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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梧州市“文化大革命”大事记

日期:1987-11-0 作者:中共梧州市委整党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梧州市委整党领导小组办公室

编辑大意

一、广西梧州市和全国各地一样,“文化大革命”所造成的内乱,给党、国家和各族人民带来严重灾难。写“大事记”的目的是彻底否定“文化大革命”、吸取历史教训、巩固处理“文化大革命”遗留问题工作的成果,教育广大群众和子孙后代。

二、“大事记”取材于梧州市档案馆保存下来的“文化大革命”期间的资料、市公安局、法院保存的“文革”期间的案件材料,处理“文化大革命”遗留问题期间的调查材料和亲身经历这场内乱的同志们的回忆记述。

三、“大事记”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尽量做到实事求是地将经过去伪存真核实了的重大事件的事实过程编记下来。在叙述先后继起各事件演变的情况时,根据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的精神,去分析其来龙去脉的因果关系。尽可能勾画出“文化大革命”在梧州全过程的轮廓,它基本上按事件发生的先后顺序编述。但是,为了较集中突出地叙述一些交叉发生的重大事件,而又不完全受时间顺序的约束。因此,它不是一本有事必录,不问各事件的内在联系,只按照时间顺序作一般罗列的流水帐。

四、有些事件,已搜集到的材料反映到什么程度,“大事记”只能如实写到什么程度。不详尽之处或没有定论之点,只能留待以后研究。

五、对一些后果特别严重,演变过程复杂的重大事件,“大事记”限于篇幅,只写其梗概,另有“大事件”叙述。

梧州市“文化大革命”大事记(上)

1966年

(一)梧州市“文化大革命”开始

中共中央在1966年5月16日发出关于“文化大革命”问题的通知后,中共中央中南局召开了三级干部会议,动员开展“文化大革命”。

5月30日,中共梧州市委召开了3000人参加的干部大会,传达中共中央《五·一六通知》和中南局第一书记陶铸在三级干部会议上所作的“文革”动员报告精神。市委书记梁成业在6月4日散会前讲话,强调要组织力量,首先把文化系统的“文革”运动搞起来。

6月6日,市委成立“文化大革命”领导小组(简称“市委文革小组”)。由市委副书记还寄萍、市委宣传部长关照、市武装部长刘玉宝、市委统战部长郭珍、市委副秘书长梁治光、市公安局副局长刘德厚、市文化局长李裕典、市教育局副局长尹远组成。还寄萍任组长、关照、刘玉宝任副组长。后来,副市长杨林、阎梦华也曾当过副组长。

6月上、中旬,各界先后集会,表示拥护中央改组北京市委的决定,声讨“三家村”(吴晗、邓拓、廖沫沙)“黑帮”。市《鸳江日报》登载“批判”广西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陆地的作品和“批判”电影《兵临城下》的文章。市文化局副局长谭路、粵剧团团长黎侠峰和原市委副秘书长谭流(作家)等人,被大字报围攻,说他们搞“修正主义”、搞“封、资、修”。

6月中旬起,全市中等学校根据“市委文革小组”的决定,停课搞“文革”,小学边上课边搞。

6月17日晚,市一中学生欧阳希明在校内发表广播讲话,指责市委“迟迟不开展‘文化大革命’,把梧州搞成死水一潭”。由此引起学生之间的辩论,梧州高中部份学生到一中声援。6月18日,上午,在梧高师生大会上,关照代表市委宣布:梧高、一中贴出第一张大字报,就是梧州市“文革”开始:市委“高度评价”梧高、一中学生的“革命行动”。并决定派工作组与师生一道搞好“文革”。派去梧高、一中的工作组由市长黄德明和关照抓。下午,市委举行“文革”动员会,还寄萍代表市委作了动员讲话,晚上,梧高学生芩振安,廖世柱联名写出第一张“炮轰市委”的大字报,质问市委为何迟迟不开展“文革”。这张大字报贴在市委机关大门口,后来市公安局派人把它撕掉。

6月19日,市委召集中学生代表在市委礼堂开会。市委书记梁成业在会上表示支持一中、梧高师生的“革命行动”,宣布准备派工作组同师生们一起搞“文革”。会后,工作组分赴各中等学校组织“鸣放”。以后,这些“文革”工作组于7月7日全部从学校撤出。

6月22日,三中女教师梁志瑰跳楼身亡。先前,该校人事干部王兰荣、教师陈声干等曾联名写大字报贴出,说她男女关系“有问题”。市委关于“鸣放”曾有规定,不得把隐私问题写大字报张贴。三中的“鸣放”违反此规定。因此,去三中的“文革”工作组组长齐友(市委工交政治部主任)受到市委书记梁成业的批评。

6月30日,民办城北中学教师吴裕钦服毒身亡。他死前,受到大字报围攻,挖他历史老底,将他批改学生作文的原意歪曲,说他借此“反党反社会主义”。在此前后,前副市长、市民盟主任委员、梧高教师李镇(1957年被划为右派,当时已脱帽)等也遭到类似的“批判”。

7月15日,根据市委决定,举办全市教师暑期集训班。在班上,要教师人人作自我检查,对尹远、车轰(梧州卫校副校长)等一百多名干部、教师进行“批判”。该班8月23日结束。

(二)“破四旧、立四新”,大查抄

8月,北京学生走上街头“破四旧、立四新”的消息见诸报端。

8月14日,《鸳江日报》登载梧高15名学生《关于铲除资产阶级风俗的倡议书》后,当晚,大东酒家、南丰饼家、百福堂药材店、天祥服装店、一新百货店等一批老字号商店,被砸烂招牌,换上按行业和数字顺序的第几门市部的红色标记。随后,立于南环路市粤剧场门前的两蹲明代石狮被捣毁。驰名全国的舞龙牌火柴被勒令停产。《鸳江日报》被改名《新梧州报》。市区公社(市辖区的政社合一体制)也被改名,万寿公社改为红星公社,白云公社改为东方公社,鸳江公社改为东风公社,蝶山公社改为向阳公社。

电台、报纸传播8月18日毛泽东主席在首都接见红卫兵的消息后,8月20日,市委召集了中等学校学生中80多名干部子弟到市委礼堂开会,宣布他们是梧州市的第一批红卫兵,希望他们带动同学搞“文化大革命”。21日,又在大较场举行有26000人参加的“庆祝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大会”,会后游行。28日,市委成立群众接待站。

8月30日,有14所中等学校成立了学生的红卫兵组织(以后人称“三字兵”)。从这天晚上起,掀起了搜查“封资修”物品为名的抄家之风,持续约一个月。

8月31日,在市委“文革小组”支持下,“梧州市红卫兵临时联合司令部”(简称“红临联”)成立。在市人民礼堂开庆祝会。市委派人到会祝贺。干部子弟黄向南任该“司令部”的“司令”,严晓钟、唐保定等为骨干。

在持续约一个月的抄家中,伴随着游斗。先后有192户人家,被视为“反革命”、“地主”、“资产阶级”、“反动学术权威”,遭到查抄,殃及陈汝楫(市民革主委,市政协副主席)、王世荣(市卫生局长、环境卫生专家)、李兆时(工人医院院长、著名医学专家)、王大年(工人医院副院长,著名外科专家)、伍尚良(市基督教三自爱国会主任)、李亿中(市工商联主委)、黄三清(海员工人,全国劳模)等在社会上有影响的人士。一些著名医师被集中戴高帽拉去游街侮辱。当时,市委分管政法工作的副书记王延福和市公安局副局长刘德厚,在市公检法部分科庭长碰头会上,认为利用“破四旧”,抄家是“防乱制敌”之法。后来,曾布置公安干警通过非公开渠道,向“红临联”提供抄家对象名单。据1969年7月18日统计材料,当时查抄财物878件(箱)、折价人民币212100多元。

(三)“桂林老多”串连,两派初步形成

9月1日,“桂林老多”广西师范学院学生潘本文、黄显茂、钟世英、韦小英、杨碧霞等人来梧“串连”。他们曾在梧州卫生学校落脚,同该校学生一起天天到机关、工厂、学校,宣传“梧州必须大乱”,“要大造梧州党内走资派的反”。他们所到之处,经常被“赤卫队”、“红旗战斗队”、“三字兵”阻拦,开展辩论。

9月2日,经市“文革小组”默许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成立了“赤卫队”,学校也相继成立了“红旗战斗队”,说是为了“保卫机关工厂,保卫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实际是抵御学生“造反串连”。

9月7日,市委把广西区党委书记乔晓光8月18日所作的关于广西师院“文革”情况的报告,在市人民礼堂向全市中学师生和小学教师传达。广西师院来梧学生黄显茂走上讲台抢话筒,发表与乔晓光报告相反的言论,大讲他们是“被走资派迫害而造反”,并“批判”要文斗不要武斗的口号是“彻头彻尾的修正主义”。梧州高中教师杨芝华以师院校友身份上台驳斥黄显茂。但一些学生上台发表支持“桂林老多”。在激烈的辩论中,互争话筒,秩序混乱。

与此同时,在市蔬菜公司的“四清”工作队员周康等3人,梧州师范李金枢等14人,先后贴出大字报,指责市委和“四清”工作总团“执行资产阶级反动路线”、“镇压学生和群众”。

市公检法部分科庭长在王延福、刘德厚授意下,联名出大字报指责“桂林老多”、李金枢和周康等人,把他们“造反串连”、写大字报“揭发”等活动,扣上“反革命妖风”的政治帽子。这些特大的大字报贴到市中心闹区,有人看了心惊,也有人看后赞赏。

9月9日,梧州高中学生会主席黄锋杰(原名黄秀建)为首,成立“八一八红卫兵”,另立于“红临联”之外。

9月下旬,市委授意搞“红海洋”。为了阻止贴大字报,全市各机关、企业、学校、街道,都在一切便于张贴大字报的墙壁,涂满红漆后写满毛主席语录。但在一片“造反”、“抗议”声中,又不得不花巨款在市区主要街道两旁搭盖竹棚,供贴大字报之用,一时又变成了“大字报的海洋”。

10月上、中旬,去北京“串连”的学生相继回梧。市委“文革小组”、“红临联”曾在9月份组织两批学生赴京“串连”,共700多人。赴京“串连”的梧州卫校学生,归来后,以刘文凤为首,发表退出“红临联”的声明,于10月22日同以黄锋杰为首的“八一八红卫兵”联合,组成“梧州市毛泽东思想红卫兵”(简称“思想兵”),与“红临联”分庭抗礼。后来,“思想兵”又带动组织了“井冈山红卫兵”(简称“山兵”),合称为“两兵”,成为风云一时“响”。

(四)批判“资产阶级反动路线”

中央工作会议掀起在全国批判“资产阶级反动路线”之风吹到梧州。各级宣传毛泽东主席《炮打司令部》大字报和北京大学聂元梓等人写的所谓全国第一张马列主义大字报。使各级党政机关和各级领导干部政治上、工作上受到严重冲击。

10月27日,“思想兵”率先在市人民艺术剧院举行“向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猛烈开火誓师大会”。11月6日、8日,又在市人民礼堂举行“揭批资产阶级反动路线大会”,并强烈要求“把阎梦华、关照的市委‘文革小组’副组长的官罢掉”,在街上贴岀“打倒梁成业”(市委书记)的巨幅标语。支持“思想兵”率先在梧州发起批“资反线”的,是“全国来梧革命师生革命造反联络部”(简称“全国来梧联络部”),以该部名义出面活动的。主要有桂林来的大中专学生潘本文、黄显茂、彭杰锋、谢波、周勇,武汉来的大学生彭伟杰、李继治、黎明等人。

这个时候掀起的批“资反线”浪潮,往后持续到1967年1月底解放军介入地方“文革”实行“支左”时。在批“资反线”浪潮中,把市党政机关的领导干部和许多基层领导干部当作“执行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的当权派”,受到开会批判和大字报揭批。有些“四清”工作队负责人和队员也被同样批判。阎梦华于10月23日代表市委、市委“文革小组”在人民礼堂向全市师生检讨,说市委在“十六条”公布前派工作组进驻学校,是“犯了方向、路线性的错误”。梁成业代表市委向全市作了3次检讨,承认“市委在‘文化大革命’中犯了方向、路线错误”,并以个人名义“向毛主席请罪,向人民请罪”。王延福、刘德厚等在“勒令”声中检讨“压制红卫兵和群众运动”。

与此同时,“赤卫队”、“红旗战斗队”被当作“市委镇压学生运动的御用工具”受到声讨,有些单位的“赤卫队”、“红旗战斗队”头头被当作“执行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的实权派”批判。“赤卫队”“红旗战斗队”在被指责声中偃旗息鼓后,机关、企事业单位纷纷成立“文革委员会”或“文革小组”。工厂企业以原来“赤卫队”的工人为主体,成立了“无产阶级红卫兵”(简称“无产兵”)。同“红临联”的“三字兵”一起活动。随后,在12月份,全市出现了一次大字报高潮,以各式各样“战斗队”名义揭干部的历史出身、社会关系和生活作风,有的领导干部被“勒令”“靠边站”。

(五)接待红卫兵“串连”,大量花钱

从11月2日起,全国各地学生红卫兵一批批涌来,本市的学生红卫兵也一批批外出。外地来梧的红卫兵和本市要外出的红卫兵,都向市委“文革小组”要“串连”费,稍不顺意,就说“当权派压制红卫兵革命串连”,声言要“砸烂当权派的狗头”。为了招呼外来红卫兵食宿,市委“文革小组”增设了十多个接待站。对来梧和外出“串连”的红卫兵,发给串连费或舟车接送。

据不完全统计:11月份接待外地红卫兵的食宿和舟车费用开支15054元,12月份开支26262元。12月31日这一天,发给市内外红卫兵“串连费”61292元。据市财政局存帐1966年下半年因“文革”开支60多万元。接待费和其他费用各半。

1967年

(六)夺权

1月,“造反派要向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夺权”的口号,从中央到地方传遍全国,接着,上海造反派夺权的“一月风暴”,通过《红旗》杂志和电台广播,向全国各地“造反派”吹起了“夺权”的号角。

1月12日,“两兵”等“造反派”组织提出要“全面夺权”。当天,梧州军民列队欢迎出席广州军区学习“毛著”积极分子代表会议的代表归来。市委书记、市武装部第一政委梁成业被“两兵”一部分人从欢迎队伍中拉出来,摘下他佩戴的解放军帽徽、领章,推去游街。同月,梁成业和市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十多人,又被“全国来梧联络部”、“两兵总部”的人拉去戴高帽游街两次。

1月15日,“全国来梧联络部”、“两兵总部”等“造反派”组织,在大较场举行“彻底粉碎资产阶级反动路线誓师大会”鼓动“造反派‘要联合起来,行动起来,夺走资派’的权”。

这时,已初步形成的“两派”有了各自的统一组织。以“思想兵”(学生)为核心的,自称“毛泽东思想革命造反派”,成立了“梧州市毛泽东思想革命造反派联络总部”(简称“联络总部”)。以“无产兵”(工人)为核心,包括市委、市人委公检法一些主要群众组织的,自称为“无产阶级革命派”,在被说为“保皇派”的指责声中,成立了“梧州市无产阶级革命派大联合总部”(简称“大无联”)。

1月24日,“联络总部”所属40多个“造反”组织联名发表了“夺权”声明,宣布成立“进驻中共梧州市委行动委员会”(简称“进驻委员会”)。随即进驻市委机关。这个“进驻委员会”设办公室,由黄锋杰等5人主持。黄锋杰召集市委机关的部、委、办以上领导干部开会,宣布他们要参加市委一切会议,参与所有工作部署;人事变动要经他们同意;市委行文加盖这个“进驻委员会”印章;领导干部外出,离开市委大院的要向他们报告。同日,副市长杨林因贴大字报说市委正副书记梁成业、还寄萍、王延福“压制文化大革命”,而被市委撤掉原任市委“文革小组”副组长职务。

在整个1月下旬,全市各处“造反派”都搞“夺权”。市公检法以覃正权(市公安局办事员)为首的“夺权委员会”,深更半夜突然召开“夺权”大会,“勒令”科、庭、所长以上干部到会,夺了行政的科、庭长和党支部书记以上的权;宣布把刘德厚(公安局副局长)、赵森林(法院院长)、唐汉义(检察院办公室主任)、钱国雄(公安局一科副科长)等人“打倒”,强迫从事体力劳动。没有被宣布“打倒”的科、庭长等干部,则由“夺权委员”张培恒(市公安局干部)、吴智强(市公安局干部)、覃正权等人监督工作,市歌舞团被“夺权”后,杨尚盈(当时是演员、党外群众)等人开会指控该团临时负责人苏锦元,执行“资反线”的“罪状”,宣布开除苏的党籍、并要被“勒令”到会的市文化局李裕典、市委书记梁成业承认他们的做法是“革命行动”。不少居民委员会主任也被当成“走资派”被揪斗、“夺权”。

(七)军队介入,群众组织分裂、组合、军队支持“大筹委”成立

1月23日,梧州军分区、市武装部宣布奉命介入梧州市“文化大革命”,分别设立“支左”办公室。

1月28日,军分区在大较场举行‘“坚决支持革命左派誓师大会”,会后武装游行。

2月16日,以副市长杨林为首成立“红色造反团”。发起人是来梧搞“四清”的自治区外贸局副局长范宗海。成员市直属机关科、局长以上干部梁治光、余志淮(市委财贸政治部科长)、刘肇华(市委宣传部副科长)等20多人。曾贴出揭发市委书记梁成业的大字报,并为斗梁问题与各“造反”组织联系。

