林如健主持再次开会研究杀人问题,(会上报杀8人,实杀13人,由木梓民兵执行)。(5)杀人问题在农村蔓延了。
5月初,木梓区武装部副部长胡建柱在区前楼会议室主持召开区直单位、各大队支书或民兵指挥部负责人会议。胡在会上说:“各大队要找出一些典型来,象公社一样,过段时间就不杀了,文件就要下来了,不杀就刹车了。5月4日龙塘大队民兵指挥长梁家清派民兵把李卓昌、谭伟文、黄占元3人拉去枪杀,第二天又拉陈慰慈、梁杰南、苏翰南去枪杀。大兴大队支书梁子能贯彻区会议精神后,于5月4日上午8点把邓海光、李振光、李锦兆、李以新、梁观益5人拉去枪杀。5月6日,胡建柱自找官联大队民兵营长苏世敬责备该大队迟迟不成立民兵指挥部和行动杀人,并叫他带5个民兵立即返大队执行任务(指杀坏分子)。结果,大队成立民兵指挥部,按照胡建柱指示把要杀的对象找到大队审问,把其中构成“罪状”的十几二十人关押起来。最后大队干部和指挥部成员决定:把黄育光等12人分5批拉到官联大队生鸡桥头、尖咀田、牛棉坡、岭咀武思江边进行枪杀。
5月7日下午,蒙庆山(贵县高中)获悉三里民兵抓获了16名贵高学生,于是带领覃福承、黄振(学生)、秦云等人,各带手榴弹、大刀和步枪前往三里。当晚11点左右,蒙庆山等4人跟随黄彩彬及武装民兵数十人前往龙田大队,把李志平、宋旗凯、沈志高、刘子嘉、刘丹明、沈大川等6人押到茶四村瓦窑水沟处,黄振、秦云则用带去的大刀将李志平6人活活砍死。
5月7日,木格三安大队由于没有打死人,受到公社书记、革委主任谢信炎的点名批评,谢说:“三安右倾,李茂(三安支书)你们回去要刮12级台风!”结果,三安、早礼、木格、云垌等大队便迅速行动杀人,这个公社3、4月只死7个人。5、6月份通过贯彻地区政工会议,刮12级台风,便死了186。
覃塘区的丘朝基早在参加县扩大会议时,就从县里打电话回覃塘,把县会议关于反“三右”的精神告诉在家人员,了解家里情况,向家里人鼓气。会后返到覃塘区召开大队支书、治保主任、贫协主席会议,布置抓阶级斗争。丘在会上说:计划打死的就要挂牌,不打死的就不挂牌,还叫各片自行安排游斗的次序。表扬覃塘、谷罗等大队抓阶级斗争得力,批评六务大队及根竹片没有杀人。散会后,丘朝基亲自布置根竹片(即江口、新民、民权、根竹4个大队)以片召开批斗会,派区贫下中农指挥部成员韦敬保、辛玉林、李金全等4人去主持批斗会,当天致使李东贵、吴汉高、庞振福、董长城、朱传、朱厚政、李雷强等7人被斗死。丘批评六务大队后,派陈廷明主持,结果六务大队一天就斗死李天开等6人,周村大队枪杀了叶亚添等4人。覃塘大队一批斗就打死卢志斌等4人。由于丘朝基的直接指挥,鼓动授意,致使这3个区在3、4月份死34人的基础上,5、6月份又有70名所谓“阶级敌人”被打死。
据统计,受这一场“12级台风”的影响,全县5、6月份有2129人被斗、打、杀死。
5月中旬,县人武部第三办公室成立(简称三办室),主要负责人有陈坤、陈炳然,具体负责有谭榜初、梁维文、林恒森等。
第三办公室从建立之日起至1973年8月撤销时止,前后经过了5年多的时间,人员最多达到了411人,第三办公室下设有秘书组、“101”组、“202”组、“303”组、“606”组、要案组、定案组、敌情组、审干组、检查组。其中:“101”组是查“黑班子”的情况;“202”组是查“文化大革命”中地方出现的重大事件;“303”组是查“反共救国团”的问题;“606”组是查地下党的“叛徒”、“特务”。(据“三办室”1973年8月17日的最后一次汇报,总共审干364人,其中县级8人,定为敌我矛盾处理的22人,敌我矛盾作人民内部矛盾处理的48人(其中县级8人),解放干部293人(其中受处分139人,县级3人),未处理1人)。在这期间,“三办室”还制造了大批冤假错案,其中比较大的有(1)1968年6月17日广西革筹小组、广西军区公布了“中华民国反共救国团广西分团”的案件后,我县把追查“反共救国团”作为清理阶级队伍的主要内容,结果把490多名干部群众打成所谓“反共救国团”、“反共同心会”、“三右复仇会”的成员,进行批斗,有的因受到批斗致伤致残,并株连了家属。(2)根据自治区刘重桂关于清查地下党的讲话精神,和玉林军分区“三办室”1968年8月25日“玉林专区一年多来专案工作情况和今后工作意见”,县“三办室”把地下党作为“大案、要案”,对一批老地下党员、老游击队员进行了专案审查,结果,把地下党活动过的黄练、居仕、三里、水仙、中里、奇石的平李、车田、河鄱打成“叛徒村庄”,木格新联被说成“反革命村庄”。查出了所谓“以潘吉新、潘钦元为首”、“以闭子麟为首”的所谓叛徒集团,使有的被打成叛徒、特务,有的被开除公职,有的在批斗中被打伤致残,有的被取消革命烈士的光荣称号。闭子麟同志因被诬为叛徒,而被非法关押了178天。(以上这些冤案已在1983年处理“文革”遗留问题时全部给予平反)。
5月29日,(1)贵城镇成立革委会。主任滕仕卿、副主任陈启瑾、黎达华。(2)樟木区成立革委会。主任林春光、副主任韦永南、覃杰中。
6月4日,县召开抓革命促生产三级干部会。会议期间接到武宣县的告急求援。县保红部(这时的保红部是名亡实存)黄子旺、陆秀邦、刘细忠等人在请示廖秀峰的批准后研究决定派出石龙、樟木、蒙公3个区的200名民兵前往武宣支援打派仗,消灭少数派。团长程俭、政委陈运生。
6月14日~20日,县召开首届活学活用毛泽东思想积极分子代表大会(简称“积代会”)。会议期间,根据6月10日县革委扩大会议的决定,对原县委书记周可正、副县长闭子麟、西江农场党委书记赵品三、达中老师罗一伍等4位同志开展了猛烈批判,宣传这4人是“走资派、叛徒、特务、黑后台”,说他们在贵县“干尽了坏事,犯下了滔天罪行”,从而使“积代会”变成了批斗会,大会宣布,把周、闭、赵等人永远开除出党。
6月17日,木格区武装干事李翠奇带领宣传队和民兵到早礼收缴少数派的武器。“4·22”组织的梁永汉与“联指”民兵争论,被推下石灰池整死,梁永汉的哥哥梁汉仁在早礼找到宣传队,即用枪把李翠奇打死。木格区武装部长李振轩得悉后:一方面增派陆千荣、何庚胜带领武装民兵前往支援,当武装民兵到达早礼大队后,即烧毁民房13间,乱抓、乱斗死群众共16人。另方面打电话给木梓、瓦塘两公社要求派民兵来帮助捉拿“凶手”。(称木格6·17事件)
6月18日,湛江区革委3人带枪到木格了解情况,在回湛江的途中被岭塘村的“4·22”群众扣留。
上述这两件事发生后,县“保红部”(实际上是参加县积代会的原保红部头头)黄子旺、林如健、谭发祥以及木格区革委会主任谢信炎等人,便发动了正在县城参加学毛著积代会的人员开了声讨大会,并搞了游行示威,并将事件情况汇报专区革委政治部,同时,经过研究策划,还动员了贵县、玉林两县12个区的民兵于6月20日围攻了岭塘、新联两大队(即冯、腰岭、行塘、岭护四大村庄的群众进行搜捕)。
