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1988-8-30 作者:王力
王力1987年9月我在贲门癌切除手术前送呈党中央领导同志的遗嘱中说:“如果我不能战胜死神,我就不请求党中央重新讨论我的组织问题了”。同时也说明:“两案办公室没有同本人核对情况就提交书记处讨论,是违反党章的”。“我当即向常委提出申诉,至今并未受到批驳,因而还是悬案”。
现在,我手术后已经过了半年,暂时活下来了,但说不定还要复发。我想趁我身体状况暂时稳定的时候,争取合理解决我的问题,使我有可能利用余生,作一点对党对人民有益的事。
中纪委原来通知王力:第一是同本人核对事实;第二是听取本人对判断(结论)的意见;第三是听取本人对处理的意见。但是后来办案人员并没能执行。虽经本人再三请求,始终没有同本人核对情况。既然情况都没有核实,那么所作的判断和处理显然是没有可靠基础的。两案办公室1984年2月匆忙地作出开除王力党籍的决定,上报书记处,这种作法是违背党章的。这必然会使书记处以至中纪委和两案领导小组负责同志产生错觉,因而无法公正地处理王力问题。
现在,我正式向党中央和中纪委提出申诉。下面我就根据两案办公室1983年8月20日《关于王力问题的审查报告》(参见1983年中纪发字〈84〉3号的附件)逐条加以陈述:
"两案"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王力问题的审查报告》中提出,王力的主要问题有六条:
第一条:《审查报告》说王力:“竭力为林彪、江青、康生一伙篡党夺权制造舆论。”在这一条中,包含六点内容:
第一点:说王力“迎合康生(开脱自己、诬陷彭真同志)的需要,在《五·一六通知》附件《大事记》上栽赃”。这一点是不能成立的。因为:
第一,《五·一六通知》的正文中已经明明白白地讲了:“所谓‘五人小组’的汇报提纲,实际上是彭真一个人的汇报提纲,是彭真背着‘五人小组’成员康生同志和其他同志,按照他自己的意见制造出来的。……彭真根本没有在‘五人小组’内讨论过,商量过。……采取了极不正当的手段,武断专横,滥用职权,盗窃中央的名义,匆匆忙忙发到全党。”这比作为附件的《大事记》的提法要严重得多。可见,责任在正件,不在附件。
第二,正件是毛主席主持起草和签发的。附件是由当时主持中央工作的少奇和小平同志主持起草和签发的。当时康生只是政治局候补委员,没有资格签发中央的文件。既然不追究正件的责任,也不应该追究附件的责任。
第三,王力只不过是附件的起草人之一,更不应追究王力的个人责任。
第二点:说“同年(1966年)3月,王力根据康生的授意,起草《红旗》社论《彻底批判北京市委的反革命修正主义路线》,罗织‘十大罪状’,诬陷彭真同志为首的北京市委是‘一个阴谋家、野心家集团’,‘是一批大恶霸、阎罗王……’等等。”这一点也不能成立。因为:
第一,《红旗》社论发表于7月1日,而不是3月。3月份彭真同志还在主持书记处工作。
第二,社论题目是《彻底批判前北京市委一些主要负责人的修正主义路线》,《审查报告》把原题中的“一些负责人”去掉了,又增添了“反革命”三个字,意思就改变了,这种作法是很不正当的。
第三,起草这篇社论的背景是;1966年6月18日,毛主席在上海批评在北京主持工作的少奇、小平同志没有系统地批评彭真同志的错误。少奇同志于6月下旬召集常委扩大会议,讨论并决定在《红旗》和《人民日报》上写文章。会上把所谓彭真的错误也议了一下,派康生飞上海向毛主席汇报。康生把彭真的所谓错误归纳成为十条。在汇报中毛主席又插了一些话。康生回京后向常委和书记处分别做了汇报,会上决定把这十条和毛主席的话写一篇《红旗》社论。因此,这并不是“根据康生的授意”,而是根据中央的决定。
第四,这十条的调子,并没有超过毛主席定的而且已被中央接受了的调子。这篇社论上所说的大都是转述毛主席的原话。因此,根本不应追究这篇社论的责任。何况,王力只是参加写作而已,因此,更不能认定为王力个人的错误。
第三点:说王力伙同关锋,“写了《红旗》十三期社论”,“提出要‘彻底批判资产阶级反动路线’……在全国迅即掀起批判资产阶级反动路线,踢开党委闹革命,批斗老干部的高潮。”这一点也是不能成立的。因为:
第一,这篇社论的底稿虽然是王力的手迹,但社论的指导思想和“批判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的口号,并不是王力提出的。在10月中央工作会议上,毛主席和十位常委都就此问题作了发言。这有档案可查。过去中纪委有的审查人员查了档案后也说:“这个关系全局的口号,不可能是由王力提出的。毛主席和十位常委也不可能是响应王力的号召”。
第二,这个口号,不是根据北京大专院校座谈会的发言提出的。它的背景主要是,1966年9月,毛主席召集一部分人开会提出:“相当长的时期内,就是从8月3日到9月,整个运动的主流是向前的。但是,许多问题没有解决,特别是批判错误路线的严肃的坚定性和彻底性。”(有档案可查)。当时毛主席不止一次地表示要彻底批判刘少奇同志的“错误路线”。并且认为当时主持政治局日常工作的周恩来同志没有解决这个问题。大专院校的座谈会就是根据毛主席的指示精神召开的。
第三,毛主席决定,要在林彪的国庆讲话和《红旗》社论中提出这个问题。《讲话》由陈伯达、王任重、张春桥起草。社论由陈伯达、王力、关锋起草。在《讲话》中原来定稿时用了“资产阶级反革命路线”。在上天安门讲话之前,陶铸、王任重、王力向毛主席提出,“反革命”,太重了。于是加上一个“对”字,成为“资产阶级反对革命路线”。10月1日晚上,在人民大会堂北京厅张春桥向毛主席提出,“资产阶级反对革命路线”的提法不通。毛主席说改为“资产阶级反动路线”。要“彻底批判资产阶级反动路线”这句话被当时的报刊作为毛主席语录引用,并已经编人毛主席语录本了,怎么会是王力提的呢?