2月18日,梧州军分区“支左”办公室派出工作组对“联络总部”和“大无联”所属组织的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排队。9天后,2月27日,“两兵”带头退出“联络总部”,其他组织也相继退出,“联络总部”随之解体。

2月21日,王渔舟(市委财贸政治部主任)、郭珍、张昕之(市财办主任)、吕道明(市委组织部副部长)、蔡树增(市委工交政治部副主任)、王福庭(市经委副主任)、张宗义(市委组织部部长)、霍恩俊(市公安局局长)等8名当时的市委委员、候补委员公开发表“造反声明”。宣布“脱离市委常委的错误领导”,并公开表态支持“毛泽东思想红卫兵。”

2月28日,退出了“联络总部”的“两兵”等7个组织发起成立以“毛泽东思想红卫兵”“井冈山红卫兵”为核心的“梧州市毛泽东思想革命造反派大联合筹备委员会”(简称“大筹委”)。市公检法“前哨红卫兵”退出“大无联”,与公检法其他几个组织联合成立“政法兵团”加入“大筹委”。“大筹委”很快发展到160多个组织,16000多人。“大筹委”主任委员黄锋杰(学生、“思想兵”头头)、副主任委员刘文凤(女、学生、“思想兵”头头)。常委潘炳芬(海关干部)、谭伯良(税务干部)、朱薄纯(法院干部,不久由公安局干部罗汇川代替)、甘超英(女、学生“井冈山红卫兵”头头),杜海楼(外贸职工)等。“大筹委”在大较场举行庆祝成立大会时,军分区宣传科长、“支左”干部李葆丰到会并讲了话,他宣布“两兵”和“大筹委”是革命左派、“不许动它一根毫毛。”

在“大筹委”成立前后,“两兵”的一部分人曾扰乱“大无联”和“红临联”,指责他们是“老保”。市委机关骆坤昌(财贸政治部干事)、李经源、麦永安(均统战部干事)等人宣布脱离“七一红卫兵”,成立“七一造反兵团”,退出“大无联”、加入“大筹委”。“无产兵”的唐发展(房产局干部)等人成立“无产兵造反兵团”,退出“无产兵”加入“大筹委”。“大无联”随之解体。但原来“大无联”的中坚“无产兵”和“三字兵”,认为“解放军支持的不一定是左派”,“没有解放军支持同样可以闹革命”,于是,便分别以电厂工人倪海清、梧高学生李钢为首继续撑起“梧州市无产阶级红卫兵司令部”、“梧州市红卫兵联络部”旗帜,拥有一万余人。

这时,不受“大筹委”、“无产兵”欢迎而在其外的,还有“主力军”、“锋刀团”等一批组织,他们也自称“革”。

3月7日,“梧州市抓革命促生产指挥部”成立,负责“管理生产业务和经济工作”。由梧州市人民武装部部长刘玉宝、副部长韩仁书任正、副总指挥。指挥部的领导成员有干部代表6人和群众组织代表2人。干部代表除老红军张清树(市农业局副局长)外,其余5人是发表八委员“造反声明”的王渔舟、张昕之、吕道明、王福庭和蔡树增(蔡还担任另一名副总指挥)、两名群众组织代表是刘才和蒙泉。随着,各单位也相继成立了各自的“抓革命促生产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为市“抓促”或某单位“抓促”)。

3月10日起,“大筹委”多次批斗杨林,说他为首的“红色造反团”是“非法组织”,宣布砸烂它。原“红色造反团”主要成员梁治光等公开揭发杨林组织“红色造反团”是想“标榜自已是革命领导干部,企图夺取全市党政领导权”。

3月18日,市公安局发出通令,宣布“毛泽东思想红卫战斗团第四分团”、“锋刀战斗团”等5个群众组织为“反动组织”,予以取缔,并将其头头黄雄光等10人,当作“反革命分子”逮捕。事前,梧州军分区“支左”干部庞世煜与市公检法“夺权委员会”对此行动做了一番具体的准备工作。通令发布后,“大筹委”立即发表了支持公安局行动的声明。4个月后,7月20日,市公安局又宣布平反、放人。

(八)对“走资派”进行“全面总攻击”

3月3日,“大筹委”在大较场举行“向市委、市人委内一小撮‘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总攻击誓师大会”,发表《告全市人民书》,鼓动“造反派”要“从四面八方,各条战线,对‘走资派’开展全面总攻击”。市委正副书记梁成业、还寄萍、王延福等被“勒令”到会。

3月8日、9日、11日晚,市委、市人委领导和一些部长、主任、局长,被“勒令”到梧州卫校。搞“当权派互相揭发”。军分区“支左”干部李葆丰和“大筹委”头头刘文凤等在场。在“互相揭发”中,有人提到还寄萍早已有组织审查结论的历史关节问题。接着,在灯光球场“大筹委”开的一次群众大会上,市委书记梁成业被质问追逼,要他回答有关还的历史问题,梁讲了“还两次入党”,又讲了叫还“好好向红卫兵小将交代”等话。随后,大街上出现“打倒叛徒还寄萍”的大标语、大字报。其中一幅是市委组织部干事曾竟成手抄的。一幅是市委办公室干部秦玉梅(女)、高祖权、蔡达高等将与还谈话,追问还历史关节问题的情况写了出去。还寄萍在政治上、精神上受到很大压力。3月20日凌晨,还寄萍在市委大院他宿舍附近一棵树上,含冤自缢身亡。

(九)“支韦打伍”、“支伍打韦”两派分、棍棒武斗

3月下旬,广西军区作了支持广西区党委第一书记韦国清“站出来”的部署后,梧州军分区支持的以“思想兵”、“山兵”为核心的“大筹委”,坚决支持韦国清;“无产兵”与“大筹委”同一观点,也支持韦国清。与“桂林老多”、“全国来梧联络部”一起“造反”的组织,则坚持“支持伍晋南,打倒韦国清”。

4月27日,潘本文等以“桂林老多赴梧调查组”名义发表《关于目前梧州形势的严正声明》,提出“打倒韦国清,解放全广西”。

5月初,“思想兵”带头贴出“支持韦国清同志站出来闹革命”的巨幅标语。

5月5日,“桂林老多”潘本文、彭杰锋、市桂林路小学教师苏振国同一部份“造反”学生宣布成立“梧州市红卫兵革命造反第三司令部”(简称红三司),张贴“坚决打倒韦国清”的大标语。

5月11日、12日,梧州地专机关“毛泽东思想革命造反派大联合筹备处”(简称“大筹处”)的“支韦”宣传车,在五坊路、南环路一带被“红三司”数十人所阻。“红三司”在车上张贴“打倒韦国清”的标语。双方发生激烈争辩,争辩中,互相推撞,有的人脚被踏伤。

6月7日,“大筹委”、“大筹处”在大较场集会“支持韦国清”。会后游行的在中山路和“桂林老多”、“红三司”发生冲突。“桂林老多”周勇被作为“打人凶手”抓到梧州地专机关大院殴打。“桂林老多”、“红三司”300余人冲进地专大院抓去5名干部殴打。随后,一方抬着周勇上街游行,控诉“大筹委”、“大筹处”打人。另一方也给5名干部戴大红花上街游行示威。

同日,杨林贴出题为《我对韦国清问题的看法》的大字报,他说“韦国清的罪行是很多的,文化大革命以前,他犯了极其严重的错误,在文化大革命中,长期执行资产阶级反动路线,镇压了文化大革命,是不能勉强抬他出来搞三结合的”。

(十)揪“军内一小撮”,“造反大军”成立

《新梧州报》在一月夺权以后,在“支韦打伍派”的掌握下,宣传支持韦国清。6月一二日晚,“桂林老多”、“红三司”数百人冲进《新梧州报》社,涂写“《新梧州报》是反革命复辟逆流的吹鼓手”、“《新梧州报》是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的御用工具”等大标语。3日,又冲进市印刷厂,阻挠《新梧州报》的印刷。

6月5日晚,“支伍打韦派”的造漆厂工人孔令镛在街上出售《广西日报》,同一名“思想兵”发生口角,一起到市公安局要求调解。“桂林老多”潘本文、彭杰锋和苏振国,组织“红三司”百多人,说“大筹委”的“政法兵团”抓了孔令镛,当晚冲进市公安局,“抗议公安局利用专政工具镇压造反派,非法拘留工人”,砸了公安局的牌子。并连续几昼夜在公安局大院静坐示威,还多次向公安大楼冲击。江亚来等以郊区农民代表身份前来声援“红三司”,也有一些人以工人代表身份给“红三司”送饭送水。“大筹委”黄锋杰、刘文凤、潘炳芬、蔡成文(海关干部)等大小头头和梧州军分区“支左干部庞世煜等在公安大楼出出进进,与“政法兵团”头头覃正权等共谋对策。

6月6日,中央颁布“纠正最近出现的打、砸、抢、抄的歪风”的通令,梧州军分区“支左”办公室立即印发、宣传。

6月10日,反“二月逆流”之风刮到梧州。“大筹委”’接过这个口号,指责对立派“支伍打韦”是搞“二月逆流”,在大较场举行“彻底粉碎资本主义复辟反革命逆流”大会,驻军代表在会上发言表示支持。

6月中旬,市委书记梁成业、副市长唐杰分别被“支伍打韦派”抓到一中、电安厂,审问逼供十多天。逼迫他们承认与梧州军分区、“大筹委”串通一气,砸“红色造反团”和“整”杨林。

7月8日,“红三司”贴出“揪出军分区内一小撮走资派”的标语。在此期间,彭伟杰、李继治等人从武汉再度来梧后,积极活动,为“红色造反团”、为杨林平反。为此,以“全国来梧联络部”名义、给梧州军分区发出公开信。

7月14日,《西江怒涛》出版,在创刊号发表《誓与梧老谭决一死战》(按“四人帮”讲谭震林是“二月逆流”的代表,梧州“支伍打韦派”便把他们认为的“二月逆流”在军内的代表叫做“梧老谭”)。18日,又发表“评论员”文章:《“抬韦”的要害是资本主义复辟》,指责军方支持“大筹委”、支持韦国清。

7月20日,“梧州市革命造反大军”成立(简称“大军”)。当晚,苏振国主持在大较场开“庆祝大会”。杨林发来“贺信”。“大军”是“支伍打韦派”的群众组织集合而成。其主力是“红三司”、“工总司”、“航运工总”、银行的“银鹰野战军”等等。初成立时,军长梁林(航运分局干部)、副军长卢观鸿(红星电影院放影员)、常委苏振国(桂林路小学教师)、杨家荣(交通公司职工)、江亚来(郊区农民)等。“全国来梧联络部”和“桂林老多”,对“大军”有一定的影响。

7月27日,市印刷厂两派因承印《西江怒涛》发生冲突,发展到棍棒武斗,导致该厂停工停产。

8月1日,“大筹委”在大较场参加建军节庆祝大会,占驻市委大院内工字楼的“大军”的“六·一七公社”红卫兵,以“大军”受歧视、没有“文革”活动经费为由,乘机抢夺市委机关的文具纸张,和拦阻的机关干部发生冲突,一些干部被打伤。

8月2、3日,“大筹委”派指责“大军”挑起“八一武斗事件”要求惩办打人“凶手”。

8月4日,杨林发表《八·一武斗事件的声明》,说市委“文革小组”分配文革经费不合理,少给了“大军”和“无产兵”经费,因此8月1日红卫兵到市委搬纸张文具是“百分之百的革命行动”。8月11日,他就“八·一武斗事件”发表第二号声明,指责“党政军内一小撮走资派”“挑起武斗”。

8月中旬,市面上天天晚上到处大喊“捉贼”,人心动荡,惶惶不安,机关、单位、宿舍、私宅、纷纷设置铁栅木闸。19日上午,有3个男人在埠民路中医院门前和大较场司令台前在一片“捉贼”声中被乱棍乱石打死。其中一名石明坤是本市鸡爪山无业居民,两人氏来历不明。

8月下旬初,市公安干部袁威、郭福、梁启明先后退出“政法兵团”,跑去“大军”集结区。地专“大筹处”负责人、专区公安处干部林羽也退出“大筹处”,跑到“大军”集结区去。他们先后公开发表声明和写信给中央,揭发“梧州走资派操纵公检法镇压造反派”。市公检法当时“靠边站”的干部廖自刚、高可、陈囯祥同情他们“造反”、联名写大字报要公检法“当权派”回答问题。“政法兵团”一部份人认为廖等乘机作乱,“勒令”他们“交代”问题”。8月26日,他们逃去“大军”集结区,后来同袁威等在一起。

梧州市“文化大革命”大事记(中)

(十一)抢枪,第一次真枪实弹武斗

8月中、下旬,梧州两大派三大组织都各自研究部署了准备“武斗”的措施,集结了人员。收集以至制造武斗工具,市委、市人委把重要的档案资料运送到市人委大楼,市公、检、法把文书档案集中到公安大楼。并相应采取了护卫措施。市委部分干部和一些领导干部,也在保卫档案,保卫金库的动员下,进了市人委大楼。“大筹委”的“市直兵团”和“政法兵团”利用自己的多数地位,分别在这两幢大楼集结人员。“无产兵”在市区的边缘、市交际处和珠山等地集结人员,还在铸造厂、机械厂等处制造手榴弹。“大军”则占据大东酒家、市人民礼堂等处控制市区城南片,还从广州弄回一些手榴弹和子弹。“大军”在市面上广泛散发他们翻印的《罗汇川日记》和《骆坤昌日记》(罗、骆2人均是“大筹委”的重要人员),揭发“大筹委”“在军方操纵下部署武斗”。

8月26日,工人医院两派发生冲突,互斥对方制造武斗工具,准备武斗。居于少数派地位的“大军”人员在冲突中受伤。“大军”一批人手持刀、矛、棍冲进工人医院抓“打人凶手”抓走了“大筹委”派几个人,挂上“打人凶手”的牌游街示众,留医病人被迫赶走,“大军”乘势占了该院做武斗据点。

8月27日晚,“大筹委”300多人在海员俱乐部开会,“大军”大批人把海员俱乐部包围。互相扔石头,各有轻伤。来劝解的解放军战士也有一人受伤。

8月28日,“大军”发布了全面停工集结的《特急动员令》,并在市人民礼堂召开各系统组织头头会议,布置向解放军抢枪。“大筹委”一面举行“坚决制止武斗”的示威游行。一面则集结于梧州地专大院待命。

8月29日,凌晨起,“大筹委”一连数天在地专大院、云监山、河口等处夺取独立营、军分区、教导队的武器。“大筹委”的“市直兵团”,强行打开在市人委大楼内的市武装部办公室,全部取走存放在该处的枪支弹药和民兵武器的枪栓。梧州航运分局的“大筹委”派,经该局“抓促”小组长莫剂同意后,拆封启用护航武器。地专“大筹处”各组织拆封启用地专公安和民兵武器。“无产兵”则拆封启用河西、富民、莲花山、钱鉴各工厂的民兵武器。“大筹委”、“大筹处”、“无产兵”通过交换,把枪支弹药配套使用。

8月29日凌晨,武汉学生彭伟杰、梁汉明、李继治、陈佑生,“红三司”黄鉴权、利汉棠,“双反兵”韦齐宇、李锐鎏、黎兴尧等数百人,到云盖山梧州军分区和市武装部岗岭路仓库抢枪。上午,他们同纸厂“大军”成员彭金光、彭金发内外配合,夺取了该厂的民兵武器。下午,他们又夺取了二化厂的民兵武器。以后一连数天,“大军”先后到市武裝部武器库、河口、市粮食局、市医药公司、手工业供销经理部等处搜索枪支、枪栓、弹药。据当时统计,几天来两派夺取解放军轻重武器共2300多件。

29日天亮后,“大军”把抢来的枪架在市人民礼堂。上午8时许,“大军”数十人持刀、棍冲进市公检法办公大楼,双方发生冲突。冲突中“大军”人员向大楼二楼礼堂投掷手榴弹。炸伤多人,易文被炸重伤,不治身亡。下午“政法兵团”头头之一李绍元(民警),指挥公检法干警撤离机关,乘船去广东想转上北京控告“大军”破坏专政机关的“罪行”。途中有人提出此举难避擅离职守、放弃专政之嫌,故船到封川江口返航。在下关派出所住了一个晚上的市公安局局长霍恩俊第二天率领十多名干警返回望火楼,其余撤离公检法大院的干警到10月初才返回公检法大院。

8月29日,“保卫市人委大楼联合指挥部”成立。“市直兵团头头卢运祯(市计委干部)任总指挥,市物价局副局长刘宝兴任副总指挥,钟祥人(市计委科长)、夏袓昌(市教研室干部)、江静科(市人事局干部)、陈裕光(市卫生局秘书)、谭福基(市人事局干部)为“指挥部”成员。

8月31日,一艘作为“大筹委”水上据点的万吨铁轮开到新西码头河面停泊,与流动的桂海151轮、桂航503轮配合,向河堤新西旅店等“大军”据点开枪射击,双方发生激烈枪战。在互相射击中,“大筹委”的蔡旭焕,唐发鸿和“大军”的何剑杰、黄宝珊等4人毙命,路过的和在街上观看的居民黄辉雄、陆礼祥、陈树森、麦德等4人也中弹身亡。到万吨轮参加活动的公安干警谭瑞生,黄展宁等中弹轻伤。

9月2日上午,“桂林老多”学生谢波,“大军”的莫炳光、潘耀文,在同派的谭光文等6人护送下,乘坐梧州汽车总站21——0413号客车,从市区经苍梧大漓口离开梧州。护送人员从大漓口乘该车回市区,在市区北郊钱鉴汽车保养场门前拐湾处,被地专“大筹处”的张国华、邹礼顺、邓燕瑞、陈居生(均保养场职工)等人伏击。“大军”的谭光文中弹死去。

