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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来宾县“文化大革命”大事记

日期:1987-2-9 作者:中共来宾县委整党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来宾县委整党领导小组办公室

前言

根据广西区党委整党领导小组办公室桂整办(1986)13号文件关于印发《区党委整党办整党“处遗”档案工作会议纪要》的要求,我们编写了《来宾县“文化大革命”大事记》,下面简称大事记。

文化大革命,始于1966年5月,终于1976年10月,历时10年5个月。实践说明,文化大革命不是也不可能是任何意义上的革命或社会进步,它是一场由领导者错误发动,被反革命集团利用,给党、国家和各族人民带来严重灾难和内乱。十年动乱中,我县各族人民蒙受灾难亦为深重,我们编写大事记的目的就是总结十年浩劫的教训,实录十年的灾难,将它载入史册,作为进行彻底否定“文革”,巩固“处遗”成果,教育当代,警戒子孙后代牢记这一惨痛的历史教训,不让“文革”这一历史灾难重演。

在编写大事记中,我们坚持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的精神,尊重历史,尊重事实,坚持“不唯书,不唯上,要唯实”的写史实录原则,如实反映文革十年我县所发生的大事,大事记依照时间的先后顺序和事情的本来面目,抓住重点人和事,实录我县十年的灾难。

大事记的材料来源,主要是从县档案馆、县纪委、县“处遗”办、县整党办、县农委等有关部门收藏的档案,经过审查整理记入的,大事记的后记,1983年处理“文革”遗留问题作了说明,十年内乱,就此终结。

但由于事隔近20年,大批材料“文革”中已经销毁,所存资料极不完整,查对工作较难,加上我们水平有限,在编写中,难免有错漏之处,敬望批评指正。

1966年

6月14日,县委成立了来宾县文化大革命领导小组,组长是李光显(原县长),副组长是张泽(原县委副书记)、黎榜升(原副县长),组员是韦威书(原法院副院长)、韦绍伯(原县监委专职委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黎榜升同志兼任,副主任是胡杰(原县直党总支副书记),负责领导我县的文化大革命运动。

6月中旬至7月5日,我县文化大革命开始,来宾高中、来宾初中于6月14日开始停课,县直机关单位于6月16日开始介入,区以下初中6月23日陆续停课投入运动共有3491人参加(其中:学校教工166人,学生2231人,机关单位干部职工1094人),开始的做法:一是学习毛主席著作及有关文化大革命运动文件,联系本地区、本单位的“阶级斗争”进行大鸣大放,揭发、声讨“资产阶级”代表人物;二是对已揭发出来的“反党反社会主义”分子进行批判斗争和组织处理,到7月5日统计,贴出大字报53304张(其中:属于声讨性的6807张;属于揭发本地区本单位的人和事的46056张,揭发其他的441张),揭发涉及的重点人物75人,来宾高中、初中和县直机关单位在鸣放、揭发本地区、本单位问题高潮的基础上,对所谓“反党反社会主义”分子开展批判斗争,被批判的4人,为了加强领导,县委从县直机关及学校抽调32个干部,组织了10个工作组,分别到县直机关、学校领导运动。

6月17日至7月14日,县委开办第一期“毛著”学习班,参加学员有区、公社(即原来的公社、大队)干部共2206人,在学习班中,组织有党委会、学委会、办公室、各大队等组织负责领导学习。

在学习班中,通过学习毛主席著作和语录,开展忆苦思甜,兴无灭资,破“私”立公,以“我”字为敌,坚决斗倒“我”字,认真改造世界观,提高“阶级斗争”和“两条道路”斗争的思想觉悟,树立为革命奋斗到底的思想,树立“四不两一”(不图名、不图利、不怕苦、不怕死,一心为革命,一心为人民的观念)。

同时,通过学习,使大家都成为活学活用毛主席著作的先进榜样,培养出一批学习骨干,成为推动我县开展学习毛主席著作的群众运动,打下良好基础。

8月份,党中央公布“十六条”后,县委派黎榜升(原副县长)、胡杰(县直党总支副书记)、韦编联(原县文化科长)在来宾高中、初中连续举办全县中、小学公、民办教师两期训练班,每期时间20天左右,参加训练班人数3000多人。

在训练班中,经过学习文化大革命有关文件和资料后,掀起大鸣、大放、大辩论、大批判高潮,根据揭发的问题分类为:一是有明显的“反党反社会主义”言行的;二是揭发的问题较多,但当时难以确定是否属于“反党反社会主义”分子;三是隐瞒重大历史问题;四是过去有严重错误问题,这次未发现有反党言行;五是犯有一般性错误言行,排出这5种类型后,结果被划为所谓“黑帮”分子教师89人,对第一种人交给群众斗争,对第二种人在群众中检讨批判,对第三、四种人交给有关部门专案处理,对第五种人按人民内部矛盾处理。

训练班结束后,把这些“黑帮”分子教师留下来,继续交待问题。还抽了干部和“左”派教师60多人组成专案小组,对这些人进行审查,实际上形成了变相的“拘留所”,由一名公安员带领数名保卫股人员日夜监视看守,并强迫劳动改造。到9月9日,“拘留所”转移到来宾泗贯村的对面草棚去住宿,直到11月15日才撤销,时间长达3个月零3天之久。

从此以后,学生走上社会破四旧(即旧思想、旧文化、旧风俗、旧习惯),立四新(即新思想、新文化、新风俗、新习惯)。对城乡古色古香的建筑物、文物、凡有龙凤花鸟或古老图案的商品,甚至商店陈列的花布,机关、学校、干部、群众藏有的旧书、古籍、古董,以及一些有价值的艺术品、群众留的香炉,妇女留长辫子等都列入“四旧”之列,进行砸、烧、封、剪。许多文艺作品被禁阅、禁唱、禁演。立四新,提倡人人读毛主席的书,胸佩毛主席像章,手拿毛主席语录,穿着颜色灰、黑、蓝,不准穿着花格衣服。讲话、写文章先把毛主席语录放在前头,甚至买东西也用毛主席语录,举个例子,顾客:“阶级斗争,买碗米粉”。服务员:“一抓就灵,请拿米粉”。

9月至12月,全国掀起“革命大串联”高潮,我县红卫兵、教师、学生、机关干部、“造反”组织的群众,都纷纷外出搞“串联”,群众组织普遍建立,各单位各种“战斗队”的派性旗帜林立,“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逐步趋向高潮。

1967年

1月10日,县直机关“来宾县革命造反总团”散发了“告全县人民书”,主要内容:“我县前段的文化大革命形势很好,革命人民无不称快。但是,县委以李光显(副书记、县长)、张泽(副书记)、莫英武(副书记)、黎榜升、覃在佳(副县长)等‘走资派’把无产阶级的火焰几乎扑灭了,我们现在已经把他们揪了出来进行批判。最近,派出100名代表前往区党委,要回前任县委书记张文卿、张景凤、副书记王亚东、常委韦宝田,已将他们带回县城,为此,要求全县广大人民组织起来,大力揭发,坚决向张文卿、张景凤、李光显为首的党内一小撮‘走资本主义道路’的新老当权派进行斗争,彻底解放我县的民族和人民”。

1月27日上午,县直机关“来宾县革命造反总团”在县工会球场召开了向县委、县人委夺权大会。事前的头一天(1月26日),红河林校红卫兵司令部已向县直各单位发出“向县委、县人委夺权”的倡议书。县直机关革命造反总团为了抢在红河林校红卫兵司令部的前头,当晚在县人委楼上召开各造反派组织的代表紧急会议,决定在27日上午10点钟夺县委、县人委的权。

当天上午,凡是县直机关革命造反总团所属46个组织的造反派全部参加。当时,县委、县人委的所谓“走资派”于子明(县委书记)、李显光、黎榜升、莫英武、张泽、覃在佳等同志也被“勒令”参加。大会宣布:从1月27日上午10点钟起,县委、县人委的党、政、财、文大权全归县直机关革命造反总团所有,大会开了40分钟左右就散会了。

1月27日上午10时,县直机关“革命派”在县工人俱乐部召开夺县(人)委党内“一小撮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的权的夺权大会。在会议当中,县法院潘长春宣读了关于“坚决镇压现行反革命分子”的文件,潘把文件题目“坚决镇压现行反革命分子”和本文的开头第一句话“我们最最敬爱的领袖毛主席”连在一起读,这样,使到会的同志纷纷议论。这时,县银行朱克佳和一些人就跑上主席台去,朱问:“这样说变成专毛主席的政了”。不久潘把文件读完时也宣布散会了。朱克佳又第二次跑上主席台去问李距金(公安局):读文件的人叫什么名字?李说叫潘长春。朱又问:你看现在怎样处理?李说有错误马上回去写大字报检讨。这时,县公安局廖永荣(公检法文革小组成员)就插了上来说:“我看现在先搞当权派先”。朱又说:“不行,言论已经讲了出去,要马上收回”。

当天晚上,公安政法部门便出动一批人去县银行强行把朱克佳拉到县公安局去。到了公安局,廖永荣马上召集人来对朱进行质问和批判。廖讲朱捣乱会场,质问朱为什么说这个文件是反动的?为什么说这个文件是专毛主席的政?接着又拿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加强公安工作的若干规定”叫朱自己念,念完后又问朱犯了哪一条?朱说:“我没有违犯任何一条”。最后廖永荣恼火了,就当众宣布朱为“破坏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现行反革命分子”,叫公安人员对朱进行捆绑后,连夜送到县看守所关押。

直到元月31日凌晨早上4时左右,县革命联合造反总部通知公安政法部门给朱克佳参加辩论大会,在干部群众和红卫兵的“强烈抗议”下,被关了4天的朱克佳才获得释放。

1月下旬,以县委、政法公安红卫兵署名抛出了一份题为《请看,来宾县人民的印把子究竟是掌握在谁手里?》攻击202名领导干部的“点鬼台”材料。事情是这样,1967年元月21日,县公检法3家部分同志去南宁、北京串联回来不久,廖永荣(当时是公检法“文革”领导小组成员)拿了一份平南县“点鬼台”的小字报读给潘树良、林志明听,并说:“这个材料很好,我们也要搞一份,要把全县的领导干部凡是有问题的都要写出来,使全县人民都懂得我县各级领导干部究竟有多少问题,革命的领导权究竟掌握在谁的手中。”在场的潘、林都同意廖的意见。廖还说:“材料可以搞得到,我们可以与县委有关人联系”。第二天,覃祖伦(当时县组织部统计干事)从县委到公安局去见廖、潘、林等人都在办公室。他们3人对覃高兴地说你来得好,我们也搞一份“点鬼台”的传单怎样?覃祖伦说:“我也不懂几多,明天我带花名册过来,叫莫伙权(县组织部信访干部)也过来怎么样”。廖、潘、林都同意了。第三天,覃祖伦带着干部花名册和莫伙权一起到公安局参加编写。按平南县的那份“点鬼台”传单的式样,列姓名、职务,罗织“罪状”、扣帽子。材料共写了200个领导干部,其中,县委正副书记8人,正副县长8人,区委书记、区长60人,部、办、委、科局长、主任91人,其他领导干部23人。材料编好后,廖永荣亲自拿县印刷厂找该厂的厂长卢上作,指导员姚尚俭同志,因为卢、姚说:“这个材料不符合中央文革十六条规定,我们不敢印”。廖又去找该厂的文革小组联系,才同意印。当印出清样时,廖永荣等人看没有卢、姚的名字,结果又加上卢、姚两人的名字,一共202人,这个材料共11000份,印刷费花660元,拿回公安局后,由廖永荣、潘树良、陆瑞祥等人分发。除寄到本县各区外,还寄到地区有关单位和邻近各县及全国各地。

炮制202名领导干部材料抛出来后,对当时各单位的夺权、批斗干部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导致大批各级领导干部遭到残酷的斗争,无情的打击。例如:张泽、蒋志友同志被拿到县工会开大会批斗,遭到殴打,蒋被打得眼和颈部出血。县食品公司副经理张文和在本单位被批斗后,不但被罚跪,还用细铁丝把一块黑板挂在颈上,黑板两边还挂上两块砖,铁丝勒进脖子鲜血直流,致使张当时满头大汗,昏倒在地,还有些同志如戚新芝、武长荣、莫英武、张泽、刘松辉等长期作为专政对象,拿去县五七干校劳动直到72年才得解放。

在处遗中,根据廖永荣的错误情况,给予留党察看2年、撤销公安局副局长职务、按一般干部安排的处分。

1月份,当中央贺电、上海市32个革命造反团体《告上海全市人民书》和《紧急通知》,全国38个革命组织《告全国人民书》,抓革命、促生产,反对经济主义,粉碎“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的新反扑,把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推向一个新的阶段,以及中共中央于67年1月11日又发了“关于反对经济主义”的通知以后,我县县直机关各单位也同各地一样,掀起了批判“资产阶级反动路线”高潮。

当时,特别是县党政、财贸战线的造反派都纷纷发出呼吁书,纷纷批判县委、县府以李光显、张泽、莫英武、黎榜升为首的“一小撮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的“资产阶级反动路线”新反扑的事实:一是运动初期,以“抓生产为名”“有意”抽调大批人员下乡,“害怕”革命,“压制”革命;二是当群众起来革命时,又以极“左”的面目出现,采取“调虎离山计”的办法,“煽动”大批人员外出串连。据不完全统计,外出串连和文革用费达50多万元;三是在革命群众起来后,这些当权派不是“挺身而出”,同群众见面,接受群众批评,并进行自我批评,引火烧身,而是“躺倒”不干,消极抵抗,使生产出现瘫痪现象;四是用经济“收买”、“诱惑”人心,挑动不明真相的少数人,利用经济福利问题来转移斗争的“大方向”,把一场严肃的政治斗争,引入经济斗争的“邪路”上去。

就这样连平时坚持发的季度奖、年终综合奖、附加工资、工资补贴等等也作为经济主义来批判,有的停止发放了。

2月1日,来宾县联合造反总部主要负责人韦建雄(县农业局干部)、刘国正(县人委干部)、吴忠慎(县委干部)、梁寿桥(县邮电局工人)在县工会球场召开“万人”批斗大会。会前,该总部向全县各区发出“关于召开批判前任县委书记张文卿大会”的文字通知,通知区、社、队都派代表到县参加。

当天,县城街道上到处挂满了“彻底斗垮、斗臭、县委党内一小撮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等大幅标语。县工会球场到处是人山人海。韦建雄、刘国正、吴忠慎、梁寿桥在主席台上就坐,组织批斗张文卿在来宾“推行资产阶级反革命路线的罪行”。一些领导干部也被拉上去陪斗。批斗会开了3天,3日才结束。

