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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安徽省委监察委员会关于开除右派分子李云鹤党籍的决定

日期:1958-12-23 作者:(李云鹤)

(李云鹤)

李云鹤,男,六十五岁,安徽金寨县人,地主出身,学生成份,一九二五年参加党。历任支队副司令、特派员、副官处长、省委书记、省委特派员、中心县委书记、特委书记、红二十七军司令员、市委书记、一九三三年在山东日照任中心县委书记时,被捕判徒刑五年,一九三七年由柏文蔚保释后,历任中心县委书记、地委书记、华东联络部第二工委书记、皖北行署副主任兼区党委统战部长、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等职。现任省政协副主席、省人民代表、省人民委员会委员。

其主要反动言行

1.在大鸣大放期间,同情并支持右派分子向党进攻。省政协机关批判章伯钧、罗隆基的反党谬论时,他为章、罗辩护说“他们不是处心积虑的”,“不能肯定他们有阴谋”。右派分子张东野恶毒攻击“共产党没有人情味”。他说“张东野的话是有道理的”。又说:“张东野的话不是攻击我们”。当左派王任之等反击右派言行时,他深为不满,并阻挠焦鸣鑾反击右派。

2.他经常散布反对党的根本路线的谬论。他常说:“中国的问题,首先是农业问题,而不是工业”。“中国是农业国,安徽是农业区,应该先农后工,不然就要犯错误”。他诬蔑安徽省的农业合作化“搞的太大太快了”;初级社升高级社是“盲目的不从客观实际出发,而以主观愿望出发”。他反对粮食统购统销,说:“党内外都有不满情绪”。

3.一贯反对省委推行农业“三改”的正确措施。一九五六年下半年,他到处搜集农村工作中的缺点来攻击省委,诬蔑“双季稻搞坏了”,淮北搞稻改是“庸人自扰之”,三改增产“事实上并不如此”。“农村干部报喜不报忧,省委对灾情没有及时拿出办法来”。

4、他长期存在对党不满和对抗情绪,诽谤省委负责同志,并诬蔑“党内也有世态炎凉”。

5、历史上曾向敌人自首,写过拥护三民主义的反动文章。

根据上述材料,说明李云鹤已堕落成为反党反社会主义的党内右派分子。在斗争时,开始态度狡赖,经过多次批判,最后才表示底头认罪。为纯洁党的组织,经机关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并报经省委同意,中央批准,开除右派分子李云鹤的党籍。

原载 《关于清除党内右派分子的决定汇编(五)》,中共中央监察委员会办公厅编,一九五九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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