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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晓光在广西区党委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日期:1983-9-12 作者:乔晓光

乔晓光

乔晓光在广西区党委处(理文革)遗(留问题)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刚才纯束同志讲话就是这次会议的总结,是经过区党委常委讨论过的。我仅就以下几个问题重复地说一说,也补充些意见。

一、我们这次处遗工作会议,主要是学习和贯彻执行中央批准的两个文件。区党委的54号文件是经中央批准的。处理遗属经济善后问题均文件中央已原则同意,实际上也是中央批准的。在会议学习、讨论中,大家一致赞成这两个文件。有些同志对一些具体问题提出了一些看法和意见,纯束同志在总结中都提到了,并且讲得很好。大家就根据纯束同志讲的这些意见去办。

中央书记处这次如此严肃、认真、细致地讨论我们的这两个文件,说明中央对广西处遗工作给予了巨大的关怀。从这里面我们也可以学习到中央领导同志对待问题严肃认真的精神和作风。我们要把中央领导同志的这种严肃认真的精神和作风运用到我们的工作当中去。对于任何一个文件,对于任何一个案件,对于需要处理的任何一个人的问题,我们都需要采取这样严肃认真的态度。我们要很好地学习中央领导同意的这种态度。这种态度,是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也是党性的高度表现之一。

二、经中央修改、审批的这两个文件,就其实质性的内容来说,既是我区处遗工作的继续和发展,也是我区处遗工作步步深入的体现,又是使我区处遗工作更加健康发展的武器和保证。说它是继续和发展,就是因为这两个文件是根据我区的具体情况,体现了“既要解决问题,又要稳定局势”的总方针。说它是步步深入的体现,是因为这两个文件,是从去年十二月中央正式提出要解决广西历史遗留问题以来,经过今年四月会议、六月会议以至七月常委扩大会议,在处遗工作实践中逐步形成的。这两个文件,在工作开始时是产生不出来的,三、四月份也不可能产生,六月会议产生了关于处理打死人问题的草稿,也不那么完善和准确,经过我们七月会议的讨论,又经过中央的修改和审定,才形成了现在的文件。那么,这两个文件是否可以说是“千锤百炼”了呢?虽然不好这么讲,但确实是经过我们几次会议特别是六月千人会议讨论,又经中央审查,特别是中央这次一个字一个字地推敲,才搞出来的,所以说是比较准确的。这两个文件定下来了,并付诸实施,就会形成强大的精神和物质力量,推动我们的处遗工作更加健康地,向前发展。

三、贯彻执行这两个文件还会不会有干扰?肯定地讲,还会有的。干扰过去有,现在有,将来还会有。只不过是所采取的形式和口号不完全相同罢了。我同意这个说法:干扰主要是来自派性。但不管来自哪一方面的干扰,采取哪种形式的干扰,在有了很明确的总的方针、原则,有了更具体的政策,在分清大是大非的基础上,都会及时发现,加以排除,坚决而毫不动摇地贯彻执行这两个文件,把处遗工作搞好。我们应该有这个信心。

在整个处理遗留工作中,有了这两个文件,还会不会有人制造事端、挑动闹事呢?有这种可能性。但只要我们有所警惕,认真落实各项政策,采取一些必要的预防措施,是可以防患于未然的。即使有发生,也可以及时处理,迅速解决。象刚才纯束同志讲的贵县部分遗属准备串连集体上访的事,可能还会有发生。贵县注意了这个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做工作,就能及时解决了。但是这个问题的根本解决,还有赖于我们进一步努力工作,落实政策,消除这个闹事或被挑动的根源。

四、中央领导同志指出,广西处遗工作搞得好,也可能后来居上,这对我们鼓舞很大。在历史上有过很多这样的事例,无论是一个国家,无论是科学研究,无论是经济建设,都有过许许多多“后来居上”的事例。(纯束同志插话:习仲勋同志讲,“你们广西应该后来居上。”从中央来说,没有对那个省有过这样具体的帮助。事实上我们是象吃小灶一样的了。我们的工作每向前迈一步,中央都过问。习仲勋同志还对我们说:“我们是不是对你们干预过多了?”我说:“没有。”中央过问多,所以我们的工作应该做得更好一点。) “后来居上”可能性是有的,要把可能性变为现实性,还要有一些条件,主要是主观上的条件,主观上的努力。我想,只要我们真正做到“既解决问题,又稳定局势”,也就是说我们能够做到清除了隐患,又不发生什么后遗症,那么就可以达到长治久安。我们做到了以上这些,就可以把可能性变为现实。这里面决定性的是靠我们主观上的努力,思想上的一致,靠动员广大党员、群众起来真正地全面地落实已经确定了的政策,落实中央关于“排除一切干扰,严格掌握政策界限,坚决而稳步地前进”的指示。现在我们应该尽力争取“后来居上”这个可能性变为现实性,或者说由落后变先进,至少要改变我们的落后面貌。

