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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地区“文革”大事件

日期:1987-5-0 作者:中共梧州地委整党领导小组办公室编

中共梧州地委整党领导小组办公室编

目 录

前言………………………………………………………………(465)

残酷批斗原地委正、副书记王祝光、吴赞之…………………(470)

参加梧州市两派武斗……………………………………………(479)

乱抓滥杀、草菅人命……………………………………………(494)

四县一市打平桂…………………………………………………(497)

成立各种机构,迫害大批干部群众,制造冤假错案…………(512)

前 言

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决议》指出:“实践证明,‘文化大革命’不是也不可能是任何意义上的革命或社会进步”,它“是一场由领导者错误发动,被反革命集团利用,给党、国家和各族人民带来严重灾难的内乱”。梧州地区和全国、全广西一样,在“文革”中也遭到了一场浩劫。

全地区在“文革”中绝大多数领导干部受到不同程度的冲击和批斗、审查,不少干部、群众也遭到不同程度的迫害。其中上至前地委书记王祝光、地委副书记吴赞之,下至一般干部、群众,有的被长期批斗、关押、审查以及抄家、体罚;有的被迫害致死、致伤、致残;有的被滥杀和无辜被打死;有的被逼得家破人亡、妻离子散;有的被加上各种“罪名”受到判刑或处分,而长期得不到平反昭雪。

据统计,全地区(包括地直、7个县和区直的平桂等厂矿。苍梧县84年拨给梧州市管,不统计在内)“文革”中被迫害致死和武斗打死的共有5379入,其中区直厂矿524人,地直的有21人(在梧州的单位有:行署办1人、交通局1人、粮食局3人、商业局1人、水电设计队1人、桂剧团1人、蚕种场1人、茶厂2人;在贺县的地直单位有:星光化工厂2人、制药厂1人、八机1人,林业车队1人、八氮1人、农试站1人、信都糖厂3人。按死因分:被迫害自杀8人、枪杀4人、打死和推下河4人、被斗致死2人、冷枪打死1人、武斗打死1人、失踪1人)。“文革”中乱杀人的手段也极其残忍,有刀砍、枪杀、木棒敲、刺刀捅、石头砸、活埋、丢下河、推落山岩、火烧、绳勒、手卡、锄头敲、砍头、剖腹、挖心肝、割肉处死等10多种。另外,据发补助款人数的不完全统计,被迫害致伤致残的有4410人(地直没有统计)。

此外,在经济上和文化教育等事业上,由于长期搞运动,造成工人不上工、学生不读书,以致停工、停产、停课,还有大搞形式主义、“左”的一套,做劳民伤财的事情,其损失更是无法估量的。

1983年4月,地、县、社(乡)各级党委传达了区党委关于解决广西“文革”遗留问题的决定,在全地区开展了“文革”处遗工作,对“文革”中的重大事件,进行了调查处理,并按照十一届六中全会《决议》精神,做到“彻底否定‘文革’”、“彻底否定两派”拨乱反正,实现安定团结的目的。

在区党委的直接领导和区党委工作组的帮助指导下,地区各级党委,通过学习文件、统一思想、拨乱反正、落实政策,认真贯彻经中央批准的区党委(1983) 54、55号文件,做好愈合伤痕工作;认真按照中央提出的:“一要慎重、二不要扩大化”,对历史事件宜粗不宜细,对个人错误事实宜细不宜粗、实事求是的指导思想,使“处遗”工作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1985年2月,地委开始整党,这样,“处遗”的一些收尾工作就在整党中继续完成。

根据中央有关清理“三种人”的文件和区党委有关“处遗”的文件要求,经过2年多的“处遗”工作,主要做了如下事情:

一、认真学习文件,联系实际,清除“左”的思想和派性干扰,分清大是大非。

“处遗”开始后,首先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认真学习六中全会《决议》,学习十二大文件,学习中央、区党委关于清理“三种人”和处理“文革”遗留问题的政策。开展一场对广西和梧州地区在“文革”中是不是一场大灾难?广西是否“有一条正确路线”?有没有“三种人”在台上的讨论。统一对彻底否定“文革”的认识。

二、做了愈合伤痕的工作。

对“文革”中打死人的问题,地委采取了综合处理的方针,去做好愈合伤痕的工作。即把思想政治工作、经济善后工作以及对凶手和犯有严重错误的人的组织处理、刑事处理一起进行。首先,全地区共抽调656名干部组织了203个慰问小组,分别对“文革”中被杀害的4418户遗属进行了慰问。做好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动员凶手和责任人上门认罪认错,并引导遗属从全局出发,向前看、顾大局,把仇恨记在林彪、“四人帮”身上,对诚心诚意上门请罪者给予宽恕。做到“既要解决问题,又要稳定局势”的要求。

三、平反各种冤假错案,做好经济善后工作。

全地区平反了“文革”中的冤假错案共11802件(人),其中地直380件(人)。

全地区由上级拨款和自筹用以退赔、补发和补助给遗属和受害者的各种经费共计款2994416.82元(含企业单位自筹资金486568.74元),其中地直发58200.72元(含企业单位资金38873.98元)。

全地区安置遗属子女共532人(其中地直25人),另外还有安置到集体单位的有32人。

全地区回收“文革”中被清退的合同工、临时工39人,其中地直6人。

四、处理了“文革”中严重违法乱纪和犯严重错误的人,清理了“三种人”。

全地区因“文革”问题受审查的共6696人(含党员5613人),其中国家干部3899人、集体干部83人、工人467人,农民2247人。到1986年12月止,已结案6690人,其中因杀人问题被逮捕法办的有182人、开除党籍1948人(包括已定“三种人”17人)、开除公职50人(非党员)、开除留用126人(非党员)、留党察看648人、撤销党内外职务38人、党内严重警告540人、党内警告552人、其他处分305人、行政记大过119人(非党员)、免处2058人、查无问题124人;待处6人。

另外,全地区“文革”中在校学生有严重问题和主要造反派头头记录在案的有大专学生10人,中专和中学生 人。

地直单位共立案审查233人全部结案,其中捕判4人、开除党籍27人(包括已定“三种人”3人)、开除留用1人、留党察看19人,撤职3人、严重警告10人、警告29人、其他处分19人、免处121人。

按照中指委和区党委整党办的布置和要求,以党中央《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指导思想,遵照历史唯物主义和实事求是的原则,我们根据地区档案馆、整党办以及其他有关“处遗”的档案材料,把梧州地区(主要是发生在地专单位或与地专单位的人有直接联系以及一些发生在下面而对全地区影响较大的)在“文化大革命”中发生的大事件综合成《残酷批斗原地委正、副书记王祝光、吴赞之》、《参加梧州市两派武斗》、《乱抓滥杀、草菅人命》、《四县一市打平桂》、《成立各种机构、迫害大批干部群众、制造冤假错案》5个专题,作为历史资料如实地记述下来,用以教育群众、告诫后人。

由于事隔多年,材料不大齐全,加上我们水平有限,可能有错漏之处,诚望批评指正。

残酷批斗原地委正、副书记王祝光、吴赞之

“文革”期间,已调桂林地区的前梧州地委书记王祝光和原梧州地委副书记吴赞之等一批领导干部,受到了长期残酷的批斗和审查,有的还被体罚、关押、抄家、斗打,游街以致身心受到摧残,造成严重的后果。下面主要记述王祝光、吴赞之两人被批斗的情况。

一、成立专门批斗组织

1967年2月,地专机关单位的一些造反派组织联合成立了梧州地区毛泽东思想革命造反派大联合筹备处(简称“大筹处”,至1968年4月改为地专“联指”),该组织在地专机关占绝对优势,受到军分区的支持和控制,当时的地委书记张容林、副书记里林(两夫妇)也公开表态支持他们。批斗王祝光、吴赞之的活动主要是由该组织主持进行的。

在“大筹处”成立之前不久,地专机关一些造反派组织就联合成立了“专揪王祝光行动委员会筹备处”,为揪斗王祝光大造舆论。地区“大筹处”成立后,即把王祝光、吴赞之作为梧州地委头号、二号走资派进行揪斗。在他们宣告成立的第3天就召开大会批斗吴赞之。

1967年4月,地区“大筹处”在军分区副政委傅享通、政治部副主任魏连和等人布置下,通知地专各战线代表来开会,成立批斗(王祝光、吴赞之)主席团,以批斗领导干部作为大批判开路的大方向。这个批斗主席团是“大筹处”头头们亲自组织、领导的,其主要成员林羽(67年4月为“大筹处”主任)、陈维(67年6月为“大筹处”服务员)也亲自参加这个组织,此外,由各单位选派代表参加。该主席团的主要成员是:黄长新(法院干部)、胡维权(组织部干部)、秦亮超(文化科干部)、韦焕荣(林业局干部)、林羽(公安处干部、“大筹处”负责人)、陈维(地办秘书,“大筹处”代表)、彭友珍(地区医院干部、“大筹处”服务员)、贝朝探(地监委干部)、黄建昌(地办秘书),还有地委领导干部里林等10多人。“大筹处”另外几个头头;张杰(梧州日报社记者)、霍培强(林业局干部)、谭金锡(公安处干部、他是以“参谋”身份参加“大筹处”的活动)虽不是主席团成员,但他们也经常参与和指挥批斗活动。

主席团成员经常在台上轮流负责掌握批斗会,而以黄长新、胡维权掌握的次数最多。负责揭发批判提供材料的主要是岑家荣(地委办公室主任)、黄建昌、陈绍光(地委办公室副主任)、张碧荫(地办秘书)、黄连璋(地办副主任)等人。贝朝探、蔡波(文化科干部)则负责综合、印发王、吴的材料。

1967年10月,批斗的主要矛头从王祝光又转向吴赞之,地专“大筹处”又专门成立了斗吴主席团及办公室。主席团的成员是:林羽(11月以后跑到另一派去了)、黄长新、胡维权、秦亮超、黄远厚(手工业局干部)、韦焕荣、区廷宪(专区医院医生)、苏成坤(食品公司干部)、杨文卿(农机局干部)等,陈维则以“大筹处”负责人身份参加开会研究和指挥。办公室人员有贝朝探等人。

二、主要的批斗活动

1、批斗王祝光情况

王祝光原任梧州地委书记,1965年8月调任桂林地委第一书记。“文革”中地区“大筹处”把他作为梧州地区头号走资派进行批斗。

1967年4月,“大筹处”派胡维权、秦亮超、陈塔峰(政治学校干部)、陆良基(政治学校干部)、谢隆钦(党校干部)、杨家武(人民银行干部)等人到桂林把王祝光揪回梧州批斗。首先由胡维权负责持梧州军分区介绍信到南宁经广西军区批准,然后到桂林与桂林军分区和桂林地区群众组织联系,取得同意后,再打电话回梧州要车,于是由梧州派专车前去把王祝光揪回来。

从4月下旬开始,地专机关就集中力量对王祝光进行批斗。有时连续几天,大会小会结合,反复揭批。批斗会多数是由胡维权、黄长新掌握。身为领导干部的张容林、里林也登台参加批判。张容林是接王祝光任梧州地委书记的,在交接工作时,王祝光曾向张容林介绍过梧州地委领导干部的一些情况和对一些人的安排使用意见,而张在批判王祝光时,把王按组织原则提出的意见说成王留下的黑班子,致使以后地区不少部委以上的老干部被罢官、批斗。里林是批斗主席团成员,常在台上拿着语录本,象红卫兵一样哄喊,指手划脚说王态度不好等。上台批斗较多的是岑家荣、张碧荫、黄建昌等,他们在地办工作,掌握大量的会议记录、讲话材料和支件资料,从中断章取义、无限上纲,也有的无中生有、歪曲事实,说王“反对毛泽东思想”、“执行修正主义路线”、“重用坏人”等等,还有一些人身攻击的东西。“大筹处”还整理了“梧州地委头号走资派王祝光的三反罪行材料”印发。

王祝光从1967年4月被揪到梧州至11月初送回桂林共半年时间,住在地委大院内山边的1间小工具房里,又脏又黑,行动有人看管,出入大院要报告。据统计这段时间总共对他批斗了51次,其中大会13次,小会38次。

