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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区冶金局“文革”大事记

日期:1987-6-0 作者:[待确定]

前言

区党委整党办公室1985年元月10日通知:为了落实国家档案局和中指委整党办指示精神,把我区“处遗”文件材料整理立案归档,以便尽快地整理我区“文革”时期发生的比较重大事件的基本情况的资料,“在整党办领导下着手编写整理‘文革’大事记工作”。根据上述通知及以后区整党办几次通知要求的精神,我们编写了广西冶金厅(原冶金局)机关“文革”大事记。

1、编写的原则是尊重历史,尊重事实,以《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准绳,根据区冶金局机关“文革”时期所发生的大事的本来面目,实事求是,求实存真为基本要求,客观地加以记述。

2、编写的材料来源,一是区冶金局机关的历年文书档案资材,二是冶金厅机关“文革”处遗资料,三是走访当时在区冶金局机关工作过的部分同志的口碑资料。

3、冶金局机关1966年开展“文化大革命”以来,机构变动数次,人员调动很大,1969年11月撤销区冶金局,干部职工下放,1971年初区革委会重工业公司撤销,恢复区冶金局,1983年8月区直机构改革,区冶金局改称区冶金厅,同时组建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南宁公司。

1966年

一、1966年6月成立区冶金局“文革”5人领导小组,组长为副局长蒋振五,副组长为副局长谭英富,组员有冶金地质勘探公司副经理王永福、冶金试验研究所副所长赵子泉,冶金局供销处副处长肖景达(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区冶金局机关、冶金地质勘探公司、冶金试验研究所的“文化大革命”。

二、1966年10月成立区冶金局机关赤卫队的群众组织,杨志标、兰杰荣等人负责,队员是出身好,历史清白,科级以下的干部和职工参加。负责保卫机关的安全和正常工作秩序,不受红卫兵的冲击,因为8、9月份红卫兵大串联之风已盛。

三、1966年11月“文革”进入“破四旧”阶段,局机关先后被抄家的有蒋振五、杨钧、谭英富、胡世仁、刘植根、朱甲亮、姜琦、钟贻荪、李润惠、陈诗春、张博民、张福瑞等12户人家。

1966年12月23日毛泽东思想红卫兵联合司令部南宁十四中学大队红卫兵(学生)来局院内抄了刘植根、朱甲亮、姜琦3名工程师的家,南宁财政局已于1972年6月7日退还姜琦4735.62元。1972年8月8日退还朱甲亮163.82元。当时金戒子、金粒、银毫没有作价退还,1987年8月12日经委拨款补助400元。1982年11月10日退还刘植根120元,除蒋振五、杨钧两家经查尚未落实没退还外,其余各家被抄钱、物均已先后退补。

1967年

一、1967年1月15日至3月20日第一次外调局长的历史。经局机关各处室群众代表研究派杨志标、温志和、黄勇(黄瑞棉)、黎胜(黎盛和)、黄文宇、邹才泉等6人外出调查5位局长的家庭成份、政治历史。

二、1月夺权。1967年1月我国最大工业城市上海发生了夺权斗争,它成了全国全面夺权的发端。冶金局机关群众也在上海“一月风暴”和区直有的机关群众夺权的影响下,酝酿夺冶金局“走资派”局长、处长的权,1月23日晚上在局机关食堂召开夺权大会,夺权主要人员是各处室选出的代表,夺权后各局长、处长被群众安排做具体工作。

夺权后,成立冶金局临时行动委员会,由胡临华、李荣春、何元宣、谭毓标、张贵清、林锦培等组成。负责领导区冶金局革命、生产工作。

三、1967年3月11日,解放军代表刘焕文、高志杰、莫XX3人进驻冶金局机关,介入局机关、勘探公司、试验研究所的“文化大革命”。

四、1967年3月成立冶金局“抓革命促生产领导小组”。组长为冶金局局长亢耀卿。副组长为军代表刘焕文、副局长高克举,组员有贫二小、兰天蔼、耿直等人,负责领导全局的革命、生产工作。

五、1967年4月广西社会上分成“广西联指”和“广西422”两派群众组织后,五月局机关也分成“广西联指急风幕雨联合战斗兵团”和“广西422火矩联合战斗队”两派群众组织。