6月23日,各区民兵撤离后,改由木格区革委会组织“毛泽东思想宣传队”进驻。“宣传队”进村后,仿效了贵城“四·一三”期间的做法,动员“4·22”群众“反戈一击”,召开群众大会对“坏头头”实行“专政”,使大批干部群众被无辜杀害,比如岭塘大队召开的3次斗争大会,就打死无辜群众30多人,而且这一做法还影响了全区,使全区都出现了公开乱抓杀人的现象,据1983年“处遗”时调查,木格区被打死、杀死、迫害致死的干部、群众、学生达490多人。
在“木格事件”期间,县革委曾派革委常委韦守杰到木格调查、处理。但韦守杰去后,不贯彻县革委的指示,不作什么调查研究,而是从派性出发,对“保红部”和木格区组织民兵围攻岭塘、新联放任自流,回到县里又向革委汇报了假情况,因而造成了上述的后果。
6月26日至27日,县革委组织了70人左右的参观团(其中有县革委机关工作人员、各系统、各单位革委负责人)。参观学习桂平县贯彻专区政工会议后狠抓阶级斗争的经验。28日参观团向县委作了汇报。
7月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针对广西问题发出布告,(称“七·三”布告)主要内容是:“(1)立即停止武斗,拆除工事,撤离据点;(2)无条件地迅速恢复柳州铁路局全线的运输;(3)无条件地交回抢去援越物资;(4)无条件地交回抢去的解放军武器装备;(5)一切人员应立即返回本地区、本单位;(6)对于确有证据的杀人放火,破坏交通运输、冲击监狱、盗窃国家机密、私设电台等现行反革命分子,必须依法惩办。”
县革委把“七·三”布告当作是对阶级敌人发起新的猛烈进攻的进军号。7月8日上午召开各区电话会议,传达了“七·三”布告,9日至11日,县革委召开常委扩大会,学习讨论布告的精神,研究贯彻执行布告的措施,接着,印发“七·三”布告,组织宣传队下乡,把贯彻执行“七·三”布告当作7、8月份的中心任务来抓。21日上午,县城召开宣传贯彻“七·三”布告的誓师大会。22日,张金会参加军区扩大会回来后,又召开县直单位革委主任、工代会组长会议,介绍南宁贯彻执行“七·三”布告的情况。22日晚,张金会签发了县革委保卫部的紧急戒严令,于是县城从23日上午4时至24日晚实行全城戒严。这次戒严清出外来人员229人。其中南宁来54人,柳州来69人,桂林来10人,本县各地流入32人,其他县来64人,对清出人员,采取了3个办法处理:
(1)未发现有违法行为的限令回单位。(2)有一般违法行为的,武装押回原单位。(3)本县流入的五类分子、坏头头,由公社民兵领回批斗处理。(注:这批人后来在押回原单位时大部份被杀掉)。
7月17日至23日,县“保红部”张子健、叶其伟等人到南宁查捕“4·13”后逃往南宁的少数派5人,并分2批在南宁郊区全部枪杀了。
7月2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发布布告。主要内容是针对陕西问题,重申“七·三”布告精神,要求任何群众组织、团体、个人都必须坚决、彻底、认真地执行,不得违抗。(简称“七·二四”布告。)“七·三”和“七·二四”布告发表后,全县进一步掀起了大批大斗“地、富、反、坏、右”和“走资派”、“叛徒”、“特务”的高潮,由大队民兵或群众对以上人员实行“专政”,据统计7、8、9月全县又有850多人被打死、杀死、迫害致死。比如,廖秀峰在7月27日至28日召开革委常委碰头会上说,大圩“贯彻七·三布告,区开了两次万人大会,第一次13000人,第二次15000人,公社也分别召开,队也开,听到宣传4至5次,区组织150个宣传队下去宣传,……并结合实际,大圩曾伟才初步承认以他为首组成反共救国军”。接着,廖秀峰详细汇报这个“反共救国军”的人员、组织代号、计划部署。活动方案、经费筹集等情况。(注:当时大圩曾伟才案件被县革委当作典型案件来抓,县还派专案人员,协助大圩搞案,在大搞逼、供、信后取得“重大突破”)。
7月25日,“保红部”民兵团(370名)去南宁参加所谓镇压反革命的战斗,民兵团长贾杰,副团长刘细忠,政委陈运生,副政委谭达钦,参谋长廖福坛,副参谋长何松森。
7月29日,“保红部”由林如健、谭发祥、吴广全、姚斌才、刘瑞才等人再增带200名民兵前往南宁增援。
8月1日,(1)马文忠召开各区电话会议,布置清查“文革”以来各种重大事件的“黑线、黑手、黑班子、黑后台”。
(2)县“三办室”印发《马考昌初步交待材料(根据口供整理)》并上报专区“三办室”。
从此以后,县“三办室”先后印发了大圩、覃塘、三里、樟木、八塘《5个区斗批改小组工作情况(指揭黑班子的情况)简报》、《莫光德认罪书》、曾伟才7月24日的“坦白交待”、“贵县黑班子”等大量材料。到8月中旬,全县挖出“叛徒”47人(当权派27人,一般干部20人,科局长以上6人),“特务”22人,“走资派”91人,“历史反革命”190人,“地主分子”100人,没有改好的“坏分子”××人。
8月31日,“三查一清”指挥部成立并召开第一次会议,马文忠主持。他在会上说:“贵县没有反革命组织就是奇怪的。常委意见大战8、9月份,在三级干部会议前达到高潮”。
9月2日,县革委举办受蒙蔽群众学习班,9月12日结束。召开反戈一击,揭发检举,掀起“三查一清”高潮。9月12,覃塘丘朝基认为李多才、廖锦英、庞忠良、张育生这4个少数派是覃塘“二·一〇”事件的干将,即派杨富明、杨五等人到贵县收容所押他们返去。中午在覃塘公社礼堂东侧开斗争大会,由民兵刘成等人把李多才4人绑好送到会场,杨富明主持会场,由龙岭大队民兵丘陵光等人用木棒活活把这4人打死。当时廖锦英怀孕即将分娩说自己身重,请饶命,杨富明说:“有千斤重冇”?结果也被杀害了,死时肚里的婴儿还在蠕动。
9月6日至12日,县革委召开“农业学大寨”三级干部大会,会议的收获有几点:“(1)进一步认清了当前大好形势,大大增强了夺取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全面胜利的信心。(接着列举了会议动态刊登的事例加以说明)。(2)提高了阶级斗争和路线斗争觉悟。……据各区代表揭发,全县共揪出叛徒47人,特务27人,死不悔改的走资派91人,历史反革命584人,黑手134人,揪出反革命组织104起,全县有10个区揭发有黑班子。……(3)对革命和生产的辩证关系有了进一步的理解和认识。……(4)通过学大寨典型介绍,领会了学大寨的精神实质,明确了前进的方向……”。
