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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阳朔县“文革”大事记

日期:1986-8-0 作者:中共阳朔县委整党领导小组办公室编

中共阳朔县委整党领导小组办公室编

前言

历时十年的“文化大革命”是一场给党、国家和各族人民带来严重灾难的内乱。为了彻底否定“文革”,总结历史的经验教训,巩固处理“文化大革命”遗留问题的成果,教育广大干部群众和子孙后代,我们组织编写了《阳朔县“文革”大事记》。

在编写过程中,我们贯彻中央《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精神,运用“处遗”存档中比较丰富的真实可靠的材料,按时间的顺序,选择“文革”中全县发生的重大事件进行记载,力求做到符合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反映各种事件的因果关系,勾画出我县“文革”发展的全貌。

在这场十年内乱中,我县的广大干部和群众进行了抵制。三中全会后,我们在全县开展了否定“文革”的教育,实现了拨乱反正,特別是开展了“处遗”工作,平反了一大批冤假错案。所以,我们在《大事记》中作为后记,写上了一笔。

由于水平有限,错漏之处在所难免,恳请指正。

1966年

“文革”开始时,阳朔县县委书记闰扑、副书记王琏、张永清,县长邹连云、副县长张洪新、闰秀清、黎咸称。

为了贯彻中央1966年5月16日“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通知”,1966年7月1日,阳朔县委成立了“文革”领导小组,组长王琏(67年元月以后由张永清任组长),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杨官秀。机构设立后,即派出工作组到阳朔中学和白沙中学,配合《人民日报》批《三家村》、《燕山夜话》,揭露学校的所谓修正主义阴暗面。还组织了中学教师参加桂林地区开办的“文革”学习班。1966年8月,本县部分中学成立了“红卫兵”组织。之后,以所谓大破“四旧”、大立“四新”杀向社会。

1966年8月21日—9月17日,全县中、小学教师在阳朔中学集训。成立了以宣传部副部长冯仁基为主、宣传部干事蒋世芬、朝国信、武装部干部陈茂周等为成员的集训领导班子,集训对象626人。分三个阶段进行:①动员发动和大鸣大放;②开展大批判;③自我革命、选拔干部。集训开始,县委副书记王琏作动员,冯仁基作报告。冯在报告中指出:“教育界有一大批资产阶级代表人物”,并列举了“教育战线阶级斗争尖锐化”的十种表现。在历时27天的集训中,遭受重点批判的学校领导干部4人,教师5人,受一般批判的学校领导和教师约10人,被强令退职的教师近30人,宣布开除代课、试用教师约10人,撤换了一些学校领导,并提拔了近30名“根正苗红”的学校领导干部。

1966年9月4日,县委书记闰扑在各区委书记和县直单位支部书记紧急会上,传达了上级的指示精神和外地组织赤卫队的经验,决定县立即成立赤卫队。在会上还讲了组织赤卫队的主要任务,是为了保卫党中央,保卫毛主席,保卫机关和公共场所的秩序,防止红卫兵到机关串连闹事。1966年9月9日召开了县赤卫队成立大会,还向全县18万人民发了倡议书。赤卫队由工交政治部主任刘仲伯任大队长,农械厂厂长肖文明任副大队长。各战线成立了中队,各单位成立了小队。赤卫队成立不久,在县委大院内、灯光球场等地围攻了外地来阳朔串连的红卫兵。以后,“大化大革命”运动不断向前发展,各单位先后成立了战斗队,认为赤卫队有障阳朔“文化大革命”运动的开展,而被群众组织冲击,将赤卫队的负责人刘仲伯、肖文明、宾建文全身披上赤卫队红袖章,带上高帽、挂着指挥刀,涂上花脸、进行游街示众。使这些同志受到了人身侮辱。

1966年12月26日,为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开展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通知”(即16条),动员开展阳朔县的“文化大革命”,县委在县灯光球场召开了全县性的万人大会。参加会议的有县委书记闰扑、副书记张永清、王琏,县长邹连云、副县长黎咸称、张洪新等主要领导同志。会上,闰扑传达了中央《66条》决定,并作了动员报告。会议中,会场上相继贴出打倒闰扑,打倒邹连云,打倒王琏等大字报,造成会场秩序混乱,无法收场。

这个大会,揭开了阳朔县“文化大革命”的序幕。

1967年

1967年初开始,全县从机关到农村开展了一个轰轰烈烈的“三忠于”、“四无限”群众性活动,并在内容和形式上逐步升级,持续数年。广大干部、职工、学生、战士、农民、群众利用各种各样材料、编制、绘画各式各样的毛主席像,在显眼的墙壁上,各家各户大门头,用油漆喷上毛主席的头像、语录和“忠”“公”字样。交通要道扎起彩门,挂上毛主席像和写上毛主席语录。县城各区、乡举办“三忠于”、“四无限”展览,甚至机关集会、农村生产队社员集体出工耕种、收割都要扛着毛主席像、毛主席语录牌、红旗。以后发展到吃饭、睡觉前都要站在毛主席像前做早请示、晚汇报,高声朗颂:“敬祝我们伟大的导师、伟大的统帅、伟大的领袖、伟大的舵手毛主席万寿无疆!万寿无疆!万寿无疆!”“祝林副主席身体健康!永远健康!”人人都要学习最高指示(毛主席语录),无论男、女、老、少都要跳表忠舞,表示对毛主席无限忠诚。稍不注意,如有写错漏毛主席语录或读错、漏毛主席语录,都被认为是犯了政治上的错误,有的被定为现行反革命。当时搞个人崇拜达到了登峰造极、非常庸俗的地步。

1967年元月28日,阳朔县红卫兵总部(23个红卫兵组织)接管了阳朔县广播站。名为:“毛泽东思想阳朔广播台”。由红卫兵总部派员进驻广播站,主持广播的日常业务工作。1967年2月21日中共中央下达通知明确指出:“各地广播台不许外单位人员接管,已经进驻了的人员要立即退出。”红卫兵总部才在1967年4月3日零时,退出阳朔广播站,将广播站的权转交给阳朔县人武部。

