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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河池地区“文化大革命”大事记

日期:1987-4-0 作者:中共河池地委整党领导小组办公室编

中共河池地委整党领导小组办公室编

前言

根据中央整党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和广西区党委的部署,我们从1986年2月开始,组织编写《河池地区“文化大革命”大事记》。

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的《决议》指出:“‘文化大革命’是一场由领导者错误发动,被反革命集团利用,给党、国家和各族人民带来严重灾难的内乱,”它“不是也不可能是任何意义上的革命或社会进步”。10年内乱中,河池地区各族人民蒙受灾难尤为深重。我们编写《大事记》的目的,就是通过总结10年浩劫的教训,实录10年的灾难,将它载入史册,用以彻底否定“文化大革命”,巩固“处遗”、整党成果,教育广大干部群众,警戒子孙后代,团结一致向前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同心同德,为建设一个富强、民主、文明的现代化社会主义国家而奋斗。

编写此大事记的原则是:按照历史唯物主义观点,贯彻《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和《关于“文化大革命”以来广西若干历史问题的意见》(讨论提纲)、《全区处理“文化大革命”遗留问题工作总结》的精神,尊重历史,尊重事实,根据事物的本来面目,客观地加以记述。有的略加评述。

《大事记》的材料来源:一是取自地区档案馆和地、县“处遗”办公室的有关材料;二是通过部分老同志回忆的材料(将这些材料摘录成“文化大革命”大事记卡片);三是根据各县、市“文化大革命”大事记的有关材料。

《大事记》依事情发生的时间先后顺序排列,缺乏具体日期的放在每年月之后;少数重大事件,将发生、发展及结局集中表述;同类事件归类表述;少数条目加必要的背景记述。

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我地区“文革”档案欠全,资料搜集较为困难。在《大事记》编写过程中,得到地区档案局(馆)、地、县有关单位领导和同志们的大力支持,热情帮助;区党委整党办公室的同志2次提出修改意见,在此一并表示谢意。编写此《大事记》,历时一年,三易其稿,经地委讨论,再作修改,得以定稿。

由于事隔20年,一些材料几经清理烧毁,资料极不完整,查对工作较难,加之编者水平有限,疏漏谬误在所难免,敬希指正。

中共河池地委整党办公室1987年1月

1965.7 经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设立中共河池地方委员会、河池专员公署,管辖从柳州、百色、南宁三地区划出的一部分县,即:罗城、环江、宜山、河池、南丹、天峨、东兰、巴马、凤山、都安等10个县,专区所在地设在河池县金城江镇。从区直和各地区调来的干部于7月底到达金城江,地委、专署于8月1日正式行文办公。

李均任地委书记,章瑞林、邱文懿、张延年任副书记,甘苦任专员,黄志刚、崔树芝、兰昌法任副专员。地委常委则由上述同志加江明同志(地委秘书长)等9人组成。河池地区“文化大革命”是在地区成立后不久1966年5月开始的。

(全1目1卷1)

1966年

1966.5.14 地委接到区党委宣传部电话指示后,当天便把区党委宣传部《关于积极参加文化大革命的几点意见》书面转发各县,各县均进行贯彻,即:学习文件,举行声讨会,农村以文化室为阵地,采取写墙报、黑板报、山歌、组织读报等动员农民参加,城镇运用广播、幻灯、圩日开展宣传等,形成对邓拓(原北京市委副书记)、吴晗(原北京市副市长)、廖沫沙(原北京市委统战部长)等人所谓“三家村”的大批判,要造成一个强大的声势。但是,在当时我地区部分中等学校中仍有不少师生、干部对批判邓拓、彭真、郭沫若等持怀疑态度,如东兰县中学一些老师和学生说:“邓拓的文章我们都看过,哪里存什么毒素?为什么要反人家?”

(全l目2卷27)

1966.5.28——6.3 地委在金城江召开地、县、区(即现今的乡)三级干部会议。出席会议的有地委委员、“四清”(即清政治、清思想、清经济、清组织)总团、县团党委委员、各分团书记、面上各县委、区委书记、地专机关区级以上党员干部共445人。5月31日,李均在会上传达陶铸(中共中央中南局第一书记)关于“文化大革命”的报告,主要内容:(1)文化大革命是最后消灭一切剥削阶级的革命;(2)共产党员必须同一切剥削阶级思想彻底决裂;(3)放手发动群众,坚决依靠工农兵开展文化大革命运动;(4)革命就是破,破字当头,破中来立;(5)彻底揭露和粉碎污蔑文化大革命的澜言,奋勇前进;(6)各级党委要深刻领会文化大革命的伟大意义,十分认真、十分得力来领导这场斗争。李均还在会上传达区党委第一书记韦国清的指示,部署全地区开展“文革”运动工作,决定首先解决对“文革”的认识,其次要在县直机关干部、职工、群众中普遍进行动员,配合全国、全区开展声讨“三家村”黑帮运动,造成巨大声势,联系实际揭发本地区、本部门的“黑帮”人物,加强对“文化大革命”的领导,各县要成立“文化大革命”领导机构等等。会议期间,还向到会同志传达中共中央“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通知”(即五·一六通知)及附件。

同月,地直机关召开全体干部大会,许树宾(地委组织部长)在会上传达地委三级干部会议精神,崔树芝作题为“高举毛泽东思想伟大红旗,坚定不移地把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进行到底”的动员报告。这段时间,各县也分别召开各种会议层层动员、传达,“文革”运动发展迅速,深入社会各基层、角落。全地区男女老少,连小学生也参加搞声讨、宣传、出墙报、写大字报、批“黑帮”,在全地区形成批判高潮,仅东兰县中学在2天时间内,便贴出l万余张大字报,初步揭发本单位的“牛鬼蛇神”龙宗甲(教师)等人。都安县在l个月内,写出各类声讨文章5000余篇。巴马县参加声讨、座谈会的人数达到l万多人次。

(全l目2卷9、28)

1966.6.7 根据区党委指示,在地委领导下,成立“文化革命”领导小组,由张延年、孙长锁(军分区司令员)、王植英(财贸政治部主任)、许树宾(组织部长)、唐贵智(宣传部副部长)、杨性芳(副秘书长)等6人组成,地委副书记张延年任组长,下设办公室,许树宾、唐贵智2人兼任办公室正副主任。

同月上旬,各县根据地委指示,建立“文化革命”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各县均由一名副书记任组长,组成5——7人的“文化革命”领导小组,具体领导“文革”运动。宜山县抽32人、都安县抽22人,其他各县均抽13——15人参加办公室工作,以加强对文化大革命的领导。此时,运动还未深入基层,各县一般都以县城所在地的中学作为自己开展面上文化大革命的点,分别派出4——10人的工作组,由县“文革”小组负责人带队于6月上旬入点工作,重点是抓好中学的“停课鸣放”(即停课搞运动)。

(全1目2卷28、25)

1966.6月中旬 地委指示在地委领导下,地专直属机关单独成立“文化革命”小组和办公室,负责地专机关的文化大革命。地专机关文化革命小组由杨性芳、常彦伯(区驻河池地区监察组副组长)等5人负责。各战线也相应成立文化革命小组,并指定1——2名干部专门负责“文革”的具体工作。

(全1目2卷28)

1966.6.15 为取得直接经验指导面上工作,地委分别派出工作组配合宜山“四清”工作团党委和环江县委抓好县城所在地中等学校的文化革命,主要抓宜山高中、宜山师范和环江县中学,到宜山的是唐贵智为组长,组员有周德、邹塔山等。

各县也从6月15日开始,分别派4——10人的工作组,深入县城中学与师生实行“三同”(同吃、同住、同革命),领导学校的文化革命。大体是停课15天,即“停课鸣放”,分三个步骤进行:一是放手发动革命师生鸣放揭发校内的“反党反社会主义分子”,二是经过审批手续,重点批斗本单位明显的“反党反社会主义分子”;三是总结提高。与此同时,发动师生配合全国、全区开展声讨,批判“反党、反社会主义”黑帮斗争。一段时间内,全地区中、小学师生连继搞声讨会,拥护中央改组北京市委的决定(6月3日改组北京市委),宜山卫校、东兰县农校等学校师生向党委提出“先革命后读书”的要求。

(全l目2卷28)

1966.6.26——27 地委常委、四清总团党委在宜山专门开了2天会,由李均主持,传达韦国清同志6月25日到我地区检查工作时,对我地区“文化革命”运动所作的指示,分析研究全地区“文革”运动情况,认为一小撮“反党反社会主义”资产阶级代表人物和“牛鬼蛇神”专了我们的政,我们要与之作坚决斗争。会议决定:(1)“四清”地区“文革”和“四清”运动结合起来搞;(2)学校的“文革”,初中以上学校的教师、学生暑假一律不放假,全部搞运动,各县要派强有力工作组去领导运动,小学教师以片或区为单位,暑假集中训练。(3)正在“四清”的宜山、河池两县,总团、县团和分团都建立“文化革命”小组,在总团、县团、分团统一领导下进行,总团“文化革命”领导小组组长由徐瑞林(区计委主任)担任,地委“文革”小组成员增加常彦伯、朱宗奇(地区公安处副处长)2人。(4)“四清”总团“文革”小组主管系统文化革命运动,地委“文革”小组主管面上的“文化革命”,同时掌握“四清”地区“文革”运动情况,面上“文革”的点是环江,系统“文革”的点是宜山县的6所专区直属学校(卫校、财校、宜高、宜师、壮校、农校)。

(全1目2卷27)

1966.6.10——30 我地区各县在声讨“三家村”黑帮的同时,按区党委部署,批判声讨陆地(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的“大毒草”《故人》、《国庆节》,拥护区党委撤销其一切职务的决定。

(全1目2卷27)

1966.8.10 根据区党委指示,地委把从宜山高中、东兰中学、都安中学、河池中学等调来,经过短期培训的97名应届高中毕业生,分配到各县区协助开展“文化革命”运动。

(全1目2卷26)

1966.8.14——19 地委在凤山县召开学习毛主席著作三级干部现场会,出席的有地委常委,各“四清”分团书记和面上各县委书记、区委书记共146人,主要议题是研究把我地区学习毛主席著作运动推向新高潮。

(全1目2卷25)

1966.7.10——8.31 全地区各县分别把全日制中、小学、民办中、小学、耕小、农中教师集中训练,开展“四清”(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声讨“黑帮”,揭发内部“三反”(反党、反社会主义、发毛泽东思想)分子等。截至8月底止,全地区面上8个县文教系统通过开展“四大”,共揭发出所谓“三反”分子、“资产阶级”代表人物、“牛鬼蛇神”、“反动”学术权威125人,占全系统干部总数的1.83%,并对他们精心批判斗争。宜山县怀远中学语文教师黎锦屏(女)被残酷批斗毒打后投河自尽,是我地区“文革”开始后最早被害者。全地区中等学校一些领导干部因所谓压制、对抗“文革”运动而被处分的有5人,如宜山卫校副校长吴周南、南丹中学党支部书记巫东方等被停职反省。

与此同时,全地区51所中等学校(其中完高、中专13所)先后停课开展“文化大革命”,各校纷纷成立校“文化革命”委员会(筹委会)。

8月22日,根据中央和区党委指示,派到全地区51所中等学校的“文革”工作组全部撤离学校。工作组离开后,其“文革”运动由各县“文革”小组负责。

(全1目2卷27)

1966.8.20——9.10 柳州师范红卫兵串联队8人到金城江,要地委“文革”小组向他们汇报情况,并责问为什么金城江开展“文革”运动冷冷清清?他们还上街宣传,号召学生把斗争锋芒指向当地党委,并说中央除了毛泽东、林彪以外,其他均可反对、打倒。9月8日他们在大街贴出题为《炮轰河池地委》的大字报,攻击河池地委是修正主义黑帮,末日快到了,号召革命群众起来与之斗争,等等。这是“文革”开始第一张炮轰地委的大字报。

9月上旬柳师红卫兵串联队还到环江中学串连,煽风点火,造成9日晚上该校80名学生到县委示威,要带走县“文革”小组负责人,高呼“打倒”口号,到晚上11点多钟才从县委撤出。

与此同时,南宁二中5名红卫兵串连队到都安中学宣传、煽动,后被当地千余师生包围在邮电局门口与之辩论,经县委派人说服才免出事。

柳铁运校红卫兵串连队也到宜山县城进行煽风点火,宣传“文革”,组织“红卫兵”等等,我地区“红卫兵”运动不是自发产生的,而是外地红卫兵来串连点火后才发端的。

(全l目2卷27)