9月5日,“大军”宣布“兵管”五坊路、南环路、大南路、小南路一带,并在抚河口浮桥加岗设哨限制自由出入。梧州专区体委副主任李喜宏活动于其中。

“大筹委”自8月28日,集结于梧州地专机关大院、外贸大院之后,与梧州地专“大筹处”紧密配合。梧州专区公安处长张国志,梧州外贸办事处政治处副主任赵禄江,茶叶土产进出口支公司副经理许安山,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志斌,市卫生局副局长王兴等活动于其中,梧州军分区政治部副主任王观铭、科长李葆丰等出出进进。8月29日晨抢枪后,市人委大楼成为“大筹委”在市中心的核心据点。郭珍、张宗义和物价局副局长刘宝兴等领导干部在那里亲自参加构筑武斗工事,持枪站岗放哨和做“稳定思想情绪”等工作。刘宝兴还参与了武斗的指挥活动。王渔舟、张昕之在市“抓促”,思想上亲一派,疏一派,行动上支一派,压一派,利用工作之便在经费和粮菜供应等方面,支持人委大楼武斗据点。孙波(市经委主任)9月2日去公路总段“避难”,除了帮助总段“大筹委”派群众组织配备武器弹药以外,还参与人委大楼与“无产兵”等换枪和通过公路总段转运武器,又亲自送煤和送钱给人委大楼据点和帮助据点做联络工作。

(十二)宣布“九·五命令”大军”改组,“联委”成立

9月5日晚,梧州市“文革”中的两派都通过广播,宣传当天中央发布的关于不准抢夺人民解放军武器、装备和各种军用物资的命令(筒称“九·五命令”),表示坚决执行,封存枪支弹药。

9月6日、7日、15日,军分区召集两派代表12人,贯彻“九·五命令”。因各方互相攻击,没有达成协议。

9月6日,“大筹委”向梧州军分区缴交一批枪支弹药。

8日上午,“大军”在南环路大东酒家(“大军”军部驻地)门前集会,庆祝正式加入“广西4·22”。当晚,“大筹委”袭击“大军”部分据点。据守艺术剧院“大军”据点的廖慧光(梧高学生)、潘炳杰(蝶山工读学校学生)被打死。

9月9日,“大筹委”孔祥进(陶瓷厂工人)抬伤员去梧州专区医院,途中,被工人医院“大军”据点开枪打死。执行巡逻任务的独立营战士郭火飞也中弹受伤。

9月中旬,支持“大筹委”的外贸领导干部赵禄江、许安山与“无产兵”覃拔曼(市财办干部)联系之后,经过“无产兵”头头倪海清(电厂工人)到外贸大院洽谈,“无产兵”派了覃宪文(水运社武装干事)、黄永才(原消防队队员)率武装数十人到外贸大院集结,加紧训练,准备投入武斗。同时,成立了以谭金锡(梧州专区公安处干部,地专“大筹处”头头),张炳坤(梧州航运干部,“造反派”头头),倪海清(“无产兵”头头),黄锋杰(“大筹委”头头),杜海楼(“大筹委”头头),李志才(梧州航运干部,“造反派”头头)等为首的“梧州地市联合作战指挥部”。

9月15日,“大筹委”的水上据点万吨货轮与新西旅店“大军”据点之间断断续续互相开枪射击。“大军”的王锡恭(工人医院医生)在新西旅店据点中弹死亡。

9月17日,“大筹委”第二次向梧州军分区缴交枪支弹药。

9月18日上午,工人医院“大军”据点与埠民小学“大筹委”据点互相断断续续开枪射击。“大筹委”据点里的外贸工人梁亚流中弹负重伤,“大军”据点里的“红三司”头头郭彪(一中学生)中弹死亡。

9月20日至22日,两派互相射击中,印刷厂工人黄权开在“大筹委”中医据点、桂厂工人欧阳银在“大筹委”武斗船、房产局工人黎广兴在“大筹委”人委大楼据点修工事时先后中弹死亡。

9月23日上午,宣传“九·五命令”的梧州军分区宣传车在南环路大东酒家门前被“大军”的人围攻,汽车被毁坏,车上的宣传品全部被取出烧毁。中午,解放军巡逻队在街上被“大军”的人围攻。

9月23日深夜,“大筹委”、“大筹处”和“无产兵”组成的“梧州地市联合作战指挥部”出动200多人,分别由梧州外贸的陈文奸(干部),公安消防队的童如铭(民警,后任“大筹委”武斗队“通讯班”头头)、梧高学生汤栋波(“大筹委”1230部队头头),“无产兵”覃宪文、黄永才等率领,袭击“大军”工人医院据点,没有攻下,没有伤亡。梧州专署公安处张国志等曾参加策划这次进攻的会议。(后来张国志转变观点,支持“大军”)。

9月26日,“大军”发布“命令”:27日0时封存全部枪支弹药。9月29日,“大军”向梧州军分区缴交了一批武器。(至9月底两派三大组织上缴枪支共1500件。但各自都隐留了一部份枪支弹药)。

在“大军”缴枪之前,“大军”的“江防司令”何少雄(航运工人)、副司令陈伟雄(锅炉厂工人)与王东明(人民银行干部“大军”“红防大队”队长)、刘振沅(航运工人)、张会(外贸土产公司干部)、黄登清(航运工人)、邓瑚(梧州百货站干部)等曾在百货站开会策划反对缴交枪支,并由邓瑚执笔写了一个反对交枪的“通令”。围绕交枪问题,“大军”副军长卢观鸿被指责“左倾”(当时“军长”梁林在北京),并引起“大军”改组。改组后,“大军”军长彭桂才(市制钉厂工人),副军长兼作战部长陆永雄(外贸车船队工人),常委兼情报联络部长杨家荣(市交通公司干部),常委兼政宣部长林登桦(梧高教师),朱纲(梧高学生“红三司”头头),常委兼后勤部长李榕辉(人民银行干部),还有彭金光(市纸厂工人)、彭金发(纸厂工人)、卢观鸿、刘逸权(食品公司干部)等人也是常委。

10月8日,梧州市“联委”(全称“梧州市无产阶级革命派大联合委员会”)成立,在大较场举行庆祝大会,会后游行。原计划“联委”是两派大联合的组织,因“大军”拒绝参加,故“联委”实际是同一派的“大筹委”与“无产兵”两个组织联合组成,得到梧州军分区支持。“联委”主要头头是:主任委员黄锋杰(原“大筹委”头头),任副主任委员刘文凤(原“大筹委”头头)、倪海清(“无产兵”头头)和杜海楼(“大筹委”头头),常委谭伯良(税局干部,原“大筹委”常委)、甘超英(卫校学生、原“大筹委”常委)、牛锦伦(塑料厂工人,原“大筹委”常委)、李少文(糖厂工人,原“大筹委”常委)、张炳坤(航运“造反派”头头)、覃拔曼(财贸“无产兵”头头)和唐以豪(淀粉厂工人,“无产兵”头头之一)等。当日上午庆祝大会后,游行队伍在大东酒家门前被“大军”阻塞,双方发生摩擦。中午,“联委”200多人,用2辆汽车开路,以“抗议造反大军打伤我战友”为名,走到五坊路工商联门前从汽车上往“大军”据点扔砖头、酒瓶。“大军”据点还以石头,瓦片,发展到双方开枪,造成各有损伤。解放军前来制止,缴了“联委”6支手枪、3颗手榴弹、1把匕首和15粒子弹。晚上11时,“大军”代表7人闯进梧州军分区机关要求处理“联委”开枪杀人事件。梧州军分区值班人员说深夜不办公,不予接见。“联委”成立后,总部主要成员黄锋杰、刘文凤、谭伯良等带领一部分学生陆续进入市委大院,占据大院前半部分包括工字楼、红楼办公室等。

10月上旬,“大军”的王东明等人,在反对“军部”“右倾”中,将搞武斗的“江防大队”扩大,成立“中南井冈山游击队”(简称“中南井”)。“中南井”的核心成员是:副总指挥(没有总指挥)王东明,政委林志武(东方红公社民办厂厂长),常委张会、谢甫(造漆厂工人,后来武斗中死亡,由徐生接替)、陈荣权(蓄电池厂工人),参谋谢波、彭杰锋(均“桂林老多”)、李家庆(广西“4·22”的“保卫处”成员)。下设两个区队4个武装班和1个修械班,成员130多人,后来在“四·一三”武斗中又增加了3个武装班。

10月11日,原市经委主任孙波在市委机关“联合兵团”主要头头骆坤昌相请和陪同下,返回市委大院,充当市委“联合兵团”的参谋。先前,随着“联委”总部进驻市委大院,市委机关原“七·一造反兵团”头头骆坤昌,在驻守市人委大楼的“市直兵团”头头卢运祯和刘宝兴的动员下,从梧州地专机关大院带队返回市委大院,以便“发生问题”时市人委大楼与市委大院之间好互相照应。骆返回后,占据市委大院后半部份,住在饭堂2楼,并把“七一造反兵团”和市委机关其他群众合并,成立“市委机关联合兵团”。骆是“联合兵团”主要头头,服务员还有麦永安(市委统战部干部)、李经沅(市委统战部干部)、吴广谋(市委工交政治部干部)、覃进良(市委农村工作队干部)等人。骆于10月9日往公路总段“请”孙波。两天后,陪同孙回到市委大院。孙回到市委大院后,即同“联合兵团”一起搞布防,把人编成班,挖好枪眼,部署火力点,埋设自制地雷,还自己制作一些土炸弹。同“市委机关联合兵团”一起集中住在市委饭堂楼上的市中层领导干部还有张宗义等人。王兴则在市委大院的红楼办公楼,同“联委”的队伍在一起。

10月12日,“大军”参加武斗的刘金水(外贸工人)在市人民礼堂附近被打死。13日下午,“大军”开追悼会后抬尸游行,队伍走到梧州大厦附近时被扔石头袭击。14日送葬走到富民路时,“无产兵”以“搜查武器”为由,强行开棺。

10月23日晚,杨林从桂林辗转返回到梧州后,先后住在“双反兵”和“全国来梧联络部”驻地(四方井仁秀里18号)和“大军”军部驻地(大东酒家),与“大军”的“机关革联”余志淮、“航运工总”头头何少雄等分别对市直机关和航运分局的干部进行排队,研究“大军”如何“争取一些干部”。

11月5日深夜,住在大中上路的中药厂职工余智章(“四清”时查出他曾借黑市行医奸污病妇),被陈就(公安局民警、当时在“联委”搞“情报”)喊出家门口,由童如铭用匕首刺死。陪同陈、童去“执行任务”的还有“通讯班”的梁延华、范毓林(均是学生)等和几个南宁“沥血兵”。在此前后,住在四坊路51号的红星运输队员罗泽林(当时戴“四类分子”帽子)在家门前被杀死。罗被杀死时,陈就,黄锋杰(联委头头)正在抄罗的家。

11月上旬,“中南井”占据南中路金星戏院和东方红公社大楼,到四方井万寿五金厂等单位抢来3台机床修造枪支、手榴弹,晚上搞“军事”训练和骚扰对方。

11月13日,“大军”的“战地文工团”在苍梧新地与乘车出差的数名市公安局干警和两名解放军战士相遇时,被对方以他们“企图截车抢枪”为由强行搜查,“大军”的李振汉(红会医院职工后来是“中南井”成员)被打伤。后来赵灼华(市歌舞团干部)以此为素材,写出散文《未干的血迹》发表“大军”办的小报上。赵因此在后来“清理阶级队伍”和清查“五·一六”时被关押审查,被定为“恶意诬蔑攻击人民解放军”的“反革命分子”,开除公职,送劳动教养。

11月16日,下午2时,3名市人民银行工作人员(一名是没有参加群众组织的副行长、两名是参加“大军”的银行职工)在6名解放军陪同下,到市人委大楼的银行库房办理业务,被驻守市人委大楼据点的“市直兵团”的人围击打伤,17日,参加“大军”的银行职工到市“抓促”指挥部要求处理打人事件,要求“抓促”指挥部负责人王渔舟接见。王没有接见。于是银行职工中的“大军”成员罢工。“大军”在市人民银行是“多数派”。他们罢工,银行便关门停业。22日下午,“大军”500多人到市“抓促”指挥部声援银行罢工,“抓促”指挥部开广播宣传,“大军”的人向广播室冲击,冲到楼上时,市武装部部长刘玉宝见阻拦不住,就鸣枪警告。“大军”就此开动高音喇叭,指责刘玉宝“枪伤两名革命小将”,提出“最最强烈抗议”。24日梧州军分区派人到银行处理罢工问题。于12月1日明确指出:驻市人委大楼的人殴打执行正常业务的3名银行工作人员是错误的,应作检讨。还承认当时陪同的解放军战士对银行工作人员保护不力,表示今后一定要切实保证执行正常业务的银行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这样,银行的“大军”成员在12月6日才停止罢工,市人民银行恢复营业。在银行“大军”成员罢工、银行关门停业期间,市“抓促”指使银行的“联委”成员孙志华等人,另刻《中国人民银行梧州支行》图章,在市人民银行河西办事处和市“抓促”办公地点内办理收款、支款业务,被“大军”指责这是“私设银行”、“私刻公章”。

11月17日,王东明、林志武指挥“中南井”张会,陈荣权等人,冲进埠民路梧州专区财贸大楼,抢夺单车、收音机和广播器材一批,打伤到现场劝阻的解放军巡逻队战士一人。

11月22日晚,市“联委”从梧州地专机关“联委”头头谭金锡(梧州专区公安处干部)处得来关于“大军”有船从上河“运武器来梧”的“消息”后,出动3艘汽船,载着张炳坤、童如铭等率领武装队伍在西江河面守候、搜索。翌日晨,雾大,张炳坤、童如铭等误认从西江南岸驶来市区的水运社003号渡河交通船是“大军”偷运武器的船,3艘汽轮开枪对它夹击。船员彭煜全、陈炳新被打死,16名乘客中,张启沅、罗国华、黄志森3人被打死,郭志新、林运利、黄雪珍、黄秋兰、陈亚钻和姚桂判7人受伤。“联委”的人当即在被击毙者的尸体旁放置枪支子弹拍照片,以此“证明”他们打的是“大军”的“偷运武器船”。“大军”为此向梧州军分区提出“严重抗议”。

11月25日,驻守市人委大楼据点的“市直兵团”,以“市直机关革命造反派联合指挥部”名义,发表了《急告全市人民书》,声言“我们继续坚定不移地高举“文攻武卫”的革命旗帜,将对一切怙恶不悛,竟敢冒天下大不韪的‘造反大军’……坚决彻底干净全部消灭之。他们什么时候来,我们什么时候回击;他们打到什么水平,我们就打到什么水平;他们在什么地方打来,我们就迎击到什么地方……,绝不手软,奉陪到底”。

11月27日,“大军”游行抗议“广西联指非法绑架广西革筹成员郝中云”。队伍经市人委大楼门前时,遭到枪击“大军”的傅贻球(外贸干部)被击毙。其内弟陈庆桓上前抢救时,脚被打伤。

(十三)第二次大武斗

12月3日,广西区“革筹”公布关于制止武斗的5点意见。

12月6日,银行罢工后恢复营业的消息传出。上午11时,已经3个月领不到经费的市公检法,派干警邓秀英(女)、肖克荣、黎汉崇到银行提公款,被“大军”的人围攻,被“中南井”扣留(邓、肖当晚放出,黎被扣留到1968年2月7日),陪同的两名解放军战士被夺枪,扯下领章、帽徽、扯破军衣。正在执勤巡逻的解放军独立营战士,也在大南酒家、大东酒家门前马路上,被“大军”抢枪。“大军”抢得冲锋枪、步骑枪共7支。独立营打电话给“大军”军部,要求交回枪支,“大军”托词拒绝。独立营三连二排十多名战士愤怒之下擅自跑到“大军”军部大东酒家门前,一面鸣枪警告,一面高喊要“大军”立即把枪支弹药全部交还。市人委大楼“联委”据点配合射击。“大军”通过高音喇叭,说“解放军攻打大军”军部。“中南井”首先向这些解放军开枪射击,大东酒家和“大军”的其他据点也开了枪,解放军9人受伤,其中3人重伤。

12月上旬,“中南井”的周柏林(航运工人)、徐生(航运工人)去广东封开县江口镇,与当地“旗派”一同抢夺个别行动的公安人员的随身武器,得五四式手枪和驳壳枪各一支。

12月10日,“中南井”王东明带队去藤县太平抢夺民兵武器,还未动手,就被当地民兵先后抓获,王东明被“联委”押解回梧,禁闭在梧州地专大院。至1月8日,王与“中南井”的张华斋、张国华(均粮食局干部)、梁宇深(航运分局船员)等人“越狱”逃跑出来。

12月中旬,市“联委”先后在公路总段和市委大院工字楼召开秘密会议,研究各群众组织武斗力量的统一指挥问题,决定成立由市“联委”统一领导的“前线指挥部”,张炳坤、卢运祯担任正、副总指挥。市“联委”直属的武斗力量和“市直兵团”、“政法兵团”、“航运联委”、“公安联委”的武斗力量。由“前线指挥部”统一指挥。“前线指挥部”成立以后,“市直兵团”、“政法兵团”和“航运联委”的武斗人员,分别由卢运祯、李绍元和李世全(航运工人、航运“联委”头头)带领到青少年文化宫集结。

