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1967-3-3 作者:[待确定]
从去年十一月以来,发生多起我红卫兵越境到越南,要求去越南南方参加抗美斗争的时间。最近又有安徽、江西、湖南等二十个省市的二百多名红卫兵和革命职工,汇集于中越边境的凭祥市,要求市委发给他们去越南的护照。还有些人直接向越南驻华使馆写信、发电报、打电话,要求赴越。此事已引起越方注意,并要我们帮做解释工作。由于这些行动涉及中越两国关系,处理不好容易使我陷于被动,请你们立即通过革命组织予以劝阻。谈话时可着重说明以下几点:
一、我红卫兵和革命职工要求到越南参加抗美斗争,表达我国人民支援越南人民抗美救国斗争的坚强意志,这种革命精神和国际主义精神是好的。
二、我国抗美援越的行动,是全党全国的大事,应当在党中央和我国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任何个人、任何团体,必须严格遵守纪律,不得自由行动,一切不听命令无组织无纪律的行为,都是错误的。在当前情况下,我红卫兵和革命职工应坚决响应党中央的号召,回到本地原单位去闹革命,把我国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进行到底,这也是对越南人民抗美救国斗争的积极支持。
三、我国人员去越南必须取得越方同意。私自越境外出是非法的犯罪行为,也是对兄弟国家的不尊重。因此,这种行为必须坚决制止。我各地革命群众也不要直接向越南驻华使馆、领事馆提出赴越要求,以免使对方为难。
此通知在必需时可向革命群众宣读,不得向外张贴。
来源:根据群众组织出版物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大学当时党建政工教研室《“文化大革命”研究资料》,北京:[内部出版],1988年,上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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