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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武宣县“文化大革命”大事记

日期:1987-5-4 作者:中共武宣县整党领导小组办公室编

中共武宣县整党领导小组办公室编

前言

武宣县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始于1966年5月24日,1976年10月6日以粉碎“四人帮”而进入尾声。

经查明。全县因“文革”事件死亡共526人。其中国家干部55人,工人15人,居民36人,农民397人,学生33人。死亡人数占全县总人口万分之二十三。拨给红卫兵串连费用23300元,武斗吃去国库粮食28000多斤,“处遗”发给各种费用228900多元。“文革”期间非法搜家罚没各种财物难以计数。

纵观我县历史事件,死人之多,损失之大,要数“文革”十年为罕见,而这次的杀人手段之野蛮、残忍,更是惨不忍睹。有75名死者被吃肉挖肝。占“文革”死亡人数的14%。有501户受害。留下孤老、孤幼或孤残48人,极端分子目无法纪,丧失人性,为所欲为,有的杀夫奸妻,有的杀父奸女,甚至一些少女也未能幸免。有的遗孀为逃避再遭横祸,被迫抛下孤儿幼女和年迈的公婆而改嫁他乡,弄得妻离子散,家破人亡。

实践证明。“文革”不是也不可能是任何意义上的革命或社会进步,它根本不是“乱了敌人”,而是乱了自己,因而始终没有也不可能由“天下大乱”达到“天下大治”。“文革”给武宣的各族人民带来了深重的灾难。

掌握史料是编写好大事记质量的基础。在未落笔前,组成编写组,在县档案馆和“处遗”案卷,寻史查据,并向几十人采访。收集约7万字的资料。

大事记的时间断限。上限为1966年5月16日,下断限为1976年10月6日(上限与下限之间为“文革”期间)。作为“文革”十年动乱,到1976年是结束了。但其不良影响,却远未结束,1983年3月,开始处理“文革”遗留问题就是证明。直到1986年结束,为此,大事记跨越下限,展延至1986年。

大事记编写成文约3万字,精选条目,去伪存真,认真考证,本着大事突出,要事不丢,变革必志,常事不书,共筛选99条目,其中在时间断限以内86条目,跨越下断限13条目。为使条目与条目之间界限明显,采用《中共广西党史大事记》条目正文的编写方法。

为达到“窥其一斑可知全豹”的目的,在本大事记编排时,分为条目部份和资料长编部份(收集约12000字)。一些无法写入条目的资料作为附录,以便从零星资料一览“文革”全貌。

编写“文革”大事记,按照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尊重史实,秉笔直书。大事记是采用编年体为主,以记事本末体为辅,而纪事本末体又结果追溯前因的编写方法。编写大事记曾二易其稿,此为三稿。

编写《武宣县“文革”大记事》,旨在彻底否定“文革”,巩固“处遗”成果,起到存史、资政、启迪后代,不再重演历史的悲剧的作用。

武宣县“文革”大事记编写组

武宣县“文革”大事记

1966年度

1.〔条目〕县收到“文革”五·一六通知

〔正文〕5月24日,县收到中共中央《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通知》(简称五·一六通知)。

2.〔条目〕县机关进行“四大”

〔正文〕6月14日至7月19日,县直机关有47个单位,1562人参加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共写大字报36746张,揭发扬光槐(武中)、王祖鉴(文化馆)、杨维铎(县医院)、黄宝中(酱料厂)等18人所谓“反党反社会主义分子”,还有类似言论的梁西川(医院)等12人。

3.〔条目〕县境开展破“四旧”

〔正文〕7月19日,县委批转政法党组《关于彻底清理收缴各种反动书刊意见的报告》。由于对“反动书刊”的概念不明确,以破“四旧”为由,将一些水浒、三国志古典文学,李时珍的《本草纲目》、医药书籍、武宣县志等很多史籍,付之一炬,在存史问题上,使我县某些史料出现了空白。

与此同时,黉学屋顶的龙凤图案浮雕局部被毁;为在“红石之战”抗日阵亡的韦世光、蓝砚田、黎金达立的烈士纪念碑均被毁掉。

4.〔条目〕暑期中、小学教师集中县城进行“四大”。

〔正文〕7月份,学校暑假期间,全县中、小学教师在县城集中进行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最后划了所谓“地、富、反、坏、右执行资产阶级修正主义教育路线的吴宏泰、韦天社、覃池能、胡树芳、杨光槐、廖怀翔、陈汝生等94个黑帮分子”。

5.〔条目〕县收到中共中央转发毛泽东主席写的〔我的一张大字报——炮打司令部〕。

〔正文〕8月24日,收到中共中央8月5日发出的毛泽东主席写的《我的一张大字报——炮打司令部》,并进行了贯彻。

6.〔条目〕县城开会祝贺各中学红卫兵组织成立。

〔正文〕9月2日,在县城召开大会。会议内容:1、欢迎广西河池专区农校红卫兵来县指导;2、祝贺我县各中学红卫兵组织成立,副县长滕伯昆致词。

7.〔条目〕县收到中央关于农村“文革”的规定。

〔正文〕9月17日,收到中央9月14日发出的《关于县以下农村文化大革命的决定》(简称“十条”),并进行传达。

8.〔条目〕拨款招待串连红卫兵。

〔正文〕10月至12月,县人委1966年总账第一册记载招待红卫兵拨款人民币23300元。

9.〔条目〕关于建立“红海洋”环境的决定。

〔正文〕12月13日,县委决定由黄祖庆、李忠胜主持此项工作。做到:家家户户有毛主席语录牌,在村头村尾,街头巷尾、公共场所、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在醒目的墙上有毛主席头像和语录,县境内公路沿线,每隔1公里,砖砌一块高3.3米、宽0.8米的语录牌,共124块。

在群众中出现大搞画、绣、编、织、塑、雕毛主席头像诗词语录等,有的单位还用花卉、青草、栽成毛主席语录,彤红一片,比比皆是,称曰:“红海洋”。耗资费时,劳民伤财、红漆脱销。

后来“三忠于”的热潮,得到创新和发展,出现“跳忠字舞”。“早请示,晚汇报。”

1967年度

10.〔条目〕在县广播会议,宣布全县“文革”开始。

1月3日,县委召开四级干部会,贯彻“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有关问题”。当晚县委召开全县广播会议。县长黄达在广播室宣布我县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开始。

11.〔条目〕造反派夺县党政大权。

〔正文〕1月26日晚8时县委、县人委部份干部谈论夺权的事,并推荐两位同志去“文化大革命联络总部”探听夺权意向,总部同意夺权,由廖福兴、陶显荣、韦德凡等组成夺权行动委员会,在县委大楼前召开夺权大会,有县委、人委、县直单位部份职工参加,宣布夺县领导的权,县委书记高凌云,县长黄达屈就交权。并向全县广播会场实况,0点30分,桐岭“造反派”李志平、李维唐等人首先效法,夺去桐岭区党政大权。

为了防止外单位再度夺县党委领导之权,原县委成立了“党群战线无产阶级革命造反派联合司令部”(简称“党群联司”),司令韦德凡、副司令韦巨模、闭仲纯,成员有:廖汉科、黄恒夫、赵锡良、廖新来、钱德昌、黄木昌等9人,由韦巨模草拟《夺权经过》付印发往各单位。

数天后“政法兵团”的造反头头雷志良、甘振览、廖志义、陈东、韦盛华、吴明开等人,在武宣中学礼堂开会,县直各单位选派代表数百人参加,会上宣布夺公安局长毛景山、检察院检察长张庆池、法院副院长杨凤寿之权,毛景山交出公安局公章和私章后,甘振览将毛景山私章劈坏,以表示打倒资本主义当权派。

12.〔条目〕县领导慑于造反派要挟,撤销公安局临时负责人黄尚念之职。

〔正文〕2月7日,“政法兵团造反派”以公安局临时负责黄尚念是武宣县政法战线执行反动路线的首领为由,开会批斗黄尚念,并要挟高凌云、黄达、覃炳刚等县领导到会。在会上,勒令3位领导撤销黄尚念党内外一切职务,他们迫于无奈,宣布停止黄尚念党内一切职务。

自此之后,“怀疑一切,打倒一切”的无政府主义极左之风,波及全县每个角落,上行下效,竞相效尤,从县到生产队的领导几乎全被夺权,县内各级党、政机构,陷入混乱状态。

13.〔条目〕贯彻中央“二·一八”通知。

〔正文〕3月20日,迅速掀起贯彻中央“二·一八”紧急通知,动员离职离校外出串连的职工学生回单位抓革命促生产,复课闹革命。

14.〔条目〕县司法部门逮捕李志平事件。

〔正文〕3月24日,武宣县公安局“政法兵团”造反派雷志良、甘振览等人(事先取得县武装部长文龙俊应允)在桐岭圩场召开大会,宣布取缔“桐岭复退军人红卫兵司令部”的群众组织,并印发了武宣县公安局《关于取缔“桐岭复退军人红卫兵司令部”反动组织的通令》。同时逮捕头头李志平,关押了43天,同年5月4日释放后,宣布平反,恢复名誉,并印发了《武宣县公安局取缔“桐岭复退军人红卫兵司令部”所犯错误的检讨》。

15.〔条目〕县成立“抓革命、促进成产”指挥部。

〔正文〕4月3日,成立广西军区武宣县人民武装部抓革命促生产指挥部。

主任:文龙俊(县武装部长)

副主任:严玉林(县武装部副部长)

林光记(县委副书记)

委员:王访贤(县委办公室副主任)

黎超海(财办主任)

茹振国(财办副主任)

覃祥和(县人委办公室主任)

覃启玲(经委秘书)

赵献纪(教育科长)

韦德凡(宣传干事)

廖志义(检察院检察员)

李锡晃(农业局副股长)

黄耀先(组织干事)

吴立增(防疫站医士)

同年增补:经委副主任韩海波,县委秘书黄庆组为委员。

16.〔条目〕武宣县两派群众组织的形成。

〔正文〕原区党委副书记伍晋南等人,发表“四·一九”声明,支持造反派。4月22日,在自治区首府南宁,成立《广西四·二二造反大军》。迨后,支持自治区党委书记韦国清站出来闹革命的一方,成立《广西无产阶级革命派联合指挥部》。在自治区两派形成的波及下,于5月下旬《武宣县四·二二造反大军》成立。6月7日成立《武宣县无产阶级联合指挥部》。县内各派组织于1968年3月27日解散(倒旗)。(各派组织机构,详见资料长篇)。

17.〔条目〕“联指”和“造反大军”两派代表赴柳谈判大联合。

〔正文〕12月23日,两派代表赴柳州。谈判关于大联合事宜。“联指”代表有黄元介,潘茂兰、李玉仁、何培贤、卓文智、罗水经、黄培祥、王朝显、何少海。造反大军方代表有:翁胜、廖汉科、周金寿……等9人。双方对等9人。

18.〔条目〕县铅锌矿工人抵制《铅锌矿停办的决定》。

〔正文〕10月26日,县铅锌矿党委书记李炳林召集职工几百人开大会,宣读柳州军分区抓革命促生产指挥部《关于武宣县铅锌矿暂时停办的决定》。该矿“鱼山风雷”造反派头头王道善、闭复明等人,煽动工人抢夺军分区文件,以示抗议,并伙同县民矿站陶显荣拿县人民武装部副部长严玉林、县经委主任韩海波上武宣街游斗,高喊“我们要吃饭,我们要做工”,之后并将矿部4辆汽车载运工人上柳州闹事。