在这次农业学大寨三级干部会议期间,县革委常委还于9月8日下午8时召开了会议,会议首先研究审批各区要求揪斗个别革委成员的名单(材料已报一个多月),接着研究决定几个问题:(1)9月底10月初开革委全会,会议指导思想是总结经验,发扬优点。(2)学大寨三级干部会议按计划12号结束。13号贵县“联指”召开(成立一周年)庆祝会。(3)关于“4·13”严重事件牺牲的3个民兵,同意上报为烈士。(4)电影院要求揪李君回去斗争问题。暂不拉回去,要把材料弄清。关于抓回来的人(注:后在县工会门楼搞了“人兽展览”)但要做好保护,不给打死。9月9日,县革委会、贵县人武部作出“关于追认梁中立等11位同志为烈士的报告”(其中:去南宁打仗死8人,四· 一三事件死3人), (注:1983年“处遗”时已撤销了这个决定)。
9月19日,大圩区召开大会批斗区长梁昭刚,会上,丘日章命令跪下,随即猛打梁的腰部。当时黄琎出自于私愤,趁机挟嫌报复,用木棒(电灯头大)殴打梁的头部、肩部等位置,甚至把木棒打断还不罢休。良久,才能扶墙而走,翌日便发现梁昭刚死于大圩区革委后面的池塘内。
农业学大寨三级干部会议以后,“三查一清指挥部”便于9月25日正式对外公布,由马文忠任组长,陈炳然、林如健任副组长。从此以后,“三查一清”的工作更加全面、更加有计划地进行。到1969年5、6月份,全县已有1150多人参加专案、定案工作,揪斗对象已达1541人。
10月10日,县革委机关召开动员干部下放劳动大会。
10月14日,县革委机关开欢送会,欢送下放干部到农场劳动。
10月15日,县城组织了万人欢送队伍,在街头敲锣打鼓欢送到农场。
10月24日,10月初,丘日章等人对原大圩区委书记曾伟才进行批斗,并派人把猪笼强戴在曾伟才的头上叫他游街,还诬陷曾伟才是“大圩区(地区)反共救国团团长”。10月18日、19日连续对曾伟才进行逼、供、信。在这种情况下,曾被迫承认。但是,第二天又立即否认供词。这样,激愤了丘日章等人。对曾伟才进行灭绝人性的折磨,吊、跪、打样样手段使尽。10月24日晚,丘日章有目的地向何子能(当时负责监管曾伟才的民兵)要曾伟才监房的钥匙,结果当晚4点钟时听到曾伟才的牢房里发出“喔喔”的惨叫声。第二天早晨则发现曾伟才被吊死在监房中。
10月25日,县革委开会研究追悼李翠其烈士大会的具体事项,分工战邦英、罗启志负责。
11月6日,县革委向专区革委呈报《贵县革委会核心领导小组》具体是:由张金会、廖秀峰、陈炳然、韦守杰、关瑞光等5人组成,并由张金会任组长,廖秀峰任副组长。
11月23日至12月4日,县革委召开党员代表大会,每区10人、公社3人,机关单位1人,共到代表1213人,会议历时12天,会中专场组织了批斗活靶子(批斗黄醒怀、胡玉山、张贵恒),会议还通过一份决议书,内容是(1)“4·13”、“9·12”、“3·6”事件是反革命事件;(2)把周可正、闭子麟、闭赋康、郑显庶、黄醒怀等永远开除出党,撤销其党内外一切职务,逮捕法办;(3)把胡玉山、张贵恒永远开除出党,开除出县革委会,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
党员代表会议期间,县革委常委会于12月2日,专题研究把“4·13”定为“反革命事件”,廖秀峰、马文忠、关瑞光、陈炳然、杨业荣6人参加,只有关瑞光坚持不同意。会议还批准在“4·13”期间开支6万元的经费由县财政报销;武斗伤亡民兵由民政局解决。
12月3日,又召开县革委委员及各区革委主任会议。宣布革委常委关于把“4·13”定为反革命事件的决定,提交党代会讨论,决议报专区革委。
12月4日,县革委常委会议研究:(1)批准木格“6·17”事件所用去的经费1万2千元报销。(2)关于同意开支报销“4·13”经费问题,由办公室发一个通知下去。
12月4日至1969年元月4日,县革委和贵城镇革委联合举办了有“参与贵县一系列反革命事件和其他破坏事件的中、小头目、杀人凶手”(实即四·一三事件以后抓捕的4·22派的群众)共161人参加的学习班。学习班由莫春楠等人主持,学习班通过“利用矛盾,各个击破、互相揭发”和“进行批判斗争”、专案调查的方法进行办案。“在30天内,基本上把贵城所发生的大小严重的政治事件50件中的40件解决了”,“揪出黑后台周可正等4人,揪出了现行反革命分子 34人”。(注:这是一批冤、假、错案,据“处遗”的调查,34个“现行反革命分子”没有一个是真正的反革命,4个所谓黑后台也已全部平反,重任要职)。
12月19日,县革委常委会议,会上决定召开隆重大会欢迎0497部队,欢送6977部队。
1967年春季到1969年春节前后,我县在“支左”人员影响下,逐步广泛地开展了“三忠于”活动(即忠于毛主席,忠于毛泽东思想,忠于毛主席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1968年冬尤其形成了“三忠于”活动的高潮,全县从机关干部到农村社员,从工厂工人到学校师生,都在坚持“早请示、晚汇报”,工前工后、会前会后,都向毛主席表忠,大制表忠作品,大唱忠字歌,大跳表忠舞等活动在全县人民中普及,在“三忠于”活动中,除了家家有“宝书”,人人有“语录”外,还大办了各种类型的毛泽东思想学习班,不仅公社办、大队办,而且工厂车间、农村生产队,甚至家庭也办,据1968年12月统计,各级办学习班达6560期,参加学习人数达到40多万人。“三忠于”活动使人们的思想陷入了“现代迷信”和形式主义的圈子。
1月28日,首批知识青年608名奔赴农村安家落户,居民群众100多名迁回外县外省老家落户,截止4月16日统计,我县安排上山下乡插队有1535人,其中知青1203人,成户的40户,132人,接收安置从外地回乡的42户,200人,回外县外省的277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上山下乡插队落户的人员已陆续回收,并恢复了城镇户口。
元月30日,县革委整党建党工作现场会在大圩大队召开,我县整党建党工作于1968年冬试点,1969年1、2月份陆续铺开,前后经历一年多时间。据县革委政治部1970年3月统计,经过全面进行整党,已经建立的新的党支部有318个(机关学校89个,农村大队229个)占71.1%,正在进行整顿的129个,占28.9%。
2月,全县公办小学和初中下放大队办,高中下放公社办,公办学校下放以后,由于师资水平下降,教学设施不足,教学质量受到严重影响。1981年,县决定重新调查初中,压缩高中。其中,初中由原来的141所调整为82所,高中由24所压缩为10所。
