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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照华在高校造反组织重要头头记录在案工作座谈会结束时的讲话

日期:1983-1-16 作者:王照华

王照华

这次高校造反组织重要头头记录在案工作座谈会,开了11天,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在四个重大的问题上取得了一致的看法。

第一、一定要把记录在案工作抓紧抓好。

我们正处在新老干部合作和交替时期,今年内将完成省地两级机构改革的重大任务,要吸收一大批年富力强的干部进领导班子。“文化大革命”初期,在校大学生有50多万人,占全国370万大专毕业生的七分之一,是一笔宝贵的财富。他们具有年轻、文化水平高、掌握一定专业知识的优势,是选拔优秀中青年干部的对象。通过记录在案,把这些同志的情况弄清楚,把其中属于造反组织的重要头头和有严重问题的人查出来,可以有效地防止“三种人”和有这样那样严重问题的人进入领导班子。通过各地汇报,我们更加深刻地了解到,这些造反组织的重要头头活动能量大,适应性强,而他们在“文化大革命”中的严重问题档案中又无记载,用人单位一般都不了解。这样就很容易把他们作为选拔对象。仅据到会八所院校统计,选择组织的重要头头和有严重问题的,有16人担任了县以上领导职务,还有一些人被所在单位确定为培养对象,有的已选送出国深造。可以想见,如果不搞好记录在案工作,及时堵住漏洞,将有更多这样的人进入领导班子。如果领导权掌握在这种人手里,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保持党的路线的连续性,都无从谈起。所以,做好记录在案工作,的确是我们党和国家的一件大事。

现在我们来做记录在案工作,条件很好,时机成熟,顺理成章。一是去年中央55号文件下达后,各地都在认真贯彻落实,无论用人单位还是高等院校,都认识到进行这项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两个方面的积极性都调动起来了。二是大的方面有了明确的方针政策,进行这项工作有章可循。三是一些省市和高等院校已经进行了试点,有了初步经验。四是需要记录的多是些头面人物,他们在“文化大革命”中的所作所为,多数院校党组织是清楚的,查清他们的问题并不十分困难。我们要充分利用这些有利条件,不失时机地把这一工作做好。

现在,少数同志中有怕乱情绪、麻烦情绪、厌倦情绪和畏难情绪,这会影响我们进行这项工作,应当加以克服。按中央政策搞好记录在案工作,从根本意义上说,正是为了党和国家的长久的安定团结。当然,任何正确的决策,在执行中都会遇到一些新的矛盾,但顾虑过多,势必丧失时机,造成被动。进行这项工作不是没有困难。主要是时过已久,有的材料散失,有的学生分配到各地后改名换姓,一时不易查清。一些问题严重的人采取抵制的态度,也给我们的工作增加了难度。这次会议反映,山东大学造反组织的一个核心成员,一直反对把“文化大革命”看作十年浩劫,扬言对这个问题持保留看法,拒绝为外调人写证明材料,并且声明今后为调查“三种人”的事“概不出证”,“无可奉告”。这是一个不思悔改、抵制组织查清问题的典型。类似的情况其他地方也有。但它只能增强我们搞好这一工作的紧迫感,任何麻痹、厌倦、怕乱、畏难的情绪都是有害的。

第二、进行记录在案工作必须既坚定又慎重。

记录在案工作自始至终都要加强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最根本的是端正指导思想,很好地掌握政策,使记录在案工作严格按照“既要坚定,又要慎重”的方针进行下去。

贯彻“既要坚定,又要慎重”的方针,要防止两种倾向。首先是认识不足、行动迟缓。有的人听说要搞记录在案,就认为清查搞了几年,差不多了,有那么几个人成不了气候。这样看待记录在案工作,当然谈不上有坚定的态度。“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有的地方经过调查,了解到高等院校造反组织重要头头还在活动或正在受到重用的情况,吓了一跳,头脑不冷静了,又容易把犯一般错误和当过一般头头的人统统列为记录对象,走向另一个极端。

到会同志认为,记录在案工作,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要坚定不移地抓好。有消极情绪,就要做教育工作;有派性干扰,就要批评,必要时要追究和处理。总之,从党和国家的长远利益出发,记录在案工作非搞不可,非搞好不可。

我们的坚定性应该建立在慎重的基础上。讲慎重,最根本的是政策规定上要稳妥。这次会议讨论,我们记录在案工作规定了三个区别对待。第一个区别对待是,必须记录在案的造反组织重要头头,限于校一级造反组组/织的核心成员;有严重问题的人,限于造反闹事的主要责任者,使一般头头和犯有一般错误的人解脱出来。对“文化大革命”期间推荐上大学的学生,除少数在“批林批孔”、“反击右倾翻案风”中有严重问题的以外,不搞记录在案。第二个区别对待是,用人单位对被记录在案的人,要把院校提供的记录材料,连同离校后各个时期的政治表现进行全面分析、区别对待。对于触犯刑律的,要依法处理;是“三种人”的,清理出领导班子;虽然不是“三种人”,但因犯有这样那样的严重错误,认识和改正又不好,留在现在的领导岗位或要害部门不适宜的,也应加以调整,未进领导班子的,不考虑进领导班子;对于“文化大革命”初期犯过严重错误,中期或后期已觉悟,并以实际行动改正了错误的同志,要给予信任。第三个区别对待是,把政治上的重用和发挥业务专长区别开来。被记录人只要不是触犯刑律的,都要充分发挥他们的专业特长。提级和评定技术业务职称时,只要条件符合政策规定,不应因他们在“文化大革命”中的错误被记录在案而受影响,给这些人业务上发挥专长敞开大门,团结更多的人为实现四化奋斗。任穷同志说,会议文件草稿中规定,对造反组织重要头头和有严重问题的人,不让他们进领导班子,但要发挥他们的专长,评级、晋升职称不受影响,这样做,他很赞成。

