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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批转财贸办公室关于湖北省清理专、县“小钱柜”、“小仓库”的调查材料

日期:1963-6-1 作者:[待确定]

各中央局,各省、市、自治区党委,并抄各省、市、自治区人民委员会:

现在把国务院财贸办公室的一份材料《清理一下专、县的“小钱柜”、“小仓库”很有必要——鄂西所见所闻》转发给你们。专、县存在“小钱柜”、“小仓库”的现象不只湖北一省有,其他各地也存在着。中央要求各省、市、自治区党委,逐县进行一次彻底的检查清理,把这一工作作为“五反”运动的重要内容之一。

中 央一九六三年六月一日(发至省)

清理一下专、县的“小钱柜”、“小仓库”很有必要

——鄂西所见所闻

四月初,我们派人随中央监委检查组到湖北省恩施专区检查鹤峰县违反财经纪律、打击银行干部的案件。检查的结果表明,该县银行干部来信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这个问题,中监委检查组将另有专门报告,这里不再赘述。

通过这次检查和沿途所见所闻,使我们感到,这几年,一些专、县账外有账,在积累地方自己的“小钱柜”、“小仓库”方面,的确下了不少工夫,干了不少事情,其严重程度,有些是我们原来没有想到的。这些事情的发生,一方面来自地方上的分散主义、另一方面也是同主管部门的官僚主义分不开的。因此,湖北省委已经作了决定,要普遍进行检查清理。我们想通过这次“五反”运动,把专县财贸部门的“小钱柜”、“小仓库”彻底清理一下是十分必要的。

现在,把鄂西之行所见所闻整理出来,供参考。

财政三本账

鹤峰县的财政有三本账:

预算内一本账;

预算外资金一本账;

财政“小家当”一本账。

前两本账是合法的、公开的,可以向上报告的。后一本帐是不合法的、秘密的,不能向上报告的。

从一九六O年到一九六二年的三年当中,这个县的财政“小家当”共搞到一百四十多万元。这个数字比该县三年预算外收入六十万元,超过一倍还多,大体相当于该县一九六二年全年的预算收入。

他们是怎样搞到这些钱的呢?

主要通过两个途径:一是借题要钱,乘机捞一把;二是造假决算,虚报冒领。

借题要钱,乘机捞一把

过去几年,大炼钢铁,财政拨小高炉补贴;支援农业,财政拨支援穷队投资;商业搞综合利用和核销“三清”损失,以及厂矿下马、冻结资金等,所有这些事情,没有一件不被钻空子,捞一把钱转到自己“小钱柜”里的。以下七个项目共捞到八十七万元。

(一)挪用钢铁投资十六点四万元。

从一九五九年开始,省里先后拨来几次小高炉炼铁投资。鹤峰县是高山地区,既没有炼铁技术,又买不到设备,拨来的钱花不了,就入了“小柜”。

(二)挪用钢铁亏损补贴款六点三五万元。

没有炼多少铁,也没有赔多少钱,补贴款用不了,也入了“小柜”。

(三)挪用支援穷队投资二十万元。

国家支援穷队投资,当年用不完,名义上要结转下年使用,实际上转入了“小柜”,留给自己使用。

(四)挪用综合利用款一万元。

一九六一年,专区商业局给县商业局拨来综合利用款二点八万元,用掉一万多元,结余一万多元。这一万元也就作为县的机动资金。

(五)虚报“三清”损失七万元。

县属农场生产一种药材——黄连素,过去收购价高,县里赚了很多钱。后来,因为质量不好,收购单位不收了。县里就让供销社把农场积压的黄连素以“三清”损失为名,报销了七万多元。

(六)下马厂矿结余资金五点九万元,末上交。

(七)擅自解冻银行存款三十点四万元。

冻结起来的资金,按照国家规定,是用来归还银行垫款,弥补历年财政遗留问题的,但是这个县却以“归还银行垫款和处理财政遗留问题”为名向专署要来二十多万元。自己在银行的存款一个未用,完全转入自己的“小柜”。

造假决算,虚报冒领

这几年,制度混乱,管理松弛,决算审查不严,这个县就乘虚而入,用以领代报、虚报冒领的办法,捞到五十五点三万元。

(一)虚报基建支出八点八万元。这些钱根本没有拨到建设单位,还存在建设银行里,他们就向上面报了决算,说是已经花了。

(二)重报疏通河道经费九万元。一件事报了两笔账,交通局报了一笔,林业局(流放木材)又报了一笔。多领的钱,就人了县的“小钱柜”。

(三)重报木材损失款二十点六万元。一九六一年洪水冲走几千立方米木材,这笔损失,县林业局已经从当年利润中扣除了,但省林业厅又拨来弥补损失款二十多万元。县里发现重拨,不但不主动交回,省里追要几次,仍是不退。