1968年度

19.〔条目〕“红革联”企图到县人武部抢劫枪支。

〔正文〕2月15日,造反大军“红革联”的部份人,以静坐为名,伺机进入武装部住宅,办公室等处,后从秘书科办公室抽屉里偷走一支缺扳机的“五四”式手枪。次日“造反大军”又以要求解决生活为名,纠集更多的人到县武装部静坐。傍晚趁夜幕降临,便向军火库接近,旨在抢劫枪枝。县“联指总部”闻讯后,即派人到县人武部包围企图夺武器的造反大军成员。

当晚,县联指“工农总部”负责人蔡朝德率队到现税务局门前公路旁埋伏时遭到“造反大军”成员伏击,蔡朝德中弹身亡,携带的一支驳壳枪被劫走;罗水清负重伤。

2月17日中午,被联指包围的造反大军成员,进入一间房内躲避,联指派的工农总部成员何岩生等人冲入房内,将李国伟(曾夺过公安员的枪)、张俊拖出门外枪杀。

20.〔条目〕三里“工农总部”抓捕枪杀陈北福。

〔正文〕3月17日晚,三里地区“工农总部”宋肇康、刘杰成、周胜松、江嵩伟、韦振荣、廖瑞荣等人,调集三里锰矿区直属机关部份职工和民兵六七十人,分乘两辆汽车。开至三里五福粮店,改步行经杏村、大片塘到里村抓赌扑空。刘杰成提议到石额山抓陈北福,后来接受他的建议。18日凌晨抓到陈北福转回到里村,即召开里村群众大会,会上刘杰成宣布陈北福的罪恶说“这个漏刀土匪罪大恶极,该不该杀”?当时群众沉默不答。后押回三里区公所关押。

19日是三里圩日,陈北福、杨坤荣等15人,被拿到三里旧圩绕街游斗一周,回至三里区公所球场外,休息片刻,民兵陈立生、何才兴将陈北福枪杀于球场西侧30余米的塘边田角处。陈文权(工人)随后用五四手枪对陈北福补打二枪,由此,出现了全县“文革”目无法纪的乱杀人的现象。

21.〔条目〕县人武部进行“三支两军”。

〔正文〕3月22日,县人武部进行“三支两军”,“三支两军”人员介入县内党政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各部门,同时对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实行军事管制,并挂牌子曰:中国人民解放军广西军区武宣县人民武装部公检法军事管制委员会。龚何义为第一任主任。以后依次更换陈发、严玉林。1973年9月“三支两军”人员全部撤走。

22.〔条目〕造反大军成立“狗牯队”。

〔正文〕春,造反大军成立“狗牯队”,其使命是执行“敢死”任务,进行暗杀行动。队长周伟安、副队长陈石宝、蔡焕煊,下辖两个分队,农革联分队长覃尚武、队员覃金开、覃子雄、胡周宁、沈国胜、覃乃文。武革联分队长谢德礼、蔡起明,队员郭权、段荣生、陆志平、汤展威、曹易、张齐民。但组建后没有发生暗杀行为。

23.〔条目〕成立革命委员会。

〔正文〕4月15日,成立“武宣县革命委员会”。

革委会主任:文龙俊(武装部长)

副主任:林光记(县委副书记)

高凌云(县委书记)

孙言瑞(武装部政委)

滕伯昆(副县长)

常委:严玉林、韩海波、黎超海、李忠胜(财政部长)、黄振源(组织部副部长)、廖汉科(县人委经管干事,造反大军代表)、黄元介(农村部干事,联指代表)。

委员:计38名。

在庆祝成立大会上宣读《给毛泽东主席致敬电》。

24.〔条目〕县革委决定成立属下办事机构。

〔正文〕4月29日,县革委第一次会议决定:

县革委辖“三部一室”,并确定常委分管各部人选。

政治部:由孙言瑞、黎超海、黄振源、廖汉科、黄元介分管。设组织组、政工组、文教组。

生产指挥部:由林光记、滕伯昆、李忠胜、韩海波分管。设农业组、工交组、财贸组。

人民保卫部:由严玉林分管。辖公安局、检察院、人民法院。办公室:高凌云分管。设秘书组、行政组。

25.〔条目〕“联指”组成一个民兵连参加柳州武斗。

〔正文〕5月初,由连长潘茂兰、副连长廖志义、樊秀容、指导员黄镇荣、刘杰成,参谋余启宗等人,以“联指”名义组成一个民兵连180人,参加柳州武斗,直至6月底回武宣。张大校、黄庆川、陈思祥等在武斗中被打死。

26.〔条目〕造反大军在“县革委”成立问题上,产生分歧,分裂两派。

〔正文〕4月中旬,造反大军因县召开“三代会”和参加“革委会”的问题上发生分歧产生纷争,以此为楔机,内部“一分为二”产生两派。以拥护成立“县革委会”为一方,其成员是廖汉科、李淑宇、覃厚畅、周金寿、翁胜等,反对一方是周伟安、覃世保、蔡焕煊、江聚双。反对一方重新选常委,并派黄志瑶、谢恩儒、黄恒宣、甘加赛等为“赴京控诉团”,公开声明“两派大联合组成革命委员会,是今日的哥达纲领”、“要和县武装部一小撮决一死战”与“联指不共戴天”。

27.〔条目〕通挽区游斗中打死人。

〔正文〕5月4日通挽圩日。伏柳大队陈汉考,大团大队臧世尝,花马大队蒙志高、覃家琼、黄瑞成,通挽大队甘德班等6人,被拿到通挽街游斗,游至邮电所门前时均被乱棍打死,为县游斗打死人,始肇其端。

28.〔条目〕“五四”事件引发的大规模派性武斗。

〔正文〕5月4日,武宣“红匕兵团”数人,在武宣县港务所抓获桐岭公社“联指”成员梁达坚,并搜去120元2角8分和部分衣物。县革委派人出面做思想工作。5日深夜“红匕兵团”只放人,不退钱物。

“联指”一方恼羞成怒,于是迁怒于造反大军一方。6日,县“联指总部”以潘茂兰为首组建“武宣县贫下中农联合指挥部”作武斗前的组织准备,其成员是:总负责人潘茂兰、蔡朝均:

作战部:覃振球、胡月华、刘杰成、刘树江、赵鸿捷、晏书金。

政治部:张虹一、韦德凡、何培贤。

后勤部:蒋曙光、江顺芳、黎连枝。

7日上午县革委主任、县武装部长文龙俊代表县革委发表致“红匕兵团”公开信。

7-9日,武宣县贫下中农联合指挥部,调兵遣将600余人包围“造反大军”武斗据点。

8日“联指”总部由潘茂兰召开各乡带队参战负责人会议,划分战区并任命战区负责人。

10日下午1时,县革委会常委开会,旨在研究事态恶化的对策,并向驻柳州部队“支左”办公室汇报。

11日,“联指总部”召回在柳州参加武斗的黄镇荣,任前线总指挥。

12日贵县人武部副部长廖秀峰率300多民兵南上,而柳州“一反到底”有几十人从北增援“联指”,形成南北夹击态势,从而增强了攻击的有生力量。

战斗从11日晚开始,13日上午武斗结束,历时40小时,双方死亡97人,毁掉房屋67间,价值约37900元。有37户被抄家,抄去财物约值26600元,吃掉国家粮食28000多斤(武斗经过情况详见《文革大事件》)。

29.〔条目〕禄新区为武斗死者开追悼会,期间并打死人。

〔正文〕5月12日,禄新区带队参战的覃汉茂和红卫兵黄世放在武宣武斗中死亡,尸体运回禄新区。革委主任梁世球、副主任何国扎召开区革委常委会议,决定5月14日召开全区万人追悼大会。县联指总部,派汽车载运二三十人参加追悼会,各区在县城参加武斗的也有人参加,14日上午10时,古禄乡民兵将在武宣武斗中逃散又被抓获的红卫兵覃守珍、韦国荣两学生,押往禄新区“联指”总部。行至粮所(近追悼会场)时被打死,尔后割肉挖肝,割完肉后将骨骼挂在会场周围的树上。会议由何国扎主持,臧东演致悼词,梁世球讲话。

会前,县“联指”头头潘茂兰专程至大榕将被打死的造反大军头目之一周伟安的头颅,拿到追悼会场悬挂于树,惨不忍睹。

30.〔条目〕极“左”分子枪杀老干部刘志远。

〔正文〕5月14日,倾向造反大军观点的刘志远同志(生前任交通局局长)。在武宣武斗期间,被抓进“联指”总部私设在黉学的牢房关押,梁春林等人拖到县城旧十字街枪杀。这位南征北战的老干部、当年曾在枪林弹雨中出生入死,如今却死于非命,实在令人痛惜。

31.〔条目〕杀人吃宵夜。

〔正文〕5月14日晚,通挽乡韦昌孟与韦昌干、韦炳瑁等11人,恶意通谋,结伙搭伴,把路过花马村的贵县石龙区凤凰乡禄放村的农民陈国勇拿到通挽乡进步村山上“天吊窿”,韦昌孟首先用大刀把陈砍死后,韦昌干接着剖腹取心肝,拿回村上煮宵夜吃,分两桌有20多人参加吃。

32.〔正文〕县革委委员黄流志被杀。

〔条目〕5月15日,黄流志在武宣武斗时是造反大军的副总指挥。5月12日晚,黄跟随周伟安、江聚双、张金海从据点突围。途中张金海中弹身亡,黄逃回单位隐藏在伙房左侧内。14日晨,被陈彪等人发现,电告“联指”总部,即派人抓捕。红卫兵李汉南等人抓住黄流志,由韦浩周等人将黄押送“联指”总部关押。县人武部支左人员卢锦生闻讯前往与黄流志交谈,核心内容是县人武部护送他脱离险境,要他密切配合,片刻离去。当天禄新区的极“左”分子纠集多人,曾两次到“联指”总部起哄,坚决要拿黄流志去枪杀。总部警卫人员劝阻。于是双方荷枪实弹,张弓待发,颇有一触即发之势。

联指总部成员陈鸿钧与负责人黄镇荣、蔡朝钧等人商议决定:尽快在当天晚饭时将黄护送到县人武部。陈鸿钧向县人武部电告了“联指”总部的意向。但肇事者一意孤行未能按意向进行。

次日晨,黄镇荣用电话再次与县人武部联系要求把黄流志转移。正在通话时,“总部”内听闻枪声,通话中止。之后查明,因武宣武斗禄新有人被“造反大军”打死,同时黄流志是造反派武斗时的副总指挥,何开朗(禄新人)等人因此迁怒于黄流志,一意孤行,力挫总部劝阻,突入警戒,破锁撬门,将黄流志枪杀于牢房内,并弃尸于黔江。由于措施不力,黄流志惨死于枪下,黄流志生前是武宣县革委委员、县经理部汽车司机。

33.〔条目〕地主分子王德欢、王开华被杀。王德欢次女被轮奸。

〔正文〕5月20日晚,禄新大榕乡党支书石朝宝等人在桥巩村召开大会,批斗王德欢、王开华,在批斗会上,被斗者遭乱棍打死。迨后覃锦必伙同潘新惠、覃汉民、覃世松到王德欢家轮奸正处豆蔻年华之次女王凡珍。

34.〔条目〕用绳将人活活拖死。

〔正文〕6月某晚,刘杰等8人在东乡李树岗第二生产队刘达贵家开会。研究对练平的处理时。梁树明、刘杰提出把练平杀掉。会后交由雷保英、刘达耀、蒙惠强等人拿练平到后山松林枪杀未死。次日练平爬回村边。刘杰得知又叫刘国谋,用绳套练平的脖子在地上拖,他在呼救、惨叫、呻吟中活活拖死。

35.〔条目〕二塘“联指”枪杀5人。

6月1日,二塘平田乡民兵营长李光宋和治保主任李健佐带民兵押“四类分子”及其子弟到乐业水库劳动,下午被押的李发景下河洗澡,拒绝上岸,遭枪杀。

6月3日午后3点,李光宋、李健佐等人,以本大队部“四类分子”不服从管制为由,将李光伟、李春会、李光仁、李树兴、张兴昌等5人送到二塘“联指”总部,陈业雄负责收押,当晚将上述5人集体枪杀于二塘圩郊果园内。