继万人大会之后,阳朔文艺系统的“红艺兵”、“文化兵”等群众组织利用旧“语录”牌画出数幅讽刺县委领导和县委群众组织的漫画。1967年2月12日,一些群众组织认为这些漫画是人身攻击,用语录牌画漫画是对“最高指示”不尊重。于是和“红艺兵”、“文化兵”辩论。其公安局一些人把漫画揭下来运回公安局保存,作为证据。这些事情发生在1967年2月12日,故称“2·12”事件。

I967年2月I9日,“红艺兵”、“文化兵”、“红岩战斗队”、“红卫兵总部”等21个群众组织联合成立“2·12”联络总部(以后是打倒韦国清,支持伍晋南派);其主要负责人有:李庆军、李祖遗、刘汉伟等人。

1967年3月1日至5日,“2·12”联络总部在人民礼堂召开清算制造“2·12”事件大会。经县委同意,把与“2·12”事件有牵连的县委“捍卫毛泽东思想战斗队”和公安局“政法革命造反兵团”的蒋彬和方英志当场拘留,并关进监狱,李政新、彭永和、覃家淑、廖义4人被停职反省。

1967年4月,县人武部开始介入地方“文化大革命”,实行“三支”(支左、支工、支农),“两军”(军管、军训),掌管了全县党、政、军大权。

1967年7月12日,“3·7纵队”、“杀气腾腾”战斗队(阳朔中学红卫兵组织)、“曙光”、“前锋”战斗队等20多个群众组织成立“阳朔县支韦(国清)打伍(晋南)革命行动联合指挥部”,简称“联指”(与“2·12”相对立)其主要负责人有:吕明忠、莫桥芳(现名莫晓涛),邓永昌等人,该组织制定了7条政治任务,6条思想、行动准则。

1967年8月15日凌晨4点钟,“联指”群众组织经过策划和部署,组织了有干部、工人、农民、红卫兵等100余人的队伍,兵分几路,到县人武部“夺枪”。夺得六○迫击炮1门、机枪10多挺,步枪百余枝、手枪5枝、手榴弹数枚、子弹数箱,集中放到阳朔中学,并实行戒严和训练。8月17日,“2·12”群众组织有部分群众集中到人武部静坐、抗议,要求人武部把被“联指”夺去的枪、弹收回。9月24日13时30分,“联指”将所夺去的枪、弹交回人武部。夺枪和静坐发生后,两派矛盾进一步激化。

1967年9月14日晚,桂林“联指”230多人(大部分人持枪)分乘8辆大卡车从荔浦回桂林途经雁山邮电局门口,即与桂林“老多”相遇接火、激战。“联指”占领了雁山粮所,抢装了一车半粮食,抢拿走了部份粮票和20多张毛毯,90双胶鞋,两箱炸药,30多枚手榴弹。不久,从桂林方向增援“老多”的武装人员,开来10辆卡车(其中有两车解放军)赶到雁山,桂林“联指”人员即带物往南撤退。

9月15日晨8点多钟,突然,有桂林驻军6955部队400多人,桂林“老多”、广字701“革联”、广字301“延安总部”、“桂林地市造反大军”、“漓江风暴”等组织的800多人,总共1200多人,全副武装,分乘约50辆卡车和摩托车10余辆,驶入阳朔县境内,分布在葡萄到白沙一带的公路上。其前头车辆和人员到达白沙与桂林“联指”相遇,双方展开武斗,激战几小时后,阳朔“联指”陆续增援白沙,掩护桂林“联指”人员撤往阳朔、荔浦。阳朔“联指”武装人员亦退守到白沙太平桥以南一带。在这次两派武装冲突中,各被打死1人,伤数人。约至当天下午5时,6955部队的警卫连、步兵连等约400人和桂林“老多”、“漓江风暴”、地市“造反大军”等武装人员撤回桂林。当天,阳朔“联指”派人向专区各县打电话告急,并向中央军委、广州军区、6900部队发出电报。这就是“9·15”事件。

1968

1968年2月28日,高田学区教师陆世雄因与高田区铁木社莫会龙有私人成见,而伪造控告、旁证材料诬陷莫会龙强奸妇女。

1968年3月3日,阳朔县公、检、法军管会派李映三、覃宗田二人前往高田区拘捕莫会龙,在押解莫回阳朔途中的水冲槽处,受到群众组织20多人的阻拦,不准拘留押走,并进行了激烈的辩论后,强行将莫会龙拉回高田林业站,锯断莫手上的手铐。覃宗田见人多,阻拦不了,即回县汇报这一情况,于是,县人武部派出了副政委宋广盛、副科长张树松带领公、检、法干警和九九分队战士共40多人,全副武装,乘两部汽车,直奔现场处理,一面架起机枪,一面架起高音喇叭,动员群众撤离现场,军民双方进入紧张状态,最后强行拘留莫会龙,并当场拘捕了阻止执行拘留任务的陈光有、邱祖彬、邱和章等人,押回阳朔看守所关押。莫会龙被关押15个月(此案到84年“处遗”中才得到彻底平反)。

1968年3月13日至17日,阳朔县两派群众组织在桂林军分区办学习班,地点在桂林地区党校,参加学习班的有兴安、资源、平乐、荔浦、阳朔等县共60多人。阳朔县“联指”代表16人,“2·12”代表15人。军分区张政委、梁连和主任等领导在会上讲了话。要求两派实现大联合。

阳朔两派代表通过了9点协议:

1、所有群众组织的枪枝、弹药、武斗工具(不管来源如何),必须于3月25日前全部上交;

2、任何群众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抓人、打人、抄家。

3、任何群众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挑动民兵或动用民兵武器参加武斗。

4、发动群众,围歼派性。街上互相攻击的派性大字报、标语,应于3月20日前加以清理,今后不应再出派性大字报和标语。

5、进一步巩固和发展革命大联合。

6、正确对待干部,坚决执行毛主席的干部路线。

7、两派群众组织都要坚决响应毛主席“抓革命、促生产、促工作、促战备”的伟大号召,坚决反对无政府主义思潮。

8、两派革命群众组织都要模范地执行党的政策。

9、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并请中国人民解放军阳朔县人民武装部监督执行。

签字名:

广西“4·22”阳朔“2·12”反革命造反大军:唐润发 李杨 沈治球 刘汉伟 王宣英 黄为灵 李白莹 于桂中 王贻略 林如英 李树发 秦伟珍 祝朋 徐金养 赵福祥阳朔县“无产阶级革命派联合指挥部”:莫孝良 王天德 莫桥芳 李文光 秦吉秀 蒋世芬 陆达楷 谢家云 韦兆学 秦诚 刘启明 黄跃庭 陈致娟 李素芬 林挺秀 赵祖章驻军:姜有福 廖安庆

大家还拟定了由两派群众组织各选派11名代表组成大联委,定于3月20日正式办公,办公地点设在工人文化宫。

1968年3月27日,自治区革命委员会筹备小组批示,同意阳朔县革命委员会成立。县人武部部长辛恒山任革委会主任,县人武部政委王瑞武任第一副主任,副县长黎咸称任副主任,辛恒山、王瑞武、黎咸称、张洪薪(副县长)、邰连刚(农办主任)、邵铁男(人武部副部长)、张林生(公安局副局长)、远景宇(组织部部长)、冯仁基(宣传部副部长)、邱行举(统战部部长)组成县革委常委会,县革委委员59人。3月31日在丁厄南面广场召开阳朔县革委成立庆祝大会,县革委主任、武装部部长辛恒山在会上讲话。他在讲话中指出:“66年12月26日万人大会以来,大造党内一小撮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的反,先后召开了5次全县性的批判大会,从机关到学校,从城镇到农村,到处都掀起了批判以中国赫鲁晓夫为首的党内一小撮走资派及其在我县的代理人。把他们批深、批透、批倒、批臭,彻底肃清他们的流毒。阳朔县革命委员会的成立,实行了一元化的领导,实现革命的“三结合”。

1968年3月31日,县革命委员会成立后不久,相继成立了县“三办”,下设若干组。主管县“三办”工作的是县革委政工组组长、县人武部副政委黎左成,专案人员由开始16人增加到44人。“三办”成立后,有计划、有领导、有步骤地对阳朔地下党组织及其活动情况和对被认为有政治历史问题的职工集中办学习班和专案审查。“三办”从1968年上半年成立至1973年3月份结束,历时5年,共审查了老干部170余人,立案重点审查62人,定为敌我矛盾按内部矛盾处理3人,作政治历史结论2人,定为严重变节行为1人,作一般历史问题结论19人,其他2人,维持原结论14人。被审查的同志政治上受到陷害,身心受到摧残,造成了严重后果。此错案直到1985年处理“文革”遗留问题期间,才得到彻底平反。

1968年6月初,桂林“造反大军”夺了桂林军分区军械仓库的枪枝、弹药,抢走了物资、打伤了警卫人员。军分区“支左”办公室主任郝群给阳朔人武部打来电话,电话用暗语说:“分区仓库花生米(即枪枝、弹药)给老鼠(即“4·22”一派组织)吃光了。你们有没有老鼠药,请赶快送来。”阳朔县人武部值班员蒋凯接到军分区的电话后,即将电话记录交给部长、县革委主任辛恒山。在家的部领导作了简单的碰头。辛恒山连夜召开了武装部副科长以上人员参加的部党委扩大会,传达了军分区的电话精神,经过讨论,多数同志同意出兵桂林。县人武部党委扩大会议后,辛桓山部长、王瑞武政委在人武部小会议室召集了县革委常委紧急会议。出席人员有:县革委副主任黎咸称、县革委常委邰连岗、张洪新、远景宇、张林生、邱行举等人。传达了分区的电话精神和人武部党委决定,县革委常委也一致同意出兵桂林。6月3日,由县人武部参谋蒋凯向各区武装部下达出兵桂林紧急命令:其他人员做好出发前准备和调动车辆工作。

各区和县直机关接到县人武部紧急命令后,立即带领一个民兵连(除兴坪区重点部署防守外),全副武装,深夜乘车出发,于4日黎明前到达桂林,住在桂林“东方红”饭店。在住地成立了阳朔民兵团和指挥部。团长邰连岗、政委远景宇、参谋长张占奎(县工交政治部主任)、政治部主任李仁(县委财办副主任)、后勤部长孙秀国(县财办主任)、赵兴珍(商业局局长)。下属7个连,约700余武装民兵,编成班、排、连,配备了各级干部,并进行战斗编组。

武斗前期,民兵“失利”,桂林武斗总指挥分析其主要原因之一,是武器不好。7月4日桂林武斗总指挥部曹铁军等人在“五一”饭店召开了郊区和桂南各县头头会议,布置动员武装民兵到兴安四五三国防仓库夺枪。邰连岗参加会议回来后,即交待郑国祥(白沙区干部)、杨先发(工商局干部),带领阳朔民兵100多人,星夜乘车由阳朔经恭城赶至兴安夺枪。

兴安夺枪后,地、市和县民兵枪多弹足,总指挥部于7月8日在芦笛岩附近(苗圃)召开南北联合作战会议,讨论了夺枪以后的行动,策划在西山一带组织一次大打,南北佯攻。西线突击的作战方案,确定了作战的时间,还决定调动北片的民兵团到西线充实力量,对“造反大军”发动一次总攻击。阳朔邰连岗参加了这次会议,并接受了战斗任务。邰回团后召开了各连的领导会议,传达战斗命令,积极地做好战前的准备工作,邰与连队干部亲自到前线察看地形,派人侦察对方火力配备和布防情况。这次武斗从7月13日打响,19日结束。阳朔民兵团分别拿下了西山、白崖山等。这次武斗,消耗弹药8万多发,发射六?迫击炮弹60多发,对方死亡100多人,阳朔死亡8人。以后阳朔民兵团又参加了桂林的打击一大片的“8·20”统一行动。

8月28日,阳朔武斗民兵回到县城,并在阳朔镇小召开了“庆功”大会。进城武斗历时86天。武斗人员个个吃饭不花钱,人人发给棉毯、雨衣、水壶、胶鞋、毛巾、衣服等。耗费国家资财8万多元。阳朔民兵死于武斗12人(干部5人,农民7人)。武斗期间,桂林交通堵塞,工厂停工、商店关门、学校停课、机关无法办公、近郊农民不能正常生产、人民不能正常生活,使整个桂林城陷于一片混乱、瘫痪、恐怖之中,各类建筑物受到严重地破坏。