1966.9.3 经外地红卫兵的串连、点火,我地区首次出现红卫兵组织。据面上8县统计,共有红卫兵828名,其中最多是都安、东兰、天峨县,均在160人以上。初期参加者均属“红五类”(工人、雇农、贫农、下中农、革命干部)子弟,如南丹中学45名首批红卫兵中,有42人是贫下中农子弟,仅有3人为表现好的中农子弟。

另外,受中学红卫兵运动影响,社会上也有了少量红卫兵组织,如罗城县城关公社、凤山县城厢公社、宜山县矮山公社宜畔大队、东兰县城厢公社的农民均组织了红卫兵。

红卫兵组织成立后,初期主要是走上社会破“四旧”(旧思想、旧文化、旧风俗、旧习惯)、立“四新”(新思想、新文化、新风俗、新习惯),短短半个多月,对城乡的各种古建筑、文物、商店陈列的各色花布、印有古色古香图案的商品、机关学校、干部、群众藏有的古书、字画、古董、农村的庙宇、社王、农民家中的香炉、妇女留长辫等等都列入“四旧”之列,进行砸、烧、封、剪,宜山县庆远镇天主教堂“礼拜堂”上的十字架被铲掉,有一教徒当众烧毁《圣经》200本。包括《刘三姐》在内的许多文艺作品被当成“大毒草”而加以禁演、禁阅、禁唱。宜山黄山谷祠及自画像、白龙洞冀王亭、冀王题咏诗均遭破坏,城乡一些地名被更改,如宜山红卫兵倡议更改三条街(和平街改为“反修街”、“民主街”改为“东风街”、共和街改为“战斗街”)14条巷的名称,南丹县“接龙滩”水库改名“东方红”水库。

立四新,提倡人人读毛主席的书,胸佩毛主席像章,穿着一律化,不准穿花格花服,讲话写文章先把毛主席语录放在前头。家家自动拆除香炉,贴上毛主席像和毛主席语录画。

(全l目2卷27)

1966.9.5 根据自治区统一布置,地专机关和各县机关、企事业单位相继成立“赤卫队”。当时区党委规定其任务有:(l)宣传中央16条;(2)支持红卫兵闹革命;(3)保卫机关安全,维持机关正常工作、生产秩序。地专机关赤卫队长周明(监察员、副县级)、政委赵建华(组织部干部科长),赤卫队员手佩红袖章,日夜在机关值勤。红卫兵上京串连回来后,该组织因被说是限制红卫兵活动,紧跟“走资派”而当成“保皇派”,不久自行解散。

(全1目2卷8)

1966.9.8 晚8时,宜山师范学校数百名红卫兵在柳州、贵阳等地红卫兵煽动下,集队到宜山县委大院,要求地委“四清”总团、县团(均设在该县委)承认宜师是大专院校,并出证明和解决旅费6000元给296名红卫兵上京串连,他们要求县团书记裴昌世、县委书记王泽民和地委“四清”总团成员杨振宗(军区独立师副政委)等领导到工人俱乐部答复,并声言“如不解决,就是不支持革命,就是反革命”,后经县委机关赤卫队同志宣传中央的16条精神,他们才自行离去,此为“九·八”事件,轰动一时。

(宜山县“文革”大事记)

1966.9.9 地区宜山卫校红卫兵借口县“四清”工作团对该校副校长吴周南、教务处主任杨成汉处理太轻,在校“文革”办的带动下,于当晚8时集队到县委,要求县团逮捕吴、杨二人。随后宜师、宜高和宜山壮校等400多名红卫兵闻风也赶来增援,他们闯进办公室,到处寻找总团、县团领导,高呼“打倒总团、县团”等口号,由于找不到领导,学生决定在县委静坐绝食(此行动当时已有先例,是时髦的“革命行动”)。地委于当晚紧急请示区党委,后区党委答复:按中央16条办。地委当即派江明、朱宗奇2人赶到宜山,次日,总团叫宜山广播站广播陕西日报和桂林日报社职工发的两个传单(即“两个报社被围事件真相”)。之后,到下午3时,上述几校红卫兵陆续从县委撤出,这就是轰动全地区一时的所谓冲击四清总团和宜山县委的“九·九”事件。此事件发生后,在社会上反响极大,围绕此事件,各红卫兵组织和社会上群众展开激烈的辩论,从而出现“保皇派”和“革命派”的对立和斗争。

(全l目2卷27)

(宜山县“文革”大事记)

1966.10.1 毛主席在首都天安门广场第四次接见全国各地的红卫兵150万人,我地区各县均选送红卫兵代表数百名参加。此后,全地区中等学校红卫兵和教师开始外出串联,学习外地革命造反经验。

1966.11.14 地委“文化革命”小组发出《关于积极支持革命师生徒步外出串联的几项通知》,要求各县做好接待工作。

(全l目2卷25)

1966.11.20 在红卫兵串连影响下,地专机关各单位干部约80人,集体上京串连,学习外地革命经验,参观学习“文化大革命”做法。他们回来后,纷纷组织战斗队,大造地委执行“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的反,一时影响颇大。

(卡片一)

1966.12.5 地委书记李均在地专机关干部大会上作“文化大革命”动员报告,主要讲了:对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伟大意义的认识;我们对运动应采取正确的领导;地专机关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做法等3个问题。

(全l目2卷25)

1966.12.24 召开地专机关干部大会,张延年在会上作个人检查,检查主要讲在“文革”初期犯了方向、路线性错误的问题,即执行所谓刘、邓资产阶级反动路线(派工作组进学校、派联络员到各单位、成立机关赤卫队),镇压学生运动等等。这是地专领导首次向干部群众作检查。

(全l目2卷8)

1967年

1967.1.16 地委以〔1967〕002号文件下发,号召全地区革命师生、干部职工、革命群众认真学习宣传《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小组给上海市各革命造反团体的贺电》、上海工人革命造反总司令部等32个革命造反组织在文汇报、解放日报发出的《紧急通告》和人民日报、红旗杂志社论:“抓革命、促生产,粉碎资产阶级路线的新反扑”、“中共中央关于反对经济主义的通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加强公安工作的若干规定”(即公安六条)等文件,在全地区范围内迅速掀起声势浩大的反对经济主义,反对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的新反扑的斗争,使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沿着以毛主席为代表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胜利前进。由此掀起反革命的“一月风暴”,“全面夺权”的浪潮波及全地区,各级党委和政府机构陷入全面瘫痪状态。

(全l目3卷9)

1966.1.20——2.10 在上海“一月风暴”和区夺权行动委员会(即广西革命造反大军)造反派掀起夺权斗争影响下,全地区10个县及地专机关各造反派争先夺权,所谓夺权,即是各造反派组织联合行动,从党内“走资派”手中夺权,把被他们窃取的党、政、财、文大权夺回来,掌握在造反派手里。他们采取行动,接收地、县级各单位的党、政、财、文权的公章、文件,集队到党委发表“夺权声明”,要单位领导表态,签名同意把一切大权交给“革命造反派”,各级党组织陷于瘫痪。如元月25日宜山高中红卫兵谭少国、地区水电设计处“从头越”战斗队的易建中和县供销社“红色劳动者”战斗队等造反组织数百人涌进宜山县委大院,夺了县委的权。元月27日,“宜山政法无产阶级革命派大联合夺权行动委员会”、“广西红卫兵总部河池地区分部”等7个组织印发《夺权宣言》,宣布从1967年元月27日21时25分起,宜山县政法三家(公、检、法)的党政财权统归“政法革命造反夺权行动委员会”。元月23日,地专机关各造反派也相继夺了本单位的权,最早被夺权的有6个单位:计委、宣传部、经委、建筑公司、教育局、印刷厂。河中红卫兵与地专造反派共同夺地委宣传部的权。仅在金城江一地,地、县两级被夺权的单位共有20多个,多数单位是发表“夺权声明”,少数单位被夺走公章。

(全l目3卷8)

(宜山县、河池市“文革”大事记)

1967.2.6 接区党委、区夺权行动委员会联合电话通知:要求各地、市、县成立抓革命、促生产指挥部,领导各地革命、生产工作。成员由革命造反派、解放军、革命干部三结合组成,此后,我地区及各县相继成立“抓促指挥部”及办公室,全面行使地、县、社三级革命、生产指挥权。

(全l目3卷8)

1967.2.19 经区党委批准,给张延年(地委副书记、地委文化革命小组组长)以停职反省和撤销地委文革小组组长职务的处分。

(全l目3卷8)

1967.2.26 在金城江工人球场举行地专机关造反派组织、干部、工人、军分区指战员、各校红卫兵和郊区贫下中农“抓革命、促生产”誓师大会。会上,宣读《中共中央给全国农村人民公社贫下中农和各级干部的信》,李均同志在会上代表地委作《在无产阶级文化革命中对待参加宜山四清运动的广西大学革命师生,我们所犯的严重错误》的检讨。大会之后,此检讨被印成小报,在全地区内广为散发、张贴。

(全l目3卷8)

1967.3.4 地委召开常委会、李均、章瑞林、崔树芝、江明等参加会议,主要是传达贯彻广西军区召开的区、地、县三级干部会议精神,研究建立各级“抓、促”指挥部的问题。

(全l目3卷8)

1967.3.11 根据广西军区指示和区三级干部会议精神,河池军分区“抓革命、促生产”指挥部(下称“抓促”指挥部)正式成立,并开始办公,指挥部在广西军区和军分区领导下开展工作。指挥部成员由军分区领导、地委和有关战线领导及革命造反派组织代表11人组成;孙长锁(分区司令员)为主任,华英(分区副司令员)、章瑞林为副主任,委员有丘文懿(地委副书记)、江明(地委秘书长)、安隆(农办主任)、王植英(财贸政治部主任)、田野(计委主任)、唐廷立(农办造反派代表)、白景芳(财办造反派代表)、陈燕雅(工交战线造反派代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刘万祥(分区副科长)为主任、蒙年(地委办公室副主任)任副主任,办公室设立秘书、政工、生产、生活等小组。此后,各县相继成立“抓促指挥部”,行使当地党政大权,是为军队受命开始介入地方,时称“武装抓总”。

(全l目1卷18)

1967.4.1 地委和行署根据毛主席“抓革命、促生产”的指示和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回老家去,就地闹革命的精神,以及中央关于停止全国大串连的通知精神,决定从即日起,撤销河池地委“文化大革命”群众接待站。同时为了做好文化大革命运动中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决定设立河池地委、河池专署文化大革命来信来访接待室。

(全l目3卷9)

1967.5.1 受全区影响,由于对区党委领导站出来闹革命意见不统一,而开展大辩论,分歧点是“支韦”(支持韦国清)或“支伍”(支持伍晋南)的问题,地专机关和各县的群众造反组织逐步分裂成势不两立的两大派。支持韦国清的称为广西无产阶级造反派联合指挥部(简称联指),支持伍晋南的称广西4·22(简称4.22,在各地、市、县的4.22派全称为:广西4.22××革命造反大军)。

在金城江,联指派由:河中红卫兵“东方红总部”与金城江各中学红卫兵组成的“红革联”(红卫兵革命造反联合指挥部)、县、镇联合兵团、工交兵团、财贸兵团、政法兵团及地专兵团组成“金城江无产阶级革命派联合指挥部”,简称“金联指”,总指挥李丰生(卫生局干部、改组前任此职)、王卫东(河中教师,改组后至革委成立前任此职),常委郑富(石油站干部)、张科委(河池县团委干部)、王江(地区供销社干部)、苏永年(地办秘书)、梁志(河池公路总段干部)、杨锦成(河中学生)、刘贵光(地区印刷厂干部)、李自强(地区农业局干部)、冯式珍(地区公安处科员)、李亮忠(金城江镇武装干事)。下设三部一室、作战部:李亮忠、梁志、王江;宣传部:苏永年、刘贵光;后勤部:曹荣甲(地区专署会计)、郭静(地区建行干部);办公室主任:李自强。经常参加活动的约数千人以上。

4.22派由金城江各中学红卫兵组成的“红三司”(红卫兵第三司令部)和地、县厂矿职工造反派组成的“工总”,各校教师组成的“教总”等造反派联合组成“革命造反大军”,当时简称“金三军”。总指挥:吴运惕(金城江电厂工人);常委:江转福(河池县物资局干部)、廖展生(地区教育局干部)、陈兴生(机修厂工人)、陶冶(河中教师)、唐以航(河中学生)等。经常参加活动的约1000多人。

地专机关支持“支韦”观点的总属“金城江联指”(简称“金联指”)。苏永年(地办秘书)、马叙伦(地办机要科干部)是地专办联指兵团负责人。地专机关持“支伍”观点的总属“金三军”。