36.〔条目〕东乡“联指”为武斗死者开追悼会,期间打死7人。

6月10日,桐岭法庭干部黄庆川,东乡人,1968年6月初,在参加柳州武斗中死亡,尸体运回武宣。9日,县“联指”黄元介,黄镇荣在县礼堂为他开追悼会。由黄元介、黄镇荣主持会议。会上举行接枪仪式,由何崇伦接黄庆川的枪。10日,县“联指”总部黄元介等人和县公检法韦盛华、雷志良等人随运尸体车到东乡与东乡“联指”再次开追悼会。

被东乡“联指”抓来关在供销社的刁树扬老师,逃跑到街外田垌被梁振文等人开枪打死。

合群乡民兵拿“四类分子”及其子弟梁孔修、梁文春、梁福昌、梁佐才等4人;李运乡民兵也拿“四类分子”刘光槐父子2人上街游斗。东乡“联指”总部负责人出面劝阻无效。在游斗中上述6人均被乱棍打死。

37.〔条目〕县成立纠察队,区成立排,并在县境交界的重要路口设置哨卡。

〔正文〕6月11日,县革委决定成立县纠察队。由县革委会副主任、武装部副部长严玉林负责,设两个连,连长分别是孙兰发、王传义。

金鸡、通挽各由15人组成哨卡,其使命是检查经过哨卡的一切车辆和人员,对携带武器弹药,凡无证明者一律没收;对无执照的车辆一律扣留。

各区相应建立2至3个班的纠察队。各乡相应建立加强班。

38.〔条目〕县城游斗中打死2人,并剖腹取心肝。

〔正文〕6月12日,武宣区在街上圩亭召开批斗会。“联指”观点的王春荣亲自押送被斗的周忠(居民)。“黑五类”罗耀祖、邝保安、黄振基、谭启欧、陈魁达等十多人进入会场。在批斗中,王边审问边用五寸刀向被批斗对象周忠、罗耀祖捅去,进行逼供。在批斗会上谭启欧被人打死,黄振基被打休克。会议结束后,王春荣强令周忠、黄河、吴祖荣、陈魁达等4人分别拖着谭启欧(尸体)、黄振基往回走。拖至途中,黄振基醒来抬头向王春荣求饶说:“同志,原谅我嘛”。王即摇动着五寸刀极为嚣张地说:“原谅你5分钟”。随即令拖的人不停的向前拖,当拖到中山亭处,王即令停下。手持五寸刀,就一只脚狠狠地踏上被打休克已醒过来的黄振基胸上,活生生地剖开腹部挖出心肝。接着又剖谭启欧的尸腹取出心肝胆,后王听围的一个人指着拖尸的陈魁达说:“这个家伙偷过牛”。王不顾陈的申辩和求饶,向前抓住陈魁达的头发,将陈按倒在地上,用脚踏在陈的胸脯上,活生生地将陈剖腹取出心肝,王发现肝有点脓。认为此人肝有毛病,把其丢在地上。

39.〔条目〕黎象槐被杀。

〔正文〕6月13日,原武宣县工商银行赵鸿捷、张虹一授意将本行干部黎象槐押解到南门汽车轮渡拖头由黄锡贤、邓志东、吴璧文、黄兆星轮番用尖刀捅黎象槐,之后将黎推入河中。黎的头部浮出水面挣扎,黄锡贤、吴璧文掏出自制单打小口径短枪各打一枪均未响,由黄国才把汽车渡船拖头开足马力撞击在挣扎的黎沉没溺死。

40.〔条目〕县召开会议布置“刮12级台风”。

〔正文〕6月14日,县革委在县城召开四级干部会议,贯彻柳州狠抓阶级斗争会议精神,革委主任,武装部长文龙俊在会上号召“对敌斗争要刮12级台风”,方法是“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专政,把政策交给群众,搞阶级斗争不能手软,在批斗中可采取多种形式,如控诉会、诉苦会、游街等等”。与会者,还参观了“联指”派举办的所谓“五·四”反革命事件展览会。

41.〔条目〕三里游斗打死4人,有两个死者被剖腹取肝。

〔正文〕6月15日,五里圩日。五里乡治保主任“工农总部”成员李坤森、材料员李振华等人,将李赞龙、李锦良、李金期、李赞聪拿到三里街游斗。到三里后,将被关的铅锌矿职工亦工亦农刘业龙也被拿来一起游斗。与此同时,五福乡也押该队陈天掌(共产党员生产队指导员造反派观点)来游斗。被游斗者绕旧圩街道一圈,至车缝社(旧称石排坊)门前时,除李金期,李赞聪两人外,其余4人均遭杀害。刘业龙、陈天掌被剖腹取肝。

42.〔条目〕黄茆游斗打死7人,均被剖腹取肝。

〔正文〕6月15日,黄茆区新贵大队黄兰著和黄建胜将“四类分子”及子弟黄礼康、黄荣昌、覃乃光、覃伟成、黄德安等5人押上黄茆街游斗一圈,转出至街口时,黄茆“联指总部”武装民兵郭图胜等人,将这五人毒打,郭图胜又到黄茆街曾志斌的家,将曾抓到现场对证。郭以讲他的坏话为由,将6人枪杀。上述6人死后,均被割肉取肝。

43.〔条目〕黄茆游斗张伯勋被打死。

〔正文〕6月18日。黄茆街日又游斗独寨村小学教师张伯勋。游斗后即拖到头度桥抛入小河,然后由韦先达用粉枪打死。随即剖腹取心肝割肉,以致连大小肠都被少数人拿回家煮吃。

44.〔条目〕县城游斗打死汤展辉肉被割尽吃光。

〔正文〕6月17日,武宣圩日,蔡朝成、龙凤桂等人拿汤展辉上街游斗,走到新华书店门前,龙基用步枪将汤打伤。王春荣手持五寸刀剖腹取心肝,围观群众蜂拥而上动手割肉。肉割完后,有一个老妈子割要生殖器,县副食品加工厂会计黄恩范砍下一条腿骨,拿回单位给工人钟桂华等剔肉煨炖吃。当时在残杀现场的县革委副主任,县武装部副部长严玉林目睹这一残忍暴行而一言不发。当时正在召开四级干部会,参加县四级干部会议的个别代表也参加吃人肉,造成极坏的影响。

45.〔条目〕禄新圩将3名被游斗者投水溺死。

〔正文〕6月18日,禄新圩日。古抗乡治保主任覃祖月指使民兵覃延笋、黄天桃等人,抓覃太焕、江邓珍、钱家训3人上街游斗,游到十字街头喝令被斗者跪下,由乡民兵副营长秦大福宣布被斗者的所谓“罪行”后,覃延笋用木棍朝被斗者3人头部各打一棍,黄天桃叫覃以群、覃以耐、覃泽才、黄凤廷、肖冠朝、肖锦寿6人将被斗者3人拖往古灵塘,覃、江、钱一路呻吟,到古灵塘边,覃延笋令覃以群等6人,将覃、江、钱拖下水中溺死。当江邓珍浮上水面挣扎时,覃延笋又令覃以群用脚踩江下水直至死亡。

接着,禄新中学炊事工友黄殿娥等人将江邓珍等死者剖腹取肝,拿回单位厨房和廖国荣(教师)等瓜分。

46.〔条目〕武中师生批斗打死教师,剖腹取肝,投尸江中。

〔正文〕6月18日,武宣中学吴树芳、覃昌兰、王著尤、黄宁群、韦天社等5位教师被付屏堃、何培贤、李汉南等几十个学生轮流批斗。到晚上8点批斗吴树芳,韦解安第一个用木棍打。跟着陈恒轩、何少海、韦英瑜、苏炳定、韦习实、覃家飞、覃允雅、黄东明、廖承、廖田保、何开朗、韦世锐、苏崇富、李汉南、何建国、苏就坚、林国柱、黄海初、付屏堃等20人对吴树芳进行毒打。后韦世锐、黄海初从黄元楼教师房间拿一根2尺多长的铁条,摆在吴树芳的面前。何开朗用这铁枝打吴树芳的后脑。吴就昏倒在地。

何少海、韦英瑜、苏炳定到“黑帮”的房间责令韦天社等人把吴树芳扶回房间。过了一个多小时。吴树芳死于床上。廖承到总务门前对总务廖振坤(东方红军区司令部头头)说:吴树芳已经死了。廖振坤答:“当狗死”。廖振坤又对付屏区说:“听人说肝可以做药,搞点回来”。

吴树芳死后,在潘茂兰安排下,廖承、付屏堃、廖田保到厨房要了一把菜刀和一个塑料袋,押“黑帮”吴宏泰、韦天社、覃驰能、何凯生等4人,把尸体拖到河边,跟随去的人还有何培贤、李汉南、何建国、韦英瑜、苏就坚、苏崇富、何开朗、武启才、黄德清。老师跟去的有龙城、黄元楼。

到河边后,付屏堃交一把菜刀给吴宏泰,令吴宏泰动手挖肝。吴宏泰手脚打颤哀求说:“我不懂怎样要出来呀!”付又令韦天社割,韦天社不敢割,何开朗即说:“给覃驰能破,他比较大力”。这样强迫覃驰能动刀,韦天社、吴宏泰、何凯生帮扶着尸体,剖腹取肝,付又责令覃驰能再割几斤肉,都装在塑料袋里,抛尸江中,转回单位后。潘茂兰将人心、肝、肉放在厨房菜板上,由陈瑞阳动手分割,在场的还有付屏堃、廖承、陈志升、何开朗、韦解安、苏崇富、苏就坚、廖田保、何少海、何建国、林国柱、龚培宜、韦英瑜、龙城等17人,他们分别在厨房和黄元楼房间煮吃,还有在走廊等处烘烤人肉人肝,整个学校,血迹斑斑,焦味充溢,满目悲凉,令人触目惊心,闹得学校乌烟瘴气。

当吴树芳被斗后,黄元楼叫韦世锐、武启才去拿覃昌兰来继续批斗毒打。20分钟后,覃昌兰重伤,艰难的爬回房间,深夜死亡。

47.〔条目〕三里台村批斗3人用大刀砍死。

〔正文〕6月18日,三里台村乡开会批斗陈汉宁、陈承云、陈除建等人。“文革”主任陈思庭主持会场并讲了话,材料员陈竟明宣读被斗人的所谓“罪状”后,群众批斗发言持续约半小时,陈思庭问群众“这些人怎么办?”。群众异口同声喊“杀”。民兵即将被斗的人推出会场,陈志明用大刀将这3人一个一个地砍死,并由他剖腹取肝,分给他人。

48.〔条目〕东乡上棉村批斗打死人手段残忍。

〔正文〕6月21日晚,东乡区上棉村黄培刚参与该大队雷国保召开的批斗张富展(当年18岁,武中应届毕业生)的大会,批斗不久,黄海军(当时13岁)用木棍敲打张富展的头部昏倒在地,黄培刚将张富展拖到一里远的那凰岭放下,用五寸刀朝张的胸部捅一刀,张挣扎扭动着身子,黄培刚在旁边拿一块石头砸张的太阳穴,接着又连捅二、三刀,从胸部直开到肚脐处,取出心肝,廖水光割去下阴,其他人蜂拥而上把肉割完。