2月初的一天,县直机关的各个群众组织,以“文革”小组为主体,把各单位的一百多名领导干部戴高帽、挂黑牌在来宾镇主要街道游街示众。县委、县府主要领导站在汽车上栏杆两边,汽车慢慢行走,其余的单位领导干部排着长队随后步行,由“文革”小组人员押送。造反派的群众、红卫兵跟后,个个手拿彩旗,高唱“造反有理”语录歌以及高喊“打倒走资派”的口号。队伍游到县五金公司的十字街头时,廖永荣等人把县委正副书记张文卿、张景凤、张泽、莫英武等同志从车上拉下来,推上桌上跪,逐个将所谓“罪状”当众公布,造成了很坏的影响。

5月下旬,我县各群众组织因对“一·二七”夺县委、县人委权看法不一致。因此,从“来宾县革命造反联合总部”内部出现了分裂。

一是以来宾高中的“红三军”、初中的野战兵团、迎风暴、来铁总部、教研室、抗大、县文艺队的“五洲”战斗兵团等组织成立“来宾县红卫兵革命造反联合总部”,简称“来宾革联”,负责人是赖永言、徐金中、韦焕坚。不久,来宾革联又改选,总指挥是杜福贤,副总指挥是赖永言、覃玉祥、黄志强,常委是赖永言、蒋双铭(女)、温富华、黄志强、张洪山、覃玉祥、黄作团、何海镇、杜福贤、黄付、罗暑光。来宾革联的观点是支持伍晋南,打倒韦国清。以后加入广西“422”组织。

二是以县委“七一”兵团、县人委“四二五”兵团等40多个群众组织保持“来宾县革命造反联合总部”。这个组织的负责人是吴忠慎、刘国正、韦建雄、梁寿桥等人。这个总部后来被来宾革联的一些人封闭后,又成立一个“来宾县反帝反修联合指挥部”,指挥部的主要负责人刘国正、韦建雄、罗文高、李距金、杨振远、韦湖田、樊如国、莫安森。当韦建雄、罗文高两人“反戈一击”,参加来宾革联后,又改名为“来宾县无产阶级联合指挥部”,简称为“来宾联指”。总指挥是陈天固,副总指挥是韦湖田、杨振远、何振磊、霍建达。还有常委:兰盛丛、樊如国、尹善璧、莫安森、梁寿桥。后来分工改变为:总指挥是梁寿桥、副总指挥是兰盛丛、张日跃、霍建达、韦湖田。还有常委:陈天固、吴忠慎、杨振远、樊如国、尹善璧、卢光登。来宾联指的观点是“支持韦国清,打倒伍晋南”。

从此,我县从城镇到农村基本形成“支韦打伍”和“支伍打韦”的两大派对立。

7月11日上午,联指所属组织的国营饭店“星火燎原”的人去县大礼堂参加联指召开批判广西最大的“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伍晋南大会,来宾革联所属的组织“红三军”趁“星火燎原”的人去参加大会之机,以覃玉祥、黄作团、张洪山、冼士平、刘进强、梁士永等6人(均是学生),携带照相机1部、长木梯1架,偷偷的爬上国营饭店的楼顶。他们不但拍照楼上的砖头,还把砖头拿在手中,说是“联指”挑动农民进城围攻他们(实际农民来赶街看热闹的)。并撕毁了“星火燎原”组织插在楼上的一面旗。此事发生后,县武装部曾几次派人劝他们下楼,他们不但不下,还派人到武装部提出许多“要求”,直到16日上午9时,覃玉祥等人才下楼。

8月17日中午,来宾高中“红三军”、初中“野战兵团”、来宾镇农中、广西红河林校、广西粮校5所学校的来宾革联红卫兵一百多人,由覃玉祥(革联常委)带队到县城圩亭召开“誓与拿枪的刘邓路线决一死战的誓师大会”。这个大会是赖永言(革联副总指挥)决定以红卫兵出面召开的。覃玉祥主持并作开幕词,黄石(革联作战部成员)在会上作中心发言。主要内容是“夺权必须夺军权”,矛盾指向县人武部、广西军区。大会结束后,在街上游行“示威”,还散发了油印《缴枪不杀》副题是“敦促来宾县武装部李永(政委)之流投降书”的传单。还呼喊了“夺权必须夺军权”、“打倒韦国清、解放全广西”等口号。

8月25日下午3时左右,来宾革联以覃玉祥(副总指挥)、黄作团(常委)为首的带领“红三军”、“野战兵团”红卫兵和县文艺队“五卅兵团”约四、五十人到县武装部封“支左”办公室。黄作团向部领导同志宣读了黄石起草的“封闭宣传”,讲县武装部“执行一条又粗又臭的拿枪的刘邓路线,犯了方向路线错误”。读完后,徐巾联、谢宗文、梁世辉就用木板、马王钉、大铁钉把“支左”办公室的门窗全部钉好。韦小连在门上还贴上“支保办公室”的封条,致使“支左”办公室停止工作达20多天。直到9月2日,县武装部表态支持了“革联”、并作了多次的劝阻工作,这样,革联的“红河暴动兵团”于9月16日中午12时,才启封了县“支左”办公室。

9月2日,县武装部政委李永同志在县武装部召开区武装干部会议上表态支持来宾“革联”。他说:在两个阶级、两条道路、两条路线的大搏斗中,来宾“革联”的战友们最最坚决地站在以毛主席为代表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一边,紧跟伟大领袖毛主席干革命,他们的大方向始终是正确,是革命造反派……。今后,不论在什么情况下,坚决高举毛泽东思想伟大红旗,坚决支持“四·二二”、“桂林老多”、“柳州造反大军”、“来宾革联”等革命造反派的一切革命行动,同“革联”的战士们在毛泽东思想伟大红旗下团结在一起,战斗在一起,胜利在一起。

9月5日23时50分,由“柳州造反大军”所属的“二七风暴”王本明(广西水泥厂工人)任总指挥、“柳州红总”杨延芝(原柳州沙塘柑桔场园艺学校学生)任副总指挥,乘4部汽车,约120多人,由来宾革联常委张洪山和“红三军”徐巾联、廖明德(均是来宾高中学生)引路,从柳州农机中心修配厂出发,与来宾革联一百多人汇合到来宾县武装部抢枪。武装部的同志闻讯后,即派3名干部跑出大门外约300米处向来抢枪人员宣讲“九·五”命令主要条文(当晚23时30分开始接到柳州军分区电话发来的“九·五”命令,全文尚在记录中)。但抢枪人员全不理会,反而加速汽车向3名解放军压来,几乎造成伤亡。随后他们气势凶凶跳下车,手持枪支、手榴弹、长矛、钢叉、匕首、斧头一直向武装部方向冲来。武装部同志迎上去耐心向他们宣传毛主席亲自签发的“九·五”命令内容,说明中央有新的命令,不准抢夺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武器、弹药和各种军用物资,要求造反派要听毛主席的话。但抢枪人员充耳不闻,他们破门而入,大喊冲杀蜂涌冲入院内,有的还越墙而进,边冲边骂声不绝:“他妈的,别听他们宣传,快冲进去要枪”。当解放军继续向他们高声宣传“九·五”命令时,抢枪人员便乱拳追击武装部宣传“九·五”命令的同志,有的被推倒在地,并骂道:“他妈的,打死活该!”随后即涌向仓库,推开守卫仓库的解放军,砸烂仓库大门,抢走枪支、弹药和军用物资。解放军黎锐锋同志尾随抢枪人员宣传“九·五”命令时,他们当中的几个人即拉出匕首对准黎的胸部,并破口大骂道:“他妈的,不准宣传,什么中央命令,是老保的黑指示”。另一个解放军拿起广播筒宣传,刚读完主要条文,电筒、广播筒即被抢走。武装部的同志一再宣传“九·五”命令的内容,劝抢枪人员不要抢走枪支,结果他们还是装枪开车走了。这次抢走高射机枪6挺、重机枪15挺、轻机枪10挺、冲锋枪18支、各种步枪150支、小口径步枪12支、短枪23支、信号枪4支、各种枪的子弹共132000多发。前后持续一个小时才离开来宾退回柳州。这次抢枪,来宾革联抢得高射机枪1挺、七九步枪1支、小马枪1支、短枪3支、汤姆冲锋枪1支、子弹一部分。

6日凌晨2时,又由柳州冷冻厂开来两部汽车,由“柳州造反大军冷冻厂4·20战斗队”头头吴克文和杨长春带队又到县武装部进行第二次抢枪。武装部的同志闻讯后,即派3人出到街上向他们宣传“九·五”命令。抢枪人员不听劝阻,仍将车直驶向武装部的大门。武装部的领导同志迎向前去耐心对他们说:“请你们坐下来一起学习‘九·五’命令好不好!”他们同样置若罔闻,直冲入枪库,抢走一部分零星枪支零件、弹药。还擅行搜查保密室、办公室和宿舍以及对武装部人员进行搜身,抢走个人保管的部分手枪零件和弹药。

6日上午9时,柳州造反大军的抢枪人员约20多人,又坐一部汽车冲入武装部院内,武装部的同志便将油印好的“九·五”命令发给他们,但他们一直不顾,冷嘲热讽地说:“我们不是来要命令,我们是来要枪的,懂吗?”他们冲入仓库,将擦枪布、擦枪油及高射机枪架、重机枪架及部分高机枪子弹装车抢走。

6日中午12时左右,柳州铁路局“工机联暴动兵团”头头刘荣生带“暴动”、“车辆段造反团”及其所属“柳江风雷”等组织共60多人,乘坐3部汽车和一部小吉普车从柳州直奔来宾,下午2时到县武装部时,即将武装部前后包围。当武装部同志闻讯后,即对抢枪人员进行劝阻,宣传“九·五”命令,武装部部长龙德源同志到大门向抢枪人员宣传“九·五”命令,要求他们共同学习毛主席最新指示。但他们听不进去,手持枪支、手榴弹等凶器猛冲猛喊“缴枪不杀!”,把龙德源同志硬推过一边,冲入大门。武装部副科长廖荣贵同志也手持“九·五”命令张臂劝阻,要求他们共同学习最高指示,话未讲完,即被他们反剪双手,勒住脖子搞“喷气式”推向办公室,企图掩护他们夺取值班同志手中的武器。同一时间,冲向院内右侧的几个抢枪人员,迅速冲向仓库。在宿舍执行守卫任务的谢盛茂、何大义两个同志劝阻他们,他们见谢、何持枪即分两组猛扑过去夺枪。武装部另一名解放军见此情况,严肃提出警告:“不要夺枪,否则我们执行‘九·五’命令!”但他们把何、谢两个同志扭抱得更紧。这位解放军再三喊话无效,于是鸣枪警告,令其撤回。他们不但不听,反而向解放军开枪射击,谢盛茂同志被打伤大腿;何大义同志也被匕首刺伤大腿,后来头部、腹部又被他们刺了3刀,肠子被勾出肚外而死去,枪也被夺了。另一伙人向武装部领导同志的宿舍冲去时,见了解放军吴锦广同志即想夺吴的枪,由于吴紧紧抓住枪支不放,也被抢枪人员用大扳手将吴击昏,又用刀刺入腹部当即死去。在这种忍无可忍的情况下,县武装部的同志被迫开枪还击,打死抢枪人员14人,加上拉手榴弹引起爆炸身亡的1人,共死15人(即:陆植友、张紫东、赖宗虎、赖君强、刘庆南、朱光荣、覃光明、廖建明、任文杰、陈柳新、方天行、梁忠理、李华清、陈书春、刘伯光),伤3名,8名被擒,其余逃往柳州。在逃跑中因争坐汽车,鸣枪互打。当时打死来宾镇居民小孩江国强,打伤来宾工程队李有祥,被他们拉回柳州途中死亡。这就是闻名各地的来宾县武装部“九·六”抢枪事件。

9月8日,“文革”期间,维都林场“联指”派的部分干部、工人30余人持枪到县拖拉机站集中,场党支委谭耀林即动员大家到县城参加机关保卫。当时有些干部、工人不同意,下午便返回维都林场农业队,当沿铁路回到综合场附近时,遇见本场“革联”派的(柳州知识青年来插场的青年工人)冯建祥、黄军荣、朱东才、伍永贵迎面走来,工人肖士望、莫付英、干部吴仲威、覃如烈等人便上前去将他们拦截。并把他们押回到新水利沟上面石灰窑附近,由林场秘书林茂英、场长石明贵和县公安局政保股副股长林志明等人研究对冯等4人如何处理,有的主张送县“联指”总部处理,周乃秋(林场医师)在旁说:“你们不杀,我们农业队杀。”大家还在议论中,周乃秋突然离开去叫工人罗德爱把冯建祥等4人杀掉。罗德爱没有枪,周就叫罗拿猎枪与赖承章换得一支7.62步枪来,罗不敢动手,周便喊:“老罗动手”,这时,罗即拔开刺刀向冯建祥的颈部刺去,周见刺颈部未死,又指点罗刺胸部。罗按周的指点又连续朝黄军荣、朱东才、伍永贵猛刺。罗德爱刺倒4人后,伍永贵未死,转扑向肖士望。肖开了一枪把伍打死。这时周手拿一把日本刺刀,并喊工人莫付英一起检查补刀,直至将冯建祥等4人全部杀死。

当晚将4尸体埋在水沟里,9月18日,尸体被人发觉后,周乃秋、林茂英等人又策划于9月19日晚,将已腐烂的4具尸体转移到农业队牛栏里藏。以上情况人们称之为维都林场“九·八”事件。

事件发生后,于同年10月4日,由柳州专署公安处、来宾县人武部组织了公检法组织的维都林场“九·八”事件专案调查组,于10月中旬拘留了石明贵、林茂英、周乃秋、罗德爱、肖士望、莫付英等6人。不久即释放了莫付英。1972年12月中旬把石明贵、林茂英、周乃秋、罗德爱、肖士望等5人由拘留转为逮捕;1975年元月下旬县公安局研究决定属派性杀人,作人民内部矛盾处理教育释放,将石明贵等5人又全部释放。1983年5月份“处遗”工作开始后,于11月下旬才把指挥杀人的周乃秋及杀人凶手罗德爱重新逮捕,追究刑事责任,周乃秋判处有期徒刑14年,罗德爱有期徒刑12年。

10月31日下午1时,张启胤(来宾高中教师)带领来宾高中、初中红卫兵组成的来宾“革联”毛泽东思想宣传队到达寺山区。当时一到寺山,宣传队员就上街张贴标语。其中,把一张“揪出联指头头”的标语贴到区公所的大门,区武装部长黄瑞金即叫人撕掉。不久,宣传队和寺山“革联”一帮人到区公所大吵大闹说:“要揪出黄瑞金,黄瑞金破坏‘四大’,要黄瑞金当众检讨,承认错误”。6点多钟,黄瑞金出来说:“你们敢动我黄瑞金一根毫毛,我就全部消灭你们在这里。”不久,电灯熄了,双方停止了辩论,革联人员也退出区公所。