(河池市“文革”大事记)

(卡片二)

1967.6 两派组织为了扩大势力,到处宣传自己一方观点,攻击另一方,还大力拉拢领导干部来支持自己一派,以示自己得到“革命领导干部”的支持,地、县一些领导陆续站出来表态或支持联指、或支持4.22。

地专机关支持4.22的领导有:田野(计委主任)、王玉清(经委副主任)、李进生(监察组长)、常彦伯(监察副组长)、阮贤钧(计委副主任)等。

地专机关多数领导干部是支持联指的,但有的表态有的不表态。江明在地专机关4.22造反派拿去街上批斗后,曾在金城江大街上贴一大字报:“打倒伍晋南!”算是较明确的表态。

(卡片三)

1967.8 地专和各县两大派斗争愈演愈烈,在江青“文攻武卫”影响下,逐步由文斗上升到拳斗、刀斗到武斗。两派分别到县公安局、武装部及部队驻地等去抢枪,借以武装自己,消灭对方。河池、宜山、罗城、都安、环江、南丹、天峨、凤山等地相继发生武斗。其中以宜山县武斗较甚,时间长,规摸大,伤亡重,损失惨。

8月25日,宜山“革命造反大军”(4.22派)在少数头头陈光明、苏佩华、谭少国、黄明才、李殿试策划下,以部分人游斗刘海荣(武装部副部长、县“抓促”指挥部主任)、罗星鲜(县委副书记、“抓促”指挥部副主任),多数人则抢了县武装部地下仓库的全部武器弹药,计有:重机枪10挺、轻机枪6挺、长枪183支、手枪26支、小口径步枪32支,各种子弹52602发,手榴弹3235枚。当晚,宜山联指也趁机夺了县公、检、法和九龙岩驻军的所有枪支、弹药,还派人到农村和区内的梧州、钦州、南宁等地弄回山炮、迫击炮各1门、16.7高射机枪2挺及大批枪枝弹药。此后两派从28日起拉开宜山城历时2月之久的第一次大规模武斗序幕,4.22占据方圆1公里左右的县城,联指占据县城外围的据点,双方各出动数千人,不分昼夜进行武斗,规模较大的战斗有:8月30日,宜山联指围攻“造反大军”外围据点火车站、汽车站、宜高、宜师等,9月23日凌晨宜山联指发起攻打“造反大军”据点县委大院,双方死伤数十人,战斗持继6个多小时。后6976部队奉命进驻宜山,进行制止武斗工作,至10月13日,双方在解放军主持下,经过4次谈判,达成《关于全部上缴武器、停止武斗》的6点协议,第1次武斗基本结束。这场武斗,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带来严重损失,双方在武斗中战死36人(不包括枪杀俘虏),74户居民被拆毁房屋71间,94户居民被烧毁房屋114间,造成440多人无家可归,经济损失无法统计。这场武斗指挥、策划者是:宜山联指谢焕臣(物资局开票员,联指总指挥)、黄强(县农行干部、副总指挥)、崇世鉴(县人委打字员,联指常委)、谭伯奎(县农械厂工人,副总指挥)、吴仕团(流河公社公安员、北线指挥);宜山4.22陈光明(宜高学生、造反大军司令)、苏佩华(电厂工人、副司令)、李殿试(砖瓦厂工人,改组后任副司令)、黄明才(专区医院工人,作战部长)、银应明(商业局干部,改组后任作战部长)、郑哲全(副司令,汽车站工人)、谭少国(宜高学生,陈死后任司令)。

这次武斗后,双方没有履行协议,各留下一批武器弹药不上缴,仍占领各自据点封锁对方,一方面制造攻击对方的舆论,一方面赶修武斗工事。这期间部队支左人员根据中央文革、周总理第8次接见广西两派赴京谈判代表讲话精神,出面调解,动员两派进行大联合,由于种种原因未成。那时大打暂时没有,小打此起彼伏,双方摩擦不断,群众不能赶街,武斗气氛一触即发。1968年2月14日,宜山4.22派常委、7.10红卫兵负责人、两派制止武斗监督小组成员葛国栋等9人在解放军护送下,从忻城县坐汽车返回宜山至沙岭时,遭宜山联指事先派人设伏,葛被打死,余8人被抓去关押,后4·22派抬尸游行,双方矛盾激化。2月15日和29日,宜山4.22派两次在据点辖区的环城公路上,拦劫罗城调运食盐汽车和运送新兵返回汽车各一辆,抢走枪枝5枝及全部物资,激起宜山、罗城联指仇恨,成为宜山城第二次武斗导火线。3月5日,宜山联指联合罗城、都安、环江、河池、忻城等县联指武装人员数千人,围剿宜山城内的4.22,宜山城第二次大规模武斗爆发,联指分别从东西方向,采取“东片佯攻,西片主攻”的作战方针,使用八二炮、16.7毫米高射机枪等各类武器向4.22据点轰击,西城大片建筑被炸毁,弹坑遍地,最大约有小鱼塘大,联指先后占领县人武部、搬运社等据点,10日又攻占县委、粮所、手工业联社、人民礼堂、派出所等据点;12日下午3时,在联指强大军事打击下,4.22派干部群众扶老携幼,从最后据点——四方楼走出“投降”,第二次武斗结束。此后,宜山联指在少数坏头头指挥下趁机枪杀“俘虏”数十人,许多干部群众被无辜关押毒打,派性报复恶性膨胀到高峰,为日后乱杀乱斗乱关开了口子,这场武斗的策划、指挥者是:谢焕臣、黄强、崇世鉴、杨官保、谭伯奎、胡世康(宜山汽车站司机、联指副总指挥)、温少德(宜高学生、副总指挥)、王位均(地区水电设计处干部,联指总政委);罗城联指副总指挥罗寒修、金联指总指挥王卫东等人。

(宜山“文革”大事记)

1968年

元月起,由于两派矛盾激化,我地区河池、宜山、南丹、东兰、巴马等县相继发生大规模武斗,一些违法分子趁机打、砸、抢,枪杀俘虏,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带来极大损失。

此时在金城江,金三军主要占领河北片作据点,金联指主要占领河南片作据点,双方均用木头、沙包堆筑工事,开始打石头仗,共打了10次石头仗。随着矛盾激化,发展到长矛、大刀、匕首、枪枝等武斗工具。在此之前,1967年8月29日,金三军绑架金联指总指挥李丰生(改组前任此职)及沥血红卫兵头目覃佩琼,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

9月13日,金联指获悉金三军乘一辆汽车到拉么矿运炸药消息后,派数十人在地区外贸局门前设伏,当天下午4时许,金三军一汽车从汽车总站大楼开出后,即被金联指拦住,金联指的李学颜拿起苏式转盘机枪对着汽车驾驶室扫射,当即打死金三军司机钱德平,还将跑上山的支怀友打死,时称“九·一三事件”,这是金城江城区“文革”首次死人,从而拉开杀人序幕。11月6日,金联指经过一番策划,故意打伤本派梁仲仁,并以此为借口,在王卫东指挥下,夜袭金三军据点——物资局,当场打死金三军头头温森林、江转福,打伤陶冶,将俘虏胡年初等10多人关押在汽车总站大楼。

从1968年l月起,金联指认为金三军的“青年老多”是其骨干,抓过联指的人,敢打敢杀,是联指死对头,要杀杀它的威风。为此,金联指总部在地区第二招待所召开了2次各兵团负责人会议,进行研究,要在近期内对“青年老多”采取军事行动,决定:文攻由苏永年、刘贵光负责,武卫由王卫东、李亮忠、吴敬等负责,部署一边包围、一边发最后通令,如不投降,即行消灭。

2月3日金联指发出第一号通令,并调动兵力实行迂回包围,分别从河北的火车站、石油站、电厂、大桥等地截断金三军退路。

2月4日发第二号通令,主要内容是:凡属联指观点的革命群众迅速转移到河南片,我们要对“青年老多”采取最坚决的革命行动。4日晚,在汽车站楼上,由王卫东主持,郑富、王江、吴敬、苏永年、杨锦成、李自强、甘活产、梁志、李亮忠、张自成等人参加的金联指常委会议,研究2月5日行动计划,决定:苏永年负责宣传、播放行动信号;杨锦成指挥工交乓团、堵塞4.22退路;吴敬、李炳格指挥“汽司兵团”攻打兵管大楼(4.22红三司据点),前线指挥部由郑富、梁志2人负责设在总站楼上,进攻时间在5日早上6点钟。

5日凌晨,联指兵分三路:一路从地委后门码头渡河过去,一路从龙江大桥上通过,一路从水泵大坝过,包围4.22据点——解放街委、金城江派出所、旧钟表楼等,当场打死蔡长春、楼光山等8人,打伤4人,俘虏数10人,4.22据点被毁。从此金三军在金城江销声匿迹,毫无势力,而联指势力成为一边倒。

2月28日,东兰联指经过较长时间准备,向盘踞在县粮食局(4.22据点)的4.22派发起总攻,后4.22派排成三路纵队出来“投降”,联指派的韦玉金拿手榴弹敲一4.22派时,手榴弹落地爆炸,炸伤10多人,后联指派少数不法分子趁机大喊:“他们搞假投降”!随即枪声四起,当场打死4.22派10人,伤10人,是为东兰“二·二八事件”。

(宜山、河池、东兰等县、市“文革”大事记)

1968.4.7 巴马县4.22派苏汉带8人从县城到本县羌圩公社下乙屯要粮(该屯群众多持4·22派观点),被县“拥军联指”发现,4月8日至10日,联指纠集乙圩、羌圩、洪筹、古龙等公社武装民兵300多人围攻下乙屯,巴马“拥军联指”由农利成、韦高鹏带队,出动2辆汽车,1挺高机及30多名武装人员增援,此后,县武装部李彦智(副部长)、县革委庞玉杰等人尾随而去。10日,李彦智到现场后说:“这不是派性问题,是反革命暴乱”。他们认为下乙屯解放前是“白区”,现在屯中的人多是4.22派观点,该屯又是4.22据点,所以,当时称之为“小台湾”,非剿不可。在李的鼓动和指挥下,联指用火攻,当日攻破该屯,黄福康、韦乜衣等57人被杀害。他们之中,有六、七十岁的老人,有天真活泼的少年儿童,还有3个嗷嗷待哺的婴儿,有的全家死绝,杀人之惨令人发指。真是家家有哭声,户户无安宁,全屯一片死气。此外,还大肆烧毁房屋,全屯44户138间房屋全被烧毁,荡然无存,枪口下的幸存者流落他乡。昔日人欢马叫、欣欣向荣的下乙屯成为荒无人烟的一片废圩。直至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当年幸存者才得以陆续搬回,重建家园。此次惨案的策划、指挥者:李彦智、卢金珊(羌圩区武装部长)、黄正业(羌圩区武装部副部长)、谭宗汉(健康公社民兵营长、前线总指挥)、覃德强(乙圩公社文书、联指头头)、农利成、韦高鹏(县联指常委)。

(巴马“文革”大事记)

从1968年3月起,经区革筹、广西军区批准,我地区9县革命委员会相继成立。

1968.3.19 天峨县革命委员会成立,委员55人,常委15人,革委会主任张家斌(县人武部部长),第一副主任黄宝玉(县人武部副政委),副主任:潘尚富、卢世良。

(天峨县“文革”大事记)

1968.3.20 南丹县革命委员会成立。革委会主任王凤桐(原县委书记),副主任郭志金(县人武部长)、陈贵海(县人武部政委)、迟中民(原副县长、常委)。

(南丹县“文革”大事记)

1968.3.22 东兰县革命委员会成立,委员47人,常委10人,革委会主任宋德高(县人武部长),副主任:黄语扬(原县长)、李树才(县人武部政委)。

(东兰县“文革”大事记)

1968.3.22 河池县革命委员会成立,委员36人,常委11人,革委会主任谭宝壁(原县委书记),副主任:贾福祥(县人武部长)、兰文鲜(原代县长)。

(河池市“文革”大事记)

1968.3.24 罗城县革命委员会成立,委员53人,常委10人,革委会主任石坚(原县长),第一副主任段志英(县人武部长),副主任:白万才(县人武部副政委)、王郁文(原县委副书记)。

(罗城县“文革”大事记)

1968.3.25 都安县革命委员会成立。委员61人,常委13人,革委会主任田长喜(县人武部政委),第一副主任蓝翠春(原县委副书记),副主任:高启富(县人武部长)、王吉春(县人武部副部长)、蓝志流(原县委副书记)。

(都安县“文革”大事记)

1968.3.28 环江县革命委员会成立。革委会主任裴昌世(原县委书记),副主任:王利(县人武部长)、韦书(原县委副书记)。

(环江县“文革”大事记)

