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1966-1-14 作者:[待确定]
中央同意湖北省委《关于改变农村“四清”运动部署的报告》。并将这个报告发给各地参考。
中 央一九六六年一月十四日
(发至省军级党委)
省委于十二月二十一日至二十四日召开了有各地委书记参加的常委扩大会议,对今后全省农村“四清”运动的部署重新作了研究。现在将讨论的意见报告如下。
我省农村“四清”运动原定的部署是:今年冬季,在全省范围内普遍开展一次初步“四清”;然后,从一九六六年春季开始,以县为单位,按区分批开展系统“四清”运动。初步“四清”今年十月进村,已经进行了两个多月,预计在春节前可以结束。以后的系统“四清”运动怎样开展?这次会议讨论的结果,决定改变原定的以县为单位开展运动的部署,重新采用以地委为单位按县分批的办法来开展运动。
以县为单位开展“四清”运动,是在今年五月省委常委扩大会议上决定的,并曾报经中央和中南局批准。在作出决定前,我们也曾作过反复的比较和考虑。当时,认为这样部署的主要好处,是更有利于点面结合、更有利于运动落脚到建设上面来。至于这样做能不能把运动搞深、搞透、确保质量,当时的想法是:有了二十三条,有了试点的经验,只要认真按照中央的方针政策办事,方法对头,就有可能在发动群众的基础上推动多数干部自觉革命;同时,在进行初步“四清”之前,对县、区、社三级干部再作一次集训,进一步帮助他们放下包袱,并对这三级领导核心进行必要的调整,就可以发挥他们在运动中的领导作用,把运动搞好。但是,几个月来的实践,证明我们对这方面问题的估计是不足的。
两个多月来初步“四清”的实践也证明了这一点。本地区的干部在本地区领导“四清”运动,不少“四不清”干部拍手叫好,说:“这一下可好了,最了解我们的人来了!”群众却一见就摇头,说:“白天盼,黑夜盼,盼来了工作队,原来就是你!?”不少地方的群众更公开抵制,说“有他们在,我们就不讲话”,“宁可少几个工作队员,也不要他们来领导我们搞‘四清”’。有些本地的区、社干部自己也感到为难和不安。事实证明,凡是由本地区的干部领导本地区的运动,问题多半揭不开。当问题的根子牵涉到区和县的时候,就更难解决。
从这一段的实践中还可以看到,以县为单位开展运动,全省几十个县同时动手搞,战线过长,省、地两级领导力量分散,对运动很难掌握和及时指导,出了问题也不易迅速纠正。
此外,以县为单位开展系统“四清”,每个县每一批只能搞一两个区,全县结束运动的时间要拖长到三四年,这对上下左右一起搞、集中力量解决全县领导工作中的主要问题,也是不利的。
总起来看,以县为单位开展“四清”运动,固然有我们原先所考虑到的那些优点,但最大的弱点就是不利于彻底革命,不利于放手发动群众,不利于上下左右一起搞,因而不易保证运动的质量。这种弱点是带根本性的、致命的、不易克服的;反过来,以地委为单位开展运动,固然也有其一定的弱点,但最大的优点就是力量集中、领导集中、地区集中,有利于彻底革命、有利于保证运动的质量。与这个主要的优点相比较,其他的一切弱点都只能是次要的。因此,两种办法相比,还是后者要好一些。这就是我们对问题认识的过程,也是促使我们决心改变原定部署的原因。
关于改变运动部署的问题,我们在两个月前就已开始考虑,并且感到这是一个带有方针性的重大问题。为了慎重起见,我们没有即刻作出决定,而是先在十月下旬的常委扩大会上提请大家考虑这个问题。会后一个多月以来,经过实践中的不断摸索和酝酿,问题看得更加清楚了。我们又反复向各地征询意见,请他们也认真研究这个问题。同时,我们还同兄弟省(广东、湖南、河北)打电话联系,了解他们的做法,吸取他们的经验。酝酿的结果,各地委的同志一致同意改变部署,大多数县委的同志也同意改变,广大工作队员和基层干部更是普遍拥护这样办。于是,我们才在这次会上正式作出了改变运动部署的决定。
总的部署这样确定,具体的安排上,如何分批?每一批开展多少县?怎样开展?这次会上也作了研究。大家意见:(1)一九六六年这一批,少铺几个县,除了原先六个试点县未搞完的区要继续搞完外,全省第一批准备铺开十三个县(不包括武汉、黄石郊区),一县之内一次铺开,同时动手,争取在一九六六年九月底全部结束运动,以便把时间错回来,在一九六六年冬季铺开第二批。(2)第二批可以多铺些县,采取一次铺开、“一带一”(带到底)、每批搞十个月的办法。(3)冬、春集中力量搞农村,夏、秋抽一部分力量搞县直机关和大城镇。县委本身的问题解决得不透的,一律要在县直机关开展运动时补火,不得马马虎虎滑过去;区和公社的问题则放到下面的运动中一起解决。已经调动了工作的干部,如果问题很大,群众要求本人回原单位解决的,就应当回原单位去解决。(4)工作队,要保证每个生产队有一个人,每个大队有两三个明白人。明年以后,再继续从城市抽调一部分工作队员,还可以从搞完“四清”的大队轮流抽一些干部出来当工作队员。(5)照这样安排,全省的运动大体上可以在一九六八年内争取结束,如有搞不完的,在一九六九年煞尾。不管如何,运动要确保质量,不能抢时间。
对于今年冬天开展的初步“四清”,这次会议也作了估价,认为初步“四清”的收获还是很大的,多数地方发动了群众,揭发出来了不少重要问题,揪出了一批明显的大坏人,解决了一批突出的问题,并对各级领导核心作了初步的调整。从而为今后整个面上的工作和系统“四清”的开展创造了更为有利的条件。说明这样做是大有好处的,当然,这只是就原定的要求来讲的,与系统“四清”的要求相比,还差得很远,初步“四清”是不能代替系统“四清”的。现在的问题是,要把初步“四清”结束好,这次能够解决的问题,就解决;解决不了的,作出交代,在以后的工作和系统“四清”中继续解决,不能草率了事。
这次部署的改变,反映了我们认识上的又一次反复。应当说,在这个问题上,我们的认识是走了一段弯路的。经过这个反复,我们更加深刻地感到,对阶级斗争的严重性不能估计过低,对干部自我革命的自觉性不能估计过高。“四清”运动是百年大计,必须放手发动群众,只许搞好,不能搞坏。一切有利于此的,我们就坚持;不利的,就纠正——这就是我们所遵循的原则。从这一点来看,认识上和工作中有一些反复,也不是没有好处:对问题的认识可以更清楚、更准确一些,因而搞好运动的决心也就更大,信心也就更强了。
以上报告是否有当,请指示。
湖北省委一九六五年十二月三十日
来源:根据文件的翻印件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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