49.〔条目〕武宣区对河村杀人奸妻灭族,家破人亡。

〔正文〕6月23日武宣街日,武宣镇对河村李炳龙等人做3顶高帽,李炳龙讲:上写黎明启顽固地主,有枪不交;黎中元暗杀队长;黎中杰暗杀骨干,约中午11时,李炳龙、韦炳文等人,用铁丝把黎明启、黎中元、黎中杰头戴高帽脚戴土制镣脚,五花大绑,李炳龙带领左伯洪等14名男工,各人手持木棍,押送黎明启等3人到县城游街,游到菜市,责令黎三人跪下,李炳龙当场宣布这3人的所谓罪恶,并喊“该不该杀”?赶圩的人围观者说:“该杀”。李炳龙、韦炳文等人动手,仅几分钟时间就把黎家三兄弟活生生地敲死在菜市。打死后,并强令梁秀媛等四类分子把黎3人尸体拖去河边,被银行的干部黄启炳、潘业仁等人,剖腹取肝,割生殖器弃尸黔江。

同日晚上李炳龙同韦炳文、左伯洪、韦志华轮奸了黎明启之妻。并抄家洗劫财物一空。拆卖房屋横条砖瓦,逼黎明启之妻无家可归,带着3个小孩改嫁二塘七星村。

50.〔条目〕武宣区人民武装部副部长下乡宣传“刮12级台风”杀人。

〔正文〕6月26日、30日,武宣区武装部副部长卢银田带领纠察队11人,先后到大陆、官禄两个乡参加群众批斗会,在两个乡群众会上讲话“抓阶级斗争,要刮12级台风,要杀鸡给猴子看”。并加重语气说:“要刮18级台风。象大树一样,连根拔才行。”影响极坏,致使大陆乡在批斗中打死苏金泉、黄其彪、黄其伞等3人,官禄乡打死韦尚明、卢薄才、谭正清、覃荣生等4人。

51.〔条目〕武宣电影站黄恩惠、林文强被杀。

〔正文〕6月25日,原电影管理站长黄恩惠,从禄新区工作回来,被电影系统革命领导小组长罗模忠召集本单位14人,在罗的房间研究决定:将黄恩惠和本单位关押多天放映员林文强杀死,之后各人手持棍棒将黄、林两人押解到武宣车渡码头乱棍打死后,弃尸江中。

52.〔条目〕三里“工农总部”围捕杀死治保主任陈必洪。

〔正文〕6月29日,三里区三里乡治保主任陈必洪,观点倾向造反大军。三里区“工农总部”常委周胜松以陈有驳壳枪为由,于6月28日晚上,与“工农总部”的宋绍康、谭炳辉等人在三里供销社开会,研究围捕陈必洪的行动方案,当晚调集社直机关职工和三里、古旺、五星、长乐等乡一百多名民兵,区纠察队长覃耀文亦率队参与行动,凌晨两点部署围家,9点左右,陈必洪爬上房顶。周胜松首先发现并开了枪,黄梦辉跟着开枪击中,陈身受重伤,抬到车缝社门前(旧称石牌坊)附近,不久死亡。

53.〔条目〕桐岭中学副校长黄家凭被敲死且被割肉挖肝。

〔正文〕7月1日晚8时,在桐岭中学十丙班教室批斗黄家凭同志,校“革筹”副主任谢东主持会议并讲了话,批斗会持续约一小时后,谢东宣布散会。覃廷多等4人,各持棍押解黄出会场,行至电话室门前时,覃廷多喝令“打”。声落棍下,朝黄打了一棍,其他人不约而同地蜂拥而上,将黄家凭乱棍打死。2日上午,尸被学生黄佩农剖腹取肝,张继锋(女)等人将肉割下,只剩骨骼。当天午后,在桐中厨房周围,宿舍区檐下,用瓦片烘烤人肉的情景,举目可见,血迹斑斑,腥风飘荡,火烟缭绕,焦味充溢,阴森惨状,令人不寒而栗。

黄家凭同志,早年参加革命,曾任一二一纵队第一支队直属中队政治指导员和桂中支队十八大队长,广西解放后,任过苍梧县副县长、桐岭中学副校长等职,“文革”中惨遭杀害,令人痛惜。

54.〔条目〕东乡纠察队在驾马山围捕中,刁其棠被打死。

〔正文〕7月10日,东乡区武装部长兼纠察队长覃忠兰,革委副主任兼纠察队指导员李华天授命纠察队付队长覃振权率领纠察队3个班,并有金岗乡加强班配合,前往金秀、武宣、桂平三县交界的驾马山,以剿匪为名,追捕少数派刁其棠、刁其珊等人。刁其珊死里逃生,刁其瑶逃跑跌下崖身亡,刁其棠当场被打死。纠察队第三班长罗先全用五寸刀挖割刁其棠的心肝,用竹箩装着由队员黄廷杰背回区公所,分一些给区组织委员覃荣光。当天晚上纠察队员在区公所伙房用烂锅头煎煮,罗先全、黄廷杰、黄文留、陈兰秀等人,围在锅边吃人肉,黄文留还拿了2片人肉回家给其父母。(黄文留后被提任县革委副主任)。

55.〔条目〕三里上江乡批斗打死4人。

〔正文〕7月17日,三里区上江乡“文革”小组在大队部门前广场,召开群众大会,批斗廖天龙、廖金福、钟振权、钟少廷等4人。被批斗者均被乱棍打死,将尸体拖到平绍码头。之后,李灿熙、徐达财、樊荣生等人,割了死者的部份肉、肝和生殖器,拿回乡厨房用两个锅头煮吃,参加吃的有徐达财等二三十人。

56.〔条目〕甘大作被批斗生割而死。

〔正文〕7月×日通挽区大团村等七生产队长,甘克星组织开会批斗甘大作,迨后将甘大作拉到附近田边,甘业伟喝令甘大作跪下,甘业伟一棍往甘大作的头上打去,甘祖扬就动手脱其裤割生殖器,甘大作哀求说:“等我死先嘛,你们再割”。甘祖扬却无动于衷,先下手割去甘大作的阴部,甘大作在撕人肺腑的惨叫声挣扎,令人毛骨悚然,甘维形等人争着去割大腿肉,甘德柳剖腹取肝,其他人又蜂拥而上生割活人,残忍至极,怵目惊心,惨不忍睹。

57.〔条目〕县革委委员江乃生被害致死。

〔正文〕5月初,江乃生前往广东海康县堂兄江毅生住处避乱,同年8月10日,江乃生从广东海康县堂兄江毅生处回桐岭老家,被桐岭区纠察队捆押进区政政革委院内,绑在树下。

从当天上午9时至下午3时,曾3次对江乃生轮番逼供毒打。区武装部长两次劝阻无效。激进分子坚持己见,一意孤行。当武装部长梁新风跟江谈话后离去吃饭,十多分钟内即自缢于被关的房内。江乃生系革命烈士的后代,县革委委员,被迫害死于非命。

58.〔条目〕集中350人到干部劳动基地审查。

8月下旬,贯彻自治区保卫、专案工作会议精神之后,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干部中,认为有错误和罪行的统统靠边站,集中到生产基地和五·七干校进行审查。划为专案对象,有韦永亨、李树荣、覃华朗、刘泽堪等182人。另外认为犯错误的好人有廖化、黄炳芳、张泰英等103人。

组织专案队伍88人,与此同时,文教小组集中各区中、小学教师四、五十人的所谓“黑帮”,押到武宣“共大”搞建校劳动、改造。

59.〔条目〕县革委机关成立斗批改领导小组。

〔正文〕8月,县革命委员会机关成立“斗、批、改”领导小组,原县委小组长黄振源、组员黄元介、黄镇荣、韦德凡、覃汉书。

原县人民委员会小组长滕伯昆,副组长梁志民、覃瑞廷。

60.〔条目〕县公检法干部集中到柳江县露塘办班。

〔正文〕9月,武装部民兵科长、公检法军管会李永胜,奉命将公安局、检察院、法院3个单位的干部,集中到露塘农场,参加柳州地区军管会办的学习班。搞斗批改,历时200天,名为提高思想觉悟,实为隔离审查。

61.〔条目〕成立“二办”。

〔正文〕9月10日,县革委会成立了属军管会管辖的“敌伪档案清查小组”(简称“二办”),办公室设在保卫组,由军管会主任、武装部副部长陈发负责,主要任务是清查叛徒,特务和各种反革命分子,为有利于工作,决定各区、机关各战线、武宣农场设立一名联络员,各区抽两名机关干部专门抓这一项工作。

62.〔条目〕县直办班收缴武斗武器。

〔正文〕11月5日,县直党群中队和商业中队,在毛泽东思想学习班中,在提高思想认识的基础上,交出土造手枪26支,手榴弹46枚,五寸刀13把,土炮1门,各种子弹148发,雷管10枚。

63.〔条目〕清查所谓“反共救国团”。

〔正文〕根据广西军区的指示,全县展开清查“反共救国团”,清查出二塘七星大队武镇西(男、19岁)及其父武咸芳(曾任过国民党少校军官),他们撰写《评文化大革命》和《论中国的前途》两篇文章,但没有发表,也没有进行宣传。于1968年10月20日,将武镇西、武咸芳逮捕关押,1971年5月20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对武镇西执行枪决,经柳州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武咸芳有期徒刑20年,1980年11月26日由柳州中级人民法院对武镇西予以平反,释放武咸芳恢复名誉和工作。

64.〔条目〕清查所谓“反革命暗杀团”。

〔正文〕7月21日,在批斗会上,“保卫指挥部”成员龙德志、龚培卫将所谓“反革命暗杀团”团长黄大主棍棒敲死。

7月中旬末,桐岭乡新龙大队“保卫指挥部”部份成员,将四肢瘫痪的黄大主塞进猪笼勒令胸挂着“四类分子翻案子弟龙竟移、龙竟舵”兄弟俩抬着游斗各村,胸前挂“四二二工总常委谭介仁”和“四二二头头谭启祖”在后敲锣,沿途经福庆、银村、平龙、古龙、良水、新圩等村庄。

将至新圩时,保卫指挥部成员黄玉想,用禾叉卡住黄大主的咽喉,威逼黄大主供出“反革命暗杀团”的成员名单,他迫于无奈,胡乱编出所谓“团长黄大主、副团长黄必柏、秘书黄大初、副秘书黄树高、联络员黄建实、通讯员黄大密,成员有:黄建体、黄家伟、黄大很、黄奇团、黄建波、黄大海、黄大进、黄必巧、黄大达、黄必实、黄树顺、黄号因、黄建召、黄大领、黄必桥”等,供出这些人后,均被关在大队私设的牢房内。

7月20日,“保卫指挥部”成员龙振党,出海报在村上张贴,核心内容:“7月21日,开会批斗暗杀团长黄大主和成员黄家伟”。在批斗人的姓名上打红色的××。之后将海报张贴在村上,批斗会上将黄大主拖出会场打死。

出现清查“反共救国团”和“反革命暗杀团”,是由于1968年6月17日,广西军区公布的清理反共救国团的影响。

65.〔条目〕县革委成立核心领导小组。

〔正文〕12月3日,经上级批准成立“武宣县革命委员会核心领导小组”,由文龙俊、孙言瑞、林光记、滕伯昆、严玉林、高凌云等组成。

1969年度

66.〔条目〕县“五·七”干校革命委员会成立。

〔正文〕1月19日8时,成立“五·七”干校革命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主任黄振源、副主任孙兰发、孙祥平、委员李景和、苏宏强、孔庆龙、黄海清。主任两次变动,后为卢祥志。

1月19日至1979年3月8日,“五·七”干校举办历时十年共办8期,计轮训干部一千多人。第一期学员400多人,分3个连,其中韦金靖、潘保身、邓永茂等8人定为历史反革命。黄达、廖烈等“53人”定为有“严重问题”作隔离审查。