第四,陈伯达、王力、关锋起草的《红旗》十三期社论草稿,原来用的是“彻底批判右倾机会主义路线”。10月1日晚上毛主席做了明确的决定之后,王力才根据毛主席指示改为“彻底批判资产阶级反动路线”。为此,这篇社论推迟到10月3日晚上才广播的。
第五,周总理看到《红旗》社论后曾对王力说:“党内路线问题只有‘左’、右倾机会主义的提法,怎么用了‘资产阶级’,还‘反动’呢?我要去问主席。”问了以后,周总理告诉王力说:“主席同我用英文讲了‘反革命路线’、‘反对革命路线’、‘反动路线’这三个词的区别。我对主席说‘我懂了’”。周总理当然也懂得,社论中“反对折衷主义”,也是毛主席对他的批评。社论的草稿中有“和稀泥”,后来删掉了。毛主席当时甚至还欣赏流传的“泥水匠”的说法。这也是当时的“最高指示”。
第四点:《审查报告》说“1967年上海‘夺权’后,王力接连煽动全面夺权。”《报告》还说“1月19日王力在《人民日报》社讲话说:‘1949年以来,有些人变成资产阶级’,‘这次要彻底打碎旧的机器’,‘在一切部门、一切领域,凡是不掌握在无产阶级手里的权,都要统统把它夺过来’。”
这里要说明,王力的这段话,只不过是当时毛主席和党中央的指示的复述而已:
第一,早在1966年6月1日,毛主席就说:北大的一张大字报,“是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的北京人民公社宣言”。他已经考虑用公社形式代替所谓旧的国家机器了。在1967年1月上海“夺权”之后,毛主席又说:“烂掉了的单位,他们实行的不是无产阶级专政,而是资产阶级专政。这些单位的夺权斗争,必须实行马克思主义的打碎旧的国家机器的原则。”“已经开始创造并将继续创造无产阶级专政国家机构的新的组织形式。”这是有文字可查的。
第二,周恩来同志1967年1月21日在军委扩大会议上讲话中传达说:“关于夺权,报纸上说夺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和坚持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的顽固分子的权。不是这样的能不能夺?现在看来不能仔细分。应夺来再说,不能形而上学,否则受到限制。夺来后,是什么性质的当权派,在运动后期再判断。”这也是有档案可查的。
仅拿这两段话同王力的话作对比,可以证明王力的话只有不足,并无过火。
第五点:《审查报告》还说,“1月22日,王力、陈伯达共同炮制《人民日报》社论,鼓吹‘有了权就有了一切’,要‘内外联合,两面夹攻,彻底打碎旧的剥削制度、修正主义制度、官僚主义机构’、‘建立崭新的无产阶级秩序’。”上面的那段话澄清了,这段话的性质也就容易弄清楚了。
第一,“有了权就有了一切”,这句话是林彪的名言。林彪当时是“副统帅”。
第二,社论中这句话不是独立的一句口号,而是有上下文的。原文是“革命群众要掌握自己的命运,千条万条,归根结底,就是要自己掌握印把子!有了权,就有了一切;没有权,就没有一切。”可见社论的意思不是指的个人权力,而是指的人民群众掌握政权。这本来是毛泽东思想的一贯观点。只是应用到“文革”的夺权中,就成为荒谬的观点了。但是,这不是王力首创的,更不能断章取义,作为王力的罪状。
第三,这篇社论不是王力起草的,是报社编辑部根据几天前陈伯达在工人座谈会上的讲话整理的,王力阅后,又送陈伯达定稿的。因此,更不应追究王力的个人责任。
至于说1967年7月王力在云南接见昆明支左军队代表时所讲的一些话,因为引文出处不明,且同所谓“煽动全面夺权”的大帽子无关,就不在这里核对了。我以为,那次王力在昆明的工作,在当时条件下,促进大小军区团结,促进赵健民同周兴团结,促进两派联合,积极作用是主要的,这可以向至今尚健在的赵健民、陈康、张力雄诸同志调查。
第六点:说“文化大革命初期,王力一再宣扬不要怕武斗,不要怕乱”。下面引用了许多王力在记者站讲的话,这一点也是站不住脚的。
第一,这些引文,从未同本人核对,没有确实可靠的根据。
第二,记者站,即文革小组的快报组,其成员主要是从军队抽调的团以上的政工干部,任务是向毛主席和中央常委反映“文革”中的动态。因此,毛主席和常委会有什么新指示和新意图,王力都要向他们传达、吹风。这是中央给王力的任务。对他们规定有严格的纪律,不准把中央机密外传,更不准参加和干预下面的运动。发现有违纪者,立即调离。因此,说王力的“这些谬论,通过记者站在各地广为散布,煽动了武斗,制造了混乱”是不可能的。当时只有个别人违反纪律,已及时作了处理。因为记者站是中央的核心机密部门,所以王力在记者站内部传达的话,都不能成为王力的罪状。
第三,《审查报告》把“不要怕乱”同“不要怕武斗”这两个不同的概念混为一谈了。《报告》列举的王力的话,并没有一句说“不要怕武斗”。