12月15日晚,梧州公路总段武装人员十多人偷袭“大军”一建司托儿所据点开枪击伤据点里两人,其中梁绍之(学生)重伤后死亡。袭击一建司托儿所“大军”据点,是集结在青少年文化宫的黄树(商业运输队队长,在青宫搞后勤)去公路总段和那里的群众组织头头雷裕强(公路总段干部)联系商定后行动的。因为准备攻打“大军”一幼据点,而一建司托儿所据点被视为一幼据点的外围据点,所以先要拔除。

12月23日,住在大中路的车缝合作社职工李瑞庭,被怀疑是“大军”的“情报员”,被捉进“联委”据点青少年文化宫,遭到集结在那里的“联委”武装人员拷问打死。深夜由李绍元指挥移尸于桂林路北端公路旁。

12月24日下午2时,两派赴京学习汇报团成员刘文凤(“联委”的)、郭坚(一中学生、“大军”“617公社”头头)归来。“联委”出队到码头迎接。身藏5颗手榴弹的“大军”成员钟悠开(电镀厂工人)在码头附近被“联委”抓住,“联委”立即“抗议”“大军”指派钟悠开“搞暗杀”。

12月25日,梧州军分区开会,刘文凤、郭坚汇报赴京学习情况,与会两派一百多人表示“要搞好大联合”,会后携手游行。走到五坊路小学“大军”据点附近,“联委”的人遭到袭击、殴打。“联委”中一部份人认为这是“大军”的麦国辉(小学教师)捣鬼,声言有机会要对麦报复。

12月27日凌晨,“联委”攻打“大军”一幼据点(“617公社”红卫兵据守)。天亮时进攻,下午3时停火。攻打“一幼”据点,以“市直兵团”为主力,事前在青少年文化宫集结的“市直兵团”、“政法联委”、“航运联委”武装队伍共一百多人参加,使用了高射机枪、重机枪、步骑枪、冲锋枪等武器。进攻时,首先由架设在青少年文化宫侧边歌舞团楼顶上的高射机枪猛烈射击,以市人委大楼据点为中心的据点群众和架在消防队望火楼的轻重武器一齐开火。在强大火力的掩护下,用炸药包在一幼右侧围墙炸开缺口。第一、第二梯队冲进去逐步占领。打响后,“大军”军长彭桂才、副军长陆永雄和常委杨家荣带领“中南井”等组织共几十人增援。撤走时用汽油和硝化棉放火,烧毁了一幼后楼一角。这次武斗,双方伤亡共20人,其中“大军”的陆永雄(机械厂工人)、梁惠珍(二中学生)被打死,双方伤17人。当时“大军”占据了南环路及其以南一片共7条路。“大军”一幼据点,地处“联委”市人委大楼据点左前方不远,堵在市区北面“联委”各据点、市武装部、市“抓促”与市区东面公检法大楼、梧州军分区、梧州地专机关“联委”之间的主要通道上,被“联委”视为眼中钉而把它拔除。进攻时,在市人委大楼据点里,原市物价局副局长刘宝兴,根据卢运祯的传达布置,组织市人委大楼的火力,集中配合地面进攻和封锁对方退路;原市委统战部部长郭珍,持七九步枪守住“一幼”据点出口处(人委大楼对面的胡同)。并向“一幼”方向打了4、5枪。次日,“大军”抗议“联委”进攻一幼据点并打死人,梧州军分区副政委刘文举、副参谋长周树忠去到“大军”军部做工作,被“大军”的人殴打,扣留周副参谋长一夜。

12月31日上午,城北运输社“大军”头头罗芳(会计)经过九坊路,被“联委”的胡正超(粮食局干部)从日杂公司仓库据点开枪打死。当时,“联委”据点里的喇叭立即广播“大军”向我袭击,遭我有力还击。与此同时,到中山菜市采购的公安消防队干部黄运广被“中南井”抓进金星电影院据点殴打。消防队在“市直兵团”、“政法兵团”的支持下,在白天作了攻打“中南井”金星电影院据点的布置。傍晚,消防队的“抓促”小组长陈志忠、指导员马玉清进入“前沿阵地”后,马玉清被枪伤。深夜,童如铭率队攻打金星电影院。“市直兵团”陈杜明(市劳动局干部)用高射机枪掩护。翌日天亮攻进去时,“中南井”的人已撤走。“中南井”撤走时用汽油燃烧瓶放火,焚烧了金星电影院和相邻的东方红公社这两座楼房。

1968年

1968年1月1日,“联委”的江庆森(建筑工读学校学生),在中山菜市被“大军”的莫火南(市电安厂工人)、唐木森(搬运船舶保修厂工人)等人打死。

1月6日,在“联委”头头黄锋杰等策划下,“两兵”直属部队“兵事法庭”在河西文栏冲口花圃附近举行“公判大会”,宣判饮食合作总店职工张培松死刑,立即枪决;判四中教师郭沃滔死刑,缓期执行。张培松因历史上当过国民党的情报军官,当时被扣着反革命分子帽子公开监督改造,“两兵”处死他的“理由”是说他“在大东酒家门前公开挑动武斗”。军队干部王英杰曾加以制止,他们不听,周树忠、庞世煜先后跑步赶到现场制止。但为时已晚,只好把郭沃滔带到看守所“保护”起来,免受枪杀。但郭从此得病,放回家后,1969年11月死亡。

1月9日,驻军发表“关于梧州市两派协商谈判的建议”,“大军”持异议,谈判未开成。

1月24日,“大军”300多名上访人员,由广西“革筹”和广西军区派出的陈处长等4人护送,在乘坐由西江206轮拖带的两艘驳船从贵县回梧的途中。被“联委”张炳坤、李绍元等人率队在西江龙潭峡武装拦截搜查。张等在船里抓走“大军”常委林登桦(梧高教师)等20多人,并强令西江206轮丢拖,把两艘驳船和船上的人丢在龙潭峡,25日,梧州驻军接广西军区来电后,另派汽轮去龙潭峡把两艘驳船和船上的“大军”上访人员拖回梧。

(十四)谈判缓和下的两派争斗,“梧州联指”成立

在人民群众反对武斗,反对大乱的强烈呼声中。2、3月份两派对立有所缓和。但也潜在着一触即发的气氛。

2月7日晚,根据驻军主持下两派谈判达成的释放“俘虏”的协议,在市第二中学互相交换释放“俘虏”。当晚放出的,有被“大军”抓的陆奇楼(丝绸厂职工,“无产兵”成员),黎汉崇(派出所长,“政治兵团”成员)等人。有被“联委”抓的林登桦(“大军”常委)等人。

2月10日,解放军六九〇八部队进驻工人医院,“大军”从该院撤出,医院业务逐渐恢复。

2月17日,两派达成“关于今后杜绝打人,抓人的协议”。

3月4日,两派共同举行“打倒派性”斩断黑手,促进革命大联合”的誓师大会。“大军”在会后单独上街游行。

3月14日,军管市公检法机关。“中国人民解放军梧州市公检法军事管制委员会”由李诚(市武装部副政委)当主任(李调职后,由军分区副司令周树忠接替),向大成(六九〇八部队保卫股副股长)、李广生(市武装部科长、后升任副部长)当副主任。公检法军管会设运动组、业务组。业务组应付日常公检法业务,组长邹颖华(梧州军分区政治部干事),副组长刘公明(安排到公检法“掺沙子”的复员兵)等,具体办事的是公检法少数干警。运动组负责“斗批改”,清理公检法干警队伍,组长易昭龙(梧州军分区见习参谋),成员有覃正权(“政法兵团”主要头头,后来因利用职权搞妇女被判刑),吴启文(市公安局干部)、李绍元、龙耀强(市公安局副科长)、黎渭松(市检察院助理检察员)、倪卓贤(市法院助理审判员)、罗汇川(市公安局科员,曾任“大筹委”常委)、谨爱华(市检察院干部)、梁景通(市公安局干部)等。

3月15日,“政法公安联委”(原“政法兵团”)发表了退出市“联委”,今后“不再”参加社会上两派活动的声明。

3月17日,“广西梧州无产阶级革命派联合指挥部”(简称“联指”)成立。上午在大较场举行庆祝成立大会,从南宁来的史矛书代表“广西联指”在会上授旗。“联指”的主要头头是:主任委员(又叫“总指挥”)朱锦伦。副主任委员(又叫“副总指挥”)张炳坤(航运分局干部)、倪海清(电厂工人),常委唐以豪(淀粉厂工人)、贾立庭(中药厂干部)、左杏林(电厂工人)、郑斌(运输公司干部)、蒙学球(邮电局干部)、李贤银(糖烟公司工人)、吴庭义(医药站干部)、梁宦成(土产供销经理部干部)、黄天盛(大同路小学教师)、苏仲才(红星公社团干,在武斗中死亡后由该公社干部梁伟光接替)、蒙绍东(儿童医院中医)、唐锦华(三建司职工)、谢庆道(学生)、莫光庭(郊区农民)和列席常委会议的覃拔曼(市财办干部)、欧阳经权(市委宣传部武装干事)、黄容(火柴厂工人)等。先前在“联委”内部,围绕要不要把“联委”改名“联指”的问题,争论了两个月。代表“无产兵”的常委们,得到“联委”内其他一些工人造反组织的支持,主张把“联委”改名为“联指”理由是全广西的“支韦打伍派”都叫“联指”,统属“广西联指”,梧州不应例外。实际上是反对“联委”以学生“两兵”为核心,“两兵”深恐改名“联指”后,其核心地位会被削弱,便在梧州军分区的支持下,坚决反对把“联委”改名“联指”。“无产兵”的头头们便通过串连,自下而上,于2月底3月初,按系统按行业成立了“工业联指”、“财贸联指”、“交通联指”、“卫生联指”、“教育联指”和“市直机关联指”等等,从“联委”拉出队伍一万多人,以“无产兵”为基础,另立梧州“联指”。“联指”的成立,使梧州市已经联合了的“支韦打伍派”又重新立起“联指”和“联委”两个山头,梧州市重新回到两派三大组织对峙的局面。

3月20日,“联委”发表了指责“联指”成立是“分裂群众组织团结”的声明。梧州军分区副政委刘文举在接见“联指”代表时也指责成立“联指”是干扰“大联合”。

3月下旬,“联委”、“联指”、“大军”都公开开过一些关于表示复工复课,封存和缴交武器、拆除武斗工事的集会,也拆除了一些武斗工事,缴交了一些枪支弹药。梧州军分区只派人参加“联委”的集会,不参加“联指”和“大军”的集会。“大军”在集会上高喊“打倒傅享通”(梧州军分区副政委)。“改组抓促指挥部”等口号。

3月27日,市人委机关的群众组织发表拆除武斗工事的声明后,次日拆工事,向解放军缴交了部份枪支弹药。30日,六九〇八部队派人进驻市人委大楼。

3月28日,“支左”办公室在二中开会传达中央2月28日关于复工复课的通知,正式宣布对人民银行实行军管。“大军”立即在银行门前贴出巨幅标语的声言:“刘政委,你敢军管银行,老子就兵管军分区。”

3月29日,“大军”发表文章,表示“要为实现大联合而斗争”,但要求梧州军分区和市武装部检查,犯了支一派压一派错误”。

4月1日上午,市人委大楼恢复开门办公。城北运输社的“大军”成员集队前来“请愿”,高喊“反迫害”、“反饥饿”口号,“中南井”纠集了一大群人来声援。他们在市人委大楼门前和地层闹到下午6时方散。同日,“大军”大量张贴“为死难战友报仇”,“血债要用血来还”的大标语。随后,又借清明节之机,在市区中心举行“悼念战友”的千人大会,高喊“为死难战友报仇”的口号。

4月4日,梧州军分区派人进驻银行实行军管。银行的“大军”“银鹰野战军”在“中南井”支持下,阻止部队进驻。6日,驻军在市人民银行门前贴出的银行军管的布告被撕毁或大字报复盖。在银行门前发生冲突,支持军管银行的人有的被打伤、军管人员被迫从银行撤出。

4月11日,“大军”“军长”彭桂才(制钉厂工人)带队再次冲进印刷厂,抢走印刷机和铅字,还打了人。

(十五)第三次大武斗,火烧山城

4月13日上午,“联指”在大较场举行“批臭《今日哥达纲领》”万人大会,会后游行。在南环路大东酒家(“大军”的军部)门前同“大军”发生冲突,互掷石块、杂物,互相推拉扭撞,发展到互相开枪。解放军六九〇八部队部分人员赶到现场,未能制止事态度发展。带着武装队伍来现场活动的“中南井”区队长谢甫(造漆厂工人)被击毙。两名解放军战士中弹负伤。同日下午,双方都聚众抢枪。下午4时许,“大军”军长彭桂才率队到南环路西端旧兵役局大楼六九〇八部队八连驻地,打伤连长和4名战士,抢去一批枪支、弹药。当日傍晚,“联指”正在副“总指挥”朱锦伦、倪海清、常委唐以豪策划指挥下,拉队伍到市武装部岗岭路武器库抢夺武器弹药,抢走八二炮两门、六○炮1门、轻机枪40挺、冲锋枪和步骑枪1100支和弹药一大批。当晚,还出队往梧州监狱“抢枪”,被当作“冲击监狱”而受阻击,毙火柴厂工人谢耀坤、姚延等2人,重伤5人。

4月14日,“联指”总部驻地青少年文化宫开紧急会议,部署对“大军”占据的市区城南片实行东南西三面水陆封锁,由“作战部长”梁宦成带队攻打“大军”的军部驻地大东酒家,欲待控制南环路后,迫使“大军”在四面包围下谈判。

与此同时,“大军”头头在百货站开会,成立“文攻武卫指挥部。”由何少雄、彭桂才、王东明分任正副“总指挥”。把其占据区域分为5块,相应成立了5个分片的“指挥部”。“中南井”的头头也在其“司令部”驻地饮食服务公司开会备战,在原有4个武装班的基础上扩大到7个班。并发动在梧州的容县黎村“支多阵线”的成员参加武斗。还成立了以孔令镛(造漆厂工人)、梁金泉(二中学生)为首的“谢甫突击队”,“誓死要为谢甫报仇”。

4月17日,“联指”头头嫌攻打大东酒家没有进展,便成立了由张炳坤和倪海清、张碧霖(火柴厂工人)为正副“总指挥”的“前线指挥部”,18日凌晨率队强攻“大军”“军部”大东酒家,至19日凌晨攻下。

4月19日,晚上11时许,环南路南面“大军”占区内的西南药房、南中理发服务部和南环储蓄所三处,“中南井”放火成灾,把南环路南面西起四方井路口东至南中路口几十幢房屋烧毁,并南向四方井,牛皮巷蔓延。梧州军分区副参谋长周树忠等指挥消防队和驻军救火。救火时,两派枪战不停,没有把火灾彻底扑灭。参加救火的却有19人受伤(解放军13人,消防队2人,群众4人)。“大军”广泛宣传联指挑起武斗和放火。有些从火场内出来的居民群众则向六五四二部队和公检法机关揭发目睹“大军”放火。也有在火场外的群众说,看见“联指”攻击时天空出现“火龙”,说这是“联指”向“大军”据点“发射燃烧弹。”

4月21日,上列火灾场暗火复燃,向南蔓延,通过四方井,向洞天市场,向五坊路燃烧。下午,消防队再次出动救火时,到火场执勤的六九〇八部队战士黄国清,在大南路北段(“大军”占区)被枪弹击中牺牲。同日,“联指”攻打居仁下路南端路口“大军”运输公司大楼据点,击毙“大军”一人(陈旭生,梧州航运分局职工)。同日,“联指”在五坊路向“大军”进攻时,中弹死一人(邓仲雄、纸厂工人)。

4月22日上午10时,“中南井”的司令部迁入市银行大楼时,该“司令部”原驻地大南路市饮食服务公司起火成灾,烧了北邻和东邻一片房屋。同日“大军”的“航运工总”成员梁宇深(工人)等向居仁市扬摊贩管理委员会,“大军”的“工总司”成员刘语德(一运工人)向居仁市场废品收购站投掷汽油燃烧瓶,幸未成灾。同日晚,“大军”的“8·31复仇队”从南环路口面撤出时,在原来的据点薄膜厂放火成灾,把南环路面西起仁秀里路,东至四方井路口及仁秀里的70多幢房屋烧毁。此前,“8·31复仇队”曾连续两晚向南环路北面的宝汉冰室等处放火,幸被军民及时扑灭。

4月23日上午,“中南井”在居仁路的梧州汽车总站职工宿舍、鸳江医疗站两处放火成灾,烧毁了运输公司楼及邻近的大片房屋。这一天,奉召去南宁的梧州“联指”头头朱锦伦、倪海清和黄容,在南宁向广西军区汇报梧州武斗情况。他们在汇报中向欧致富司令员说:“武斗是‘造反大军’挑起”、“火是‘造反大军’放的,‘联指’参与武斗是出于‘自卫反击’”。因一时无法核对,欧未作肯定或否定的表示,但是告诉他们“回去要立即停止武斗,否则会走向反面”。

同日,“联委”发表“参战声明”,指责“‘大军’放火”,说“放火就是反革命”。刘文凤在“联委”内部作“参战”动员。随即由杜海楼、陈就率领“联委”武装队伍到武斗前沿。“联指”的“前线指挥部”对“联委”的行动持欢迎态度,同时又认为有乘机“摘桃子”之嫌。为使“联委”“抢夺胜利果实”不逞,张炳坤宣布:凡在前沿地带活动的,除有标志的解放军执勤人员外,一律要佩戴“联指”的袖标,否则格杀勿论。

