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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区统战部“文革”大事记

日期:1987-5-25 作者:[待确定]

前言

为了彻底否定“文化大革命”,巩固“处遗”成果,教育广大干部、职工和子孙后代,特编写《文革大事记》。

编写的原则、方法和要求:

一、根据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本着尊重历史,尊重事实的原则,对事件的本来面目客观地加以记载。其材料来源,是从本部机要室保存的“文革”及“处遗”存档材料,以及部分同志的原始记录和回忆材料,经整理记入的。

二、采取按时间的顺序排列,选择比较重大的和有影响的事件进行记载。

三、对事件只作一般概说,不作详细叙述,同时尽量反映各个事件之间的因果关系,力求基本勾绘出区统战部“文化大革命”发展的轮廓。

“文革”前概况:

1966年,区统战部共有干部职工41人,其中正副部长3人,副秘书长1人,正副处级干部8人,县科以下干部职工29人。“文革”前夕,部长李隆、副部长莫矜、副秘书长何俊均参加“四清”工作团,部里的工作主要由当年初调来的副部长梁华新同志主持。

1966年

5月16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开展“文化大革命”的通知后,“文化革命”在全国范围展开。当时在我区三江侗族自治县参加“四清”工作团的中央民族学院和中南民族学院师生200多人上书工作团和区党委,要求返回学校参加“文化大革命”。工作团和区党委不同意。6月30日两个院校师生联合行动,围攻“四清”工作团部,揪斗工作团领导。这就是“三江事件”。参加工作团的我部副部长莫矜是“事件”中被揪斗的主要对象,被挂黑牌、戴高帽,逐村游斗。参加该“四清”工作团的副处长官涛等也被挂牌游斗。与此同时,在桂林搞“四清”的部长李隆、副秘书长何俊也被造反派揪斗,一天晚上,李隆同志被造反派揪斗后,在返回住处的途中,不慎滑倒,头部受伤,为他以后患“精神官能症”、“脑血栓形成”留下隐患。

“5·16”后,大部分干部职工被卷入运动。他们对“文革”都很不理解,只是出于对毛泽东同志和党的信赖,在“左”的思想影响下,响应号召参加这个运动。他们对当时出现的红卫兵串连、闹事和少数极端分子的过火行为很反感,更不同意对党的各级领导干部进行残酷斗争。当时,统战部、民委、侨委、语委、民研所、民院、政协联合成立统战战线“文革领导小组”,梁华新任组长。小组下面各单位设办公室。统战部“文革”办公室的工作成员有社会处副处长覃纪贞、干部范柏章等人。“文革”办公室主要抓“三个横扫”(即横扫一切牛鬼神,横扫四旧,横扫资产阶级污泥浊水。)

8至9月,根据区党委维持机关正常工作的布置,一天晚上,战线全体干部职工在院内球场集合,举行仪式,成立赤卫队。口号是:保卫机关,保卫毛主席。队长熊罗才,政委黄惠良。统战部为一个小队,由邢润生等负责。

10月,“文革”办公室覃纪贞宣布,清理阶级队伍,勒令本部剥削阶级出身的家属限期离开机关回原籍农村老家。

11月,搞大串连的桂林、郑州及在三江搞“四清”的中央民院红卫兵进驻我部,勒令我部在限期内在大门街道两侧搭好大字报棚,供他们贴大字报,揭露统战部的所谓“走资派”。红卫兵的“造反”,搞乱了战线各单位的正常工作。机关、“文革”小组、“文革”办公室忙于应付红卫兵,无法开展工作。

1967年

1月,林彪、江青掀起的反革命“一月风暴”夺权以后,“踢开党委闹革命”的浪潮波及广西,战线群众组织有的徘徊、观望,有的在酝酿夺战线各级领导权。

1、参加“四清”工作队的同志先后回到机关。

2、成立群众组织。一部分同志参加区党委的“小无联”组织,一部分同志参加区党委的“造反总部”组织,有部分同志徘徊观望。

3、抢档案未遂。14日晚,民研所干部黄昭、毛翔带领区民委、民研所、统战部部分干部职工以及广西民院部分红卫兵一百多人在统战部院内揪斗副部长梁华新,提出6个条件,首先要求审查统战部所有档案材料。晚上12时40分,黄昭等人打电话勒令机要员梁励真到统战部交档案,黄的要求遭到拒绝,梁华新和梁励真被围攻。凌晨2时,黄昭等人将机要室的公文柜和办公室大门贴上封条,宣布查封。(次日上午,本部干部将封条撕毁)