67.〔条目〕城镇居民下放农村,知识青年上山下乡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

〔正文〕9月开始进行下放工作,自68年“两报一刊”发表社论:《我们也有两只手,不在城里吃闲饭》之后,我县下放城镇居民216户,1275人(其中柳州来的27户,87人)到农村安家落户,并动员高、初中知识青年908人(其中柳州来495人)上山下乡插队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因不懂农活,多数不安心在农村,出现不少矛盾。1979年元月以后,逐步回收了下放的城市人口,知识青年多数安排了工作。

68.〔条目〕贯彻“九大”会议精神。

〔正文〕9月16日-23日,召开武宣县革命委员会第六次全体委员(扩大)会议,中心议题:传达贯彻中国共产党第九届全国代表大会精神。参加这次会议的共174人,其中县革委委员39人,各公社各机关单位革委会(领导小组)成员122人,工农毛泽东思想宣传队13人。

9月23日通过会议纪要中的核心内容:高举毛泽东思想伟大红旗,高举“九大”团结胜利旗帜,进一步落实“九大”提出的各项战斗任务和各项无产阶级政策,加强革命大团结,抓革命、促生产、促工作、促战备,巩固和发展大好形势,争取更大的胜利。

注:当时“文革”冲击,县党委尚在组建,因此由县革命委员会召开会,传达贯彻“九大”会议精神。

1970年度

69.〔条目〕开展“一打三反”运动。

〔正文〕2月28日,县开始贯彻“二·五”指示,落实毛泽东主席批示的中央关于“一打三反”运动的文件精神,有33个单位118人参加,随着“一打三反”运动向纵深发展,刻制了“武宣县革命委员会打击投机倒把办公室”公章,并刻制属下的武宣、三里、东乡、二塘、桐岭、通挽、禄新、黄茆等区革命委员会打击投机倒把办公室公章8枚下发,各机构开始工作。

2月21日至26日,8个区举办了乡一级干部和党团员学习班,东乡公社的学习班有1200多人。桐岭学习班上揭发桐岭在信用会计黄朝中任职一个月贪污700多元,黄茆仁元大队二队梁培帮贪污610元。

5月10日,县革委决定成立“一号办公室”,专门清查“五·一六”和“一打三反”、社会清队等。“一打三反”出现了扩大化,如通挽区花马乡20多天揭发“自首投敌”29人,现行反革命4人,历史反革命分子4人,漏划漏管地富分子2人,贪污腐化变质分子2人,有破坏活动地富分子9人。

70.〔条目〕县革委决定成立“共大”。

〔正文〕6月26日,县革委决定,在武宣县中创办“武宣共产主义劳动大学”。设农业技术、农业机械、水利电力、畜牧兽医、草药医务专业,同时,金鸡中学改为“黄茆共大”,两届招生600余人。县内两“共大”由于师资和设备条件差,因此学生的水平不高。

71.〔条目〕上级批准县革委成立党的核心小组。

〔正文〕9月4日,经上级批准成立“武宣县革命委员会党的核心小组”,由孙言瑞、高凌云、丁成义、林光记、卜庆喜等组成。

72.〔条目〕县开展“抓三分之一”工作。

〔正文〕9月22日县为贯彻“抓三分之一”的指示,成立了“抓三分之一”办公室,由蓝少卿负责,高凌云和李焕奎为首带领干部163人,于9月26日进驻8个公社的18个大队,高凌云同志带队驻进国营武宣农场,李焕奎同志带队进驻县农械厂。以点带面,中心是抓清理阶级队伍,从机关到农村,内外结合,从上到下,内查外调,结合搞“三分之一”进行全面清查,在农村仅通挽区花马大队就清查了“自首、叛徒”63人,在党政机关中县直立案审查的“叛徒”、“特奸”、“历史反革命”、“漏划五类分子”就有484人长期受审查、批斗、迫害。

73.〔条目〕县党委核心小组批准成立属下8个公社党委会。

〔正文〕11月12日,武宣县革委会党的核心小组批准成立三里、禄新、东乡、桐岭、通挽、黄茆、武宣、二塘等公社党委会。

1971年度

74.〔条目〕召开中共武宣县第二次党代会。

〔正文〕元月20日至25日,在武宣县城召开中国共产党武宣县第二次代表大会,出席参加代表321人。

75.〔条目〕上级批准中共武宣县党委成员名单,并启用新印章。

〔正文〕元月22日上级批准县党委成员名单,书记孙言瑞、副书记高凌云,常委卜庆喜、林光记、丁成义、潘振快、严玉林、龚何意。

2月3日启用“中国共产党武宣县委员会”新印章。

76.〔条目〕县成立“三办”。

〔正文〕3月16日,区党委桂发15号文件,关于清查“五·一六”反革命集团的通知后,我县在军管会的直接指挥下,成立清查“五·一六”办公室(简称“三办”),将少数派观点的谭恕征和黄炳信同志进行一年多的隔离审查。

77.〔条目〕传达“林彪反党集团乘飞机外逃情况”。

〔正文〕9月下旬由中共柳州地委领导在县幼儿园内向区级以上党员干部,在戒备极其森严的情况下传达:中共中央中发〔1973〕34号文件“1971年9月13日。林彪反党集团发动反革命政变的阴谋败露后,林彪带叶群、林立果和几个死党搭乘飞机,叛党叛国,仓惶逃命,投奔苏修(即苏联修正主义),他们所乘外逃的飞机,在蒙古境内温都尔汗附近坠毁,林彪、叶群等成为死有余辜的叛徒卖国贼”。

对中共党章载明的中共中央主席的接班人林彪,叛党叛国出逃的消息,与会者无不震惊。

迨后,同月末,县组织工作组深入厂、矿、企、事业单位,街道居民和农村(农村以生产大队)进行传达。

1972年度

78.〔条目〕向全民传达《粉碎林彪反党集团及反革命政变的斗争》材料之一、之二、之三。并开展革命大批判。

〔正文〕秋,根据中央的指示,在县境内,将中央专案组的调查研究,查获了林彪反党集团的大量罪证,中央专案组印的《粉碎林彪反党集团及反革命政变的斗争》材料之一、之二、之三,在全民传达材料发放范围厂矿、企业发至班组,农村发至生产队,小学5、6年级以上的教学班,商业部门发至班组,机关发至科室,街道居民大体20人发1份,历时7-10天。

1973年度

79.〔条目〕贯彻“十大”精神。

〔正文〕9月22日-9月29日,召开中共武宣县党委第四届五次全会(扩大)会议。传达贯彻中国共产党第十次全国代表会议精神。参加会议的有县党委全体委员和候补委员。公社书记以及县直各战线负责同志共157人,另有353名党员听报告,不参加编组讨论。

会议期间,听取县武装政委兼县委书记孙言瑞传达《自治区党委书记韦国清关于贯彻“十大”的报告,和讲话》。认真地学习和讨论了周恩来总理的政治报告,中共中央副主席王洪文关于修改《中国共产党章程》的报告和“十大”的两个公报,还认真学习了中央〔1973〕34号文件(即中央专案组关于林彪反党集团反革命政变的调查报告)。

1974年度

80.〔条目〕全县开展批林批孔运动。

〔正文〕2月12日,贯彻自治区党委下达批林批孔的文件。

全县分49个大队普遍进行训干,训练骨干13519人,听传达有100437人,听传达报告有22个大队,分片传达有5个生产队,是以生产队传达,做法是骨干带头批入手,带动群众,逐步掀起批判高潮。

2月17,县成立批林批孔办公室,分3个组,秘书组5人,调研组8人,宣传组5人。

批林批孔历时半年,具体做法概括为:“口诛笔伐”、农村、工厂、机关、学校开会、以毛泽东思想为武器,对“克己复礼”、“天才论”、“中庸之道”、“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各论点进行批判。

81.〔条目〕全县重新登记土改阶级成份。

〔正文〕7至10月,成立阶级成份重新登记办公室,主任莫军,阶级成份重新登记,旨在将土地改革时的各家各户阶级成份保存下来,鉴于土地改革的“三老”(老土改根子、老党员、老干部)年事已高所以采取了重新登记。在进行登记时,由“三老”审查,张榜公布定案。县在平田大队进行试点,以取得经验,推广全县。

82.〔条目〕开展农业学大寨。

〔正文〕毛泽东主席1964年向全国人民发出“农业学大寨”的号召。1966年初,《人民日报》发表了陈永贵的文章,肯定了大寨“标兵工分,自报公议”的劳动管理经验是农村人民公社经营管理的方向。

我县“农业学大寨”宣传始于1967年,行动于1968年4月,在分岭召开有各级领导参加的32人座谈会,并于1969年、1973年、1976年三度掀起高潮,1973年至1976年进入鼎盛时期。

在农业学大寨问题上,搞“自报公议,底分活评”的记工方法。实质上是搞平均主义,而不是搞按劳分配,在这种平均主义思想影响下,出现劳动效率不高,质量不好等弊病,它严重阻碍农村生产力的发展,挫伤了群众的生产积极性。

1975年夏,山西省昔阳县“农业学大寨”经验报告团,曾到我县巡回报告。

在“农业学大寨”期间,县、社主要领导和掌管农业生产的单位领导,曾到过昔阳县大寨大队实地学习取经。

为有利“农业机械化”大生产的需要,结合平整土地田园化,1975年10月初县委书记潘振快带领工作队到二塘公社平田大队进行大面积的平整土地试点县直机关干部及县内民兵轮流到样板点进行平整土地劳动,这种做法脱离了实际,适得其反,劳民伤财。

1973年2月,县对“农业学大寨”376个单位和个人授奖,获特等奖的有三里古旺大队等7个单位,得粉碎机、手拖、柴油机、水车等奖品。

“文革”以来我国农业学大寨,成为执行左倾路线的典型,在我县各行各业(除工业外)都提出了学大寨的口号,把大寨那些“左”的东西也带到各行各业,使各行各业都蒙受其害。

农业学大寨把各种政治运动渗混在一起,不断人为地制造“阶级斗争”混淆敌我,无情的打击和残酷的斗争,对一些生活小事,也整了许多人,农业学大寨改变了生产队为核算单位,对正常的评工记分等问题采取过“左”的做法,挫伤了农民的积极性,妨碍生产力的发展。

1976年度

83.〔条目〕开展“批修批资”总体战。

〔正文〕2月9日,县委在县城召开会议,与会者,各公社党委书记,县委派下乡抓三分之一的工作队成员,书记潘振快主持会议,中共柳州地委副书记姜肇初在座。

会议中心议题,贯彻以粮为纲,打一场批修批资总体战,着重解决:一处理扩大开荒自留地;二、不准圈地围园;三、清理没收房前屋后多余零星果树;四、处理自留地商品化,自留地的农付产品不准上集市销售;五、执行基本劳动日制,强调出集体工,反对自留人在家搞付业生产;六、开展“小四清”;七、全县生产队的超支欠款总额为376万元,举办1200多人的欠款干部学习班,限期还款。自此之后“打批修批资总体战,割资本主义尾巴”破坏了农村生产力。扩大生产队规模,有的把基本核算单位由生产队向大队过渡;推广“大寨工分”;收自留地和私人开荒地,批自留地家庭副业“商品化”;限制集市贸易,全自治区统一7天一圩;严禁长途贩运,禁止一些主要农副产品上市;批“野马副业”;把农村商品当作“资本主义尾巴”来“割”,果树被砍,畅销港澳的华南李几乎绝迹,一些传统土特产品绝迹。

84.〔条目〕研究布置声讨“天安门反革命事件”

〔正文〕4月8日,县委常委开会,研究7日晚中央广播电台的重要广播内容,决定当天下午召开党、政、军民大会,热烈欢呼,坚决拥护中央两个决议“愤怒声讨邓小平搞修正主义的罪行”、“坚决支持对制造天安门广场反革命政治事件的一小撮阶级敌人实行无产阶级专政”。

当天下午在县人民礼堂召开声讨大会,参加大会的有县直机关,武宣公社、武宣镇的干部职工、居民约3000人,韦日光主持会议,潘振快讲话,在大会上发言的还有干部、工人、贫下中农、驻军、民兵、红卫兵等各方面的代表。

4月9日,县委常委开会,旨在研究如何贯彻执行中共中央4月8日的电话会议精神。决定:一、以公社为单位召开声讨大会,会后组织游行示威。声讨“天安门反革命政治事件”“批判邓小平,反击右倾翻案风”;二、县城由县委召开声讨大会,参加大会的有县直机关1600余人,国营武宣农场400人,武宣镇2000人,武宣大队1000人共4000余人,会后组织游行。高呼“保卫毛主席,保卫党中央”,“将反击右倾翻案风斗争进行到底”等口号。

85.〔条目〕召开中共中央毛泽东主席追悼会。

〔正文〕9月9日0时10分,中共中央主席毛泽东因病医治无效,逝世于北京,享年83岁,噩耗传来,人们悲痛万分,停止一切文娱活动,广播日以继夜播放“哀乐”,全县人民沉浸在哀伤之中。

按中共中央决定9月18日午后3时召开追悼会,武宣县城追悼会中心吊唁大厅设在中山亭,到会15250人,另有85个分会场。每人胸戴白花,臂挂黑纱,悲情沉沉,催人泪下。

午后3时正,武宣县境的所有工厂和停靠江边的轮船,汽笛悲鸣3分钟,接着广播北京追悼会实况。

毛主席的丰功伟绩与世长存!毛泽东思想光照千秋!

