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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石家庄地区革命委员会关于发动群众讨论对一批现行反革命犯处理问题的通知

日期:1970-10-23 作者:[待确定]

各县(市)革命委员会:

在我们伟大领袖毛主席“团结起来,争取更大的胜利”的伟大号召下,我区城乡一个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新高潮正在兴起。经过广泛开展“一打三反”运动,给了阶级敌人以沉重打击,进一步巩固和加强了无产阶级专政。但是一小撮死心塌地的反革命分子,他们是不会甘心失败的,必然乘机在政治上、思想上、经济上继续进行破坏和捣乱。为了响应党的九届二中全会的伟大号召,继续有力地打击一小撮破坏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妄图复辟资本主义的反革命分子,地区革命委员会拟于最近召开公判大会。现将马金拴等26名罪犯罪行材料发给你们,望立即组织广大群众认真讨论。要继续深入开展大检举、大揭发、大清查、大批判,坚决把“一打三反”运动进行到底,掀起“抓革命、促生产、促工作、促战备”的新高潮。

讨论情况及处理意见,由各县(市)革命委会员及时报告地区革命委员会“一打三反”办公室。

1970年10月23日

(此件发至机关、厂矿、学校、城市街道、农村生产队。只供讨论,不准张贴,不许翻印。讨论后,由各县(市)收回销毁)

现行反革命犯罪材料简介

现行反革命犯马金拴,男,42岁,富农出身,藁城县贾村人。其父、母、妻均系戴帽富农分子,其子因现行反革命罪被捕在押。

马犯思想极端反动,一贯仇视我党和社会主义制度。1968年以来,秘密串连,制造反革命舆论,纠集地富子弟,拼凑反革命组织,书写反动言词,投递反革命信件,印发反革命传单,穷凶极恶地攻击、诬蔑我党和社会主义制度。在苏修入侵我珍宝岛后,反动气焰更为嚣张,大肆造谣惑众,散布战争恐怖,煽动和唆使坏分子、地富子弟,图谋书写、散发反动传单,进行反革命暴乱,颠覆无产阶级专政。更为猖狂的是,马犯亲自访学电台密码,阴谋与敌挂钩取联;积物备料,制造“人飞”,企图叛国投敌。逮捕归案后,狡猾抵赖,在铁证面前,拒不认罪,再次书写反动信件。并借受审之机,穷凶极恶地攻击、诬蔑我党和社会主义制度。

反革命杀人犯任秋子,男,47岁,高邑县破塔村人。

任犯在解放前充当伪职,是几次制造破塔村惨案的罪魁祸首。1945年勾结敌人抓捕我区干部1名。1946年11月,带领还乡队惨杀我破塔村干部和干部家属7名,刺伤5名,该犯亲手将我妇联主任黄小杏(孕妇)杀害。1947年2月,与还乡队班长谷小庄、任会支合谋,潜回本村,瓦解我民兵组织,制造了骇人听闻的破塔村惨案,杀死我村干部和民兵7人,刺伤2人,该犯亲手杀害我民兵班长任黑小。并烧毁房屋、抢走牲口和民兵枪支。解放后,畏罪潜逃,1966年逮捕归案后,狡猾抵赖,抗拒改造。在押期间,多次恶毒攻击我党和社会主义制度,无耻吹捧刘贼,谩骂我管教人员,当地群众对该犯恨之入骨。

反革命杀人犯陈殿录,男,62岁,地主出身,国民党员,新乐县小石家庄村人。其二兄、长子均被我镇压。

陈犯是一个血债累累的反革命分子。解放前,曾充当国民党区分部委员、伪县合作社理事主席、还乡队指导员等反动职务,烧、杀、抢、掠,无恶不作。1945年10月至1946年2月,陈犯主谋策划并亲自指挥,连续制造小石家庄村3次流血惨案,杀害我革命干部和群众15名,抓走我民兵11名。1946年陈犯亲自抓捕、惨杀我革命干部钱连德、李文林二同志。解放后,畏罪潜逃。1968年逮捕归案后,狡猾抵赖,拒不认罪。

反革命杀人犯姚福顺,男,42岁,戴帽坏分子,正定县东关人。

该犯思想极端反动,一贯与人民为敌。解放前充当伪军,作恶多端。自1946年至1947年,多次抓捕我方工作人员,积极参与杀害我革命干部和群众8名,解放石家庄时,负隅顽抗,刺伤我军战士1名。解放后,顽固坚持反动立场,长期隐瞒历史罪恶。并偷盗集体财产,破坏社会主义经济。姚犯血债累累,民愤很大。被捕后,在党的政策感召下,尚能认罪。