4月25日晚,“联指”攻打“大军”五坊路国商幼儿园据点,各死一人:“联指”死何发(大桥指挥部工人)“大军”死郭振洪(外贸食品公司工人)。翌日晨攻下。

4月26日,“联指”包围“大军”南环路西端旧油脂公司据点、逼降,“俘虏”此据点里几十名学生,又抓了路过的“大军”成员袁威、郭福2人。“联指”武装人员叶亚海(水运社工人)中弹死亡。傍晚,朱锦伦等3人从南宁回到梧州。

4月27日,“联指”在东中路小学新楼举行“常委扩大会议”。朱锦伦等在讲到向广西军区汇报的情况时说:在接见结束时,欧司令员嘱咐要停止进攻“大军”据点,指示千万不要放火,并再次强调放火就是反革命。与会者听了传达纷纷表示,既然放火是反革命,对反革命就不能不打,就不能停止进攻。唐以豪、欧阳经权发言最积极,极力主张打下去。还有人说,如果打不赢,大家便上山打游击。于是,会议决定把“大军”当“反革命”打,要“彻底消灭”。会上还决定,对抓到的“俘虏”,“是中南井匪、牛鬼蛇神,查实证据确凿的,一律枪毙”。会后,“联指”全线出击,四面围困着“大军”猛打,原“联委”所属“政法兵团”的武斗骨干,由李绍元、朱维光(市公安局刑警)率领,驻扎于南环路红星电影院对面原邮电局报刊零售处。配合“联指”攻打“大军”据点,直到这场武斗结束。“联指”总部为了落实处理“俘虏”的决定,印刷了《中南井匪花名册》、《大军坏头头及主要干将花名册》和《大军中五类分子花名册》3种空白表格、以绝密件发给所属各分部和大的基层组织,于4月底5月初陆续填报。

4月30日上午,“中南井”在沙街东端与大南路结合部撤退时,在市糖烟公司仓库、土产出口公司仓库和这两处附近的大南路建筑公司办公楼放火,把沙街东段北面和大南路段西面之间大片房屋烧毁。傍晚,又在居仁上路与大南路结合部分百货站东面的民房里放火,把新西旅店及其东北邻大片房屋烧毁,并殃及西面河堤一带。

5月1日晚,“中南井”在居仁上路北端路口的新景象理发店和其南邻小巷内的民房群里放火,把航运医疗所及其西南邻大片房屋烧毁,起火成灾时,王东明等人还在附近的据点里,向火场附近开枪射击。

5月2日上午,“中南井”在南中路向牛皮巷东端生草药铺投掷汽油燃烧瓶放火,烧毁南中路牛皮巷和中山菜市大片房屋。下午,消防队扑灭该处大火后,消防战士王次云在巡查暗火时被枪弹击中牺牲。“联指”在附近搜寻“凶手”时,抓了青年学生丁再明和民工队许椿龄。丁再明被张炳坤下令在大南路东端梧州旅店附近枪杀。许椿龄被关进青少年文化宫后,又被“联指”武装班长黄永才等拉到中山路尾车渡口枪杀。当晚,“中南井”又在居仁路大光明戏院和其南邻的大南五金仓库放火,把居仁路西面和大南路南段东面之间房屋烧成废圩/墟。

5月3日下午,位于大南路在银行大楼西北邻的河粉加工场起火成灾。这里原是“中南井”的据点。晚上,银行大楼正对面的据点照相器材商店受到“联指”袭击。“中南井”撤退时放火,烧毁一大片,使银行正门对面的一列房屋,只剩下东端的群英药房和珠玑洗染房两幢。这时,“大军”除集中在银行大楼外,只剩下银行东、北邻几个据点。这几天里,“大军”10人、“联指”1人共11人在武斗中打死。在家里的居民4人,上班工作的女工1人共5人在武斗区内被流弹、冷枪击中毙命。“大军”的严大诗(桂林路小学教师)、梁盛(酿酒厂工人)、徐沅生(二建司工人)、邓宝永(一运司工人)和冯桥(航运分局工人)5人,在武斗区被“联指”抓住枪杀。“大军”的简敬兹(塑料研究所职工)在非武斗区被“联指”搜捕,打伤后拉出角咀口河边枪杀。

5月4日上午,“大军”骨干麦国辉在中山柔市附近向“联指”表示投降。要求与“政法兵团”的李绍元、朱维光见面。李和“支左”干部庞世煜同麦谈了话。傍晚,“联指”派人来要把麦抓走。李绍元与来人一同把麦送到中山路百货大楼“联指”的“前线指挥部”。随后,庞世煜带人要把麦带去市公检法军管会,张炳坤拒绝交人。武斗结束后,麦被杀害。

5月4日下午,“联指”在中山路百货大楼举行“常委紧急会议。”作出了“大军”利用银行负隅顽抗,要“坚决炸”和“大军”从下水道潜逃,要“炸和用辣椒粉烟熏”的决定,还决定除左杏淋等6个常委“留后方”外,朱锦伦、倪海清、张炳坤、唐以豪等13名“联指”常委全部“上前线”。根据张炳坤的提议,对处理抓到的“俘虏”,决定了如下3条:一、查实是杀人放火,够判死刑或重刑的,送公检法判刑;二、查实是“大军”一般成员和学生,及时教育释放;三、“大军”的头头和干将,即使拿不到够判死刑或重刑的“材料”也不要轻易放,“留下慢慢处理”,以防“东山再起”。会后,“联指”随即调集力量包围银行大楼,连夜在锅炉厂用一辆推土机装上铁甲制造“土坦克”。还派人守住市区各下水道渠口,由黄永才带一班人烟熏全市下水道和炸所有下水道井口。

5月4日深夜,“中南井”放火烧群英药房和珠玑洗染房。5月5日凌晨,“联指”向银行发动总攻击,土坦克在地面火力掩护下,把一百公斤炸药包送到银行大楼正面的墙根。掩护土坦克的苏仲才被击毙,莫灿基(市劳动局干部)中弹受伤。接着爆破手梁琪光(二化职工)、土坦克驾驶宋敬华(市物资局汽车司机)相继被打死。引爆的导火索又被土坦克履带辗断,“联指”爆炸银行不逞。“大军”在抗击中,也被枪弹击中死了黄亚牛、刘泽同(均建筑工人)和黄秀珍(女学生,“中南井”成员)共3人。孔令镛等多人受伤。

5月5日中午饭后,市人民银行副行长陈桂华(没有参加群众组织,在银行执行公务)举着白旗走出银行大楼,部分“大军”常委、大部份银行职工中的“大军”成员和部份市直机关的“大军”成员,及部份职工家属,跟在后面出来向“联指”投降。朱锦伦、倪海清、张炳坤等派人把他们武装押送到青少年文化宫和交际处关押。接着,银行大楼中的其他“大军”人员,陆陆续续出来。到下午5时许,绝大部份都出来当了“联指”的“俘虏”。“联指”人员迫使他们把随身带的物品扔在南环路北方餐厅门前堆放,在南环路东段靠北面下跪,被用布扎蒙眼睛或加捆绑,武装押解到中山路市人民礼堂、海员俱乐部或市总工会办公楼囚禁。李绍元带领的一批原“政法兵团”武装人员活跃在南环路一带,从“俘虏”中带走了“中南井”班长麦甜(外贸矿产公司工人)。押送“俘虏”途中,“联指”的人和李绍元等在南环路先后将廖自刚(市公安局副科长)、孔令镛、冯广荣(白云民工队员)、黄衡乾(火柴厂工人)、黄可宽(一运司干部)、梁榕生(航运分局职工)、黄文裕(市商业局干部)、陈在文(银行警卫)、余光楠(松脂厂工人)、洪伟文(机械厂工人)和刘伟其(制钉厂工人)等11人枪杀;在中山路相继将潘绍华(工人医院护士班男学员)、伦桂(纸厂工人)2人杀害。当晚,“联指”的人先后将彭明锦(港务所工人)、谭敦立(航运分局职工)和杨贻谋(公路总段职工)3人,从海员俱乐部拉出中山路枪杀;将余志淮、刘逸权(食品公司干部)和梁石(食品公司干部)3人同时从交际处(现招待所)拉到南环路枪杀。当天被杀害的人,在街道陈尸数日,有的尸旁还贴上一张纸,分别写着“廖自刚,土皇帝,大军暗杀队长”、“余志淮,大军坏头头,丢官闹革命的下场”等等。

同日,在“大军”多数人从银行大楼陆续出来向“联指”投降时,还有少数“大军”人员继续在银行大楼内及其附近活动。下午,“中南井”放火烧银行大楼东邻的德昌海杂店和白云民工队队部。银行大东北面房产局新建的宿舍楼也同时着火。晚上,又在银行大楼4楼(顶层)放火。当晚约9时,王东明、何少雄带领数十人,分两路从银行大楼武装突围,大部份人冲破“联指”阻击突围出去,并逃离梧州。(后来,除3人在外地参加武斗被打死外,王东明等都被抓了回来)。彭杰峰、聂敬荣(起重公司工人)和何少雄突不出去。彭、聂当晚被抓住;何少雄在牛皮巷一个墙洞里躲了一夜,6日晨被“地专机关联指”抓住枪杀。林志武、林登桦、余光奇(白云民工队队员)从下水道逃跑。两林被炸死在下水道,余被炸伤,拉出来后在三中门前打死。

5月6日,“联指”武装人员进入银行大楼,在地下室抓到腿部重伤的李喜宏。同日,被关押在“青宫”的容县“支多阵线”的农民黄念东喊派性口号,被拉出门前毒打后枪杀。“联委”的人把他们抓住身受重伤的黄炳南(水运社工人),用板车从市委门前推到四方井仁秀里火场,开枪打死。

从4月17日“联指”攻打“大军”军部(大东酒家)时起,至5月6日这场武斗正式结束时止,死了67人。除武斗死亡29人(“大军”22人,“联指”7人)外,“联指”的武装人员杀“俘虏”21人,乱抓杀7人,“联委”武装人员杀“俘虏”1人,被流弹击中毙命的居民群众9人。

“四·一三”开始至“五·六”结束的这场大武斗,烧毁房屋1029幢(含3个市场,181间商店,建筑面积387300平万米),折当时房产价值损失2800万元,另物资(国家和集体部份)损失1590万元,3800户居民无处藏身。

5月6日,市“抓革命促生产指挥部”成立了救灾领导小组,组长韩仁书(市武装部长),副组长王渔舟、蔡树增、张听之,各战线各系统也相应成立救灾小组,迅速开展清理武斗造成的火场,组织恢复生产经营,帮助受灾居民解决居民和生活困难。

(十六)派性镇压,“群众专政”

5月6日,“联指”常委会议决定,在位于钱鉴的一座新建成未交付使用的看守所,设立“钱鉴监狱”,对外叫“梧州联指钱鉴驻地”、将“俘虏”集中于此关押。按照5月4日“联指”常委紧急会议定的3条办法处理“俘虏”,并决定由左杏林负责抓看管,覃拨曼负责抓审査。

5月7日晚,“联指”头头朱锦伦、倪海清、张炳坤亲自指挥将分散在青少年文化宫、交际处、人民礼堂、海员俱乐部和总工会办公楼等处的300多名“俘虏”,用布蒙着眼睛,一个接一个捆绑双手,推上汽车,武装押运到“钱鉴监狱”关押。在监狱门前,利光亚(水运社工人)和一名容县黎村“支多阵线”的农民被押解人员打死。5月5日被抓的刘荣扬(市交通公司学徒),也是押进“钱鉴监狱”前被打死。“联指”将武斗中的“俘虏”拘禁“钱鉴监狱”后,又陆续将搜捕到的“大军”成员和支持者200多人关了进去。被搜捕的有些是地、市机关中层领导干部,如:梧州地委原工交政治部主任肖抗利、市城建局长石秀锋等等。“联指”组织了地、市机关干部、职工潘玉玑(市保密委员会专职委员)、梁德年(市委宣传部干部)、吴晖(梧州气象台技术员)、周家高(航运分局干部)、刘善章(航运分局干部)等200多人进去审讯“俘虏”。地、市公检法军管会派员进去审讯放火犯。梧州军分区“支左”干部庞世煜经常进去看材料和了解情况。“俘虏”关在里面被蒙扎眼睛,许多人被打,有的被打伤,有的被杀。该监狱至7月底结束。

5月11日,被关押人员唐世权(走江湖卖药的),被林伟雄(塑料厂工人)等以富民上路居委会名义,从“钱鉴监狱”抓出去游斗后,推到羊咩塘枪杀。

5月13日,白天,欧阳经权根据事先与“联指前线指挥部”各头头个别密谋,又同倪海清边密商边写,写了一封署名“前线指挥部”倪海清、欧阳经权的密信,开列了要秘密处死袁威、郭福、麦国辉等十几个人的名单,交汪纪武(市机械厂工人)密送左杏林准备提人。晚上,欧阳经权、张碧霖、杨有刚(市光学厂工人)、宁日东(市城建局干部)等人,从“钱鉴监狱”将袁威、郭福、麦国辉、高可、覃瀚明(松脂厂工人)、晏东杨(水运社职工)、钟悠开(电镀厂工人)、钟雄(人民纸厂工人)和江浪平(白云民工队队员)共9人拉出,蒙扎眼睛,反绑双手,推上汽车,押到中山路南端汽车渡口附近推下外贸五号船,船开到石油仓前西江河面,推下江里溺杀。被害者呼救,船上的人还使用冲锋枪和手枪射击,直到9人全部沉没。

5月14日晚,唐以豪、张碧霖、欧阳经权、覃宪义和宁日东等人,又从“钱鉴监狱”将彭金光(纸厂工人)、梁植能(工人医院秘书)、易德志(人民银行警卫)和吴少全(火柴厂工人)共4人,采取上述同样方式在同样地点溺杀。这次使用的是纸厂交通船。

5月15日,航运分局工人余福有从外地乘船回梧州复工,一上岸就在码头被航运“联指”的人抓起来,当晚被枪杀。在这一天前后,“联指”武装人员谢杰生(冻肉厂工人),在平民冲工地抓了白云土方队队员杨秋,用皮带抽打后,在押送去“钱鉴监狱”途中,在龙母庙北面十二步梯枪杀。

5月17日上午,“联指”在大球场开万人“追悼大会”,“追悼”本派在武斗中死去的“烈士”。拂晓。李世全带人将航运分局职工杨振海、谢仙、李流惠、布信雄、彭旺、蔡进清和李金8人,覃宪文、杨有刚带人将张会、温启华(煤建公司干部)、覃俊秋(水泥厂职工)和蔡威(大中路居民、散工)4人,共12人,先后从“钱鉴监狱”拉出来,蒙眼捆手,推上汽车,押到大较场“追悼大会”会场附近。“追悼大会”结束后,便将上述12人用汽车押送8公里火葬场枪杀。事前,“联指”在青少年文化宫开“常委扩大会”,讨论召开“追悼大会”时,主持会议的朱锦伦提出,“广大战士”说要杀几个“坏家伙”搞“生祭”。张炳坤、倪海清、唐以豪都说应该“生祭”,与会者许多人不吭声。经张炳坤大发脾气,扬言“你们怕,不干,我们航运自己干”之后,其他人附和,便决定杀12人。随后,朱锦伦在“队长”以上骨干会议上透露了此事。16日,张炳坤、唐以豪、张碧霖等头头到“钱鉴监狱”时,唐以豪告诉左杏林:“明天‘追悼大会’要搞‘生祭’,要早些准备。”

5月中旬,市水泥厂“联指”骨干梁守辉、高志强、卢宋荣等人经过密谋,于一个晚上,把囚禁在“钱鉴监狱”的该厂工人林克明拉出,押到东方红机械厂码头附近枪杀。

5月19日晚,曾参加“大军”的建设路居民陈志强,在西门口和平路与四坊路结合部,被“联委”红卫兵梁沛林、苏民声、周启明开枪打死。他是在前几天,被驻扎在城中派出所和旧兵役局的十几名“联委”红卫兵抓来审问拷打后,在城中派出所副所长黄家驹怂恿下被杀害的。

5月中、下旬某日,木材加工厂“联指”成员梁树标(木材加工厂职工)等人,把该厂工人“大军”成员张纪伟从“钱鉴监狱”拉到角咀口光学仪器厂旧址“联指”据点内殴打后,将他捆绑推下江口中溺杀。张沉下水后挣脱,死里逃生。

5月21日,张炳坤指使林忠(航运分局干部)、陈际坤(丝绸厂职工)等人,把关永(航运分局职工)从和平路家中抓回航运客运大楼关押毒打,当晚死亡。

5月22日,郊区新民大队农民李传魁(地主成份)在河西原工人俱乐部“联指”据点内,被蔡绍文(糖厂工人)等审问吊打被打致死。李是几天前被红旗公社武装干事周继珍指使胡超群(红旗公社干部)、梁永森(公社武装民兵班长)抓来,毒打致伤后送到“联指”据点的。

