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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济文在广西地市委组织部长座谈会上的讲话节录

日期:1983-12-13 作者:区济文

区济文

清理“三种人”、“五种人”,清理和整顿要害部门,中央和区党委反复强调,作了多次指示。中发[1982]55号文件指出:“凡是犯有‘三种人’的错误或罪行的干部,必须从领导班子中清理出去,在要害部门和要害岗位的要坚决调离。”“有的干部,虽然不是‘三种人’但在‘文化大革命’中犯有这样那样的严重的错误,认识和改正不好,留在现在的领导岗位或要害部门不合适的,也应加以调整,或暂不考虑进领导班子。”今年三月中央领导同志指出:“三种人”要清理,形象不好,群众意见多,不适合在要害部门工作的,要调整。党的十二届二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整党的决定》,把纯洁组织作为整党的一项任务。邓小平同志在党的十二届二中全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决定列举了‘三种人’,严重的经济犯罪和其他刑事犯罪分子,以权谋私、严重损害党和群众的关系的人,长期在政治上不同中央保持一致、或者表面上保持一致实际上另搞一套的人,等等。所有这些,都是党内的危险的因素,腐败因素,是党内思想不纯、作风不纯、组织不纯的严重表现。”“其中最危险的是‘三种人’。……他们是一股有野心的政治势力,不可小看,如果不在整党中解决,就会留下祸根,成为定时炸弹。”陈云同志在党的十二届二中全会上的讲话中也指出:“最危险的是党内混进了一批‘三种人’”,“粉碎‘四人帮’以后,对浮在面上的‘三种人’在揭批查中清理了一次。但因为各种原因隐藏埋伏下来的‘三种人’和他们的‘军师’还不少”,“‘三种人’和他们的‘军师’现在表现很‘听话’,我们有些领导干部对这类人很赏识”,“这次整党必须把‘三种人’清除出党。为什么必须这样做?因为这些人是党内最不安定的因素,他们彼此间还有联系,若干年后,气候适宜了,他们还会兴风作浪。”区党委在今年四月以来召开的工作会议、常委扩大会议、全体委员扩大会议、“处遗”会议、机构改革调整领导班子会议上,都反复强调,要坚决把各级领导班子中的“三种人”、 “五种人”清理出去。还明确提出,在机构改革中,各单位党委(党组)、工作组要首先把组织、人事、政工部门调整好。中央组织部对清理“三种人”、“五种人”,以及加强组织部门的自身建设抓得很紧。一九八一年十二月,中组部工作组来我部检查工作时,着重谈了这个问题。一九八二年四月,又给韦树辉同志(已逝世)来电话,催报清理“三种人”、“五种人”,以及调整组织部门的干部的情况。随后,中央组织部在昆明、广州召开的座谈会上,以及在今年七月召开的全国组织工作座谈会和九月清理“三种人”工作座谈会上,对这个问题分别作了专门研究和具体部署。所以,对清理“三种人”、“五种人”,对组织、人事、政工部门的干部的调整,必须有足够的认识。否则,我们就要在政治上犯严重的错误。

要从组织、人事、政工部门的干部状况,认识调整的必要性。刚才介绍了一个市委组织部和区直某战线所属厅局政治部门的组织不纯的情况。其他地、市和战线,也有和他们类似的情况,甚至有的组织、人事、政工部门,问题还比他们严重。从我们党的历史来看,有的货真价实的反党反社会主义分子,玩弄两面手法,骗取重用,把党的好干部,甚至开国元勋、无产阶级革命家进行残酷迫害,这与组织部门不纯很有关系。郭玉峰一度窃据党中央组织部长的职务,就干了不少坏事,党中央对他进行了严肃处理。从我们区来看,一些地方和部门,党的组织路线得不到贯彻,党的干部政策得不到落实,有的地方坏人当道,好干部受到排挤打击,与有严重问题的人掌握了组织、人事、政工权力很有关系。中央领导同志提出,对组织、人事、政工部门的干部进行调整,不是凭空想出来的,是根据组织不纯的实际提出来的。不把不合适的人调出去,就会损坏组织部门的形象,就不能开创组织工作的新局面。

要从完成当前“处遗”和机构改革调整领导班子、清理“三种人”的任务,认识调整的迫切性。在“文革”中,广西死了××××人。两个月前,据不完全统计,参与打死人的党员有××××人,其中杀人后入党的有×千多人。据十二月八日区党委柳州工作组汇报材料,柳州地区“文革”中死了××××人,参予杀人的党员有四千五百四十七人。其中:凶手、主谋二千一百零三人,有牵连的二千四百四十四人,参与杀人后入党的一千三百一十五人,参与杀人前入党的三千二百三十二人,参与杀人后提干的三百七十二人,招工的二百一十一人,送上大学的九人。造反起家、派性严重、残酷批斗和打干部群众、搞武斗、抄家、侵占国家和集体财物的也不少,有部分已进了各级领导班子,掌了权。在处理“文革”遗留问题中,全区撤免停、回避和调离的干部,到十月底止,已有×千×百×十×名。他们当中,有的是“三种人”,有的犯严重错误,有的阻碍“处遗”工作,群众反映强烈,把他们拉下来是必要的,否则不可能打开“处遗”工作局面。要把“文革”遗留问题处理好,把撤免停、回避、调离的干部中间题严重的人弄清,并作好定案处理,必须把组织、人事、政工部门的干部调整好。在当前机构改革调整领导班子工作中,也出现些漏洞。有的地方和部门,把政治关不严,对“文革”表现考察不细,有的受派性干扰,把个别有严重问题的、群众意见较大的干部,选进了领导班子;有的领导重才轻德,不讲革命化,唯才论严重,把有严重问题的干部当成优秀干部推荐和重用;有的不看干部的全部历史、全部工作,凭“一保之恩”,作为选拔进领导班子的对象,等等。这和组织、人事、政工部门的思想、作风和组织不纯有关系,也和各级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和组织不纯有关。机构改革、调整领导班子,清理“三种人”,关系到领导权由谁掌握的问题,关系到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问题。不把组织、人事、政工部门的干部调整好,就难以保证机构改革、调整领导班子任务的完成。现“处遗”、机构改革调整领导班子的任务紧迫,如不按时完成,就会影响全面整党的进行。所以,组织、人事、政工部门的干部调整迫在眉睫,要积极稳妥地做好。

