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索引页面]

广西落实干部政策的情况:广西落实政策调查报告附件之二

日期:1981-5-25 作者: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赴广西落实政策调查组

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赴广西落实政策调查组

调查组到广西后,通过多方面调查了解,总的感觉,各级组织、政治部门对落实党的干部政策的工作比较重视,进行了许多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汇报,全区共复查了“文化大革命”中的案件23,512件,占干部总数316,708人的7.42%,已复查结案23,480件,占复查数的99.86%,只有32件尚未结案。经过复查,改变敌我矛盾性质的3471人,占原定3591人的96.7%,双恢复的132人,占双开除150人的88%。恢复党籍的494人,占开除党籍535人的92.3%,恢复公职的1348人,占开除公职1425人的94.6%,撤销各种处分的3405人,占原受各种处分4519人的75.3%。对“文化大革命”中受审查的干部,经过复查,都陆续地安排了工作。中央和区党委管理的县以上干部共740人,除因病故、离(退)休、调外省工作的119人外,其余都安排了工作。其中高于原职的176人,相当原职的408人,低于原职的37人。

反右派斗争中,全区共划右派分子14740人,已复查改正和宽大处理14677人,占99.6%;维持右派结论给予摘帽的47人,占0.32%;尚未结案的16人。原划为中右的9820人,已全部复查改正。反右倾运动中的案件,已基本复查处理完毕。四清运动中的案件共9017件,已复查8099件,占89.8%,尚有918件未复查完。1965年从广东划归广西的钦州地区,在反地方主义运动中,被定为地方主义分子等错误共89件,已全部复查纠正。

全区应复查的农村和城镇基层干部和党员的案件共123,699件。其中,反右倾5269件,四清运动79104件,文化大革命以来的23756件。到今年元月初止,已复查116265件,占94%。改变原定性处理的案件100,879件,维持原结论处理的23,171件,改正面占复查数81.6%。

在复查案件的同时,还组织力量清理了干部档案材料,给干部本人发了“清档通知书”。在全区范围内,对复查的案件进行了检查验收。通过检查验收,纠正了不合要求的案件2518件,占验收案件总数14029件的18%。

如果单从数字看,似乎落实干部政策的工作已将基本结束。但是一接触实际,深入了解一下情况,发现还有许多问题。我们这次着重调查了“文化大革命”中干部受迫害和落实政策的情况,我们认为有几个重要问题需要解决。

一、大量被无辜打死和迫害致死的干部,没有得到平反昭雪。

“文革”10年,对于部是一场大灾难,在广西不少地方还对干部进行了一场大屠杀,许多好同志惨遭杀害或被迫害致死。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统计,全区“文化大革命”中“非正常死亡”干部6431人,但是这些干部是怎么死的,区党委组织部还不了解情况,因为他们根本没有把这一部分人列入落实干部政策的范围之内。

据了解区党委管理的干部共死了31人,被无辜打死8人,被迫自杀22人,失踪作死亡处理1人。南宁地委汇报“文革”中死亡干部841人,其中批斗、游斗中打死441人,乱抓乱杀90人,被迫自杀272人。桂林地委汇报,1967~68年间死亡干部1134人,其中批斗、游斗打死264人,乱抓乱杀824人,被迫自杀203人。临桂县“文革”中被无辜杀害干部297人,占干部总数的14%。县直机关干部被杀114人,占干部数的20%。县粮食局、农业局、林业局、电影站等单位被杀的干部均在1/3左右。在被杀害的干部中,有县委副书记、副县长、法院院长、副检察长等科局长以上领导干部15人。这些被杀害的干部,多数是从家里抓去先关押起来,然后拉出去批斗游斗打死或枪毙的;有的是在武斗停息之后,回单位报到上班后被杀害的;有的是从工作岗位上抓去杀害的。如临桂县委副书记李瑾科同志,就是在下乡工作时被抓回来枪杀的。有的还株连到妻子儿女一起被害。他们被害时都加上了反革命的罪名。这些是最大的冤案。但是在落实干部政策中,却把他们排除在外。除少数领导干部外,一般都是根据“三人办”的统一部署,把他们和武斗打死、乱抓乱杀的群众和四类分子一起,统统列入“非正常死亡”人员之中,每人作一个于某年某月某日去世的结论。既不说他们是受迫害含冤而死,也不为他们平反昭雪,恢复名誉。