5月23日,梁大燮(糖果厂工人)被毒打后,死在桂北路原防疫站“联指”据点。梁是5月20日晚,被同厂职工许渭忠、彭燕森等“联指”武装人员抓进据点殴打致死的。

5月下旬某日,运输公司职工何明在工作时突然被“联指”武装人员抓进青少年文化宫毒打,先被打伤脚,后被打死。

5月24日,“梧州联指”发出《关于押送第一批现行反革命杀人、纵火犯王东明等12人给梧州市公检法军管会依法惩处第一号公告》,列举12人的“主要罪恶事实”,将关押在“钱鉴监狱”的王东明、彭桂才、陈关宇、何向东、周柏林、聂敬荣、黄玉华、黄金荣、郑锦泉、梁锡能、霍志铭和关在看守所的彭杰锋等共12人。押交市公检法军管会。同日,又发出《关于押送杀人、纵火犯程桂庭和扭送“黎村支多阵线”黄益芳等13名逃梧的亡命匪徒交容县公检法军管会依法严惩、审查处理的第二号公告》,将关押在“钱鉴监狱”的程桂庭和黄益芳、黄耀芳、黄福成、韦德海、林荣其、杨炎华、朱兴武、梁开燕、陆宏中、姚达彩,苏维友、潘平天共13人,押交容县公检法军管会。

6月6日,梧州“联指”发出《关于押送现行反革命杀人犯、纵火犯、抢劫犯、强奸犯蒙广生等13人给市公检法军管会依法惩处的第三号公告》,将关押在“钱鉴监狱”的蒙广生、蓝梓林、黄恩烈、梁镜钊、廖志扬、刘永真、黄志敏、李志明、陈国祥、赵权、卢恩深和郭金元共13人。分别列举“主要罪行”,押交公检法军管会。

6月11日左右的一个晚上,覃宪文、杨有刚、汪纪武等“联指”武装人员,从“钱鉴监狱”将卢观鸿、何拔柱、黄耀荣(糖烟合作店职工)、黄金海(桂林路小学教师)、刘合利(梧州港务所工人)、蔡锦伦(船厂工人)、孟宪符(肥管处老干部)、杨家荣、杨浩春(航运分局水手)、黄武佑(容县黎村民兵营长)、唐木森(航运保修工人)和骆荣桂(轮渡公司水手)共12人,采取与第一、二批溺杀的同样方式在同样的地点推下江中淹死。

6月21日晚,河西工厂一路居民伍文彬(因历史问题戴反革命帽子)被东兴大队民兵余桂兴、黄卑群等人从家里抓走,在火柴厂北面塘边打死。

6月25日,“梧州地专联指”、“梧州联指”发出《关于押送现行反革命分子苏云湘等12人给地、市公检法军管会依法惩处的第四号公告》将关押在“钱鉴监狱”的苏云湘、陈中坚、邱健文、黄飞、何云龙、陈永生、莫金扬、唐木养、李碧新、陈三、吴国辉和关押在看守所的麦甜共12人,一一列举“主要罪行”,押交梧州地、市公检法军管会。

7月上旬,车渡工人谢崇芝从“钱鉴监狱”拉回梧州公路总段开会批斗,“联指”派的易乃恒(梧州汽车监理所所长)、陈祝南(车渡口负责人)等人把他从会场拉出门外枪杀。

7月中旬,造漆厂职工孔紫卿,因儿子孔令镛是“中南井”骨干而在厂里被斗打、伤重致死。

7月18日,“梧州地专联指”、“梧州联指”连续发出《关于押送李榕辉、英颖通、施俊涛等27名现行反革命分子给公检法军管会依法惩处的第五号公告》和《关于押送杨开福等9名参与梧州4·5月反革命暴乱的“梁村支多阵线”匪徒给梧州公检法军管会审查处理的第六号公告》,分别将李榕辉、英颖通、施俊涛、唐海世、黎煜威、周德文、刘语德,梁宇深、杨云光、莫振强、黎英然、潘定宇、罗伟强、陈有段、林炳培、黎荣津、周寿松、李振汉、丘福华、刘经寰、吴金石、黄德新、刘公甫、苏祖旭、罗浦黝、黄凤友、黄鉴明共27名本市干部群众和杨开福、卢厚章、吴富林、胡健初、胡林康、莫家永、周积泉、张世寿、邓志炎共9名容县农民,押交梧州地、市公检法军管会。到这时为止,“联指”共发出6个公告,分6批从“钱鉴监狱”拉出84人连同已押看守所2人,共86人,送交公检法军管会。这86人基本上都是被“联指”打垮的“大军”和“中南井”的头头、骨干以及支持“大军”的干部群众。86人押交公检法机关后,除23名“黎村支多阵线”的农民由容县公检法军管会处理外,其余63人全部由市公检法军管会拘留审查。至同年底,有37人被陆续释放回去后,大部份受到批斗,有些人还被拘禁和拷打。当时没有释放的26人,连同另抓的28人,共54人,被当作“反革命纵火犯”继续关押审查。其中拘留审查26人,逮捕28人。被拘留审查26人,于1970年释放。对逮捕的28人,1968年11月3日,市革委会表态同意市公检法军管会意见。要追究这28人的刑事责任,准备将13人判死刑,1人判死缓,1人判无期徒刑,10人判有期徒刑。上报广西区革委会没有批。故没有审判。后来在1975年判了2人,王东明被判无期徒刑,陈荣权被判10年有期徒刑。其余26人被释放。

“联指”设立“钱鉴监狱”,遭受杀害的共43人,其中成批公开枪杀12人,分3批秘密溺杀25人,在押送途中和关押后零星杀害5人,还有1人是砂石社工人徐日林,武斗腿伤被关押后得不到治疗,又遭毒打,伤病交加,死于狱中。 与此同时,4至8月,在搜捕“大军”人员和“群众专政”中,梧州城乡还有59人被害死,其中:在市区枪杀和打死16人,逼死16人,老郊区枪杀和打死7人,逼死3人,新郊区(当时苍梧县)枪杀和打死13人,逼死4人。他们被害的情况,除了前面列举的以外,还有:

7月间,二化厂“联指”成员曾惠兴(工人)、曹荣光(工人)等,将逃脱后被抓回的同厂工人陈善光,拉到中山南端路口附近枪杀。在一次该厂革委会主任韩健昌坐镇的批斗会上,该厂“联指”成员张泰(工人)和陈锦成(工人),将被斗的女工刘德贞,拉出河滩枪杀,弃尸西江;

7月间,外逃的“大军”成员陆续被“收容”押送回梧,路经中山路时,姚祀(航运分局职工)、谭正生(白云民工队队员)被拉出路旁,被从海员俱乐部据点出来的航运分局工人刘步林、何金喜等用棍棒打死;

8月,航运分局党委书记杨金城,因到过“大军”新西大店据点被批斗,上吊死亡;

郊区龙华大队(当时属苍梧县)农民李池源,在因参加“大军”的儿子,在被批斗时他说了“谁要打死我的儿子,我铲他全家”的话,被群众专政,活活打死;等等。

5月底至7月中旬,位于贺县、钟山、富川的平桂矿区两派武斗激烈,平桂“联指”被困,向梧州求援。梧州“联委”、“联指”均派出武装队伍支援平桂“联指”去攻打平桂“造反大军”。平桂“造反大军”在数县、市“联指”派武装联合围剿下被打垮。“联委”领队是杜海楼、陈西海(电厂工人)、童如铬。梧州“联指”领队是张炳坤、张碧霖、李绍元。在平桂武斗中,“联委”死5人(工人陈西海、赵大雄、学生黄旭权、黄汉平、郭瑞玲)、梧州“联指”死3人(工人徐水枰、学生许世英、梁锦波)。“联委”梁乃华等人枪杀“俘虏”谭焕兴(平桂矿工人)。梧州“联指”宁日东枪杀“俘虏”龙麟(西湾五金职工)等。梧州“联指”黄中利武装班,又从平桂去桂林搞武斗,途中在平乐县沙子镇参加了当地“联指”成批杀害“造反大军”张公(平乐学生)等9人的活动。

(十七)准备成立市革委会

6月11日,梧州市农代会召开。

6月15日,“联指”和“联委”达成“筹备联合”的协议。

6月17日,“联委”召开2000人大会,宣传当天广西革筹、广西军区联名发布的《关于破获“反共救国团广西分团”反革命案件的公告》(简称“六·一七公告”),表示坚决支持清查、镇压“反共救国团”。这个“六·一七公告”,暗示“反共救国团广西分团”(后来查明不存在这个组织)的骨干分子,大部份隐藏在南宁“广西4·22”的据点和控制区之中。

7月8日,军民万余人在大较场集会“欢呼”中央关于广西问题的“七·三”布告的颁布。驻军和群众组织代表在大会上讲话,表示坚决拥护和贯彻“七·三布告”,号召各派“联合起来向阶级敌人不停顿地进攻”。

7月20日,原市委副书记王延福被迫害自缢身亡。当年2、3月间。市直“联指”、“无产兵”发专刊支持王延福站出来,因“四·一三”武斗,此事搁下一段时间。武斗结束后,“联指”、“联委”分别贴出支持王延福和原市长黄德明等人站出来的标语。王延福曾任市公安局长多年。市公检法部份干警却在此时勒令他回去检查交代问题。6月下旬开了3次批斗大会,7月上、中旬又开了5次批斗小会。市公检法军管会副主任、市武装部副部长李广生参加了这些批斗会。在批斗小会上,公安局政治处干事陈柱生、麦建中对王延福有过激行为。7月19日上午开完第五次批斗小会,王延福返回市委大院后,中午外出,晚上不见回家。当晚公检法的高音喇叭播出了对他的“通缉令”,说他是“死不改悔走资派”,声言“谁也不得收留他”,并派人到各处搜索他的踪迹。21日晨,根据群众反映,公检法干警发现他吊死在白云山坡冰泉冲与冷水冲之间半山咀一个坟头的松树叉上,经法医杨振澄现场检验,认为他是在20日深夜上吊自杀的。现场有他在毛主席语录本的扉页上,用火柴梗炭黑写下给他妻子冯乃英的遗言:“老冯好好教育孩子听毛主席的话死别王延福7·20日”。最后一页还写有“别处没去就在白云山两天王延福”的话。王延福死后,公检法出了“大批判”专刊,说他是“三反分子”、“叛党分子”、“罪该万死”。

7月31日,“联指”、“联委”的代表在北京谈判达成“联合”的协议,“联合”后称为“梧州联指”。

8月2日,“梧州联指”的代表和“梧州造反大军”(实际早已被“联指”摧毁,所谓代表虚名而已)早已在京的人员,在北京谈判达成《关于实现革命大联合和成立梧州市革命委员会的协议》,在协议书上签字的,有“大军”代表邱杏文、易观伟(航运分局工人)、韦大强(梧州船厂医生)、杨振标、唐善锦,“梧州联指”代表黄辉(航运分局干部)、倪海清、杜海楼、李金德(郊区农民)、黄锋杰、贾进良(市直机关干部)、军队代表宋瀛洲、谢良珏(市武装部政委)。

8月5日,市工代会(实际是代表“联指”一派)召开。至此,“作好了”成立市革命委员会的思想准备和组织准备。

梧州市“文化大革命”大事记(下)

(十八)市革委会成立、“斗批改”和“清理阶级队伍”

8月26日,梧州市革命委员会成立,在大较场举行了2万余人参加的庆祝大会,会后游行。市革委会委员59人,除军队和地方干部外,群众组织的代表,主要是“联委”、“联指”的头头,“大军”只有极少数象征性代表参加。常务委员22人。主任宋瀛洲(梧州军分区司令员),第一副主任刘文举(梧州军分区副政委)、副主任谢良珏(市武装部政委),周树忠(梧州军分区副参谋长,后任副司令员)、王观铭(梧州军分区政治部副主任)、黄德明(原市长)、王渔舟(原市委财贸政治部主任)、刘文凤(女、学生、原“联委”头头)、倪海清(工人,原“联指”头头)。市革委会领导班子几经变动,王宝勇(梧州军分区副司令员)于1969年4月接任,市革委会主任傅享通(梧州军分区副政委)、王恩厚(市委书记)先后于1969年10月、1975年接任市革委会主任职务。当过副主任的还有余达佳(原自治区团委副书记)、里林(女、原梧州地委副书记)、刘棣(原河池地区革委会政工组副组长)、阎梦华(原市革委会常委)和王子达(原浙江省杭州市市委书记、市革委会主任)等。1980年9月将近恢复市人民政府建制时,市革委会主任是王恩厚(市委书记),副主任是王渔舟(市委副书记)、余达佳(市委副书记)、刘棣(市委常委)、阎梦华、彭伟宗(市委副书记)、孙波(原市革委会工交办主任)。

8月27日,市革委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作出两项决定:(一)市革委会设置三部一室。即政治部、保卫部、生产指挥部和办公室。(二)各级革委会要把大办“毛泽东思想学习班”(以下简称“学习班”)作为头一件大事狠抓,“学习班”以贯彻“七·三”布告,搞“三查一清”(即查叛徒、特务、反革命、清理阶级队伍)为主要内容。

此时,原市委书记梁成业、原副市长唐杰、杨林仍被武装“监护”在市公检法大楼。

8月29日上午,市公检法干警举行“易文同志逝世一周年追悼会”。原派出所正副所长陈国祥、潘中强、黄家驹、梁卓明,原副市长杨林,因参加“大军”或与“大军”有联系,被拉到“追悼会”上毒打致伤和挂牌游街示众。曾经抢救过易文的人民医院外科医生林次钧、覃兴铨、覃绍文,也被挂上写着“谋杀易文同志的凶手”,“禽兽医生”的牌,押去游街示众,覃兴铨还被市人民医院革委会主任易泽南等抓到该院食堂门前,用竹扫帚柄殴打。30日,在易泽南、甘庆辉(市人民医院“联委”头头)支持下,人民医院开大会批斗了林次钧等一批医护人员,该院干部李海鹏等人大打出手。老院长、著名内科医师赵致科被诬蔑为林次钧等人的“黑后台”,被打断肋骨一条。

9月初,市革委会设“斗批改办公室”(简称“斗批办”),由市革委会第一副主任刘文举和副主任王观铭抓(1972年2月王离任后,由副主任余达佳抓)。市革委会常委郭珍任该办公室副主任主持日常工作。这年6月成立的市武装部“第三办公室”此时改名为市革委会“第三办公室”(简称“三办”)负责人先是陆沪松(当时是梧州军分区的科长,后调广西军区政治部工作),后是孙远志(六九〇八部队的股长),工作人员曾多达70多人,“斗批办”管全市“斗批改”、“清理阶级队伍”(简称“清队”)的运动进展,总结交流运动“经验”。“三办”指导在全市干部中挖“叛徒、特务、反革命”,审批立案、定案,并自办部份“专案”。

9月6日,市革委会常委会议决定,由“三代会”(工代会、农代会、红代会)出面成立“斗批梁(成业)、杨(林)委员会”,由市革委会常委、原“联指”常委唐以豪(工人)负责,受市“斗批办”指导。

9月中旬,第一批工人“毛泽东思想宣传队”(简称“工宣队”)60人(含解放军3人)开进梧高、一中、师范等3所学校,去“占领上层建筑”,领导“斗批改”。不久,第二批“工宣队”375人(含解放军15人、市“斗批办”9人),分赴各中学、剧团、新闻单位和银行。后来,市革委会还抽调了韩健昌等一批“优秀工农干部”到梧高等学校“掺砂子”,“打破知识分子的一统天下”。还在批判“文革”前17年“资产阶级教育路线”的同时,“厂校挂钩”。由工厂管学校(如松脂厂管梧高,船厂管一中,航运分局管二中,外贸管三中,皮革厂管四中,火柴厂管五中,等等),学校办农场分校,大搞“学工”、“学农”、“开门办学”,还把梧高劣等成绩的女学生黄虾妹树为“黄帅式”的典型,弄得教师长期受折腾。学生普遍在激烈的“阶级斗争”声中和繁重的体力劳动中渡过时光,教学质量严重下降。

9月16日,市革委会举办“学习班”。自此以后连续办“学习班”共10期。其中1至4期(至1969年2月12日)共轮训各级革委会和“斗批组”成员3609人,主要“学习”内容是“如何搞好斗批改和清队”。

9月下旬,根据市革委会9月24日常委会议决定,市公检法军管会、治安委员会和工人纠察队司令部组织指挥搞了一次“刮12级台风”。通过普遍查户口,搜捕流窜人员。有的单位便乘机搞派性报复,如被溺杀后死里逃生的木材加工厂原参加“大军”的职工张纪伟,此时又被抓到“工人纠察队”关押。

10月初,市革委会举办市直机关干部“学习班”,凡不被安排到市革委三部一室工作的原市机关干部,除已被打成“牛鬼蛇神”的干部和公检法干警外,都要入班“学习”。该班“革命领导小组”由李明盛(市武装部干事)任组长,周锦联(原市委组织部副科长)、黄树春(原劳动局副局长)任副组长。下设3个分队,分别由覃进良、麦永安(原市委统战部干部)、黄彦君(原市劳动局干部)、莫灿基和李积举(原工会干部)等人负责。在周锦联主持的学习班动员会上,李明盛作动员报告说“要用烈性炸药去炸开市直机关阶级斗争的盖子”。从开班至12月下旬,“学习班”把78名各级干部列为“清队”对象,揪斗了其中54人。在揪斗中,庄承炎(原市计委副主任)、石秀峰、王仲三(原税局局长)、张世勤(原统计局干部)、李史夫(女、原市监委办公室副主任)等20多人遭到不同程度的体罚和殴打。原工交政治部干部沈萃英(女)、职工文化学校教师王菊志,在被大字报围攻或被批斗后,上吊身亡。

10月9日,市革委第一副主任刘文举在市人民礼堂向全市各单位负责人作关于“斗批改”问题的报告。他强调“搞好斗批改是搞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基本功”,号召“要首先抓好大批判和清队、把坏人、国民党残余、叛徒揪出来”。他还在一次会上宣布:1967年6月“冲击《新梧州报》社”、“冲击印刷厂”、8月26日“冲击工人医院”、8月29日抢枪、8月29日“冲击公安局”、1968年3、4月抗拒军管银行、4月13日“冲击监狱”和4、5月放火为必须追查的“八大反革命事件”。

