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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田夫在广西“处遗”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日期:1984-6-17 作者:刘田夫

刘田夫

同志们:

这次全区三级干部会议,主要是讨论经济工作。广西在整党当中清理发展经济的指导思想,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央搞活经济、对外开放的方针政策,振兴广西经济。区党委这个指导思想,是正确的,决心是下得很好的。这次会议用十天时间讨论经济工作,加上两到三天讨论全区处遗工作,我认为是很必要的,也是很重要的。关于经济工作,我这里就不说了,主要讲讲处遗工作。

广西开展处遗工作到现在已经一年多了,开始第一期整党也有四个月了,全区“处遗”工作很需要总结分析一下,以利于今后的工作。这里,我讲几点参考意见:

第一,对于一年多来广西“处遗”工作的认识、分析和估计。整党工作是党的一切工作的保证,是四化建设、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保证,关系到我们党和国家事业的成败。广西的“文革”处遗工作,是拨乱反正的继续,是为整党作准备的,是整党必不可少的前提,同时处遗工作在某些方面也带有整党的性质。因此处遗工作搞好了,就可以顺利地转向整党,整党任务就可以圆满地完成。当然,也不是说处遗工作都要全部完了再整党,现在区直机关实际上是整党工作和处遗工作结合进行的,不可能那样划一,分得那样清楚。就是说,处遗工作搞好了就可以顺利地整党,整党任务就可以圆满地完成,否则,整党就会遇到很大的阻力,任务就不可能完成得好。整党、处遗工作如果走了过场的话,广西的四化建设、两个文明的建设都将失去成功的保证,这是很严肃的问题。去年四月以后,“文革”处遗工作逐步打开了局面,取得了很大的成绩,这是在中央领导下,区党委和中央工作组的决心大,以及各级党委和各级广大处遗工作人员共同努力的成果,这必须充分地肯定。但是,对处遗工作的成绩也不能估计过高。估计过高就会自满松劲,看不到问题,不能善始善终。今年以来,处遗工作进展是比较缓慢的,五月以后定案处理工作加快了。但总的讲,今年六个月处遗工作进展是比较缓慢的,也是不平衡的。大概有三种情况:一种情况是象上林、梧州、政法口等进展快一些,这是少数;一种是松劲了,停顿了,个别甚至出现反攻倒算现象,这也是少数;另一种是有进展夕但是进展不快,这种情况是多数的。这就是两头小中间大。三月二日到六日,区党委开了处遗工作会议,在会议上发了一二十个案例,进行了比较充分的讨论。但是,那个会议开完之后,很快传达贯彻的不多。三月二十九日,区开了电话会议之后,许多单位才开。始传达贯彻。电话会议之后到这一段进展比较快一些,这说明我们对处遗工作抓不紧,有一些地方、单位党委(党组)对于处遗工作不够重视。我不是批评下边同志,而是反映这种情况,引起我们大家来重视,并且探讨、分析这个原因。有一些地方、单位党组织对处遗工作不够重视,对定案处理抓得不紧。有些应该处理的案件没有处理,在干部群众当中就认为我们有点是非不分,没有支持正气,打击邪气,或者是有些地方打击了,如合浦、北暮盐场黄乃贤反攻倒算、夺权,那个处理得很快,后来登了报纸,这是好的,其他地方可能也有。但是,如果案件应该处理的没有处理,长期没有处理,就会引起干部、群众一些误解,引起凶手、“三种人”,还有犯严重错误的那些人,以为处遗工作完了,不了了之了。这样,他们就嚣张,有些地方邪气就上升,出现杀人凶手反攻倒算,威胁苦主。苦主眼看到政治上得不到保证,得不到支持,就怕反攻,怕报复,有的就集体上访,有的就要求“官不办民办”。有些“文革”当中犯错误的人,也以为没有问题了,也就派性抬头,搞攻守同盟,互相包庇,案件很难处理下去。另一方面,有的处遗机构和处遗工作人员不受重视,得不到支持,发挥不了作用,灰心丧气。有些“文革”中问题比较多的人,现在正在查,还没弄清,也没做结论,本人也没说清楚,我们在机构改革中就定了位,甚至个别提拔了职务。我们搞处遗工作的同志反而得不到定位,大概也定了一些,还有好多没有定位。处遗工作人员定位问题,韦纯束同志在三月初处遗工作会议上就提出来了,而且已经定了,搞处遗工作的人员要定位。因为处遗工作的同志,加上整党工作的同志,都是从各个单位调来的,本单位如果不定,就半天吊了,什么提级、提职呀,什么福利呀,都没人管的。这确实是小大问题。也还有个别领导人和处遗工作人员不纯,公开支持坏人,打击受害者。当然这恐怕是个别的,或者说是极少数的。如果这种状况不能够迅速地彻底地扭转,那我们的处遗工作有功亏一篑、毁于一旦的危险,善始善终就很困难。我讲的情况也可能讲得严重一点,也可能不完全符合实际,但我们总感觉问题看得重一点比看得轻一点好,因为看得重一点我们就会去努力,去克服这种状况,去扭转这种局势,如果看得轻了就会松劲。不去解决,将来还会更被动。形成这种状况的原因,有内因,有外因。按照辩证唯物论的观点,内因是主要的,决定性的,特别是领导是关键性的。从内因、从领导上找原因,才能找到实质性的原因,才能真正解决问题。这里,我讲三个方面的主观原因(客观原因就不讲了):