现行反革命犯陆云卿,男,53岁,国民党员,戴帽反革命分子,石家庄市郊区人。

陆犯历充蒋匪少校主任医官、警察局督察员。一贯顽固地坚持反革命立场,经常偷听敌台广播,与帝、修、反遥相呼应,疯狂地进行反革命活动。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运动中,勾结四类分子,大量散布反革命言论,恶毒地攻击我党,无耻吹捧人民公敌蒋介石,狂叫“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妄图仰赖帝、修、反的武力,颠覆无产阶级专政,扬言杀害我革命干部和群众。1968年8月10日凌晨,陆犯畏罪潜逃,叛国投敌,途中被红卫兵抓获。被捕后,在证据面前被迫认罪,并表示悔改。

现行反革命犯张靖国,男,40岁,富农出身,新乐县人。捕前系石家庄市百货公司人民商场售货员。其祖父系粮霸,土改时被群众镇压。其父因历史反革命罪,被我政府镇压。

张犯思想极为反动,对我党怀有刻骨的阶级仇恨。在打击反革命破坏活动中,该犯采取极其狡猾的手段,拼凑反革命传单,乘隙撒在人民商场,恶毒地攻击我党和社会主义制度,无耻吹捧叛徒、内奸、工贼刘少奇。反革命气焰嚣张。但在党的政策感召下,认罪态度较好。

现行反革命犯高玉敏,男,23岁,地主出身,河北省邢台县人。捕前在三五一四工厂做工。

高犯思想反动,对我党和社会主义制度怀有刻骨仇恨。在“一打三反”运动中公开跳了出来,多次散布反革命言论,当众恶毒攻击、诬蔑我党和社会主义制度,无耻吹捧叛徒、内奸、工贼刘少奇。声嘶力竭地为被镇压的反革命分子喊“冤”叫“屈”,叫嚣要向被处决的反革命分子“学习”。恶毒攻击无产阶级专政,反革命气焰嚣张。被捕后,慑于无产阶级专政强大威力,尚能认罪。

现行反革命犯胡永伟,男,27岁,束鹿县人。捕前在石家庄市柳辛庄农场收容改造。

胡犯思想极端反动,长期到处流窜,破坏社会治安,多次被收容,屡遣不归。1965年以来,书写反动诗词数十篇,恶毒攻击社会主义制度和无产阶级专政。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网罗牛鬼蛇神,迫害干部,毒打群众,绑架解放军战士,砸抢汽车,私分国家财产,1967年10月,逃窜到望都、焦作、武汉等地,继续进行反革命破坏活动。经常散布反革命言论,极其恶毒地攻击我们伟大的党,诽谤红色政权,诬蔑伟大的中国人民解放军。纠集坏人,持枪路劫,盗卖汽车,抢劫财物,严重地破坏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破坏社会治安。胡犯罪行严重,但在无产阶级专政的震慑下,尚能交代罪行。

现行反革命犯底国卿,男,63岁,戴帽右派分子,无极县人。捕前住石家庄市。

底犯思想极端反动。曾因坚持反动立场,被劳动教养,1962年解教后,仍不改悔。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被遣送原籍不归,继续进行反革命破坏活动。自1966年9月至1969年底,先后3次当众恶毒攻击我们伟大的党。大肆造谣惑众,煽动牛鬼蛇神投敌叛国,妄想变天复辟。底犯罪行严重,经群众多次批斗,在党的政策感召下,能够认罪,表示悔改。

现行反革命犯王连七,男,28岁,石家庄市郊区人。

王犯思想反动。自1968年以来,先后3次书写反动标语、反动诗词,攻击我党和社会主义制度,无耻吹捧人民公敌蒋介石。更为严重的是,1970年8月22日,召开公判大会时,王犯公开跳了出来,在化肥厂墙上,书写反动标语5条,恶毒攻击我们伟大的党,无耻吹捧叛徒、内奸、工贼刘少奇。王犯被捕后,在党的政策感召下,认罪态度较好。

现行反革命贪污盗窃犯李中秋,男,51岁,平山县西沿兴村人。

该犯思想反动,生活糜烂,一贯贪污盗窃。1960年至1962年与现行反革命贪污盗窃犯李复夏(已处决)狼狈为奸,以卑鄙手段贪污盗窃国家公款、移民迁建费4300多元。1959年至1964年,诈骗生产队和社员款2千多元。李犯贪污盗窃、诈骗共得赃款6500多元。利用赃款,大肆挥霍浪费,过着资产阶级的糜烂生活。严重地破坏了社会主义经济。被捕后,尚能认罪。