1968.3.30 巴马县革命委员会成立。委员55人,常委15人,革委会主任:王双泰(县人武部长),副主任:刘绍雄(原县委副书记)。

(巴马县“文革”大事记)

1968.4.12 宜山县革命委员会成立。常委13人,革委会主任季德春(县人武部政委),副主任:崔振铎(原副县长)、刘海荣(县人武部副部长)、王德毛(原副县长)。

(宜山县“文革”大事记)

1968.4.13 曾参加过二万五千里长征的老红军战士杨世昌同志(原巴马县城关区副区长、离休干部),在坡腾公社同岁桥头被该公社党支书黄仲芳策划布置“联指”派黄英权、黄大彬、谢安祥开枪杀害,是我地区最早被害老红军之一。同日下午,其妻陈仁枝在练乡公社六王屯亦被“联指”人员杀害。

(巴马县“文革”大事记)

1968.5.17 在金城江召开庆祝河池地区革命委员会成立大会。经区革筹请示广州军区批准,地区革委由81名委员组成,其中常委25人,革委主任张智理(军分区政委),第一副主任李均,副主任:孙长锁、华英(分区副司令)、章瑞林、毛凤鸾(凤山县谋屯大队基干民兵、学“毛著”典型)。此时,除凤山县外,全地区9县均已成立革委会。

(全2目2卷2)

1968.5.27 地区革委办事机构正式成立,革委会设3部(政治部、生产指挥部、保卫部)、一室(办公室),办事人员86人,并从即日起正式行文办公。

(全l目2卷11)

1968.6.11——8.31 “广西日报”连续发表社论,号召全区各族人民狠抓阶级斗争,主动地、不停顿地向阶级敌人发动猛烈进攻,稳、准、狠地打击一小撮阶级敌人,深入开展革命大批判,把中国赫鲁晓夫为首的党内最大走资派及其在广西的代理人斗倒斗臭,批深批透,在极“左”思潮和派性膨胀影响下,各地、各单位相继召开“向阶级敌人发动猛烈进攻”大会,即刮“十二级台风”,掀起我地区乱批乱斗乱杀人高潮。

6月11日上午,宜山县革委会在县体育场召开“宜山地区革命人民主动地、不停顿地、持久地向阶级敌人发动猛烈进攻誓师大会”(下称“誓师大会”),县直和驻宜山区、地单位干部职工及全县各公社、大队社员群众1万余人参加,由武装民兵押着四类分子、“牛鬼蛇神”(即“走资派”、“坏头头”等)前来参加大会。县革委领导崔振铎、刘海荣、王德毛、罗星鲜、覃炳能、谢焕臣等出席大会。大会由谢焕臣主持,崔振铎在会上作动员报告,号召全县人民“狠抓阶级斗争,主动地、不停顿地向阶级敌人发动猛烈进攻,加强无产阶级专政,大张旗鼓地坚决镇压一切阶级敌人的破坏活动,横扫一切牛鬼蛇神”。崔强调:“各级革委会要成为群众对敌斗争的坚强指挥部,专政是群众的专政,靠政府捉人不是好办法”,公开号召杀人。大会结束,庆远镇干部群众留下来分战区开批斗会,当即用木棒、绳子、石头打死徐泰恩(县银行副行长)、阴振歧(县税务局长、南下干部)等10余人,其中沙岭大队吴庆龙死时仅15岁,杀人手段极其残忍。

6月15日,罗城县革委在县广场召开“向阶级敌人发动全面总进攻誓师大会”,亦称万人对敌斗争大会。县直及各区干部、群众1万多人参加,县革委主要领导石坚、段志英、白万才、王郁文、韦启伦、游兆宣等参加了会议,游兆宣主持会议,各区押送150名批斗对象(四类分子、“牛鬼蛇神”)跪在会场一角。由公检法军管会宣判3名罪犯后,段志英(武装部长、县革委第一副主任)、石坚(县革委会主任)先后在会上讲话,号召全县人民狠抓阶级斗争,向阶级敌人刮“十二级台风”,主动地、不停顿地向敌人发起总攻击。接着以区为战区开展对敌斗争,当日即敲死、砸死、开枪杀死四类分子、“牛鬼蛇神”共59人,是为“六·一五事件”。

6月17日,区革筹、广西军区发布《关于破获反革命集团“中华民国反共救国团广西分团”反革命案件的公告》,号召:组织起浩浩荡荡的革命大军,主动地、不停顿地向阶级敌人发起全面的、猛烈的进攻,彻底摧毁反革命集团“中华民国反共救国团广西分团”,并乘胜追击,开展大揭发、大检举、大斗争,把隐藏的一切反革命分子统统挖出来!

各县革委积极贯彻执行此“公告”,如天峨县从八腊街青年周显光(其父原是反革命分子)被迫供认是“反团”入手,在全县共批斗“反团”分子或嫌疑者221人,致伤致残132人,被迫害致死67人。

都安县革委常委唐奇飞在县革委常委会上汇报说:拉烈三表已查出有承认参加“反共救国团广西分团”的,代号叫“68125”,还有,拉烈公社有个“青年党”,陈毅夫又搞个“反共救国团广西分团刁江联络站”。田长喜(县人武部政委、革委主任)在会上说,现在的问题,对阶级斗争有些反动的东西还弄不出来,反共救国团的黑手,电台问题,还未具体弄出来,对于现实的阶级斗争,应通过贯彻“七·三”布告,掀起一个对敌斗争高潮。并亲自布置在全县开展“三查一清”运动,指定县军管会负责全力侦破此案。9月14日,都安县革委在县体育场召开2万多人参加的“彻底摧毁中华民国反共救国团广西分团誓师大会”,大会宣读了县革委、县人武部《关于查获蒋匪“中华民国反共救国团广西分团”在我县进行反革命活动的公告》。都安县军管会唐毓凤在金城江向军分区领导汇报时说,已证实在都安有4个反革命组织,即:“中华民国反共救国团广西分团都安纵队高岭支队”、“中华民国反共救国团广西分团刁江大队”、“中华民国反共救国团广西分团都安分部”、“广西反共救国青年团都安分部”。在追查“反团”活动中,全县共揪斗17251人,有3341人遭到严重毒打迫害,其中441人被迫害致死,死亡人数占都安县10年“文革”死亡总人数的26%,亲属受株连人数达8万之多,许多人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给都安人民造成极为严重的灾难。把原县长兰芳畹当作“反共救国团在都安的总指挥”,而投入军管会监狱达8月之久。说覃向奇(副县长)是“反团”的上级,黄保尧(县委副书记)、李振田(县粮食局副局长)、韦志英、兰芝才(县农业局局长)等“走资派”是支持“反团”的。韦立金(县公安局长)、韦志英(县粮食局长)、苏盛文(县委常委、法院院长)等3名县级干部,被诬为与“反团头目”兰芳畹“勾结”被多次残酷批斗毒打,不就投水自杀。制造了都安县“文革”期间特大冤案。

其余各县也积极贯彻执行此“公告”,将一些“四类分子”、“死不改悔走资派”和4.22派群众当作“反团”成员加以杀害。

(宜山、罗城、天峨、都安“文革”大事记)

1968.6.20——7.6 地区革委在都安县召开地、县、区三级干部会议,有三级革委主任共168人参加,会议学习毛主席关于“北京新华印刷厂开展对敌斗争”的重要指示,学习推广都安县群众活学活用毛主席著作的经验。部署在全地区开展“三忠于”(忠于毛主席、忠于毛泽东思想、忠于毛主席革命路线)活动。会后,掀起“三忠于”活动高潮,全地区从机关到农村,从工厂到学校,村村树红旗,户户挂毛主席像,建立忠字牌、表忠台、表忠栏,墙壁到处写上毛主席语录、画毛主席像,大办各类毛泽东思想学习班。各家各户每天在毛主席像前进行早请示、晚汇报,被批斗、受审查的干部群众则进行“早请罪”、“晚请罪”。机关、农村、干部社员上班出工扛毛主席像和语录牌,跳表忠舞后才上班、出工,机关学习时不接客,雷打不动,在大街、交通要道等地方大搞“红海洋”(用油漆画毛主席像或写毛主席语录),狂热的现代迷信风行一时。

(全1目2卷5)

1968.7.3 原天峨县委代理书记张建儒同志,由于长期遭受政治上迫害,心身上惨遭摧残,人身安全得不到保证,终于被迫害致死。

(天峨县“文革”大事记)

1968.7.8 地区革委和军分区联合下文《对贯彻“七.三”布告的几点措施》(“七.三”布告即经毛主席批示的处理广西问题的中央布告),提出4条贯彻意见:(l)县、区革委要成立贯彻“七.三”布告领导小组,亲自抓、抓到底;(2)深入发动群众开展“三查”活动(查走资派幕后活动,查叛徒特务活动,查五类分子破坏活动),对阶级敌人发动猛烈进攻;(3)组织强大宣传队伍,开展声势浩大、规模巨大的庆祝、宣传教育活动;(4)各县要向中央和毛主席表示贯彻此布告的决心和措施。

据10县汇报,开展此活动以来,接布告后,城乡一片欢腾,敲锣打鼓,上街游行,通宵庆祝,全地区受教育面达174万人次。翻印“七.三”布告70多万份。地区革委还抽240名干部组成5个宣传队,分赴各县宣传,孙长锁亲自带一个宣传队去凤山县宣传贯彻。

贯彻此布告后,全地区深入开展“对敌”斗争,各县纷纷成立“保卫红色政权指挥部”或“县纠察队”,大肆关押毒打、揪斗、杀害死不改悔走资派、4.22派骨干、“叛徒、特务、反革命分子”及未改造好的五类分子,不少人因此而丧生。如宜山县自7月8日贯彻此“布告”至9月3日止,1个多月时间,仅在县城庆远镇一地,先后共打死约50余人。罗城县自贯彻此“布告”至8月中旬止,仅1个月时间的统计,全县共打死约98人。

(全1目2卷8,全2目2卷8,宜山、罗城“大事记”)

1968.7.2 原中共南丹县委副书记黄品忠同志,在南宁亲戚家遭南丹县革委、南宁市“治安委员会”联合派人抓捕,被凶手青振锋枪走火打伤,后送303医院治疗,遭到严重摧残与折磨,于7月10日上午8时不幸去世。

(南丹县“文革”大事记)

1968.7.18——31 根据军分区的布置,以贯彻“七·三”布告为借口,南丹县革委调动武装民兵1000余人,由刘子龙(县人武部副部长,县军管会主任)总负责,周世光(县革委常委、生产指挥组副组长、县联指头头)任总指挥,刘卫(县联指总指挥)为副总指挥,吴兰才(大厂矿务局革委会副主任、局武装部长)为军事顾问,动用轻重机枪24挺,六○炮1门,高射机枪5挺,火箭炮2门,步枪数百枝,子弹、炮弹数万发、炸药数十吨,现金开支3万余元,对住在拉么矿内的4.22派群众进行武装“围剿”。先后几次以县革委名义发布通告,要矿内4.22派干部群众出来投降,可保证生命安全等等。矿内4.22派即派出代表与之谈判,后矿内4.22派干部群众和家属数百人携老扶幼从矿内走出“投降”,到路口时,被围矿武装民兵按人员分开站队,在匡宗玲(矿党总支书记)、张昌璜(矿技术干部、矿联指负责人)指挥下,武装民兵用枪、铁铲、洋镐、钢钎等杀害“投降”人员47人(1人死里逃生),后又在南丹八圩、河池县长红杀死逃至两地的该矿4.22派6人,总计此次围剿共杀死53人,造成骇人听闻的拉么矿“路口”杀人惨案。(地委“处遗办”调查材料)

1968.7.18 根据河池军分区指示,宜山县革委、县人武部组织两个半连共398人的武装队伍,由谢焕臣(县革委常委)、杨官保(联指常委、县“红保部”头目)、吴先水(县人武部科长)率领,参加柳江洛满“剿匪”(柳州市4.22派逃至此地),在历时14天的“剿匪”中,打死4.22派40多人,抓获“俘虏”85人,就地杀害14人。宜山县参战人员被打死8人。

(宜山县“文革”大事记)

1968.7.20 区革筹小组下文地区革委和凤山县人武部支左小组《关于批深批透、斗倒、斗臭凤山县原副县长覃家修的通知》。此后,覃家修(支持4.22派)被定作死不改悔“走资派”,多次被批斗、毒打、迫害,后被判刑15年,至“处遗”前放出,始得平反。

(全2目2卷2)