元月30日,县革委召开认真搞好斗、批、改誓师大会。陈炳然在动员报告中说,斗、批、改为四步走:(1)宣传发动,(2)大揭、大批、大斗,落实党的政策,(3)整顿领导班子,(4)检查验收。誓师大会以后,由于接到自治区革委的指示,斗批改运动转入以打击反革命破坏活动为主。3月17日,县革委作出决定,从3月20日至4月20日为打击反革命破坏活动的第一个战役。3月18日以机密文件通报了所谓杀人、纵火、放毒、写反标、反攻倒算,破坏“三个照办”的案件。4月10日公布了斗批改“战绩”,全县深挖了“敌伪人员”184人,破获积案21起,1383个“现行破坏分子”遭到批斗。11084人“斗私批修”、“交代”了问题。到7月上旬全县又挖出“阶级敌人”1064人,缴获“反革命罪证”3236件,揭出有“贪污盗窃”3249人,“投机倒把”2344人。在这次运动中,使一些干部、群众受到严重的迫害。据6月中旬统计,全县有62人自杀丧生,6月下旬自杀仍有发生。
7月至9月底,(1)根据中共中央“二·五”指示精神,全县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反对铺张浪费,实行增产节约的群众运动。
(2)贯彻中央“七·二〇”指示精神,组织全县人民讨论《宪法修改草案》。
8月,县开展了清查所谓“五·一六”反革命阴谋集团的工作。县专门成立了清查“五·一六”领导小组,组长是武装部部长陆玉昌,下设办公室。“清办室”先后抽调了32人参加这项工作,从1971年开始全面清查,1973年9月结束,历时3年。“清办室”对1968年以来调入、分配到我县的职工、大中专毕业生、处理回乡人员以及与贵县“4·13”事件有牵连的主要人物进行审查,对象共836人,内定审查30人,专案隔离审查7人,其中与“4·13”事件有牵连的专案4人。审查后,做了结论并上报材料要求判刑处理的有4人。审查中,搞逼、供、信,限制被审人员的人身自由,有的被隔离时间长达424天,有的被送农场监督劳动,造成了一批冤假错案,1974年1月,这些冤假错案已由县审干办给予平反。
12月27日至31日,县召开第四届党代会。选举产生第四届中共贵县委员会,委员28人,候补委员4人,常委8人,何奎任书记,陆玉昌任副书记。
2月,县革委成立斗、批、改办公室,并决定1971年分两批(上、下半年)组织斗、批、改毛泽东思想宣传队共923人,进驻城乡232个单位搞斗、批、改运动。其主要任务是继续开展批修整风;继续狠抓阶级斗争;继续抓好党的各级领导班子革命化建设。在狠抓阶级斗争方面具体是抓以下几项工作:(1)继续抓紧“一打三反”运动;(2)开展清查“五·一六”反革命阴谋集团;(3)搞好社会清队;(4)抓紧进行财贸队伍整顿工作。
3月12日至3月14日,县委、县革委在覃塘公社召开了有革委常委、宣传队、连干、班长共148人参加的斗、批、改现场会议,推广覃塘斗、批、改的经验。会后各连队均在3月15日至19日前后召开了宣传队、革委、群众骨干会议,进行层层传达贯彻,同时还组织人员到覃塘参观,使抓阶级斗争问题进一步扩大化。根据全县进驻232个单位的统计,破获“反革命案件”22起,“查证落实”挖出的“伪军、政、警、宪、特党团骨干,地富反坏等阶级敌人”1119人,查清“有严重政历”问题的202人,批斗“现行破坏的阶级敌人”3800多人。
2月2日至2月12日,县党委召开批判林彪反革命政变纲领的三级干部大会。传达贯彻中央(72)4号文件,并继续学习中共中央(71)77号文件,批判林彪一伙炮制的反革命政变纲领 《“5·71工程”纪要》。三级干部会议后,从2月20日开始,全县以大队为单位进行训干。22日起,接着向群众传达贯彻中央(72)4号文件。至3月5日告一段落。先后历时半个月,全县参加训干共38561人。其中党员9631人,大队干部1761人,生产队干21450人,民兵排长以上干
部5283人,教师4264人,全县听了传达的群众达560695人。
8月10至9月2日中共贵县县委召开第四届全体委员(扩大)会议,到会代表1368人。县委副书记陆玉昌传达中央、自治区批林整风汇报会议精神,县委书记何奎作会议总结。
1月4日,贵县革命委员会通知,决定恢复桥圩、木格、大圩、覃塘、石龙、砂卡6个法庭,并于元月15日开始办公。
8月13日,贵县革命委员会、县人民武装部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革命委员会,广西军分区1973年7月9日关于撤销军事管制通知精神,决定撤销贵县公检法军事管制委员会。会后有关业务分别由贵县公安局和贵县人民法院办理。
3月15日,全县广泛传达中央有关批林批孔文件,重点批判林彪效法孔老二“克已复礼”妄图复辟资本主义罪行。全会应听传达的534306人,己听传达511310人,占应听人数的96%,除传达文件外,还有宣传队员624人,抓点上的运动。共培训骨干58545人,全县282个大队,己有159个大队开展批判,有1458个生产队利用政治夜校进行批判“克己复礼”。同时批判了有破坏活动的阶级敌人183人。
5月3日,县委召开了批林批孔大会。县委、县革委负责同志、机关干部及县直各单位的干部职工1800多人参加了大会,韦正辉副书记等8位同志进行了批判发言,董春和副书记讲了话。参加大会的同志狠批了林彪“克己复礼”的反动纲领,揭发了所谓上了贼船的韦祖珍的反革命罪行,决心以继续革命的精神,努力作战,把批林批孔的斗争进行到底。
春节前后,县委常委在传达贯彻了陈永贵、郭凤莲、赵二苟到广西的讲话精神之后,提出学大寨必须反保守,反小农经济思想,并决定在附城公社东北大队搞社会主义大农业样板,计划打3个战役:第一个战役是在1975年春攻下4千亩水田的平整任务,第二战役是秋收后攻下4千亩旱地平整任务,第三个战役是75年冬开始有计划建新农村。结果,全县一万多人的劳动大军于2月15日(农历正月初五)开赴东北大队参加平整土地,建设“大寨田”。其中驻贵0497部队负责1000亩,并挖河一条,县直单位和贵城 4000人负责1000亩,附城各大队5000人负责1200亩,东北大队2000人负责800亩,并填平旧河。第二、第三战役没有打成。