第四,关于工厂文化大革命要不要基层党组织领导的问题,当时领导核心中有两种意见。毛主席坚持成立文化大革命委员会,“由群众选出能够代表自己”的组织来领导。并且发出了中央文件,即1966年12月9日《中共中央关于抓革命、促生产的十条规定(草案)》。王力向记者站这样核心机密部门传达毛主席的指示,是正常的。
第五,至于“不要怕乱”问题,那是毛主席反复坚持的观点。1966年7月8日,他写道:“天下大乱达到天下大治。”同年8月23日,他在中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说:“主要问题是对各地所谓‘乱’的问题,采取什么方针?我的意见是乱它几个月。”“我看北京乱得不厉害。”1967年4月军委扩大会议期间,毛主席说;“这次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是一场全面内战。”5月25日毛主席又说;“北京也在分裂为两大派,打乱架,乱就可以乱出名堂来。”7月13日,毛主席说;“南京街上闹得很厉害,我越看越高兴,闹得三派那么多人,反对内战,反对武斗!这很好嘛!”7月28日,毛主席说:“一年来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虽然有点乱,这里乱,那里乱,没有什么关系。像武汉就是很好的事,矛盾暴露出来,就好解决。”我列举的这些,都是现在还有文字可查的。王力所传达的是毛主席的指示,只有不足,并无过头之处。
第六,王力不但每次讲话都要提出,而且在参加起草的文章和文件中,如1967年5月14日用北京市名义发出的《重要通知》和6月6日的中央《通令》,都提出要严禁武斗,纠正打、砸、抢、抄、抓,要依法制裁和惩办凶手,这也都是根据毛主席指示起草的,经过毛主席签发的。武汉七.二〇事件后,1967年8月4日发出指示,说当前“文革”的中心任务,一是要武装左派,二是群众专政。这以后才发生了全国性的大规模武斗。这时,上面说的《重要通知》和《通令》都不适用了。毛主席的指示在全国各地贯彻执行,后果很严重,但是,王力已经于1967年8月底被关起来了。
第七,在不怕乱的问题上,王力也不断提请毛主席考虑加强对纪律性和团结的宣传。1967年5月2日毛主席和王力有几句对话,有文字可查;王力说:对于驯服工具论要批判。但也要讲自觉纪律。主席;同意。团结和服从都是有条件的。王力说:拥军爱民不是一般的军民关系,是当前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关键问题,不能把军队搞得灰溜溜的,这是我们的王牌。要反复地讲,要正确对待保守组织。这个问题过去讲得不少,现在还要讲,要做工作,要团结,不要把各方面的关系搞得那么紧张。主席:同意。(军队中)年纪大的、年纪中的、年纪小的,也要三结合。1967年6月21日《人民日报》转载的上海《文汇报》社论的编者按,是王力写的,直送毛主席当面同意发的,有档案可查。编者按提出;“加强无产阶级革命性、科学性和组织纪律性,这是摆在无产阶级革命派面前的重大课题。”小资产阶级思想严重的人“热衷于极左的词句和口号。在思想和行动上表现出极端的狂热性和自发的盲目性。”“毛主席教导我们:必须善于把我们队伍中的小资产阶级思想引导到无产阶级革命的轨道,这是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取得胜利的一个关键问题。”上面最后引用的毛主席的这句语录,就是这次同王力对话时讲的。反对小资产阶级派性,坚持无产阶级党性的口号,也是王力向毛主席提出建议后见报的。正因为王力一贯坚持这些意见,才同江青的矛盾日益尖锐。
综上所述,《审查报告》提出的王力的第一条罪名下列举的六点根据,一个也不能成立。因此,说王力“竭力为林彪、江青、康生一伙篡党夺权制造舆论”是一点根据也没有的。因而第一条罪状是不能成立的。
第二条:《审查报告》说王力“"积极参与制造‘二月逆流’事件,为林彪、江青、康生一伙篡党夺权效劳。”这个问题,因为审查者不知道所谓“二月逆流”的前因后果,加在王力头上的罪名都是以流言为依据的。王力早巳向中央领导同志写过专题报告,所以不必逐条核对和澄清了,但必须说明几点:
第一,1977年揭批查运动时,专案组要王力揭露“四人帮”,我就提出要揭露江青、张春桥,必须揭露他们在怀仁堂事件中所起的坏作用。专案组的人说,“不能揭露,这叫二月逆流,是写进‘九大’文件的。”经过我再三要求,才允许我揭露。后来中纪委审查王力时,肯定了王力所揭露的事实,并说已根据王力提供的线索查到了所有文件。这样,人们才知道江青、张春桥和林彪等所起的坏作用。我在怀仁堂事件中一直态度鲜明,不同意江青等人的做法,后来又不顾专案组的阻挠,坚持揭露。可是《审查报告》却毫无根据地把我说成“积极参与制造”的“一伙”了。
第二,我是基本上同意陈毅等同志在怀仁堂会议上所提出的意见的。王力从来没有说这些老同志的意见是“反动言论”。证据是早在2月10日,毛主席批评陈伯达和江青以后,我就起草了《必须正确对待干部》的《红旗》社论,主要就是批评极左错误的。陈毅同志看到这篇文章的讨论稿时,长时间地同我握着手说:“写得好极了,照这样做,大家就没有意见了。”
