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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锐在湖南省厅、局级以上干部会议上谈广西文革的派性

日期:1983-5-21 作者:[待确定]

【李锐1917年4月生,湖南平江人,1937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36年春参加革命工作1958年至1959年任水利电力部副部长,1958年01月后任毛泽东兼职秘书。1982-1984年任中组部副部长。1983年到1984年兼任中共中央处理广西文革遗留问题工作组负责人之一。】

我刚从广西来,想借花献佛。《广西日报》5月7日有一篇社论,题目是《分清党性和派性的是非》。这篇文章对湖南消除派性,可能有些参考价值。广西“文化大革命"中遗留的问题比湖南严重得多,在“文化大革命"中问曾长期存在一派镇压另一派的情况,死了很多人,许多有严重问题的人还在台上。那里长期有种说法,即在台上的这一派,在“文化大革命"期间是“一贯执行毛主席的正确的革命路线一的”。这个盖子长期不能揭开。这次中央下了决心,一定要解决好广西这个问题。因为不解决这个问题,机构改革工作搞不好,开创新局面根本谈不上。这篇社论是这样讲的:派性的特征是以个人利益、小集团的利益来对待或者对抗党的利益、人民的利益,派性或者是受派性影响的人,不能站在党和人民利益的立场上.实事求是地观察问题,因而不能正确认识“文化大革命"的错误。过去说广西在“文化大革命"中,一派执行了正确路线,这是一个错误的说法,这就是派性的总根子。由此生出了一系列派性的观点,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对广西“文化大革命"期 间两派的看法上,党中央多次指出,两派的大多数群众都是好人,但两派里面也都有一些坏人和犯有严重错误的人,这种看法是完全正确的,是符合广西的实际情况的。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并投有按照这个正确的观点办事,对两派并没有一视同仁,而是错误地把一派看成是正确路线的执行者。把另一派看成是犯了错误的。对原属两派中的坏人和犯有严重错误的人,没有都按党的政策一视同仁地进行清查处理,对于原属两派中的好人的安排使用,也没有做到不歧视、不偏爱。

第二,在干部路线上。我仍党的干部政策历来是讲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由于错误地把在“文化大革命”中所谓“执行了正确路线"当作“政治上表现好",当作“最大的德”,是“有功之臣”,在“德"宇上分不清是非,使一些有严重问题的人得以提拔和重用。有的同志由于有派性或受派性影响,对于干部的“才”,也怀有偏见。这就在德才两方面都违背了党的干部路线,在这种情况下就出现了一些靠“文化大革命"起家的干部。这些干部在“文化大革命"中搞极左,其中有少数人违反党纪国法.还搞打、砸、抢,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对党的正确路线、方针、政策想不通,对拨乱反正有抵触,不认真贯彻执行,因而引起群众的不满。当群众揭发了他们一些人的问题之后,也没有引起足够的认识,认真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三,对广西的成绩估计得过好,看不到在“安定团结"下面潜伏着的隐患和经济方面存在的问题,把解决“文化大革命”遗留问题的任务看得很轻,处理这些问题的措施也就很不得力。不仅如此,有些同志对要求处理遗留问题、落实政策的呼声,常常有反感,对一些问题不但没有认真研究。及时解决,反而把提意见的人看成是“给党委抹黑”。这篇社论最后讲到,各级党委和单位的领导同志,应真正做到在思想上和政治上同中央保持一致.有派性或受派性影响的,都应该主动地实事求是地进行检查,总结经验教训,大力增强党性和坚决克服派性,坚定不移地本着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和“宣粗不宜细”的精神,处理“文化大革命"中遗留的严重问题。

来源:摘录自李锐:《清除“左”的影响和克服派性》,《李锐论说文选》,1998年版,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第51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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