6月,县委主要负责同志从昔阳县大寨大队参观回来后,于12日至24日召开县委常委扩大会,研究讨论学大寨,赶昔阳问题。县委书记杨志庆作了题为“掀起学大寨,赶昔阳新高潮,为把我县建成大寨式的县而斗争”的报告,提出要在三五年内把我县建设成为大寨式的县的目标。为了实现这个目标,县委副书记苏汉英在会议总结上部署工作时提出:要深入开展革命大批判,打好总体战,向资本主义进攻。要象昔阳那样,做到五大批,五个一起反,即大批阶级敌人的捣乱和破坏,大批资本主义倾向,大批城乡勾结的资本主义和新产生的资产阶级分子,大批机关干部职工中的资产阶级生活作风,大批剥削阶级的意识形态,全党动员,做到党内党外一起反,上面和下面一起反,干部和群众一起反,城市和农村一起反,各条战线一起反,要城乡配合、各方面配合,打好围歼资本主义三大战役:第一个战役是大批大斗在所有制问题上和经营方针上的资本主义倾向。第二个战役是大批大斗在分配问题上的资本主义倾向。第三个战役是大批大斗在意识形态领域里的旧思想、旧文化、旧风俗、旧习惯。这3个战役要在全县统一时间、统一行动,声势要大,行动要猛,每个战役25天左右。
7月5日,县委常委扩大会后,紧接着召开全县三级干部大会,为了配合批判资产阶级的斗争,县委副书记韦正辉在大会上作了一个报告,讲述了要以抓党内阶级斗争为重点的问题,他说,社会主义时期阶级斗争已经发生了新的变化。这个变化主要有4个方面:第一是社会主义的主要矛盾发生了变化,由民主革命时期的人民大众同帝、官、封的矛盾变为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第二是各个阶级的地位发生了变化,无产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获得了解放,无产阶级成为国家的领导阶级,地主买办阶级由统治阶级变成了专政的对象,民族资产阶级由民主革命的同盟变为革命的对象。第三是资产阶级队伍发生重新组合,老的资产阶级人还在,心不死,由于资产阶级法权的存在,在工人、农民、党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中还不断地产生新的资产阶级。第四是资产阶级司令部由党外转到党内,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斗争的主要战场在党内。
7月5日晚,县城城区还召开了围攻资本主义总体战动员大会。从此以后,全县城乡上下左右开展了一场声势浩大的围歼资本主义的运动。
9月15日至10月15日,全国农业学大寨会议在北京召开,我县县委书记杨志庆参加。
10月31日至11月5日,我县召开县、社、大队、生产队四级干部大会,贯彻全国农业学大寨会议的精神,13200人参加了大会。这次大会进一步制定了我县建设大寨县的规划,向全县人民提出了“全党动员,干部带头,全民上阵,苦干3年,建成大寨县”的任务。四级干部大会以后,各公社都召开了贯彻全国农业学大寨会议精神的誓师大会。从此以后,全县农业学大寨的运动又一次推向了新的高潮。
农业学大寨运动在“文化大革命”中(尤其是1975年前后)被推向了高潮,由于极左路线的影响,产生了许多不良的后果。一是不顾客观实际情况,盲目提出所谓改天换地,建设大寨田的口号,因而全县有的地方搞了大面积的土地平整,搞园田化,有的开山劈岭,搞什么“人造平原”,有的又改河造田,等等,名曰“改变农业生产条件”,实则是对地力的一次破坏,使农业生产的发展受到限制。二是在围歼资本主义的运动中,分不清什么是社会主义,什么是资本主义,乱批、乱斗,比如,把一些社员利用剩余劳力搞经济收入当作“副业野马”、“地下工厂”等等来批判,把发展经济作物看成是搞资本主义的“自留地商品化”。结果,出现养3只鸭是社会主义,超过5只是资本主义;屋前屋后种树超过多少棵就是资本主义,农村集市由3日一圩改了5日一圩,甚至随便“禁圩”等等,从而使农村社员的积极性受到极大的挫伤。三是根据“资产阶级就在共产党内”的理论,到处寻找共产党内的“资产阶级”,搞了阶级斗争扩大化,使不少犯了这样那样错误(不管错误大小)的同志被戴上“资产阶级分子”的政治帽子。四是“穷过渡”,比如蒙公公社就因为组织群众修建了两条乡村公路,被命名为“大寨式公社”,而实际上群众的温饱问题还没有解决,而且直到80年代前期还没有脱贫。
3月20日至24日,县委召开第四届第九次全会扩大会,县委委员、县委侯补委员、团县级党员干部、部委办党员领导同志,以及18级以上的党员干部共122人参加。这次会议以“党内最大的死不悔改的走资派”的罪名,点名批判邓小平同志。
3月24日,紧接着召开城区批邓大会。大会通过驻学校工宣队代表李贵兴、贫下中农代表蒙雄志、青年代表谢爱群、妇女代表杨海娇、民兵代表李光昌等人的发言,把邓小平同志在1975年主持国务院工作期间系统纠正“文化大革命”的错误,对各方面的整顿当作是“右倾翻案风”来反击。“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的运动,使各项工作再度陷入混乱。
9月9日,毛泽东主席逝世。18日,贵县召开毛泽东主席追悼会。
10月18日,县委成立贵县老虎口水利工程指挥部。这个工程位于黄练公社,按照设计,这一工程完成后,可解决黄练、樟木、蒙公3个公社5万多亩田地的灌溉,发电1800千瓦。工程由县投资三材费360万元,计划投工656万工日,在全县范围内按劳动力的5%征用民兵2万人,民工费用全部由生产队开支,民工每人每月带生产队平均口粮及3元生活费,生产队每月补足大米45市斤,补助生产费6元,公杂费2角,工棚、炊具、工具费也全部由生产队开支。11月份工程上马,2万民兵组建成4个团,会集老虎口开始大会战。但由于这是一个边测量、边规划、边施工的工程,缺乏科学性,所以后来因为地质问题,无法继续施工,被迫下马,从而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
10月24日,城区军民隆重集会,庆祝华国锋同志担任中共中央主席和中央军委主席。庆祝粉碎江青、张春桥、姚文元、王洪文“四人帮”反党集团篡党夺权阴谋的伟大胜利。
1967年元月下旬,在上海“一月风暴”反革命夺权浪潮的影响下,我县从县委大院机关开始,各级党政机关、工厂、学校和企事业单位的“造反派”,“夺权委员会”宣布夺权,农村的区(公社)、大队、生产队也在几天内统统被夺权。从此,我县的各级党、政权力机构全部瘫痪,城、乡上下,工厂、学校陷入无政府主义的混乱状态。
1968年3月3日,玉林军分区批准成立“贵县公检法军事管制委员会”,廖振华为军管会主任,方振惠为副主任。军管会下设政工组、办事组、办案组。
1968年4月11日自治区革筹小组批准成立贵县革命委员会。委员69名,常委21人,由张金会任主任,胡玉山任第一副主任,郭殿臣、韦正辉、廖秀峰任副主任。
1968年5月20日设立县革委会办公室、县革委会政治部、县革委会生产指挥部、县革委会保卫部。下设秘书组、办事组、宣传组、组织组、文教组、农村组、工交组、财贸组、卫生组、计统组、民兵组。