二、许多冤假错案,没有明确作出平反决定,平反不彻底。

我们查阅了区党委直接审查的原副厅局长、副专员、副市长以上领导干部170人的结论登记表,发现没有一个人作出平反决定。在复查结论中,有“平反、恢复名誉”字样的只有3人,有“推倒不实之词”字样的8人,承认“关押审查是错误的”2人,写有“身心受到严重摧残”的1人,总共14人。据不完全统计,这一级干部在“文革”中,被关押过的5人,监护过的28人,隔离审查过的67人,被打死、逼死的10人。曾被结论定为叛徒、反革命的10人,开除党籍的11人。受其他处分的43人。经过复查,都改变了原来的定性和处理,但是复查结论只写撤销原决定或不作结论,没有明确予以平反。

桂林地区“文革”中立案审查的案件中,属于全错全平的551件,占全部复查案件的55.6%,但是没有一个人作出平反决定。在复查结论中明确写上过去搞错了的也只有15件,没有召开过平反大会。桂林市复查的“文革”案件中,属于全错全平的489件,开大会平反的只有十几个人。立案审查的168个县以上干部,复查结论中有“平反恢复名誉”字样的也只有15人。

全区从上到下一般的作法是,对因历史问题受审查处理的,作一个复查结论,说明撤销原结论和处分,维持“文革”前的审查结论。对因“文革”中问题受审查的,一般都采取不作结论的办法。如果本人要求平反,就在结论中写上“文革”中有错误。这种作法显然是错误的。因为这些同志中的很多人在“文革”中被关押、监护、隔离审查,作为敌人专政了许多年,还搞什么“禽兽展览”、“活人展览”,残酷斗争,无情打击。现在经过复查,根本没有问题,却连个平反决定也不做,又怎么能说是平反冤假错案,落实党的干部政策呢?如原区水电局副处长林执真同志是38年参加工作,39年入党的老干部,45年领导过桂东南武装起义。“文革”中被诬陷为叛徒、特务,曾被装在木笼里当作“禽兽”展览了3天,还被搞过48天“活人展览”。一直关押在看守所。1977年12月才宣布正式逮捕,判刑10年,开除党籍。78年8月刑期满后仍不释放。林多次向区党委、区高级法院及最高人民法院申诉,才于80年11月宣布无罪释放,发生活费50元。今年1月恢复党籍、恢复工作,但未宣布平反。原社会主义教育学院教务处负责人、代理副院长周廷扬同志,1938年参加革命并入党。曾任过都宜忻人民解放总队副司令员,解放后任过县长、县委书记。68年因听说自己被列入“禽兽展览”名单,便跑到“四·二二”据点躲避,据点被攻下后,周被关押,73年宣布逮捕,判刑10年,80年5月释放。今年4月29日,区高级法院院长吴洪宁口头通知他撤销原判,宣告无罪,但无改判书。周多次申诉,法院和组织部互相推诿,至今没有宣布平反,没有恢复党籍,没有安排工作,每月只发50元生活费。原区党委书记、自治区副主席贺希明同志67年春曾发表过2个支持造反派的声明。6月,被康生点名诬陷为历史反革命分子,受监护审查多年,79年10月病故。中央为其召开追悼会后,广西区党委还将其检讨印发至全区,影响极坏。

另外,还有一大批在“文革”中受冲击、受迫害的干部,由于组织上没有正式立案,所以根本没有列入落实干部政策的范围之内,更不可能彻底平反。

据我们向几个地、市、县委组织部了解,“文革”中,各级干部受冲击、受迫害的面,大大超过了立案审查的数。“文革”初期,各级领导干部,大部分被作为“走资派”、“叛徒”、“反革命”揪斗过,许多人被批斗、游斗、挂黑牌、戴高帽,还有的被抄了家,挨了打。桂林地区在成立革委会之前,对干部进行过一次普遍审查,并对其中一部分人作了结论,现在只说这些结论都不算数了,未列入复查范围予以纠正。1970年的“二五运动”(即“一打三反”)全桂林市被抄家8389户,其中有许多是干部。但是,这些人均未列入立案审查的范围之内,因此,至今没有为他们落实政策。

三、对涉及许多人的集团性案件和“文化大革命”中的重大事件,没有作出实事求是的审查结论或平反决定。

“文革”中,广西还搞了不少集团性的案件,牵连了许多人。据区党委组织部统计,已经平反“文革”中集团性案件70件,其中涉及干部533人。但是我们在调查中,发现还有一些集团性案件,并未得到平反和纠正。如涉及全区的“伍修反革命集团”和“反共救国团”等案件。