2、批斗吴赞之情况

吴赞之原任梧州地委副书记,“文革”中被作为梧州地区二号走资派(王祝光走后便成为头号、最大的走资派)长期受到批斗、迫害、审查。

1966年,“文革”一开始,地委书记张容林害怕群众斗到他的头上,为了避开锋芒,保住自己,就事事把吴赞之推在前头。如向群众解答问题,代表地委上台做检查等都让吴赞之出面去做。使吴赞之成了群众批斗矛头所指的主要对象。这样从1967年1月起吴赞之即被各群众组织陆续揪斗。

1967年1月21、23日,由“梧州地区革命造反联络总部”等21个造反组织(后成为地区“大筹处”)联合在专署礼堂召开批斗吴赞之“执行资产阶级反动路线”大会,约1千多人参加。会后,《革命战报》(地区报社造反派出版)于27日以整版篇幅刊登了吴的所谓“三反罪行”。从此,揭开了地专机关批斗地委、专署领导的序幕。

1967年2月25日,即地区“大筹处”成立后的第3天,参加“大筹处”的“梧州地区造反联络总部”、“梧州专区政法兵团”、“梧州专区文工团革命造反者联合会”、“梧州专区新闻革命造反者兵团、“梧州气象台‘刺刀见红’战斗队”等组织,又在地区礼堂召开了批斗吴赞之大会。以后,其他一些造反组织即相继对吴进行批斗。

同年,2月下旬至3月13日这段时间,地委虽然逐步开始瘫痪,但在地委书记张容林主持下,仍多次召集地委常委开会讨论揭批地委副书记吴赞之问题,并把讨论意见和造反派商量研究。4月27日里林还在“大筹处”主办的《梧州革命之声》报第1期上发表署名文章,公开表态支持“大筹处”,说要决心和“大筹处”站在一起把王祝光、吴赞之斗垮、斗臭。11月张容林和地委副书记里林等8人,曾经联合出大字报揭露所谓“吴赞之一贯反党、反社会主义、反毛泽东思想的罪行以及他的反动本质”。

在1967年4月至10月主要批斗王祝光期间,吴赞之也经常被拉去陪斗。10月以后,批斗王祝光基本结束,地专机关又把批斗矛头主要指向吴赞之。10月4日,大筹处又成立专门斗争吴的主席团及办公室。11月至12月,斗吴主席团办公室先后编印了“吴赞之的‘三反’罪行材料”之一至之八,以及“吴赞之的‘三反’言论150例”散发各地。

1967年6月下旬,军分区政治部副主任魏连和召集林羽、谭金锡、张杰、岑家荣等人到公安处会议室开会,研究调查王、吴的材料问题。决定派岑家荣和张杰到南宁请原平乐地委常委、组织部长,后任区党校组织处处长的许同耀来梧州。许到梧州,带来了一批私藏的有关肃反、审干、反右和桂东地下党等干部材料及文件、笔记本等。许在梧期间,“大筹处”安排岑家荣等人专门与他长谈,并进行记录、整理材料,张杰也经常参加。他主要是提供有关吴赞之的历史和桂东地下党等问题情况。张杰、谭金锡主要负责他的生活和安全问题。许在梧行动比较秘密,很少接见外人,张容林和里林都曾去看望过他。直到1968年3月才把许送回南宁。许在梧住了7个多月,他所抛出的材料和笔记,字体难看、残缺不全,有很多不实之处。但吴赞之等一些老干部却因此更受迫害。此后,在68年11月,张杰还整理了一份有418页的“许同耀揭发王祝光、吴赞之、周邦良的材料”(4本)。

1968年5月底,地区革委会成立了,但残酷批斗和迫害吴赞之等领导干部的事件还在不断发生。

梧州市在4月底5月初的武斗中,烧毁了许多建筑物,市“联指”派说是“4·22”派放火,于是在1968年6月5日,进行全市大游斗所谓“纵火犯”。地专“联指”由霍培强、陈维等人主持,在地区灯光球场召开“主动地不停顿地向阶级敌人进攻誓师大会”。会后也开了四部汽车,押上吴赞之、张国志(地委常委、公安处长)等26人,上街参加梧州市大游斗。吴赞之被地委饭堂干部何爱华等用绳捆绑推上汽车,在车上吴等还被斗打,回来后吴赞之还被守工业局的黄远厚从车上一脚踢下去。

1968年7月初,刮所谓“十二级台风”时,地专农口战线“联指”造反派由叶上青、黄革、马仲斌等人带领,首先采取行动,其他单位也相继采取行动,对地委副书记吴赞之、副专员严敬义、李墨林、农村政治部主任晨光,农办副主任范克武、王献忱等一批领导干部进行抄家,并把抄来的东西拿去举办什么阶级斗争展览。吴赞之的许多古画、书籍、存折、现金被抄去。他们还被造反派“扫地出门”、从原住的书记、部长宿舍搬到办公楼地下又黑又潮湿的房子,当时梧州水涨,吴住地下的房子以进水一尺半高,除了转移部分衣物外,人扔要住在里面,他们只好在床脚下垫上四块砖,打开着房门过夜。结果造成腰酸背痛,小孩又发高烧。他们还被扣发工资,每月只发给每个大人12元,每个小孩10元的生活费。

接着,7月9日,在地专联指头头霍培强、陈维等人策划下,在地专大院球场又召开了一次“不断地向阶级敌人发动猛烈进攻誓师大会”,批斗地专机关的所谓走资派、叛徒、特务、反革命、牛鬼蛇神、“二月逆流”黑干将、小爬虫。被批斗、示众的有原地委副书记吴赞之、原地委农村政治部主任晨光、原地委副秘书长虞福涛、原地委宣传部副部长马文杰等干部125人。他们都被挂上写着各种罪行的黑牌子、有的戴上高帽、有的扣上无底箩筐,拉到球场淋雨示众、绕场游斗。时值洪水上涨,大部分人还被拉到地专礼堂东侧罚站在洪水中浸泡。

此后,以吴赞之为首的一批老干部,还要天天自己出钱请船去游街(当时街道被洪水淹没)和到地直各单位去请罪、接受批斗。他们在各单位批斗中常常被拳打脚踢、捆绑吊打等,不少被斗打致伤、致残。吴赞之在党群系统的一次批斗会上被逼着跪在铁链上。

11月6日,张容林在给地专全体干部作“坚决贯彻十二中全会公报,进一步掀起斗、批、改新高潮”的报告后,吴赞之即被作为“刘少奇在梧州地区的代理人”进行批斗。

69年1月,吴赞之到“一〇四”干校后,仍被作为专政对象长期审查批斗。69年3月25日,专、市在市一中操场召开批斗自治区的贺、霍、傅、谢、袁大会上,吴赞之等人也被五花大绑拉去陪斗。直至1972年7、8月吴赞之才得解放,离开干校。

三、造成严重后果

“文革”中不少领导干部遭到残酷批斗和迫害,这是“文革”的灾难之一。梧州地区以王祝光、吴赞之为首的一批领导干部也难免此灾。王祝光在梧州被批斗半年多,身心受到严重摧残,地专“大筹处”还把他的所谓罪行材料转告桂林地区的造反派,以致使他回到桂林以后仍继续受到长期的批斗和迫害。吴赞之从66年底到72年7、8月离开干校止,被长期批斗、审查,受尽了迫害、打击、折磨和凌辱,身心受到极大摧残。造反派搞的所谓“三反罪行”和历史问题,都是不实和诬陷之词。直至“处遗”时才得彻底平反。他们被批斗、迫害的情况也只是梧州地区许多被批斗、迫害的领导干部中两个主要的例子而已。

参加梧州市两派武斗

1967年8月至1968午5月,在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煽动“文攻武卫”、“打倒一切、全面内战”的影响下,全国无政府主义空前泛滥,资产阶级派性恶性膨胀,使梧州地、市的“文化大革命”发展到了一个新的转折点,对立的群众组织之间使用了现代武装,进行大规模的武斗,互相残杀。这是“文革”的又一大灾难。

一、武斗前的形势

1967年4月22日后,广西首府南宁相继产生了广西“四·二二”和广西“联指”两大派。前者的观点是支持伍晋南、打倒韦国清;后者是支持韦国清、打倒伍晋南。按照这不同观点梧州地、市也先后形成了两大派组织。当时,地专“大筹处”(后于1968年4月改为“地专联指”)和梧州市的“联委”、“梧州联指”为一方,同属支“韦”派;广西“四·二二”梧州革命造反大军和地专机关革命造反大军为另一方,同属打“韦”派。

地专机关“大筹处” (1967年2月成立)总部设在地专大院。“大筹处”内设立“服务员”(相当于常委)。先后任过“服务员”的有:董宽贵(法院干部)、郭志斌(公安处干部)、林羽、秦亮超、杨福荣(梧州日报社记者)、张杰、胡维权、莫志升(组织部干部)、陈维、霍培强、彭友珍(专区医院干部)、林芝翠(税务局干部)、杨家武、陈奕丽(幼儿园干部)、刘余健(文化科干部)、黄长新、唐遗芳(梧州日报社记者)、唐兆芳(粮食局干部)、黄远厚、陈敏生(手工业局干部)等。该组织的历届的主要负责人(主任)有:1967年2月至4月是董宽贵(法院干部);1967年4月至10月是林羽(公安处干部);1968年1月至4月是张杰(梧州日报记者)。曾经任过副主任的有杨福荣(梧州日报记者),霍培强(林业局干部),陈维(地委办公室秘书)。改为“联指”后主要负责人是霍培强、陈维、郭志斌(公安处干部)等人。总部下设政宣部、作战部、后勤部等。

地专“造反大军”1967年9月20日成立,总部初期设在梧州市九坊路小学,67年11月迁到沙街专区食品公司。“大军”内实行“常委”制,先后担任过“常委”的人有:李俊诚(粮食车队司机)、黄国伟(商业科干部)、巫育民(宣传部干部)、李承继(工商物价科干部)、孔宪春(组织部干部),农爱之(供销社采购经理部干部)、沈志君(医院干部)、李鹤龄(外贸干部)、张苍华(财政科干部)、黄海涛、毛球连、卢洪(工交政治部干部)、桂德(商业科干部)、张广林(监委会干部)、福雪萍(幼儿园干部)等。军部内设政宣组、外战组、后勤组、武卫组。

梧州军分区一开始就表态支持梧州市“大筹委”和地专“大筹处”,地专“大筹处”就是在他们授意和支持下成立产生的。

梧州地、市这两大派组织,由于观点不同,从互相辩论发展到互相敌对、势不两立,以致进行你死我活的武斗。梧州地专机关的武斗事件,是同梧州市始终连结在一起的。

二、武斗的准备和开始摩擦阶段

1967年8月间,梧州地、市“文革”形势急转直下,支“韦”、打“韦”问题的辩论白热化,由“文斗”发展到“武斗”。8月初,一些机关、工厂和街道,开始修闸门、工事准备石头、棍棒、石灰、硫酸,制造大刀匕首,以防对立派冲击。8月26日晚,两派群众在市工人医院发生冲突,用石头互相攻击。打“韦”派进驻工人医院,抓走院内支“韦”派群众4人,27日晨用大刀押解游街。当晚,“大筹处”、“大筹委”等组织的头头,在市海员俱乐部召开紧急会议。决定支“韦”派举行武装大游行。“大筹处”霍培强和地区公安处谭金锡等人参加了会议,会后回地专向各战线的群众组织头头进行了具体部署。28日,支“韦”派3000多人,头戴安全帽,手持刀棒,上街示威游行。

1、抢枪发枪。

当时,两大派矛盾十分激烈,武装冲突一触即发,加上当时全国及广西各地抢枪成风,在这种情况下,双方都积极寻找枪支弹药,武装自己。首先,为了适应武斗的需要,地、市公检法机关的业务武器,各单位的民兵武器都先后发到了武斗人员的手中。

两派抢枪的情况是:

“四·二二”派方面:

1967午8月28日晚,梧州市发生了第一次抢枪事件,当晚至29日凌晨3时30分市造反大军抢走了市人武部军械仓库的武器和军分区军械仓库的部份武器。

8月29日上午8时30分,市“造反大军”进攻梧州市公安局,抢走了高射机枪、重机枪等武器一批,子弹16万发。当晚,又派3艘航监船到河口教导队军械仓库抢枪。

8月30日,市“造反大军”抢走梧州市消防队的高射机枪等一批武器。

8月31日凌晨2时,市“造反大军”200多人,再次到河口教导队抢走了军械仓库的全部武器。9月1日,又去市武装部抢枪。

在1968牟4月13日,第3次武斗行动前夕,市“造反大军”又去抢了驻梧6908部队的一批枪枝弹药。

市“造反大军”共掌握多少武器不祥,据一次交枪的数字来看,“造反大军”交出了各种枪枝1600多条。

地专“造反大军”掌握武器不多,仅有部分军用手榴弹和土造手榴弹。

“联指”方面:

1967年8月29日拂晓,市“大筹委”、河西“工总司”、梧高红卫兵“1230部队”、地专“大筹处”所属群众组织,到独立营抡走了一批武器。同时,还将原民警大队和公安处存放在看守所的几百枝枪发给地专“大等处”及部分市“大筹委”的人。当天上午9时,地专“大筹处”所属各兵团、各战斗队的群众到军分区抢枪,把分区收藏在地下、粪池、天花板中的轻重机枪、步枪、手枪及弹药扛走。

8月30日和31日,地、市“联指”派派人到河口军分区教导队仓库抢枪,并派“桂海”、“桂驳”两艘轮船,由谭金锡和外贸许安山、杜海楼率领去截击“造反大军”运枪的船,把对方的航监船撞沉。

9月1日,地专“大筹处”的人到独立营要了两门火箭炮及三发炮弹。

武斗期间,地、市“联合作战指挥部”曾派外贸许安山到荔浦县人武部要了一批武器,计有四〇火箭炮两门及炮弹5发,重机枪3挺、高射机枪1挺。谭金锡向昭平县公安局要了雷管200个作造手榴弹之用。

1968年4月13日至i4日,市“无产兵”和市“联委”分别抢了市武装部及军分区的抢枝弹药。 4月28日,梧州联指又“抢”了市武装部的枪枝弹药。

地专“大筹处”曾带领群众去抢枪的人有谭金锡、霍培强、陈维、林羽、杨福荣、叶上青、马仲斌、黄革等人。

两派群众组织抢枪,都是有预谋、有组织地进行的。

梧州军分区、市人武部对两派抢枪的态度,起初都是反对的,他们都在做两派的工作,尽量避免发生大规模的武斗。分区和人武部及其所属部队的枪技弹药,均已转移收藏,或把枪机拆掉分开存放。但一些干部战士在观点上支持“联指”派,他们亲自或通过部队家属向“联指”派透露“造反大军”抢枪的“情报”和部队枪枝弹药收藏的地方,指点“联指”派的人把枪枝弹药“抢”到手。到了武斗后期,他们认为“造反大军”“杀人放火”已“走向反面”,就直接地向“联指”派提供武器。如1968年4月底,“联指”派弹药不足,市人武部干部黄诚信、菊景德亲自到钱鉴,告诉地、市“联指”派的人,把人武部转移到钱鉴收藏的共五部汽车之多的弹药枪枝拿出来使用。

2、成立武斗指挥机构:

地专“大筹处”和地专“造反大军”,都设有作战部或分工有人管“武卫”工作。“大筹处”管“武卫”的是林羽、霍培强、郭志斌等。“造反大军”管“武卫”的是李俊诚、孔宪春。

1967年8月29日,市“造反大军”攻占梧州市公安局后,当时,“联指”派的各大组织的头头及一些领导干部,在梧州大厦召开了紧急会议。会议由梧州市“大筹委”主任黄锋杰(梧州高中学生)、地专“大筹处”副主任霍培强主持,军分区政治部副主任魏连和也参加了这个会议。会上,大家一致认为有必要成立梧州地、市“联合作战指挥部”,以便统一行动,共同作战。

指挥部的名称叫做:梧州市“大筹委”、梧州地专“大筹处”临时作战指挥司令部。指挥部驻地设在梧州大厦(地区招待所)五楼。

指挥部组成人员:

总指挥:谭金锡

副总指挥:霍培强、张杰、黄锋杰、张炳坤(航运局干部)、杜海楼(梧州外贸干部)、倪海青(市航运机械厂干部)。

指挥部成员:林羽、郭志斌、刘文凤、李世金、李有恒、李世成、覃拔曼、黄荣、骆坤昌等。

指挥部下设作战、政宣、后勤3个部,谭金锡负责作战部。

指挥部参谋组:张国志(原地委常委、公安处长)、陈忠先(原地委统战部副部长)、荣丕实(原地区农业局副局长)、赵景春(原政治学校副校长)、赵录江(梧州外贸领导干部)、许安山(梧州外贸领导干部)、黄兴(原市工人医院支书)。组长张国志、副组长许安山。

“地、市联合作战指挥部”主要活动于梧州第1、2次武斗时期。到1968年4月第2次武斗时,“梧州联指”成立了前线指挥部,市“联委”、地专“大筹处”也各自有自己的指挥系统,就没有再搞联合指挥部了。参谋组也是在第1、2次武斗期间,出谋划策,以后,张国志于1968午1月7日跑到“造反大军”据点去了,赵景春干了一段又回到原单位,其余的则坚持到武斗结束。

“地、市联合作战指挥部”的成立,军分区是支持的。魏连和副主任曾找谭金锡、霍培强、张杰、黄锋杰等人谈话,对他们分析了抢枪后的形势,授意召开上述会议,成立“联合作战指挥部”。聘请老干部当武斗参谋,也是军分区和原地委一些领导(傅享通、里林等)授意的。在大规模武斗前夕,傅享通副政委曾对谭金锡说:现在武斗紧张,这个残局交给你收拾了,我是无能为力了。

梧州市“造反大军军部”设有作战指挥机构。由军长彭桂才,作战部长刘振元等人负责。

地专机关领导干部,长驻地、市“造反大军”据点,为武斗出谋划策的有李喜宏(原体委副主任)、曹建庭(原食品公司指导员)等人。

3、建立武斗队伍、设立武斗据点。

“8·29”市公安局事件后,地市各派组织,都迅速建立了武斗队伍,设立了武斗据点。

“联指”派的主要武斗队伍有:

市“联指”、“联委”有“无产乓”、“航运联总”、红卫兵“1230”部队、市印刷厂“512”兵团等组织的武装队伍。

地专机关的有“政法兵团”、“红林兵团”(林业局)、“红农兵团”(农业局)的武装班,水电局、物资局的武装班,专区印刷厂的武装排,财贸大楼的武装连,“大筹处”直属武装班等。

“地、市联合指挥部”还直接建立和领导有一个“地市通讯联络班”,共36人。配备有精良武器,这个班名为通讯班,实际是执行特殊任务的。曾参加攻打市人民礼堂、工人医院,金星电影院据点,参加围歼平桂“4·22"派的武斗,袭击“造反大军”机动船,执行绑架及暗杀“4·22”头目等任务。这个班由童如铭(梧州市消防队队长)当班长,郭志斌当副班长,直属杜海楼、谭金锡指挥。

各派据点总的阵势是:“4·22”派占据市区中心的高大建筑群,主要据点有市工人医院、市百货大楼、市人民礼堂、市人民银行、大东酒家、新西旅社、市委大楼等。“联指”派占据中山路以东及市中心区周围的建筑物,主要据点有地专大院、外贸办事处、航运局、汽车总站、市人委大楼、青少年文化宫、海员俱乐部、保养场等。在第1、2次武斗期间,地专大院(包括大厦)、外贸办事处是“联指”派的大本营。

地专“造反大军”的据点:先是在九坊路小学,后搬到沙街专区食品公司。

地专“大筹处”(联指)的据点有:(1)地专大院(包括院外的公安处、幼儿园、印刷厂、林业局、礼堂);(2)梧州大厦;(3)财贸大楼;(4)物资水电大楼;(5)地委党校(现中山商场对面)。此外,“大筹处”曾派武装进驻过梧州市的百货大楼、中医院据点。

以上各据点都布置有武装力量驻守。

三、主要的武斗行动

梧州地市群众组织之间的武斗,按照抢枪——交枪——又抢枪;打仗——停战——又打仗的特点,大体上分为3个时期:1967年8月29日至9月30日为第1次武斗;1967年10月8日至1968年1月为第2次武斗;1968年4月13日至5月5日为第3次武斗。第1、第2阶段主要是互相射击、互相攻打据点。并有一个交枪、停战的相持阶段。第3阶段是一派消灭另一派的围剿战。

地专“联指”派主要参加了攻打工人医院、市人民礼堂据点和围歼梧州“4·22”派的武斗行动。

第一次武斗时期的主要活动:

1、攻打工人医院据点。

工人医院是市“造反大军”在“联指”派辖区内的1个据点。从1967年8月至11月,“联合指挥部”多次召开会议研究。认为其威胁军分区和“联指”的安全,必须拔除。在多次讨论中,对具体打法上有过分歧。张国志曾提出3条方案:一是断水、断电,迫其撤走。二是攻进楼下,把对方围在楼上。三是使用炸药攻破。谭金锡也提出过用炸药攻破,也有人主张用火箭炮轰掉。军分区魏连和曾参加过讨论会议,分区的一些领导也同意拔掉这个据点,但反对并劝阻使用炸药或火箭炮。

9月9日下午,工人医院据点向阜民路小学开枪,打死“联指”派1人,重伤解放军战士1人。9月18日,“联指”派又打死工人医院据点1人。从此,双方仇恨与日俱增,据点之间互相频繁射击。

9月18日,“联合指挥部”开始攻打工人医院据点,指挥所设在地专大院农办楼顶、大东邮电局、卓民路小学。指挥战斗的人员有谭金锡、霍培强、张国志、张杰、荣丕实、赵景春、黄锋杰、刘文凤、许安山、杜海楼、倪海清。9月21日、24日、10月10日、11月29日分别有组织地向工人医院发动进攻。投入攻打的武力最多达到4个武装连,也曾一次出动过五挺重机扫射,还有部分人员曾摸进了工人医院楼下。但都因对方工事坚固,始终没有攻下,最后是“4·22”派自行撤走了。

2、攻打市人民礼堂据点。

1967年9月27日,“联合指挥部”在外贸开会,研究攻占市人民礼堂据点问题,参加会议的有谭金锡、霍培强、张国志、黄锋杰、赵录江、许安山等人。

晚上10时开始战斗行动,谭金锡、霍培强、许安山、黄锋杰带领2个武装班从外贸出发,进海员俱乐部,过艺术剧院,从后面摸进礼堂。由于自己人走火响枪,引起四面射击,“大军”梧州旅社有一挺重机枪封锁中山路,进攻队伍受阻,因此,许安山、霍培强下令撤出礼堂,回到海员俱乐部,在楼顶和礼堂互相射击。“联指”派当时被打死1人。这次战斗就此结束。

第二次武斗时期的主要活动:

从1967年8月29日开始的梧州市两派大规模武斗,到9月底告一段落。9月29日,武斗两方即“联指”派的梧州市“大筹委”、地专“大筹处”和“4·22"派梧州市“造反大军”分别向驻军交枪,武斗趋于短暂平静。

1967年10月8日,梧州市“联指”派的“联委”成立开大会、游行,两派发生冲突,双方人员被打伤,形势又突趋紧张,武斗继续升级,至1968年1月。

1968年2、3月间,两派谈判大联合,两派部份交枪、封存武器撤出据点,拆除工事,武斗缓和。

第三次武斗时期的主要活动:

这时期主要是“联指”派围歼梧州“4·22”派的武斗。

这次武斗,交战双方的主力是“梧州联指”对“中南井岗山游击队”(“4·22”派)及容县来梧州的部分“黎村支多阵线”。梧州市“联委”和“地专联指”在中期也参加了战斗。

1968年4月初,原曾趋于缓和的形势又急转直下,4月11日,“4·22”派袭击“联指”派据点市印刷厂,打伤10多人。4月13日,梧州“联指”在大校场召开《批判今日的哥达纲领》大会,会后示威游行至南环路、大中路同“4·22”派发生冲突,双方各被打死1人、伤一批,抓走一批,“4·22”派还开枪打伤解放军战士2人。这时群情激愤,形势十分紧张。当天下午,“联指”“联委”、“大军”都分别到驻军6908部队、军分区、市人武部抢枪,两派进行紧急战备。