(四)隐瞒企业利润十点五万元。一九六一年和一九六二年超收的利润十点五万元,都没上交,转作“小家当”收入。

(五)虚报企业亏损款二点四万元。一九六二年为了及时弥补企业亏损,落实财政收入,规定可以从财政收入中预提一部分弥补亏损款,这个县预提二点四万元,但年底决算,企业并没有亏损,这笔款也未上交。

(六)虚报工资开支四万元。县里抽调交通局几十名修路工人,到农场长期劳动,生产的东西是县里的,工人工资却让交通局向国家报销。

通过上述两个渠道、十三项,化大公为小公共一百四十多万元。这一百四十多万元“小柜”,已经用去一百多万元,还剩三十五万余元。

“来源虽然不正,但没装到个人腰包里”

这些事实,县里都是承认的,但他们有一条理由,即:“我们千方百计地搞钱,是为了鹤峰县的十二万人民。资金来源虽然不正当,但没有装到自己腰包里,都用到县的建设上去了。”恩施专区有些负责同志也说:“县里搞钱,主要是为了山区建设,用到生产方面,还可谅解。”

中央历次强调按计划办事,按制度办事,而下面还一再违反,一个重要思想问题就在这里;有些同志理直气壮地搞分散主义,一个重要的原因也在这里。如果全国各单位都如此办,会产生怎样的后果呢?

并且要看到,在合法的财政以外,还有这么大一笔秘密财政,这些钱是脱离开预算的管理和严格的制度控制的。是不是都用到建设和生产方面去了?是不是没有铺张浪费、没有贪污盗窃?是不是一点也“没有装到个人的腰包里?”也很值得怀疑。

“小钱柜”以外,还有“小仓库”

上边说的是财政方面的“小钱柜”。此外,还有商业方面的“小仓库”。“小钱柜”的钱都存在银行里,比较容易查清楚;“小仓库”品种繁多,数字一时不易弄清楚。这次我们在鹤峰县听到“小仓库”的情况也不少,当时没来得及把材料统计起来。

根据湖北省财经纪律检查组的材料,这类“小仓库”每个县都有一点,仓库的物资包括:粮食、食油、桐油、棕片、茶叶、棉布、肥皂、皮鞋、钢材等十几种或几十种。这些物资大都是采用少报征购、多报销售,少报库存、多报损耗的方法隐瞒起来的。这方面的问题,恐怕不次于财政方面存在的问题。例如,襄阳专区“小仓库”的粮食就有五千五百九十二点二万斤。这些粮食,在一九六二年中央扩大的工作会议以后,上报了四千一百七十七点七万斤,但是在一九六二年夏征中又搞了五百五十七点五万斤,这次检查才报出来。

计划外商业——以物易物

我们到这个地区听到最突出的反映,是以桐油换布的问题。据说,荆州专区有一个副专员常驻恩施,专门办理以物易物的事情。据不完全的统计,恩施地区已经拿出八千多担桐油,到荆州地区换了一百六十多万尺棉布,还以几千只木船换了一百多万尺棉布。据说,以桐油换布、解决山区群众穿衣问题,是经过省里同意的。问题是,“口子”一开,到下边就越开越大。

省里允许恩施地区以超计划五千担桐油换棉布,但到下边就越换越多。比如,专区批准巴东县换一千三百担,他们换了二千九百担。

省里允许用桐油去换,下边就用木材、梓油、棕片、药材、牛皮等去换。

省里允许换布,下边就用桐油换食油、食糖、瓷器、丝绸、胶鞋、雨伞、床单、衬衣……

省里允许到荆州去换,下边就到广东、江西、浙江、湖南、武汉等地去换。

省里允许用桐油换布的目的,是为了解决高山地区群众穿衣问题,下边就用换来的布解决干部穿衣问题。鹤峰县每个干部分了一丈、家属五尺,群众还未分到。

上边所说的现象是个别的吗?

不是。这种现象,程度不同,到处都有。区里有,县里有,专区也有。鹤峰县“小钱柜”有一百四十多万元,襄阳专区各县共有三千九百一十七万元。每个县都有,多的几百万元,少的几十万元。

今年年初,湖北省省委、省人委曾经组成财经纪律检查组,到襄阳专区检查过。据说,王任重同志听了汇报以后很惊讶,对这个问题很重视,省委已经作出决定,要在全省一个县一个县地检查:检查出来的粮食,立即上调;检查出来的资金,立即上交。目前正派人在恩施、宜昌专区检查,取得经验以后再检查其他专区。

我们觉得这些问题在全国带有一定的普遍性,如全国各地都像湖北那样,组成检查组,对各个县逐一加以检查,是大有好处的。

国务院财贸办公室财政金融组一九六三年五月十日

来源:

根据中央文件翻印件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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