桂林武斗期间,到桂林武斗的民兵多次回本地搞杀人“垫底”。6月14日下午,赴桂林武斗民兵干部林定权和10余个民兵乘汽车从桂林回葡萄区。当晚以上桂林的诸葛军对证为名,将对立派的阳致政、张雄、蒋任、廖祖偿、张步勋用布蒙住眼睛推上汽车,拉到桂阳公路西侧的柚子弯附近枪杀。6月30日,赴桂林武斗的民兵干部容木胜、苏成忠专程从桂林带回一个武装民兵班,经黎元发签字批准,从白沙区工农兵指挥部“牢房”提了孙锡华、宾正荣、李光祥、韦有恒、容作飞5人出来;民兵李桂发、潘武炎奉命将孙锡华推到现白沙邮电所(原草坪)枪杀;宾正荣、李光祥、韦有恒、容作飞4人被容木胜等民兵推上汽车押往桂林,在将军桥附近的铜鼓山脚下集体枪杀。7月15日赴桂林武斗指挥部将在武斗被打死的县百货公司黄金成尸体运回阳朔。16日在公园开追悼会。一派群众组织乘机煽动杀人垫底。当天把关押在文化宫的程忠纯(县百货公司干部)、苏良钰(县委委员、粮食局局长)、李超(县合作社干部)分别打死和枪杀。

1968年6月上旬,赴桂林武斗后,为巩固“后方”成立了“阳朔县工农兵保卫革命委员会指挥部”。简称,“工农兵指挥部”。白沙、福利、兴坪、葡萄、金宝、高田6个区也相继成立了工农兵指挥部。各区下属的乡也相继成立了工农兵指挥所。县工农兵指挥部总负责人是吕明忠(干部)、负责人莫孝良(工人)王天德(农民)莫桥芳(红卫兵、朔中学生),成员若干人(均是“联指”观点)。下设宣传组、保卫组、后勤组、纠察队。工农兵指挥部(所)成立后一直得到县(区)革委的支持。1968年7月20日县革委的简报稿中指出“对工农兵指挥部领导成员和工作人员以及武装民兵、纠察队要进行认真审查。如发现混进坏人,要通过群众组织采取适当措施把他们清除出去。以保证阶级队伍的纯洁。防止坏人混水摸鱼”。工农兵指挥部(所)的活动实际上是武斗活动,是一派专政。

“阳朔县工农兵保卫革命委员会指挥部纠察队”是专设在文化宫执行关押看守任务的,故称“文化宫纠察队”。主要人选是由军管会和工农兵指挥部指定的。大队长朱名贵、副大队长诸葛景、副指导员廖发柏、负责审讯的谢志辉、莫家合,负责行政的莫嘉明、陈文辉。纠察队下设3个排和1个机动班,共61人,由军管会配备武器,实行昼夜值班看守,有交接班登记簿和拘留人员花名册。自1968年6月7日起至9月13日止的98天中,被纠察队关押在文化宫的共237人,其中本县的13人,外地的106人,干部61人,工人133人,医务人员4人,教师3人,学生10人,居民6人,农民9人,不明职业者10人。被打死和迫害致死的有沈治忠、黎兆凡、莫崇跃、莫文初、吴尚贤、吴章龙、莫军、肖水养9人。

6月25日晚,福利区工农兵指挥部值勤民兵莫有生去换岗时被站岗民兵开枪误杀。6月26日晨,唐绍文召开工农兵指挥部成员紧急会议。决定杀杨忠、韦树才为莫有生“垫底”。会后唐绍文交代看守所长黄志诚布置民兵黎永禄、莫杰松将杨、韦押往阳朔,在路上将他们“干掉”(即打死),黎、莫两人又叫了10多个民兵一起把杨忠、韦树才押往阳朔方向,行到古榕塘时,黎、莫等人即开枪将杨忠、韦树才打死。枪杀杨、韦的人尚未回来,福利镇街头已贴出预先写好的海报,主要内容是:杨忠、韦树才在押往县城途中逃跑,被我民兵开枪击毙。7月7日下午,高田区工农兵指挥部副指挥长梁桂万等人策划,杀害对立派覃德业、李启维、万成康、龙意富、徐正书、冯家潘6人。当晚,以押万、龙、冯三人到蒙村,押覃、李、徐三人到平塘村批斗为名,在返回高田途中,分别在雷劈山、大祖坟(地名)由民兵开枪打死。7月8日晚,县工农兵指挥部在手工业联社楼上召开了一个前、后方合谋研究杀人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吕明忠、李先德、陈益昌、莫桥芳、王天德、蒋正本、牟科永、麦建元、朱名贵、邱建生等人。吕明忠主持会议,他说:“最近形势很好,两派到京开会,情况必然要变,所以前方(赴桂武斗)同志回来要求处理一批。……”在讨论中有5人发言。李先德说:“后方同志将阶级斗争盖子揭开了,我们向在家的同志学习。我们回来是与大家交换心情、统一思想。机不可失,时不再来”。蒋正本说:“要抓紧干”。王天德问:“材料怎样”?吕明忠说:“材料够了的”。邱建生说:“现在就干”!会议提出的名单是:苏良钰、程忠纯、吴尚贤、李超、廖杰、张伯勋、覃荣华、戴开志。在讨论如何处理这些人时,有的提出先抓几个到桂林干掉,有的提出由各单位组织群众利用批斗的形式,由群众打死较好。最后还是统一同意第二方案。结果,已被关押在文化宫的程忠纯、苏良钰、李超于1968年7月16日分别被枪杀和打死;张伯勋、覃荣华于1968年7月30日在游斗中被打死;吴尚贤于1968年8月8日晚工农兵指挥部在大礼堂召开的批斗会上被打死;戴开志于1968年8月21日从文化宫拉出来在游斗中被打死;廖杰因原单位部份领导不同意搞死,只被打成重伤,拖至1972年死亡。县公检法军管会根据县工农兵指挥部上报材料定罪。决定在批斗会上拘留县邮电局干部莫崇跃。8月3日晚,工农兵指挥部在县人民礼堂召开拘留莫崇跃的批斗大会。由纠察队从关押在文化宫的人员中捆绑,押解20多人到礼堂台上作陪斗。批斗大会由牟科永(教育局干部、指挥部成员)主持;会议准备执行拘留莫崇跃时,蒋彬(县委组织部干事,赴桂武斗直属民兵连指导员)和一部份民兵进入礼堂并冲上舞台,蒋抢过话筒,高喊:“保卫红色政权的战友们、同志们,我们在前线流血牺牲,他们在后方这么安然,我们的血不能白流,血债要用血来还”等话。在蒋彬的煽动下,先后约有40多人冲上台轮番斗打被批斗人员。莫崇跃、莫文初、吴尚贤、吴章龙、刘汉和被打死;其余20余人全部被打成重伤。8月20日晚,福利粮所在福利区礼堂召开批斗普益粮站干部廖大文大会。廖是7月初被工农兵指挥部关押的,在此期间廖被斗打多次,经受不起折磨,撞柴油机自杀未遂,后被抬到大光亭。秦芳、莫桥福、李继忠等粮所负责人研究决定,再次批斗廖大文,经指挥同意,令被关押的黎光辉等人把廖抬到会场。批斗会后,由本单位职工陈永吉、管德疆二人,用绳子把廖大文头在前,面朝下,手反绑着,从礼堂沿着福利老街,在那高低不平的石头路上拖到漓江边鲤鱼洲上,约1里半路程,廖大文被活活拖死。