“急风暴雨兵团”主要负责人有王朝立、温志和、廖维星、韦国存、周国权等人。

“火矩战斗队”主要负责人有李荣春、林烈轩、黄受生、罗君伯、高崇诗等人。

六、抢枪。1967年5~7月间,“急风暴雨兵团”先后出去3次抢枪。第一次有孙富治、艾治国等人到南宁长岗岭军区民兵武器库,抢来重机枪2挺;轻机枪2挺、冲锋枪1支、步枪12、3支;第二次有王朝立等人到长岗岭没有抢到枪,只弄回来一点枪的零件;第三次有王朝立、杨志标等人到去党校驻军处,也没有抢到枪。

七、武斗:1967年8月15日“火矩战斗队”有林烈轩、黄受生等人参与攻打南宁市饼干厂,冶金实验研究所李林在这次武斗中死亡。

八、吕建荣及其妻被杀害。吕建荣系区冶金局计划处采矿拨技术员,1967年8月17日同妻女一起回原籍广西容县黎村探亲,在返回南宁途中,9月12日在六堡渡口过渡时,吕夫妻二人被该村一派群众组织抓起关押,9月27日凌晨在容县天堂山林场被杀害。(1)、此案由容县负责按政策处理有关杀人凶手。(2)、冶金厅于1983年12月15日对吕建荣的死亡问题,重新作了文字结论;吕的两个女儿均由冶金局给了招工指标,由荣县先后招为正式职工。(3)、吕的2个女儿的抚养费,冶金厅按桂发(1983)55号文规定,补发了1238元。总之,吕建荣夫妻被杀害,已得到昭雪,其女儿得到妥善安置,其亲属都表示满意。

九、调炸药到局机关。1967年9月9日,局“疾风暴雨兵团”负责人王朝立派谭毓标、李恒意、覃荣斌、兰杰荣等人到大厂矿务局调来炸药1车(2吨)、雷管5000发、导火线5000米,用去炸药100多公斤做些土手榴弹和土炸药包,没有使用,其余1800多公斤炸药及雷管、导火线,于1968年8月南宁武斗结束后,调拨给德保铜矿用于生产,这些火工物资未造成严重后果。

1968年

一、1968年5月26日广西“联指”指挥部,组织攻打广西“422”的据点东方红医院,局“急暴雨兵团”由林农带队,有杨志标、黄勤(黄品山)等30多人持枪去到二线,当第一线打下医院后,他们进到医院,观看了攻打后的情况。

二、“宾阳人”之死。(不知姓名,据说是宾阳县人)1968年“五·三〇”区林业厅事件后,6月10日左右,局“急风暴雨兵团”负责人王朝立派黄勇(黄瑞棉)、周国权2人把绑在局围墙外小理发店的“宾阳人”带到区党校围墙旁边打死。

注:1983年下半年机构改革,组建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南宁公司,上述3人均系该公司及所属企业的干部,此案已经交该公司负责办理。

三、1968年7月3日中央“七·三”布告下达后,广西“联指”配合部队贯彻中央“七·三”布告,攻打广西“422”的据点广西展览馆、解放路等据点,局“急风暴雨兵团”由林农带30多人在二线固守攻打下来的街道,没有直按参加主攻。

四、1968年9月6日,区革委会以挂革发(68)45号文批准成立区冶金局(有色局)革命领导小组。由亢耀卿、林农、周国权、贺二小、张继东、温志和、甘功禄等7人组成,由亢耀卿任组长。林农任副组长,负责全局的革命、生产工作及斗批改和整建党工作。

9月14日局召开广西冶金局革命领导小组成立大会。

1969年

一、1969年4、5月间,区革委会组织毛泽东思想宣传队,冶金局由局长亢耀卿带领导机关干部40多人到东兰县隘洞公社。

二、斗批改阶段,冶金局机关先后受批斗的有蒋振五、高克举、钟贻荪、李荣春、李润惠等人。

干部群众开展斗私批修活动。

三、整党建党工作。从1969年6月中旬开始到8月底止共两个半月时间,进行整党建党工作,局机关共有党员95人,其中予备党员6人,调走2人,区革委冶金业务班子11人,厂矿揪去批斗的3人。

思想建设阶界。(1)、学习毛主席有关著作。(2)、大批判:批判“阶级斗争熄灭论”、“专家治厂”、“利润挂帅”、“物质刺激”等。(3)、斗私批修,开展相互谈心活动。