10月23日,市革委会在市机械厂召开“斗批现场会”,到会的各单位负责人或代表共300多人。市革委会“斗批办”副主任郭珍主持会议,市革委会主任宋瀛洲在会上讲话,厂革委会主任赵玉田作该厂“斗批总结”发言。“现场会”宣扬该厂“斗批”的成果,宣扬该厂在大揭发、大抄家、大批斗中“敢字当头”, “不带条条框框”的“宝贵经验”,并组织与会者参观陈列抄家实物的“阶级斗争展览”和把被批斗者原厂长谭普德等多人捆绑、挂黑牌,跪在会场门外两旁示众的“活人展览”。谭普德的自传底稿和1962年奉命试制民兵用的手榴弹的草图,被指控为他“指使儿子到公安局抢档案和秘密制造反动复辟武器”的“罪证”展出。

会后约一个月,天天有人前去“参观”,据当时统计,“取经”者共达3万人次,由此流毒全市,不少单位照样搞大抄家,大批斗和抓人挂牌游街,在南环路被搞“活人展览”的,多至一天有七、八十人。市“斗批办”的“斗批简报”陆续宣扬“机械厂“经验”促进了各单位“斗批进展”的事例,为全市乱批乱斗乱查抄推波助澜。到12月底,市革委会成立4个多月来,有20多个单位在乱查抄、乱批斗中打死6人,逼死26人,如梧州监狱股长周廷彬、四中教师李丘桂被指控为特务、遭残酷斗打后,分别上吊、剖腹自杀。

10月下旬,原公安局干部钱国雄、梁启明被说成有“反革命”、“特务”问题,遭受多次斗打后,被公检法抓到看守所关起来。原市公安局长霍恩俊也被说成“资特”、“通特”和有“日特嫌疑”而隔离审查、批斗。他们在1969年都被送到市革委会“专案大队”继续审查,至1972、1973年才先后恢复行动自由。与此同时,参加“联指”的原市委汽车司机梁杰,被认为是“冲击监狱反革命事件的主犯”和原市委书记梁成业“伸进群众组织的黑手”而被抓起来,后来放到第一“干校”继续审查。

(十九)进一步掀起个人迷信的狂热

市革委会成立后,通过有组织地举办“三忠于”展览会、跳“表忠舞”、“学习班”和“讲用会”,把“文革”以来掀起的现代个人迷信狂热推到了新的顶点。直到1971年9月林彪事件败露之前的这段时间里,凡开会、行文、都要先来几段“最高指示”、“林副主席指示”,连打电话也要朗读“毛主席语录”。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在早晚和工间要集体跳“忠字舞”向领袖“表忠”。全市普遍地人人手捧“语录”、胸带“像章”、课堂、办公室、宿舍、厅堂摆设有领袖像和“雄文四卷”的“表忠台”,上班、下班、学习、吃饭、开大会、开小会、都要人人在“表忠台”前肃立,朗读“最高指示”,祝“毛主席万寿无疆”、“林副主席永远健康”,叫做“办大事”、“早请示”、“晚汇报”。以表示“三忠于”(忠于毛主席、忠于毛泽东思想、忠于毛主席革命路线)和“四无限”(对毛主席要无限热爱、无限信仰、无限忠诚,无限崇拜)。

(二十)追查“反共救国团”

10月底,根据10月10日宋瀛洲主持的市革委会正副主任会议的决定,市革委会保卫部在市灯光球场,把刑讯逼供“破获”的以新民生产大队农民钟沛超为首的“反共救国团第三中队”的“案情”公布,号召全市各单位贯彻广西“六·一七公告”和中央“七·三布告”。掀起追查“反共救国团”(简称“反团”)运动。

11月底,梧州口岸外贸革委会布置各进出口公司狠揪“反团”。通过对参加“大军”马计(粮油食品进出口梧州公司干部)等人刑讯逼供,使他们屈打成招,编造出一批涉及到本单位和外单位的“反团”成员名单。

12月12日,外贸革委会“报喜”,说“全面突破”了“反团”组织。得到市革委会主任宋瀛洲肯定,说它能“一群一片地解决问题”。于是,各单位纷纷根据从外贸得来的“反团”线索和仿效其大搞刑讯逼供的做法,狠揪“反团”。

至12月底,全市逼出“反团”组织名称67个,涉及到83个单位,殃及639人(外贸各公司共占267人)。其中土产供销经理部和废旧物资公司等47个单位对324人揪斗,对其中171人刑讯逼供,打死和迫害致死伍景华(外贸食品公司职工)等11人(外贸占7人),打伤96人。

市饮食服务公司革委会在梧州旅店设牢房,囚禁本公司干部、工人29人。公司革委会副主任许占海带头刑讯逼供,施用多种酷刑,惨状骇人听闻。吴朝智等5人被打死或迫害致死,林炳等多人被打伤致残。

一些老公安干警对“反团”一案一直就有怀疑,经多次提出,市公检法军管会只好派工作组易昭龙、黎焕南等人去复查。1969年9月23日写出《调查报告》,承认这是刑讯逼供下搞出来的大假案。但是,直到1983年“处遗”时,“反团”一案才公开平反。

1969年

(二十一)办“五·七”干校,继续“斗批改”,“清队”。

1969年1月2日,市革委会举行常委扩大会议,学习《人民日报》元旦社论,继续研究布置“斗批改”。

1月26日,市革委会开办两所“五·七”干校(简称“干校”)。500多名市直机关干部被送到设在贺县芳林的市第一“干校”,一百多名公检法干警被送到设在西郊9公里的市第二“干校”,接受“再教育”,“搞好斗批改”。同年10月,两所干校合并,腾出9公里场地设“专案大队”。原市检察院办公室主任唐汉义,患有严重心脏病,被送到第二“干校”后,病情恶化了,其妻杨菲萍一个人护送他步行3公里后乘公共汽车去医院留医,没过几天,于1969年7月14日医治无效死亡。其弟唐汉信从部队回梧州探亲时,提意见说梧州市公检法军管会不执行毛主席关于下放干部劳动“除老弱病残者外”的指示。市公检法军管会运动组的黎渭松等人写信寄去部队,“反映”他在梧州的“表现”。因此,唐汉信被处理转业。两间“干校”,先后有131名各级干部、民主党派人士被列为“批斗对象”,其中被当作“敌我矛盾”审查揪斗的46人,张德晋(原市委组织部副科长)被定为“叛徒”,郑荣洲(原财贸干训班负责人)被定为“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均被开除党籍、清除出干部队伍。(后来查实都是冤假错案,至今已全部平反。)

公检法把大批干警通过送去“干校”进行“清理”,后转送去企事业基层单位,又从部队复员兵中调进一批人来公检法“掺砂子”。在“斗批改”中,把过去对付犯罪行之有效的办法当作“彭(真)、罗(瑞卿)修正主义”来批,批得连刑事侦察中勘察现场都不许搞。并且,根据上级指示,由周树忠直接抓、由军队干部李福祥具体管,抽调了齐兰芬等一批外单位的干部、工人,来公检法大搞“两清”:清理敌伪档案,清理公检法业务档案,使一些秘密线索和秘密的特殊侦察手段泄露出去。因此,公检法机关对犯罪活动的防范能力、识别能力、侦破能力都被大大削弱。

2月,市革委会召开“专案定案”会议,127个单位的负责人、“工宣队长”、专案人员共287人参加。市革委会第一副主任刘文举在会上讲话,他强调“新的历史条件给定案处理赋予新的内容,提出更高的要求”、“过去审干、肃反的习惯做法不能套用”。并明确规定对反革命分子处理要按“公安六条”办,导致敌我矛盾扩大化。

3月25日、26日,根据自治区革委会的布置和安排,梧州地、市革委会在市一中操场举行“批斗贺(希明)、霍(泛)、傅(雨田)、谢(王岗)、袁(家柯)大会”。周树忠任会场总指挥,副总指挥是倪海清、刘文凤和郭珍。原市党政领导干部梁成业、唐杰、杨林和关照等拉上台陪斗。到会干部和群众11万人。全市两天停产停业停课。

8月22日,市革委会“斗批办”总结说,一年来“斗批改”先后掀起了“四个高潮”,“清队”取得“伟大胜利”。据“斗批办”与“三办”10月8日联合报告的统计,一年来(到9月底止),全市揪斗干部和群众3757人。其中被当作“敌我矛盾”处理1043人。经“处遗”核实,那一年在揪斗中共打死6人,逼死40人。

8月25日起,市革委会组织了502人(含解放军33人)的“宣传队”,分两批去工厂、街道、郊区31个单位“抓三分之一”、“狠抓阶级斗争”、“解决老大难问题”。

9月7日,造漆厂火烧仓库一幢,被视为“阶级斗争新动向”。市革委会副主任兼保卫部长周树忠等认为是“阶级敌人放火”,便由市公检法军管会派工作组去查找“放火”的“阶级敌人”。找到了任过伪职,参加过“大军”的该厂职工王基宽,把他以“反革命纵火罪”判了刑。后经一再复查,1982年5月17日宣布无罪释放,冤狱12年。

11月,市革委会利用西郊9公里原来第二“干校”场地设立“专案大队”,对外仍叫第二“干校”。市公检法军管会副主席李广生兼任专案大队党支部书记,副支书是司马仁斌(军队干部)、张志斌(原副检察长)。“专案大队”名义上受市“斗批办”领导,业务上受“三办”指导,实际上统由周树忠分工主管。它存在5年,至1974年撤销。先后集中隔离审查了梁成业、杨林、霍恩俊等领导干部,陈汝楫、梁体方(二中校长,市民进主委)、王大年等民主人士和教育、科技界人士共43人。他们被剥夺自由,强制劳动,受尽侮辱和折磨。被视为“反革命纠合案”成员的市法院干部许宗裕,在隔离审查当中有病,因得不到及时有效治疗而含冤死亡。原财政局副局长秦光汉同志因传播“批陈整风”消息被罗织“莫须有”’罪名开除党籍,至党的十届三中全会后才平反。原市委书记梁成业先后被当作“死不改悔的走资派”、“假党员”揪住不放,至1974年春节前夕自治区党委通知“解放”。

12月13日,市“三办”印发自治区“三办”《对几种人的定案处理意见》,作为定案处理的政策依据,导致后来“敌我矛盾”的定性范围进一步扩大,一些过去按人民内部矛盾作了结论的被重新定案处理,一些历史上在旧社会任过军政职务的干部被当成阶级敌人。如原城建局副局长尹家骥,是工程技术界代表人物,历史问题早在1955年肃反前已弄清楚,但1970年根据他在解放前所任工程技术行政职务相当于国民党县政府科长一级,便把他定为“历史反革命分子”,放在“专案大队”去“劳动改造”,至1972年才撤销这个“定案”决定。

1970年

(二十二)“二·五运动”——“一打三反”

1970年2月10日至15日,市革委会常委开会讨论贯彻中央2月5日关于开展“一打三反”(打击现行反革命,反对贪污盗窃、投机倒把、铺张浪费)的指示,决定成立由周树忠、余达佳等5人组成的“二·五”运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把原市革委会斗批改办公室合并进去)。

2月25日、4月20日,市革委会在大较场举行了两次“宽严大会”,每次到会成万人。据当时统计,这两次“宽严大会”前后,全市有1471人在“二·五运动”中“交代”问题,共清查出“阶级敌人”94人,计:“叛徒”2人,“特务”4人,“历史反革命分子”32人,“现行反革命分子”52人,“地主”4人。

5月10日、16日,市革委会开常委会议,研究电厂问题。市革委会成立后,电厂不断发生事故,原因是“文革”以来设备失修,而市革委会不断要电厂的发电机组“加大出力”,使机器长期带病超负荷运行。早在1968年10月,电厂职工韦永民给市革委会写了一封匿名信,开列几十个人出身历史和社会关系的情况,说电厂从厂长、党委书记到生产班组长,所有大小掌权人“都有问题”。市“斗批办”副主任郭珍在此匿名信上批上“看!电厂各部门的大权掌握在谁手里?”送给市革委会主要领导阅后,决定把电厂列为“清队”的重点单位。电厂革委会成立之后,本已先后揪斗了原党委书记兼厂长黄容辉,副厂长兼副总工程师廖全邦和5名生产技术骨干,但仍被视为“右倾”,“清队”搞得“不彻底”,因之于1969年夏把厂革委会主任蒙振光送去“干校”“再教育”,并由周树忠亲自带领“宣传队”去“深挖一小撮阶级敌人”。“宣传队”把电厂屡出事故的原因说成是“阶级敌人破坏”、根子是生产、技术大权落在“阶级敌人”手里,于是把解放前已在电厂工作的老职工大部份列为审查对象,先后审查、揪斗了70多人。这次市革委常委会议决定,派薛鸿春(市武装部副政委)到电厂任革委主任,刘德厚任副主任,去改组该厂领导班子,并把廖全邦、区绍显、司徒衍等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当作“特嫌”送市“专案大队”隔离审查。

5月31日,市革委会在大较场举行“二·五”运动以来的第三次“宽严大会”,2万多人参加,廖碧玉(女)、陈德仁被当作“二·五运动”中揪出来的“现行反革命分子”的典型,由市公检法军管会在“宽严大会”上宣布判处有期徒刑。廖碧玉是民主路小学教师,曾把“美帝必败,越南必胜”倒过来错读,当即已由学生指出并纠正,又曾删去一篇学生作文中她认为无须写的“读毛主席的书,做无产阶级的接班人”这句口号,市公检法军管会便定她“现行反革命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陈德仁是粮店售货员,一贯讲话时面容似“笑”。3月9日学习会上,在讨论制药厂仓库被烧一事时,他发言时同样面容似“笑”。当时市公检法军管会有些领导认为制药厂仓库是被“阶级敌人”放火烧的,所以,陈德仁的“笑”,引起了“宣传队”垄国珍的注意,很快便向“宣传队”队长骆坤昌汇报。骆等联系陈的历史(在旧政府任过职)出身(家庭是地主,父在土改时被杀)认为他“笑”,是“对国家财产被阶级敌人破坏幸灾乐祸”,于是马上报告市革委会领导余达佳、傅享通。3月11日的批斗会上,陈德仁答问时同样面容似“笑”,又被视为“反革命气焰嚣张”。因此判了他15年徒刑。还说是“依法从宽”。此两案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才于1979年改判无罪释放,冤狱9年多。

9月20人,在大较场召开公判大会,28岁的梧州百货站富民仓库运输员杨敏被宣判定“现行反革命罪”,立即枪决冤死。富民仓库于1968年发生过毛线失窃事件。“二·五运动”中,“宣传队”和站革委会围绕此失窃事件发动群众检举揭发。有人说曾见过杨敏有几束类似的毛线。“宣传队”联系杨家庭出身地主,父亲曾是国民党区分部委员,便把他作为“盗窃犯”,从4月17日起连续4次开会对他追查。他反复说明毛线是在河西商店买的,但不被相信。4月20日第二次“宽严大会”后再次被追逼。他对此不满,在“想不通”时,看见毛泽东头像,便想到“是他派工作队来怀疑自己”,认为“自己没有前途,没有出路了”,只有“自杀死了”,但要在“临死前写几句恨恨他才死去”,便在5月10日晚上,在领袖头像下面写了“判你死刑”等字句,11日凌晨用羊角锤砸自己的头,昏醒后又投水塘寻死,被发现后捕起来,枉判死刑。

1970年,在“二·五运动”中,有11个单位共逼死14人。如一建司运输队工人江基被追查“特嫌”问题后上吊自杀身死。

(二十三)清查“五·一六反革命阴谋集团”

1970年3月27日,中共中央下达了关于“清查‘五·一六’反革命阴谋集团”的文件。4月,市革委会主任傅享通、副主任周树忠在梧州军分区分别布置庞世煜,调集军队干部和地方干部十多人,成立“三办二组”,由庞世煜负责,专门搞清查“五·一六”。“三办二组”成立后大量阅查“文革”中的小报、传单、大字报等资料,搜集“三指向”(所谓指向毛主席、林副主席和中央文革小组,指向解放军,指向新生红色政权)的线索。从5月份起,把原“大军”成员赵灼华、刘祖汉(学生)、苏振国、区建华(学生)、莫鸣强(学生)、朱钢、彭金发和杨林等8人,列为第一批专案对象,分别关押在公路总段、看守所、卫校、人民医院、公医门诊部等处“隔离审查”,派专人看管和进行诱供逼供。彭金发在12月20日晚7时至凌晨2时被审问逼供后,于25日晨上吊身亡。

(二十四)建立市革委会党的核心小组

7月,自治区革委会党的核心小组批准建立梧州市革委会党的核心小组,由傅享通、周树忠、谢良珏、黄德明、王渔舟、余达佳6人组成,傅享通任组长。核心小组成立后,决定继续狠抓清查“五·一六”,狠抓“一打三反”。

1971年

(二十五)审查地下党结束

1971年1月4日,市革委会作了《关于中共梧州地下党组织调查结案报告》,声称对梧州地下党组织审查,是为了“深挖一小撮阶级敌人,巩固无产阶级专政”。认定梧州地下党组织在第一次国共合作时期受到4次破坏是因为“放松革命警惕性”;在抗日战争时期“没有面向工农”;在解放战争时期“组织不纯”。还说解放战争时期梧州地下党发展的28名党员中,“有问题”的占了22人;这个显然不是事实的结论,已在“处遗”中予以推倒。