五、现在中央、区党委在大的原则、方针、政策方面,都作出了决定。处理打死人间题有了文件,处理遗属经济善后问题有了文件,清理“三种人”、“五种人”问题有了中央的55号文件。最近区党委组织部又发了个文件,平反了五个大的冤假错案。可以说有关重大问题的决策、指示都有了。各地、市和区直各部、委、办、厅、局应当按照总的方针和现有政策,从实际出发,大胆地去处理问题,解决问题,不要等待。区党委今后一、二个月不准备再开一般性的会议了。过去开了几次会,这是需要的。现在,在思想、政策都比较具体、明确的情况下,就是要踏踏实实地去做工作,去一件一件地落实。工作中碰到的一些问题,你们认为没有把握的可以向区党委报告,由区党委研究解决。有把握的,你们认为根据中央、区党委总的原则精神和具体政策,可以解决的就大胆地负责处理。今后要着重于个别指导。除非一些带有普遍性意义的问题,需要作统一规定的,区党委才作规定。对一般原则解决不了的,又不一定具有全局意义的问题,就个别处理,个别解决。纯束同志刚才讲的分类指导的工作方法,就是这个意思。区党委可以发通报,可以介绍经验,可以找你们一个地区、一个市单独谈,具体解决问题。总的要求是,从现在起至十月底的一个半月时间内,能使大家切切实实地具体地抓落实政策,具体地解决一批问题。九、十月份工作的重点就是落实这两个文件,落实中央55号文件,解决好清理“三种人”的问题和调整地、市以上党政领导班子的问题。要在这些方面做出显著成绩来,不要再让人家说“光打雷,不下雨”了。

要完成这些任务,从区党委到地、市委以至县委。都要相对集中精力研究如何落实这些具体政策的问题。第一把手当然要全面照顾,我讲过的四大任务要全面抓,要通盘考虑,合理安排。但是,对处遗工作中的一些具体案例、一些重点人物、一些重点事件的研究,第一把手要亲自参加。

六、关于如何在具体贯彻执行这两个文件,纯束同志讲了不少,现再提几点:

(一)传达学习问题。54号文件已经正式发到县,并刊登《广西通讯》,发到了公社。要向党员、干部传达,认真组织学习,深刻领会精神。在农村文件少,可以先在要急需解决问题的地方组织学习。是否办学习班,可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来定。通过学习,把政策精神搞通,把政策的大界限弄懂,把思想认识统一起来,不要各取所需,更不要断章取义。最近《广西日报》准备发表三篇评论员文章,是根据中央指示的“坚决排除干扰,严格掌握政策界限,坚决而稳步地前进”这三话的精神写的,可以参考。

为了更好地掌握政策,还要继续搞些案例。搞案例,不能光是摆材料,要有定性以及如何处理的意见。这样的案例,自治区也要搞一些。对于各种类型的案例,要搞准一个定一个,发一个,不要等。这是一件很细致的工作,要有专门人研究。

(二)要立即采取行动。我们一方面组织学习讨论,一方面要同时立即行动。

首先,对那些民愤大、罪恶严重、事实已经核实清楚了的凶手要即行逮捕一些,不要等。(纯束同志插话:最近贵县遗属集体上访的问题,除了做动员说服工作外,还抓了几个罪恶严重的凶手,有了这个行动,问题才解决。)至于办手续的问题,可按纯束同志讲的意见,由处遗办与公检法联合办公,由公检法办手续去执行。要不然,现在公检法忙得很,顾不过来。凡是已经查清楚了应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也要及时处理。(周一峰同志插话:很明显的应开除党籍的就要开除党籍。象武宣县那个造反起家的吃人肉的原革委副主任黄文留就应清除出党。) (韦纯束同志插话:在向中央汇报时,我们讲了这个案例。当时定了就是要开除党籍,取消干部资格。胡启立同志讲,这种人怎么能当干部。这也算个案例吧。)