1970年贵革(70)57号文件将县革委会办公室、政治部、生产指挥部、保卫部改为县革委办事组、政治工作组、生产指挥组、人民保卫组。下设行政组、人民来信来访组、组织组、宣传组、文教组、群众工作组、财贸组、工业交通组、计统组、农村组、卫生组等小组。
1970年12月27日至31日,召开中国共产党贵县第四届代表大会。
1970年12月30日,中国广西壮族自治区革命委员会核心小组同意成立中国共产党贵县委员会。委员28名,候补委员4名;常务委员有:何奎、陆玉昌、宋保祥、韦正辉、董春和、张昭弘、陈坤、战邦英等8人,书记何奎,副书记陆玉昌。
1972年2月恢复贵县人民法院,林云开为副院长(暂缺院长)。
1972年贵革(72)18号文件,成立文化教育局、卫生局、工业局、农业机械管理局、农林局、水利电力局、商业局、粮食局、财税局、民政劳动局。
1973年10月12日贵革(1973)71号文件,成立公安局、民政局、劳动局、农业局、林业局、文化局、教育局、财政局、税务局、物资管理局、手工业公社企业局、科学技术局、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工作办公室。同时撤销民政劳动局、文化教育局、财税局。
1973年10月11日贵发(1973)50号文件,撤销县革委办事组、政治工作组、生产指挥组、人民保卫组,成立县革委办公室、县党委组织部、县党委宣传部、县党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县革委工交办公室、县革委农业办公室、县革委财贸办公室、县革委政法办公室,县革委计划委员会。
1973年元月4日,贵革(1973)1号文件,恢复桥圩、木格、大圩、覃塘、石龙、石卡等6个人民法庭。
1973年元月6日,贵革(1973)2号文件,建立贵县计划生育委员会。
1974年5月31日,撤销政法办公室。
1975年3月8日贵革(75)32号文件,成立工商局,与县市管会合署办公。
1975年7月8日,贵革(75)79号文件,设立社队企业局。
1975年8月22日县委(75)18 号文件,成立农村部、工交部、财贸部。
1976年7月13日,贵革(76)76 号文件,将社队企业局改为社队企业办公室。
1976年8月23日,县委贵发(76)23号文件,成立基建局。
从此以后变动的有:改二轻局为轻工业局、恢复贵县邮电局、成立水产局,恢复贵县人民检察院。1980年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成立了县人民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
十年“文革”,混淆了是非,颠倒了黑白,搞乱了思想,损失难以估量。在这期间,全县发生打死人的案件近2000件,惨遭迫害致死的干部群众达3171人,其中国家干部140人,教师163人,工人140人,农民2554人,居民126人,学生48人,所谓四类分子1255人。在经济上,一方面,由于动乱,工农业生产受到严重的破坏,另一方面,还开支了大笔的经费,造成了巨大的损失。比如,从1966年下半年至1968年底这两年半,县财政花在红卫兵串连、办接待站、搭大字报棚、搞“红海洋”宣传等各项经费就达91万多元。加上在这期间开支的武斗活动经费、无理增加教师工资等,总计开支300多万元。在文化教育方面,损失更加惨重,首先是整整一代人,由于“文化大革命”,失去了学习掌握科学文化知识的黄金时代,使他们变得愚昧无知,是非不分,造成了后来国家建设人才上的青黄不接。其次是祖国的文化宝库受了摧残和破坏,比如我县的图书馆,原来藏书3万多册,大多数因说是封、资、修而被抢走、烧毁,最后只剩下3000 册左右。就连1928年参加革命工作的图书馆管理人员司徒裕,也被迫害致死。此外,60年代初期已公布为自治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南山寨石刻,被私人盗走了三分之一,大小共约20块;重要历史文物,东湖公园中的翼王祖墓碑座被拆除分散,击坏顶盖,先烈石达开纪念碑和人民烈士纪念碑,全部凿损,不能辨认,翼王亭内的名人题刻匾额、楹联全部毁失,自治区重点保护单位粤东会馆被炸毁;贵县唯一的人民戏院被拆,文艺队、轻骑队等文艺宣传队伍解散,文艺人员被下放到工厂、商店当日工,出现了“皇帝卖酒糟”的笑话。如此等等,损失确是难以计数。
1976年10月粉碎了“四人帮”,“文化大革命”结束了。但医治创伤、处理遗留问题,还走了一些弯路。1979年,根据党中央的要求,县里曾组织了“处遗”工作班子,但因受当时自治区党委派性的影响,贵县的“处遗”工作同整个广西一样,没有什么成效。台上的“三种人”没有拉下来,杀人“有功”者不但不受到应有的惩罚,反而提拔重用,入党入团,受害者和死者遗属照样受到歧视,冤假错案没有得到平反,死者得不到昭雪,广大干部群众意见纷纷,不少遗属多次结队到县、自治区甚至到中央上访,要求平反昭雪,要求惩处“文革”中的杀人凶手。甚至还出现了遗属非法打死凶手的现象。此外,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由于“左”的思想没有得到肃清,县委在执行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问题上还有动摇,比如1980年春,干部群众要求包产到户,县委还组织了工作组到农村。制止社员分作业组和包产到户。后来由于干部群众的强烈要求,特别是个别地方包产到户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县委思想才有了解放,在全县推广联产计酬的承包责任制,从而调动了人的积极性,促进了生产的发展。
1983年,党中央重新作出处理广西“文革”遗留问题决定,新的区党委产生,情况才发生了根本的变化。我县各级党委建立了坚强的“处遗”领导小组,全县组织了1473人的专门队伍,发动和依靠广大干部群众,做了大量过细的工作,到1985年底,“文革”遗留的问题便基本处理结束。在“处遗”中,全县一共平反昭雪5507人(其中昭雪3162人,平反2345人)。给受害者遗属发放丧葬费、抚恤费和抚养费等共214万多元,安置了死者遗属390多人的工作。与此同时,“文革”中与杀人有牵连的人和严重违法乱纪的人,也受到了应有的处罚,全县党政纪处分一共2101人(党员2071人,非党员130人),其中被依法逮捕的81人,(党员65人,非党16人;国家干部37人,工人4人,农民40人)、逮捕的81人中,判处死刑的3人,判处3年至20人/年有期徒刑的75人,县“保红部”的主要负责人林如健、谭发祥、黄子旺等人,均已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从此,全县重新出现了安定团结政治局面,党的工作重心才真正转移到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上来。