(二十六)深入清查“五·一六”

3月27日,市革委会党的核心小组决定,成立市清查“五·一六”领导小组,组长周树忠,副组长谢良珏。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庞世煜、王兴任办公室正付主任。清查“五·一六”办公室庞世煜等人根据对苏振国、刘祖汉等5人逼供诱供所得的假材料,写出《关于梧州“五·一六”反革命阴谋集团情况的综合报告》,认定梧州有一个“五·一六革命造反兵团”。“是从武汉发展而来的”。这个“五·一六”兵团与杨林的“红色造反团”,操纵梧州地、市“大军”,配合全国“五·一六”进行武装夺权。市革委会据此把以杨林为首的“红色造反团”当作“五·一六”反革命组织,把其主要成员当作“五·一六”分子进行审查。

4月,市革委会贯彻落实广西区党委“有关计划有重点地分批发动群众,打一场深挖‘五·一六’的人民战争”的指示,把市电安厂定为清查“五·一六”的试点单位。谢良珏亲自去点上作动员报告,他说,无论组织名称是“五·一六”还是“六·一六”,凡是“三指向”的都是“五·一六”。谢良珏的“报告”印发到全市各单位去“指导”面上揪“五·一六”。庞世煜率领邓志辉(复员兵,市公安局民警)等人以“宣传队”名义进行驻电安厂,在该厂成立了以革委会副主任石文辉为组长的清查“五·一六”领导小组,把该厂职工中原来参加过“大军”的黄金城、江文祺等14名列为“五·一六”对象,秘密关押或隔离审查。审查期间、江文祺跳楼身亡,刘苏跳楼致残。

(二十七)重新建立市党委

5月31日,举行中共梧州市第五次代表大会。傅享通代表市革委会党的核心小组做报告,大讲“文革”的“伟大胜利”,大讲“文革”中整党建党“吐故纳新”的“伟大成绩”,“清除了混进来的一小撮阶级敌人”、“吸收了一批经过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考验和锻炼的无产阶级先进分子入党,增添了党的新鲜血液”。大会选出了由39名委员和8名候补委员组成的中共梧州市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由傅享通、王渔舟、周树忠、谢良珏、余达佳、黄德明、绳兆昌(市武装部政委)7人组成。傅享通任市委书记、王渔舟任副书记。随后,市委常委增加里林(女,梧州地委调来)、余达佳(原广西区团委副书记)2人均任市委副书记。1972年至1975年常委又先后增加刘棣(市革委会副主任、河池地区调来)、彭伟宗(市委秘书长)和“优秀青年干部”温金泉(当时从纸厂一般干部提任市团委书记,后任市革委会工交政治部主任)、孔秀云(女,当时从外贸桂厂工人提任市妇联主任,后任市革委会财贸政治部主任,后来调区商业局)、刘文凤(继孔秀云任市妇联主任)。“支左”干部傅享通、周树忠、谢良珏相继返回部队后,1976年粉碎“四人帮”时,市委常委的组成是:市委书记王恩厚,副书记里林、王渔舟、余达佳,常委刘棣、黄德明、绳兆昌、温金泉、韩仁书(市武装部长)、彭伟宗、刘文凤。

(二十八)由点到面,深挖“五·一六”

6月,市革委会决定,由点到面,在塘源片各工厂和光学仪器厂等14个单位重点开展清查“五·一六”。于是,召开有关单位负责人会议,由石文辉介绍电安厂深挖“五·一六”的做法和经验。7月,又从辽宁把曾在梧活动的武汉大学生彭伟杰秘密押回梧隔离审查,由庞世煜亲自审问。这时,清查“五·一六”的范围从原与“大军”有关系的干部群众扩大到市直机关部、局级以上领导干部,根据诱供逼供得来的“材料”,把关照、梁治光、孙波、唐杰等领导干部隔离审查。当时已任市委副书记、市革委会副主任的王渔舟也一度被怀疑。

10月,市委召开清查“五·一六”工作会议,周树忠在会上报告,把“揪军内一小撮”、1968年5月“反革命纵火”、1967年抢枪、1967年8月26日攻打工人医院、8月29日“洗劫”公安局、1968年3、4月抗拒军管银行等列为“五·一六”的7个重点事件,要求集中力量调查,件件落实。同时,根据自治区清查“五·一六”领导小组的指示,开始进行“清查对象”的定案处理。

清查“五·一六”运动,到1973年底基本结束。先后在63个单位对192人立案审查。其中由“三办二组”和清查“五·一六”办公室直接审查的35人,均受到各种形式的囚禁或软禁,一个对象一个对象地“办学习班”,被剥夺自由至3年者15人,3年以上者3人。“学习班”实际是几个专案人员对一个“专案”对象昼夜轮番逼供诱供,有的被拳打脚踢,以致造成彭金发、江文祺、官启文(纸厂干部)、林中骧(饮食服务公司工人)、陆植钧(武汉来梧大学学生)5人先后自杀身亡。到1973年底查了将近4年,结果是:1973年11月19日市清查“五·一六”办公室在《关于清查“五·一六”工作情况报告》中,不得不承认所谓梧州市有一个从武汉发展而来的“五·一六革命造反兵团”实际上是一个假案。但是,在1973年至1976年结案过程中。却将88名“审查对象”扣上各种罪名定性处理,其中定为“现行反革命分子”送劳教或判管制的有赵灼华等3人,定为“犯严重政治错误”受党纪政纪处分的有杨林等16人,还宣扬这样才是“实事求是”,既没有扩大化、也没“一风吹”。这些受到错误定性处理的干部、群众,在粉碎“四人邦/帮”后逐步纠正,“处遗”中全部平反。

1972年

(二十九)社会“清队”

6月18日,市委常委会议,研究布署“社会清队”。

8月10日,市委常委会议,继续研究“社会清队”,决定分3期搞完。第一期组织182人的“宣传队”去搞22个居民委员会范围的市区街道。

11月1日,市委常委会议,决定“围剿无政府主义”,要结合“批林整风”动员全市“搞它十天半个月”。部署以后,一些单位贴出了批无政府主义的大标语。市委常委作了规定:凡搞无政府主义的,是“阶级敌人”,基层决定便可批斗;不是“阶级敌人”,经主管局批准就可以批斗。但当时整个是强调反“右倾”。故对“无政府主义”一直批不起来。

11月22日,市委常委召集市区各公社负责人汇报“社会清队”情况后,认为“清队”发动面不广(只达80%),要求“整顿队伍,总结经验,发动群众,继续前进”,还决定工厂也要搞“清队”。

1973年

(三十)“社教”和社会“清队”一起搞

1973年9月30日,市委常委会议作出决定后,从机关抽三分之一的力量去工厂、农村、街道宣传“十大”精神,搞“社教”、搞“清队”。

12月11日,市委常委总结“社会清队”和“社教”。说从开展“社会清队”以来,搞了的单位有346个(工厂115个,机关企事业单位178个,街道53个),参加人数共87000多人,“取得伟大成绩”。

在开展社会“清队”的同时,市里成立民兵师,撒销工人纠察队。民兵师在市区搞“厂街挂钩”,由工厂派出民兵小分队进驻街道,与各街道居委会一起,“把无产阶级专政的任务落实到基层”。

1974年

(三十一)“批林批孔”

1974年2月4日,市委召开6000人大会传达中共中央(1974)1号文件,动员“批林批孔”。会后,市委常委们分头分片到基层传达动员,并组织了有自治区党委派人参加的“宣传队”去灯泡厂,寺冲大队等15个单位搞“批林批孔”的试点。

2月9、10日,市委分别召开市直机关中层干部会,基层负责人会。布置广泛开展“批林批孔”、“先批克己复礼”,“通过批林批孔建设马克思主义理论队伍。”

3月8日,市委召开各基层单位负责人和职工代表会,宣扬和推广市锻压机床厂“批林批孔”的经验”。强调“要在批林批孔中培育工人理论队伍”。

4月30日,市委根据自治区党委的布置,开会不点名地批自治区党委第二书记韦祖珍“上了林彪贼船”。到会的共2000干部。

7月15日,市委在人民礼堂,艺术剧院几处影剧场举行万人大会,由火柴厂女工陈霞如、人民制药厂青工周杰和、纸厂青工李平讲“儒法斗争史”。市委副书记余达佳在会上号召:“要识破中外反动派和党内历次机会主义路线头子,为了搞反革命复辟倒退,都提倡尊儒反法,吹捧孔孟之道”,“要正确评价法家的历史进步作用,批判儒家,加深对现实阶级斗争和路线阶级斗争的认识、坚持继续革命”。

1975年

(三十二)大打“批修批资总体战”

3月14日,市委,市革委会组成879人(含自治区派来46人)的“宣传队”,分赴60个基层单位,“去狠抓阶级斗争和路线斗争”、“狠抓批判资本主义倾向和限制资产阶级法权”、“把无产阶级专政的任务落实到基层”。

5月1日至12日,市委召开各级干部会议。传达贯彻自治区“学习无产阶级专政经验交流会”精神,布置要“抓住林彪复辟倒退的反动实质批深批透”、“把批判城乡资本主义倾向的斗争进行下去”。

7月10日至14日,市委召开党员干部会议,根据自治区党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市委书记王恩厚作“大打总体战”的动员报告。他部署“党内党外,干部群众,上面下面,一齐发动;城市农村,各行各业,各条战线,紧密配合;调动千军万马,大打一场批修批资总体战”。并宣布了反对农村自留地“商品化”和搞“野马”副业,反对城市职工和在城市的职工家属私人养猪,以及用“全部纳入社会主义轨道”的名义限制城市街道企业经济发展等规定。

11月2日,市委在市区召开14000人大会,7日,在寺冲召开2000人的郊区四级干部会议,传达贯彻全国“农业学大寨”会议精神。接着,组织了825人的“宣传队”(含自治区派来的少部份人),分赴各战线50个基层单位去“深入进行党的基本路线教育”、学习大寨、昔阳经验,搞好批资批修。

11月19日,市委举行全市广播大会,20日,召集驻郊区各大队的“宣传队”负责人会议,号召把“打总体战”和“创造大寨式先进单位”结合起来,布置在农村广泛开展“三忆三查三批”活动。所谓三忆三查三批,就是要“忆旧社会的苦,提高阶级觉悟”、“忆各时期政治运动中立场表现,提高革命干劲”、“忆两条路线斗争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坚持对资产阶级全面专政”和“查敌情,打击敌人”,“查资本主义倾向,批臭资本主义”、“查干劲,振奋革命精神”。以及“批修、批资、批懦夫懒汉世界观”。

这一场根据“大寨经验”而来的“大打总体战”,造成了乱批乱斗和抑制生产力发展的严重后果。特别明显的是农村。为了高度集中地搞“集体生产”和“以粮为纲”,把在农闲时间外出做工增加收入的,视为“搞野马副业”;把自留地种出的蔬菜和自留果树产出的果实拿到市场出卖,视为搞“资本主义商品化”;把农民家庭养鸡养鸭超过5只的,说成是“走资本主义道路”。许多人因为有这些“罪行”遭到批斗。有一批土改根子和农村的老骨干被当作“新生的资产阶级分子”来批。这样乱扣帽子乱批斗。批得许多党员、干部灰溜溜,批得许多鸭群鸡群被宰光,批得许多果树被砍掉,批得农贸集市萧条再萧条。

(三十三)落实政策

1975年8月,市委成立落实政策审批小组,组长是市委副书记王渔舟、副组长是市委常委谢良珏、刘棣。全市在以往“斗批改”、“清队”和“一打三反”中,立案审查2244人,定为“敌我矛盾”的260人,定为人民内部矛盾的1984人。这时,对提出申诉的139人中的84人进行了复查,复查后只对22人作出复查决定(改定性敌我矛盾为人民内部矛盾的7人,撤销原结论的1人,修改结论的11人,不改变的3人)。绝大多数冤假错案没有复查改正。后来,又对原来由市“三办”抓的干部109人的已定各种性质的案件进行“全面复查”,复查结果:除了在审批小组成立之前复查改变的18人外,审批小组只改变了其中23人的结论和处理,对剩下的61人仍维持原来的错误定案决定。

在此之前,1974年4月,市委成立了落实政策办公室,对“文革”中非正常死亡问题进行调查,5月试点,9月铺开,12月“结束”。当时查得全市在“文革”中非正常死亡274人,对其中234人作了“非正常死亡”的结论,其余40人,因为死时戴有“五类分子”的帽子(38人)或准备划为敌我矛盾(2人),而没有作结论。

1976年

(三十四)“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

1976年2月,全国反击“右倾翻案风”。全市各单位根据市委要求,举办批判“三项指示为纲”、反击“右倾翻案风”的“学习班”共276期,训练了“批邓”骨干8200人。

3月下旬,梧州地、市机关和各系统先后举行“反击‘右倾翻案风’大会”或“反击‘右倾翻案风’‘经验’交流会”。

4月2日,《广西日报》头版登载长篇通讯《我们不听他那一套》,宣扬梧州市光学仪器厂“工人理论队伍”“及时识破黑纲”、“坚决抵制右倾翻案风”的“事迹”。5月9日《人民日报》第四版,在《他们特别能战斗》的标题下,又作了同样的报导。这篇奇文,是根据该厂党总支书记曹葆存“跟形势”、“赶浪头”的汇报和提供捏造事实的“素材”。从自治区到市自上而下“指示”、布置,从市委宣传部报导组到《广西日报》社、新华社由下而上作歪曲事实的“润色”、“拔高”而炮制出来。它生造了车天福这个“批邓英雄”及其“光辉事迹”,流毒全市、全区乃至全国。

4月8日,市委召开4500人大会,对“中央两个决议”,即关于华国锋出任党的第一副主席和国务院总理的决议,关于撤销邓小平党内外一切职务的决定,表示拥护;对镇压“制造”天安门广场“反革命”政治事件的“阶级敌人”,表示支持。9月,梧州地、市党政军联合举行8万人大会,拥护“中央两个决定”。

4月21、22日,市委召开有各级干部和“工人理论队伍”代表参加的“反击‘右倾翻案风’‘经验’交流会”,由光学仪器厂,锅炉厂、大塘综合商店等11个单位“介绍经验”。

5月9日,市委召开各级党员负责干部会,布置追查“反革命政治谣言”,强调这是“全党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是‘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份”,要求各单位成立追查 “谣言”领导小组,由一名副书记抓,一定要“一追到底弄个水落石出”,“对‘反革命谣言’的制造者,要严厉打击”。会后,各单位雷厉风行,立即广泛追查。先后追出“总理遗言”66份,传涉171人;“政治谣言”9类89条,传涉68人。其实,这些“政治谣言”多数是“四·五”天安门事件的消息和国外电台对江青、“四人帮”的评介。当时把它当成“资产阶级向无产阶级猖狂进攻的一个重要特点,阶级斗争的新动向”,致使流传中涉及的人均被检查交代、互相揭发,有的被公安机关审查,李展生(原公安局干警。当时作散工)、李锡光(散工)、黄仁弟(红星公社企业工人)等人错被拘捕起来,至1976年10月粉碎“四人帮”后才获得释放。

后记

“文革”十年内乱,到粉碎“四人帮”时的1976年10月,本已结束。但“两个凡是”和“广西‘文革’有一条正确路线”禁锢着各个领域,各级的相当一部份权力被“文革”中有严重问题的人所把持,派性和“左”的幽灵不散,因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关于彻底否定“文革”和彻底拨乱反正的方针长期得不到贯彻落实;“文革”中作恶多端的人不但没有受到惩治,而且还有一部份人成了各级领导班子中的主要成员;大批干部、群众在“文革”中被强加的冤屈得不到平反昭雪,人们在“文革”中所受的心灵创伤得不到医治;党的各项政策无法落实。致使政治上不安的因素严重地存在,多年阻碍着把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到“四化”建设的轨道上来,阻碍着我市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前进。

1983年5月,根据党中央和区党委的部署,我市和广西各地一样,进行了处理“文革”遗留问题的工作,这是顺乎民心之举,得到广大群众拥护。1985年4月起又分期分批进行整党,在整党中继续核查“三种人”和做好“处遗”的收尾工作。在“处遗”和整党中,全市干部和群众广泛地反复地进行了彻底否定“文革”的学习,纷纷检举揭发“文革”中的坏人坏事。在此基础上,各级党政领导组织了专门力量,对揭发出来“文革”中的坏人坏事,进行了调查核实。并按中央关于处理历史问题“宜粗不宜细,宜宽不宜严”的原则和中央、区党委有关“处遗”的政策规定,进行了处理,对“文革”中杀人的主要策划者和主要凶手张炳坤、倪海清、唐以豪等14名罪犯,依法判了刑,其中判处张炳坤死刑。对查实有据的其他参与打死人的凶手和“三种人”,作了开除党和政纪的严肃处理。对“文革”中犯了严重错误的党员和干部,在检查认识错误,接受教训的基础上,给予了适当的党纪政纪处分。对查实我市因“文革”死了的371人(其中“造反派”残杀65人,乱批乱斗中打死76人,批斗中逼害致死146人,参加武斗死亡51人,被武斗的流弹冷枪击毙和被误会枪击死20人,失迹、失足死亡的12人),都恰如其份地作出结论,作了平反昭雪和抚恤家属的工作。对“文革”中被审查迫害的4380名干部职工,进行了平反。经过“处遗”和整党,我市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进行了拨乱反正,巩固和发展了安定团结,各项工作已经或正在逐步开创新的局面。

中共梧州市委整党领导小组办公室1987年11月

来源:《广西“文革”档案资料》(第九册),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整党领导小组办公室编,1987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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