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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少奇在中央扩大工作会议上安徽大组会上的第二次讲话

日期:1962-2-3 作者:刘少奇

刘少奇

(速记稿) 1962年2月3下午

刚才,曾希圣同志作了检查,黄岩同志作了检查。这个检查你们看看有没有进步啊?(下面部分同志回答:有进步)你们满意不满意啊?(个别同志回答:满意,多数同志回答:不满意。部分同志说:这个检查根本没有接触思想。)是多数人满意,还是少数人满意啊?(众声回答:不满意。)

不满意,可以讲,要不要讲?(下面答:要讲。十几位同志举手要求发言。)今天还有一点时间,还可以发表意见。

今天晚上,就开小组会,明天开小组会,后天开小组会。六号邓小平同志要作报告。六号上午可以开小组会,七号上午也可以开小组会,下午开大组会,周恩来同志作报告,听了这两个报告,我看你们再开天把时间就差不多了。

你们在这里还有顾虑吗?要敢于讲话,这几年安徽工作受了很大的损失,人民吃了苦头,农业减产,工业减产,工业基本建设有些成就,但现在还不起作用。人民吃了苦头,×××死了很多人,要恢复过来需要很多时间,曾希圣同志,黄岩同志要负责任,中央也要负责任,工业上很多事情是中央批准办的,有许多事情是省委批准办的(柯庆施同志插话:有许多事情是协作区办的,我准备开会检查。)

五九年反瞒产问题是中央批转广东赵紫阳同志的一个报告。

五九年调粮食是中央叫调的。死人同调粮食有关系,但不完全是粮食问题,其他政策不当也有关系,例如:收回自留地,干部作风不好,水利搞那么多。

这种情况中央发现最早的是河南、甘肃、山东。安徽发现得最迟。华东局和中央发现迟有责任。省委也有责任。省委自己发现错误不上报,这是别的地方所没有的,这一点你们省委要负责任。

大家不是要求发言吗?按报名先后到这里来讲。(接着李彬、李世炎、孟亦奇、苏桦、刘征田等同志先后发言)。

现在时间已经不多了,要求发言的同志还很多,就不讲了,王光宇同志还没有检查,今天也不讲了,晚饭后请各地委、市委书记到我那里来谈一谈,各小组明天还是开小组会。

我想了解安徽一些真实情况。为了解真实情况,希望大家说真话,说心里话。现在很多要给处分。安徽的问题搞不清楚,情况不明了,就糊里糊涂。封锁消息问题,有人说还在施加压力,你们安徽有些行活,外面人听不懂,死人数目怎么讲,说要按公安厅数目讲,对口径。任松筠同志为什么说责任田“五统一”占百分之七十?因为曾希圣同志找他,市委书记谈过一次活,他说他在无锡同主席谈过责任田“五统一”搞得不好的只占30%,这话你们听了都懂,我们就不懂你们那个行活。还有什么这是全国性问题,地委书记要调整等等,这是有意思的,这就是你们的行活。哥老会有行活,用眼色、用语气、用态度来表示。黄岩同志刚才检查时说,他曾经说开荒不一定增产,当时曾希圣同志说过可以讨论嘛!他用那个态度一谈,就是不准讨论。一讨论也是赞成他的。哥老会吃酒、端杯,这么端是怎么样,那么端又是怎么样,你安徽是不是有这么一套。

还有一件叫特殊政治件案件,吃死人肉就是特殊政治案件,只有第一书记和公安局长知道,其他书记、常委都不知道,这种态度是不行的,把第一书记和公安局长摆在党委之上,撇开党委会。还有的同志反映,曾希圣同志有些事情不讲道理,明明是这样,他要讲那样,赵高“指鹿为马”,他也是那样。有人讲你曾希圣“老虎屁股摸不得”,摸了怕将来报复,我看在这里就得摸一下,看他怎么样。

一要讲老实话,首先要恢复这种风气,不管问题多么严重,人已经死了,中央也不要追究责任。问题严重的有山东,河南、甘肃、青海几个省,安徽没有算在里面,但安徽问题比××严重,比河南严重的是把问题一直包到现在,直到这里还不讲老实话。讲假话是不允许的,在今天以后再讲假话,要立即开除党籍,不管是谁,卅年党龄也要开除党籍,讲假话,成为什么共产党员?

我问你们死了多少人?你们说向中央报告过了,一百一十几万,谁相信?你们心中有数,可就是不说老实话。报出的数字没有经过你们省委、地委,有些同志仍然用了一些使人看不懂的注解,这里有张表,上面填“这个数字是经政法部门报了的”,“这个数字经公安局上报的”,“这个数字是在某次会上汇报了的”,你们究竟死了多少人要老实报上来,再隐瞒要开除党籍。

现在别的事情我不抓,专门要抓讲老实话。不管问题多么严重,都可以不处分,批评一下,承认错误,改正错误,但是再说假话,非处分不可。因此我要有点压力,现在有两种压力,一种是不要你们讲老实话的压力,一种是要你们说老实话的压力。共产党员应该说老实活,三大纪律中一条就是要如实反映情况,我的报告中也讲过了,不如实反映情况,是丧失党性的表现,今天散会。

来源:《刘少奇疯狂复辟资本主义的滔天罪行——有关一九六二年七千人大会前后的部分材料》(首都红代会北京工业学院红旗公社,1967.8)

以及《彻底清算中国赫鲁晓夫刘少奇在安徽省复辟资本主义的滔天罪行》关于安徽省大刮翻案风、单干风、自由风的调查报告(矿院东方红、首都红代会人大三红赴皖调查组、新北大公社,一九六七年·北京)

来源:

《刘少奇疯狂复辟资本主义的滔天罪行——有关一九六二年七千人大会前后的部分材料》(首都红代会北京工业学院红旗公社,1967.8)   以及《彻底清算中国赫鲁晓夫刘少奇在安徽省复辟资本主义的滔天罪行》关于安徽省大刮翻案风、单干风、自由风的调查报告(矿院东方红、首都红代会人大三红赴皖调查组、新北大公社,一九六七年·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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