第三,张春桥、姚文元先见江青,后见主席,主要是辞行。因为把他二人调回北京开会,是主席委托王力办的。辞行时王力当然要一起去。《审查报告》把王力同张春桥、姚文元平列起来,不合历史事实。三个人态度不同,张最坏,姚附和,王同张唱反调。主要表现在对待周总理的问题上,张要把批斗老干部的责任推到周总理头上,王力为总理辨护。张春桥向毛主席告总理对《红旗》十三期社论未送他审查不满,毛主席说了气话:“党章上没有规定党报党刊社论要送常委审查呀!”又是王力向毛主席建议:“请主席考虑,重要社论还是送总理和政治局同志审阅,有好处。”毛主席还是接受了王力的建议,把正确对待干部的那篇社论送请总理主持政治局会议讨论通过。这也有主席给王力、关锋二人的信件为证。
第四,整理怀仁堂会议记录问题,毛主席决定开生活会批评陈毅、谭震林、徐向前,周总理因为参加批评会的有些人不知道怀仁堂会议情况,才要王力整理一个怀仁堂会议记录。这个《记录》在批评会第一次会议上,先通读了一遍,总理问大家有没有不符合各人原话的地方,只有陈毅同志说有两句话他没有讲,即“斯大林弄出了个赫鲁晓夫,后来怎么样了?中国在延安弄出了个刘少奇,现在又怎么样了。”总理说:“你是这么讲了,就不要改了”。这个《记录》,有总理亲笔修改的档案可查。
第五,《审查报告》说:“2月18日,王力又在江青授意下,就这件事向林告了状。”这又把事件的性质弄错了。事实是,毛主席要王力向林彪和周总理传达毛主席听了怀仁堂事件汇报后的四项指示。哪知,张春桥于17日抢先同周总理谈了话。18日王力同林彪谈话,是奉毛主席的命令,如实介绍怀仁堂会议情况和传达毛主席的四项指示,是完全正常的。在传达过程中,江青和林彪采取了一些诡秘行动,设法支开王力,他二人进行密谈,这正说明他们对王力是不信任的、有戒心的,怎么能说成是王力“在江青授意下向林彪告状”呢?
第六,关于谭震林表示“不自杀”的问题。王力在记者站所说的大都是毛主席的原话。毛主席在这个问题上说的话还更加刻薄。他说:“凡是自杀的人,都不要去救他,人家自己要死嘛,你去救他干什么?中国人这么多,也不缺他们这么几个人。”同样的话,不止说过一次。
第七,“自上而下都有反革命复辟的现象”,这是毛主席在一个批语里写的。“反革命复辟逆流”是陈伯达提出,毛主席一度同意的。后来毛主席两次提出;“究竟有没有”这个逆流?第一次意思还是肯定的,第二次(到了1967年4月中旬)就是否定的了。但第二次毛主席一提出,张春桥就打断毛主席的话,说“当然有”。陈伯达坚持要写一篇《红旗》社论《坚决反击反革命复辟逆流》,王力反对。王力理解毛主席的意思是没有这个逆流。这篇社论送毛主席后,毛主席单独找了王力,说王力的理解是对的,他的意思就是并不存在“自上而下的反革命复辟逆流”。同时要王力传达:今后的《红旗》社论,要周恩来同志主持的文革小组会议通过。总理不能决定的,再送给他审阅。同时也决定,要陈毅、谭震林、徐向前三同志重新列席他召集的常委扩大会议。
由此可见,王力在所谓“二月逆流”全过程中,没有做一件对不起党,对不起老前辈的事,相反地,做了一些好事。没有王力的揭露,党中央和中纪委都不知道这个事件的真实经过和前因后果。《审查报告》所说第二条罪状是不能成立的。
第三条:《审查报告》说王力“支持刘结挺、张西挺翻案、夺权,搞乱了四川”,这是早在1980年被政法部门预审人员否定了的,今天又翻出来作为王力的罪状,更是不应该的。
第一,当时预审人员已对王力宣布,经查对档案,为刘、张二人翻案问题涉及中央一些主要领导人,不应追究王力的责任。我很清楚,主要是涉及到毛主席和周总理。王力接见“二挺”是江青根据毛主席指示布置的。接见后,王力向江青写的报告,使用的语言只能按照当时通用的口径,但内容是缓和的。最后也不过是建议党中央成立一个调查组罢了。第二天给江青的报告,也是回答她提出的“主席要查,开除刘结挺党籍,最后是不是刘少奇、邓小平他们批的”。王力查了档案,如实报告“是邓小平、彭真、杨尚昆批的”。《审查报告》把正常的工作关系,描绘成私人关系,并把王力向党中央的建议说成是“向江青献策”。王力的两次报告,江青都转给周恩来同志了。周恩来同志批示:“同意王力同志的意见。”这怎么能由王力个人负责呢?
第二,1980年政法部门在预审中就已弄清楚了:⒈王力无权为“二挺”翻案。⒉王力是早在1967年8月就被江青等人打倒了。王力打倒之后,四川省才成立革委会。刘结挺才担任副主任。⒊王力打倒了将近两年之后,才开“九大”。刘结挺还当选为中央委员。张西挺还当选为候补中央委员。如果是王力个人为他们翻的案,他们怎么没有跟王力一起被打倒,反而高升了呢?
第三,《审查报告》说:“在王力等人的策划和支持下,刘、张上台以后干了大量坏事,给四川省和宜宾地区人民造成深重灾难。”在四川省革委会正式成立,刘张上台之前,王力就被打倒了,他们在四川干了什么事,同王力何干呢?王力关在秦城,怎么能去策划和支持他们呢?