当晚7点钟左右,谢培傲两次从寺山来电话给覃玉祥(副总指挥)说:“黄瑞金态度非常傲慢,叫民兵拿枪到门口看守我们,我们生命有危险,如果你们能组织得人来这里最好”。覃回答说:“我们决定明天组织几十个红卫兵去寺山和寺山造反派开大会,抓黄瑞金来批判”。

11月1日早上,覃玉祥、张洪山、黄作团(均是“革联”常委)组织五、六十人身带武器(匕首、手榴弹)、抢了来宾汽车站的两辆汽车,开到寺山小学,覃立即组织宣传队的头头和寺山革联的头头会议,让寺山小学教师谭国光介绍寺山区文化大革命的情况。听后,覃玉祥说:“我们上街宣传演出,结束后游行,把黄瑞金揪出来批判,要他公开检讨,承认错误”。

下午一、两点钟,革联在街上开大会(当天是圩日)。开会结束,张启胤带领宣传队在街上演出。演出结束后,就游行,然后拉队到区公所,程路石和初中几个学生(身带手榴弹、匕首)带头冲进区公所的大门,张钧等人把门、窗打烂,进入会议室,大喊大叫冲呀!揪出黄瑞金,随着又冲到武装部门口,并打烂门、窗,在这种情况下,区武装部、区公安人员廖伯刚等人立即开枪,打伤了来宾革联的刘桂良和姚蓬棋两人(均是学生)。

当天事情发生后,覃玉祥拉队伍回来宾,直开车到县武装部揪武装部长龙德源,说是龙打电话到寺山下令叫黄瑞金开枪的,把龙绑架上车在街上游斗,后拉到来宾高中去,当晚对龙“审问”。到2日早上,县武装部政委李永和科长赵国仁两人到来宾高中作了多次的说服动员工作,才把龙德源放回部里。

2日早上,来宾革联在来宾街上圩亭召开控诉寺山“一一·一”事件大会,由黄石上台去控诉:“揪出一一·一事件的黑后台龙德源,血债要用血来还。”

寺山事件后,张启胤亲自编成戏《寺山碧血》到处演出。

在“处遗”工作中,开枪打伤人的公安员廖伯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1月2日上午10时左右,来宾革联的覃玉祥,带领张洪山、黄作团、谢宗文、彭国忠约20多个“红卫兵”,抢县广播站的广播器材。他们兵分两路,一套人马在街上抢广播喇叭,一套人马破窗打进广播站的机房,播音室抢广播器材。抢去高音喇叭3个,变压器1个,话筒1个,各种真空管26个等一批广播器材,价值1300多元,在县武装部“支左”人员的劝阻下,到11月17日才退回一部分。

12月26日上午11点钟,联指以杨振远、革联黄志强为首的两派赴柳学习代表团,听了柳州两派赴京学习汇报团关于实现大联合的汇报后,来宾两派赴柳学习的代表,实现了革命的大联合。当天,在县武装部的支持帮助下,来宾县革命大联合筹备委员会正式成立。并作出了关于大联筹问题的“十条公告”。

12月份的一天,南宁工总盛文贵(南宁市百货公司)、张霖(南宁市糖点厂)来到来宾革联,当天晚上在革联据点县大礼堂同时召开两个会:

一个是革联全体人员会议,地点在楼下,会议由盛文贵作形势报告:谈3个问题:(一)南宁两派成立大联筹准备扩大联合的大好形势;(二)关于打倒韦国清问题和我们斗争的大方向问题;(三)克服右倾保守思想,继续发扬造反精神,争取彻底胜利。

二是三楼革联常委扩大会议,地点在三楼东边一个房间,参加人员有:蒋双明、黄志强、冯善苏、黄恒梅、何健生、温富华、张才科、陈润福、兰英德、罗暑光、杜福贤、覃帮明、张洪山、黄作团、黄富、梁会松、覃桂才、张宏展、梁艳生、黄争稳、南宁工总2人,由蒋双明主持会议。会议内容:一是常委要重新分工:总指挥是杜福贤,副总指挥是赖永言、覃玉祥、黄志强。成立四部:政治部负责人赖永言;宣传部负责人黄志强、蒋双明;武卫作战部负责人杜福贤;后勤部负责人覃帮明。二是武卫问题:主要是加强礼堂据点的力量,会议决定由工总、联总各抽十人进驻大礼堂。南宁工总张霖说:“你们只有一个据点力量很不够,同时要和下面联系起来,要在下面各区建立可靠的据点,也要有从县城退到农村打游击的打算,所以我叫你们下面民兵的枪应想办法弄到手”。

第二天,革联在高中又召开武卫人员会议,主要研究如何策划抢枪的问题,会上讨论准备抢县人武部和附近民兵枪支,后由于思想不统一,会上议而不决。

1968年

1月25日,来宾“工总”成员黄世杰跑到“革联”据点县大礼堂向工总头目何健生、覃玉祥(革联副总指挥)报告:今天,县搬运社的马车队去城厢粮所运粮,经过何、覃的筹划,在当天上午10点钟,组织了胡月忠、黄作团(革联常委)、张洪山(革联常委)、徐巾联等十多人开一架汽车去城厢半路的范庄拦截马车抢粮食,抢得稻谷5000多斤,后拉到六道水管所加工得大米19包,后拉回来放在“革联”据点县大礼堂。

1月27日,大湾区的陈礼灵、东番公社的陈良喜两人到来宾“革联”联系去大湾区的东番公社抢枪。第二天(28日),来宾“革联”覃玉祥、黄作团、徐巾联带领“红三军”、初中、镇中30多人,和柳江的穿山公社革联12人,配合大湾革联20多人到东番公社抢民兵的枪。抢得轻机枪1挺、步枪7支。分发时,来宾革联得轻机枪1挺,穿山得步枪3支,4支留给大湾革联用。

2月4日,来宾“革联”覃玉祥(副总指挥)等5人,去到葵花变电工程处“侦察”情况,覃玉祥和叶国能被葵花变电工程处的“联指”扣留了。5日早上和中午,赖永言(革联副总指挥)、黄作团(革联常委)分别在来宾高中和县大礼堂二楼召开常委会议,有张洪山、张才科、何健生、肖应龙、黄恒梅、黄石、杜福贤等人参加。大家分析:“现在葵花变电工程处不放人,这意味着来宾‘联指’插手了,并且想在来宾挑起大规模的武斗,我们要去救覃玉祥他俩,没有枪不行,这是一次抢枪的好机会,可以把引起的原因推给‘联指’”。并决定行动讯号:“来宾‘革联’毛泽东思想宣传广播站现在开始战斗”的高音喇叭一广播就行动。下午3点正,“革联”广播喇叭一响,张洪山、黄作团各带一队共80多人从大礼堂出发,即冲到县人武部抢枪。“革联”这次抢枪得轻机枪1挺、小口径步枪十多支、步枪1支、猎枪3支、高射机枪子弹300多发。

2月5日,合山造反大军有三、四十人,跑到来宾“革联”“逃难”,晚上没有铺盖睡,当晚以黄作团(革联常委)、谢宗文带了20多人冲到来宾国营旅社破门而入,抢得棉被26床、枕头1个、粮票50斤,人民币76元。

2月12日中午,来宾“联指”总指挥梁寿桥带领4人,开一架汽车前往迁江区大村公社要枪,随同前往的有合山联总10人。当开车到迁江邮电所停下时,廖永荣(县公安局)从迁江派出所打电话到迁江邮电所找梁寿桥说:“大村的枪孙方来(区武装部长)已经转移了,到平阳与区武装部联系要”(事前廖已与平阳武装干事黄少良联系好了)。结果得步枪5支,冲锋枪2支,雷管1大箱。(2支冲锋枪分给合山联总)。当汽车开回到迁江邮电所时,廖永荣又从迁江派出所打电话到迁江邮电所找梁说:“盐罐生虫,立即离开迁江,现在孙方来已经过河,可能在河边埋伏你们”。梁听后马上开车到白鹤隘火车站,白鹤隘“联指司令部”用一大火车头拖一客卡,连夜送梁等人回到来宾。

2月13日,来宾“革联”所属组织“红三军”的梁世辉、何罗顺、梁玉健等3人,到凤凰银行配合李汉成以及乡下的5个农民,去抢凤凰派出所、法庭的枪3支(即1支“五四”手枪、2支驳壳)分配时,梁世辉得五四手枪1支,何罗顺、梁玉健各得1支驳壳。

2月14日,来宾“联指”韦湖田(副总指挥)带领县人委四二五兵团的14人,到城厢区甫田公社鸡笼村抢防守红河铁桥武装连的枪支。去前,杨振远(副总指挥)先打电话给桥头部队给“联指”闭灯通行。去到村边后,又碰上来宾镇原民兵营长肖世忠带一帮人也去要枪。经过城厢粮所叶永贤与该公社民兵营长兰恩鸾(本村人)商量后决定要枪的办法是明抢暗送。具体办法是:“枪支放在堂屋门前,持枪民兵先睡觉。进去时,假装砸门,碰得响一点,语言粗一点,拿枪走后,就在村头打两枪,抛一、两手榴弹就行了”。就这样,来宾镇得重机枪1挺;来宾联指得高机枪1挺;七点六二步枪4支,各种子弹400多发。

2月15日上午,城厢区平西公社磨东村的莫若记到“革联”据点县大礼堂联系到良塘区抢民兵的枪。抢枪人员临走前,张洪山交待覃玉祥剪掉通往良塘的电话路线。结果张洪山、谢宗文就带队出发,与良塘“革联”派的人员到大英公社亮村抢得1支步枪,在来国公社甘东村又抢得3支步枪。抢得枪后,都转给当地同观点的人留用。当队伍回到半路时,正碰上区武装干事韦光耀、公安员韦家琳、区直“联指”头目覃益德3人去查电话路线,“革联”人员想抓他们,通过他们去抢良塘的枪,结果追跑上山抓不到。张洪山他们回到良塘街上时,在良塘街的莫超定的带领下,又去抄韦光耀家得一百多发子弹。

2月17日,来宾“联指”总指挥梁寿桥和黄家富去陶邓与区武装部长黄树纯和庞建才联系要枪,得4支七九步枪。当晚连夜拿回小平阳,第二天,在来参加县贫代会的代表保护下,搭火车安全回到来宾。

2月21日早上,来宾“革联”张洪山、覃玉祥、黄作团(均是常委)等人在县大礼堂后楼召开有冯建新、徐巾联、彭国忠、谢宗文、梁世辉、黄石、程路石等十多人会议。会议分析“县武装部到底还有或者没有枪的问题?”。通过分析,一致认为“县武装部里还有枪,决定再去抢”。到下午3点钟,黄作团、张洪山各带一队共四、五十人,兵分两路冲进县武装部抢枪,当他们还忙着搬运高机子弹往外走时,此时来宾邮电局接到六八八六接兵部队从县武装部打电话给总机同志,总机同志立即转电话给“联指”总部说:“革联现正在武装部抢枪。”这时来宾“联指”梁寿桥(总指挥)、何正磊(副总指挥)立即带领联指人员80多人,背上8支步枪和手榴弹前往把武装部包围,只掷了3枚手榴弹,就迫使抢枪者投降,把抢枪的“革联”人员52人全部押回“联指”总部(县人委大院)。

2月21日晚,来宾“联指”把“革联”去县武装部抢枪人员抓回来后,心里还感到不足:一是没有抓到程路石(认为程比较坏),二是趁这个机会捞得机枪子弹太少了。联指副总指挥韦湖田就以去县武装部找程路石的机会,组织和鼓动初中“红总”和县拖拉机站的一帮人,再到县武装部抢要高机子弹12箱,共得3000多发。

2月22日,来宾“联指”攻打来宾“革联”据点县大礼堂。事前,在21日下午,联指把革联到县武装部抢枪人员押回来后,当晚在人委大楼立即召开常委扩大会议。参加会议人员:有梁寿桥、兰盛丛、韦湖田、杨振远、陈天固、刘国正、张日耀、吴忠慎、卢光登、霍建达、何正磊,还有委员及办公室人员韦少更、韦忠顺、李祥庭、黄家富、覃建章等人。并喊了财贸政治部主任、县抓促指挥部领导成员朱金生和县委七一兵团头头黄兆磁、黄祥华也来参加会议。会议由8点开始,由梁寿桥主持会议。梁首先介绍了当天到武装部包围革联的情况,接着韦湖田说:“我的意见要打,我们的理由是根据九·六复仇团和南宁雄鹰战斗队在街上出海报说血要血来还,要用血洗来宾县城,我们的目标是对外来的人”。接着陈天固、吴忠慎、张日耀发表同韦的说法一样。杨振远发表说:“我们首先在政治上要站得住,不然今后我们会被动,不好收场”。梁又说:“刚才老杨讲的,不是我泼冷水,值得大家考虑,不然不好办。”兰盛丛发言说:“事到如今,逼上梁山,只有一鼓作气,拿下对方据点县大礼堂这条路可走了,以后有事大家承当”。梁又说:“还是老兰说得对”。最后大家决定趁热打铁,拔掉革联据点大礼堂。会议还决定:总指挥是梁寿桥,兰盛丛、何正磊等人负责前线一路。陈天固、吴忠慎等人负责民兵的后勤工作。杨振远负责拟草“劝降书”和“告全县人民书”。

常委扩大会结束后,立即通知召开各兵团负责人会议,由兰盛丛、张日耀负责召开,会议要求5点钟把来宾县城全部包围完毕,7点钟用广播宣传,8点钟正式进攻。

22日凌晨5点钟对大礼堂已形成包围圈,全县城戒严,8时打响。起初由红卫兵和民兵各出一个尖刀班向礼堂突进。当时攻打到中午进展缓慢,只占大礼堂的后楼(革联只住前楼)。下午3时,梁寿桥、兰盛丛、韦湖田和其他头目就地研究,重新调配人力火力。最后决定,派韦湖田作前线总指挥,并改变了打法,改从大礼堂屋脊为进攻路线,同时组织两个突击队和一个预备队,在火力掩护下,联指武斗人员沿着大礼堂背后攀登三楼两侧,掀开瓦面向二楼一楼逐层压下来,高机、轻、重机枪同时打响,主攻佯攻,互相配合,仅用16分钟,就迫使“革联”人员挂白旗,举手走出大礼堂投降了。