组织建设阶段。(1)、建立新的党支部,由亢耀卿、林农等7人组成。(2)、予备党员转正。6名予备党员中转正5名,取消予备党员资格1名。(3)、吸收新党员3名。

四、1969年11月撤销冶金局,局机关干部职工169名。分配到区革委会、重工业公司34人,到企业基层工作54人,到区武鸣学习班22人(其中工作人员11人,受审查的11人),到区宣传队14人,到区五七干校28人,区留守连10人,到茅桥劳动2人,其他5人。

1972年

1972年3月23日局召开计划会议,局长王培祥批判林彪《“571工程”纪要》反革命纲领的批判发言。

1973年

1973年3月,在大厂矿务局召开冶金矿山工作会议,局长王培祥发言题为“必须把批林整风这个头等大事继续抓紧抓好”,批判林彪修正主义路线的极右实质,要求各企业在1973年一年中要继续批林整风。

1974年

1974年2月28日局召开冶金工作会议。《深入批孔,夺取冶金工业革命和生产建设的胜利》。

1974年10月22日局在柳钢召开抓革命促生产会议,《坚持以批林批孔为纲,发展大好形势,夺展革命和生产的更大胜利》。

1975年

1975年1月20日,在平桂矿务局召开冶金工业学大庆、先代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深入批林批孔,迅速掀起冶金工业革命和生产新高潮》。

1976年

1976年2月23日,局在柳钢召开全区冶金系统抓革命促生产会议。

1976年6月23日,局在地址勘探公司举办直属企事业党委基层领导干部理论会。内容是为了深入学习毛主席关于“走资派还在走”的指示,进一步弄清资产阶级在那里的问题,办了二期,在八一锰矿办了三期,内容是批判资产阶级法权思想。

1976年X月,局机关开展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批判邓小平制定的《论全党全国各项工作的总纲》、《光影科技工作的及格问题》、《关于加快工业发展的若干问题》。

1976年10月上旬,中央政治局执行党和人民的一直,毅然粉碎了江青反革命集团。从危难中挽救了党,挽救了革命,结束了“文化大革命”这场灾难,使我们的国家进入了新的历史发展时期。

后语

通过处理“文革”遗留问题和整党工作,冶金厅机关干部职工,进一步认识到“文化大革命”不是也不可能是任何意义上的革命或社会进步,而是一场由领导者错误发动,被反革命集团利用,给党、国家和各族人民带来严重灾难的内乱,使党、国家和人民遭到建国以来最严重的挫折和损失,必须彻底否定。

根据区党委“文革”处遗领导小组指示,局党组决定,于1983年8月成立区冶金局机关“文革”处遗小组。周边华、肖景达、张典元、罗告生4人组成(8月31日周逵华因病住江浜医院疗养),到1985年7月局机关“文革”处遗工作结束。

l、平反了“文革’期间的冤假错案:有杨钧、高克举、耿直、戴树人、钟贻荪、膝流光。

2、对“文革”时期的问题,经过审查,免予处分,给子解脱的有韩学良、陈朱云、程高岭、念辉、廖继星、温志和、谭毓标。

3、被抄家的,除杨钧、蒋振五二户经查尚未落实,没有退赔外,其余各户均已退赔。

4、强迫捐献的10人1529元,退休扣减工资的3人389.50元,强迫扣减工资的16人1771.62元,钟贻荪平反补发工资1435元,均已退补。

5、“文革”期间在原籍死亡的吕建荣的两个女儿,均已先后安排工作,发给抚恤费1238元。

以上,就是区冶金厅(原冶金局)机关的“文革”大事记。

中共广西冶金工业厅党组1987年6月

附表一:

区冶金局撤销时处以上干部名单

姓名 调去和单位 任何职 备注 亢耀卿 区轻化工公司 革命领导小组组长 - 杨钧 区重工作公司 革命领导小组副组长 - 蒋振五 区武鸣学习班 - 受审查 谭英富 区五·七干校 学员、排长 - 高克举 区武鸣学习班 - 受审查 张全生 区留守连 - - 兰天蔼 广西7011厂 负责人 - 胡世仁 区宣传队 - - 解全德 - - 到平桂矿务局接受审查 艾治国 广西融水县革委会 副书记、副主任 - 何道先 区五·七干校 学员 - 张继东 区重工业公司 办事小组组长 - 王进来 柳州钢铁厂革委会 副主任 - 邹明伦 区宣传队 副队长 -

姓名 调去和单位 任何职 备注 万信之 区五·七干校 学员 - 邱桂雄 - 到平桂矿务局接受审查 康向荣 区重工业公司 - - 贺二小 广西泗顶铅锌矿 革命会主任、书记 耿直 区武鸣学习班 - 受审查 肖景达 区五·七干校 连长 - 岳林英 广西德胜铝厂 副主任 -