其次,对遗属的问题要实行综合工作。要做好愈合伤痕的工作。要做凶手的工作,动员他们向遗属登门认罪,赔礼道歉。至于拿钱不拿钱或者拿多少,这要从实际出发。这件工作一定要有领导地去进行。对于拨款问题,我赞成一次拨下,包干使用,这样大家才好统筹解决。

你们回去后,地区或县要马上组织一些人去抓一个重点公社,先解决一个公社的问题。一方面摸经验,一方面群众看到你真正解决问题来了,可以扩大影响。至于面上的工作则等开完会后再逐步铺开。

(三)调整领导班子问题,有些不能再拖了,特别是那些瘫痪、半瘫痪的单位首先要解决。一、二把手有问题,实在不行的,可派人去代理,绝不要等到机构改革才搞。公社的班子不行的也要解决。

领导班子这个问题不解决,不仅处遗工作搞不了,其他工作也没有办法搞好。关于地、市和自治区部、委、办、厅、局的班子,刚才纯束同志讲了,要在十月底前基本定下来。地、市的,谁先准备好就先讨论谁的,准备不好的只好晚一点。但总的是早定比晚定好。我们讨论的是地、市的书记、常委及正副专员、正副市长,部、委、办、厅、局的党政主要领导。至于地,市的部、委、办和区直部、委、办、厅、局的处一级领导,可晚一步搞,成熟多少搞多少。

七、最后一个问题,要十分强调加强调查研究。我们现在要大量地落实各项具体政策,解决具体问题,就必须加强调查研究,认真核实材料,切实做到实事求是。“实事求是”,谁都会说,可是要真正做到就很不容易。但又必须做到,不做到就要受到历史的惩罚。我们现在能不能正确落实政策,基础就是事实是否准确。事实弄不清,政策就根本无法落实。我们做结论,搞定案,是不是经得起历史的检验,是不是有后遗症,关键也在于事实是否准确。如果事实根据不确实、不准确,一切都会变成空的。只要事实弄清,材料确凿,定性就好办,结论也就好作了。我们工作的主要精力应该放到调查事实、核实材料上,这是落实政策的基本功。陈云同志反复讲过,我们工作应当拿出百分之九十的精力搞调查研究。我们要学习中央领导同志这样严谨的求实精神。

为了坚持实事求是,必须注意肃清“左”的流毒。在办案上不搞实事求是,就会出现象最近《人民日报》所批评的那种专案“遗风”。这种“遗风”的特点就是把调查当作印证某种观点,甚至作为迎合某种“结论”和意图的手段。胡适讲的“大胆的假设,小心的求证”,这是一种唯心主义的先验论。所以在调查这个问题上,也要肃清“左”的流毒,才能做到实事求是。

怎样搞调查研究,黑龙江省委在清理“三种人”,进行查证核实工作中有这么几条经验,讲得很好,可作为我们的借鉴。他们的经验:一是在调查中坚持全面地、历史地看问题。他们概括为三句话:“一时一事和一贯,前、中、后期和关键,联系起来全面看”。二是如实地反映问题的性质,情节和程度,不夸大,不缩小,定之有据,否之有理,使所查的问题“四脚落地”。三是不参杂个人恩怨,不看领导眼色行事,不带框框、真正做到出以公心。四是坚持走群众路线,既找被害人、知情人,也找当事人;既找“文革”中的对立派的,也找同一派的,不能只听一面之词。五是不断扩大调查线索,尽量多查阅和发掘一些原始资料。

他们还有一个很好的经验,就是在查证核实材料中,注意在关键性的问题和关键性的情节上下功夫。对直接影响定性的问题和情节,坚持宜细不宜粗;枝节性的问题,则可以宜粗不宜细。

黑龙江省委总结的这些实事求是地搞调查的思想、态度、作风和经验都很好,我们要很好地学习和借鉴,不要沾染象《人民日报》所批评的“文革”中搞专案的那种“遗风”。对搞调查的、办案的人员,都要在这方面进行很好的教育。可以把黑龙江省的经验对他们讲一讲,认真学一学。还可以参阅《人民日报》七月三十日、八月三十日、九月十日第五版发表的有关这方面的文章,这对怎样防止、克服专案“遗风”,很有教育意义。

我们只要坚持实事求是的态度,大力克服派性,排除各种干扰,全面地正确地理解与落实中央的方针、政策,相信我们的处遗工作就会经得起历史的检验,达到“既解决问题,又稳定局势"的目的。

(此件原载桂办文件[1983]21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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