1968.8.10 根据广西军区的指示,孙长锁、李义川(分区副参谋长)在东兰县主持召开“解决凤山的问题”会议。天峨县武装部长张家斌、巴马县武装部副部长李彦智、南丹县武装部副部长刘子龙、东兰县武装部长宋德高、原部长赵恒斌、凤山县联指总司令覃杰等参如会议(因此时全区80个县中,仅有凤山1县未成立县革命委员会)。决定成立“清剿”指挥小组,孙长锁为组长,李宽永(6911部队政委)为副组长,李义川、张春林(凤山县人武部长)、陈金柱(凤山人武部政委)为成员,指挥部设在凤山县长洲公社百乐小学。总攻时间定在8月16日上午9时,对逃至长洲一带山上的(当地称“北山”)凤山县“7.29造反大军”的群众实行“清剿”(当时认定这些人持枪逃跑上山,是“土匪”作乱,因而把他们当“匪”来剿)。共出动河池、百色两地区11县及3个兵工厂(人民、东江、龙江)武装民兵和部队人员共3000多人,对“北山”各据点重重包围、搜山、清剿,因7.29没有还击,“北山”据点被剿平,主要负责人被全部活捉,到9月5日,大规模的围剿结束。此次共杀死7.29派及群众467人,占“文革”中该县死亡总数的35%,另有265人被关押。

(凤山县“文革”大事记)

(地委“处遗”办调查材料)

1968.8.24 为迎接自治区革委成立,地专机关联指和河池县革委、金联指县镇兵团等组织联合行动,对走资派、反革命分子、4.22派坏头头等进行一次大斗争、大清理。上午10时,各单位统一行动,将本单位批斗对象进行捆绑,然后拿去进行游斗示众。开始有60多人被游斗,后来象滚雪球一样,越来越多,最后达到300人左右,被游斗者有地委副书记张延年、丘文懿,专署副专员崔树芝,监察组长李进生,经委副主任王玉清等领导,以及4.22派骨干,“牛鬼蛇神”等,在暴日下强行游斗示众数小时,给游斗者挂上大黑牌、画脸、戴高帽等,最后集中工人球场,李丰生(地区卫生局干部、金联指前总指挥)手拿木棍一一敲打他们,有100多人被打伤,是为“八·二四”大游斗。在地、县干都群众中影响极坏,大伤干部元气。

(地委“处遗”办材料、河池市“文革”大事记)

1968.8.25 经区革筹、广西军区批准,凤山县革命委员会成立,常委17人,陈金柱(县人武部政委)为主任,张春林(县人武部部长)为第一副主任,孙信(县人武部副政委)、刘文生、邓成(副县长)、班仲贤、陆美连(学毛著典型)、黄美秀为副主任。该县是全区成立革委会最末的县。

(凤山县“文革”大事记)

1968.8.26 自治区革委会成立。环江县石棉厂革委副主任韦水邓接到县纠察队队长张兵电话通知,要该厂杀“猪”(杀人)向区革委成立献礼。当天在该厂纠察队队长谭承飞的策划和指挥下,枪杀了4.22派工人莫万亩。

(环江县“文革”大事记)

1968.9.5——14 地区革委和军分区在金城江联合召开活学活用毛泽东思想积极分子代表大会:到会共3000人。大会代表条件是:成份好、根正苗红、“三忠于”活动成绩突出。大会主席团由张智理、孙长锁、李均、华英、章瑞林、陈秉义(分区副司令)、米德明(分区政治部副主任)、尚勇武等12人组成,大会突出“忠”字,向“忠”字高峰进军,大会表彰毛凤鸾、陆美莲、兰荣英等6名活学活用典型,此会把全地区“三忠于”活动推向高潮。

(全2目2卷6)

1968.10.9 地、县联合在金城江广场召开约有1万多人参加的批斗大会,批斗原地、县党政领导田野、王玉清、李进生、常彦伯、唐乃桥、董应民、胡年初等人,丘文懿、崔树芝陪斗。分上下午斗争,上午在广场,下午在工农兵电影院(现金城电影院),地、县革委领导张智理、李均、谭宝璧、兰文鲜参加批斗会,坐在主席台上。

(全2目2卷15)

1968.10.14 遵照毛主席“工人阶级领导一切”的指示,地、县首批工人毛泽东思想宣传队共51队,1172人,进驻地、县51所中等学校,所有小学则由贫下中农管理,工人、农民开始登上上层建筑领导斗、批、改。

(全2目3卷4)

1968.11.l 地专机关及厂矿、学校、部队和附近农村组织收听八届十二中全会公报,然后在工人球场召开大规模庆祝大会,地区革委领导、解放军、工人、贫下中农和红卫兵代表讲了话。李均、孙长锁召开各县电话会议,布置学习贯彻八届十二中全会公报,掀起批判“大叛徒、大内奸、大工贼”刘少奇的新高潮,坚决拥护中央全会关于把刘少奇永远开除出党的决定。

(全2目2卷15)

1968.11.28——12.23 按照区、地革命委员会统一部署,全地区分5个片(宜山、金城江、巴马、南丹、都安)召开“工农兵批斗广西最大叛徒、特务、死不改悔走资派贺、霍、傅、谢、袁大会”,从南宁将上述原区党政领导,拿到这5片进行现场批斗,各地同时将原县党政领导拿到大会陪斗。(贺即贺希明,原区党委书记;霍即霍泛,原区党委候补书记;傅即傅雨田,原区副主席;谢即谢王岗,原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袁即袁家柯,原南宁市委副书记)。

11月28日、29日,宜山、罗城两县及都安部份代表约8万多人在宜山县体育场召开大会,批斗贺、霍、傅、谢、李丹(原区机械厅长)、田野(原地区计委主任)。贺、霍、傅、谢等领导,低头站在主席团一侧,每人面前挂一个大黑牌,烈日下被连续批斗2个整天,大会由宜山县革委常委谢焕臣主持,地区革委和军分区领导讲话,工、农、兵、干部、红卫兵等代表上台作批斗发言。

11月30日,在金城江广场召开地专机关、河池、环江两县工、农、兵群众批斗贺、霍、傅、谢、袁大会,地、县被陪斗人员:田野、王玉清;河池县:唐乃桥(县计委副主任)、胡年初(金城江镇镇长)。

12月12日,在巴马县广场召开东兰、巴马、凤山3县工、农、兵、干部、红卫兵群众批斗贺、霍、傅、谢、袁大会,约有2万多人参加大会。分别将党政领导拿来陪斗的有:东兰县、刘天意(副县长)、牙美昌(县教育科长)。巴马县,覃兆邦(县统战部长)。凤山县,“覃廖匪帮”头目覃家修(原副县长)、廖熙英(原凤山民政科长)。

12月16日,在南丹县广场召开南丹、天峨两县工、农、兵、干部、群众、红卫兵批斗贺、霍、傅、谢、袁大会,约有2万人参加大会,同时把两县原党政领导(即“伍修集团”在丹、峨代理人)韦景芳(天峨县长)、莫正德(原南丹县物资局长)、韦作桐(南丹县物资局副局长)、李业贵(拉么矿坑口矿党支书)、曾惠芬(天峨县财政局副局长)等拿来陪斗。

12月22日、23日,都安县约10万余人在县城广场召开批斗贺、霍、傅、谢、袁大会,邻县马山派代表500多人参加,蓝芳畹(原县长)、覃向奇(原副县长)被拿到大会陪斗。

(各县“文革”大事记)

1968.11 原红七军21师63团团长,原天峨县副县长韦国英同志因遭县“三办”审查和“文革”以来长期残酷批斗毒打,身患重病,不幸含冤去世,终年68岁。

(天峨县“文革”大事记)

1968.11.30——12底 根据毛主席“吐故纳新”最新指示和“党组织应是无产阶级先锋队,应能领导无产阶级和革命群众对阶级敌人进行战斗的朝气蓬勃的先锋队组织”的50字建党纲领,地区革委召开组工会议,部署整党建党工作,把整党纳入斗批改的重要阶段,会议确定全地区从现在起到明年上半年,主要工作是搞整党建党,方法采取开门整党,把广大党员是否活学活用,“三忠于”境界是否提高作为整建党的标准,伤害不少同志,同时使一大批“文革”中有严重问题的人,被突击入党、混入党组织。

(全2目3卷7)

1968.10——12.31止 地区革委除留30名干部在机关值班工作,全部干部900余人集中宜山财校搞“斗批改”,时称“斗批改学习班”。地专机关斗批改学习班领导小组由李义川(解放军代表、分区副参谋长)、江明(领导干部代表)、苏永年(群众组织代表)3人总负责。按系统编成:工交连、财贸连、党群连、文教连、地专办连等。学习班搞上挂下联,干部站队认识,站错队(指参加4.22派)的要检讨,开展斗私批修,交心活动等,上批伍、贺、霍、傅、谢、袁,内部批张延年、丘文懿、甘苦、崔树芝、王玉清、田野、李进生、常彦伯、刘建华等领导干部和4.22派骨干。学习班大约共批斗干部100多人,批斗面极大,批斗时搞残酷斗争,侮辱人身,画脸、画身、罚跪、戴高帽、挂黑牌等,是地专机关迫害干部最为严重的一次。

(卡片五)

1969年

1969.1.11 根据毛主席批示的黑龙江省“柳河五·七干校”(毛主席在5月7日所作指示:干部要参加劳动改造)经验,地区革委会“五·七干校”建立,干校地点在罗城县融江农场(原为劳改农场),地专机关干部数百人于元月中旬开赴干校,名则劳动锻炼,实则是宜山财校“斗批改”学习班的继续,对批斗对象实行一边劳动改造,一边对他们继续残酷批斗。干校成立革委会,由李义川、安隆等25人组成,李义川、安隆等12人为常委,李义川为革委主任,安隆、赵光远、王锦生为副主任。

各县也相继仿效办起“五·七”干校,地、县两级共办“五·七干校”14所,约有4400余名干部到干校进行劳动改造,长期不分配工作(时称“不解放”),无休止的审查、批斗,致使干部元气大伤。

(全2目3卷7)

1969.2月起 地、县遵照1968年12月《人民日报》发表的毛主席关于“知识青年到农村去,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很有必要……”的最新指示,组织首批知识青年(主要是高、初中学生)下乡插队,截至1977年8月止,全地区分9批,共有30500名知识青年到农村插队落户。知青下去后,第一年每月由国家供应口粮及生活费10元,第二年自食其力,国家不再供给。全地区先后拨给知青安家费、生活费约900万元,后来这些知青陆续安排当工人、干部等,余下的己于1977年底全部迁回所在城镇待业。

(卡片六)

1969.8 全地区组织第2批毛泽东思想宣传队共1373人深入凤山、都安、南丹4县35个社镇、109个大队、135个生产队和13个厂矿、43个县直机关、266个社直单位开展“斗批改”,全面贯彻“九大”提出的各项战斗任务。

(全1目4卷83)

1969.10.28 据地区革委“斗批改”办公室和“三办”(根据军区指示而成立的专门审查老干部、地下党问题的办公室,简称“三办”)统计,全地区在“斗批改”阶段共揪斗12225人,下放干部3443人,到基层劳动改造798人,是对干部、群众的又一次大伤害。

(全1目4卷84)

1969.12 区党委领导韦国清、刘重桂、安平生、黄荣等到我地区的都安、巴马、凤山、东兰、河池、宜山等县检查工作。

(全1目3卷6)

1969.12.底 历时1年的全地区整党建党工作基本结束。据地区革委政工组统计,全地区1898个基层党支部中,已铺开整党建党的1877个,占94.3%;已建立新支部1037个,占原有支部数的52.1%;吸收新党员1992名。在l年的整党建党中,地、县各级党组织在极“左”思潮影响下,吸收大量所谓“活学活用”、“三忠于”境界高的积极分子入党,其中不少是“文革”有严重问题的人,成为党内的一大隐患,而将一大批老党员、老同志诬为“叛徒”、“特务”、“死不改悔的走资派”、“阶级异已分子”等等加以清除出党,伤害大批老同志。

(全2目3卷7)

1970年

1970.1——1972.10.4 根据区革委和广西军区的指示,由河池军分区副司令员陈秉义亲自督阵,巴马县人武部部长李彦智、政委沙建福、副部长于永海、叶德宪等人直接指挥,组织有部队、民兵和干部约一千多人的武装队伍,对巴马那桃、羌圩两公社上山人员(1968年为躲避“刮12级台风”而逃上山的4.22派)实行所谓“剿匪”(广西军区和区革委认定这些人是“政治土匪”)。百色、河池军分区各派一营解放军与民兵、县、社干部一道,采取“杨子荣智取威虎山”的办法,派人打入“匪部”,由巴马县人武部、县公安局各派1名部队,地方人员装扮成台湾“联络官”,把他们引到预定地点加以消灭。此次共打死“上山人员”19人,抓获后判刑4人,株连亲属49人,耗资4万余元,时称“巴马剿匪”。这是继“凤山剿匪”之后又一次大规模动用部队及武装民兵、残酷镇压4.22派人员的严重事件,其后果影响极坏。1983年开展“处遗”后。地、县党委已正式下文对该事件予以全面平反,昭雪了受害者。