正在此时,在下跪求饶的约30多人的俘虏,就有黄志强(县电影站干部,凶手是覃泽裔、韦善道、邹元宝)、何健生(县民运联社工人)、谢宗文(来宾农中学生)、林大雄(合山矿来宾交煤站工人、凶手是丘宗寿)、李荣跃(来宾公路段工人)、陈桂才(县食品公司工人)等6人被枪杀、刀捅死。并押回“革联”人员24人,缴得轻机枪1挺、步枪3支、地雷2个。联指人员的杨荣吉、丘文清也受轻伤。这就是来宾闻名的大礼堂“二·二二”事件。

在1983年的处遗当中,策划打大礼堂的联指头目,根据各人的错误情况:梁寿桥和兰盛丛两人,都清除出党、清出干部队伍,按工人安排;韦湖田、行政开除留用2年;陈天固留党察看1年,按一般干部安排的处分;其他有关人员及凶手也受到一定的处理。

2月23日,“联指”全城大搜查。22日“联指”打下“革联”据点县大礼堂后,当晚在“联指”总部(县人委楼上)又召开常委和合山的老张、671电厂的老刘、葵花变电工程处的老洪等领队人员会议,会议总结了当天打大礼堂的“成绩”和制定下一步的具体行动。决定23日全城大搜查,第二天联指把人员分成12个搜查队,每队10到12人,各队还配来宾镇的一名人员作响导。当天全城戒严,街上不准行人来往,架在汽车上的高机枪在街上来来往往。搜查结束,只抓得革联蒋双明(常委)和一些外来人员,也搜得一些土炮、炸药、雷管、伪币等。

2月23日下午4时,韦湖田(联指副总指挥)又带来宾、合山、671电厂、葵花变电工程处的“联指”人员,乘坐5辆汽车,浩浩荡荡的出征攻打北泗区的河里街422派的据点,直到24日下午结束,当场俘虏18人(训话后即放走),炸死北泗食品站会计黄松兴,缴获七九步枪8支、大刀40多把,还有长矛、手榴弹、土炮等武斗物品。

2月下旬至3月上旬,大湾区武装部副部长曾祥卿认为“专政是群众的专政”,批斗坏人,只要群众讲怎么办就怎么办。于是,他于2月底到该区正龙公社新山脚村主持召开党员、干部和土改根子十多人会议,会上决定批斗黄明崇(曾劳改)、黄光琼(现管反革命分子)两人,随后召开群众大会,会上曾祥卿说:“专政是群众的专政,对这些坏分子,群众要怎样处理就怎样处理”。接着又问群众:“对这两个人该杀不该杀?”群众答:“该杀”。曾即令民兵韦日旋、陆玉影把被批斗的黄明崇、黄光琼拉出会场准备枪决。因黄光琼逃跑,曾祥卿便从民兵韦日旋手中接过步枪去追,追至相离20米左右,曾问黄光琼:“你还跑不跑?”黄答:“不跑了”。曾就向黄光琼开了一枪,黄倒下,群众也赶来对黄加刀加棍搞死了,黄明崇也被民兵钟家庭用枪打死了。

3月上旬,曾祥卿到新村召集群众批斗曾参加赌博的吴大抗(当时为四类分子)和十几个其他四类分子。斗争将结束时,曾召集公社干部覃少富等人研究,讲要杀掉吴大抗。到会干部无意见。曾便回到会场问群众:“对坏分子吴大抗该杀不该杀?”,群众答:“该杀”。曾即给民兵营长韦日送一支步枪。韦拉吴大抗出会场20来米开两枪杀死。

继新村枪杀吴大抗后,曾祥卿又组织民兵到大安公社批斗韦广堂(当时为管制的坏分子),会上曾讲话,并问群众:“这个人该不该杀?”群众答:“该杀”。曾即叫民兵彭福祥把韦广堂拉出会场枪杀死。后又到红星公社组织批斗韦玉茂,会上曾3次问群众:“对韦玉茂这种人该不该杀?”,当时只有少数群众举手“该杀”。曾祥卿就令民兵蒋学芳、江明才把韦玉茂拉出会场,韦玉茂跳下鱼塘被蒋学芳、江明才开枪打死在鱼塘里。

接着,该区那谷公社民兵到象州县石龙区大塘大队要回罗玉虽(罗去大塘入赘)回那谷批斗。在此之前,那谷群众肖立常等人上书,要求打死罗玉虽,曾批写“同意群众处理意见”。随后亲自带民兵到那谷组织批斗,后令民兵邓根德、韦秀东将罗玉虽拉出会场执行枪杀。

曾祥卿亲自指挥民兵枪杀群众6人,其中亲自打死1人。在“处遗”工作中,曾被开除出党,开除公职,逮捕法办,判有期徒刑9年。

3月10日,来宾县武装部抓革命促生产指挥部召开全县贫下中农代表大会,大会结束后向全县贫下中农提出倡议书。内容:

一、更加广泛深入地开展活学活用毛泽东思想伟大群众运动,全面落实毛主席的最新指示。

二、遵照毛主席和党中央的指示,农村文化大革命要由我们贫下中农来领导。

三、加强无产阶级专政、坚决打击敌人的破坏活动。……对于阶级敌人的破坏,我们要遵照毛主席关于“专政是群众的专政”的指示,要充分发动贫下中农群众起来,彻底查清,及时处理,坚决打击。对地、富、反、坏、右分子,只许他们规规矩矩,不许他们乱说乱动。如果他们挑动、参加武斗、收藏、制造武器弹药以及其他破坏活动,必须坚决打击。

四、坚决贯彻毛主席关于:“抓革命、促生产”的伟大方针。

3月10日,良塘区武装民兵连,开始成批枪杀群众,该区成立革委前后,从3月10日到4月6日止,共乱枪杀群众10人。是我县枪杀群众最多的一个区。

枪杀群众的起因:在“文革”期间,良塘区武装部的支持下,从农村和区直机关抽来三、四十人,组成一个武装民兵连,分别驻在区公所、粮所、营业所等3个点,成为良塘枪杀群众的“专业队”。3月5日,奉县“联指”的通知,由良塘“联指”区直总头目覃益德带领12个武装民兵前往忻城县的大塘参加武斗,覃朝清也是去大塘的民兵其中之一,后因与解放军误会,发生枪战,覃朝清被解放军打死,8日把覃的尸体运回良塘成凡大队,并在安岗坝首召开追悼会。在追悼会上,把覃之死吹捧为“革命烈士”,鼓动大家要为覃朝清“报仇”。“我们死一个要杀他十把个垫底”。原副区长徐正才、民兵韦应魁、汤贵鲜3人还在墓前朝天上各打一枪,并说:“为你覃朝清报仇”。

3月9日晚上,良塘武装连的头头在粮所召开会议,有徐正才(原副区长)、韦家琳(公安员)、兰日升(区纪监干部)、彭旭辉、韦应魁(粮所干部)、谭国开(税所干部)、玉若敏(供销社干部)、何坤敬(民兵)、韦庭佑(民兵),当晚主要是分析良塘地区“阶级斗争”情况,研究杀人对象,并决定3月10日到大英大队大村枪杀张烈宏,罪名是组织地主生产队。

3月10日早上,韦家琳、何坤敬带了武装民兵韦应魁、兰日升、谭嘉廉、韦庭佑等武装民兵,先到大村抓了张烈宏、陈元瑜,后开群众大会,由韦应魁、韦家琳、兰日升、何坤敬宣布张烈宏的罪行。韦家琳说:按照毛主席说:“专政是群众的专政,你们村‘地主生产队’群众要求怎样处理由你们决定”。结果群众要求杀掉,后来推张烈宏去到岭边,也把地理先生地主陈元瑜拿去陪杀。结果,韦应魁(已死)枪杀了张烈宏,谭嘉廉枪杀了陈元瑜。枪杀张、陈两人以后,队伍把在五海桥抓得的地主韦桂传,也带上七洞,先把韦桂传游街,后开群众大会,由彭旭辉宣布韦的罪状(说韦当过土匪,打过解放军,杀过红卫兵,查实无此事),后问群众该杀不该杀?众答:该杀。韦应魁就推韦桂传到田洞枪杀了,一天共枪杀3个人。

从此以后,良塘区武装民兵连,陆续晚上出动,四出包围村庄,捕杀群众。曾到社头大队枪杀了韦耀荣(凶手是莫树森、谭可才),到成凡大队枪杀覃向勋(凶手是何坤敬、黄汝浩(已死)和覃向庭(凶手是黄榜光、韦庭佑、韦光产)。到七洞枪杀韦换庭(凶手是何坤敬、谭多能)。到大英大队大年村枪杀胡生妹(凶手是彭旭辉、韦庭佑)。到良塘大队枪杀了朱传富(凶手是黄榜光、韦庭佑)。又把江德伟(误为偷电杆)从新江大队抓回良塘枪杀(凶手是韦应魁、何治军、宋之杰),何治军还写了一张“3天内不准收尸”的牌子插在尸体旁边,影响很坏。

在“处遗”工作中,根据各人的错误情况,彭旭辉、兰日升都受开除党籍、撤销粮所所长职务,工资降一级;韦家琳开除党籍,行政开除留用1年;凶手黄榜光、何治军两人开除党籍、工职;其他有关人员、凶手也受到适当的处理。

3月31日,在县“联指”常委覃天固的指使和县武装部不积极制止的情况下,良塘公社和来宾镇的民兵在来宾镇枪杀了江斌,造成了很坏的影响。

江斌,良江公社良江大队太平村人。“文革”期间,在来宾镇北三路组织部分群众起围墙,封巷口,站岗放哨,修理枪支,制造手榴弹,砍树埋桩,企图架电网。1968年2月23日江斌被来宾“联指”民兵、红卫兵抓到县“联指”总部关押。

1968年3月11日,县武装部在粮校(现县党校)主持召开全县贫下中农代表大会。当天上午10时许,县“联指”常委覃天固找良塘公社民兵去大塘武斗后刚回到县“联指”总部说:“给你们班一个任务,经研究决定,把江斌拿到粮校游斗,回来后拿到老县委背后杀掉,江斌此人是来宾最大的军统特务,国民党营长,此人一定要杀,这个任务交给你们班去执行……。”当时班长徐应才就叫李乃芳、张庆可、覃怀班、黄建贤、韦应魁、汤贵鲜、覃景乐等人把已被捆绑、挂了黑牌,并别有旧币的江斌从县“联指”总部押出上街游斗。路经县工会、十字街、圩亭、县人武部、农械厂至粮校。途中在十字街口和圩亭各停留一次,由李乃芳向群众宣布江的“罪状”,于12时到达粮校。到达后由李乃芳去找主持召开会议的县武装部长龙德源联系将江押到贫代会上批斗亮相问题。龙德源见民兵押人去就出来讲:“这里开代表会,你们拿人来这里做什么?你们押人来就干扰会议的进行,快把人带走……。”遭到拒绝后,李便指挥民兵把江转押回来,行至粮校大门处,碰上来宾镇当时民兵营长肖世忠(现是来宾木帆社职工)等3人。肖见民兵把江押回头便说:“还拿到哪里去?就在这里干掉算了”。在肖的煽动下,李、肖及负责押送的民兵即把江推到路东数米处,由肖世忠、李乃芳、韦应魁、汤贵鲜开枪打死。

枪响过后不久,武装部派人出来把民兵拦截,缴了民兵的枪,把人抓进武装部。县武装部科长李松、赵国仁对民兵说:“你们杀这个人是杀得对的。我们爱你们又恨你们,爱你们的就是对敌恨,对你们有意见的就是不该拿来我们人武部门口杀……”。到了晚上,县“联指”派人与武装部说情后,就放了人和退回了民兵枪支。

1983年在“处遗”工作中,韦应魁、汤贵鲜已早死了,李乃芳被开除党籍,开除工职留用2年的处分,其他也受不同程度的处分。

3月12日,南泗区集中四类分子和“坏人”一百多人,在南泗街圩日挂牌游斗,并进行毒打、刀捅。当场死亡4人、十多人重伤,造成了严重的流血事件惨案。因此,人们称之为南泗“三·一二”惨案。

南泗“三·一二”惨案的前因:2月25日左右,县武装部召开全县的武装部长参加的“抓促”会议。在会议讨论中,东片各区武装部长提出组织“东片民兵联防指挥部”。接着,东片的蒙村、寺山、石牙、南泗4个区的武装部长集中到寺山区作“联防”预备会。南泗是覃家真副部长参加。会上决定各区抽出武装民兵联防,由蒙村区武装部长石朝善任总指挥、寺山区武装部副部长罗永瑜任副指挥。“联防指挥部”的主要任务是给群众撑腰,打击坏人。覃家真回南泗向部长韦威仁同志作了汇报后,立即召开各公社民兵营长会议,决定抽武装民兵20人由平田民兵营长韦扬免带队,到寺山参加活动。联防民兵未到南泗之前,韦威仁召集副部长覃家真、公安员黄势鸾、区内造反派负责人陈配仁、秘书石朝琪等人开会研究:如何组织游斗和“三·一二”游斗大会的有关事情。到3月10日左右,韦威仁又在黄势鸾的房间开小会,参加会议有韦威仁、陈配仁、黄势鸾等人。会上研究抽区直干部到各公社搞联络工作。接着,又召开联络员会布置到各公社要落实被批斗的对象,并布置民兵准备好木棒、捆人的绳子、游斗用的牌子等。游斗前不能走漏风声,到街后以号声为行动号令。

“联防队”于3月11日晚,从石牙到南泗。12日是南泗圩日,上午石朝善布置民兵封圩守卡后,指挥游斗人员即登楼观看游斗的全景,在指挥楼上有韦威仁、石朝善、罗永瑜、黄势鸾等人。中午时,号声一响,手持大刀和木棒的民兵,立即将事先准备游斗的对象捆绑、挂牌推向街头,由民兵和群众“批斗”,实际是武斗。经过一阵殴打和刀捅,不到一个钟头,用刀捅、用棍敲死4人(即是六五公社陆应馨、谢国乐、高岭公社罗克夘、柳村公社陈玉富)。还有蒙国强、覃克拉、卢上族等11人严重重伤。其惨状目不忍睹,街上的群众人心惶惶,家家关门闭户。

继“三·一二”事件之后,南泗区成立了革委会,经兰新禧等人精心策划,6月在傲塘公社召开“阶级斗争”现场会,到会500多人。在会上批斗了张怀汉、江耀昌、张志顺、韦禧、肖露英等人。斗争会将结束后,区武装部副部长覃家真在会上说:“我们向阶级敌人刮12级台风,就是把那些群众认为坏人的砍掉(做砍头的手势)。你们回去后立即把群众揭出来的人抓起来”。各公社的干部在傲塘摸好名单后,连夜赶回家抓人,当晚全区抓了114人。以后致使全区被打死、杀死和迫害致死达27人。