1968年9月1日,县工农兵指挥部撤销。区、乡的工农兵指挥部(所),也先后解散。

1968年6月13日,县革委会在高田区召开各区革委会领导和县下乡工作队队长会议,由县革委副主任黎咸称传达贯彻专区革委会召开的兴安会议精神;部署开展“三查”工作。会议布置从6月中旬至10月份,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个查“走资派”、“叛徒”、“黑手”,查地、富、反、坏、右的破坏活动和暗藏的反革命分子的“三查”运动(后来发展“三查一清”运动,增加了清理阶级队伍的内容)。会后经县革委批准,县直各单位、各区、乡、大队都成立了“查”领导小组,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地在全县开展“三查”运动。6月21日县军管会向各区公安员、派出所发出三点通知:1、取消“四大”的政策界限以公安6条第四、五条精神掌握。2、审批权限,社会上由军管会审批,国家干部由革委会审批,乡、区签署意见报到“三办”和军管会。3、县区革委委员要批斗的,需事先上报材料,批准才能批斗。我们掌握真正是坏头头可以抓起来。6月25日县革委又召开紧急会议,宣读了广西“革筹”小组、广西军区公布的“关于破获中华民国反共救国团广西分团反革命案件的公告”,传达区革筹和军区的有关指示,强调开展“三查”运动,“向阶级敌人发动猛烈的进攻。”6月27日至30日,各区先后召开了革委扩大会,参加会议的除革委成员外,还有区干部、乡民兵营长、治保主任以及区属各单位的负责人。各区的会议学习了毛主席的最新指示和有关阶级和阶级斗争的论述。7月20日县革委又召开了全县三级干部会议,总结了“三查”运动的情况;提出了“把公开的暗藏的阶级敌人统统挖出来,并把他们从政治上、思想上批深批透、批倒、批臭,夺取‘三查’运动的全面胜利”的要求。

6月中旬,以县革委常委冯仁基为组长,邱显福、莫子正等同志为组员,组成工作组,进驻县良种场搞县直机关“三查”试点,历时1个月时间,由于推行极“左”路线,十几个干部、职工被批斗和吊打。工作组总结“三查”试点经验,向全县推广。6月16日工人莫振云被押上桂林途中在良丰农场附近被枪杀。7月7日,工人李志年、莫继荣、周祯被毒打后下工农桥河里淹死。工作组离场后,9月12日,良种场的一个群众组织还把工人董日新挂上“黑牌”拉到县城游斗而被打死。6月30日,县革委主任副黎咸称在县人委院内召开会议,决定成立“三查”核心小组,负责县人委机关的“三查”工作。7月1日上午,黎咸称在县人委院内召开的干部、职工大会上作了“三查”动员报告。下午,又召开骨干会议,确定“三查”对象,先后被批斗、吊打的干部32名,县水电局副局长苏志生被批斗后含冤上吊身亡;农业局干部朱方瑾被批斗后含冤投河自杀身亡;县水电局干部夏玉林被打伤后两年医治不好而死亡;农业局干部韦仲昆被错误开除干籍,遣送回家后不久死亡。副县长阎秀清等12位同志被打伤后得不到治疗和休息而留下残疾。7月10日晚,葡萄区福旺乡干部徐保发等人,在乌龙村召开群众大会,批斗黄八生、潘卒西“反攻倒算”问题。黄、潘被群众打成重伤后,徐保发指派容上六找人把他们埋掉。容带领民兵押着“四类”分子把黄八生、潘卒西拖到帽子山推下石灰窑活埋致死。7月13日晚,葡萄区林家旺村等12队队长林初耐等人,策划决定要把被诬陷为参加“飞虎暗杀队”而被关押在乡政府的本村社员林九准等6人杀掉。当晚,林初耐等人怂恿不明真象的群众40多人,手持木棒,到乡政府以把林九准等人拉回村里批斗为名,将林九准、林用忠、林杰、林素、林五高、秦中意6人提出来捆绑后,押到丙弯里板栗林打死。7月16日晚,白沙区五里店莫志林在本乡主持召开批斗陶天喜、练仕善、刘德展、刘五一“参加陈大岩策划暗杀干部群众黑会”罪行的群众会,在乡干部骆文甫讲完话后,诸葛桥等12人即将陶天喜等4人用棍棒打死和枪杀。8月17日晚,兴坪区西山乡18门楼村召开群众大会,批斗秦社林父子5人。批斗后,“三查”小组组长、民兵营长徐光养带领民兵多人,将秦社林、秦金发、秦远荣、秦水荣、秦年生5父子押至东门厄光亭公路附近枪杀和用石头砸死。在“三查”运动期间,全县从上到下,开展了大检举、大揭发、大批判、大斗争“刮12级台风”,对阶级敌人进行大扫荡。在“三查”中,全县到处抓暗杀团(队),许多地方出现揭出问题必抓,逄抓必斗、逄斗必打;出现到处随便打死人的严重情况。据统计,全县被批斗的有2513人;被打死和逼迫自杀的共601人;伤残留下后遗症的727人之多。