(地、县“处遗”办材料)

1970.2 中旬起,地区革委会、军分区组织第3批“三分之一”宣传队1694人,进驻38个公社、279个大队、2524个生产队、361个县直单位,深入开展“斗批改”。狠狠打击现行反革命,清理阶级队伍,全地区再次出现乱批乱斗局面,不少干部群众再次因此丧生或受残害。

(全1目4卷83)

1970.2.12 地区革委召开各县、厂矿、学校、地直等单位革委主任会议,传达中央2月5日关于开展“一打三反”(打击现行反革命、反对贪污盗窃、投机倒把、铺张浪费)运动的指示,丁乐玉在会上发言,章瑞林作动员报告。部署开展“二·五”运动,要求地、县成立“二·五”运动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地区“二·五”运动领导小组由丁乐玉挂帅,李森(军分区副司令)为“运动办”主任。各县由革委主任、人武部领导挂帅,成员共66人,办事人员88人。至年底,据统计,运动以来,全地区深挖出“阶级敌人”2555人,其中“现行反革命”1037人,“历史反革命”871人,“叛徒”52人,“特务”28人,漏网地富152人,其他“阶级敌人”415人,内含干部190人,职工299人,党员96人。挖出反革命集团6个(其中最有名的是东兰县“中华大皇国”反革命集团案,该案共判为首者3人死刑,14人分别判死缓和无期、有期徒刑),共44人,其中判死刑10人。揭发出大小贪污犯8594人,总金额1906572元,粮食(票)551504斤,布匹(票)44361尺,揭出投机倒把2351人,金额458150元,粮食119135斤,布匹29226尺。揭出“地下工厂”46个,“地下商店”7个,“地下包工队”42个,“地下运输队”76个,“地下俱乐部”7个。(“地下”即是个人非法设立的、不合法的)各县开了万人宣判大会,批斗1243人,对上述人员分别给予判刑、戴帽子和各种党纪、政纪处分。由于搞扩大化、无限上纲和过火斗争,在运动中,全地区共自杀169人。

(全2目4卷71、19)

1970.4.5——4.8 地区革委在金城江召开三级干部会议,出席的有地、县、社三级革委主任127人。丁乐玉、李均在会上发言,会议主要是传达贯彻毛主席批示的“三个照办”(即开展“一打三反”运动的3个批件),在全地区范围内发动声势浩大的人民战争,开展“四大”(大揭发、大检举、大批判、大斗争)“七查”(查贪污盗窃、投机倒把;查通国投敌、阴谋暴乱;查刺探军情、盗窃军情;查杀人行凶、纵火放毒;查反攻倒算、恶毒攻击党和社会主义制度;查抢劫国家财产;查破坏社会主义治安),继续把“一打三反”运动推向高潮。

(全1目4卷27)

1970.4.11 接区革委通知:增补丁乐玉为地区革委会主任,李森为副主任,杨向荣、陈英为常委。

1970.4.17 地区革委、军分区派米德明(分区政治部副主任)率军宣传队进驻地区“五·七干校”,组织开展“一打三反”运动。4月20日,米在干校学员大会上说,干校有个“三家村、五家店”反革命集团。在这个反革命集团的成员中,有村长、副村长,这些人有死不改悔的走资派、叛徒、国民党残渣余孽、三青团分子等,是货真价实的“双料”反革命。号召干校学员把他们挖出来,斗倒斗臭。为此,甘苦、江明、高原等领导长期蒙受不白之冤,李玉和等25位同志受株连,造成地专机关干部思想极大混乱,身心受到摧残与折磨,干部元气大伤。是为“三家村、五家店”事件。

(地委“处遗”办调查材料)

1970.4——1973.10 按照中央、区革委的布置,在全地区范围内开展一场声势浩大的所谓清查“五·一六”反革命集团运动,使无数普通人民群众遭受到新的打击和摧残。据地区运动办统计,开展此运动以来,全地区共清出“五·一六”分子92名,并分别给这些人予以党纪、政纪处分。(所谓“五·一六”集团,主要指反对中央文革、对林彪及其死党、对新生“革命委员会”持怀疑态度和反对情绪的人被笼统称作“五·一六”分子,在广西重点是清查4.22派,而不是另一派)

(全1目8卷48)

1970.7.10 经过区革委党的核心小组批准,河池专区革委党的核心小组由丁乐玉、李均、李森、章瑞林、杨向荣、陈英等6人组成:丁乐玉任组长,李均任副组长。开始着手恢复党的组织机构。

与此同时,经地区革委党的核心小组批准,10县革委党的核心小组相继建立:

罗城县革委党的核心小组副组长:游剑、韦启伦。

都安县革委党的核心小组组长:田长喜, 副组长:蓝志流。

环江县革委党的核心小组组长:王利,副组长:韦书。

东兰县革委党的核心小组组长:宋德高, 副组长:黄语扬。

巴马县革委党的核心小组组长:沙建福,副组长:李彦智。

河池县革委党的核心小组组长:张家斌,副组长:薛秋水。

凤山县革委党的核心小组组长:王双泰,副组长:王泽民。

宜山县革委党的核心小组组长:田学良,副组长:崔振铎。

南丹县革委党的核心小组组长:陈贵海,副组长:郭志金。

天峨县革委党的核心小组组长:马兴田,副组长:许维庆。

(全2目4卷2等)

1970.9.6——14 《广西日报》连续两天在头版头条刊登我地区都安县农业学大寨、大搞农田基本建设的消息,同时在头版的显著位置发表题为《开展一场改天换地的大革命》、《立下愚公移山志,改天换地画新图》的社论和体会文章;9月14日,地区革委作出《关于开展学都安赶都安,立即掀起大搞农田基本建设群众运动的决定》。在各级领导部门和宣传工具的积极鼓吹下,都安县宣布建成“大寨县”。成为全区农业学大寨的“先进典型”之一。

(都安县“文革”大事记)

1970.12.10 地区革委决定:撤销地、县革委“二·五”运动办公室,其工作归口管理,要求各级革委继续把“一打三反”运动进行到底。

(全2目4卷71)

1971年

从1971.1.4起,经地区革委党的核心小组批准,天峨、凤山、巴马、环江、宜山、罗城、南丹、河池、都安、东兰等10县相继成立新县委,这是“文革”后党委班子的恢复。

凤山县委书记:王双泰,副书记:王泽民、黄河珠。

巴马县委书记:黄喜忠,副书记:刘永举、陆玉贤。

东兰县委书记:覃志江,副书记:蓝萃春。

都安县委书记:田长喜,副书记:蓝志流、李秉见。

宜山县委书记:田学良,副书记:张耀山。

环江县委书记:王利,副书记:韦书、谭凤仙。

南丹县委书记:韦武琼,副书记:崔振铎。

天峨县委书记:王立魁,副书记:杨性芳,李科。

罗城县委书记:刘万祥,副书记:丘文懿、周希量。

河池县委书记:张家斌,副书记:宋国平、唐奇飞。

(全1目5卷29等)

1971.6.18 经区革委党的核心小组批准,建立中共河池地区第1届委员会,由丁乐玉等55名委员、7名候补委员组成,常委10人,丁乐玉任地委书记,李均、章瑞林任副书记,中共河池地委正式恢复。

(全1目5卷9)

1971.7中旬 在中央关于建立地方党委的指示下,我地区各县认真抓了建立党委工作,到中旬止,10县和所有公社、大部分厂矿、企事业单位基本都建立了新党委。这是“文革”后正式恢复各级党委。

(全1目4卷8)

1971.7.20——8.9 韦祖珍同志(区党委第二书记)先后到我地区巴马、凤山、东兰、南丹、河池、宜山、都安和罗城等地检查工作。他对有关形势、工作标准、用毛泽东思想教育人、领导班子、干部、山区建设、抓好基层工作等7个方面问题作了指示,通过深入调查了解,对我地区当时的革命、生产情况作了比较客观的分析,并提出了有名的“住山、爱山、治山”的指示,坚定和鼓舞了山区人民脱贫致富的信心。但在3年后,他的这些讲话却被一些人断章取义,歪曲捏造,无限上纲,致使他身受冤屈,横遭批判。

(全1目4卷10)

1971.9 地区革委“三办”以审查干部为名,从地区“五·七”干校将张延年、江明、莫止凡等11位同志集中宜山九龙岩办所谓“毛泽东思想学习班”,实则是进行劳动改造和监禁。这些同志大部分是建国前投身革命的老同志,在九龙岩时有相当一部分同志横遭迫害,有病也不给治疗,他们的家属、子女也遭株连,时间长达1年之久,是对地专领导干部的又一次迫害。

(地委“处遗”办调查材料)

1971.10.30——31 地委召开有地委委员、各县、厂矿、公社书记参加的紧急会议,传达贯彻中共中央67号文件和区党委紧急会议精神,就面上如何铺开传达中央68号文件、揭批林、陈反党集团(林彪、陈伯达)罪行工作作了具体部署。会后,各县、各单位于11月2至3日召开党员会、训干会,全地区共培训63940名骨干,为面上铺开作了准备。11月6日和7日,全地区铺开向广大群众传达68号文件(公布林彪反党集团罪行文件),听传达人数占应听的97.5%。全地区还抽调4362名干部下乡组织群众听传达。随即全地区掀起揭批、肃清林彪反党集团罪行运动的高潮。

(全1目4卷29)

1972年

1972.1.17——24 地区革委在金城江召开“工业学大庆”经验交流会,出席596人,会议以两个阶级、两条道路、两条路线斗争为纲,总结全地区1年来开展“工业学大庆”的经验,并讨论1972年的工业生产。

(全1目4卷30)

1972.2.3——12 地委在金城江召开地直、分区直属机关、金城江城区各单位领导干部会,出席1130人,地委、分区负责人参加会议,传达中央4号文件和区党委第3次全会扩大会精神,声讨、批判林彪反党集团叛党外逃罪行,李均、杨向荣(分区副司令)在会上宣读文件,丁乐玉作动员报告,有25位同志在会上发言。

(全1目6卷10)

1972.6.16——19 地区在宜山县三岔公社果立大队召开学习韦江歌同志先进事迹经验交流大会,总结1年来全地区开展学习韦江歌活动的经验,进一步搞好思想政治路线教育,把无产阶级专政根本任务落实到基层。

(全1目6卷10)

1972.10.4 巴马县最后1名“政治土匪”林大强在立德大队被抓获后开枪杀死。至此,历时两年多、耗资数万的“巴马剿匪”即告结束。

(巴马县“文革”大事记)

1973年

1973.1.3——14 《广西日报》再次在显著位置连续刊登都安县“农业学大寨”的事迹和评论文章。与此同时,地委又发出《关于进一步开展学习都安县治山治水先进事迹》的通知。11日,都安县委作出“关于继续发扬愚公移山的革命精神,加快农业学大寨步伐的决定”。

(都安县“文革”大事记)

1973.2.13——3.6 《广西日报》开设专栏,号召全区向都安学习。3月6日,都安县革委办事组印发了县委常委关于“全区学都安,都安怎么办”的讨论意见,号召全县人民以批修整风为纲,全党动手,全民动员,发扬壮志压倒万重山的革命精神,加快“农业学大寨”步伐,为实现全年每人有粮800斤,生猪发展到80万头,山羊发展到50万只而奋斗,再一次提出“农业学大寨”的不切实际的口号。

(都安县“文革”大事记)

1973.5.5——12 地委在金城江召开全委(扩大)会议,出席354人,传达韦国清指示,用3天时间对韦祖珍同志1971年7月、8月间河池之行发表“反动言论”,联系实际进行揭批(主要批他的《突出问题18例》),这是对韦祖珍同志的首次揭批,当时仅限于领导层,对外未公开。

(全1目8卷49)

1973.5.11 接区党委通知:任甘苦为地委副书记、地区革委会主任。

(全1目6卷4)