现行反革命盗窃集团首犯魏玉祥,男,40岁,富农出身,高邑县人。其母系戴帽富农分子。

现行反革命盗窃集团主犯赵学力,男,28岁,地主出身,灵寿县人。其父系地主分子,国民党员。

首犯魏玉祥勾结主犯赵学力,于1968年冬至1969年春,流窜到保定、邢台、正定、内邱、石家庄等地,盗窃自行车16辆,为他犯销赃自行车5辆,二犯共得赃款1950余元。1969年6月,魏犯勾结他犯,私刻公章,伪造证件,冒充解放军外调人员,骗取自行车3辆,得赃款390元。赵犯与其他犯罪分子,在保定、正定等地结伙偷盗自行车2辆,为其他犯罪分子销赃自行车8辆,得赃款390元。以上二犯偷盗、销赃自行车34辆,得赃款2700余元。全部挥霍。

首犯魏玉祥,曾因流氓等罪,三次受到行政降级和开除公职处分,但仍不悔改,大肆盗窃,破坏社会治安,罪行严重。被捕后,在无产阶级专政的震慑下,尚能认罪。

主犯赵学力,思想反动,因攻击我党和社会主义制度,于1966年被遣送回村后,大肆盗窃,破坏社会治安。被捕后,畏罪潜逃,被革命群众扭获归案。

现行反革命犯徐传礼,男,46岁,恶霸地主出身,湖北省竹山县人。捕前任栾城县粮棉油公司保管员。

徐犯在解放前参加伪军,一贯仇视我党和社会主义制度。1964年至1970年1月,该犯依仗职权之便,勾结社会上牛鬼蛇神,采取恶劣手段,盗窃国家小麦、面粉3440余斤、粮票800余斤、食油25斤、现款1360余元。并让其同伙高价出售盗窃的粮食1927斤。徐犯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罪行严重。被捕后,慑于无产阶级专政的威力,尚能认罪。

现行反革命投机倒把、诈骗犯于拉科,男,36岁,井陉县水窑洼村人。

该犯投机倒把,屡教不改。1959年以来,先后到河北、山西、内蒙等地,倒卖牲畜24头,羊50只,布匹525尺和其它物资,牟取暴利2300多元。同时,大肆进行诈骗活动。采取卑鄙手段,共骗取27人现款2400余元,以及手表、棉布等财物。严重地破坏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破坏社会治安。该犯还流氓成性,奸淫幼女1名,奸污妇女3名。被捕后,在证据面前,交代了罪行。

现行反革命投机倒把、盗窃犯肖庆林,男,37岁,藁城县朱家宅村人。其叔父是戴帽地主分子。

肖犯思想反动,一贯为非作歹。曾因投机倒把、绺窃,多次被收容教育、集训改造,但屡教不改。自1962年以来,伙同投机倒把犯戴瑞山等私刻公章,伪造证件,流窜到石家庄、郑州、天津、太原等地大搞投机倒把,倒卖贵重药品,从中牟取暴利3千余元。并先后绺窃作案20余次,盗窃现款、布票、粮票、手表等大量财物。严重地破坏了社会主义经济和社会治安。被捕后,狡猾抵赖,态度仍不老实。

现行反革命盗窃、流氓犯芦玉华,男,30岁,石家庄市人。其3个哥哥因偷盗、诈骗、投机倒把等罪,先后均被劳动教养。

芦犯道德败坏,偷盗成性。曾因偷盗先后两次被开除公职。1958年因偷盗被判刑7年,刑满释放后,戴上坏分子帽子。芦犯不服管制,继续作恶。曾与偷盗犯黄建国等流窜到正定、阳泉等地多次作案。更为严重的是,1968年至1969年6月,唆使其侄等2名少年,先后在本市、太原等地绺窃30余次,芦犯得赃款900余元,粮票230余斤,布票40余尺,大肆挥霍。1967年10月参与毒打军属陈友忠,后陈死去;并轮奸妇女1名。严重地破坏社会治安。芦犯被拘留后,经多次批斗,尚能认罪。

现行反革命投机倒把犯郭傻小,男,36岁,富农出身,赵县北三相村人。其父、母均系戴帽富农分子。

该犯曾因偷盗被拘留教育,释放后,继续作恶,大搞投机倒把,破坏社会主义经济。自1960年至1969年,先后倒卖布票4千余尺、薯秧4万多棵、木料180根,以及土布、粮食、油料、化肥等大量物资,曾经两次查获教育,仍不改悔。又私刻公章、携带银元,企图逃往新疆,继续进行破坏活动。被捕后,尚能认罪。