1968年8月10日,阳朔县革命委员会、阳朔县人武部党委为了大力宣传“7·3”布告,决定由辛恒山、王瑞武、黎咸称、邵铁男、冯仁基、邱行举、张林生组成领导小组。辛恒山任组长,王瑞武、黎咸称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各级革委会和革命领导小组也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强调要以最大的政治热忱,最坚定的决心,最主要的精力,最快的速度,宣传、贯彻、落实好“7·3”布告。采取动员一切可以动员的力量,组织强大的宣传队伍,深入街道、厂矿、生产队的田间开展宣传活动,做到人人学习、宣传。要求在布告发布后3天以内,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于是动用了一切宣传工具,在凉亭、渡口、商店、墟场、村头设立宣传站。组织了县、区1825人的135个“7·3”布告的宣传队,号召以“7·3”布告为武器,深入开展“三查”运动。

桂林武斗紧张期间,兴坪区工农兵指挥部和“三查”领导小组加紧抓“四类”分子和“坏头头”,并布置民兵各处设卡戒严。“2·12”群众组织的卢光寿等12人感到在家不安全而外出东藏西躲。1968年8月10日晚,上山躲避的一些同志与守卡民兵相遇,投了两枚手榴弹。因此,县革委和人武部认为外出躲避的人员的性质变成上山为“匪”,所以决定“剿匪”。于是,由县人武部副政委宋广盛到兴坪区坐阵,下令调动兴坪、福利武装民兵和下乡宣传队几百人到湾寨、老屈家进行围剿。8月17日,上山躲避的兴坪区卫生所护士冯天秀被围剿的民兵开枪打死。其余人员全部被“抓获”或“投降”。后进行游斗,有的在游斗中被打伤。卢光寿被定“抗粮抗税”罪而判刑9年(已彻底平反)。

1968年9月上旬,县革委常委研究决定批斗莫楚翘(县委副书记)、王范滋(副县长)、阎秀清(副县长)大会;成立了批斗莫、王、阎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9人组成:组长邵铁男,副组长张林生,成员:莫孝良、谢志辉、黎桂荣、吕明忠、蒋彬、牟科永、赵祖章。几天后,在县人民礼堂召开县直机关干部、职工约1200人大会。批斗大会由县革委常委张林生主持,县革委常委远景宇、张洪新、邱行举作了批斗发言。会上还拿老干部陈照、李绍新、陆绍益为陪斗对象也进行了批斗。自治区革委巡回批斗贺希明、霍泛、傅雨田、谢王岗、袁家柯5位领导人押到我县“亮相”时,我县也把被“打倒”的一些县领导莫楚翘、王范滋、阎秀清进行挂牌“亮相”。在县手工业联社、土产公司、交通局等几个地方靠近街的凉台上搞街头示众,即“活人展览”。随后,在荔浦县召开的南四县(荔浦、平乐、恭城、阳朔)几万人大会批判贺希明、霍泛、傅雨田、谢王岗、袁家柯时,我县又把莫楚翘、王范滋押去荔浦陪斗。9月28日至10月3日,县革委召开的首届活学活用毛主席著作积极分子代表大会。大会第一天,由武装民兵押着莫楚翘、王范滋、阎秀清、陈照、李天顺、李绍新、陆绍益等10余人上台“请罪”,并对莫楚翘、王范滋、阎秀清进行了批斗,致使他们身心受到了严重的摧残。

1968年9月15日,县革委派出以邮电局干部陈家晃、人武部干部赵德兴为首的工农兵毛泽东思想宣传队,进驻阳朔中学,领导学校的斗、批、改运动。宣传队进驻学校以后,继续以派划线,批斗了一大批不同观点的学生和教师。9月24日驻校宣传队和校革委、教育局共同研究,报请县革委批准,处理了一批学生和教师:被开除学籍的学生有赖和兴、谢正发、黄为灵、何祥生、李梦荣、罗晓明、陶德树、袁明、唐良辉、张继连、刘义光、诸葛水生、陆日学、赵家仁共14人,勒令退学的学生有周光达、莫现英、费连有、诸葛玉珍、李小云、苏越、唐少云、朱名喜、苏桥兴、刘启发、张普发共11人,受到严重警告和警告处分的学生有莫永昌、黎振全、苏进宏、汪守亮、郑有权、阎柏荣、伍凤桥、胡波萍、刘水凤、蒋业民、徐朋光、曾凡荣、贲龙桥、诸志群、容作景共15人;还审查处理了韦崇斌等11名教师。这宗错案,直至1984年6月30日,“处遗”时,才得到彻底平反,恢复其政治名誉。

1968年11月20日至25日全县召开“三代会”(工人代表、贫下中农代表、红卫兵代表),会期6天,出席大会代表共900人。县革委会主任辛恒山致了开幕词,副主任黎咸称作了大会总结。会议期间学习了毛主席最新指示和党的八届扩大的十二中全会公报;进行所谓声讨控诉叛徒、内奸、工贼刘少奇及其同伙叛党叛国的滔天罪行,斗争了我县“现行反革命分子”沈志球(邮电局干部)、冯兆芳(文艺队职工);通过了给毛主席的致敬信;向全县18万人民发了倡议书;还起草了农代会章程(草案)和红代会组织工作(草案)。

1968年12月至1969年3月,县革委在阳朔镇小学以办“学习班”的形式清理阶级队伍,集中了县直属机关400多名干部、工人,编成班、排、连进行审查,搞人人过关。1969年元月13日,在人民礼堂召开了一次批斗性的宽严大会,从宽处理了吴正卿、董恩山、徐成甫,从严处理了卿孙强、韦重坤、谭天生。会中,县革委领导布置讨论了准备回家当农民的问题,而后宣布“解放”一批干部。

1970年

1970年7月,县革委会成立清查“5·16”反革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其专案组,把文化大革命期间我县所发生的一些事件及事件所牵连的一些干部、群众当作“5·16”反革命阴谋活动分子和罪行予以清查。8月29日至9月5日举办了重点对象和知情人员学习班,历时8天。县革委会第一、二把手刘顺卿、黎咸称多次找重点对象谈话。参加学习人员有陈燕玲、唐海、李白莹、刘树生、诸葛忠、张宏连等82人。被立案列为重点审查对象的有李庆军、沈治球、刘汉伟、冯兆芳和分来我县的部分大学生;致使有的同志被判刑劳改,有的同志被搜查抄家。这宗错案,直至“处遗”时才得到彻底平反。