1973.5.中旬 根据区党委和地委第3次全委(扩大)会布置,各县均成立清查小组,清查韦祖珍同志的问题,5月19日,地委组织3个调查组,分赴韦祖珍曾到过的县和厂矿调查收集材料。7月3日,地委召开常委会,再次对韦祖珍的“罪行”进行揭发批判。在此期间,全地区收到揭发韦祖珍“罪行”材料97份,其中地、县主要负责人亲自写的14份。从这些揭批材料中归纳了韦祖珍的3大“罪行”:(1)诬蔑社会主义大好形势,否定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成就;(2)极力丑化、打击基层干部和群众。在他写的《突出问题十八例》中,全讲农村阴暗面,其中丑化基层干部的达11件;(3)含沙射影攻击自治区领导同志(指韦国清、覃应机等同志)。这是1次比较有组织的、有系统清查、揭批韦祖珍同志的事件。

(全1目6卷54)

1973.5.29 都安县革委在《都安县各族人民团结战斗,治山治水情况简介》中宣布:到1972年,全县粮食产量已达49000多万斤,从1968年到1972年,已向国家提供粮食12000万斤,其中仅1972年就提供4300万斤,由缺粮县变成向国家提供粮食的县。这是该县首次对外虚报浮夸粮食产量,在区、地党委批评该县虚报粮食产量错误后,以田长喜为首的县委班子,仍然坚持错误,导致全县粮食浮夸风越刮越猛:1973年虚报2261万斤;74年虚报3256万斤;75年虚报4274万斤;76年虚报2679万斤;77年虚报1398万斤;78年虚报361万斤,累积10年间全县共虚报粮食产量25000万斤。给全县工作带来极大失误,人民生活贫困,干部作风虚假。

(都安县“文革”大事记)

1973.8.23 地委领导听取汇报全地区清查“五·一六”情况,并就继续搞好清查工作作部署。全地区从1970年开始进行清查,在全区清查10个反革命事件中,其中我地区的是“凤山县反革命基地事件”(指廖熙英、覃家修组织凤山“七·二九”派逃上山被当成“匪”剿一事),决定在清查结束时结合宣判案件进行宣布,地委还同意凤山县委《关于凤山反革命基地事件的清查报告》,并以地委名义上报区党委。丁乐玉、李均、甘苦、杨向荣、詹新泉、刘棣、刘庆丰、张天安等参加会议。

同日,地委以河池〔1973〕129号文,将凤山县委调查7.29派群众组织情况的调查报告报区党委,此调查报告是按照区、地党委布置搞的,即对“凤山反革命基地”事件的调查。此报告站在极“左”和派性立场上,对一派群众组织(即“7.29”派)进行诬蔑、指责、栽赃,认定他们在凤山建立反革命基地,把“文革”中凤山县“7·29”派群众组织当成反革命组织。这一错误决定,致使在全国基本动乱结束之后,凤山仍被当作“反革命集团”而加以“清剿”,直到1983年全区开始“处遗”之前,长达14年之久。在这14年中,批斗、伤害、株连不少干部群众,使凤山县元气大伤,其教训是深刻的。

(全1目8卷5、36)

1973.10.15 据地区革委“三办”室统计,5年来全地区经审查“解放”(即解脱之意,又重新出来工作)领导干部共1154人。但仍定为敌我矛盾111人,定为敌我矛盾按人民内部矛盾处理483人,待审15人,致使大批干部仍处于没完没了的审查、批斗,不能在年富力强之时为党和人民工作。

(全1目8卷48)

1974年

1974.2 按中央、区党委统一布置,全地区在普遍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基础上,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批林批孔(批判林彪、孔子)运动。根据区里统一布置,认真搞好“三个深揭深批”(即深揭深批林彪反党集团罪行、深揭深批韦祖珍反革命罪行、深揭深批同他们有牵连的人和事),联系实际,揭批林彪及其“死党”韦祖珍的反革命罪行(认定韦祖珍同志上了林彪“贼船”),把韦祖珍与批林批孔挂上钩,各县在批孔子“克己复礼”时,把林彪要克己复礼与韦祖珍相联系,批他的《突出问题18例》。

地、县共派出4984名干部组成宣传队下乡,抓了313个大队,以点带面,全地区培训理论骨干78251人。从城镇到农村,从工厂到学校,普遍开展规模浩大的批林批孔运动。据8个多月统计,仅地直机关就贴出大字报3000多张。

(全1目7卷68)

1974.2.中旬 全地区传达中发〔1974〕5号文件,即批判所谓“修正主义”教育路线回潮问题(即“四人帮”炮制的“马振扶事件”。实则是“四人帮”把矛头指向周恩来总理)。我地区也列出“修正主义”教育路线回潮的6种表现,并展开大批判。决定恢复建立健全贫下中农管委会组织,加强贫下中农对学校管理;建立贫下中农讲师团,登上讲台;落实“五·七”指示,搞“开门办学”(学生不上课,去农场、农村劳动锻炼)。这些做法,极大伤害、打击教师积极性,知识分子又一次受到冲击,造成教育质量下降,带来极为严重后果。

(全1目7卷65)

1974.4.6——17 区党委书记安平生到我地区都安、东兰、巴马、凤山等县和部份厂矿检查指导工作。并对开展批林批孔运动作了指示。

(全1目7卷1)

1974.4.23 为进一步加强金城江城区厂矿、企事业单位民兵建设,金城江地区民兵指挥部成立。由唐奇飞、田家顺、冯绍华等9人组成,唐奇飞任指挥长,田家顺任副指挥长。

(全1目7卷3)

1974.4.27——29 地委召开地直干部、职工批林批孔经验交流会和揭批韦祖珍“反党罪行”大会,地委、分区领导出席会议。李英、武新华(地区革委副主任)、苏永年、黄汉杰(原都安联指总司令、地委组织部副部长)、蓝芝福(宜山龙头公社联指头头,后为地委常委、宣传部副部长)、丁乐玉等23人在会上作发言批判。在会上把林彪反党集团的《五·七一工程纪要》反革命政变纲领与韦祖珍的《突出问题18例》相提并论。

(全1目7卷63)

1974.5.下旬 席云山、于汉刚(均地委副秘书长)在参加地委常委扩大会议期间,由他们口授,龙奋书(地办秘书)起草一张大字报:《是巧合?还是阴谋》,捏造韦祖珍同志在1971年8月在南丹参加所谓“三国四方”会议(借用1971年林立果、江腾蛟等人在上海召开的“三国四方会议”之名。“三国”即广州军区任思忠,昆明军区某司令员、贵州的兰亦农,“四方”另加韦祖珍同志),密谋策动反革命政变。大字报写成经席、于2人修改后,贴在地委办公大楼一楼口。之后,地区公安局韦桂用等人也写出与上述内容基本相同的题为《揭露“三国四方”会议内幕》的大字报,两张大字报在当时地专机关和南丹县轰动一时,影响极大。

此事纯属无中生有,是毫无根据的。韦祖珍同志1971年8月到南丹时是下来检查工作的,地、县领导及会议都作了记录,也是正常的。在当时正值全国清查与林彪反党集团阴谋活动有关的人和事之际,这两张大字报无疑是一颗置人死地的重型炮弹。同时还株连、伤害不少无辜同志。这就是在区、地影响极大的所谓“三国四方”事件的由来。

(地、县“处遗”办调查材料)

1974.8.1 地区革委和军分区联合给区党委、广西军区作《关于清剿武装反革命韦乐明等3人的报告》,决定成立“清剿”指挥小组,李义川(分区副参谋长)任组长,李春洋(地区公安局副局长)、李科(天峨县委副书记)为副组长,统一指挥清剿工作。

韦明乐3兄弟(韦明成、韦明立)是凤山县乔音公社巴甲大队社员,在“文革”中同持“7.29”派观点,在1968年8月11日县民兵首次“清剿”凤山“7.29”派时,他们3人和另外一些人持枪逃至深山密林躲藏。同年,经广西革委会和广西军区批准,宣布韦明乐兄弟为“武装反革命”;1970年2月19日,凤山县革委、县人武部联合以《关于动员外逃上山人员回来的计划》(实为“清剿”计划)上报河池军分区,军分区将此报告请示广西军区,军区批文同意。5月,广西军区司令员赵欣然、参谋长马仕功专程到巴马县召集有关人员传达韦国清关于巴马、凤山两县清剿“散匪”问题的指示:“这些人上山拿着武器,危害人民生命安全,是政治土匪,两县委组织部队、民兵进剿”。于是,武装围剿“政治土匪”全面展开,军分区司令员李森到凤山督阵,凤山县中队以及机关干部、武装民兵约600人,组成5个清剿分队,分别进驻凤山县的久文、巴甲、月里、城厢和天峨县的更新等5个点,采取黑夜潜伏、白天搜山等形式,各个山头安有线广播喇叭,由“匪属”喊话,动员他们下山,连续搞了两个多月,打死1人,活捉2人,8人“自首”。韦氏3兄弟在众兵追剿下,逃至天峨、乐业两县交界的高楼山一带隐蔽下来。1972年韦氏3人在天峨露面时被发现后,逃至贵州省望漠县躲藏。1974年7月6日,天峨县更新公社盘平生产队长田中山在运秧苗路上发现“三韦”后即回村报告工作队,韦氏3人知道后,持枪冲进寨子,强行带走田中山的女儿田春林上山轮奸,第2天才放回(“三韦”轮奸田春林一案,“处遗”期间,田家多次将案情上报区人大办公厅,后经地区公安处查实,答复:“三韦”轮奸一案是实,鉴于韦明乐在追剿中被击毙,对照《刑法》137、76条规定,已超过追诉期限,故不追究)。7月25日,地区革委、军分区联合向区革委、广西军区打报告《清剿股匪的行动方案》,8月5日,区党委和广西军区同意此“方案”。在此期间,军分区又接到区公安厅传达韦国清对清剿工作的3点指示:“(1)如力量已组织好,可以同意他们吧;(2)以河池地委为主,要注意武装和政治攻势相结合;(3)要军区负责。”随即组成上述“清剿”指挥小组,再次调动部队、公安干警和武装民兵约80多人,组成小分队进行清剿。1975年2月13日,韦明乐在天峨县更新公社加里大队巴寨生产队被开枪打死,余下韦明成、韦明立2人继续躲在乐业、天峨、凤山3县交界的深山老林中,过着“野人”式生活。直至1983年广西开展“处遗”工作后,经地、县各级政府做了大量工作,撤销过去对他们的各种错误认定,韦氏兄弟才消除种种顾虑,于1983年11月4日下山回到阔别15年之久的家园,与亲人团聚。至此,长达15年之久的“清剿”工作才告结束。

在长达15年的清剿中,因韦氏3人问题受株连而遭迫害的干部群众达132人,其中被杀死和迫害致死8人,地雷炸死1人;被批斗毒打致残13人;被视为现行反革命遭拘留11人;判刑2人;被开除公职1人;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各1人;被隔离审查9人;被强迫搬迁15户;房屋被烧、被砸烂5户,被抄家5户,抢走各种财物3000余件,粮食4000多斤,耕牛1头。据不完全统计,损失财物价值约30000余元。清剿中共耗国家经费达205960元。

(全1目9卷11、地、县“处遗”调查材料)

1974.10.4 在“农业学大寨”鼓舞下,都安县革委召开领导会议,研究治理巴潭浪问题(即闻名全区的都安“战石海”工程),决定要以大干拼命干精神,“大战”巴潭浪。成立“战石海”指挥部,由县革委1名副主任、县人武部1名副部长挂帅,从城厢、高岭、安阳3社镇抽5000劳动力组成专业队,县直机关单位也派干部职工参加工地劳动,“战石海”劳动人数有时达到10000人之多。由于该工程违背客观规律,于1977年被迫停工,共浪费国家资金300多万元。石海开工期间,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陈永贵和自治区领导先后到工地视察。

(都安县“文革”大事记)

1975年

1975.1.13 成立地区民兵指挥部,指挥长:李森(分区司令员)、副指挥长:李英(地委副书记),政委:丁乐玉(分区政委、党委书记),副政委:甘苦、迪师长。并分别从宣传部、工会、共青团、妇联、公安处等部门抽调干部组成办公室。

(全1目8卷4)

从1975.2月始,根据人民日报社论《学好无产阶级专政理论》的精神及广西区党委的部署,地直和各县相继开展“批修批资总体战”运动,又一次掀起乱批乱斗高潮。地委副书记张延年在地区批修批资总体战动员大会上,代表地委讲了4点意见:(1)要认真学习无产阶级专政理论;(2)党政军民学总动员,开展对修正主义、资本主义大揭发、大批判;(3)认真执行党的阶级路线和政策;(4)加强对总体战的领导。截至年底,全地区处理扩大自留地9226亩,收回私荒31053亩,强行评价入队私有林木463382株,私有耕牛7349头;全地区还揭出贪污盗窃、投机倒把分子890人,金额116.44万元,招回搞“野马”副业人员6568人,全地区共批斗了数千人,再次陷入混乱。