4、夺权。下旬,在所谓从中央到各省、市、自治区都有两个司令部的错误理论影响下,统战部、民委、侨委、语委、民研所的造反派组织将本单位领导集中在统战部篮球场,宣布战线统一夺权,并宣布各单位夺权领导小组名单。统战部夺权领导小组主任梁焕钟,副主任范柏章,成员5人。领导小组发布了夺权通令,宣布一切工作由夺权领导小组领导,统战部造反派组织宣布李隆、莫矜、梁华新、何俊为走资派。要他们接受审查、靠边站。

各级党组织陷于瘫痪,完全停止活动。

2-3月。

1、夺权领导小组认为工商处副处长韦汉魁有西装,平时爱喝酒,爱玩枪,是资产阶级典型,抄了韦汉魁的家。

2、批判所谓“资产阶级反动路线”。

(1)机关“赤卫队”被定为忠实执行“刘、邓”“压制群众革命”的资产阶级反动路线而被解散,“赤卫队”头头被批判,并被宣布没有资格参加造反派组织。

(2)李隆、莫矜、梁华新、陆秀轩、黄惠良等被说成是“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的忠实执行者,分别在统战部、政协大院受批判。批判李隆时,李答非所问,精神失常,出现脑神经病症迹象;在红星电影院召开的战线批斗大会上,区人委副主席李殷丹宣布撤销莫矜的党内外一切职务。

3、形成5个群众组织:“革命无罪”、“革命烽火”、“东方红”、“兴无灭资”、“小无联”。

4月,形成两派不同观点的群众组织。《“4·19”声明》后,“东方红”、“革命烽火”、“小无联”合并,取名“革命烽火”,邢润生、彭树档、付振贵、甘草为服务员,以后又增补梁励真、兰芝荏;“革命无罪”、“兴无灭资”合二为一,取名“倒海翻江”,吕瑛、梁焕钟、李国英为服务员。

22日,“倒海翻江”全体人员前往广西日报社参加夺权。夺权后,吕瑛、梁焕钟、李志瑞留在报社编报,后进驻展览馆。(68年元月25日,经两派协商成立“大联委”,他们才返回统战部。)武斗前夕,吕瑛将李隆接到展览馆进驻。

形成两派后,几个部领导因持观点不同,分别支持同观点的一派群众组织,李隆、何俊支持“倒海翻江”,梁华新支持“革命烽火”,由于派性作怪,两派群众组织都把不同观点的领导当作“走资派”,千方百计查阅档案,收集材料,作为批判以至打倒的依据。

莫矜作为已被打倒的“走资派”,被两派组织视为“死老虎”。

6月,军代表进驻我部。

1968年

元月28日成立统战部“大联委”,主任邢润生,副主任吕瑛、梁焕钟,成员付振贵、苏嗣贤。“大联委”以筹备革命领导小组为任务,为了使领导参加“三结合”的革命领导小组,曾组织审查李隆、莫矜、梁华新、何俊的政历,还进行了内查外调。在此期间,“大联委”还有组织地对李隆、莫矜、梁华新、何俊、黄福善、李志端的家进行查抄,主要是寻找他们参加群众组织活动的所谓“罪证”。

4月24日,驻统战部的“支左”军代表收到从广西军区转来的李隆进展览馆时(在精神状况极不正常的情况下,写给中央、国务院、广西军区的信件,经同“大联委”及部分干部传阅,没有认真分析“文革”开始至此李隆已精神失常,出现脑神经病症迹象,而只是对照当时的公安《六条》,认为有问题。当天,“大联委”召开大会酝酿成立革命领导小组人选时,将此信向群众宣读。这时,吕瑛说,他也保存李隆在展览馆时托他寄而未寄出的2封信。便拿出来在会上宣读,信中有很多处是对毛主席、党中央、中央军委等攻击诬蔑的话,信未读完,有的人便哄起来说:“李隆是现行反革命。”接着大家便蜂拥到李隆的家,并把他揪出家门口,有的同志还动手殴打、用电线将李隆捆绑、挂牌,然后拉上汽车上街游斗。最后,以现行反革命罪送交南宁警备司令部关押。

7月中旬,南宁全市举行集会,庆祝中央颁布《“七·三”布告》,梁焕钟当时籍口家里有事没有参加大会,后来被“大联委”认为是抵制《“七·三”布告》,是坏头头,撤销他的“大联委”副主任职务。之后,吕瑛也被该派群众组织当作坏头头揪出来,并罢免他的“大联委”副主任职务,交由群众批斗。