科以下干部、职工:148人其中

1、到重工业公司30人 2、到武鸣玑习班工作11人

3、到厂矿基层49人 4、到厂矿基层8人

5、到区宣传队12人 6、到区五·七干校24人

7、留守连9人 8、到茅桥劳动2人

9、其他3人

附表二:

冶金局恢复时组长以上干部名单

姓名 职务 从何单位调来 原职务 备注 王培祥 局长 区重工业公司 革命领导小组副组长 - 程高岭 副局长 " " - 莫矜 " " " - 杨钧 " " " - 李长余 政工小组副组长 " 政工小组副组长 - 张继东 办事小组组长 " 办事小组组长 - 马海星 办事小组副组长 " 办事小组副组长 - 陈朱云 生产小组组长 区燃化局 政工小组组长 - 杨盛 生产小组副组长 区重工业公司 生产小组副组长 - 刘伯森 后前小组副组长 " 综合小组副组长 - 邹明伦 " " 综合小组副组长 -

附表三:

厅局级干部变动情况表

任职期间 姓名 职务 出生年月 参加革命年月 入党年月 备注 1966年5月文革开始到1969年11月撤销冶金局 亢耀卿 局长 - - - 1969年11月任区轻化公司革命领导小组组长 蒋振五 副局长 - - - 1973年分配到忻城县 杨钧 副局长 1914年 1937年11月 1938年2月 1969年11月任重工业公司革命领导小组副组长 谭英富 副局长 1920年 1939年 1940年 1969年11月到区五七干校学员 高克举 副局长 1914年9月 1938年 1938年8月 1979年9月任冶金局顾问 1969年11月到1971年4月重工业公司革命领导小组 王培祥 副组长 1925年12月 1943年3月 1944年3月 - 程高岭 副组长 1930年 1948年 1949年 - 莫矜 副组长 - 1938年10月 1938年4月 1973年8月13日病故 张国柱 副组长 - - - - 马自福 副组长 - - - - 刘天详 副组长 - - - -

任职期间 姓名 职务 出生年月 参加革命年月 入党年月 备注 1971年4月到1973年8月恢复冶金局 杨钧 副组长 - - - - 王培祥 局长 - - - - 程高岭 副局长 - - - - 莫矜 副局长 - - - - 杨钧 副局长 - - - - 1973年8月1983年9月冶金局 王培祥 局长 - - - 1978年冬至1982年初出国马里工作1982年8月任区建材局长 韩学良 副局长 1925年9月 1946年10月 1948年7月 1983年9月机构改革免除职务1986年1月离休 李学峰 副局长 1927年12月 1947年7月 1949年1月 1986年9月机构改革免除职务1983年10月任有色总公司南宁公司经理 杨钧 副局长 - - - 1983年9月机构改革免除职务 程高岭 副局长 - - - 1983年9月机构改革免除职务

任职期间 姓名 职务 出生年月 参加革命年月 入党年月 备注 1973年8月到1983年9月冶金局 陈朱云 副局长 1919年 1938年 1938年 1976年3月任副局长,1983年9月机构改革免除职务,1985年6月离休 全顺 副局长 1923年9月 1945年8月 1944年7月 1978年6月任副局长1981年12月调交通局任副局长 施玉东 副局长 1917年 1938年 1939年 1979年2月任副局长,1981年12月离休 谭英富 局长 - - - 1979年4月任副局长,1983年9月机构改革免除职务,1983年12月离休 念辉 副局长 1924年 1948年11月 1949年5月 1981年6月任副局长,1983年9月机构改革免除职务,1986年11月23日病故 高克举 顾问 - - - 1979年9月任顾问,1983年9月机构改革免除职务,1983年12月离休

任职期间 姓名 职务 出生年月 参加革命年月 入党年月 备注 1983年9月到现在冶金厅 马培塘 厅长 1929年12月 1949年12月 1952年12月 1983年9月任职 詹宗棠 副厅长 1938年10月 1964年8月 1962年4月 1983年9月任职 梅君胄 副厅长 1933年6月 1955年9月 1982年3月 1983年9月任职 程高岭 巡视员(副厅级) - - - 1983年9月任职 - - - - - -

来源:《广西“文革”档案资料》(第十六册),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整党领导小组办公室编,1988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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