86.〔条目〕县城召开庆祝粉碎“四人帮”大会。

〔正文〕10月21日,武宣县各族人民欢庆打倒“四人帮”反党集团,并热烈庆祝华国锋同志任中共中央主席和中央军委主席,县委在县城召开了粉碎“四人帮”大会,标志着历时十年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进入尾声,进而结束了动乱的年代。

1979年度

87.〔条目〕东乡出现自发的承包联产责任制。

〔正文〕1979年,东乡公社堡村等生产队,逐步采取了以生产队统一核算和分配的前提下,包工到作业组联包产量,计算报酬,实行超产奖励的方法。

6月下旬,县里召开的一次三级干部会上,东乡公社干部要求农村部派人下去调查。分作业组的生产队究竟好不好,县委一位副书记在会上说“是前进与倒退的斗争,就是打到最后一个人,也要坚决并起来”。会后由于县委领导干部对党中央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精神领会不深,对党在农村中的经济政策吃不透,认为农村中“作业组联产计酬是生产体制的倒退”,因此,从部、委、办、局机关中抽调30多名干部,组成工作队到东乡,不到半个月,强行并了118个生产队的作业组,此事,波及全县,为此《广西日报》,《人民日报》派记者到我县调查。之后县撤回工作组,县的领导在大会上只是轻描淡写的检讨,对中央政策理解不深,挫伤群众的积极性。

1983年度

88.〔条目〕召开县委扩大会议传达布置“处遗”等工作。

〔正文〕7月13日,县委在人民礼堂召开扩大会议,中心议题。传达和布置处理“文革”遗留问题的工作,会议由县委常委、人大副主任、县“处遗”领导小组长臧良兴主持。

在主席台上就座的有:广西自治区“处遗”工作组长韦志龙,柳州地委“处遗”工作组长龙兴荣同志,以及武宣县委书记潘振快。

参加会议的有:县委常委、科局长以上干部;县二层基构的领导。各公社(镇)党委委员、公社直属机关负责人,部份退休干部,各中学的领导干部,以及参加“处遗”人员共360多人。此次会议标志着武宣县“处遗”工作正式开始。

89.〔条目〕为了5个冤假错案平反恢复名誉。

〔正文〕7月13日,武宣县委党委会议上,作出决议对下列冤假错案给予平反,恢复名誉。

一、对覃炳刚、黄达、黄文、廖烈等所谓“53人”,以种种罪名进行长期隔离审查,摧残迫害是错误的,应予平反,所给的一切不实之词,予以推倒,恢复名誉。

二、把参加过武宣地下党领导的革命,游击活动和解放前武中进步学生组织“子夜社”的干部当作叛徒、特务、托派、反革命分子进行审查、批斗、迫害是错误的,应予平反。

三、对文化教育界王祖鉴、吴宏泰、韦天社、陈祖隆等50位同志,当作“牛鬼蛇神”、“黑帮”进行管制,监督劳动改造是错误的,应予平反。

四、把黄炳信、谭恕征同志作为“五·一六”分子对象,隔离审查等事件是错误的,给予平反。

五、对陈汝生、廖怀翔、龙国光等94位同志被强加给“走资派、地主、富农分子、阶级异己分子、右派、反革命分子、资产阶级知识分子、执行修正主义教育路线”等莫须有的罪名,划为“黑帮”。遭到不同程度的批斗、折磨、毒打、关押、劳役、审查是错误的,应予平反。

90.〔条目〕成立县“处遗”领导小组。

〔正文〕7月23日,为了加强领导,开展“处遗”工作,成立“武宣县处遗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是:组长臧良兴,副组长宋绍经、卢祥志、韦华琯。组长三次易人,依次是:梁汉坤、黄来布。

91.〔条目〕抽调干部组建各种“处遗”机构。

〔正文〕8月13日,各公社(镇),各战线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县成立办公室、专案组等,共抽调291人,其中充实各级“处遗”人员42人,县“处遗”办公室56人,县直各战线58人,各公社(镇)135人。

92.〔条目〕召开会议传达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处遗”精神和指示。

〔正文〕8月13日,县召开各公社(镇)党委“处遗”工作会议,在县委小礼堂听了潘振快传达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处理“文革”遗留问题的有关政策和指示精神,同时柳州地委“处遗”工作组长龙兴荣同志讲了话,通过会议讨论联系实际,清“左”清派,拨乱反正,为今后“处遗”打下了思想基础。

93.〔条目〕对“文革”中犯有严重错误仍在领导岗位的领导干部,采取停、免、撤。

〔正文〕8月13日,为了“处遗”工作顺利开展,有利于发动群众,把仍在领导岗位的干部、群众有意见和犯有严重错误与杀人有牵连的27人采取了停、免、撤的措施。

1984年度

94.〔条目〕县决定发给“三孤”定期补助费。

〔正文〕2月29日,县“处遗”领导小组决定对文革遗留的孤老、孤幼、孤残共48人发抚恤金,对城镇非农业人口每人每月15元,农村人口每人每月12元,全县每月定期补助576元,每年定期补助6912元,安排受害干部、工人遗属子女就业56人。

1985年度

95.〔条目〕已查明:因“文革”事件死亡人数。

〔正文〕10月21日,查明:武宣县因“文革”事件死亡国家干部55人,工人15人,居民36人,农民397人,学生23人,共计526人,占总人口数22万多人的万分之二十三。其中75名死者被挖肝吃肉。

文革期间,受害家属501户,留下孤老、孤幼、孤残48人。极端分子目无法纪,为所欲为,杀夫奸妻,杀父奸女,甚至少女也未得幸免,有的遗孀留下孤儿幼女和年老公婆改嫁他乡,弄得妻离子散,家破人亡。

96.〔条目〕党和政府为“文革”事件死者的家属发放各种费。

〔正文〕党和政府对上述受害者,采取善后措施,对“文革”遗留问题做了处理,为死者家属发放抚恤费,埋葬费93630元,为无依无靠的孤老、孤幼、孤残48人发放定期补助费16470元,发放死者家属生产困难补助费292人,人民币25261元,另外给国家职工死者家属的补助费用70240元,发放遗属房屋修缮费1247元,发放企业职工中的死者家属补助费22145元。此举之措,对平息群忿,缓和局势,促进安定团结,起了良好作用。

97.〔条目〕因“文革”犯有严重错误被立案审查702人。

〔正文〕武宣县“处遗”期间,对犯有严重错误与杀人有牵连的人,立案审查702人,其中党员536人,非党员166人,国家干部342人,集体干部6人,工人92人,农民259人,居民3人。

因“文革”期间违法乱纪,犯有罪行被判刑的35人。受党纪处分的280人,受行政处分的99人,免予处分的27人,犯一般错误的174人,无错误的86人。

98.〔条目〕“文革”初期武宣县党政领导人名单。

〔正文〕“文革”开始(1966年5月16日)时的县委正副书记、常委、正副县长名单:

县委书记:高凌云

副书记:黄达、石锦堂、林光记、覃炳刚。

常委:滕伯昆、文龙俊、卢祥志、黎超海。

县长:黄达

副县长:滕伯昆、蒋玉森。

1986年度

99.〔条目〕县党委组织成员名单。

〔正文〕1986年县党委正副书记,常委名单:(注:“文革”开始时各人职务)

县委书记:梁汉坤 文革初期黄茆中学副校长。

副书记:黄业初 东乡区华乐乡长。

谢年初 柳州地委组织部,干部科副科长。

陈振贵 东乡区民政助理。

常委:梁向阳 禄新中学、初中学生、副班长。

王锦平 三里五星小学学生。

覃陵 广西民院学生。

黄志武 广西商校学生。

侯顺清

韦雄鸿

1.简称注释

“文革”即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此运动1966年5月16日开始至1976年10月下旬结束。

〔三忠于〕忠于毛主席,忠于毛泽东思想,忠于毛主席的革命路线。

〔四无限〕无限信仰、无限热爱、无限忠诚、无限崇拜毛主席。

〔四个念念不忘〕念念不忘阶级斗争,念念不忘突出无产阶级政治,念念不忘无产阶级专政,念念不忘高举毛泽东思想伟大红旗。

〔四·二二造反派〕1967年4月22日,南宁造反派联合行动而得名,其观点是支持伍晋南区党委副书记站出来闹革命,打倒韦国清区党委书记,简言之,支伍打韦。自治区内支持这种观点的人,冠以当地的县、公社、大队、村名,如:“武宣造反派”,文中有时称“少数派”,有时称“造反大军”。

〔联指〕自治区首府南宁成立“无产阶级革命联合指挥部”,其观点是支持韦国清区党委书记出来闹革命,打倒伍晋南,简言之,支韦打伍,区内各地支持这种观点的人,冠以当地的县、公社、大队、村名,如“武宣县联指总部”文中有时称“多数派”。

〔处遗〕即处理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遗留问题。

〔五·七指示〕是毛泽东主席1968年5月7日发表“广大干部下放劳动,这对干部是一种重新学习的极好机会,除老弱病残者外,都应该这样做,在职干部也应该下放劳动”。

〔共大〕共产主义劳动大学。

〔一打三反〕打击现行反革命,反对贪污盗窃,反对投机倒把,反对铺张浪费。因中央于1970年2月5日转发毛主席批示的“一打三反”的三个照办文件,因此,县各级领导这次运动的机构称谓“二·五”办公室或小组。

〔四人帮〕系指王洪文、张春桥、江青、姚文元等4人结党营私的反党集团。

〔抓三分之一〕即面上的工作先抓好三分之一,进而再抓三分之一,依次更替。而干部则以三分之一坚持工作,三分之一抓面上工作,三分之一学习。

〔批林批孔〕林指林彪,曾任中共中央副主席,因制造反党反革命政治纲领“5·71工程”纪要,“5·71”的谐音“武装起义”阴谋败露后,于1970年9月13日,驾机三叉戟外逃,摔死在蒙古境内的温都尔汉。

孔指孔老二(公元前551-前479年),名丘,字仲尼,春秋末期鲁国邑(今山东曲阜县东南)人,“仲”是老二的意思,所以后世称他为孔老二,他出生在一个没落奴隶主贵族家庭,年轻的时候替奴隶主办丧事,当吹鼓手,当时这种职业叫“儒”,所以他创立的学派,他的主要言行,由他的门徒记录在《论语》中。