1970年根据自治区和桂林专区革委会的指示精神,县革委研究成立县“二五”运动领导小组,由5人组成,组长王庆丰(人武部政委),副组长黎咸称,成员远景宇、邵铁男、王迎明,下设办公室由陈景洪、颜玉明、裴作英、唐盛贻具体负责办公室工作。各公社和县直各单位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领导所属单位的“二五”运动。全县举办了各种不同类型的学习班,进行了摸底排队,开展了大检举、大揭发,大批判、大清查,在全县范围内掀起了一个轰轰烈烈的“二五”运动。3月21日,县革委在丁厄南面广场召开了开展“二五”运动万人大会。4月16日零时,在全县范围进行了一次统一时间、统一行动、有组织、有领导、有准备、有重点的大清查行动。清查的对象有:叛徒、特务、蜕化变质分子、死不改悔的走资派、阶级异己分子、伪军、政、警宪人员、反动党团骨干和成员、反动会道门中、小道首和职业办道人员、土匪、劳改释放犯和解除教养人员、关、管、杀家属及其坚持反动立场的子女、归国华侨、有特嫌、迷信职业者、来历不明者、外逃人员家属、其他有嫌疑的共26种人。全县组织了167个领导小组,成立了3186个战斗小组,分460个战斗区,组织了有干部、职工、下乡宣传队、社队干部、贫下中农、民兵、红卫兵参加的28734人的队伍,对全县4682个对象进行搜查、抄家。在开展大搜家的统一行动中,除26种人以外,还随意扩大搜查对象。致使有的同志参加战斗小组的搜查队伍去搜查别人的家,回来时,才知道自己的家也被搜了。有的地方挖地三尺,没收了一大批财物,在这种违法的清查中,严重地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

1970年2月至1972年元月,县革委在葡萄“五·七”干校成立“斗、批、改”中队。集中了38名被认为问题严重的干部和教师为批斗对象,限制自由,白天强迫劳动,晚上规定写交代材料,令其接受审查和批斗。执行“怀疑一切,打倒一切”的极左路线,教师曾广江因被诬陷而判刑20年。

1974年

1974年上半年至1975年冬,本县开展批林批孔“评法批儒”,“评水浒”运动,狠批林彪效法孔老二“克己复礼”的反动纲领。大反否定“文化大革命”的思潮,即所谓“批林批孔反回潮”。同时还在农村及各单位抽了一批骨干下乡宣传,发动群众开展这一运动,不少干部被迫检查。

1974年,县委分两批组织各部、委、办、局的领导和各公社党委书记到大寨参观学习“取经”后,全县开展了以大寨、昔阳为榜样,大打“批资”、“批修”总体战,号召全党全民总动员,党、政、军、民、学一起搞,上、下、左、右一齐批,城镇、农村各行各业紧密配合。在全县范围内普遍开展批“五种人”(即:所谓打进来的,拉出去的,热衷于走资本主义道路的,老好人,思想停留在民主革命阶段,过不了社会主义关的人)。批“资本主义倾向”,批“自留地商品化”,批所谓“新生资产阶级分子”,批唯生产力论,割资本主义尾巴,收自留果树、并荒地、自留地。据不完全统计,全县共收了自留地、开荒地4278亩。在生产队推行了以突出政治为主的大寨式评工记分,严重地挫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1975年

1975年7月,自治区党委和桂林地委(1981年7月1日以前阳朔县属桂林地区管辖)派出工作组,到阳朔县进行整党整风试点,县直机关局以上单位和福利、葡萄两公社被列为重点。

这次整党整风,继续了“文革”那套极左路线,搞阶级斗争扩大化,整“党内的资产阶级”批判“资产阶级法权”和“唯生产力论”。发动宣传队“点火”,县委常委“煽火”,群众“放火”,进行斗私批修总体战,把上自县委领导,下至大队党支部书记的各级领导干部200多人当作所谓“五种人”来整。发展了“文革”派性,以派划线,提拔和处理了一批干部,极大地伤害了广大干部和群众的积极性;搞乱了人们的思想,使我县经济工作遭受了不应有的损失。

1976年

1976年初,本县开展了“反击右倾翻案风”的斗争。6月中旬,在继续“反击右倾翻案风”的同时,开展了追查“政治谣言”运动。县、社都成立了“追谣”办公室,以公安部门为主开展工作,一直到“四人帮”垮台,“追谣”才停止。

10月,本县10万多人分别隆重集会,载歌载舞、热烈欢呼、尽情欢庆党中央一举粉碎王洪文、张春桥、江青、姚文元“四人帮”反革命集团的伟大胜利。

后记

1983年5月中旬,县委按照中央的指示精神和自治区的部署,开始认真地开展处理“文化大革命”的遗留问题,并把这一工作摆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县委成立了“处遗”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战线、各公社也相应成立了这一机构,由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全县共抽调了700多人组成庞大的“处遗”队伍。现对“文革”10年内乱中的重大问题已查清处理。彻底否定了“文革”。

在“处遗”中,我们认真地贯彻执行了中央关于“既要解决问题,又要稳定局势”的方针,本着“宜粗不宜细,宜宽不宜严,宜少不宜多”的原则,按照区党委桂发(1983)54、55号文件和(1984)15号等文件精神及其政策界限,实事求是的处理各种问题。

根据“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的要求进行定案处理。政法机关按照法律程序捕判了29名严重违法乱纪分子(名单见附表一);党政机关对违法乱纪分子和犯有严重错误的512人分别给予不同的党纪、政纪处分(主要名单见附表二至六);对于犯有错误和一般错误的人予以解脱。

在“文革”中受迫害和株连的人,“处遗”中书面或口头宣布平反了1515人(件);平反后安排工作51人(含职工死一顶一);平反后收回恢复工作、转正和纠正工龄的40人;有的按政策补发了工资和生活费。受迫害、株连,按政策办理了“农转非”户口的75户,182人。

对在“文革”中被迫害致死者,在“处遗”中均予以昭雪;上级拨来的安葬费,抚恤费,生产、生活困难补助费,房屋修理费等共30万元“处遗”经费,落实了经济善后工作。还给118个遗孤作了定期定量补助。同时,经过做工作,凶手和犯错误的人主动到受害者家赔礼认罪认错,愈合了伤痕。