第四条:《审查报告》说王力“陷害王稼祥、伍修权等同志,支持中联部造反派夺权”。
这一条分三点来核实:
第一点:关于王稼祥同志的问题。王力1966年6月9日贴王稼祥同志的大字报是错误的。王力已经作过一百多次检讨,今后还要永远检讨,但绝不是“诬陷”。
第一,《审查报告》迟至1984年还以为“三和一少路线”是错误的,于是硬说是王力“诬陷”了王稼祥。现在实践早已证明这个所谓“三和一少”路线是正确的,是王稼祥同志提出和推行的。所以根本谈不到“诬陷”。
第二,1962年我代表团参加莫斯科裁军会议的方针,是王稼祥同志提出的。并且经过邓小平同志主持的书记处讨论通过的。王力和阎明复从莫斯科回国后,小平、彭真、稼祥三同志立即听取了汇报,他们一致认为,预定的方针是正确的,并且得到了很好的体现。《审查报告》却仍然认为代表团在莫斯科会议上的方针是错误的,因此又说这不是王稼祥同志决定的,而是王力“诬陷”的。这又违背了事实,弄错了是非。
第三,王力的大字报执行康生的集中批判王稼祥的指示,是错误的。可是,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王力个人是难以顶得住的。加上康生还说这是为了下保刘(宁一)、伍(修权)、赵(毅敏),使中联部工作能按步就班地进行,同时也避免往上涉及少奇同志和小平同志。所以王力才听了他的话。王力在大字报中提出了,刘宁一、伍修权、赵毅敏、廖承志同志是反对“三和一少”的。这句话,后来编大字报选辑时把它删去了,王力并不知道。
第四,王稼祥同志酝酿“三和一少”的全过程,王力知道得很清楚。稼祥同志曾同少奇同志做过长时间的交谈,小平同志对稼祥同志的观点和做法也完全支持。这些内情,王力不但在大字报上没有提,而且在任何场合也从来没有“揭露”过。
第五,王力不但知道毛主席为什么不满意王稼祥同志,为什么一定要批判他一下,而且知道毛主席最后还是一定要保稼祥同志过关的。王力知道这个底,才写了大字报。这铸成了大错,但无陷害之意。
第二点:对待伍修权同志,王力也是有错误的。王力已向修权同志道歉,并得到了他的谅解。但是,王力的错误,决不是《审查报告》提出的那种“诬陷”的性质。
第一,《审查报告》说:“1967年4月6日,伍修权同志贴出大字报,为被王力打击的干部说了几句公道话。4月8日,王力根据康生的旨意,起草中央文革办事组给中联部‘造反派’,的所谓‘四·八指示’,诬陷伍修权同志最近贴出的大字报是错误的,要他们‘同伍修权划清界限。’”这种说法不符合事实。伍修权同志4月6日的大字报王力根本不知道。4月8日的事件,也不是因为这张大字报引起的。“四·八事件”的起因,是因为中联部有一派群众组织打电话给中央文革办事组,说另一派群众正在揪斗申健,并进行武斗。还说这是伍修权在背后支持的。当时文革小组正在开会。会议由周总理主持。电话记录送来后,康生说,他过去一直支持刘、伍、赵,现在出现伍支持群众揪斗申健,他很为难。因为前一天毛主席还指示不许揪斗申健。叶群在会上讲了伍修权很多坏话,而且是作为林彪的看法讲的。她说伍修权一直是彭真的人,还说这一次千万不能让伍修权蒙混过关。叶群讲了之后,康生才紧张起来,说:“那文革小组就要干预了!”康生在会上讲了几条,王力只是做了记录和文字整理。总理要康生在会上念了一遍,大家都同意。王力提出,用中央文革的名义太严重了,用办事组的名义就可以了,大家同意。这就是那个“四·八指示”。办事组把这个文件拿到中联部去宣读了。过去康生没有出问题时,专案组要王力承认“康生只是同意王力的意见。”后来康生出问题了,专案组才把原件给我看,说康生不是同意王力的意见,而是同意办事组的意见。这实际上是康生同意康生的意见。王力不是办事组组长,同办事组没有领导关系。此事不能由王力负责。
第二,《审查报告》说:“4月29日,王力又把叶群对伍修权同志的诬陷,传达给‘革命造反总部’,给伍修权同志加上‘彭真黑帮分子’、‘反林总’、‘苏修特嫌’的罪名,进行迫害批斗”。这又不符合事实,改变了事情本来的性质。不是4月29日,而是4月8日当天晚上,康生就召集中联部的人开会布置,连夜刷大标语,说伍修权是“彭真黑帮分子”。王力没有参加这个会,根本不知道这件事。到4月29日,王力向外宾作报告前,中联部两派群众组织都问:为什么伍修权一夜之间就变成彭真黑帮分子?王力打电话给叶群,让她问问林彪,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叶群回电话说林总的意见如何如何。王力向两派的人传达时,只是转述林彪的意见,没有自己的意见。这有记录可查。可见,不是王力给伍修权同志加上“彭真黑帮分子”的帽子。当时没有人说伍修权是“苏修特嫌”。林彪的原话是说:“还不知道伍修权吃的是哪一国的面包”。王力也是这样传达的。因为王力在七·二〇事件中腿被打断了,8月初(不是7月下旬),中联部群众组织的代表到钓鱼台去探视。他们说到伍修权“假自杀”时,王力说:“不能说假自杀,要重视,防止再发生自杀。死了人,不好。”当时毛主席有个指示,说当前两个中心任务之一,是群众专政。在林彪主持的常委会上有人说《红旗》杂志社群众专政搞得好,各单位可以去看一看。所以王力也要他们到《红旗》杂志社去看一看。因为我这一句话,这个群众专政就专到伍修权同志头上了。我说的错话,自己要承担责任。但绝不是出于个人恩怨,而是根据毛主席的指示和常委的决定说的。至于伍修权同志“一年后又被押送卫戍区监管”,那时王力早巳被关在秦城监狱了。责任更不能加在王力头上。