〔儒法斗争〕春秋战国时期儒法斗争的主要焦点:在经济上是废“井田”,还是复“井田”;在政治上是实行“法治”,还是实行“礼治”;在历史观上是“法后王”,还是“法先王”;在世界观上是“反天命”,还是“尊天命”,斗争的实质是新兴地主阶级与奴隶主阶级革新与守旧、前进与倒退、复辟的斗争。

〔三支两军〕即支工、支农、支持左派;军管、军训。

〔七·三布告〕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于1968年7月3日以中发(1968年)103号文发出布告,其核心内容:对在柳州发生破坏铁路交通,抢劫支援越南物资;冲击人民解放军机关,部队;抢夺人民解放军武器装备;杀伤人民解放军指战员,定性为反革命事件。

〔四旧〕即旧风俗、旧习惯、旧思想、旧文化。

〔四清〕即清组织、清政治、清思想、清经济。

〔三代会〕即革命干部代表,红卫兵代表,贫下中农代表参加的会议。

〔两报一刊〕“两报”即《人民日报》、《解放军报》,“一刊”即《红旗》杂志。

〔批修批资〕批判修正主义和批判资本主义。

〔跳忠字舞〕当时提出“三忠于”的口号,即忠于毛泽东主席,忠于毛泽东思想,忠于毛主席革命路线,为了表达对毛主席的忠心,用毛主席语录谱写的歌曲词意和曲调进行舞蹈动作,谓之“忠字舞”。

〔早请示,晚会报〕即每天早起和晚睡前,根据一天的工作和生活遇到的事,以单位或家庭,集体在毛主席像前背诵和阅读毛主席有关语录。

2.黄文留简介

女,壮族,高小文化,1947年12月生于广西武宣县东乡遵头村。1966年初曾出席广州军区召开的先进积极分子代表会议。1968年5月参加东乡区纠察队任队员。1968年7月10日,东乡区纠察队在驾马山围捕刁其棠等人时,刁被击毙,罗先全挖刁其棠的心肝,晚上拿到东乡区公所厨房煮好后,黄文留、罗先全等一帮人,结伙搭伴在锅边吃刁的心肝,黄文留还拿两片回家给其母吃用。1970年6月参加革命工作,1970年6月21日加入中国共产党,1973年12月25日中共柳州地委批准为中共武宣县常务委员会、县革命委员会副主任。

因黄文留“文革”期间参与吃人肉,群众反映强烈,为此中共柳州地委免去其县常委委员、县革命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同时任她为中共武宣县桐岭公社党委副书记。1979年6月免去其桐岭公社党委副书记职务,调任柳州地区沙浦河水利工程管理局仓库保管员。

对黄文留参与吃人肉一事,“处遗”期间,根据“处遗”政策再次处理,由中共武宣县纪检会整理材料,中共柳城县委纪检会履行手续上报审批,中共柳州地委于1983年12月12日批准对黄文留的处分决定是:“清除出党,撤销干籍,分配当工人”。

1983年6月,“处遗”工作开始时,有人揭发:“黄文留在‘文革’期间,曾割下7个男死者的下阴”。经中共柳州地委和中共武宣县委组成联合调查组,经3次调查核实,认为无客观事实依据,揭发失实,予以否定。

3.“联指”常委、委员和“总部”内辖各部组织成员。

“联指总部”常委16人,他们是黄元介(县委)、李玉仁(人委)、晏书金(农业局)、蔡朝钧(三里锰矿)、陈奖贤(邮电)、赵鸿捷(银行)、韦文湘(武宣区)、韦荣忠(副食品厂)、韦克敬(电影院)、潘茂兰、李汉南、何镇安、何培贤、覃志高(粮食局)、吴锦用(县农械厂)、蔡朝德。

“联指总部”委员21人,他们是:雷坚仁(县社)、张虹一(银行)、张文鹤(武宣区)、谢晓兴(农林水)、张木贵(农中)、雷志良(政法)、黄耀先(县人委)、陈祖兴(工农总部)、陈景富(工农总部)、陈赞炎(东方红)、韦威棠(东方红)、黄宽元(东方红)、罗水经(财政局)、胡月华(百货公司)、苏仲昆(副食品加工厂)、卓文智(医院)、张文海(旭日东升)、韦善会(武宣小学)、李发云(服务公司)、王朝显(粮食局)、廖寿俊(文宣队)。

1968年1月2日晚,“联指”常委,在新邮电大楼开会增补:李玉仁、黄镇荣为主要负责人之一,张虹一、王朝显、覃汉书为常委,覃反修为委员。

注:“联指”常委、委员,后来多次易人,名单有变动。“总部”下辖各部及人员组成。

政治部:何镇安、陈景富、覃志良负责,其成员有:覃汉书、雷坚仁。

宣传部:陈赞炎、何培贤负责,其成员有:卓文智、张虹一、张木贵。

对外作战部:李汉南、蔡朝德、廖文海、吴景用、陈奖贤、陈祖兴、谢晓兴、雷志良、张文鹤。

后勤部:黄宽元。

4.“联指”总部所辖各兵团和战斗队。

“联指”总部下辖各兵团,他们是:百货公司《红色造反兵团》、电影站《红影兵团》、印刷厂《红印兵团》、锰锌矿《东方红》、《工农总部》、《武中东方红》、《党群联合司令部》、《县人民委员会联指》、农中《旭日东升总部》、县邮电局《红讯兵团》、县银行《红金融兵团》、县食品加工厂《一反到底》、武宣区营业所《红旗兵团》、武宣公社《红色农民战斗队》、武宣公社《红心战斗队》、武宣公社《贫下中农战斗队》、武宣区公所《联指兵团》、武宣区粮所《红粮兵团》、武宣区《红专兵团》等。

5.造反大军总部常委和“总部”各部组织成员。

造反大军总部常委:李淑宇、廖汉科、周金寿、罗和明、黄炳信、江聚双、黄流志,还有《红匕兵团》的张俊、黎天贤(后是邓克飞)、《红革联》的翁胜、廖燕来、后增加谢思儒、黄恒暄、覃厚畅。

总部下辖“一室五部”:

办公室:主任黎象槐、覃厚畅。

宣传部:翁胜、廖汉科、廖燕来、甘家赛。

后勤部:周金寿、覃礼珍、张启芳、丘子兴。

组织部:李淑宇、陶显荣、黄炳信、罗和明。

作战部:周伟安、陈石宝、江聚双、蔡焕煊、黄流志。

出外联系部:黄炳信、罗和明。

6.造反大军总部所辖各兵团和战斗队。

所辖各兵团和战斗队:

《红匕兵团》、《红革联》、《红铁拳》、《农革联》、《红总》、《工总》、《武革联》、《独立兵团》。

7.县“联指”民兵连参与柳州武斗战斗实力统计表

单位 人数 步枪 机枪 冲锋枪 负责人 通挽公社 43 23 1 - 韦高、张振理、覃克山 桐岭公社 19 17 1 - 龙森、黄建才 三里公社 31 24 1 1 黄神扬、黄毓民、黄业团 东乡公社 23 13 1 - 罗振文、黄中宽、于启中、樊秀容 二塘公社 48 27 2 2 何海军、何兰先、潘茂兰 东方红 12 - - - 孙兰发、刘玉文 县直干部 2 - - - - 合计 180 104 6 3 -

摘自潘茂兰1968年5月27日日记。

8.“联指”《应急方案》。

1967年8月14日下午,于县委东边会议室,联指总部召开县直属单位负责人会议,研究发生紧急情况《应急方案》,如果两派有暴力摩擦,分兵把口如下:

1.武中把守《城南楼》;2.工农总部黎凤南率队守《城西楼》;3.政法公安雷志良率队守《十字街》;4.手工业社于凤成率队守《新路桥》;5.县人委覃瑞廷守《南门车渡码头》。

9.“联指”会议统报各区战斗队实力。

1967年10月1日,召开各区“联指”负责人会议,各区参加会议报到如下:二塘何海军,三里宋绍康,禄新覃汉铁、覃汉茂,武宣张文鹤,通挽覃太夫,黄茆陈明贵,东乡张木荣,桐岭黄杰兴,马步乡李启升。

各区统报“联指”战斗队,兵团实有人数如下:二塘5000人,三里13,570人,禄新11,000人,武宣7000人,通挽10,000人,黄茆15,000人,东乡23,000人,桐岭18,000人,合计91,570人。

10.“联指”文攻武卫班子。

1967年11月25日下午,在县人委会议室召开各区联指代表和县城战斗队长以上负责人会议,决定:文攻武卫组成人员。

文攻组成员是:黄元介、雷寿书、吴明开、刘胜坤(县人委)、黎树凤(经理部)、覃正东(县医院)。

武卫组成员是:赵鸿捷、胡月华、刘有富(食品公司)。

11.造反大军策划抢劫县武装部的枪支经过。

1967年12月10日,造反大军在县文化馆开会,参加人员有:周伟安、陈石保、黄炳信、周金寿、陈建解、翁胜、陈礼珍、黄流志,策划抢劫县武装部枪支,其行动布置方案如下:

指挥部设在十字街《武革联》据点内,由周伟安、陈石保任总指挥,外围配合行动方面:

(1)“农革联”陈礼珍、杨贵才、杨官生、沈国胜、叶承忠等负责封锁通往三里公路,并剪断县城与三里的通话电线;

(2)“武革联”陆志平、蔡启明率队封锁十字街和东门,防止联指干预;

(3)“红革联”把守公检法大门,阻止公安干警支援武装部;

(4)陈子荣、谢德礼、陈金开负责在拖拉机站附近剪断与二塘通话线路。

抢枪行动队由周金寿指挥,在柳州城中区造反大军十多人(当晚7时半到武宣)配合负责抢枪。

鉴于县人武部,已洞察事态,早有防备,此次行动不敢轻易下手,遂折回县汽车站,偷两辆汽车,柳州市城中区建团造反大军,乘车返回柳州,车行至金鸡石龙时,翻了一台车,抢枪事件就此平息。

12.红匕兵团成员黎天源等人在南门过渡的汽车上抢枪。

1967年9月29日,从南宁驶来一辆“联指”吉普车,正从南岸向北岸摆渡,车渡工人曾文德(曾矮仔)发现车上有两支冲锋枪,告知了“红匕兵团”的黎天源、邓克飞、刘汉金等上车以搜查为由,将冲锋枪2支、子弹1,850发,手榴弹4枚拿回据点,县人武部多次动员上缴,他们无动于衷,后来在1968年的3次武斗(即2月1日、2月17日、5月10日)成为周伟安、陈石保等人端着打头阵的火力骨干。

13.“造反大军”“二·一七”抢枪事件。

1968年2月17日,李淑宇主持召开造反大军常委会,到会的有:廖汉科、罗和明、黄恒萱、谢恩儒、陶显荣、江聚双、周金寿、张俊、黎天源、廖燕来、赵权、蔡焕煊、陈礼珍、陈石保。会上由张俊介绍:“红匕兵团”以送信为由,实质是去县武装部抢枪,抢得信号枪1支,五四式手枪1支(没有机头),会上讨论了搞枪防卫问题,廖汉科讲:“武装部肯定有枪,现在还是搞一批枪回来用好”。有人提出:“现在布告下来了,不准抢枪”。廖汉科讲:“犯法,柳州,南宁同样抢枪,同样没有宣布是反革命,我们搞枪是为了保卫自己,为了自卫还击,如果我们不去搞‘联指’就去要”。他们发言后,一致同意他的主张。之后李淑宇进行分工:红匕兵团、红革联的成员并与象州来的4人负责抢枪,武革联、农革联、工总、机关总部的成员在外接应。陈石保带领陈乃文、覃相武、胡斌(象州人)、胡周宁组成一个组,在马路旁伏击,在税务局发现蔡朝德带队上来,陈石保先开枪,其次是胡斌开枪将蔡朝德打倒,覃相武抢蔡朝德的驳壳枪时,又给蔡补了一枪。

