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1965-5-16 作者:[待确定]
中央同意四川省委五月十三日的报告。但是关于计算干部退赔时间的问题,中央希望各中央局、各省、市、区党委考虑后,在最近把意见报告中央,经中央考虑后再把中央意见告诉各地。中央认为,在干部退赔问题上避免过分畸重畸轻的现象,在全国范围内作大体统一的规定是需要的。但是各省和各个地区、城市和乡村的情况都不相同,应当允许各省和各个地区、城市和乡村在计算干部退赔时间的问题上有一些出入,作一些不同的规定。同时,还要考虑到过去在“四清”运动中已经退赔了的,并且已经分配给社员了的,如何处理。中央认为,凡是已经分配给社员了的,一律不许再向社员要回。
中 央一九六五年五月十六日
(发至省军级党委)
现将四川省委五月十三日《关于既快且好地进行“四清”运动的请示报告》转报中央。我们同意这个报告。贵州省委关于退赔的时间计算问题,也提出了和四川省委相同的意见。我们同意这些意见。当否,请中央一并批示。
中共中央西南局一九六五年五月十三日
我们于四月底至五月初,召开了省委工作会议和省委全体会议,除讨论了备战、三线建设和生产等问题以外,还着重讨论了今后城乡“四清”运动问题。大家认为,为了加紧备战工作和支援三线建设,为了迅速发展工农业生产,“四清”运动很有必要加快进行。这也是广大群众的迫切要求。
但是加快社教运动速度,究竟能不能保证质量呢?我们认为,有了二十三条作准绳,又有了两年来社教运动正反两面的经验,特别是按照二十三条精神进行试点的初步经验,只要抓住解决运动中的主要矛盾,采取正确的政策和恰当的方法,就可能把运动搞快搞好,达到主席指示的六条标准的要求。这里有几个问题必须正确地解决。
(一)按照二十三条的规定,把运动的主要作战目标对准党内那些坚持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并且把各级领导核心健全起来,这是社教运动的主要要求。这个问题解决得如何,对于整个运动有决定意义,应当自始至终抓紧解决。为了在加速社教运动时能够较好地解决这个问题,同时又不致产生走过场的危险,我们在春节以后,曾进行了一小批公社的试点。在试点中,一方面用主要力量解决两条道路斗争的大是大非问题,不在次要和枝节问题上纠缠;另一方面把斗争的锋芒对准干部中那些少数大的贪污盗窃分子、投机倒把分子、蜕化变质分子和阶级异己分子,对于干部中大多数只有小量贪污多占的人,发动群众帮助他们“洗澡下楼”,尽快地把他们解放出来。并且按照二十三条的规定,不允许用任何借口去反对社员群众。这样做,贫下中农和社员群众的发动就比较快,干部中的多数也能够较迅速地解放出来,干部中的那些性质严重的分子也就容易暴露和孤立起来。这样做,既能够抓住重点对象,解决主要问题,又能缩短时间,加快运动进度,也不会降低运动标准。为了更好地争取、团结大多数,打击、孤立极少数,我们建议,从下期起,在计算干部退赔的时间问题上,除少数大的贪污盗窃、投机倒把分子仍然从一九六一年下半年算起以外,一般都从八届十中全会以后普遍展开社教运动之时算起(从一九六三年一月起计算)。这样更可以减少运动阻力,减少工作量。
(二)认真实行“两依靠”、“三结合”。二十三条下达后,我省各县普遍召开了三级干部会议,又进行了一次社教学习,进一步整顿了领导核心,基本上掌握了县、区两级干部的情况。今后开展运动,工作团就可以首先和县、区两级大多数干部结合起来,共同领导“四清”运动和生产。在社队进行“四清”运动时,就可以在工作团和县、区干部两结合的基础上,一手抓发动贫下中农和社员群众,一手抓干部“洗澡下楼”工作,逐步做到县、区、社、队各级“两依靠”、“三结合”。这样,既可以增加工作团的力量,便于全面了解情况,更好地分工合作,进行各方面的工作;又可以避免与当地干部对消力量的缺点,减少运动的阻力,从而把运动搞快搞好。
(三)为了统一领导,正确贯彻政策,加快速度,保证质量,在人口集中的地区和冬季农闲的时间,拟以公社为作战单位,以大队为支点,大规模地进行发动群众和干部“洗澡下楼”工作。在人口分散的地区和农忙时间,则应当以大队为作战单位进行工作,但交代政策、统一思想认识、部署工作等,尽可能以公社为单位进行。这样,就可以派较少的工作队开展较多社队的运动,较快地解决战斗。
(四)为了使社教运动点面结合得更好,在农村的点上,仍然按照过去的办法,有重点地分期分批地打歼灭战,先搞三线建设任务重的、粮食和经济作物产量大的、问题较多和尚未进行过“四清”的地区。在面上,主要是集中力量抓生产,但是在每年大小春分配时,对于当年“四不清”的问题,要分别组织力量进行两次严格的检查,督促干部实现立功补过计划,并且注意解决突出的问题。这项工作做好了,既有利于当年生产,又可为今后加快社教运动准备条件。
城市工矿企业的“四清”运动,拟在下一期试行中央于五月二日转发王鹤寿、刘彬同志《关于鞍钢“四清”试点工作的经验总结》中的方法,以便取得经验再行推广。
(五)为了更有把握地加快运动速度,保证质量,我们决心在今年夏秋季第二期“四清”运动中,认真加强领导,使各级党委和工作团全体干部,确实取得较为完备的、既快且好的开展社教运动的经验。
如果按照以上政策措施来领导社教运动,我们预计,今后的社教运动,四五个月就可以搞完一期,工作团今年夏秋季可以一分为二,今冬明春还可以一分为三,每年搞两期,争取在三年的时间内,即在一九六七年底以前,把全省的“四清”运动基本搞完,是可能的。
以上意见,如中央同意,我们即据此部署工作。
当否,请中央指示。
中共四川省委一九六五年五月十三日
来源:根据中央文件原件的翻印件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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