第三点:关于“实际上篡夺中联部领导权”问题。王力早在1960年起就主要是为书记处和常委起草文件和文章,对中联部部内的工作管得很少。在文化大革命中,中联部的业务和运动都是康生管,王力不管。1967年1月8日毛主席要王力担任中央宣传组组长,接替陶铸同志的工作以后,王力更不可能管中联部的事。因此,《审查报告》把中联部群众组织被取缔,说成是王力干的,这是不可能的。“三人秘书班子”成立的经过王力不知道。“部领导班子”名单,是刘宁一同志提出的,他征求过王力意见。王力只是说自己不能参加,请宁一报请康生决定。《审查报告》把这一切都说成是王力“操纵”的,并且说“实际上篡夺了中联部的领导权”,这不合事实,也不合逻辑,因为在“文革”中,中联部的领导权始终掌握在康生手里,在王力打倒之前,刘宁一同志是中联部的主要领导人。所以不存在篡夺问题。
总之,《审查报告》加在王力头上的第四条罪状下面所包含的三点都站不住脚。因此,这第四条也是不能成立的。
第五条:《审查报告》说王力的第五条罪状是“诋毁外交政策,煽动夺外交部大权。”这一条下分四点内容;
第一点:关于“三降一灭”。《审查报告》说王力“在1967年3月3日,接见‘造反派’代表时,却攻击我国的外交政策是‘三降一灭’,它是投降帝国主义、投降修正主义,投降各国反动派,要扑灭各国革命人民的斗争。”这一点也是把事实和是非弄颠倒了。
最初(在毛主席主持的常委会上)提出反“三降一灭”的是康生,时间是5月下旬。他说“三和一少”的帽子已经不够了,要改为“三降一灭”了。毛主席很欣赏这个提法。在6月初的另一次常委会上,毛主席提出并且决定公开批判刘少奇、邓小平、王稼祥的“三降一灭”路线。紧接着在人民大会堂召开的群众组织的大会上(这个会不是3月3日,而是6月初),本来是由康生宣布这一决定的,因为他临时有外事活动,才叫王力宣布的。因此,这不能归罪于王力。两年以后,“九大”的政治报告中也写着:“毛主席领导我们党,坚决批判了刘少奇投降帝、修、反,扑灭各国革命运动的修正主义路线”(即“三降一灭”路线)。这有力地说明:反“三降一灭”过去不是王力的“功劳”,今天也不能成为王力的罪状。更值得思考的是,1967年8月康生,江青打倒王力时,说“王力是刘少奇、邓小平、王稼祥推行‘三降一灭’路线的黑干将。”这倒是比较接近事实。王力对王稼祥同志所谓“三和一少”路线一直是赞同的,也是积极执行的。康生、江青的话从反面证明了,《审查报告》说王力是反王稼祥、反“三降一灭”的黑干将的说法是不能成立的。
第二点:关于所谓“八.七讲话”,要澄清以下事实:
第一,1967年8月7日,王力接见姚登山和外交部群众组织代表时,王力并没有发表讲话,只是在他们汇报时插了一些话。他们把王力的一些插话穿在一起,就成为“八·七讲话”。记录未经本人核对。
第二,这个记录遗漏了许多重要内容。比如:王力说:“任何群众组织,只要反对总理,就要同他们坚决划清界限。”外交部群众组织的代表说:“我们喊打倒陈毅,并不是真打倒,只是给点压力。什么时候,只要毛主席和中央要保陈老总,我们立即拥护。”王力说:“不是真打倒,这个态度好。这我就放心了。你们要报告总理,请总理放心。”姚登山、王宗琪这些当事人还在,同时在座的还有贾一学、朱庭光、李鑫,都可以去调查。
第三,总理要他的秘书钱家栋问王力有没有这个讲话?王力把上述情况报告总理,并说明他们有些话没有整理进去。总理说:“这我就放心了。”这个经过可以向钱家栋和张根成调查。
第三点:关于所谓“打倒陈毅”,这里要说明几点:
第一,要给陈毅加点压力,这是毛主席定的,整陈老总,是江青组织的。开始时王力不在北京。在王力所谓“八·七讲话”之后,毛主席在上海接见阿尔巴尼亚专家时,还谈到要红卫兵给陈毅加点压力,这有1967年8月份中联部的绝密文件可查。王力并没有超过毛主席定的调子。
第二,毛主席1967年7月份指示:“群众喊打倒朱德、打倒陈云、打倒陈毅的口号,就让他们喊嘛!没有什么了不起”。7月16日在武汉,毛主席对王力说,开“九大”时,邓小平至少还是常委,刘少奇也要保留在中央委员会。我的理解是:刘、邓、陈都打不倒,群众喊喊可以吧。我有了这个底,所以才能那么说话。
第四点:关于所谓“王力煽动夺外交部大权”,要说明几点:1967年2-3月间,中央文革曾经要王力照顾一下外交部的运动,王力坚决拒绝。王力一直没有接触过外交部的任何群众组织。8月7日晚上,是因为别人都出席文艺晚会去了,只有王力一个人因伤留在钓鱼台,所以才叫王力接见姚登山等。接见名单也是别人定的。8月7日以前和8月7日以后,王力都宣布自己不管外交部的事,有问题要请示总理。总之,说“王力煽动夺外交部大权”的说法,是不能成立的。