在“处遗”工作中,石朝善被清除出党,撤销区武装部长职务,按一般干部安排;韦威仁(留党察看2年);覃家真留党察看2年,撤销老虎弄林场副场长职务。

3月中旬,在毛主席“6·26”指示的号召下,以天津市儿童医院和天津市防疫大队两个单位共39名医务人员,组成的中央卫生医疗队,到我县宣传毛泽东思想,防病治病和开展农村卫生工作,他们分别到迁江、良塘、寺山、凤凰等区,经过4个月的工作,于7月份收队转回天津。

3月22日,桥巩即将成立公社革委会之前,召开了全桥巩区的贫下中农代表大会,在大会期间,有兰茂标、李怀生、李华光、陆师、黄景堂等所谓坏分子被代表斗打致死,造成了桥巩区“三·二二”惨案。

在准备成立桥巩公社革命委员会的前4、5天,韦应科(原桥巩粮所副所长、区直联指派的主要负责人之一)组织当时桥巩“联指”的常委及委员,在区银行营业所召开研究会。参加人员有韦应科、冯程、何发周、兰增标(均是粮所干部),梁樟枢(银行)、周惠义(邮电)、韦贵帮(食品站)等人。由韦应科主持会议。韦在会上说:“革命委员会将成立了,我们要在这次革委会成立之前,把下面最坏的,要搞一场大游斗,否则就没有机会了,我们要搞他几个(意思是要杀几个)向革委会献礼”。

在酝酿成立革委会代表大会期间的一天(21日),晚上6点钟左右,韦应科召集葵花的兰增达、彩村韦气温、芭山兰生庆等党支书和粮所、食品站等单位的有关人员在粮所兰增标房间开会。韦主持会议并讲话说:“这次代表会在学校(桥巩小学)斗争桥巩的陆师、吉林的黄景堂(已先送到大会批斗的对象)得到可靠的材料。据掌握彩村韦志游、白花村谭志佳、芭山的兰树芳都有枪,我们要带民兵去缴枪,得不得枪,人都要抓回来处理”。当晚韦应科即派兰增标、兰增达、韦以兹到古瓦粮站要了十几个武装民兵去包围彩村的韦志游家,把韦志游、韦有秋父子俩捆绑起来。到白花村抓不得谭志佳。回到古瓦水库时,又把白花村的兰茂林(四类分子)等3人,押送回区里。

另外,在代表会议期间,韦应科参加东风大队讨论时,就对东风大队干部覃辉、覃维财讲:“人家别大队都拿人来批斗了,你们大队那两个(指李怀生、李华光闹分队)不拿来批斗嘛”?后来覃辉就打电话到古瓦粮站由民兵通知在那里管制四类分子做工的治安主任张怀宽把李怀生、李华光押送回桥巩批斗。

3月22日中午,代表们在区门口批斗了韦志游、韦有秋、兰茂林、陆师、黄景堂、李华光、李怀生等人。凶手们用木棍先把兰茂林、李华光、李怀生3人打倒在地上。凶手李增乐用木棍又把陆师、黄景堂打倒。就这样,凶手们就活活地把李华光等5人打死了。当兰茂林还没有断气时,韦应科对东风大队治安主任张怀宽说:“现在他还没有死,干脆你给他一枪,免得难看”。张结果也没有照做。

桥巩“三·二二”事件的幕后指挥者韦应科在“处遗”当中,给他行政开除察看一年的处分。其他凶手也受到应得的处理。

3月27日,经广西革筹小组批准,来宾县革命委员会由龙德源等19名同志组成。主任龙德源,第一副主任李光显,副主任黎榜升、傅国良;由龙德源、黎榜升、傅国良、赵国仁、朱金生、李庆安、覃在佳、罗常源、陈天固、赖永言同志(暂缺8名)担任常委;委员60名(暂缺10名)。28日在县工会球场召开庆祝大会,各公社、镇派代表和县直干部职工、学校师生参加。大会中欢呼:“红色政权在激烈的‘阶级斗争’中胜利诞生”。

3月28日,来宾县革命委员会“告全县人民书”。

一、更广泛更深入地开展活学活用毛泽东思想的伟大群众运动。

二、要继续深入开展革命的大批判,巩固和发展革命大联合和革命的三结合,深入开展各单位、各部门的斗批改。

三、整顿党组织,加强党的建设。

四、广泛开展“农业学大寨”的群众运动。

五、进一步贯彻执行毛主席“抓革命、促生产、促工作、促战备”的伟大方针。

六、加强无产阶级专政,维护和巩固社会主义革命新秩序。要特别提高革命警惕性,严防党内一小撮死不改悔的走资派和没有改造好的地、富、反、坏、右分子的捣乱和破坏活动。对于破坏革命和生产的阶级敌人,对于扰乱社会治安的阶级敌人,以及屡教不改的投机倒把分子,要发挥群众性的无产阶级专政的威力,彻底查清,坚决打击。

3月31日,来宾县革命委员会“关于更加广泛深入开展活学活用毛主席著作群众运动的决定”。决定要求:要更高地举起毛泽东思想伟大红旗,大办特办毛泽东思想学习班、以毛主席最新指示为纲,以“老三篇”为座右铭,把活学活用毛泽东思想的伟大群众运动推向一个更新的阶段,为夺取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全面胜利,为把来宾县办成红彤彤的毛泽东思想大学校而奋斗。具体要求:

一、要大抓特抓革命的大忠大节,就是对待毛主席和毛泽东思想的态度问题。全县人民要以林副主席为“光辉榜样”,怀着对伟大领袖毛主席无限热爱、无限信仰、无限崇拜、无限忠诚的深厚阶级感情,永远忠于毛主席、永远忠于毛泽东思想、永远忠于毛主席的革命路线。

二、要大抓特抓根本任务,就是更加广泛地开展活学活用毛主席著作的伟大群众运动。大办各种类型的毛泽东思想学习班,做到层层办、处处办、县区办、社队办、家庭办、连续办、长期办、永久办下去。到9月3日统计:全县已办各种类型的毛泽东思想学习班14198期,参加学习的达502410人,批斗阶级敌人4049人。

三、坚决的响应毛主席“要斗私、批修”的伟大号召,以“老三篇”为座右铭,彻底改造世界观,大破资产阶级私字,大立无产阶级公字,大树革命的“忠”字,自觉的在灵魂深处爆发革命。

四、发扬革命学风,理论联系实际。就是以毛泽东思想为武器,与当前的革命任务、思想工作情况结合起来;就是有的放矢,在“用”字上狠下功夫。对毛主席的指示学了就要用,坚决照办、句句照办、字字照办,理解的坚决执行,暂时不理解的也要坚决执行,并在执行的过程中逐步理解。

五、各区革命委员会,各机关、学校单位领导小组、各革命群众组织,要切实加强对活学活用毛泽东思想群众运动的领导。在任何情况下,都要把活学活用毛泽东思想放在高于一切,大于一切、先于一切、重于一切的位置上。

4月18日,来宾县革命委员会发第一号通告。具体内容:

一、党内一小撮死不悔改的走资派、叛徒、特务、地、富、反、、坏、右分子,只准规规矩矩,不准乱说乱动,不准进行捣乱和破坏。如有杀人放火,煽动策划械斗等活动,坚决依法严办。

二、坚决打击一切现行反革命分子和杀人、放火、放毒、抢劫、强奸等犯罪分子。

三、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向一切破坏和瓦解农村人民公社集体经济的行为作斗争。

四、坚决打击抢劫、盗窃和破坏国家、集体财产的犯罪行为。

五、加强市场管理,坚决打击投机倒把活动。

六、坚决禁止赌博。

七、严禁随意抓人、打人、杀人,广大革命群众,要加强法制观念,除国家专政机关奉命执行任务外,任何团体和个人一律不准随意抓人、打人、更不准杀人。要高度提高警惕,严防一小撮阶级敌人利用派性以极“左”面目来破坏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阴谋。地、富、反、坏、右分子等阶级敌人,如有行凶杀人进行阶级报复,要坚决法办。

八、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停止全国大串连的通知”。不再搞串连了。

5月8日。来宾县革命委员会“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学赶大寨运动的决定”:

一、农业学大寨是我们伟大领袖毛主席的英明决策和伟大号召。

二、学习大寨必须把政权真正掌握在无产阶级革命派手中,组织起一个革命化的联系群众的领导班子。

三、大寨人就是用毛泽东思想造就世界上第一代新型农民。

四、英雄的大寨是在阶级斗争中和大风大浪中成长和发展、壮大起来的。

五、学习大寨人以大无畏的英雄气概,不断革命,彻底革命精神。

六、学大寨人热爱集体、热爱国家和国际主义、共产主义高尚风格。

七、要学大寨必须树立全力以赴、各行各业、各个部门、协同作战,干部带头参加集体劳动,依靠广大贫下中农,大搞群众运动。

6月7日,县革委召开三级干部会议,传达柳州军分区召开各县革委会主任会议精神。李光显在会上传达军分区政委郭鹏同志的总结后,李说:“要活学活用毛著和抓阶级斗争决心要大些,规模声势更大些,克服领导的右倾保守思想,向阶级敌人刮12级台风,主动地向阶级敌人发动猛烈地进攻。大批判要与我县、社的叛徒、特务、走资派结合起来,大批判要与本地区坚持反动立场的地、富、反、坏、右结合起来,大揭大批大斗,对他们刮12级台风。怎样刮12级台风?(1)要有彻底革命精神;(2)大发动,大揭发阶级斗争盖子。办法就是办学习班,干柴加水火油加打火机——烈火;斗争的大方向,对走资派、革命队伍中的代理人即地、富、反、坏、右;斗争的焦点是政权。”

为了配合大会的精神要求,大会即将结束,又把原县委书记于子明、副书记张泽、莫英武同志揪到会场示众批斗。

县三级干部会议布置如何刮12级台风以后,全县掀起了大规模的批斗高潮。出现了乱斗打死人的事件,致使全县被批斗的人数从6月份的1024人,上升到11月份4600多人,乱斗打死由17人上升到425人(包括失踪和其他),后果严重。

6月9日,寺山公社陈王六、力村韦世康被罗德练等人抓到寺山街上游斗打死时,被赶街的人群把韦的肉割下抢光,造成了轰动来宾县“六·九”吃人肉事件。

在5月上旬,群众揭发韦世康有偷牛行为(实际偷过3头牛),韦知道后害怕外逃。6月5日转回家,原大队党支书苏振其(已故)得知情况后,当天和大队斗批改小组组长韦炳长(大队副支书)研究,当晚即组织民兵20多人半夜3点钟出发,到六力村将全村包围起来。天亮时,由民兵韦尤博、罗大光、雷宏胜等人进韦世康家搜查,当搜查到楼上时,韦尤博第一个先上楼,当上至胸部平楼面时,被藏在楼上的韦世康用尖刀朝韦尤博的胸部猛刺一刀,韦即仰后倒下,随即被送往医疗途中死亡。民兵立即把此情况向公社汇报,江超品、廖伯刚(公社公安员)、覃世鹤(公社武装干事)和当时在公社执行任务的民兵约20多人全部武装赶到六力村韦世康家,由江超品等人对韦进行宣传政策后,韦也愿意缴械投降,后押回公社由民兵看守。

6月9日(即抓韦回的第四天),逢寺山街日,陈王大队民兵罗德练、罗朝觉、韦炳颇等人到寺山赶街,第一次到公社问要韦世康去游街,看守韦的两个民兵不同意。过了半个小时,他们又去问覃世鹤、廖伯刚时,才给拿去游街。当罗德练、罗朝觉和韦炳颇等人和群众把韦世康拉到税所门口时,罗德练用扁担从韦的耳朵处往下打了一扁担,韦当场昏倒。后他们又拉到公社广场面前继续打。这时韦被罗德练等人打得已经不能动弹了,罗又用尖刀割下一个耳朵丢去。接着又在左边胸部捅两刀,后又被破腹挖出心、肝,交给韦宏熬拿回大队共同炒吃。在罗德练一伙野蛮行为的影响下,赶街的人群中有的也拥挤来把韦世康的肉抢光,只剩下一副骨头,后由童子豪等6人用手推车拉去埋葬。

韦世康被打死后,吃其肉的有28人,其中国家干部7人,农村社员21人(在28人中,党员8人),这7个国家干部是黄善庆(寺山公社税所干部)、覃辉幕(寺山公社干部)、韦书熬(党员,现南泗公社食品站)、江耀浩(党员,现凤凰公社组织委员)、杨树山(党员,现大湾公社企业助理)、黄思舒(党员,现在三五公社税所干部)、谢有进(党员,现在寺山公社派出所所长)。

在处遗工作当中,江耀浩、谢有进、韦书熬、杨树山、黄思舒等人被清除出党或开除出党。黄善庆、覃辉幕给予记大过处分。以上7人都被取消82年晋升的一级工资。其他凶手和参加吃人肉的群众都给应得的处理。

6月12日,县革委召开“三忠于”活动会议。“三忠于”即忠于毛主席、忠于毛泽东思想、忠于毛主席革命路线。参加会议的县、社(镇)、队共700多人。会议要求,广泛开展“三忠于”活动,狠抓活学活用毛泽东思想的群众运动,大力办好毛泽东思想学习班,把活学活用毛泽东思想群众运动推向新阶段。在学习班上进行“三忠于”教育,进行讲忠、颂忠、查忠、树忠活动。建立“三忠于”的领导班子。狠抓阶级斗争,对阶级敌人刮12级台风,深入持久地开展革命大批判,主动向阶级敌人猛烈的进攻。

为了使“三忠于”活动能迅速搞起来,县革委拨给各社镇“三忠于”制品补助费8200元。用于搞语录牌,画毛主席像,绣毛主席像所谓“红海洋”等活动。

6月27日,来宾县革委转发区革筹、军区党委“关于森/禁止乱抓人、乱杀人的指示”。

一、各级革委会、军队支左人员要认真学习毛主席关于两个继续和三个根本观点的最新指示,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在学习中相信和依靠群众,稳、准、狠的打击敌人。

二、广泛深入向群众宣传两条最新指示,帮助他们掌握斗争大方向,始终把矛头对准一小撮阶级敌人。

三、认真掌握对敌斗争的政策和策略。

四、对各地组织的人民纠察队要加强政策纪律教育,对过往哨卡行人的检查,必须按党的政策办事,不能随意捕人,杀人。

7月15日至22日,县革委会召开全县848人的活学活用毛泽东思想积极分子代表大会。

在大会中树立“县人武部罗常源、石牙区青翠生产队队长廖克培、南泗区高安公社老年造林队长廖明昌、青岭区止马公社及党支书成国盛、寺山区大炉公社何秀琪同志、三五区塘田生产队及队长韦天章、大湾区正龙公社及党支书江仕禄”等单位作为学习的榜样。会议要求:

一、狠抓对毛主席、毛泽东思想革命路线的深厚阶级感情和根本态度,树大忠、立大节。

二、狠抓阶级斗争,开展革命大批判,在两条路线斗争中活学活用毛泽东思想。

三、坚决贯彻、誓死捍卫毛主席亲自批示的中央“七·三”布告,条条落实“七·三”布告的各项要求。

四、狠斗私字,挖掉“修”根,彻底改造世界观。

7月份,城厢公社武装部长张宗石打电话给县武装部负责公检法军管会的副政委赵成学、科长廖荣贵说:“城厢社直机关有‘匪、反共青年党’组织”。不久,赵、廖两人带领公安人员十多人,到城厢社直侦破“匪、反共青年党”组织,并认定税所苏炳南同志为该反动组织的负责人。最后决定:把苏逮捕关押起来审查。在逼供信的情况下,供认一批参加422派的人员为“匪、反共青年党”的“成员”和其“组织活动”情况。并贴出破获“匪、反共青年党”的布告。造成160人(国家干部20人,群众140人)作为“反共青年党”成员批斗、审查。在追查中有67人被批斗毒打,4人致伤致残,其中38人被民兵押送到水利工地上挂牌白天劳动,晚上斗争。苏炳南等3人被逮捕关押,其中苏炳南被关9个月,使他们身心受到严重摧残。这是我县一起重大的冤案之一,“处遗”工作已作了平反。

7月30日,来宾县革委会作关于宣传贯彻“七·三”、“七·二四”布告,搞好“四结合”的安排意见:

一、宣传贯彻“七·三”布告,“七·二四”布告,同拥军爱民结合起来。

二、宣传贯彻“七·三”、“七·二四”布告,同开展对敌斗争,清理“阶级队伍”结合起来。清理阶级队伍,打一场清理阶级队伍的人民战争,开展三查活动,查“走资派”幕后活动、查叛徒特务、查地、富、反、坏、右的“破坏活动”,全面收集“敌情”,组织进攻。

三、宣传贯彻“七·三”、“七·二四”布告,同开展革命大批判结合起来。当前一方面从组织上打倒党内一小撮“走资派”,更主要是从政治上、思想上、理论上彻底批倒批臭“中国赫鲁晓夫”等党内最大一小撮走资派所散布的反革命修正主义流毒。农村的革命大批判,主要是批判“中国赫鲁晓夫”及其在广西的“代理人”贺希明、霍泛、谢王岗、袁家柯之流所散布的“阶级斗争熄灭论”、“剥削有功”、“三自一包、四大自由、工分挂帅、物质刺激”等反革命修正主义谬论。

四、宣传贯彻“七·三”、“七·二四”布告同“四夏”工作结合起来。

9月10日,县革委发出“关于当前派工农兵毛泽东思想宣传队进驻学校的意见”文件。并组织有合山、八一以产业工人、县直机关工人参加,配合解放军的工农兵毛泽东思想宣传队,进入来宾初中、来宾高中、红河林校、红河粮校、来宾镇小学。公社和公社以下中、小学由各公社革委会抽调贫下中农组成不脱产的宣传队管理学校。

一批工农兵毛泽东思想宣传队进入学校后,校革委(领导小组)直接受工农兵宣传队组织的领导,宣传和落实中央“七·三”、“七·二四”布告;贯彻各项无产阶级政策,巩固革命大联合,领导广大革命师生,投入斗、批、改,完成无产阶级教育革命。工宣队进驻学校搞斗、批、改,实际上专门找少数派的缺点,整少数派的。

9月12日,县革委在县工会球场召开“万人”批斗大会。各区、乡派代表参加大会。县革委会副主任李光显参加了大会,并坐在台上。大会主要批斗原县委副书记张泽同志,会上还挂牌、批斗了22名所谓“特务”、“叛徒”、“走资派”、“阶级异己分子”、“反革命分子”和莫英武、韦世伦、蒋志友等同志。这次批斗会是为了召开全县四级干部大会而做的示范行动。李维安在会上作了批判发言。为了开好这次批斗大会,会前县革委政工组卢子初、吴忠慎指示党群中队长黄祥华派李秀清、李维安、罗安程、林球庭等人前往柳城华侨农场(张泽曾任该场党委书记)和张泽的家乡收集所谓关于张泽“虐待丫头”和“参与地主家庭分散‘财产’”的罪状。并在会前由李秀清、林球庭将原张家所谓“丫头”韦菊英接到来宾,在万人批斗大会上“控诉”张泽同志的所谓“罪行”,韦当场脱鞋殴打张泽,同时,并用李维安、黄祥华事前准备好的(放在台后)带刺树条毒打张泽同志。此会上,蒋志友同志被韦美荣用木棒打,并用尖头木棍刺在脸上,鲜血直流。

批斗大会即将结束,县直战线、各公社各自找出本单位的批斗对象进行斗打,会场顿时出现混乱,批斗大会变成了武打会,为全县批斗毒打干部做出了“样板”。

10月9日至11月3日,县革委在迁江举办了有1875人参加,历时26天的“斗批改学习班”,在学习班开学典礼会上,县革委第一副主任李光显作动员报告说:“县革委成立后,领导广大群众,打了几个回合,挖出了一批暗藏的反革命分子,全县揪斗叛徒、特务、走资派和反革命分子4600多人。这次学习班的任务带着斗批改的问题学、用。要在全县范围内掀起斗批改高潮;要深入开展革命大批判,要清理阶级队伍,把敌人挖出来”。

在这次学习班里主要批斗对象是:原县委书记于子明、县委副书记莫英武、县总工会主席陈润福、来宾镇派出所所长邵开骏。县革委和军管会当场宣布拘留覃玉祥、程路石、叶正修等13人。

10月17日,学习班转入大批斗阶段。李光显主持召开各中队长会议,参加人员:卢子初、黎榜升、李庆安、傅国良、赵国仁。会上研究斗争对象和方法:宣读于子明、莫英武的所谓《黑信》,李提出:“大会斗、小会追”的斗争原则。

10月18日开始连续召开批斗会。对于子明、莫英武两同志采取大会斗、小会追的“车轮战”方法,追逼所谓“联络图”、“暗杀队”等事,同时斗争“坏头头”赖永言(少数派)。

10月23日至26日,县革委与军管会宣布逮捕反革命分子覃金中等12名罪犯,拘留覃玉祥等13人。

10月27日,区直中队批斗了韦英、梁炳山(石牙区)、梁会嵩(城厢)、何志强(良塘)、程路石(良江)等10个“坏人”。

11月3日,李光显在学习班结业典礼作总结报告说:“隐藏得深的阶级敌人,还等我们去挖出来,有的斗争还未彻底……”。

迁江学习批斗会上拘留、逮捕25个同志,被关押的期间最少是4个月,多数在3至5年以上。例如:覃金中,是来宾平阳公社木牙村人,作为对党不满、丑化社会主义、被判刑十年,覃服刑前被批斗已神经失常,服刑5年后在劳改中上吊自杀。1979年12月30日,来宾县法院刑事判决书第28号判决:(1)撤销来宾县公检法军管会对覃金中的判决;(2)宣布无罪释放。覃金中含冤死去,妻子改嫁,遗下的两男四女流离失所。

11月份的一天晚上,在县糖纸厂开批斗会议。主要批斗于子明(原县委书记)、张泽、莫英武(原县委副书记)。李光显(县革委第一副主任)主持了批斗会,各公社革委主任和武装部长参加。会上,卢子初(县革委政工组长、县革委常委)曾扯莫英武同志的耳朵,用力扯上扯下,迫使莫英武同志站立跪下连续几次,李光显也撩手撩脚、大声斥责,逼迫于子明、张泽、莫英武等同志交待“罪行”。

1969年

3月4日,县革委作出“关于向三山大队等先进单位学习的决定”,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向三山大队、川山大队、塘田生产队、高安老年造林队、青翠生产队、大邓二队学习的活动。号召各公社、大队、生产队、各单位、全县广大工人、贫下中农、民兵、革命干部、革命群众学习他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革命精神,象他们那样,对毛泽东思想狠抓一个用字,学出新水平,用出新水平,要在无产阶级化/文化大革命中,在阶级斗争、生产斗争、科学实验三大革命运动中,自觉地锤炼成“三忠于”集体和“三忠于”战士。

5月5日,县革委作《关于认真学习、广泛宣传、坚决贯彻中国共产党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的决定》。主要内容:

“一、要进一步掀起伟大的活学活用毛泽东思想的群众运动,认真学习毛主席在大会期间所作的多次极其重要的讲话、政治报告、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学习48年以来党内两条路线斗争的历史经验。

二、要坚决执行毛主席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继续巩固和加强无产阶级专政,把整党建党工作认真抓紧抓好,把上层建筑各个领域中的革命进行到底,完成政治报告中提出的斗、批、改各项战斗任务。

三、不折不扣地落实毛主席的各项无产阶级政策。

四、要深入调查研究,克服一般化的领导。

五、以社会主义总路线建设精神,抓革命、促生产、促工作、促战备,进一步掀起革命和生产新高潮,在‘三大’革命运动中立新功。

六、各级革命委员会成员,要带头学习、宣传贯彻‘九大’精神”。

5月14日,县革委、县人武部发出《关于收交武器、弹药的通知》。主要内容:

“一、各级革委会的领导同志和广大的民兵、干部一定要以‘九大’为巨大动力,积极协助收交武器、弹药工作,如有私藏武器、弹药,应主动上交,对隐藏武器、弹药拒不交出来的坏人,要结合清理阶级队伍,发动群众检举揭发。

二、把收交武器、弹药工作当作加强备战,准备打仗的重要工作来抓。

三、除专职武装干部、民兵、公检法、各厂矿、企业单位保卫人员所配备的武器只登记不收和贫下中农的鸟枪不收外,其它的一切枪支、弹药一律收交。对拒不上交武器的坏分子要采取无产阶级专政措施,将武器收回。

四、凡所收交的武器、弹药一律上交县武装部,各单位不准留用和调换。

五、凡是武器、弹药一律属县武装部和当地武装部统管”。

6月26日,县革委发出“关于庆祝‘七·三’布告一周年纪念活动的通知”,通知中说,“七·三”布告,是毛主席的伟大战略部署,是团结群众,打击敌人的有力武器,在纪念活动中,要抓好以下几个问题:

“一、畅谈紧跟伟大战略部署所出现的大好形势,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我县的大好形势。

二、认真总结,交流斗、批、改的经验,牢牢掌握阶级斗争的主动权,引导广大革命群众用毛泽东思想分清两条路线界限,划清革命与反革命,分清敌我,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密切注意阶级斗争的新动向,提高革命警惕性,及时揭穿敌人的谣言,不要上敌人的当。坚决粉碎敌人的右倾翻案活动,彻底孤立和打击一小撮阶级敌人,巩固和加强无产阶级专政。

三、继续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无产阶级政策,正确区分和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共同对敌”。

7月,县革委成立“三办”,由县直机关及公社抽了32名干部组成。“三办”的主要负责人是廖荣贵、卢君。主要任务是审查干部,开始审查对象有596人,其中县级领导干部14人,科局长70人,公社领导干部81人。到地区革委“三办”第一次会议后,减下来到357人;第二次会议以后,重新排队又降到121人;最后全县缩小到60~70人左右。全县经县革委研究定案的9人,其中属县处理审批权限的5人(即特务1人、历史反革命1人、叛徒1人、未改造好的右派分子2人),均已下通知。

11月份,根据柳州地区革委批复,我县成立县“五·七”干校,校址在县粮校。干校的革委主任黎榜升(县革委副主任)兼任,副主任潘庭祝,委员是武长荣、赵怀敬;及工作人员5人。县“五·七”干校的任务:一是干部下放劳动,改造世界观,二是搞科学实验,三是培养干部。

12月19日,县革委会发出“关于1969年四好总评的通知”。通知中说:向解放军学习,开展四好活动。县革委决定所有农村、工厂、学校以及企事业单位中今年都应进行四好总评。四好单位的条件是,政治思想好、三八作风好、完成任务好、生产管理好。五好社员(干部、职工)条件是:政治思想好、三八作风好、完成任务好、生产劳动好、锻炼身体好。

1970年

2月11日至15日,县革委召开实现1970年全面大跃进四级干部誓师大会,会期5天。会议中学习毛主席“团结起来,争取更大胜利”、“备战、备荒、为人民”的语录以及学习70年元旦社论,分析形势,总结工作,进一步贯彻自治区、地区革委召开的全会(扩大)会议精神,组织1970年全面工作更大跃进。

大会提出指标是:粮食要拿下3亿5000万斤,按农业人口计算每人产粮700斤,两人一头猪,完成国家征购任务以后,基本做到队队有储备,户户有余粮,基本上实现每人一亩保水田。花生种植面积15万亩,甘蔗3万亩,造林10万亩。争取超过这个指标,为毛主席争光,为社会主义祖国争光。以上提出的指标,实际上是难以办到。

3月份,为了贯彻落实毛主席亲自批示“照办”的中央3个文件,狠狠打击阶级敌人的破坏活动,围剿帝、修、反的“别动队”。根据自治区革委指示,我县进入以“打击现行反革命分子、反贪污、反盗窃、反投机倒把、反铺张浪费”的“一打三反”运动。运动的主要做法是:“放手发动群众,大搞群众运动,深挖隐藏的阶级敌人,层层大办学习班,培训运动骨干分子,分化瓦解敌人”。据5月11日的统计,深挖“现行反革命分子”386人,“历史反革命分子”220人,其他344人。“贪污盗窃”、“投机倒把”3526人,金额642019元,其中,千元到3000元的有156人,3000到5000元的有11人,5000到10000元的有1人。共批斗了1746人。

5月至6月份,县委要求在广大党员和革命群众中,开展广泛、深入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毛主席的“五十字”建党纲领和新党章,以新党章和两个“决议”为武器,发动群众,评论党员、开门整党活动。全县95%的党支部建立了新支部,在整党的基础上建立11个公社党委。还“吐故纳新”清除了一批“废物”,吸收了一批新党员。

8月7日,我县开始清查“5·16”分子。县清查“5·16”领导小组共7人组成,组长龙德源(县武装部长、县革委主任),副组长李松、廖荣贵(当时提为副政委)。成员:罗常源、杨景如、覃志远、黄新祥。下设运动指挥组,调查组,专案组,共组成102人的专案队伍。具体是廖荣贵负责此项工作。