下面讲讲加强领导,加快调整工作的步伐。

1、完成任务的时间要求。进一步搞好调整组织、人事、政工部门干部的工作,是当务之急,不能再久拖不决。区党委要求,全区的处遗工作,春节前基本搞完。因此,区、地、市、县级组织部正副部长、人事局正副局长,区直部委办厅局级干部,政治、人事处正副处长、正副主任,组织、人事、政工部门的正副科长,必须在春节前,最迟到二月中旬调整好,以便迎接春节后整党工作的全面开展。二月底,把一般干部的调整搞完。这个半月到两个半月,是考验我们有没有决心跟上党中央统一部署。我们各级组织、人事、政工部门的整党、纯洁组织应该先走一步。

春节后,区直机关全面开展整党。清理“三种人”是整党工作的重要一环,是纯洁组织的关键问题。对面上的清理工作,现已转入查证定案处理。通过整党,还要继续深入清理隐藏下来的“三种人”和他们的“军师”。春节后,这个工作任务也是落在我们的肩上。

2、既要看到时间紧,又要看到有利条件。我们经过半年多的“处遗”,查出了被打死的人数、凶手数,清理“三种人”和有严重问题的人共几千人,调整了十个地市和将近一半的区直厅局级领导班子,有的组织、人事、政工部门正在调整。通过处理“文革”遗留问题,发扬党性,克服派性,一般来说,政治情况和干部面貌已大体搞清,这给我们进一步完成调整工作打下了基础。区党委一直是坚持中央制定的“既要解决问题,又要稳定局势”的方针的,排除干扰,严格政策界限,继续稳步前进。在打开局面之后,党中央又批准了广西区党委关于处理打死人问题的两个文件(即1983年的54、55号文件),强调要做好弥合工作,团结大多数,使全区的处遗工作落实到坚实稳妥的基础上。上林县传达上述两个文件后,有一千七百多人投案自首,党员与杀人有牵连的有五百多人,其中有四百多、人投案自首后听候处理。这说明政策的威力。现形势很好,有利于我们搞好调整工作。

3、调整工作要做到坚实稳妥。(1)对确定调整而暂时分配不出去的干部,可以先组织各种类型调查研究工作组,调离组织、人事、政工部门,以后逐步落实分配单位。(2)对于调进来的,必须是党性强、组织纪律好、没有派性、办事公道、群众相信的干部。对调进来的干部,一要看“文革”中的表现;二要看三中全会以来的表现,主要是看思想路线是否端正,对党的方针政策是否认真贯彻执行,对中央领导的态度怎样,是否在政治上同中央保持一致。一时看不准的,可以放在人事安排小组、定案处理小组、整党办公室继续考察一段,再安排具体工作。(3)能分配出去的,要尽快调出要害部门,做别的工作。(4)问题严重没有查清结论的,要留在本单位审查清楚。

4、在各级党委领导下,负责政工的领导、各级组织部长,要亲自抓,要建立责任制。到二月中旬再开一次会议,一个一单位、一条一条战线检查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本地市、本战线自查,区党委组织部组织各地市、区直单位进行互检和抽查。

5、注意政策和工作方法。(1)对干部要正确评价功过是非。要作全面分析,不要肯定一切,否定一切,办过一件有益的事也要看到。(2)对干部教育,要做到热情耐心,与人为善,不伤害犯错误同志的感情。“文革”中干部犯错误,是在特定历史条件下产生的,要把按党的原则办事同爱护干部统一起来。“文革”是毛主席领导与发动的。但没有叫人们去违法乱纪,去杀共产党员、干部和群众,去拉帮结派,搞任人唯派、任人唯亲。对犯错误的要妥善处理好。(3)立足于帮助,多做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不能把不适合在组织、人事、政工部门工作的一切同志看作是不好的人。不适宜上述部门工作的干部有各种不同情况,不要按一个模式处理。方法可多样,中心是帮教,不要训人,帮助要做到细心、细心又细心。千万不要忘记组织、人事、政工部门是党员之家,干部之家,也是犯错误干部之家。(4)牢牢地站在党性立场上去处理派性问题,绝不能以派反派,对两派群众一视同仁,对两派群众组织的头头一视同仁,对有两派观点后来转到党性立场的同志要一视同仁。(5)一定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来源:《处理“文革”遗留问题、清理“三种人”文件汇编(第一册)》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整党办公室。1986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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