第六条:《审查报告》说王力的第六条罪状是:“狂妄鼓吹揪军内一小撮走资派,造成军事领导机关瘫痪。”这一条内包含两点内容:
第一点:说“1967年1月王力伙同关锋按照林彪,江青的旨意拟定《解放军报》的‘宣传要点’,提出‘彻底揭穿军内一小撮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同年1月12、14日,他又伙同关锋炮制了《解放军报》两篇社论……”这一点要说明的是:
第一,这个《要点》铅字排印的署名有王力、关锋、唐平铸、胡痴,签字的只有胡痴。当时王力没有参与这件事。因为1月8日毛主席刚任命王力为中央宣传组组长,主管全党宣传工作。王力知道历任中央宣传部长都不管《解放军报》。当时管《解放军报》的是关锋。关锋讲过根据军委常委扩大会议的决定起草了一个宣传要点,但并未给王力看过,更没有说要王力署名。
第二,至于1月12日和14日发表的两篇《解放军报》社论,更是同王力毫无关系。王力主管的宣传单位很多,任务很繁重,特别是那几天新华社和广播电台正出了事,根本不可能去管《解放军报》社论。
第三,这个“宣传要点”。并没有超过《五·一六通知》。《通知》里明白地提出了“批判混进党里、政府里、军队里和文化领域里的各界里的资产阶级代表人物……”,又说“混进党里、政府里、军队里和各种文化界的代表人物,是一批反革命的修正主义分子……”等等。《通知》中的这一段话,是毛主席写的,比“宣传要点”和《解放军报》社论的提法更厉害。因此,根本不应追究这个“宣传要点”的责任。何况,“宣传要点”和《解放军报》社论,都同王力毫无关系。这不能成为王力的罪状。
第二点:武汉七·二○事件问题。这里要说明的是:
第一,1980年政法部门在预审中已宣布关于武汉事件不追究王力的责任了。那时中纪委要王力誊清两份笔记,一份是毛主席1966年7月18日在武汉的谈话记录全文,另一份是周总理同一天在武汉军区高级干部座谈会上总结发言的要点。看了这两份记录之后,就知道王力讲的话,正是毛主席、周总理讲的话。例如:确定“钢派”等为“无产阶级革命派”,要以他们为核心来团结其他群众组织,把“百万雄师”当做“团结对象”。周总理传达的中央方针更厉害,把“百万雄师”定为“保守组织”。这一点王力没有说。
第二,至于要各派群众组织都“撤除据点”,当时不但如此,还要各派都把武器交给军区保管,这是周总理为保卫毛主席安全而采取的措施,并不是专门对“百万雄师”一派的。这不能成为“使矛盾激化”和爆发七·二○事件的原因。说王力“竟悍然宣布这(七·二○事件)是彻头彻尾的反革命事件”,这完全是无中生有。王力没有宣布,也无权宣布。《审查报告》把已经否定了的罪状又翻出来加在王力头上,是不应该的。
第三,七·二○事件以后,王力在一系列问题上,同江青发生了激烈的矛盾和冲突。如:王力反对机场欢迎仪式,认为不正常,不应开这个先例。王力反对在天安门开百万人欢迎大会,反对在全国游行示威,认为这太反常,会引起连锁反应,冲击部队。王力反对斗争陈再道、钟汉华,王力认为他们没有责任。在斗争会上王力一言未发。王力反对拍《北京支持你们》的电影,并拒绝审查。等等。很快就证明王力的反对都是对的,果然在全国掀起了冲击部队的风潮。这不能由王力负责,而只能由当时反对王力意见的江青等人负责。
第四,七·二○领事件后的武装左派问题,那是毛主席8月4日致江青的一封信中提出的,常委会上讨论贯彻执行,决定武汉地区武装左派的试验由王力负责。因为江青主管这件事,王力向她作报告,是正常的。这不能构成罪状。
第五,8月8日,“中央首长接见武汉代表”,接见者是周总理、康生、谢富治和王力,当时就宣布,各群众组织的代表自己作的记录都无效,以文革办事组统一整理的纪要为准。这个纪要,根本没有分是哪一个人讲的话。所以《审查报告》举的都是流言而已。“军内一小撮”这个词,王力不但没有使用过,而且一直到自己被打倒时还不知道有这种提法。
第六,《审查报告》罗列的,以及在社会上还流传的,所谓王力“毁我长城”的罪状,绝大部分都是江青等人捏造的,王力一贯反对江青等人对军队的作法。周总理在批评陈再道的会议上,称赞王力是“处处捍卫部队”。江青等自己搞乱了军队,翻过来拿王力作替罪羊,说王力“毁我长城”。现在到了该澄清的时候了。
关于总的结论:综上所述,上面六条中的每一点所列举的事实都是不确实的,加在王力头上的罪名都是不能成立的。
最后,《审查报告》的结论说,“以上大量事实证明,王力在任中中文革小组成员期间,积极投靠林彪、江青、康生反革命集团,参与制造反革命舆论、诬陷迫害党和国家领导人和篡党夺权、乱党乱军的阴谋活动。”这个结论更加不能成立,是把王力的错误的性质从根本上弄错了。
第一,王力在文化大革命中,是犯了政治错误,教训是沉痛的,应引为终生鉴戒。但文化大革命是我党的一个历史悲剧,在当时历史条件下所作的事,虽然是错误的,但不应着重追究个人责任。王力所作所为,并没有违背党的纪律,更没有违犯法律。
第二,王力早在1967年就被打倒了。那时根本就没有林彪反革命集团。在王力打倒两年以后,“九大”还一致通过林彪为毛主席的接班人。既然在王力被打倒前根本不存在林彪反革命集团,王力又如何去“积极投靠”呢?