(全1目8卷76)

1975.9.9 地区革委、军分区联名以河地革〔75〕84号文向区革委、广西军区作《关于撤销地区清剿领导小组,由天峨、凤山县革委、公安局、县人武部继续执行清剿任务的请示报告》,地区清剿“三韦”领导小组即日撤销,改由天峨、凤山二县继续执行清剿任务。

(全1目10卷19)

1975.12.19——24 地委在金城江先后召开常委会和各县委、厂矿书记会,传达学习中央23、24、26号文件(即《清华大学关于教育大辩论的情况报告》)和区党委会议精神,参加的有地直各部委办、军分区部以上领导,自治区毛泽东思想宣传队长共142人。与会同志联系实际,揭批刘冰(清华大学党委书记)等人所谓诬蔑、否定教育革命、翻“文化大革命”案的反动言行,会议还部署我地区传达贯彻的方法步骤。这是我地区首次反击右倾翻案风。

(全1目8卷78)

1976年

1976.2.18——20 地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由傅一屏(地委书记)、张达明(地委副书记)传达区党委常委扩大会精神。这次会议以阶级斗争为纲,以毛主席最近发出的重要指示为武器,对刮“右倾”翻案风的总代表、总根子邓小平开展大揭发、大批判。会后各县、厂矿党委即召开各种会议进行传达贯彻,在全地区范围内掀起大规模的“反击右倾翻案风”运动。

(全11目59卷93)

1976.3.14——18 地委常委集中学习,接着于3月19日至24日,召开地委一届四次全委(扩大)会。出席的有地委委员、候补委员,各县、社、厂矿党委书记、地直科局以上领导干部,军分区团以上党员干部共506人,会议主要学习中央4号、5号文件和区党委常委扩大会精神,联系实际揭发邓小平所谓“阴谋复辟资本主义的罪行”,研究布署开展反击“右倾翻案风”的问题。

此次会后,为造声势,地委于3月25日在金城江召开地、县“工农兵反击右倾翻案风”万人群众大会,按照上面布置,对邓小平同志进行点名批判。由此,全地区批邓运动逐步走向高潮。

(全1目9卷8)

1976.4月中旬起 北京发生震惊中外的“四·五”天安门事件,“四人帮”布置全国各地大搞追查所谓“反革命谣言”(实则指追查“伪造周总理遗嘱”一事),我地区于5月8、9日召开两次会议,进行动员部署。这项工作抓得很紧,动用了公安局、民兵小分队、下乡宣传队等一大批力量,连续搞几个月,各级每天要向上汇报追查情况。到5月止,全地区共发现“总理遗嘱”46份,扩散96人,已收缴34份,本人烧毁12份,发现伪造“总理遗嘱”、“主席指示”等“反革命谣言”线索12起,收得手抄件3份,发现5起“反革命谣言”。

开展“追查”活动以来,全地区共拘留“反革命犯”3人。

(全1目9卷38)

1976.5.6 据巴马县委向地委汇报,这年3、4月间,在该县城厢、所略、巴马等社镇,连续发生几个身份不明的人,在东、巴、凤3县12个公社50多个大队,持枪威胁看牛小孩和过路群众,深夜抢劫过路自行车等。经过调查,发现这伙人是该县“文革”中传闻已被打死的“4.22”派黄玉文、黄中和、黄桂堂等8人。据此,巴马县委决定,采取政策攻心与军事镇压相结合方针,抽调县直一些干部、民兵10多人组成追剿小分队,层层密布进行围歼。地委同意巴马县写给地委的《关于要求追剿上山为匪人员报告》。后来未发现线索,不了了之。

(全1目9卷38)

1976.5.17——6月 都安县召开首届宣教战线先代会,福龙公社太平大队二队理论辅导员韦花荣首次在会上作题为“同修正主义路线对着干,为捍卫毛主席革命路线而斗争”的发言(此发言材料多数是假的),此后,韦被树为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与修正主义路线对着干的“标兵”,先后在5、6月间到地区各县、自治区、广州军区等作了30多次讲用,各级报刊、电台对她作了大量宣传报道,一时成为区、地、县“批邓”的风云人物。

(都安县“文革”大事记)

1976.7月上、中旬 区党委书记乔晓光、常委廖生东先后到我地区各县检查工作,对抓阶级斗争理论学习及抓好上层建筑领域的革命、贫下中农管理学校、农业学大寨等问题作了指示。

(全1目9卷2)

1976.9.9 伟大领袖毛主席逝世。中旬起,地、县、各单位均设置灵堂,广大人民群众分别去灵堂敬献花圈。

9月18日,全地区分1547个会场,与全国、全区同时,隆重举行毛泽东同志追悼大会。据统计,从9月11日至18日,全地区参加悼念活动达201万人次。

(全1目9卷75)

1976.10.24 地直和各县分别举行万人庆祝大会,拥护中央决议,庆祝华国锋任中共中央主席、中央军委主席,庆祝粉碎王洪文、江青、张春桥、姚文元“四人帮”反党集团篡党夺权阴谋的伟大胜利。据统计,全地区参加庆祝大会人数达205万人次。至此,十年浩劫结束。

(全1目9卷13)

编后

我地区是“文革”重灾区之一。十年“文革”,使我地区在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受到极大创伤,经济上遭到建国以来最严重的破坏和损失,各族人民深受其害。

据统计,全地区在“文革”中被迫害致死8333人,占当时全地区总人口的0.37%,其中国家干部787人、工人341人、农民6853人、居民251人、学生101人。凤山县死人比例最高,达1.3%,居全区、全地区之首。死千人以上的县有:宜山、凤山、罗城、都安、巴马。在这些被害者中,有原红七军六十三团团长韦国英(被害时任天峨县副县长);有原天峨县委代理书记张建儒和南丹县委副书记黄品忠等领导同志;有曾参加过第二、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和抗日战争的老红军、老赤卫队员和老游击队员(仅凤山县上述“三老”就死亡149人);有风华正茂的大中专学生;有勤勤恳恳为山区培育人才的人民教师。杀人之多、手段之残忍是前所未有的:有枪杀刀砍、棍棒敲死、石头砸、溺河丢坑、吊打勒颈、用麻袋装丢下红河、铁钉钢钎打、挖眼睛、割鼻子、剖腹取肝、死后砍头示众等等。有的全家死绝、有的被杀后家属子女遭轮奸,真是惨不忍睹。由于乱打死人带来极为严重后果,许多家庭家破人亡,妻离子散,流离失所,遗属遭多种的歧视和非人虐待。

全地区因“文革”被打成“伍修集团”、“五·一六集团”、“反团”、“地下党”、“地方民族主义集团”等冤假错案共20935件,总人数达35987人。他们的家属、亲属及子女长期受压,抬不起头。

经济上也遭到空前的破坏和损失,现已无法统计。在极“左”路线影响下,全地区在农业生产上,不切实际地提出“远学大寨,近学都安、学龙田”的口号,在农村大搞人为的阶级斗争,搞“穷过渡”,政治运动不断,干部作风浮夸严重,使集体经济发展受到很大影响。生产水平、收入水平低下,造成贫困面更大。仅据1978年的统计,人均口粮在400斤以下,人均收入150元以下的就达230万人,占全地区300万农业人口的77%,全地区农村有四分之三左右的人温饱问题未解决。致使我地区成为全国十大特困地区之一。在工业方面,由于我地区地处全区“小三线”,“文革”期间投入增加不少,但在极“左”思想影响下,经济效益极差,如维尼纶厂从开工到投产就用了10年,由此可见一斑。两派武斗,造成停工停产,“剿匪”所耗国家大量资金等等,造成国家严重损失,更是无法统计。我地区在经济上与全国、全区比,差距更拉大了。

大灾过后,人民期望医治创伤。然而,由于“文化大革命”极“左”路线的继续,中央有“两个凡是”,广西有一条所谓“正确路线”,两者构成“处遗”重重阻力,延缓了广西拨乱反正时间。“三种人”仍坐台上,杀人者入团入党,提拔重用,受害者得不到昭雪,冤假错案得不到平反,遗属上访不断,安定团结局面难以形成。

1983年,区党委新班子成立,在党中央正确领导下,广西全面开展“处理文化大革命遗留问题”工作(简称“处遗”)。党中央派出强大工作组赴广西指导工作,区党委先后下达桂发54、55号和15号文件,为“处遗”工作制定正确方针政策。我地区地、县两级均成立“处遗”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织庞大“处遗”队伍,全地区“处遗”人员最多时达8000多人。1983年7月,地委调整充实“处遗”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地委“处遗”领导小组组长蓝芳畹,副组长易耀祖(纪委副书记)、徐桂林(财办副主任)、谢忠尧(中院副院长)、李良伟(保密办主任)。领导小组顾问:安隆、刘盛祥、李明芝(均为离休老干部),在全地区内全面开展“处遗”工作。对受害者进行专案调查,促使当事人向遗属请罪,交请罪费、搞愈合伤痕工作。党和政府给每个死者逐个作出平反结论,给遗属发平反结论书,全地区给遗属发各种补助费6008815.86元。按规定应照顾安置遗属子女778名,已安置713名,已发证待安置65名。按政策回收1971年底前因“文革”冤假错案被辞退的计划内合同工、临时工转为固定工的有169人。

对严重违法乱纪分子进行了严肃处理,全地区共立案审查7169人,已全部结案处理。其中:已判刑145人,开除党籍1894人,开除公职11人,开除留用188人,留党察看600人。经过4年多“处遗”和整党工作,“三种人”得到了清理,杀人指挥、策划者与凶手得到严肃处理,冤假错案得到了平反,受害者得到昭雪,恢复名誉,遗属得到安抚,进一步稳定了局势。否定“文革”,否定派性,给全地区人民在社会主义现代化道路上带来了光明灿烂的前途。目前,全地区呈现出安定团结,欣欣向荣的政治局面。

附录

一、 河池地区“文化大革命”期间重要人事变化:

1、“文革”初期(1965.7~1968.5)

地委书记:李均

副书记:章瑞林、丘文懿、张延年

常委:李均、章瑞林、丘文懿、张延年、甘苦、黄志刚、崔树芝、蓝昌法、江明

专署专员:甘苦

副专员:黄志刚、崔树芝、蓝昌法

河池“四清”总团负责人名单(1965.9~1966.9)

总团书记:李均

副书记:章瑞林

委员:丘文懿、张延年、张智理(分区政委)、钟林(广西日报总编辑)、杨振宗(广西军区独立师副政委)、李凯(55军215师参谋长)、裴昌世(环江县委书记)

2、河池专区革命委员会(1968.5.11)

革委主任:张智理(军分区政委)

第一副主任:李均(原地委书记)

副主任:孙长锁(分区司令员)、华英(分区副司令)、章瑞林(原地委副书记)、毛凤鸾(凤山县谋屯大队民兵、“活学活用”典型)

常委:张智理、李均、孙长锁、华英、章瑞林、毛凤鸾、崔仲勃、李兢、王植英、裴昌世、谭宝璧、崔振铎、黄语扬、蓝志流、陆美莲、王卫东、吴润惕(缺8名)

3、河池专区革委党的核心小组(1970.7.10):

组长:丁乐玉(分区政委)

副组长:李均

成员:李森、章瑞林、杨向荣、陈英

4、中共河池地区第一届委员会(1971.5.28):

地委书记:丁乐玉

副书记:李均、章瑞林

常委:丁乐玉、李均、章瑞林、李森(分区司令)、杨向荣(分区副司令)、陈英(分区副政委)、詹新泉(分区副政委)、高启富(分区副司令)、赵福英(自治区农林办处长)、黄河珠(都安县六也区委书记)

二、 地直机关(含二层机构)在“处遗”时对犯有“文革”错误人员处理名单(截至1986年12月止)。

1、被判刑(4人):

农照壁、黄强、苏仁富、邓华

2、开除党籍、清除出党、取销预备党员资格(20人):

农照壁、黄强、苏仁富、邓华、奚明仕、熊绍辉、张兵、黄仕顺、梁启明、吴胜刚、崔永祥、黄志光、封有榜、黄焕平、张树桐、黄正铜、谭恒乾、莫安甫、刘金福、唐东晓

3、留党察看(10人):

莫善庆、邱有韬、莫海龙、覃彩卿、覃仲豪、冯金水、黄河松、覃昌、覃盛鸿、卢鸿光。

来源:《广西“文革”档案资料》(第十四册),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整党领导小组办公室编,1987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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