区党委组织部的同志说,“伍修(指原区党委书记伍晋南同志)反革命集团”,组织上没有正式定案,所以不存在平反问题。据我们了解,“伍修反革命集团案”的舆论。在全广西已经普遍流传,尽人皆知。1968年8月26日成立广西自治区革委会以后,伍晋南同志虽然是革委会常委,但是经过区革委批准交给广西大学、文化战线和区直机关轮番批斗,批斗中喊过“打倒伍修反革命集团”的口号,贴过类似口号的大标语。在1968年10月9日韦国清、安平生同志主持的几万人批斗贺(希明)、霍(泛)等人大会上,批斗了68个“伍修反革命集团”的成员,在大会上点名的处以上干部有160多人,并从主席台上把伍晋南同志也揪了出来。11月区监委机关印发了《批斗广西牛鬼蛇神总后台伍晋南专辑》的小册子,把厅局长以上干部50人列入以伍晋南为头的反革命集团。并以“广西区直机关批斗伍修集团大会领导小组”的名义,于1968年12月印发《彻底清算伍修集团的反革命滔天罪行》的小册子,在全广西广为散发。这些,显然不能说是群众组织自发干的。

桂林“8·20”事件,把许多干部、群众打成反革命,造成了极为严重的恶果。至今没有作出正确结论,该平反的没有平反。

四、在工作安排上不能一视同仁。

经过复查,对于受迫害的老干部,虽然给他们作了复查结论,或者说明没有问题不作结论。在工作分配上大多安排了相当原职待遇的岗位,但是不少人没有分配实职工作。特别是“文革”中具有不同观点的一些老干部,分配虚职和副职比较多,不让他们掌握实权。有的人是明升暗降,虽然到了上一级的单位,但是有名无实。有的只安排当付职,而且列在最后一名。还有的人年纪并不老,身体也不错,有工作能力,也被安排到人大、政协等单位,或者分配当顾问,有的干脆让退休、离休了。区党委直接管的原副厅局长以上干部中,因“文化大革命”中的问题受审查的59人,除死亡5人,调往外省7人、病休3人外,有44人分配了工作,情况如下:在人大、政协、科协等单位工作的10人,当顾问的5人。在政府机关和大专院校任正职的只有4人,任副职的22人,降为处级的5人。这些干部中,原在区党委机关工作的4人,现在没有一个人进入区党委机关,原来担任党内职务的12人,现在只有2人担任院校党委书记、副书记。下边干部的安排大体类似。他们感到虽然解放了,但是仍然受歧视,得不到充分的信任。尤其是那些在“文革”中所谓站错队的同志,更得不到信任。如原桂林市市长冯邦瑞同志,长期被停职审查,现在虽然说他没有问题了,但是却以他“和区党委思想不一致,只能分配到政协当常委”,不分配实际工作。原机械厅厅长黄其明同志,曾被长期监护审查,现在不作结论定他什么问题了,但是说他不属冤假错案,一不能平反,二只能分配当顾问。

另外,还有一部分南下老干部和广西地下党、游击队的老同志,由于坚持党性原则,主持正义,讲了公道话,也受到排斥和打击,得不到重用。如钟枫同志是1932年参加革命的老干部,“文革”前是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兼公安厅长,1973年曾任桂林市委第一书记。1977年因主持正义,讲了公道话,抵制一些人的帮派活动,被区党委不讲任何理由。不让交接工作,免职调离桂林。现为自治区人大常委副主任,身体很好,头脑也很清醒,很有见解,但是没有实职工作。徐麟村同志,是1932年入党的老干部,“文革”前任过区党委农村工作部长,“文革”中被关押,12年没有工作,现为自治区农委副主任,也只有虚名,没有实权。韦树辉同志,是广西老地下党员,原任地委书记,“文革”中受审查并受处分。虽经复查没有问题,安排为区党委组织部第一副部长,但有名无实,发挥不了作用。桂林市还有一批中层领导干部,因提过不同意见,收到批判,被无故调离,或长期不安排工作。现在有许多受过迫害和打击的老干部,要求调离广西,不愿意在这里继续工作下去。