4月12日,“市造反大军”已成立了“梧州造反大军文攻武卫指挥部”,总指挥何少雄(“航运工总”头头),副总指挥王东明(“中南井”头头)、彭桂才(“大军”军长)。

4月15日,“梧州联指”在市“二招”楼上,成立了前线指挥部,总指挥张炳(航运局干部),副总指挥倪海清、张碧霖。“前指”设在东中路小学,后期迁到百货大楼。

4月16日下午]时30分,“梧州联指”向“4·22”发出最后通谍,下午6时,万吨大轮船开赴“4·22”新西据点对面江中。17日“梧州联指”开始大举进攻“4·22”派据点。

在“梧州联指”和“中南井”的激烈战斗中,4月19日晚11时30分开始在南环路发生了大火,烧了许多商店、机关、民房。“梧州联指”认为是对方放火,这是“反革命”行为,因此,下决心把“4·22”派消灭。梧州市“联委”和地专“大筹处”也认为“性质变了”,先后宣布参战。地专“大筹处”还干脆把组织名称改为梧州“地专无产阶级革命派联合指挥部”(即“地专联指”),并以此名义于4月23日发表了《参战声明》,宣布从“4月23日中午12时起,和“梧州联指”一起投入围歼梧州“造反大军”、“中南井”匪的战斗”,宣布要把张国志(已跑到“造反大军”据点)、李喜宏“捉拿归案”,“如若拒捕,格杀勿论”。

地专“联指”宣布参战后,由谭金锡、霍培强、郭志斌、荣丕实等人决定,派出武装人员配合“梧州联指”,投入围歼“造反大军”的战斗。他们主要执行封锁“大军”最后一个据点市人民银行东面、南面、北面前沿交通,防止增援和突围;并用火力封锁人民银行的射击点,配合“梧州联指”对银行据点的正面攻击。谭金锡、霍培强,韦焕荣曾多次进出“梧州联指”前线指挥部,参加“前指”会议。

当时,“梧州联指”在枪枝弹药和兵力上都占压倒优势,市“联委”和“地专联指,是处于配角地位。“造反大军”的武器不多,只是“中南井”有一些好武器,因此节节败退。

5月4日晚上,地专政法兵团的人还参加了夺取“造反大军”最后据点银行的战斗,一直打到快天亮时对方投降为止。

地专“联指”直属武装班,由班长韦焕荣(林业局干部)、副班长林卫东(手工业联社干部)、李桂新(林业局干部)率领,也多次参加攻打“四4·22”派据点的战斗。银行据点的人投降后,武装班的人还参加了搜索和押送“俘虏”。郭开均、(农机公司干部)、李顺发等人在南中菜市附近开枪打死了出来投降的何少雄。

这场武斗,结果以“4·22”派被歼灭而告终。

梧州军分区、市人武部在“4·13”武斗初期,主观上是希望武斗适可而止的,但到中期军分区的态度变了,实际上支持了“联指”消灭“4·22”的战斗行动。梧州发生大火后第4天,4月22日,广西军区通知“梧州联指”头目朱锦伦、黄荣、倪海清三人由分区副司令员孙洪带领到广西军区。欧致富司令员接见他们,指责他们“联指”放火,说放火就是反革命,要他们回去停止武斗。29日他们回到梧州,军区副司令韩世福同时也到梧州,第3天在军分区接见倪海清,对他说:“我已查清楚了,放火不是你们,是‘4·22’。当时“梧州联指”的头头就认为,既然欧致富讲过放火就是反革命,韩世福又说放火是“4·22”,那么“4·22”就是反革命了,因此,他们在军区和分区的暗示下就下决心放手大干,直至把“4·22”派彻底消灭(其实当时双方对打,互相都指责对方放火)。

四、武斗造成的损失。

梧州山城武斗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严重损失。当时统计被大火烧掉的公私房屋2000多间,共38万平方米,灾民达3800户,19211人,物资损失4000多万元。梧州市“联指”派消灭“4·22”派后,又抓捕和杀害了一批“4·22”派的头头和群众。

地专机关两派在这场武斗中虽然伤亡不大(没有死人),但也造成财物较大损失,两派的隔阂加深。特别是地专“大筹处”在前期武斗中还起了重要作用。在武斗结束后,还长期对“4·22”派观点的一些人进行批斗、关押和迫害。并且对地区各县、矿的武斗和杀人事件产生了较坏的影响。

乱抓滥杀、草菅人命

1968年5月5日,“4·22”派的最后一个据点——市人民银行被攻下后,“梧州联指”派把从银行举着“白旗”出来的人都当作“俘虏”,押到市青少年文化宫进行搜身、审问。然后,大部分被送到钱鉴监狱关了起来。接着,“联指”派又陆续四处抓人关进钱鉴监狱,使关押在那里的人数多达到700多人。被关押的人员受到残酷的迫害、造成了非常严重的后果。

梧州武斗结束后,地专“大筹处”曾召开地专各战线群众组织头头会议,霍培强、谭金锡参加了这次会议。霍培强在会上指名道姓数了各战线一些“危险分子”,并强调说:“你们要注意他们的活动,指挥部准备采取行动”,除个别领导和部分干部职工在武斗结束时被抓外,有些是在1968年5月10日晚上,由韦焕荣、黎朝铿、黄良双、陆志琛、李顺发、魏大禄、莫洁、吴山、李桂新等一批人,头戴安全帽,面戴口罩,分成几个小组,在地专机关把“4·22”派的一些群众和被怀疑与“4·29”派有联系的领导干部抓送钱鉴监狱关押。

地专机关先后被抓到钱鉴关押的有:肖抗利、虞福涛、张国志、李喜宏、莫培秀、边振寰、鲁守仁、刘玉权、赵仁和、莫方、何月珍、英颖玲、张宏钦、吴锦扬、潘培楷、高志雄、唐赞卿、黄耀深、黎梓松、谭鉴斌、覃渭泉、梁成沛、招展、莫井延、陈耀华、陈永生、罗太银、廖家鸿、毛明日、王慕森、劳石年、曹建庭、李宏、柏宁、谢崇芝等35人。

地专机关抓人到钱鉴以后,陈维便布置陆志琛、秦亮超2人,到钱鉴处理被抓的这帮人的问题,其任务是搞审讯、整理材料,做思想教育等方面的工作(秦中途回来)。当时抽到钱鉴工作的人员有陆志琛、国卫东等30多人。钱鉴监狱主要是梧州市“联指”的人负责管理,共分为4个组,地专机关的国卫东(水电局干部)、傅创海(财办干部)2人是第2、第3组的负责人之一。地专到钱鉴工作的其他人员,有的编入市的各组工作,有的编到地专另设的几个组工作,他们多数人都是吃住在那里。陈维和霍培强、黄革(农业局干部)、马仲斌(林业局干部)、林运华(组织部干部)、谭金锡等人都先后到钱鉴监狱视察和布置工作。岑家荣曾带领贫下中农代表到钱鉴监狱参观“战俘”。

被抓到钱鉴监狱关押的人,都有各自的“罪名”如“纵火犯”、“杀人犯”、“武斗元凶” 、“坏头头”、“三指向分子”、“小爬虫”、“叛徒”、“特务”、“死不悔改昀走资派”、“历史反革命”等等。为了迫使被关押者“认罪”,对他们进行了非法的审讯,逼供和人身摧残,进而发展到乱杀人的犯罪行为。

被关押的人员,天天有人被审讯,每审都被蒙住眼睛挨打。有的用木棒抽打背脊腰肾等部位,至使多处受伤;有的被打昏过去,用冷水冲醒再审问。他们生活上遭到难以忍受的折磨。,一个只有12平方米的牢房,就关了34人,根本无法开铺睡觉。而且从来不给放风,早晚无水洗脸、漱口,晚间没水洗澡,大小便不准上厕所,几十人一个小房,只在屋角放一只便桶,吃、住、拉混在一起,臭气冲天,难以忍受。一些人因此得了风湿病、肠胃病和传染病,以至长期无法治好,带来终身痛苦。关押在钱鉴监狱的人员,被杀害的约50人(均属梧州市的),有的是公开杀掉,有的是暗中杀掉,有的是集体成批的杀,有的是个别杀。杀人手段也十分残忍,有的被当作祭品用枪杀死,有的用猪笼、麻袋装后沉下河淹死,有用棍棒打死,此外,还拿一些人陪枪毙、假枪毙,还有的女俘被强奸。地专机关被抓去的人当时还没有被打死的,有的被假枪毙,只有岑溪县小学教师何拔柱(参加梧州市“4·22”派)被丢下河淹死。1968年5月17日,“梧州联指”召开庆祝武斗胜利大会,一次就从钱鉴监狱拉出12人用汽车运到梧太公路八公里处集体枪杀。5月11日至6月13日,又先后3批从钱鉴拉出“俘虏”25人丢下西江淹死。这些杀人的主谋及凶手现由梧州市处理。

四县一市打平桂

1968年5月24日至7月17日,在梧州专区境内的平桂矿区,发生了一场在军分区的支持和一些县人武部的策划指挥下,集中了贺县、钟山、富川、昭平4县的民兵及“保红”武装和梧州专、市“联指”的武斗人员,围剿“4·22”派“平桂井岗山”,将其彻底消灭的规模很大、非常残酷的武斗。四县一市“联指”派和民兵武装参战的最多达5600多人,平桂矿本身参战双方也有800多人。双方都使用了现代化武器,如钟山民兵装备有重机枪12挺、轻机枪40多挺,高射机枪1挺,军用小钢炮3门,冲锋枪140多支,步枪1200支左右,驳壳枪50多条,五四式手枪50多支,军用手榴弹2400枚左右,土造手榴弹1000多个。梧州“联指”有高射机枪四挺,地专“联指”有重机枪一挺等。并先后分别在西湾(平桂总局所在地)、里松、新路矿一带和珊瑚矿3个地方展开战场。时间先后长达50多天。现将情况记述如下:

一、大武斗前平桂两派的情况。

1967年初,清华大学学生吴瑞到平桂串连,在对待吴瑞的看法上,平桂初步形成了两派,以后,这两派一派“支韦”,一派“打韦”。以邹富金,杨子明等为首组成平桂“联指”总部和以孙家铜、张诚、顾启发、袁孝春等为首组成“4·22平桂井岗山”分别与广西“联指”、广西“4·22”挂上钩,于是便形成了平桂“联指”与广西“4·22”平桂“井岗山”两大派组织。来平桂支左的6975部队白晏清表态支持平桂“井岗山”,梧州军分区邹春修则表态支持平桂“联指”。由于驻军与军分区各支一派,平桂两大派的矛盾便逐步激化。

1967年11月23日,平桂两大派在选炼厂首次发生武斗流血事件,“联指”派工人苏桂勋被长矛捅死。这以后还发生过多次小武斗。以至逐步形成“联指”派群众集居在水岩坝、电厂、牛庙矿、二〇四队、望高矿(现在龙水矿)、煤矿天堂坑口和局直机关的小部分地区;“4·22”派群众集居在珊瑚矿、新路矿、里松矿、煤矿大岭坑口、机修厂、选炼厂和局直机关的大部分地区。钟山、贺县、富川、昭平县一些被赶出来的“4·22”派人员也跑到平桂“4·22”派集居的地方。

二、“围剿”西湾情况。

西湾地区位于钟山县内,与贺县毗邻,是平桂矿务局直属机关所在地。

1968年4、5月间,平桂发生打派仗多次。当时,平桂“联指”处于寡不敌众之势。其头头杨子明便亲往钟山、贺县、富川、梧州等地求援。于是,在5月8日,这三县一市和平桂矿的“联指”头头及“保红”指挥部负责人到富川召开了一次会议。主要是互通情况,讨论研究如何搞好联防,以对付平桂“4·22”问题,但没有作出打平桂的具体部署。会议开了1天,地专“联指”头头谭金锡、平桂的邹富金、钟山的钟瑞鹏、贺县的张仁义、黎忠(胜章)、富川的黄礼天、何学多,梧州市的童如铭等人参加。谭金锡在会上说:平桂问题是严重的,不解决问题各县都不得安宁,要解决平桂问题,大家都要支持,梧州也可能支持。

各县参加会议人员回去后,即向县革委、武装部和县“保红”指挥部领导汇报,并组织武斗队伍准备“围剿”西湾的“4·22”派。其中:

钟山县的武装部和“保红”负责人,召开了各区的武装部长会议。县武装部长薛延和、副部长李昆等出席了会议。“保红”指挥部的钟瑞鹏、刘金辉主持会议。李昆在会上说:“平桂是眼中钉,肉中刺,牛鬼蛇神窝,不拔掉它,对我县革命生产不利,不得安宁。”会议专门分析西湾状况和“围剿”方法,尔后立即组织武装队伍,把各区(公社)的民兵集中分成3个营和县直武装人员共2000多人,由刘金辉(县革委成员、“保红”负责人)、钟瑞鹏(县革委常委,“大联委”,和“保红”负责人)、刘泉江(县革委常委、“保红”负责人)、林国冠(钟山镇武装民兵连指导员、“造反派”头头)等带领,于1968年5月24日开始陆续向西湾进发。

贺县也在县革委和人武部的支持下成立贺县前线作战指挥部。县革委主任罗雄主张,县革委、武装部不公开出面,由县“保红”指挥部具体部署。于是,由申恒亮(县“保红部”委员)担任前线作战指挥长;黄林(县财办秘书、“保红部”副总指挥)担任前线总指挥(打西湾不久便中弹身亡);谢银芳(县“保红部”常委)负责前线办公室工作;缪隆恩(县革委委员、“保红部”副总指挥)负责后方工作。从公检法、财贸、黄田“硬骨头”等“联指”组织中抽调力量组成尖刀班;从八步、沙田、鹅塘、贺城、贺街、莲塘、信都、仁义、桂岭等9个公社(镇)调集民兵400多名(以后增至3000多人),于5月24日、28日分别开赴西湾驻扎在西湾水管所、公和、下排大队和天堂煤矿一带。

在平桂“联指”头头杨子明亲自到梧州找地、市“联指”头头要求派人增援的情况下,梧州地专“联指”头头谭金锡、霍培强、陈维和荣丕实等人也同意派武装去参战。组成由韦焕荣带领的地专武装班共30多人。他们和梧州市由张炳坤、张碧霖(人称大小张飞)带领的联指“无产兵”,由杜海楼、童如铭带领的“联委”武装人员共200多人,也在5月下旬开赴平桂,驻水岩坝一带。当地专“联指”武装班出发去平桂时,傅享通对韦焕荣作了三点指示:一不要乱杀人;二要注意后方,不要太空虚;三要做好梧州“联委”和“联指”的思想工作(因市“联委”和市“联指”虽同属“支韦”观点,但又有矛盾),回来搞大联合。

富川民兵200人左右,由黄礼天(县革委常委、“保红”指挥部总指挥,“处遗”中已自杀)、何学多(县“保红”指挥部副总指挥)等人带领,主要负责扼守望高一带,防止平桂“4·22”突围北去。其中何学多、蒋永吉曾带领武装民兵70多人,乘汽车去平桂支援攻打黄花山,后因多种原因,只住了4天就回富川了。没有参加进攻。

1968年5月28日至30日在平桂耐火材料厂召开了各参战单位头头联席会议。参加人员有:平桂的邹富金、杨子明;钟山的刘金辉、刘泉江、钟瑞鹏、林国冠;贺县的申恒亮、钟兆新(县“保红部”总指挥);富川的何学多;梧州“联指”的张炳坤、张碧霖;梧州“联委的杜海楼、童如铭;地专的韦焕荣等。会议由杨子明介绍平桂武斗和据点情况,并成立平桂前线作战总指挥部。总指挥:邹富金;副总指挥:刘金辉、刘泉江、申恒亮、钟兆新、杜海楼、张炳坤、杨子明;成员还有何学多、韦焕荣、童如铭、张碧霖、何清辉、杨启云等人。在总指挥部下分设指挥所(有的叫指挥部),有平桂、钟山、富川、贺县、梧州地专“联指”、梧州市“联指”、梧州市“联委”7个。后来,从南宁来了个广西“联指”常委,名叫陈忠民也在总指挥部,钟山县武装部副部长李昆和科长周善立也经常到总指挥部去。

5月25日凌晨,平桂“井岗山”(“4·22”派)偷袭“联指”的老山据点。点燃了西湾武斗的导火索。平桂矿区两大派大规模武斗开始爆发。

5月30日下午,军分区副政委傅享通到了贺县武装部召开会议;参加的有贺县武装部的陈金岭、富川武装部的周彬、钟山武装部的梁福霖等人,傅主持研究决定把广州军区存放在贺县的备战物资(各种弹药)转移到钟山和富川,由钟山,富川派来的十部汽车运走。钟山的子弹运回县后第2天由钟山武装部长薛延和、李昆决定全部发给城厢公社武装民兵。

5月底,总指挥部开会研究攻打“4·22”派占领的选炼厂据点。在此之前,钟山民兵曾攻了3次没有攻下。会议决定6月2日开始发动总攻。集中了钟山、贺县、梧州的武斗队伍共有2600人左右的兵力,结果攻下了选炼厂,前后用了10天左右的时间,结束了第1阶段的战役。紧接着进入第2阶段的战斗——攻打“全无敌”总部,大约一个礼拜又结束了第2阶段的战役。第3阶段总攻“黄花山”。第1次攻打没有打下,相反钟山的武装人员黄国祟等人被对方打死和俘虏(这些被虏人员也被对方残酷杀害)。这次攻打,“联指”失利。第2次攻打时采取“佯攻和实攻相结合”的办法,分工钟山负责“佯攻”,虚张声势吸引对方兵力,让贺县和梧州的“无产兵”进行“实攻”,但是没有成功;第3次又分工钟山和梧州“实攻”、贺县“佯攻”、也没有办法打进去;第4次便集中所有兵力共5600人左右,全面进行强攻。7月初,在强攻前,平桂前线总指挥部在电厂曾开会研究部署。梧州军分区参谋长李钱荣(后提升为副司令员)和副参谋长李玉亭(后提升为参谋长),钟山县武装部李昆,何品芬等参加了会议,李钱荣在会上虽然说过要文斗不要武斗,要贯彻《七·三》布告,但实际上是支持“联指”派围歼“4·22”派的战斗行动。他们还换上便衣去观察地形。以后打下黄花山,“4·22”派的人向姑婆山撤退,李钱荣还说:“他们上姑婆山就当土匪去。”地专“联指”的谭金锡、霍培强等人也参加了这次会议。谭金锡指着黄花山作战草图,向到会者提出了攻打黄花山战术上的具体意见。结果,在7月7日,“联指”派拿下了黄花山,西湾的“4·22”派据点便全部被攻克,败方人员溃散逃亡,大部分被俘,沿河两岸被击毙的尸体不少。这一阶段打了1个月左右,至此,历时45天的“围剿”西湾大武斗,以“联指”派取得“胜利”而结束。随后又进行了大规模的战场清理,搜捕人员。

这次武斗共死亡398人(包括杀俘虏),其中双方对打死101人,打杀俘虏297人。平桂所属各厂矿几乎停产半年,1968年经济亏损达900多万元;西湾银行被非法提取国库现金21万元,西湾粮所损失粮食80万斤。各县也损失了不少钱财。(据贺县统计数)

三、“围剿”里松、新路矿和姑婆山。

里松、新路矿区是平桂的分矿,位于贺县境内,其北邻姑婆山与钟山、富川以及湖南交界。这次“围剿”主要是由贺县武装人员进行。

贺县革委、武装部认为平桂“井岗山”新路矿“红旗公社”(“4·22”派)是在一小撮走资派、坏人的策划操纵下,严重干扰了黄田地区的文化革命和破坏生产。县武装部决定派员前往里松侦察“敌”情,收缴民兵枪技。

1968年6月25日,黄田公社武装部副部长叶杨清和特派员龙行清,奉县武装部“要防止把武器落到‘4·22’手里”的指示,赶到文汉大队清缴民兵枪枝。6月27日,县武装部另派作战参谋刘克盘、刘兆富和县公安局政审股长郑敬林、李柏林进驻里松大队摸“敌情”,继续清缴民兵武器。29日凌晨3时左右,叶杨清等人星夜把收缴枪支挑运回黄田。郑敬林、刘克盘、刘兆富等人留宿在里松大队部。凌晨3点多钟,新路矿的“4·22”红旗公社组织了50多人到大队门口企图抢夺被收缴的枪枝,用炸药包炸开大队门口,刘克盘等人即打烂后窗逃到青凤大队避险,并打电话向县武装部报告,县武装部接电后,认定“6·29”爆炸事件是反革命行为,立即通令莲塘、大宁、桂岭等11个公社,要他们按下达任务派出武装民兵准时赶到里松应战,又从县直机关凑集69名男女武装民兵,由县武装部副部长张庆祥和作战科长赵兴恩率领于6月30日早上到达里松725矿。当天下午1点多钟,民兵正在招待所休息时,被新路矿“4·22”,红旗公社组织约100人包围并开枪射击。这时,张庆祥、赵兴恩组织队伍占领山头,当2人从水沟返回矿招待所后门时被自己负责守门的李柏林误击中受伤(张伤左腿,赵伤右腿)。在激战中,还有725矿武装部长毕明春、电工陈朝南也中弹身亡;莲塘民兵谢隆道也被手榴弹炸死。此时,刘兆富立刻向县武装部电话汇报,要求增兵解难。县武装部将战情转报梧州军分区,当时高明远副司令员指示:“要出兵,多出兵”。当天下午黄昏时候,“4·22”见对方兵力多,武器好,又有解放军参战,就全部撤走了。县武装部遵照上级命令,决定继续追击,除留一部分民兵驻守在里松725矿外,又增调了一部分民兵前往包围新路矿区和新路选炼厂、新路粮所、供销商店等据点。“4·22”派的大多数人,在强大的兵力围攻下,于7月3日晚上往姑婆山、湖南江华方向撤走。县武装部的一些领导并不罢休,要上山去继续围剿这些所谓“国民党残渣余孽”。海拔1731米高的姑婆山,地处湘、桂两省(区)的富川、贺县、钟山和江华、江永5县交界,解放前群众称为“土匪窝”,县武装部为了围剿“敌人”,指派赵兴恩主持召开贺、富、钟三县联防会议,成立3县联防指挥部,制定围剿姑婆山方案。会后,贺县武装部派黄流,王辉德和各公社武装部长到新路、杨梅冲等地熟悉地形、侦察“敌”情。7月14日,赵兴恩在县革委常委会议上提出围歼姑婆山的具体安排。7月15日,兵分四路开始进攻姑婆山。当各路民兵到姑婆山顶会师时,“4·22”红旗公社组织的人马早已撤到湖南江华县避难了。而搜山的民兵却有3名被雷电和冷抢打死。8月上旬,又组织一批留守新路矿的民兵重返姑婆山搜查多天,同样扑空。为了围剿姑婆山,共出动干部、民兵达1000多名,花去时间3个月。一切物资费用均经县革委常委讨论批准报销。直到9月底,新路矿革委会成立后,留守在矿区的前线指挥赵兴恩、王恩、宋恕久和武装民兵骨干,才全部撤离新路。

这次“围剿”中,双方共死亡36人。“联指”方面死9人,其中2人被自己组织误伤打死,2人在解剖地雷失误炸死,3人被雷电击毙,2人在武斗中被对方打死,“4·22”方面死27人,其中2人在武斗中被俘后在审讯时被打死,1人武斗后在家被抓去仁义公社血祭“联指”的所谓“烈士”时枪杀死,1人被推下河淹死,其余都是在矿办公室或在矿场上工时被抓去枪杀死亡。在新路矿被打下时,把“俘虏”蒙住眼睛,拳打脚踢,棍敲枪捅,惨不忍看。里松725矿副矿长黄天保就是这样被审讯后枪杀了。

四、“围剿”珊瑚矿区。

珊瑚矿也是平桂的一个分矿,位于钟山县内,与贺县、昭平接壤。

1968年7月7日,西湾武斗结束后,前线总指挥部的邹富金、杨子明、刘金辉、陈忠民等人,立即调兵遣将组织钟山、贺县、昭平和珊瑚矿“联指”四方力量以“趁热打铁”之势攻打珊瑚矿。