一、1966年 县委、县人委领导名单
二、1967年 贵县“联指”、“四二二”两大群众组织情况
三、1968年 贵县公检法军管会领导名单
四、1968年 贵县革委会领导名单
五、1968年 贵县保卫红色政权指挥部
六、1968年 贵县革委核心小组名单
七、1983年 “处遗”时被党纪政纪处分的科局级以上(含公社正副职)干部名单。
八、贵县“文革”中被打死人数汇总表
九、贵县“文革”中犯有严重罪行被逮捕法办的名单
年度 机构名称 职务 姓名 备注 1966年 县委会 书记 周可正 县委常委 正县级 副书记 胡玉山 县委常委 正县级 副书记 杨业荣 县委常委 正县级 副书记 黄醒怀 县委委员 正县级 县人委 县长 胡继才 县委委员 正县级 副县长 闭子麟 县委常委 正县级 副县长 韦守杰 县委委员 副县长 韦正辉 县委委员
前期(4月)吴广森 席志强 谭友联 谭达钦
后期(9月)吴广森 刘细忠 林如健 谭发祥 席志强 谭达钦 谭友健 谭振礼 莫凡 黄少佳 苏广宁 覃泽长 冯满初 麦思伟 丘瑜芬
前期(10月)
总指挥:潘球 副指挥:朱锦全 黄东进
组织部常委:黄任良 委员:邓广成
政治部常委:张木成 委员:原秀爵 李××
作战部常委:陈昌民 委员:邝伟超 李文峰
后勤部常委:林毓美 委员:林××(革指)
后期:
总指挥:潘球 副指挥:朱锦全 黄东进
政治部长:张木成 委员:罗哲浩 孙云英 梁光有
作战部长:莫会廷 委员:韦耀权 刘中池 邓广成
组织部长:黄任良 委员:罗全 黄国泰 黄登勇
宣传部长:邝伟超 委员:刘天文 李殷俭 吴耀坤 王园丁
后勤部长:林毓美 委员:范信斌 曹兆基 周成恩和3个学生
主任:廖振华 副主任:方振惠
政工组:组长:陆英福
办事组:组长:林运开
副组长:李福兴
办案组:组长:陈炳高
副组长:廖运才 覃耀成
主任:张金会(县武装部长,县党委常委)
第一副主任:胡玉山(原县委副书记)
副主任:郭殿臣(驻军代表、团政委)
韦正辉(原副县长)
廖秀峰(驻军代表、武装部副部长)
常委:张金会(原武装部长,县党委常委)
胡玉山(原县委副书记)
郭殿臣(驻军代表、团政委)
韦正辉(原副县长)
廖秀峰(驻军代表、武装部副部长)
王辉(驻军代表、武装部政委)
马文忠(驻军代表、武装部副政委)
李洪图(支左军代表)
关瑞光(驻军代表)
杨业荣(原县委副书记)
韦守杰(原副县长)
张贵恒(原财办室主任)
陈炳然(原农村政治部副主任)
杨培权(原财政局长)
杨海娇(原八塘区干部)
贾永庚
谭友联(原农机修造厂职工,“贵县联指常委”“保红部”主要成员)
谭达钦(原农机修造厂职工,“联指常委”“保红部”主要成员,参加支援武宣县、南宁市武斗民兵团副政委)
黄耀忠(原附城区东北大队支书,“贵县联指主要成员”“保红部副总指挥”)
林如健(原民政科科员,“贵县联指常委”“保红部政委”“木格事件”指挥成员)
丘瑜芬(原贵高学生“贵县联指常委”)
总指挥:黄子旺
副总指挥:谭发祥 刘细忠 陆秀邦 黄耀忠
主要成员:黄子旺 林如健 谭发祥 刘细忠 陆秀邦 黄耀忠 席志强 罗裕忠 刘瑞才 谭秉汉 吴一心 黄必善 谭达钦 谭友联 谭振礼 谢信炎 苏汉英 林春光 姚斌才 黄深泉 叶干强 朱恒茂 朱建德 杨秀彬 贾杰 丘朝基 黄少佳 覃泽长 韦玉星 甘细金
保红部下设4个组1个队:
(1)作战组(也叫办公室)
负责人:陆秀邦(负责调动民兵) 谭发祥 刘细忠 林如健 黄子旺
成员:谭振礼 叶伟其 甘细全 叶干强 李振兴 谭达钦 丘子山 黄深泉 李水 谭友联 韦玉星 谢俊林(秘书)
(2)政宣组
负责人:林如健(管组织) 黄子旺 谭秉汉 谭发祥(兼)
成员:席志强 林锦和 覃举能 罗正土 谢俊林 刘书健 丘瑜芬 黎炳巨 卢红光 梁德芳 邓其芳 黄增浪 黄越康 陈炳秀 刘远鸿 彭昶 张宗宪 韦振坚 覃泽长 郭雪珍
(3)后勤组
负责人:毛伟 黄少佳
成员:毛天榴 关国基 林益贵 黄金奎 蒙美旺 杨枝 谭达钦(负责生产武器) 何庆科
(4)审讯组
负责人:大院监仓点:林春光(组长)
蔡德仁(副组长)
附城粮所监仓点:陈竞芳(组长)
黄耀忠(副组长)
骨干人员:谭榜初 周翰轩 谢定光 杨连旺 谭水生 潘树清 姚富华
登记人员:大院点:谭桂生
附城粮所点:张子健 吴维业 莫火泉
收集资料人员:蔡德仁 林恒森 韦瑞堂 杨辉
侦察人员:蔡德仁 林恒森 陈竞芳
审讯人员:梁子平等116人。
直属队(即行刑队)待查
组长:张金会
副组长:廖秀峰
成员:张金会 廖秀峰 陈炳然 韦守然 关瑞光
单位 姓名 职务 备注 县政府 陈育诗 副县长 (“文革”中在玉林地区机关犯错误“处遗”时受党纪留党察看一年,政纪降为一般干部的处分。) 县委 苏汉英 副书记 (“处遗”前调平南县,“处遗”时受党内留察一年处分,作区级安排。) - 韦守杰 副书记 (已调到博白县,“处遗”时开除党籍,降为一般干部。) 县政研室 覃泽长 主任 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行政降为一般干部。 民政局 谭秉礼 局长 被捕判刑 - 谭科桥 副局长 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贫协 黄耀忠 主任 被撤职,调离县委机关 经委 张学林 副主任 被撤职 农办室 梁乃贤 副主任 被撤职,留党察看一年。 社企局 李硕成 副局长 被撤职,留党留察一年。 财办室 黄锡福 副主任 被撤销党内外职务 检察院 覃谦 办公室副主务 调离要害部门 覃寿澄 科长 开除党籍 物资局 刘瑞才 局长 被免职 黄宏才 副局长 党内警告处分 房管所 李乃寿 所长 被捕判刑 建委 吴一心 科长 被撤职,开除党籍。 砖瓦厂 覃杰 党支部 被捕判刑 工商局 李振兴 副局长 被撤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县供销社 何耀杰 副主任 被撤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食品公司 程德兴 党支部 被捕判刑 农机研究所 马吉兆 副所长 留党留察一年,降为一般干部。 