第三,在林彪叛逃后,江青反革命集团才逐渐形成,毛主席提出“四人帮”这个概念时,王力已经被关起来七年多了。王力又如何去“积极投靠”当时根本不存在的江青反革命集团呢?
第四,康生到1975年下半年去世时,一直到十一大,还被称为“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后来他的问题爆发了,成为主犯,但是党中央从来没有说过有什么“康生集团”。王力又如何去“积极投靠”它呢?
第五,当时发动打倒王力的,主要是江青。当时的三个常委周总理、陈伯达、康生都在正式会议上宣布:“王力问题是江青同志端出来的。”康生是江青的主要帮凶。王力是受江青、康生迫害的受害者。
第六,江青、康生等斗争王力时宣布的罪状,说“王力是邓小平、彭真的人,至少是黑线上的”。是“刘、邓安在中央文革的钉子。”难道今天这还成为罪状吗?他们把王力关起来的理由,是因为康生和江青诬陷王力是国民党特务兼苏修特务,是“五·一六”反革命阴谋集团的头子。这纯属诬陷。现在社会上流传的关于王力的许多罪状,大部分还是江青等人二十多年前制造出来的。《审查报告》也相信这些流言,把它罗列起来作为给王力定罪的根据。我以为这是不应当的。
第七,江青、康生等人对王力的迫害时间最长,达九年之久,迫害和摧残的手段是最残酷的、骇人听闻的。现在《审查报告》不但不给王力平反伸冤,反而说王力“积极投靠林彪、江青、康生反革命集团,”这既违背历史又违背逻辑,是完全不能成立的。
既然《审查报告》所列举的六条罪状都不能成立,那么对王力所作的开除党籍的决定就是没有根据的,是不对的。
王力没有参加中央专案组——这里还说明一个重要的事实:王力没有参加专门迫害老干部的“中央专案组”。这个专案组是江青直接掌握的。她宣布:中央文革成员除王力一人外,都参加这个专案组。王力没有参加这个专案组,所以一些迫害老干部的事,王力都没有参与。
关于《免予起诉书》:还必须说明的是,两案办公室1982年1月15日以总检察长名义对王力发出的《免予起诉书》也是不能成立的,也是弄错了问题的性质。在这个《免予起诉书》中列举了五条罪状。其中第二条至第五条,前面已经澄清了。只有第一条,在上述的《审查报告》中没有列入。这一条说:“1966年6月16日,在陈伯达授意下,王力主持起草并发表了题为《放手发动群众,彻底打倒反革命黑帮》的文章,提出‘夺权斗争绝不能采取改良主义的办法……而必须采取革命的办法……”起诉书据此就给王力加上了“进行反革命宣传煽动罪”的帽子,这是更加站不住脚的。
第一,这是《人民日报》配合江苏省委改组南京大学党委而发表的一篇社论。必须说明,当时的“夺权”,并不是1967年1月上海发生的那种自下而上的夺权,而是党中央1964年10月24日在“四清”中发出的夺权斗争的指示所说的由上级党委派工作组去改组下级党组织。
第二,这件事发生于刘少奇同志和邓小平同志主持常委和书记处工作的时期。这种工作组的作法,曾经被批评为“资产阶级反动路线”或“刘邓路线”。但是从来没有人把这条路线说成是“反革命”。为什么在这个《免予起诉书》中,竟然把“刘邓路线”下发生的事说成是“反革命”了呢?这实在是很不对的。
第三,写社论配合江渭清为首的江苏省委打倒匡亚明,当时是刘少奇同志主持的政治局会议做出的决定,并不是出于“陈伯达的授意”。
第四,这篇社论是在陈伯达主持下,由当时总政宣传部副部长钱抵千等三人起草的,并不是王力主持的,也不是王力起草的,更不是王力“发表”的。只是因为社论写好之后,陈伯达要去上海开会,临时要王力看看,修改一下,最后还是陈伯达定稿的。这怎么能成为王力的罪状了呢?
因此,《免予起诉书》最后说:“综合上述事实,被告人王力参与了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阴谋活动……被告人王力犯有反革命宣传煽动罪、诬告陷害罪和诽谤他人罪”是完全不能成立的。对于这个《免予起诉书》,王力于1982年1月22日向总检察长书面提出;“对于每一问题以及总问题的性质的判断,被告人保留自己的看法”。同时提出:“我注意到最后还向我宣告,向党中央申诉,不受七天限制。因此,被告人不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正式申诉。”
现在,我正式向党中央提出申诉。我请求党中央和中纪委对王力问题做出明确的结论:
第一,宣布二十一年前说王力是国民党特务兼苏修特务,完全是诬陷。
第二,宣布二十一年前说王力是“五·一六反革命阴谋集团的组织者和操纵者”,完全是诬陷。
第三,王力的错误属于党内性质和思想性质的问题,王力没有违反组织纪律,更没有触犯法律。
第四,王力案件是林彪、江青、康生等人制造的冤案。他们对王力的关押是违法行为。应彻底平反,恢复名誉。
最后,我还声明,王力的履历应以文革前所填表格为准,那是经过党的历次审查的:王力原名王光宾,曾用名王光彬、王犁。家庭出身自由职业者。本人成份学生。1935年10月入团。1939年3月入党。文革中的修改和一切逼供信的材料,一律无效,应从本人档案中抽掉。
王力 1988年8月30日
来源:华夏文摘增刊551期·文革博物馆通讯385期,中国新闻电脑网络(CND)主办,2007年1月23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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