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1969-2-16 作者:[待确定]
为紧跟毛主席的伟大战略部署,认真落实八届十二中全会提出的各项战斗任务,保证贯彻执行光辉的“红五条”,立即刹住武斗歪风,经自治区革命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和军区党委决定,特发布通告如下:
一、全区军民必须在自治区革命委员会的一元化领导下,高举毛泽东思想伟大红旗,紧跟毛主席的伟大战略部署,在毛泽东思想和毛主席革命路线指引下,认真学习、宣传、落实以毛主席为首、林副主席为副的无产阶级司令部的一切号令和自治区革命委员会、军区的一切规定和命令。所有革命同志都要以对伟大领袖毛主席的无限忠心,誓死捍卫最高统帅毛主席和副统帅林副主席亲自批发的“红五条”,紧急行动起来,刹住我区当前出现的武斗歪风。
二、必须立即无条件地停止一切形式的武斗,各单位、各革命群众组织和革命同志,都要警惕阶级敌人利用资产阶级派性,制造事端,挑动群众斗群众,破坏革命大联合,破坏革命委员会。不许以任何借口挑起武斗,谁主动进攻和挑起武斗,就是对抗以毛主席为首、林副主席为副的无产阶级司令部,就是公开对抗“红五条”。对于挑动武斗的幕后策划者和打人、杀人凶手,必须坚决依法严惩。
三、必须无条件地彻底上交武器弹药和一切武斗凶器。一切群众组织和个人拥有的武器弹药和武斗凶器,不得私藏和转移,必须立即就地封存,自本“通告”公布之日起10天内上交当地驻军。未经驻军特许逾期不交者,以私藏武器弹药和破坏文化大革命论处。今后不得以任何借口制造武斗凶器,否则,一经查获,概由策划者与组织者承担全部责任。
四、不准以任何借口调动农牧民和外单位人员搞武斗,立即解散专业武斗队,所有集结在外单位的人员和农牧民,必须立即回单位抓革命,促生产。坚决贯彻执行1月14日西藏自治区革命委员会、西藏军区的“紧急通告”,保证交通运输的正常进行。
五、坚决执行无产阶级的政策,不准以任何借口随意抓人、扣人、打人和私设公堂,如确属坏人,应交警司和驻军处理。两派互相抓的人,要立即放回,并保证人身安全。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西藏自治区革命委员会西藏军区1969年2月16日
来源:《中央文件汇编》,拉萨革命造反总部,1969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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