早在7月初,邹富金就打电话给珊瑚矿“联指”负责人黄兴钰,说:“上级决定由钟山、贺县、昭平3县配合解决珊瑚问题”,叫他做好战斗准备。贺县武装部长杨康民、副部长张庆祥、作战科长赵兴恩也曾召开全县各公社武装部长会议,布置了公会公社要配合钟山、昭平围攻珊瑚矿。7月7日,在钟山县石龙区(公社)凤翔曹碓村召开了3县联合攻打珊瑚的战前部署会议,钟山的石龙、迥龙、同古、贺县的公会,昭平的樟木、黄姚等公社和珊瑚矿“东方红”总部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上研究了作战部署,并成立前线总指挥部,由石龙区武装部长钟荣标和潘锋任前线总指挥,指挥部设在龙潭水库。钟山的石龙、同古、迥龙负责攻打石灰山至杉木冲的全部据点,贺县公会和昭平樟木、黄姚负责攻打龙门至大冲山的据点,由熟悉地形和情况的“东方红”总部人员作向导。7月10日晚上,1000多武装民兵全部进入阵地。11日凌晨开始攻打。一直到16日,就把“4·22”派的全部据点拿下。先后抓捕了“俘虏”310多人,其中绝大多数是学生、职工和家属,有的是从公会等地逃往珊瑚矿的教师、农民。这些“俘虏”除有14人被公会、黄姚民兵枪杀外,多数在当时释放了。此后,珊瑚矿“联指”开庆祝会时也杀了7人。这次武斗双方死10人,伤10多人,打下后乱抓乱杀共52人。另外造成国家经济损失不少。仅公会公社在经济上就花去资金5000多元、粮食2万多斤。

五、滥杀“俘虏”和大开庆功会、追悼会。

平桂武斗结束后,接着而来的是滥杀“俘虏”。当时,在西湾杀人有4种情况:一是在战场(包括非战斗人员)跑着被击毙或被抓住当场打死;二是俘虏后被偷偷抓去暗中杀死,这绝大多数是本单位的人杀,或原有私怨以及两派对立时互相争吵意见较大的便趁机杀人;三是因自己一方在武斗中死了人便进行报复杀人的;四是开追悼会、庆功会时拉人去祭杀。

如:打下西湾后,平桂和钟山的被俘人员开始被关在大礼堂和旁边的几间平房里,并没有专人管理,只是让民兵轮流守卫,结果轮到谁值班,谁就有权拿人去杀,有些专程从县城跑来抓人乱打乱斗。有枪的人谁都有权拿人去偷偷杀掉。结果“俘虏”一天比一天少。

7月11日,由邹富金主持召开了平桂“联指”常委扩大会议,参加人员有常委和所属各总部主要负责人。钟山的钟瑞鹏、刘金辉、刘泉江,贺县的申恒亮、钟兆新,梧州的杜海楼、张炳坤也参加了会议。会上经过议论认为:坏蛋是要杀一批的,但要注意阶级路线,不能杀好人,只能杀地、富、反、坏、右、牛鬼蛇神、国民党残渣余孽,不能多杀,杀人要经指挥部批准。于是7月14日上午,在西湾矿小操场召开了万人“胜利”追悼大会。会后,在鸡婆矿枪杀了孙潜等16人(其中干部10人,工人4人,学生2人)。当天,在西湾地区共杀害了40人。这次会议起了大规模公开杀“俘虏”的坏榜样,使平桂矿区及各县乱杀人之风盛行,造成了恶劣的影响和严重的后果。

7月12日,富川县“保红”指挥部何学多、刘汉荣等把在望高抓获的从平桂逃出的富川“4·22”派人员毛明昭、周支斌、钟永芳(女)、黄璋、黄绣5人杀害后将人头砍下,挂在县城红星台前的电杆上示众2天1夜,其惨状令人目不忍睹。

贺县也计划在7月20日召开“胜利大会”。事前,贺县“保红指挥部”开了一份名单到平桂要提审刘继芬、许日周、陆俊德等15人,杨子明同意并在名单上增加了2名,一共把17名俘虏交贺县押走,这批人在贺县审讯后,便打算在开“胜利大会”上枪杀,因当时县人武部不同意这样干。于是,贺县“保红指挥部”的张仁义(“处遗”中被捕,因病保释在家自杀)、钟兆新等人研究,由邓忠、刘锦荣带队,在7月19日将这17人押到西湾选炼厂河边和八步三加罗卜滩河边分别集体枪杀了。

在西湾打选炼厂时,钟山县公安公社的一名大队长梁彬生被打伤而死,为了与死者报仇,公安的武斗人员把俘虏周绍昌(平桂有名的冶炼工程师)、陆毅谦(周的妻子,也是有名的化验工程师,第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和钟房富3人押回公安。6月21日,在死者的生产队晒坪召开追悼大会。公社的负责人陶金福、杨群良和县武装部范珍、梁福林以及平桂派代表参加。由陶金福主持,并组织浩大的送葬队伍,在死者的墓地,杨群良对空鸣枪示意,让死者的亲属等人用大刀、长矛将周绍昌等3人活活打死,以为死者“殉葬”。此后,有不少公社也相继这样做。钟山城厢的民兵还押一批“俘虏”去挖他们在武斗中被打死的人的尸体,挖后当场把“俘虏”打死。

1968年7月21日,钟山县革命委员会在县城红星广场召开“追悼大会”,把参加围剿西湾死去的“联指”派人员作为烈士追悼。会上对死者家属发抚恤金和烈士证。会后,城厢公社和钟山镇的人把抓获的5名“俘虏”押到通坪桥枪杀。县革委还决定用围剿西湾缴来的钱兴建一座烈士纪念塔。兴建此塔耗去国家资金12000多元。“烈士塔”建好后,群众反映较大,后广西军区领导欧致富来钟山检查工作指示毁掉。县革委才派人连夜炸掉。

平桂武斗结束,地专机关到平桂参战的人回到梧州,为了表彰他们的“功劳”,地专“联指”于7月25日在专区礼堂召开了欢迎与庆祝大会。参加大会的约1000人,“联指”头头霍培强、陈维、杨家武、谭金锡等人出席主持了大会,霍培强在欢迎大会上讲了话,韦焕荣代表参战人员介绍了平桂战况和所谓战绩。霍培强等“联指”头头还给到平桂参战的人发了纪念品,纪念品是一个笔记本,上写:“送给平桂前线凯旋归来的战友——地专“联指”,1968年7月25日”。会上还给到平桂参战的人戴了大红花,会后,参加会议的人还到街上游行。

平桂这场大武斗,前后总共出动了近万人,历时50多天,从5月24日开始,7月1日攻下了新路矿、里松矿;7月7日攻下了西湾地区;7月17日攻下了珊瑚矿。据平桂“处遗”领导小组的汇报统计:在武斗中,各县、市民兵42人被打死;武斗后,为“讨还血债”,平桂局有86人被各县、市民兵杀害。平桂矿务局在武斗中,对打死亡60人;冷枪打死39人;试制武器爆死13人;突围过河淹死6人,突围死亡不明的10人;被抓住后打死223人。以后被审查、批斗而自杀的16人。此外各县跑到平桂据点被抓回的俘虏也被各县杀了一批。据不完全统计这场武斗死亡的人有400多人。各县、市、矿对这些杀人的主谋及凶手,在“处遗”中都进行了处理。

成立各种机构,迫害大批干部群众,制造冤假错案

在梧州地、市两派武斗结束不久,经自治区革筹小组批准(68年4月24日下文)梧州地区革命委员会于1968年5月23日正式宣告成立。主任张耀先(梧州军分区政委)、第一副主任张容林(原地委书记)、副主任宋瀛洲(军分区司令员)、里林(原地委副书记)、谭光(原专员);常委23名:张耀先、张容林、宋瀛洲、里林、谭光、杨向荣(军分区副司令员)、傅享通(军分区副政委)、张文卿(原副专员)、李钱荣(军分区副司令员)、魏连和(军分区政治部副主任)、高明远(军分区副司令员)、卢洪贞(原地区财贸政治部主任)、赵凯(原地区计委主任)、赵萍水(原地区工交办副主任),霍培强(“联指”派代表)、杨家武(“联指”派代表)、张杰(“联指”派代表)、伍必柱(“4·22”派代表)、黄肇森(“4·22”派代表)、(暂缺4名);委员79名。

革委会成立以后,在当时“左”的路线和派性思想的指导下,先后由革委会领导成立了“保红指挥部”、“第三办公室”、“斗、批、改办公室”、“一〇四干校”、“三办二组”等机构。对大批干部群众进行长期批斗、审查、迫害,以致制造了大批冤假错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红指挥部”内幕

地区革委会成立后不久,在1968年6月初便开始筹备建立梧州地专机关保卫红色政权指挥部。这一组织是打着保卫新生的红色政权“革命委员会”的牌子而成立的,实际上是一个派性的组织。它是在军分区和革委会直接支持和组织起来的。梧州军分区副司令员、地区公检法军管会主任李钱荣曾经说过:“上面有文件指示,成立保卫红色政权指挥部,要推广广东的经验,不但地直机关要成立,8个县都要成立,革委会已发了文件通知,要立即成立”。(各县在革委会成立后也都相继成立了这一组织)。据原地、市保红联合指挥部副总指挥张炳坤交待,成立“保红”指挥部其目的:“一是当时公检法处于瘫痪状态,要用‘保红’指挥部这个组织取代公检法对阶级敌人实行专政;二是为了应付反复,防止外来干扰。”事实上,“保红”指挥部成了一派镇压另一派的合法组织。

地专“保红”指挥部,首先由霍培强、谭金锡负责组织,他们圈定地区革委委员黄忠生等人参加,主要是把原来“联指”(“大筹处”)的一部分工作人员和武斗骨干转移到“保红”工作。他们拟定名单后交专区革委会副主任里林批准,便于6月24日以专区革委政治部名义发出通知,抽调了20多名干部、工人到“保红”指挥部来。

霍培强以专区革委会常委的身份参加地专“保红”指挥部,被任命为指挥长;杨家武为副指挥长(后任命的);谭金锡为地区公检法军管会派到“保红”指挥部的负责人,指挥部设在现地常委会议室那幢楼,楼上为办公室和宿舍,地层为私设的监狱。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专案组,后勤组,武装班。工作人员都一律配带印有“红色政权保卫者”的胸章,指挥部的领导人,武装班人员和一部分工作人员,都配有专用枪枝,指挥部的人员都一律脱离原单位的工作,集中吃住。

在地专“保红”指挥部成立一个多月,地、市“保红”指挥部合为一体,成立地区保卫红色政权联合指挥部。1968年7月20日上午9时,在北山中山纪念堂前举行有数千人参加的成立大会。军分区政委张耀先、地区革委会副主任张容林参加了大会。大会宣读了梧州地区保卫红色政权联合指挥部负责人名单:指挥长霍培强(地区)、副指挥长张炳坤(梧州市)、政委张耀先(军分区)、副政委张容林(地区)。指挥部下设政宣部、保卫部、武装部、后勤部,政宣部又分组织组、宣传组、联络组。总部设在市海员俱乐部,另分3个分部:即河西分部、塘源分部、地专分部。

梧州地区“保红”指挥部活动到68年8月19日,便向梧州专区各县“保红”指挥部发出通知,通知说:“根据军分区指示精神和梧州市阶级斗争的实际情况,经过讨论,一致同意,地、市分开,即梧州地区保卫红色政权联合指挥部由梧州地专机关组成,并与专区各县保持联系,在专区革命委员会和军分区的领导下,主要担负专区对敌斗争的任务。原参加地区“保红”联合指挥部的梧州市各革命委员会的单位,直接在梧州市治安委员会的领导下进行工作。今后各县有关工作事宜直接与梧州地区保卫红色政权联合指挥部联系”。此后,地区“保红”指挥部便与梧州市分开活动。1968年12月份,地区“保红”印刷宣言:第1、第2号公告各3000份,广泛散发,号召向“阶级敌人”进攻。各县的“保红”指挥部也都进行所谓“刮十二级台风”,出现乱抓、乱斗,乱杀人的事件。1969年初地区、各县“一〇四”和“五·七”干校相继成立后,干部集中到干校搞斗、批、改,地专“保红”指挥部活动也就停止了。

梧州地专机关“保红”指挥部成立后,进行了一系列的非法活动:

1、私设监狱,关押不同观点的群众。

梧专“保红”成立后,指挥长霍培强带领武装人员和车辆,到军分区河口教导队,接收被关押在那里的14名“4·22”观点的人员(曹炳森、梁世华、孔宪春、高炳年、黄国伟、蒋家武、农爱芝、邝章松、陈武、黄泽文、陈桂益、段伟、陈侃言、李树奇),当时给这批人员定的“罪名”是冲击京西宾馆,冲击广西军区和参与区展览馆活动等(因他们在梧州武斗时跑去了北京、南宁等地)。接着又自行四出抓了17人(巫育民、莫世波、白岚、李源、彭振昌、李俊成、周毅强、梁日新、黄永业、黄灿光、李承继、尹之槐、黄桂华、李宏、覃耀坚、李鹤龄、程炳南),此外,印刷厂把所谓里通外国的“特务分子”谭聪,防疫站把搞死儿子的柏宁也送来“保红”关押。这样在地专“保红”指挥部关押的共33人。这些人员绝大部分是地专“4·22”派的干部、群众。被关押的人完全失去人身自由,连吃饭,大小便都有人用枪押住。曹炳森还被戴上手铐长达4天之久,吃饭、小便都不准出房门。他们还经常被武装押去劳动。

2、进行逼、供,信。

指挥部对被关押的人,采取各种手段,软硬兼施,逼其交待所谓“罪行”。并于1968年10月4日至12月底,办了一个所谓毛泽东思想学习班,张容林亲自作动员报告,强调要通过“学习班”全面开展斗、批、改,要把“学习班”与斗私批修、大批判、清理阶级队伍结合起来搞。傅享通也在会上强调要清理阶级队伍。学习班上,每个人都要检讨、交待、揭发问题。谭金锡还组织人批斗了李承继、曹炳森,并动不动就恐吓说:“你们不老实,给一颗花生米吃(意即枪毙)”。

除了用“学习班”的办法诱供外,又用硬的办法逼供。他们天天逼被关押的人写所谓“罪行”交待材料。

白岚在关押期间,还被农口造反派关进铁笼,放在手推车上,推上大街游斗,白在铁笼中示众,被一些人用火灼、棍子戳、受到非人的侮辱。

3、大搞黑材料,制造冤假错案。

“保红”指挥部为了罗织罪名,把不同观点的人打成反革命,除了通过逼、供、信搞取材料外,还不惜捏造事实,诬蔑陷害,制造了一系列冤假错案。

他们站在派性的立场上,经过一系列的活动,为地区革委会、地区公检法军管会提供了处理和审判这批关押人员的所谓“罪行”材料。致使梁世华被定为反革命分子,在1969年1月5日判处有期徒刑7年,逼得其妻子离婚,直到1976年才得平反;黄国伟被判管制3年,送回原籍交群众监督改造;还有孔宪春也被判刑3年;陈桂益回单位(粮食局)后被批斗迫害至死;尹之槐、陈武、邝章松、李树奇等人也受到长期打击、迫害。后经查明,这均属冤假错案,“处遗”中已予彻底平反。

二、地区“三办”情况。

地区“三办”成立于1968年5月11日,工作至1973年11月结束。前期称“梧州军分区第三办公室”,后更名为“梧州地区革委第三办公室”,但仍是部队支左干部主管。这个机构,是在当时梧州军分区及梧州地区革委会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的。办公室地址在原地区革委会内。

“三办”开始由军分区副政委、地区革委副主任傅享通直接抓,具体工作负责人是军分区派来的干部梁聚俊。68年11月以后,梁聚傻调走后,军分区又派部队干部尹殿臣接替,一直到工作结束。地方干部是林运华(原地委组织部干部科副科长)在“三办”起主要作用,林是“三办”的负责人之一,据《梧州地区革委第三办公室工作总结》中写到:“地区除了分工一名党委常委、革委副主任,军分区副政委何文普同志经常抓‘三办’工作外,地委书记、军分区政委张基同志还亲自到‘三办’会议上作总结、做指示。”(注:1971年6月重新成立地委,书记张基、副书记张容林)。

“三办”单独成立一个党支部,支部书记是尹殿臣、副支书是林运华、秦树业。办公室内设三个组:定案组、外调组、清档组(清理敌伪档案及清理地下党专案)。地区党委成立前又增设一个审干组,负责地区党委候选人的审查工作。地区革委“三办”的任务和作用是:(1)直接组织审查地直机关的立案对象,布置、检查,指导地区104干校专案组的业务工作,审理干校专案组上报的案件材料;(2)审查地区党委候选人;(3)布置、检查、指导各县“三办”的业务工作,审理各县上报的案件;(4)与地区斗、批、改办公室、地区104干校保持密切联系,互通情报、互相配合。

在当时极“左”路线和派性的指导下,怀疑一切,打倒一切。“三办”通过审查干部的“政治历史问题”,制造了一批冤假错案,诬陷、迫害了一大批干部,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后果。

“三办”工作的大体程序是:

(1)立案。立案的材料来源有四个方面:一是群众组织批斗时揭发和派性调查得来的;二是翻阅干部档案得来的;三是通过清理敌伪档案,只要发现国民党某人的通缉或其他疑点,就捕风捉影,作为自首、叛徒或特务的线索立案审查;四是林运华把自己所掌握的干部政历情况,无限上纲地向“三办”、斗批改办的同志作介绍。

(2)外调与审讯。一边组织外调,一边对被审对象进行逼供,也是“三办”迫害干部的手段,往往对一些历史问题已经查清了,也还揪住不放。

(3)定案与逼“认罪”。当时“三办”对人的处理,定性或解放的依据,主要是根据区革命委员会常委关于解放干部和立案处理的有关政策规定,参照北京“六厂二校”和北京二七车辆厂的立案处理经验来处理案件的。是依据外调调查报告、材料由定案组人员分阅,并提出初步定性意见,然后由尹殿臣和林运华主持召开定案处理工作会议,经三办定案组讨论提出定性意见后,写出定案初稿,最后以“三办”名义打印出来报地区革委党的核心小组讨论审批。尹殿臣、林运华也经常参加地区革委的核心小组审定讨论会。革委党的核心小组确定定案处理意见后,再以革委会的名义下达处分决定。革委党的核心小组参加定案讨论的有张耀先、傅享通、高明远、何支普、张容林,里林等人。

据“三办”留下的档案材料——1969年3月30日《梧州地区清理阶级队伍情况统计表》中反映,全地区(含各县)共立案审查2614人,占当时职工干部总数的5%,已查实可定性的523人,占立案数的20%;已宣布定性的323人,而实际审查的比上述立案数还要多。正如《梧州地区革委第三办公室工作总结(1968年5月——1973年8月)》中说:“我地区革委第三办公室,从1968年5月11日成立,5年多来,据全地区统计共审查了各级干部3189人,其中厅(局)级4人,处级34人,县级398人,一般干部2753人,经过审查掘出了隐藏在革命队伍中的阶级敌人85人(其中叛徒2人,特务3人,历史反革命分子24人,地、富分子28人,坏分子11人,阶级异己分子8人,其他9人);经过审查,无问题的1067人。属政治历史问题837人,属犯思想错误的802人,维持原结论的364人,属于政治历史问题嫌疑案,经过反复调查,线索已断无法查清,为悬案挂起来的34人”。另外,梧州军分区第三办公室1968年12月30日复制的一份名册中反映,地直机关被立案检查的干部、职工共227名,其中:地委副书记1名、副专员2名、部委办领导15名、科局长13名,一般干部125名、工人31名。地直机关被当作敌我矛盾立案审查的有20人。

“三办”采取“老帐新算”,把原来组织上已查清并下了结论的干部政历问题,重新翻出来再查;和带着框框去外调,逼讯被询问人,搞假旁证;或已查清无问题也扭住不放,继续批斗逼供,制造冤假错案。

立案审查的对象。分别被扣上了所谓三反分子、假党员、特务、叛徒、资产阶级分子、特嫌、不法资本家、三青团骨干、死不改悔走资派、坏分子、国民党残渣余孽、投机倒把犯、反革命分子、内奸、右派分子、漏划右派、阶级异己分子、小道首、杀人犯、现行反革命、蜕化变质分子、腐化分子、参匪嫌疑、土匪、地主分子、托派、富农分子、严重历史不清、三右一风(三右是右倾机会主义、右倾保守主义、右倾分裂主义,一风是右倾翻案风)黑后台、历史反革命分子等30种“罪名”。“三办”就是根据这些“罪名”立案审查他们的问题,使被扣上各种莫须有罪名而受审查的大批干部,受尽了刑讯、批斗、逼供和“劳动改造”的折磨。据文教、经委、计委、地办、统战等战线的不完全统计,当时59个受审人中,被游斗10至20次的14人,被捆绑斗打的20人,(其中被打伤15人),被捆晒的6人,被罚跪砖头、铁链的6人,被关押的17人(有2人被押进钱鉴监狱),被秘密审讯的11人,被饿饭的5人,被拉去假枪毙或陪杀的3人,被送到干校专政班劳改的26人。

对这些冤假错案,“处遗”中都予以平反。

三、“斗批改办公室”和“104”干校。

1968年6月上旬,专区革委大批判领导小组成立,在专区革委政治部领导下工作,小组人员有陈忠先、陈维等人。22日,经专区革委常委讨论决定成立“梧州专区革委会斗批改办公室”。(即由原“大批判领导小组”改为“斗批改办公室”)地专各战线也相应成立斗批改领导小组来抓斗、批、改。

10月6日专区革委会发出的《关于开办原地专机关各战线、单位毛泽东思想学习班开展斗批改几个问题的决定》,对原地专机关斗批改工作,决定由专区革委会斗批改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小组成员:张容林、傅享通、卢洪贞、霍培强、伍必柱),领导小组下设斗批改办公室,具体管理斗、批、改工作。办公室由陈忠先、陈维负责,并从有关战线抽人到办公室工作。

斗、批、改的任务和内容主要是全面反击“三右一风”;开展“三查一清”(查走资派幕后“操纵”,查叛徒,特务、反革命分子,查五类分子破坏活动,清理阶级队伍);查黑线、斩黑手、挖黑班子。方法是分别举办专政对象、中层干部、全体干部学习班,同时组织干部大会批斗所谓走资派。

斗批改办公室曾部署、批斗过吴赞之、张国志、肖抗利、李喜宏等一批领导干部。他们从派性出发对干部群众进行批斗,并主办有《大批判简报》搞派性宣传,使大批干部遭到迫害。张容林还于1968年8月28日签发了《批转钟山县石龙区全面贯彻中央两个布告主动向阶级敌人发动猛烈进攻的做法》的文件。钟山石龙是派性抓人、打人、杀人十分严重的地方,仅1967年11月一派“围剿”另一派,就打死15人,活埋11人,打伤40人。这《做法))介绍的也是搞派性清查,一个多月破获所谓“暗杀集团”23个,查出“地下黑支部”、“黑班子”五个,揪出“黑手” 93人,揪斗280个首恶分子,乱抓乱斗的经验。这个文件由专区革委批转发到各县、区(公社),希望各级革委会象石龙区革委那样,以最大的决心,最坚强的毅力,向阶级敌人发动猛烈进攻,这更助长了当时乱揪乱斗事态的发展,使更多的干部群众遭到残酷的迫害。

专区革委斗批改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一直工作到1969年8月,大部分干部从专区“104”干校逐步抽回原单位或分配工作后,才基本结束。

据各战线斗批改领导小组负责人的汇报材料统计,地专机关1872名干部职工中,被揪斗的达282人,在揪斗这些干部、职工过程中,出现挂黑牌、游街、罚跪、捆打等野蛮行为。其中有20多人被加以“4·22”坏头头或黑干将罪名关进私设的“保红”监狱。水汶站有一位同志被斗后丢下河去,侥幸生还。粮食局有3位同志被迫害致死。

1968年10月28日,根据毛主席(10月4日)发出“干部下放劳动”的指示,专区革委会决定在贺县信都成立“104”干校(即“五·七”干校),首批有170名干部于10月29日出发前往进行筹建工作,为造声势,专区革委会于28日晚在地委大院灯光球场举行有1000多人参加的欢送大会,29日早出发时又列队敲锣打鼓欢送,一些作为审查对象的人也陆续被送干校去劳动改造。同时,地区各县也相继办了“五·七”干校。