五、干部档案材料还需进一步清理。

各级组织部门对清理干部档案材料,进行了大量的工作。但是,从我们抽查的部分档案看,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按照有关规定应该抽出销毁的材料,还没有彻底清理出来,工作不够细。有的人复查结论上写了“文革中错误由本人总结经验教训”一句话,于是,档案中保留了一大堆证明材料,而且都是“文革”中取证的,上纲很高,有许多不实之词。有些人的历史情况,经过审查虽然没有保留什么问题,但是所留存的证明材料中,却说他有这样那样的问题。因为这些材料也是“文革”中取证的,许多事情写在一起,无法取舍。还有的证明材料,在签注组织意见中,写有此人是叛徒、反革命等身份,把这些材料留存下来,给证明人留下了诬蔑不实之词,遗下后患。还有的同志复查结论决定撤销原结论和处分,但写法不当,给他保留了犯错误的字句。如原柳州地委书记王杞桓同志档案中,有“1980年6月10日区党委决定撤销《关于王杞桓同志文革期间所犯错误的审查报告的批复》及处分决定。”原柳州市副市长安文澜同志,复查结论中只字未提“文革”中问题,但档案中《审查结论》类里,完整地保留了他1973年5月18日所写对结论的意见,其中有他对“文革”中所犯错误的检查。

六、善后工作还有待于进一步落实。

广西在“文化大革命”初期和1970年“二五运动”(即“一打三反”)中,抄了许多干部的家。现在区党委办公厅组织了一个查找小组,做了许多工作,找到了一部分,但是还有相当一部分找不到。他们确定的办法是,由本人提供线索,进行查找,找到的退还本人;找不到的,给本人讲清楚;生活有困难的,给予适当补助。有一部分领导干部、民主人士、知识分子的家,反复被查抄了许多次,损失很大,现在东西找不到下落,只给他们说明一下就算了,本人意见很大。如原自治区副主席付雨田同志,“文革”中被抄走了8000多元存款,有清单为证,但是这些钱被群众组织从银行取出来花了,现在只告诉本人,钱没有了,你是领导干部,生活并不困难,不需要补助,就算了。区政协副秘书长钟国松同志,被抄走了价值5000元的财物,也查无下落。还有的被抄走了珍贵文物、贵重物资和价值上万元的中外邮票等等,都找不到,本人要求给以适当补偿,不但得不到解决,反而被指责为要求过高。还有一部分“四清”和“文革”交叉时受错误处理的干部,被纠正后工资未予补发。本人强调是“文革”中受处分的,要求按规定补发工资,组织上强调是“四清”案件不同意补发。还有一些干部,虽然是“文革”中受错误处理的,但由于是“四二二”的,仍然强调他们有错误,不补发工资,因为不一视同仁,本人很有意见。

在死亡干部遗属待遇上也不一视同仁。如阳朔县原粮食局长苏连玉,是“4·22”派的,1968年6月5日作为反革命被打死,遗属以反革命家属对待,3个小孩无人管,以后改为非正常死亡,按内部矛盾处理,才发给了一个小孩的生活费,每月7元。相反,该县工交政治部主任张占魁,是“联指”派的,因参加桂林武斗,过河被淹死,按烈士对待,立烈士碑,砌纪念塔(已拆除),3个小孩均由国家抚养,每人每月12元,最小的一个孩子还每月发保姆费16元。对这种作法,干部、群众意见很大。现在还有许多遗属生活很困难,由于派性干扰,许多应该解决的问题都得不到解决。

七、组织上的宗派主义和派性干扰,是干部政策落实不好的主要原因。

广西“文化大革命”中,以支持还是反对韦国清同志为分界,形成了两派对峙,1968年利用贯彻“七三”布告之机,依靠支韦的“联指”派把反韦的“四二二”派从组织上彻底摧垮了。在此基础上,凡是支持“联指”派的领导干部都上了台、升了官。“文革”中的所谓“功臣”,“联指”派的许多头头和武斗干将都提起来了。他们把持了从自治区领导机关到基层许多重要部门和单位的领导权。从1968年8月26日建立自治区革委会起,一直是这一部分人掌握实权。在这些同志中,大体有以下3种情况:

一是“文化大革命”中,为“联指”出谋划策,高喊“和无产阶级革命派团结在一起,战斗在一起,胜利在一起”的一部分领导干部。他们靠“联指”的支持被结合上了台、升了官。因此,和支持他们的派头头感情深厚,关系密切。许多干部反映,区党委书记赵茂勋、肖寒和自治区副主席兼公安厅长史清盛等同志就是这样的人。有人亲眼看见,赵茂勋、史清盛同志在“文革”中曾戴藤条帽,手拿钢钎,参加“联指”的游行集会,高呼口号,走在队伍的最前头。现在他们分管组织、纪律检查和公检法的工作,主管落实政策。不少同志反映,广西的大批冤假错案,许多都和他们有关,有他们在台上,很难得到平反。在他们下边,还有一批厅局长和地市一级领导干部,也是这样上来的。