现行反革命投机倒把犯赵志英,男,53岁,河南省新安县人。捕前在石家庄地区物资局工作。

赵犯于1961年至1963年期间,利用职权之便,勾结石家庄、北京、天津等地的不法分子,以支农为名,套购国家电动机、电线、变压器、轮胎等大量物资,大搞投机倒把活动,牟取暴利8700余元,严重地破坏了国家计划供应,破坏社会主义经济。

该犯还道德败坏,流氓成性,奸污妇女6名。被捕后,在党的政策感召下,能坦白认罪,并积极退赃。

现行反革命投机倒把犯孟荫梧,男,38岁,商人成份,邢台县人。被捕前在石家庄市郊区计委工作。

孟犯道德败坏,品质恶劣,多次奸污一女青年。并冒充共产党员、公安人员到处招摇撞骗。自1962年至1964年间,利用职务之便,采用各种恶劣手段,套购国家木材17.6立方,电线7千多米,大搞投机倒把活动,牟取暴利5400余元。还以代购物资为名,骗款300余元。受贿自行车胎、大米、花生、食油等物。孟犯大搞投机倒把和诈骗活动,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破坏社会治安。被捕后,在党的政策感召下,尚能认罪。

现行反革命贪污盗窃犯李锡盘,男,36岁,山西省寿阳县人。系石家庄市郊区服务社服务员。

李犯资产阶级思想严重。自1961年至1964年间,利用工作之便,贪污盗窃公款4200余元。在四清运动中,顽固狡猾抵赖,仅交代贪污1千多元,隐瞒大部罪行。在“一打三反”运动中,经群众多次批斗,在党的政策感召下,交代了四清中隐瞒的大量罪行,并能积极退赔,有悔改表现。

现行反革命阴谋叛国投敌犯王小起,男,30岁,戴帽坏分子,晋县东里庄人。

现行反革命阴谋叛国投敌犯赵小芬,男,23岁,地主出身,晋县东里庄人。其父、母均系戴帽地主分子。

王、赵二犯,思想极端反动,对我党和社会主义制度怀有刻骨仇恨。1966年以来,二犯勾结一起,经常偷听敌台广播,散布反动言论,恶毒攻击我党和社会主义制度。1966年秋季,二犯携带土枪、弹药,妄图逃往新疆、内蒙为匪,伺机叛国投敌,狂妄叫嚣“打回来,都杀了他们。”妄图仰赖帝、修、反的武力,颠覆无产阶级专政。

主犯王小起思想反动,道德败坏。1964年因偷盗和强奸妇女戴上坏分子帽子,交群众监督改造。但该犯不服管制,抗拒改造。1966年以来,多次偷听敌台广播,散布反动言论,攻击我党和社会主义制度,造谣惑众,散布战争恐怖,阴谋叛国投敌。逮捕归案后,狡猾抵赖,拒不认罪。

同案犯赵小芬,伙同坏分子王小起,阴谋叛国投敌。1966年以来,多次偷听敌台广播,散布反动言论,攻击我党和社会主义制度,无耻吹捧刘贼。被捕后,认罪态度较好。

现行反革命阴谋越境投敌集团首犯邓九妮,男,33岁,富农出身,戴帽反革命分子,栾城县西关人。

主犯左秀菊,男,33岁,正定县中两岭村人。

同案犯李秋泉,男,66岁,戴帽反革命分子,栾城县城内街人。

首犯邓九妮,自1965年以来,勾结罪犯左秀菊、李秋泉,拼凑反革命集团,经常偷听敌台广播,散布反动言论,恶毒攻击我党和社会主义制度。多次密谋策划安装电台,试制飞机,企图与海外敌特挂钩取联,越境投敌。并备置印刷工具,阴谋印发反革命传单,大造反革命舆论,颠覆无产阶级专政。

首犯邓九妮,思想极端反动,对我党和社会主义制度怀有刻骨仇恨。在四清运动中,因反革命罪被判管制,戴反革命分子帽子。该犯抗拒改造,继续作恶。1965年以来,主谋拼凑反革命集团,进行反革命破坏活动,罪行严重。被捕后,尚能认罪。

主犯左秀菊,思想反动。曾因破坏社会治安被判刑,刑满释放后仍不改悔。1965年以来,极力拼凑反革命集团,进行反革命破坏活动,罪行严重。被捕后,在党的政策感召下,尚能认罪。

同案犯李秋泉,解放前充当伪军,效忠于敌;解放后,坚持反动立场。在管制期间,抗拒改造。主动参与反革命集团,继续进行反革命破坏活动,罪行严重。被捕后,认罪态度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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