外贸局 谢信炎 局长 取保候审 农业局 罗裕忠 副局长 被撤职,留党留察一年。 林业局 黄子旺 局长 被捕判刑 水电局 陈运生 局长 被捕判刑 谭烈高 副局长 被捕判刑 李振轩 副局长 被捕判刑 邮电局 谭发祥 局长 被捕判刑 防疫站 杨枝 站长 被撤职,开除党籍。 图书馆 陶三才 馆长 被撤职,严重警告。 师范 蒙庆山 干事 被捕判刑 石卡乡 陈竞芳 书记 被撤职 东津乡 姚斌才 书记 被撤职,严重警告。 朱瑞良 主任 被撤职,开除党籍。 附城乡 廖少雄 书记 被撤职,留党察看一年。 庆丰乡 罗正土 书记 被撤职,留党察看一年。 瓦塘乡 韦瑞堂 书记 被撤职,严重警告。 八塘乡 肖子明 书记 撤职,开除党籍,作工人安排。 梁均模 副主任 撤职,严重警告。 龙山乡 廖刚 书记 撤职,开除党籍,作工人安排 大岭乡 谭榜初 书记 撤职,留党察看一年。 李自兴 副主任 撤职,警告。 附城乡 黄琨 副主任 被捕判刑 黄练乡 翚世昌 副主任 撤职,开除公职。 樟木乡 韦瑞松 副主任 撤职,开除公职,开除党籍。 武思江水库 谭满章 副主任 石油站 丘朝基 副科长 被捕判刑 覃塘镇 韦福到 副主任 开除党籍 黄练乡 赖彩庭 副主任 撤职,清除出党。 贵县城 甘旺新 副书记 开除出党,降为一般干部。 龙山乡 黄昭凤 主任 留党察看一年 桥圩镇 谭柱坚 主任 警告 李木林 副主任 警告 湛江乡 熊义富 主任 严重警告 三里镇 杨顺进 副书记 降为一般干部,开除出党。
单位 合计 单位 合计 单位 合计 附城 75 东津 142 财办 63 大圩 62 三里 105 经委 51 庆丰 82 石卡 93 宣传 36 奇石 42 大岭 93 农办 15 中里 81 新塘 83 建委 1 东龙 379 瓦塘 67 计委 2 古樟 216 木梓 154 党政 1 蒙公 136 木格 487 公安 1 覃塘 154 桥圩 148 贵县糖厂 4 黄练 99 湛江 59 合计 3125 八塘 103 贵城镇 91 - -
说明:1、县革委成立前死207人。
县革委成立后死2158人。
“七三”布告前死1614人。
“七三”布告后死1110人。
2、在武斗中死22人。
被枪杀677人,打死255人。
自杀741人,失踪16人。
姓名 捕前单位 判刑 日期 年限 潘于丰 黄练 1978年 死刑 蒙祯年 八塘 1981年 15年 蒙耀明 八塘 1981年 10年 周运辉 桥圩蒙垌村 1981年 10年 周水寿 桥圩蒙垌村 1981年 8年 刘细忠 县汽车站 1981年 10年 张子健 县冷冻厂 1982年 12年 叶其伟 县食品公司 1982年 15年 覃桂香 大岭 1983年 12年 叶明雄 县磷肥厂 1983年 7年 韦瑞决 东龙镇 1983年 10年 覃钖明 东龙镇松英村 1983年 死刑 覃尚示 东龙镇松英村 1983年 已判刑 黄绍华 东龙镇松英村 1983年 黄焜 附城乡三合 1983年 12年
姓名 捕前单位 判刑 日期 年限 滕志华 古樟乡 1983年 8年 蒙庆山 八塘乡联中 1983年 13年 李学善 木梓铜矿 1983年 10年 林如健 桂平县糖厂 1984年 无期 谭发祥 贵县电邮局 1984年 15年 黄子旺 县林业局 1984年 8年 翚世昌 黄练乡 1984年 10年 朱建德 中塘水库 1984年 12年 苏会勇 木格镇五联 1984年 8年 程德兴 大岭乡政府 1984年 12年 邓永安 木梓乡 1984年 8年 丘朝基 县石油站 1984年 12年 杨富明 覃塘镇 1984年 10年 韦玉律 古樟供销社 1984年 10年 周以余 东龙镇凤凰村 1984年 15年 杨信常 新塘乡管委 1984年 9年 潘希达 木格镇管委 1984年 10年
姓名 捕前单位 判刑 日期 年限 黄社贵 石卡乡石卡村 1984年 5年 李乃寿 县房管所 1984年 11年 黄翰昭 石卡乡翰卢村 1984年 7年 李守培 古樟乡良古村 1984年 6年 谭满章 武思江水库 1984年 8年 李东华 木格镇木格村 1984年 10年 李杰华 大圩镇高中 1984年 7年 谭秉礼 县医药公司 1984年 7年 潘汝年 县医药公司 1984年 13年 黄杰良 三里镇 1984年 12年 黄彩彬 三里镇 1984年 11年 李振轩 县水电局 1984年 10年 凌济英 庆丰乡企办 1984年 10年 杨亚强 三里镇东流村 1984年 7年 朱彦柏 黄练乡新朱村 1984年 12年 陈平廷 桥圩乡长塘村 1984年 8年 覃有勤 东龙镇山北村 1984年 10年
姓名 捕前单位 判刑 日期 年限 高廷发 木格镇早礼村 1984年 11年 叶火生 木格镇云垌村 1984年 8年 谢信炎 县外贸局 取保候审 韦凤甜 古樟乡川山村 1984年 8年 胡建柱 武思江水库 1984年 11年 何炳生 木格镇云垌村 免去刑事处分 黄玉生 木格镇云垌村 1985年 9年 贾杰 县红砖厂 1985年 13年 黄开政 覃塘镇税所 1985年 10年 郭上锦 红茂矿务局 1985年 6年 陈亚桥 东津乡政府 1985年 7年 梁武旺 东津乡雷宁村 1985年 6年 黄月扬 东龙镇 1985年 10年 覃志彬 古樟乡 1985年 7年 谭烈高 县水电局 1985年 8年 周泽尧 木格镇木格村 1985年 6年 庞玉田 木格镇木格村 1985年 7年
姓名 捕前单位 判刑 日期 年限 徐汉生 附城乡 1985年 8年 梁天信 木梓乡 取保候审 - 朱远球 大岭乡政府 1985年 12年 陈运生 县水电局 1985年 6年 罗结才 东津乡政府 - 5年 徐善富 大岭乡 梁延生 附城旺岭 - - 闭炳南 三里东流 - - 梁炳文 蒙公岭庆 - - 江彩文 电影公司 - - 刘英华 大圩税所 - - 林益贵 覃塘粮所 - - 龙颂 东龙松英 - - 谭惠均 木格镇 - - 苏寿田 木梓乡 - -
来源:《广西“文革”档案资料(第十二册)》,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整党领导小组办公室编,1987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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