1969午元月10日,地专机关干部除留下少数人坚持日常工作之外,其余共1080人(其中职工15人)全部下放到“104”干校,地区革委第一副主任张容林和革委常委、军代表傅享通经常亲临干校坐镇,革委常委卢洪贞、霍培强、伍必柱为干校领导班子成员。干校以军队建制编为7个连队,下设班、排。另成立专案组,负责对下放在干校的“牛鬼蛇神”的审查工作。 1969年9月干校成立革委会,董宽贵(原法院审判员)任主任,李金铭(原组织部副部长)任第一副主任,叶上青、雷家煊任副主任,军代表是徐庆才(原昭平县武装部副政委)、陈日新(原苍梧县武装部参谋)。

干部在干校期间,除参加体力劳动外,主要是进行斗、批活动。专区革委斗批改办公室和“三办”继续在干校组织对干部进行批斗和审查,凡被审查的对象,均入另册,住进“牛棚”,分在各连的专政班,受专人看管。这批所谓“牛鬼蛇神”共197人,他们被扣上各种莫须有的罪名,经常遭到批斗和审讯,并在劳动中受到折磨,使他们身心受到摧残。其中有2人自杀身亡,有21人最后作敌我矛盾处理,长期蒙受不白之冤。

在整建党过程中,干校各连队又对能否恢复过组织生活的党员进行审查,能恢复的就可以参加正常的整建党活动;不能或暂不能恢复的就只有受审、受批而不能过组织生活。据统计,当时集中在干校参加整党的党员有441名,而暂不能参加过组织生活的便有116名。

随着斗、批和整党任务的完成,从1969年8、9月起,在校干部便逐步回到原机关或被分配到其他单位和各县。到1971年5月统计,当时还有440人(其中职工1人)在校。至1972年底,干校的干部分配工作算基本结束,还余下少数干部处理收尾工作。直到1974年10月干部分配工作才全部搞完。

据统计,全地区(包括7个县)被下放到干校劳动的人共有4702名,其中贺县、藤县、蒙山、昭平4县和地区干校被列为专政和审查批斗对象的有669名,各县干校的做法和地区干校基本相同。

四、“三办二组”清查“五·一六”情况。

1970年4月17日,专区革委传达了中央关于清查“五·一六”的“三·二七”指示之后,在自治区清查“五·一六”领导小组的部署下,先后成立了清查“五·一六”领导小组,抽调干部,建立了地、县两级清查“五·一六”办公室,组成了233人的专案队伍,在极左路线指导下,从派性出发,把“文革”期间梧州地区一些群众组织在“左”的思想影响下所干的一些错事,当作“五·一六”反革命阴谋集团罪行进行清查,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后果。

清查“五·一六”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

梧州专、市联合领导小组,组长张基、副组长高洪俊、傅享通,成员有高明远、周树忠、李钱荣(以上均是军分区领导干部)。

专区领导小组,组长张基,副组长张容林,成员有高明远、李钱荣、李臣、孙开元。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对外称为地区革委三办二组),李钱荣任主任,工作人员有叶鸿仪、陈维、蒋兆仁、王思裕等人。

办公室下设:清组织专案组,由王思裕负责;清事件专案组,由蒋兆仁负责;孙开元、叶鸿仪负责全面具体工作,并带队到供商服务站搞清查“五·一六”运动的试点。

专区清查办公室除了直接审查地专机关的立案对象,和直接参加供商站试点的清查工作外,还具体布置、检查、指导各县(矿)的清查工作,有时还研究各县(矿)的案件和总结推广各县(矿)的所谓经验。

根据地区革委“三办二组”留下的档案材料反映,全地区列入清查范围的大小事件共34起,其中列为重点事件清查的有10起,涉及干部群众数百人。全地区被列为专案审查的有72人,其中国家机关干部42人,教师7人,技术干部3人,工人6人,学生13人。

地专机关被列为专案审查的有33人(巫育民、黄国伟、梁世华、孔宪春、李俊诚、尹之槐、陈侃言、毛明日、李承继、李鹤龄、梁林、周炳坤、杜国强和供商站试点专案组立案审查20人:黄泽文、高炳年、蒋家武、曹炳森、袁雄友、李进初、钟宏桃、施福权、曹建廷、李源、农爱之、龙镇海、周天纵、黎显进、谢寿康、梁连才、吴文立、吴汉卿、陆义正、桂德)。这些人绝大多数是“4·22”派观点的人。

在审查过程中,大部分人被秘密逮捕、关押、刑、讯、逼、供,有的被搜查抄家,有的被捆绑斗打,有的被饿饭,吃臭饭,不得睡觉。地专立案审查的33人中,有23人被秘密关押,有10人被隔离审查。关押1年半至2年的有12人,关押1年至1年半的4人,关押半年至1年的4人,关押3个月至半年的2人。他们分别被关押在地专大院原部长楼、看守所、工商站大楼、冷水冲公路总段、航运局修造厂、大南仓、海员文化站、苍梧夏郢公社竹坡大队等地。据被关押的人反映,关押比坐监还厉害,关押房间,门窗封死,不透风,不见光,没有“放风”的机会,连吃饭、大小便都不准出去。每个被审对象有2至3个专案人员轮流看守、监视,日夜轮翻进行逼、供、讯,规定被审对象7不准:不准出门、不准回家、不准告知家人、不准会客、不准通信、不准交头接耳,不准抵赖不交待。当时,被逼得精神失常的3人,被逼得欲自杀(未杀)的4人,被逼得老婆离婚的1人,被折磨致病的2人,昏迷不省人事的1人,气得家属致病的3人。

为什么要清查“五·一六”,据当时李钱荣说:“五·一六”是一个秘密进行反革命颠覆活动的阴谋集团,是一个最凶恶的敌人。这个阴谋集团混在群众组织之中,利用极‘左’思潮,打着红旗反红旗,大开黑会,大搞阴谋活动,妄想达到他们反对无产阶级司令部的罪恶目的。他们的主要骨干多数是叛徒、特务、右派分子、阶级异己分子、资产阶级野心家和两面派,从根子上追,可以追到20年代的陈独秀、李立三,30年代的王明、‘四条汉子’,40、50年代的刘少奇,60年代叫‘五·一六’”。“划‘五·一六’不是以时间为标准,而是根据黑线、阴谋,‘三指向’3条标准。王(力)、关(锋)、戚(本禹)虽然被揪出了,他们的骨干成员还在活动。广西的贺(希明)、、霍(泛)虽然被点了名,谢(王岗)、袁(家柯)还在活动,……很多事情是这帮人搞的,而搞的又是‘三指向’,所以划‘五· 一六’反革命事件主要根据是黑线、阴谋,‘三指向’3条,不能说67年发生的事件就是‘五·一六’反革命事件,68年发生的事件就不是‘五·一六’反革命事件。”(实际是从派性出发,到处捕风捉影、上挂下联来迫害不同观点的干部群众)。

他们拼凑了梧州地区“十个重点事件”和“四条黑线”。

十个重点事件是:(1)揪“军内一小撮”;(2)平桂的纵火案;(3)平桂的夺武装部枪枝弹药和军事地图事件;(4)平桂的抢劫案;(5)编演“南疆烈火”黑戏;(6)“三站”组织[批陶联络站、批斗韦(国清)、乔(晓光)联络站、揪斗韦、乔联络站];(7)破坏地区革委会成立;(8)拼凑夺权班子;(9)钟山“石龙计划”;(10)苍梧“五·一六”兵团批斗刘少奇行动委员会的组织。(以上单指“4·22”派干的)

四条点线县:(1)北京清华大学土建系学生吴瑞(女)、戚安国以赴邕调查组的名义,于1967年2月和8月先后两次来平桂地区活动,以平桂为点,控制贺、钟、富3县,发展组织……(毛明辉交待);(2)南宁以周志诚为首,奉章英指派组成“114”部队赴梧州调查组,来梧州市活动,1967年10月在梧州策划建立“批陶联委”,多次到地专一些单位活动,发展组织……(梁世华交待);(3)桂林分两线伸来:一是桂林师院中文系学生卢庆权、潘本文为首的,受谢荣杰指派,于1967年4月初组成赴梧调查组来梧、苍活动……(廖石泉交待);二是桂林师院中文系级主任莫汝杰利用原昭平中学学生吴红荣的师生关系,吴于67年7月到桂林,与莫勾结在一起;(4)武汉黑线也分两线伸来:1、武汉“新华工”黄逸雄赴苍梧调查组,于67年2月至9月两次来苍梧活动……2、武汉“钢二司”以彭伟杰为首于67年5月来梧州活动,群众揭发,彭与地专机关张国志来往密切……。

于是,大搞清罪行、清组织、查黑线、查事件,而一些被立案审查的人的问题,只是“文革”期间到过外地搞串连,和写过一些文章反对军分区某些人员在“文革”中的做法。一些所谓黑线,是根据被审对象被逼交待的材料和逼供出来的“线索”拼凑成的,实际上是把当时学生的串连活动,或一派群众派性串连当作“五·一六”反革命黑线。那些事件也都是“文革”中一些派性活动。因此,从1970年4月开始到73年10月结束,经过3年多的清查,没有清出1个“五·一六”分子,但是被审查的人却未能避免派性的迫害。

1973年10月,地委清查“五·一六”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清查“五·一六”反革命阴谋集团工作的总结》中反映:全地区“尚需结案审查的对象实有52人,属敌我矛盾的3人(其中2人在审查期间写反标,转交保卫组处理,一个定反革命分子,交群众监督劳动);属人民内部矛盾的49人(给予纪律处分18人,占36.7%,其中:犯有其他错误14人,除1人在审查期间态度极端不好给予适当的纪律处分外,其余13人均免予处分;犯有一般政治错误免予处分的13人;犯有严重政治错误22人,给予处分17人,免予处分5人由供商试点专案组立案审查的20人均没有处分。

原专区革委清查“五·一六”的事件,是在“左”的路线指导下,从派性出发,混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把“文革”中一派群众组织的串连活动,当作“五·一六”反革命黑线;把一派群众组织的派性活动当作“五·一六”反革命阴谋活动;把一派群众组织干的一些错事当作“五·一六”反革命罪行来清查,这是十分错误的。1983年,区党委已作出对广西“五·一六”反革命阴谋集团案平反的决定。地委也按有关政策对被清查的人员均予以平反,恢复受害者的政治名誉。

附:对上述各大事件中一些主要责任人在“处遗”中的处理情况

霍培强(处分前任地区工会主任):开除党籍,降为副区级。

谭金锡(处分前任地区交通局副局长):留党察看2年,降为副区级。

陈维(曾任地委宣传部副部长,处分前任玉林师专党委副书记):撤职,按副处级干部安排。

林羽(原地区法院助审员,现调到地区城建环保局):免予处分。

张杰(处分前任地区科委科技情报所副所长):党内警告。

杨福荣(处分前任地委宣传部新闻科科长):党内警告。

郭志斌(处分前任公安处副科长,现调任处纠办副主任):党内警告,行政保留副县级按区级安排。

黄长新(处分前任地区法院民庭庭长,现调地区司法处):党内警告,降为副县级。

胡维权(处分前任藤县县委副书记):党内严重警告,降为副县级。

秦亮超(地区乡镇企业局科员):行政记大过。

岑家荣(处分前任地委副书记):留党察看2年,按县级分配工作。

黄锋杰(曾任藤县县委副书记,处分前任县种子公司经理):清除出党,行政留察1年。

叶上青(处分前任地区农办政工科副科长):党内警告。

尹殿臣(梧州外贸矿产出口公司副经理):由区外贸处理,党内警告处分。

林运华(曾任苍梧县委副书记,已调梧州市农委):转由梧州市处理,党内严重警告。

邹富金(平桂武斗总指挥,原是平桂矿工人,后任平桂局革委副主任,平桂电厂党委书记):开除党籍,判刑15年。

刘金辉(平桂武斗副总指挥):已调回河北原籍,由当地处理,被开除党籍,行政开除留用。

刘泉江(平桂武斗副总指挥):开除党籍,降级。

钟瑞鹏(平桂武斗指挥人员、钟山县革委常委):开除党籍,行政开除留用。

申恒亮(平桂武斗副总指挥):开除党籍。

钟兆新(平桂武斗副总指挥):开除党籍,降级。

杨子明(平桂武斗副总指挥,平桂矿工人):开除党籍,判刑15年。

何学多(平桂武斗指挥部成员):判刑12年。

此外张炳坤、杜海楼、童如铭、张碧霖等由梧州市处理(张炳坤被判死刑)。

来源:原载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整党领导小组编《广西“文革”档案资料》(第二册)1987年9月。

来源:

根据档案材料翻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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