在“文革”中被民兵吃用和查抄的财、物也按政策给予了补偿。“处遗”经费做到了专款专用。

经过拨乱反正,正本清源,团结一致向前看,全县人民都聚精会神搞“四化”,各行各业正在改革中前进。

中共阳朔县委整党办公室1986年9月

“文革”中严重违法违纪被判处有期徒刑者名单:

(共29人)(附表一)

干部:

吕明忠、蒋彬、宾玉芳、莫先廉、莫绍权(免刑)

工人:

黎绍荣、莫孝本

农民:

钟先德、唐冬生、林修顺、苏明远、吴水生、秦孟胜、毛成苟、梁炳子、蒋长林、覃宗棱、沈光忠、梁显沼、唐绍文、陈南阶、莫建能、练启业、林定权、莫志林、梁桂万、容木胜、唐八生、谢守民

“文革”中严重违法乱纪被开除公职者名单:

(共12人)(附表二)

吕明忠、蒋彬、宾玉芳、莫先廉、莫孝本、黎绍荣、罗太保、王本贵、潘武炎、赵日生、周玉明、王必瑶

被开除干籍作工人安排者名单:

(共13人)(附表三)

莫绍权、莫家麒、莫攀福、徐承武、倪承董、陆世雄、秦开仲、张兴文、周凤升、高冠球、苏绍书、苏继发、林文

“文革”中严重违法乱纪被清除出党者名单:

(共143人) (附表四)

干部:

张兴文、陶春生、邓世理、廖新贵、卫玉忠、李善茂、王秉忠、覃洪宣、周凤升、莫月初、莫攀福、容明孟、彭家松、曾凡盛、李长金、刘桂右、倪承如、黎卫东、吴土玉、毛初连、蒋肇宣、林文、苏继发、李先德、李桂文

工人:

陈梓开、林定荣、何振成、欧广南、覃少杰、邬启发、张开寿、黎建德、陈永吉

农民、居民:

赵桥发、莫保书、莫保宣、莫发生、莫思斌、彭树生、伍信明、唐土保、吴志华、李才星、莫大江、梁海仁、梁开来、莫家驹、张大河、梁业凤、莫维雄、莫维生、陆兴金、黄桥发、黄兆长、蒋胜林、刘春林、林定玉、诸葛道文、曾三凤、秦长才、黄新发、廖天长、杨二发、徐如六、林初耐、廖祖仁、蒋双德、曾庆华、容弟武、容道化、容弟善、刘启桥、朱名辉、梁益松、刘培义、徐连旺、赖海昌、黎加德、莫桥副、张定贵、陈胜芝、廖同福、黎瑞兴、徐常芳、熊盛益、赵春生、秦孟胜、邓春和、赵化汉、李少聪、杨六一、李任东、潘桥保、毛重书、毛成苟、黄恩德、陈礼富、蔡先仁、莫初有、蔡汝庭、蔡先德、姚友华、黎乔玉李保支、章佐顺、魏寿、秦能界、秦顺养、蒋仙莲、廖土友、莫来贵、朱名赋、罗以金、王水才、练恩禄、刘义林、张福枝、莫毓卿、陶德有、陶德均、陶德侨、张全友、陶大乐、唐克军、 陶贵弟、陶隆志、欧火有、莫樟保、莫丙继、李天喜、王有廷、林顶贵、何善财、张宗日、徐金养、黄志富、彭春发、路三保

“文革”中严重违法乱纪被开除党籍名单:

(共145人)(附表五)

干部:

莫家麒、苏绍书、贝天生、陈土生、李远福、张礼远、徐连普、莫孝良、莫绍权、刘延福、徐运增、覃集均、莫思君、蒋彬、宾玉芳、莫先廉、陆世雄、柏楚兴、钟仕杰、高冠球、黎永生、容科名、秦开仲

工人:

蒋福桂、莫社养、张根寿、黎振荣、莫思经

农民、居民:

李振坤、莫保赤、夏来铭、倪桥兴、莫桂龙、黎永禄、钟先德、莫大富、莫拔亮、莫家应、王桥生、钟观偿、刘继安、黎水养、伍丙生、覃宗强、李乔保、陶应经、唐冬生、莫炳东、陆定祥、龙显仁、梁业柱、龙显承、黄新弟、容上六、蒋光义、秦日广、徐亨礼、徐保发、黎承如、唐六如、林修顺、刘长辉、黄枝文李祥凤、林忠俊、龙天明、李金生、韦永照、苏明远、吴水生、莫敬檀、容华、卿顺发、葛明辉、张树昌、莫树秀、王日润、徐法和、谭孝玉、徐光养、莫文德、周重林、何嗣继、赵志器、范闽礼、梁炳子、何丙生、廖云生、郑绪源、陈光明、李任道、莫奇英、赵纯英、黄秦东、屈胜荣、屈少略、董兴义、邬纯珠、容老锐、莫禄祥、曾八嫂、秦林养、唐土养、赵全生、唐山甫、朱芳鸿、覃联煦、覃深海张双养、徐承凤、祝富强、黎有连、莫天才、韦德兴、周振星、游象宝、刘义祥、刘义有、王化光、黎土生、管廖贵、莫思远、张太富、陶九一、李水生、颜裕祯、万茂杨、张达喜、陈裕明、廖新友、李政、秦元光、莫福光、曾宪龙、曾昭胜、葛保如、黄德凤、于超球、王金盛、张良奇、何忠义、邓五三

“文革”中犯有严重错误给予留党察看处分名单:

(共38人)(附表六)

干部:

李光佩、牟科永、翁钦元、董荣珍、黎咸辉、孙永山、蒋正本、黄锡光、张月和、张天生

工人:

段朝礼、黄星甫

农民、居民:

黄春玉、李荣胜、倪绍新、黄太安、钟安保、黄运送、黎瑞英、彭自辉、陆世荣、覃树忠、莫继荣、林修禄、宾初连、龙昌达、骆明甫、徐新贵、何水柱、徐启桐、李宗富、莫子仁、徐修鼎、刘见椿、徐凤辉、黄云跃、彭有德、黎瑞学

来源:《广西“文革”档案资料》(第十一册),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整党领导小组办公室编,1987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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