14.造反大军到“大陆抢枪事件”。

1968年2月11日,造反大军常委召开会议,参加会议的有“武革联”周伟安、陆志平、谢有忠;“农革联”陈石保、陈礼珍、工总陶显荣、张启芳、蔡焕煊、红匕兵团张俊;“红革联”翁胜、廖燕来;“机关总部”李淑宇、廖汉科、周金寿、罗和明、黄炳信、欧农乐、黎象槐;常委:谢恩儒、黄恒萱、覃厚畅、江聚双。

李淑宇侦察得知:大陆民兵67人,有轻机枪1挺,45支步枪。

廖汉科出谋策划:“先扬言叫县武装部收大陆的枪,如果县武装部不收,我们就去收”。会上一致同意廖的意见。

会议决定:由翁胜率领“武革联”段荣生、“农革联”陈金开、胡周宇、陈乃文和象州来的10人,由谢有忠和陆志平为响导,如果翁胜在行动中不测,由陈石保负责总指挥。

行动顺利成功,抢得炸药2箱、美式三〇步枪1支、子弹100多发、导火索3丈多。

15.造反大军成员周伟安等枪击公安人员。

1968年元月22日,周伟安、陈石保等人在城北郊周家果园,枪击过路的公安人员甘振览、莫小平但未击中。

16.造反大军成员黎天源等人抢劫物资局的爆炸物品。

1967年12月10日,陈石保、黎天源、邓克飞等在城北楼上,开会策划抢炸药和雷管事宜,午后3点陈石保命沈国胜对设在城郊老虎冲附近的炸药仓库进行侦察。沈国胜不多时回报:“仓库除有保管员看守外,无异常”。迨后,黎天源身着解放军装,无帽徽,邓克飞、苏太山、张海明、周金福、陈胜明、陈石保、陈子荣、沈国胜、陈礼珍、黎田生、胡周宁、武雪光、韦玲音(女、台村人)、蔡志贤、陈燕秋(武中女学生、台村人)组成行动队,由黎天源将一张假证明给看守员看,乘其不备将其打翻在地,随即苏太山、黎天源动手将他捆绑并用毛巾堵嘴,另一保管员从外挑水回来途中,亦被黎天源等人捆绑,并用辣椒粉擦其眼睛,最后抢走炸药6箱、雷管1500多枚。

17.造反大军部分成员抢劫县直机关劳动基地物资。

造反大军常委研究抢劫县直机关,劳动基地物资事宜,参加会议的有:周伟安、周金寿、廖汉科、陈石保、廖燕来等人。在开会时有人提出,去抢物资是犯法的,廖汉科说:劳动基地可以要,因为他不是粮所,去抢不会犯法的,最多运动后期,抓总的做深刻检讨。会上一致言听计从。

于1968年2月某天,陈石保带队,由“红革联”廖燕来等10余人,“武革联”段荣生、陆志平、曹义、汤展辉、张齐民等十多人,“农革联”陈金开、陈理珍、吴周宁、沈国胜、陈乃文、高兴良、黄志星等组成抢劫行动队,到城北3公里干部劳动基地,抢劫得红瓜子30斤,谷子100斤、花生300斤、木薯20斤、单车1架、座钟1只、鸡2只。

18.造反大军部分成员抢劫黄茆公安员驳壳枪。

1967年11月,造反大军成员,李国伟、黄祥在黄茆抢劫公安员韦礼刚驳壳枪1支。

19.砸烂公、检、法。

1967年9至10月间,武宣“造反大军”部分成员将所谓“执行资产阶级路线”的公安局长毛景山、检察长张庆池押解到武宣城旧街游斗一圈之后,返回公、检、法时,用煤油浇上公安局、检察院的牌子上,放火焚毁。尔后桐岭区的“造反大军”政委廖仁新和廖启茂,黄××等多人,在桐岭召开大会,同时烧毁《武宣县桐岭区派出所》的牌,封闭大门,并张贴“庙小妖风大,池浅王八多”的对联。

20.县公安局发枪支,支持派性纷争。

1968年元月24日,“联指”政法兵团领导成员,经反复研究后,同意将长、短枪12支,发给“联指”小分队武斗,“工农总部”派何岩生,廖火寿等人,到公安局领取并在韦庆全房里擦洗,与此同时,还发给邮电局、三里锰锌矿各2支枪。

21.柳州市郊数县联防,抑制“造反大军”袭扰。

1968年6月11日,柳州“造反大军”对“联指”河南防御阵地,发动强大攻势,“联指”力不能支,弃阵逃遁,为抑制“造反大军”向市郊袭扰,与柳州毗连的柳江县牵头,先用电话联系,要求武宣县派武装力量支援防守,由县武装部副部长严玉林率领纠察队一个连,“联指”一个民兵连6月13日,汽车载运至柳江县穿山地区防守,在此期间,由柳江县革委主任,县武装政委宋吉月牵头,曾两次开会研究协同动作,参加会议的有:柳江县、武宣县、象州县、八一锰矿、合山矿等单位。第一次于6月20日在穿山开会,武宣县派县武装部长文龙俊、县革委副主任林光记参加会议。第二次于7月3日在象州县石龙开会,武宣派县革委副主任高凌云、滕伯昆参加会议。

22.“造反大军”推广“柳江抢枪经验”。

1968年元月17日,“造反大军”成员廖汉科、黄炳信、罗和明,到柳州要求柳州造反大军“地总”支援武器未遂,由廖汉科向陈石保介绍柳江抢枪经验,特别是穿山地区,趁民兵吃完饭时间,同时一个时间统一行动,使民兵招架乏术,各点一阵手榴弹就把枪抢了出来,在同一个晚上穿山地区全部民兵的枪、弹全部抢完。

为了把武器搞到手,元月18日上午,造反大军在北街邮电大楼总部召开常委会,会议由陈石保主持,先由黄炳信介绍“柳江县抢枪经验”,廖汉科进行补充,此后竞相效尤,曾先后在周眷、官禄、草厂、大陆等地抢劫民兵枪、弹事件,不断发生。

23.“处遗”时被党内、行政、刑法处罚人员名单:

武宣县“处遗”工作中,给予判刑、开除党籍、开除干职、开除公职、留党察看名单:

判徒刑、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计3人)

甘绍典、罗莫忠、覃廷多。

判徒刑、开除公职的:(计3人)

甘兰光、彭银金(女)、黄殿娥。

判徒刑的:(居民和农民29人)

廖炳勤、陈有信、韦旭芬、廖在年、甘祖扬、甘德柳、张国命、雷保美、黄培刚、梁家道、覃延笋、何岩生、黄炳坤、黄祥、陈吉明、陈业雄、龚海龙、王春荣、朱桂才、覃凤经、韦炳文、樊日明、龚培民、潘茂兰、梁春林、周善迪、谢朝荣、张德标、张其灶。

开除公职的:(1人)黄国才

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1人)韦威平

开除党籍、开除干职的:(8人)

覃太浪、龙振党、黄元楼、付屏堃、覃许钰、廖宪桢、覃太波、覃志田。

开除党籍、行政开除留用的:(9人)

覃甫备、韦吴瑜、韦善主、龙正安、李秀新、李国华、韦善端、黄思范、韦日光。

开除党籍、党内外撤职的:(7人)

胡月华、莫朗华、韦仁生、吴胜芳、覃荣光、黄镇荣、覃家丽。

开除党籍的:(干部计36人)

黄斗明、韦忠局、何振传、陈武康、黄启焕、韦先达、李跃基、苏宏强、覃天英、罗茂熙、黄忠宽、韦桂强、宋绍康、卢银田、韦柱勇、方绪金、谭绍雅、黄有福、李炳扬、廖荣保、韦保胜、黄春联、覃世安、何超、韦德森、黄士硬、韦荣昆、韦精铜、覃扬美、张太保、翁梅桂、韦习梅、苏崇富、李世强、覃名贵、廖国荣。

开除党籍的:(工人11人)

郭运虎、罗素贞、刘杰、廖天桡、廖洪周、韦锋、陈德星、韦建将、陈忠桂、韦祖美、蔡昌权。

开除党籍(农民115人)

覃敏瑶、黄明江、黄明海、李宏若、梁少秋、石朝宝、覃玉禄、李明、何开少、覃纪更、陆世调、何德美、陆瑞朗、何德南、梁瑞堂、陆瑞宁、陆瑞说、陆运初、莫桂、陆瑞轩、陆瑞硬、陆瑞路、黄海议、潘宏明、韦琼雅、苏德猛、周应桥、周应栈、龙刚、谭启界、韦文政、谭正蕊、谭正猛、谭辰彰、韦有福、韦有迪、韦保壮、陈森报、韦建升、韦善针、韦扬正、余建胜、高桂标、张崇桂、韦天崇、覃保荣、周达民、廖志能、廖炳辰、张超旋、张振荡、张榜刚、韦昌体、甘加党、甘贤眉、甘树程、臧文杯、韦可能、韦福固、黄善格、张太禄、黄炳甫、韦伦想、黄建胜、黄兰著、黄永周、谭长弟、韦炳亮、黄太广、覃朝美、陈木兴、韦庆秋、赵金土、廖大成、兰太兴、覃善奎、方红道、方绪金、方绪仁、樊明光、廖朝仁、罗文秀、李灿生、潘造华、李坤森、樊汉安、陈思庭、陈凤飞、潘培龙、陈木生、刘天新、罗先全、林武祥、陈景福、陈荣森、陈日环、谭建华、陈日昭、苏志耿、江超云、方宽堂、黎保清、陈有芬、覃定波、卢启珠、覃汉强、覃寿棉、卢志远、黄恒荣、黄瑞有、覃定民、覃兴强、赖永福、李社光、江超华。

留党察看的:(计36人)

覃桂强、梁世球、黄开强、何国扎、黄启明、覃太松、谭善志、黄明捧、李群、黄龙旦、龚命那、黄建赛、廖力玲、谭正项、韦长学、黄耀武、韦长廷、韦昌喜、甘维亮、张永瑞、黄宽宏、潘齐龙、李桂芳、陈彪、廖亮生、吴发荣、黄振学、陈国雅、吴祖喜、黄龙收、吴梦禾、廖有商、龙集、方键、张永敬、韩步信。

24.“文革”受处分者,因事实有出入,定性不准部分人被改变处分者。

“处遗”后截至1987年5月20日有下列人员改变原处分。

1.加重处分的5人,他们是:韦荣昆、罗茂熙、黄世福、韦昌喜、廖国荣。

2.减轻处分的17人,他们是:韦忠局、臧荣光、卢德瑶、廖永性、潘业球、韦英瑜、龙正安、李汉南、潘宏凯、韦善端、覃忠琪、胡海廷、陈竟明、潘振肯、韦善主,1987年5月20日下文减轻处分的还有覃许钰、吴梦禾等。

注:由轻加重和由重减轻的个人具体情况,详见1986年12月10日中共武宣县委整党办公室填报的《复核、复议案件统计表》(覃许钰、吴梦禾不统计在此表内)。

25.造反大军所有武器实力统计。

冲锋枪2支、子弹1,328发;驳壳枪2支、五四式手枪2支,美三〇式步枪2支、七九步枪1支、子弹110发;单打手枪6支;小口径步枪4支、子弹218发;手榴弹357枚,地雷75个;迫击炮弹5发;炸药1箱6包,雷管42枚。

来源:《广西“文革”档案资料》(第九册),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整党领导小组办公室编,1987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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