没有区别,就没有政策。有了上述三个区别,我们就把记录在案工作建立在稳妥可靠的政策基础上了。

要慎重,还表现在具体工作的方式方法上。记录在案采取查阅资料和访问调查相结合等方法进行,不公开动员、不搞运动、不搞“人人过关”,坚持多做少说,甚至只做不说。坚持调查研究,实事求是。

第三、发挥两个方面的积极性,把记录在案工作做好。

如何组织领导好这项工作?座谈中同志们认为:最根本的是要发挥高等院校和用人单位的两个方面的积极性。“文化大革命”中的造反头头在学校里有一定的市场,同时,毕业后工作十几年了,他们也有各种各样的“关系”,有的领导不愿意查他们的问题。如果没有学校和工作单位两方面的积极性,记录在案工作是搞不好的。辽宁大学造反组织一号头头,曾带人抄教授的家,使这个教授丢失价值万元的文物,还把一个干部捆在麻包里打,有个教师被他打后精神失常。此人有一点写作能力,领导对他印象好。这次经过学校和用人单位共同努力,冲破重重阻力,反复查证,终于弄清了他的本来面目。

要充分发挥高等院校在记录在案工作中的积极性,按照规定的范围,规定的时间,向用人单位提供经过调查核实的材料。参加这次会议的高等院校,在这方面的积极性就发挥得很好。11所院校共抽调200多人,用了2、3个月时间,初步查清了一批人的问题。这样做,应当说是我们社会主义大学职责以内的事情,而不是职责以外的事情。这是历史赋予我们的任务,是实现干部队伍“四化”的一项必不可少的工作。我们一定要以对党负责、对社会负责、对历史负责、对后代负责的态度,把这项工作做好。那些把记录在案工作视为额外负担的同志,没有从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的高度看问题,是不对的。我们要帮助这些同志提高认识,积极行动起来。

用人单位也要发挥积极性,主要是对院校提供的记录材料负责核对,进行必要的调查和有针对性地做思想教育工作。这次座谈会反映,一些用人单位积极地同院校合作,把问题查清楚了,也有的用人单位带着某种成见,不相信学校党组织提供的情况,个别单位领导甚至无端退回校党组织提供的材料。他们同样是没有从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看待记录在案工作。

实践证明,只要高等院校和用人单位团结一致,通力协作,是完全可以把事情办好的。书记处研究室《情况通报》第209期,反映了上海“文化大革命”期间打砸抢案件的19名主要责任者仍在受到重用的情况。遵照中央领导同志批示,经过几个月的调查核实,多数人的情况已经查清。在材料不足、造反组织头头仍在设置障碍、个别领导干部存心“保护”的情况下,他们能较快地把问题查清,就是发挥两个方面积极性的一个很好的例证。

两个积极性要发挥得好,协调得好,还有一些组织工作要做。按照去年中央55号文件精神,这些组织工作应以省市自治区组织部门为主,请有关部门配合来做。组织工作包括布署、检查和验收,用内部通报形式传播经验,批评不负责任、不讲党性原则的不良现象。比如,有的院校领导至今还提出记录在案工作要有两派参加,搞什么“一碗水端平”。还有的当记录在案工作搞到与自己有牵连的一派头上,他们就拆台。这还不应该批评吗?我们要求省市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把本范围内高等院校提供的记录在案材料摘要造册,报送中组部、中宣部备案。

第四、要把记录在案工作的全过程作为切切实实做好人的思想转化工作的过程。

纯洁领导班子,是记录在案工作直接的、首要的目的,但不是唯一的目的。记录在案工作,也是为了更好地教育这些人,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一种特殊形式的思想政治工作。耀邦同志在去年7月的一份批示中曾经指出,对一切犯有严重错误的人都要合情合理地对待,并且切切实实做好工作。到头来,十个这样的人能争取转变五六个,对后代人的教育和风气的改进,不知有多大好处。这不单是为犯错误的人着想,更主要的是从党和国家的长远利益着想。我们通过对被记录人做思想政治工作,要使他们懂得,这样做,无论从组织了解干部还是从他们吸取经验教训看都是有好处的。允许犯错误的同志改正错误,将功补过,是我们党的一贯政策。只要耐心地教育他们,合情合理地对待他们,多数人是会觉悟转变的。所以,从思想政治工作角度来说,记录在案,防止不应该进班子的人被选拔进领导班子,并不是工作的结束,而是进一步提出了做好这些人的思想工作的新的要求。在座的同志是搞组织工作的,也是搞思想政治工作的。我们应当有远见和气魄,使他们弃旧图新,变成有益于四化建设的人。当然也会有个别人坚持反动立场,不思悔改,但是,只要我们心里有数,也就无碍大局。

派人参加这次座谈会的省市,大都在去年9月后即着手抓这件事,有的还进行了试点,做了不少工作,取得了经验,基础比较好。希望你们继续抓紧摸索和总结记录在案、转递材料等方面的经验,并且把这些经验及时转给中组部、中宣部和教育部。

来源: 摘自《组工通讯》增刊第二期1983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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