8月13日,成立统战部革命领导小组。组长梁华新,副组长兰芝荏、莫矜,成员熊罗才、苏福田、甘草、朱金铭。领导小组确定以大批判为中心任务,何俊、李志端、黄福善均被批斗。

8月24日,根据南宁警司的通知,对革命领导小组将李隆领回统战部参加“斗批改”。李隆回来以后,与家属隔离,并多次受到批斗。

9月,区革委群工小组成立后,指定统战部、政协、工商联(含南宁市)抽调部分干部作为业务组,开办名为“区、市党外人士毛泽东思想学习班”,实际是对部分人审查批判,当时由区群工组直接领导。

10月13日,统战战线各单位在区保育院举行“牛鬼蛇神”示众大会,会上出现殴打。李隆、何俊、李志端、黄福善等人被示众。

10月下旬梁华新调区革委会群工小组任副组长。

11月,区“斗批改”办公室成立,统战战线编为第六大队,集中到区财贸干校搞“斗批改”。统战部为一个连队,李隆、何俊、黄福善、李志端、韦汉魁等人被审查批斗。

1969年

12月,斗批改结束,区直各战线“斗批改”大队解散,李隆、何俊、李志端、黄福善、苏福田等人被送到武鸣区革委会办的学习班审查。

“文革”期间,各民主党派部分成员和一些无党派人士被当作牛鬼蛇神批斗,受到严重迫害,统战部被视为牛鬼蛇神的“庇护所”、“黑窝”,属被撤销的单位。斗批改结束后,统战部的一部分干部去武鸣学习班参加搞审查工作,干部处处长熊罗才等6人调群工组工作,副部长莫矜调区冶金公司任革委会副主任;副处长官涛,下放到河池六甲氮肥厂做一般干部;副处长覃纪贞调博白林场任革委会副主任;副处长陈维拉下放“五·七”干校劳动(因病没有去成);副处长韦汉魁下放西江农场做一般干部;其余的干部职工均调往外单位或分配到“五·七”干校或下放各地、县基层单位。至此,区统战部解体。(武鸣区革委会办的学习班结束后,除部长李隆已回统战部机关养病,处长苏福田回本部工作外,副秘书长何俊调宾阳县商业局任副局长;办公室主任黄福善调柳城县化肥厂任革委会副主任;副处长李志端调宜山维尼纶厂当科长)。

1970年

区革委群工小组改为统战小组,群工组组长赵品卿任组长,区公安厅副厅长史清盛调来任副组长,梁华新调区革委第一秘书小组担任组长。

1971年

赵品卿、史清盛先后调走,统战小组由桂林空军某团副政委苏清桂,广西日报社农村版编辑蒙家麟2人担任副组长。

1973年

6月,李隆从武鸣学习班回机关养病。

8月,区直机关体制改变,统战小组恢复为统战部,梁华新任部长,刘国平、陆秀轩、伍晋南任副部长;熊罗才任副秘书长;区民委办公室副主任向大友任办公室主任;科长甘草任办公室副主任;苏福田任统战处处长;科长兰芝荏、林芳华任统战处副处长;侨委副主任黎汉威(1970年调宜山维尼纶厂任革委副主任)调任侨务处处长(不久,区侨务局成立后任副局长兼侨务处长);壮文报主编唐旭亮任侨务处副处长;统战小组副组长蒙家麟任民族处处长,东兰县革委副主任黄语扬、民委副科长盘天日任民族处副处长。

后记

1、区党委委员、统战部部长李隆在“文革”初即受到群众批斗而精神失常。“文革”中,李在精神失常的情况下写了涉及政治问题的信件,被作为“现行反革命”隔离审查、关押批斗。1967年至1972年曾经广西医学院附院等单位6次诊断,确证李患“精神分裂症”。1981年元月去世时,区统战部对李隆的所谓“反革命案”做了复查,认为该案纯属错案,给予彻底平反。

2、统战部副部长梁华新,1972年提任部长,1977年夏调任区党委常委兼区党委、区革委秘书长,区党委常委兼区人大常委副主任和秘书长。“处遗”和整党期间,区党委整党办对梁华新在“文革”中的情况做了复查并作结论。

3、对统战部副部长莫矜“文革”初的问题做了复查,区党委已给予彻底平反。

4、“文革”中,副秘书长何俊等8名干部被批斗,“处遗”期间,统战部“处遗”领导小组对他们的所谓“问题”做了复查,并经区党委批准给予彻底平反。

区统战部整党办公室1987.5.25

来源:《广西“文革”档案资料》(第十六册),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整党领导小组办公室编,1988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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