在清查“5·16”当中,把1967年至1968年两年间,我县各地先后发生的11件事件作为追查线索,这11件事是:(即(1)“五·一”大字报;(2)关于“兵管兵训”;(3)关于封闭支左办公室;(4)关于召开“誓与拿枪的刘邓路线决一死战大会”的事件;(5)关于“九·五”抢县人武部枪支弹药;(6)关于抢劫县广播站、县电影站器材事件;(7)关于寺山“一一·一”事件;(8)关于大湾、凤凰等地抢枪支弹药事件;(9)关于来宾镇合作工厂制造手榴弹炸死凌新程的事件;(10)关于南宁工总盛文贵、张霖等两人到来宾大礼堂报告的问题;(11)关于抢劫城厢粮所的粮食等事件。清查领导小组即把这11个事件当作全县清查“5·16”反革命阴谋集团的主要线索。从而把134个干部和群众为“5·16”对象(其中:国家干部34人、教师12人、医师5人、工人19人、学生10人、插青5人、社员48人)。经过审查后被作为重点人员上报地区的有赖永言、张启胤、赖宏基等10个同志。最后被作为审查对象上报地区的有覃玉祥(学生)、梁元生(知青)、赖永言(干部)、杨树森(干部)、张启胤(干部)5位同志,经地区革委领导小组批准立案为重点审查对象是覃玉祥。

实际上“文革”期间,我县各地根本不存在什么“5·16”反革命阴谋集团,纯属冤假错案。上述被审查的同志“处遗”中均已平反,恢复名誉。

9月10日,县革委转发中国共产党广西壮族自治区革命委员会核心小组1970年8月20日桂发(70)19号文件通知:来宾县革命委员会党的核心小组由龙德源、李光显、覃建章等3位同志组成,并由龙德源同志任组长。

11月20日,县革委召开第二届活学活用毛泽东思想积极分子和首届四好单位、五好个人代表大会,会期9天。出席大会的代表共1600人。

这次会议当中,在大会上讲用有16人,大会还做了3件事:一是选出了出席自治区“双代会”80名代表;二是在会期间召开了中国共产党来宾县党员代表会议,选出了出席自治区第三次党代表大会7名代表;三是通过了关于学大寨、赶昔阳的规划。

11月29日,来宾县革命委员会作了“关于学大寨、赶昔阳的规划”,战斗口号是:“狠抓根本学大寨、快马加鞭赶昔阳,抓钢抓线创四好、三年建成大寨县”。奋战3年,水田粮食亩产超纲要,平均每人有食超千斤,一人一亩三分保水田,一人达一头猪。

1971年

1月21日至24日,县里召开了中国共产党来宾县第三次代表大会,到会的党员代表525人。大会期间,认真学习毛主席在“九大”期间的重要讲话和最新指示,学习“九大”的政治报告和新党章、九届二中全会公报及71年元旦社论。总结了县革委成立以来在“两个阶级、两条路线”斗争和活学活用毛泽东思想的经验,肯定工作成绩;通过了县革委党的核心小组的工作报告,选出了我县第三届党委委员。

大会选出了龙德源、李光显、李松、黎榜升、卢子初、罗常源、廖荣贵、王志纯、于子明、覃在佳等30名新的县党委委员;陆焕江、韦宝奎、罗秀连(女)等3名为后补委员。

从委员选出常务委员会和书记、副书记。书记龙德源、副书记李光显。常务委员龙德源、李光显、李松、黎榜升、卢子初、罗常源、廖荣贵等7名。

6月13日至29日,县委召开县、社和合山、八一矿党员干部会议,共443人参加。会议主要学习在党的九届二中全会上毛主席写的《我的一点意见》,学习党中央关于“批陈整风”的要求指示,批判陈伯达的唯心论的先验论、反动的唯生产力论、地主资产阶级的人性论、阶级斗争熄灭论的黑“四论”。整风主要是以反骄破满为中心内容,纠正和抵制居功自恃、闹不团结、一言堂、讲假话、搞分散主义、独立王国等歪风邪气。

会议结束后,从党员干部到广大社员群众,层层举办批修整风学习班,以战无不胜的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为锐利的武器,批判刘少奇“一类政治骗子”鼓吹的黑“四论”,各地在批判时,采取揭罪行、批谬论、剥画皮、谈危害、查流毒的方法,上挂下联,联系实际一个一个专题批。

7月29日,县革委以县委书记、革委主任龙德源组织了县、社、队干部约2000多人,到大湾公社鸭江生产队参观学习,办推广农业学大寨的经验学习班。学习鸭江生产队“为革命种田,突出无产阶级政治,用毛泽东思想统帅生产”实行科学种田夺高产的经验。

这种参观学习,实际效果不大,反而造成了浪费不少人力财力。

11月2日至5日,县党委要求在全县范围内,以公社、厂、矿、场、县直机关为单位召开党员干部会议,到会的党员干部11665人。会议主要传达中央(71)68号文件,揭批阴谋家、野心家林彪叛党叛国的滔天罪行,批判林、陈(陈伯达)反党集团的罪恶目的。

1972年

2月4日至11日,县委、县革委召开县、区、社三级干部会议,参加人数一千多人,会期8天。会议当中,通过学习毛主席有关指示,学习中央(1972)3、4号和(1971)77号文件,重点批判资产阶级野心家、阴谋家、叛徒、卖国贼林彪一伙炮制的《“571”工程纪要》反革命政变纲领。

在会议当中,有24个同志在大会上批判《“571”工程纪要》的反革命政变纲领,以大量的事实批判林彪一伙攻击伟大领袖毛主席,攻击伟大的中国人民、攻击伟大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攻击伟大的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社会主义制度。会后在农村群众中,着重批判林彪企图谋害毛主席和批判林彪鼓吹国富民穷的谬论。

2月17日至21日,县党委、县革委召开农业学大寨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大会,参加大会的正式代表1100多人(包括县党委常委、县革委委员、各大组正副组长等300多人在内),出席大会的代表在会议将结束后,向全县农村干部、贫下中农、社员群众提出了倡议:

一、继续把批林整风这个头等大事抓紧抓好。

二、发挥贫下中农在农业学大寨中的主力军作用。

三、进一步全面落实农村各项政策。

四、苦干加巧干、抓紧抓好生产上关键措施。

五、认真搞好基层领导班子的建设。

4月14日,县委召开县党委常委、大组正副组长、副县级和18级以上党员干部会,传达地区党委批判韦祖珍问题的紧急会议。会上主要传达韦国清、郭鹏同志的指示。参加会议的同志在讨论当中认为:韦祖珍同志所犯的“错误”是“极为严重的”,他主动“参加”林彪反党集团的资产阶级司令部,企图夺无产阶级的权,复辟资本主义。

4月21日至26日,县委、县革委在县举办公社党委负责同志,宣传队骨干、县直机关、大队党支部等1600多人学习班。回去后,又以大队为单位,举办党员、生产队指导员、队长、民兵排长、公民办教师的骨干学习班。在学习中,主要传达中央(1972)12、24号文件精神。接着,陆续向群众传达。为了广泛深入的宣传,县里又抽调了741名国家干部到各大队协助宣传贯彻。在学习中,重点学习毛主席提出的“三要三不要”的基本原则(即要搞马克思主义,不搞修正主义,要团结,不要分裂,要光明正大,不要搞阴谋诡计)。学习后,有些社队对外出搞副业人员进行批判。宣传面应受教育人数286947人,已受教育人数达286500人。

8月23日至9月5日,县委召开县党委三届四次全会(扩大)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地区领导、县、社、大队、农林场、中小学部份教师共1257人,(包括列席的171人在内)。会议主要传达贯彻中央批林整风汇报会和区党委第三届四次全会(扩大)会议精神。到会同志学习了《毛主席致江青同志的信》、《我的一点意见》、《毛主席在外地巡视期间同沿途各地负责同志的谈话纪要》学习中央(72)24、25号文件。通过学习,批判林彪1966年在中央政治局扩大会上的讲话、1940年7月在苏联发表的反党文章和《论短促突击》、批判林彪反对学习马列、污蔑马列的书“多”、“远”、“洋”等谬论。

9月18日,县委从县直机关、公社抽调了33名干部组成县委第三办公室(简称县三办),主要负责人是廖荣贵、卢君、黄新祥、梁日坤。县三办的主要任务:一是审查我县五支地下党组织(即柳来象边区、柳来象特区、桂中来宾县大队、青山特支和粤桂边区)。二是审查干部个人历史问题共78人。如原县委副书记张泽同志,根据揭发,在解放前有参与收租记账和虐待丫头的行为,作为“阶级异己分子”立案审查。原县委副书记莫英武同志,只根据群众揭发,莫有异己情绪,也作为“阶级异己分子”立案审查。原县委宣传部副部长韦世伦同志,作为49年10月曾参加伪华南青工团和反共情报网,64年参加反革命组织而立案审查。经过调查核实,均属冤假错案。县“三办”维持了10个月,到1973年7月才解散。

9月15日至11月5日,县委布置县、社、队贯彻中央批林整风汇报会议文件,据统计,全县21个公社、4个农林场、244个大队党支部和3234个生产队,都普遍贯彻完毕,应受教育272986人,已受教育面270723人。

这个运动主要学习《毛主席致江青同志的信》和江青的讲话,学习中央(1972)34号文件,学习《九届二中全会以来毛主席的重要讲话指示》后,批判林彪3个手令、3篇黑文、3个谬论(即阶级斗争熄灭论、路线斗争消失论、群众运动天然合理论)及其要害观点(政治可以冲击其他等)。

11月11日,根据地区党委指示,县委决定组织了试点工作队55人到城厢的古兰、泗贯、平西大队,贯彻落实自治区《目前农村人民公社工作中提出的一些问题(草案)》、《简称十四条》,历时42天,尔后,县委又组织500人的工作队深入农村的县社蹲点和抓三分之一的大队,面向群众宣传学习《十四条》,开展讨论,对照检查,组织实施,解决问题,推进农业学大寨的群众运动,加速农业生产的发展。

下去的指导思想就是:一个突出(即要突出从全面检查党的各项政策的落实情况入手,狠批资本主义,纠正不正之风这一中心思想。)坚持三个始终(把路线教育、狠抓阶级斗争、批判资本主义倾向,抓革命、促生产贯穿整个运动的始终)。坚持三个依靠(即依靠党支部、依靠贫下中农、依靠基层干部)。抓住五个重点解决问题(即路线教育、阶级斗争、政策落实、阶级队伍、领导班子)。时间一个月。

1973年

2月份,县委、县革委召开“农业学大寨的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代表大会”、参加大会的代表共1234人。

在会议当中,总结了72年中农业学大寨所取得的成绩、经验、存在问题,提出1973年农业学大寨运动的战斗任务:努力实现全年粮食总产4亿8000万斤,平均每人产粮800斤,每人增产120斤,加快我县农业生产的步伐。

9月20至26日,县党委召开三届七次全会扩大会议。出席会议的县委党委委员、候补委员、公社书记、武装部长、县革委正副小组(局)长以上的党员干部,地区在我县的党委委员、革委委员共230人,列席的县直机关干部、公社宣传干事792人,会期7天。

参加会议的同志听取传达区党委第一书记韦国清关于“十大”精神的传达报告,学习和讨论周恩来同志的报告,王洪文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十大”的两个公报,学习了中央(1973)34号文件。与会同志一致表示热烈拥护伟大领袖毛主席继续当选为党中央主席,热烈拥护“十大”选出的新的中央委员会,坚决拥护“十大”通过的各项文件。同时坚决拥护中央的决议:永远开除林彪反党集团的林彪、陈伯达、叶群、黄永胜、吴法宪、李作鹏、邱会作、李雪峰的党籍,撤销他们的党内外一切职务。

会议根据“十大”精神和自治区、地委指示:我县成立中心运动办公室,具体抓好这项工作。运动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搞3个内容:一是传达、学习好“十大”文件。二是搞好生产队干的改选工作,三是根据自治区农业学大寨会议精神,开展查敌情、查资本主义倾向、查政策落实情况,摸清政策落实的底,打击现行破坏活动的阶级敌人,刹住资本主义歪风,对急需解决的政策问题,要落实好;第二阶段,秋收结束后开始,要认真地细致地高标准地搞。

1974年

1月27日,县委、县革委召开“来宾县1973年农业学大寨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代表大会”,参加大会的代表约一千多人。

大会号召:以党的基本路线为纲,搞好社会主义教育运动,推动农业学大寨运动向前开展,全县上下一条心,干群一股劲,为实现全年总产4亿8000万斤,每人产粮800斤,每人增产120斤,按跨纲面积每亩增产一百斤而努力奋斗!

8月22日至29日,县委召开县党委常委扩大会议,出席会议的有部、办、局领导、公社、农林场党委书记、大队党支书共500多人参加。会期8天。

会议主要内容:主要是继续贯彻中央12号文件指出的“要把各级领导班子的批林批孔运动作为重点搞好”的精神,研究如何深入、普及、持久地开展批林批孔运动。会议当中,要求每个生产队要有3至5人不脱产的理论队伍,这支队伍要成为政治夜校的辅导员。会议以后,社、队举办学习辅导员学习班403期,培训了13300多人次。全县当时有3341个生产队,就有3049个队开展大批判。运用马克思主义阶级分析的方法,批判孔孟之道的《三字经》、《千字文》、《增广贤文》、《女儿经》等“坏书”。批判坏山歌、坏谚语、坏溪。另外,紧密联系当前农村阶级斗争和路线斗争的实际,批判林彪的“克己复礼”的反动纲领及其反革命的修正主义。对于阶级敌人的破坏,要狠狠打击。对于欠款的地、富、反、坏、右要勒令还,资本主义思想严重的人要限期还。

9月5日,县党委决定成立农田基本建设指挥部。指挥长是于子明,副指挥长卢子初、韦以庾、冯琪、蒋志友。成员:李庆安、赵国民、程广复、陈启昌、黄世鸾、谢春声。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蒋志友(兼)、副主任左济民、谢春声。办公室下面还设有安全保卫、物资供应、技术等3个小组。

1975年

3月15日,我县开展了“批修批资”总体战。运动的重点是“贯彻党的基本路线,狠抓资本主义,限制资产阶级法权及小生产者的自私自利思想、自发的资本主义倾向”。做法上,派出县、社毛泽东思想宣传队709人,深入到67个大队、2个社直机关、5个工厂蹲点抓三分之一工作。宣传“党的基本路线”、“不断向农民灌输社会主义思想”。到10月15日收兵,历时7个月,在批修批资总体战中,清出“自留人”1589人,批有“严重的资本主义倾向的”702人,斗争“阶级敌人”158人。

批修批资总体战,实际是“左”的做法,批的不是资本主义,正是社会主义,严重的挫伤了群众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

11月1日至5日,县委召开有县、社、大队、生产队干部参加的农业学大寨四级干部大会,参加有9259人,会期5天。

在会议当中,主要给县委书记于子明同志去北京参加全国农业学大寨会议精神的传达报告。总结交流农业学大寨的经验,研究进一步开展农业学大寨运动,苦战3、5年誓把我县建成大寨县,1980年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的问题。接着县委副书记卢子初在会议上结合我县情况作报告,强调要抓好如下几项工作:

一、认真学习,坚决贯彻全国农业学大寨会议精神。

二、切实抓好整党整风,搞好领导班子思想革命化建设,学习全国农业学大寨会议精神,对照建成大寨县的6条标准,开展“四批”,(即批判修正主义、批判资本主义、批判懦夫懒汉世界观、批判骄傲自满、固不/步自封的错误思想)。“三查”(即查对修正主义、资本主义批判了没有?查大干社会主义的雄心壮志真正树立起来了没有?查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蹲点带头革命、带头劳动做到了没有?)。总之,解决好“三种班子”(软、懒、散)、“五种人”(混进党内的阶级敌人;被阶级敌人拉下水的人,实际上是新产生的资产阶级分子;走资本主义道路的人;民主革命派、半截子革命的人;老好人,搞中庸之道、搞折衷主义、不搞斗争的人)的问题。

三、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打好“批修批资”总体战:批判劳动力自由支配,扩大自留地、开荒地、宅基地、在分配问题上分光吃净不留公共积累的资本主义倾向。

最后,于子明同志在会上总结说:“要通过批修批资激发出来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引导到建设社会主义大农业上来,各行各业都要为大办农业、建设大寨县贡献力量,苦战3、5年,以实际行动回答毛主席党中央的殷切期望”。

11月26日至1976年1月5日(因县委书记于子明去大新县参加区党委工作会议暂休会一段期间),县委进行整党整风。前后进行了11天。出席会议的有全体县委委员、县委、县革委的部、委、室、科、局领导,各公社、农林场党委书记,以及县委书记、副书记蹲点的大队党支书、地委副书记李光显、组织部副部长杨清泉等共114人参加。在方法上:

一、提高认识,端正态度。

二、上帮下促,揭露矛盾。李光显、杨清泉组织县委常委学习无产阶级专政的理论,帮助县委常委进行自我革命,发动到会的同志帮助揭露矛盾,共揭露有170条意见。如:县委机关的资产风问题,常委内部黄达、丁存德等同志把户口在农村的小孩带到机关来读书,其目的是为将来子女安排;有的同志子女招工走后门,有的搞商品走后门,扩大资产阶级法权等。

三、交心通气,抓住关键。抓住“软”、“懒”,以软为主的这个主要矛盾,认真严肃地进行了分析批判,加以提高。

四、树立雄心、要求改正。

1975年冬,我县“农业学大寨”运动掀起了新高潮。

主要做法:一是“大批资本主义,大干社会主义”,二是大搞“以粮为纲”、“改变面貌”、“重新安排山山水水”。全县掀起了开田造地、深耕改土高潮。比较有名的工程:迁江公社雅山大队“大寨田”;桥巩公社马凌浪排涝及“大寨田”;城厢公社平西大队中暖“大寨田”;蒙村公社河敏河改河工程;陈寺水库坝首更新;寺山公社改河工程;石牙公社连花千亩“大寨田”;迁江公社古元滩水轮泵站工程;石陵公社九龙滩水轮泵站工程等。全县投入农田基本建设劳力达117000多人,占总劳力的57%,完成1215万个工日。其中:完成开荒造田576亩,开荒造地18089亩;深耕改土319500亩,其中:水田95500多亩,玉米地185900多亩。结果破坏了土壤结构,造成了1976年比1975年粮食减产521万斤。

在“农业学大寨”中,我县采取的生产指导方针是“以粮为纲”,忽视了多种经营,结果粮食也没有搞上去。

1976年

1976年春,县委组织了毛泽东思想宣传队741人,到74个大队、两个城镇、一个社直机关、4个厂矿蹲点、抓三分之一。到11月份收兵。下去做法:

一、搞好整党整风,加强领导班子“革命化”建设。所蹲的点,抓三分之一的68个党支部都重新改选,开除党籍的3人,留党察看1人。

二、深入“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狠抓意识形态领域里的阶级斗争。认真学习毛主席重要指示,学习中央文件,学习中央报刊重要文件,深入批判邓小平的“三项指示为纲”。如:雅山大队出了大批判专栏335版,写大批判文章3880多篇。全大队处理了“三高五乱”(高工分、高统筹、高估收,乱开支、乱借支、乱补助、乱分实物、乱请客送礼)。收回“三扩大”土地154亩,收回超支欠款18693元。

三、以阶级斗争为纲,大打“批修批资”总体战。据7月份统计,揭露和斗争了577个有现行破坏的“阶级敌人”;批判了1501个有“严重资本主义倾向”的人;揭发出贪污盗窃案432起,476人,金额110049元;揭发投机倒把案230起、312人,金额17395元;揭发违法乱纪案124人。生产队搞的217个砖瓦窑全部停止;清出和收回“野马”副业人员1078人;处理私人马车44架,全县清出“自留人”5570人,收回“三扩大”22307亩。

3月28日,县委召开“县委三届八次全会扩大会议”,会期5天。出席会议的有县委领导、部、委、办领导和县、社机关单位负责人、公社党委、农林场党委书记约一百人左右参加。

在会议当中,县委书记于子明同志报告和总结时说:一是要加强学习,学习中央(75)26号、(76)4、5号文件,批判邓小平泡制的“三项指示为纲”及“右倾翻案风”。二是要牢牢掌握斗争的大方向,把斗争的矛头指向邓小平的“修正主义”和他泡制“三项指示为纲”的修正主义纲领。三是要注意政策。四是“反击右倾翻案风”的斗争在党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总之,当前运动“反击右倾翻案风”的斗争是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继续深入,是当前两个阶级、两条道路、两条路线斗争的集中反映,是全党、全军、全国人民的大事。

5月9日,县委副书记卢子初、韦冠祯带领罗成帅(县革委副主任兼组织部长)、韦统标(县革委副主任兼宣传部长)、陈善球(县武装部副政委)、欧相达(县党委常委农村部部长)、韦冬梅(共青团县委副书记)、韦汉英(县妇联主任)以及各公社党委书记共30人去大寨参观学习。

6月30日至7月7日,县委召开“中共来宾县委第三届第九次全会(扩大)会议”,出席会议的有县委、县革委领导、部办领导、科局长、公社党委书记、县直各单位党支部书记、县社蹲点抓三分之一的宣传队、大队干部共1227人,会期8天。

会议学习毛主席关于“资产阶级就在共产党内”的指示,学习区党委召开的县委书记会议文件。县委书记于子明在会上报告说:今年以来,各级党组织紧跟毛主席党中央的战略部署,学习中央两个决议后,全县21个公社,225个大队都举行了集会游行,热烈欢呼、坚决拥护中共中央两个决议,愤怒声讨邓小平的“反动罪行”,掀起了“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追查反革命的新高潮。全县揭发出反革命谣言5起,收缴了所谓“总理遗言”3份,破获了反革命案件4起,逮捕了反革命罪犯12人。今后在政策和做法上,斗争锋芒要对准“党内最大的不肯改悔的走资派”邓小平以及一小撮有破坏活动的阶级和新的资产阶级分子。

9月18日,毛主席的追悼大会。根据中央和区党委指示精神,为了充分表达各族人民对伟大领袖毛主席无限崇敬和悲痛的哀悼(毛泽东主席于9月6日逝世),下午3时,以县为单位隆重举行追悼大会,县城为中心会场、公社、大队为分会场。县中心会场在来宾高中操场。当天县直机关干部职工、师生、来宾镇和城厢的平西、古三、泗贯等附近大队的干部群众也来参加。

下午两点半,会议周围摆满了各单位献的花圈、参加追悼大会人员入场完毕,3时准时收听北京追悼大会实况后,由县委书记于子明同志宣布:来宾县军民沉痛追悼伟大的领袖和导师毛泽东主席逝世大会开始,奏哀乐、全体肃立,向伟大领袖毛主席遗像三鞠躬,默哀三分钟,接着致悼词,最后奏国际歌退出会场。当天下午,开会的期间较长,由于天气炎热,烈日高照,县中心会场昏倒达十多人。

追悼大会前,以大队为单位,由治安主任和民兵营长集中“四类分子”训话,18日就集中看管搞义务劳动,对政治上有“严重问题”的人也控制起来,不准参加大会。

10月3日至10日,县委召开“中共来宾县委常委(扩大)会议”,出席的县、社、大队干部共829人。

会议分为3个单元进行:

第一单元:传达自治区、地区党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学习《告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书》,华国锋同志致的悼词和《毛主席永远活在我们心中》等3个文件。通过学习讨论,回忆对此,使到会同志深刻认识到3个文件高度赞颂了毛主席的丰功伟绩。

第二单元,学习毛主席关于“资产阶级就在共产党内”的重要指示,和关于社教问题的重要批示,批判邓小平亲自授意炮制的《论总纲》、《汇报提纲》和《条例》等3株“大毒草”,批判资本主义,批判扩大资产阶级法权搞的“三高五乱”。认真解决分配领域的“三高五乱”问题,带头限制资产阶级法权。

第三单元: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的总纲部份和党员5个必须做到,认真学习中央(1975)21号文件有关整党部份,批判资产阶级“民主派”思想,认真联系对照检查昔阳在整党整风中提出的5种人,端正领导班子路线,把党支部建设成为反修防修的坚强战斗堡垒,率领广大贫下中农、社员群众继续深入开展“农业学大寨、普及大寨县”的群众运动,为建成大寨式的县而奋斗。

10月22日下午3时,县委召开全县广播群众大会,传达中共中央(1976)15、16号文件,共分236个会场,县城为中心会场,公社、大队为分会场,到会的党员、干部、贫下中农社员群众、师生共383125人。

在会上,县委副书记卢子初同志主持会场,县委书记于子明同志原原本本的传达中共中央(1976)15、16号文件。会后还进行了声势浩大的游行活动。晚上,各机关、学校、农村的干部、师生和社员群众开展了热烈的讨论。一致认为:坚决拥护华国锋同志任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主席、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坚决拥护以华国锋同志为首的党中央对“四人帮”(即王洪文、张春桥、江青、姚文元)反党集团所采取的果断措施。

附录:

一、县委领导班子:

第二届县委会(期间1960年3月至1971年1月)

书记:张景凤(任期1960年至1965年)

于子明(任期1965年至1970年)

副书记:黄达 李光显 朱宗琪 王亚东 李予同 吕秀 张泽 陈祯亮 葛长山 莫英武

常委:崔凤翥 程醒国 杨曙光 吕景新 韦德修 韦宝田 覃豪 杨炳祥

第三届县委会(期间1971年1月至1979年10月)

书记:龙德源(任期1971年至1974年)

于子明(任期1974年至1976年)

卢子初(任期1976年至1978年)

唐彪(任期1978年至1979年10月)

副书记:李光显 卢子初 韦冠祯 丁存德 黄达 欧相达

常委:李松 黎榜升 卢子初 罗常源 廖荣贵 罗成帅 韦以庾 韦统标

二、县政府领导班子:

第五届人委会(期间1963年11月至1966年)

县长:李光显(任期1963年11月至1966年)

副县长:潘德鲜 韦玉琪 覃在佳 黎榜升 韦以庾

(注:1967年没有县府,成立有县抓促指挥部)

第六届县革命委员会:

主任:龙德源(任期1968年至1974年)

卢子初(任期1978年至1980年)

副主任:李光显 黎榜升 傅国良 刘殿祥 王志纯 金宝生 于子明 卢子初 罗成帅 韦以庾 梁雪丽(女) 韦统标 杨自元 欧相达 何奇祥 赵治书 兰玉兴 覃元龙 张胤

后记

十年“文革”,给我县各族人民带来了严重灾难的内乱,造成全县被迫害死亡(包括失踪、其他)达425人,占68年全县总人口的万分之七点八。真是史无前例、闻所未闻,造成全县一部份家破人亡、妻离子散、流离失所、背井离乡。良塘公社七洞大队的一位农民被枪杀以后,妻子一人带着4个孩子改嫁到博白县,小孩逐渐长大后,纷纷回来本地,投亲靠友谋生。遗属遭受种种歧视和非人虐待。

大灾难过后,医治创伤,处理遗留,先后用了十年,然而,这十年道路曲折。1974年所谓“落实政策”,由于“四人帮”还在台上,给受害者下了“非正常死亡”结论。粉碎“四人帮”后,十一届三中全会前,中央有“两个凡是”;六中全会以后,广西又有一条所谓“正确路线”,两者构成“处遗”重重阻力。1979年落实政策,由于“三种人”还在台上,有的杀人有功者入团入党,被提拔重用,原区党委下达到县的25号文件,带有派性色彩,冤假错案得不到平反,给受害者以“不幸去世”、“被迫害致死”的结论,死者得不到昭雪,遗属继续上访上告,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没有形成。

1983年,新的区党委成立,在党中央领导下,广西全面开展处理“文革”遗留问题工作,中央向广西派出了工作组,广西区党委先后下达了桂发(1983)54、55号和(1984)15号文件。我县5月份开始组织“处遗”工作队,县委成立以杨自元(县委副书记)、韦以庾(县人大副主任)、韦世伦(县党委常委、县宣传部长)、黄桂新(县纪委副书记)等12个同志组成了“处理文化大革命遗留问题领导小组”,组长是杨自元,副组长韦以庾。下设“处遗”办公室,负责领导全县“处遗”工作。抽调“处遗”干部490人,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开展“处遗”工作,对受害者进行专案调查,平反昭雪,在全县范围开展了全面否定文化大革命的宣传教育工作,教育犯错误的当事人向遗属赔礼道歉,搞愈合工作。县人民政府给每个受害者逐个作出平反结论,发平反结论书。给每个死者的遗属发埋葬费120元,抚恤费100元,遗属有困难的发给生活困难补助费和房屋修建费。“处遗”中,全县用于死者遗属部份284227元,用于非遗属部份5536元,两项合计开支289763元。死亡的国家干部职工给予子女顶职31人。

全县与打死人有牵连的人当中,需要立案审查共392人,统计到85年8月31日止(处遗基本结束),已定案处理了382件(含解脱71人),占97.4%,给予追究刑事责任的13人,给予“双开除”2人,给予“开除工职”6人,给予“开除党籍”的129人,给予其他党政纪处分的161人,免予处分71人。经过两年的“处遗”工作,“三种人”得到了清理,参与打死人的组织者,策划者和杀人凶手得到应得的处理,冤假错案得到了平反,恢复了名誉。无辜受害者得到了昭雪。广大干部群众在彻底否定文革教育中,提高了觉悟,统一了认识,促进了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的实现,促进了两个文明建设健康发展。

中共来宾县委整党领导小组办公室1987年2月9日

来源:《广西“文革”档案资料》(第九册),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整党领导小组办公室编,1987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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