二是坐直升飞机上来的派头头和武斗干将。他们在“文革”以前,有的是一般干部,有的是普通工人,还有的是合同工、临时工和社员。因为他们在“文革”中“有功”“立场坚定,表现突出,”都提起来了,不少人把担任了很重要的领导职务。曾经担任过区党委常委以上职务的有杜易、廖炜雄、岑国荣、梁吉泉、郭耀卿、曾小平等。虽然在群众和上级的压力下调离了,但仍然担任着地市委书记和厅局长以上的领导职务。其他还有一些重要人物。如潘玉臣,原区党委监委干事,23级,“红色监察”头头,“联指”常委,赴京谈判代表,武斗指挥,现任公安厅第一副厅长,党委副书记,几年连升四级工资。又如苏礼峨,原公安厅劳改局副科长,“公安兵团”第一把手,“联指”赴京谈判代表,亲自指挥过武斗,现任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第一副院长,党组副书记。在地、市、县都有一批这样的人。如桂林地区的“兴安三唐”:唐廷国,原公安处一般干部,桂林地区“联指”司令,“南片”武斗指挥,现为地委副书记兼兴安县委书记;唐申元,原为临桂县副县长,武斗副总指挥,曾参与策划杀人,现任兴安县委副书记兼县长;唐桂才,原为县委干事,该县“联指”头头,指挥抢枪、武斗,与无辜杀人有牵连,现任县委副书记。据不完全统计,桂林地区与无辜杀人有牵连的干部202人,其中任县科局长以上领导职务的39人。群众反映他们是“干得坏,升得快,群众恨,领导爱。”有的人在当地实在混不下去了,又以干部交流的名义,调往别处,继续担任领导职务。如桂林市的“联指”头头曾明轩(原为一般干部,后任市委副书记)、曹铁军(原为理论教员,后任市委委员,宣传部副部长),伍华春(原为临时工,突击入党后任市委常委、组织部第一副部长)等人就是在桂林市呆不下去了,或者落选了,又调往梧州、南宁继续担任领导工作。群众说,他们是“直升飞机平飞了”,梧州是直升飞机的“停机场”。

三是原来区党委监委、组织部和公安厅“联指”一派的干部,大部分都提升了。这几个单位是支持赵茂勋同志上去的主要力量,因此,大都被提拔起来掌握了组织、纪检和公检法的领导权。据反映,原区党委组织部“联指”观点的干部36人中,现任厅局长以上职务11人,当处长的21人,当科长的4人,只有个别人没有提职。还有“文化大革命”中长期搞专案整过人的人,现在又掌管落实政策的工作。如区党委组织部副部长姜铭海、王传舜和干审处的几个处分,都是原来搞专案工作的。自治区各部门和下边管组织工作的也有一批这样的人。现在由他们来管落实干部政策的工作,得不到干部的信任,特别是在受迫害的干部中,反映特别强烈。

这几部分人结合到一起,互相依靠,相互支持,盘根错节,很难打破。他们自封为正确路线的代表,自持在“文化大革命”中“有功”,派性十足,作风霸道,有恃无恐,为所欲为,推行极左的一套,整了许多人,对老干部跟着他们跑的就拉,不赞成他们那一套的就排斥打击,制造了大量的冤假错案,他们是靠“文化大革命”中的“功勋”和整人的成绩升官晋级的,是既得利益者,极力维护“文革”中那一套,如果这一套被否定了,也就否定了他们自己。他们对三中全会以来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是抵触的,对平反冤假错案,落实党的干部政策是抵制的,是落实干部政策极大的阻力。长期以来,广西在使用干部上往往以“文革”中站队站在那一边作为衡量干部的标准。凡是所谓站错队的干部一般地得不到重用。凡是一派观点的,则大量提拔,委以重任,形成了干部路线上的宗派主义。这是干部落实政策落实不下去的主要原因。必须采取适当的组织措施,加以调整,克服派性,端正政治思想路线,才能把落实党的干部政策的工作做好。

1981年5月25日

来源:

根据档案材料翻印

[返回索引页面]



Copyright (C) 2024 Marxist-Leninist-Maoist.
Permission is granted to copy, distribute and/or modify this document under the terms of the GNU Free Documentation License, Version 1.3 or any later version published by the Free Software Foundation; with no Invariant Sections, no Front-Cover Texts, and no Back-Cover Texts. A copy of the license is included in the section entitled "GNU Free Documentation Licen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