第一,领导同志对于“文革”处遗工作在思想认识上还有差距。我们的处遗工作,首先要从思想认识上提高,我们一些领导同志在思想认识上没有把广西处遗工作,提到彻底否定“文化大革命”,提到在广西建设一个团结战斗的真正无产阶级政党这样一个高度来认识。“文革”这场浩劫、这场灾难,对我们党和国家危害之烈,造成后果之严重,可以说是空前的。对“文革”这场内乱,如果不实行全面彻底地否定,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以及经济、文化、科学、教育各个方面实行彻底的拨乱反正,我们的党和国家就没有今天这样的安定团结,兴旺发达。这就是党的三中全会的历史功绩。胡耀邦同志在党的十二大会上说,三中全会是历史性的伟大转折,这是恰如其分的。实际上,从三中全会以后,就是彻底否定“文化大革命”,彻底拨乱反正。加上六中全会作出了《建国以来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进一步全面地系统地从思想理论上否定了“文化大革命”。在全国,关于“文革”这个问题,应该说是大体上解决了。但是,在广西由于自认为“文革”中有一条正确路线,“文革”后安定团结,组织上没有派性,生产上有新的发展,自然就没有拨乱反正的必要,因此“文革”中大量遗留问题,特别是党员杀人的问题,杀人入党的问题,层层提拔造反派头头到领导岗位上来的问题,大量冤假错案平反昭雪的问题,经济上放宽政策、搞活经济以及各方面改革的问题,等等,都拖下来了。特别因为领导上的派性和提拔起来的派头头的派性结合在一起,中央各方面拨乱反正的指示精神,即使在形式上作了传达,但是不可能认真贯彻执行的。你说广西在三中全会后都没传达过三中全会精神,我不相信,都是传达过的,问题是能不能贯彻执行,能不能贯彻到底。原因在哪里呢?当然,首先在思想认识。“文化大革命”究竟是“三七开”呀,还是否定呀,这都没有解决。特别是认为广西“文革”当中有一条“正确路线”,在这条“正确路线”下边提拔了不少的大大小小的派头头到领导岗位,层层都提了一部分。这就不可能彻底贯彻执行中央的指示精神。直到去年四月以后,广西才开始认真的拨乱反正。这就是广西处遗工作的由来。广西处遗工作就是完成拨乱反正的任务。因此,对处遗工作不能单纯看成是一项业务工作,而是一场思想政治斗争。不从思想上彻底否定“文革”,从各方面进行拨乱反正,要在思想上同中央保持一致是不可能的,要在组织上增。强党性,根除派性,纯洁组织,加强党的团结和战斗力,保证经济的发展和两个文明的建设,也都是不可能的。处遗工作如果不能善始善终,在广西讲拨乱反正还是一句空话。我们应当看到,处遗工作是拨乱反正的继续,是继续完成拨乱反正的任务,是一场思想政治斗争。去年六月广西在干部讨论的基础上提出了《关于“文革”以来若干历史问题意见(讨论提纲)》这个提纲对广西“文革”以来的重大问题都提出来了,而且思想认识上作了正确的解决,可惜当时没有形成正式文件发到全党进行充分的反复的讨论,发挥统一全党思想认识的作用。我建议是不是用什么形式把去年这个讨论提纲发到全党去讨论学习。总之,广西各级领导对处遗工作(这里包括机构改革、新班子的配备等),不来一个重新认识,或者叫再认识,我们的处遗工作,整党工作,经济建设,等等,都是很难做得好的。这不是说那个同志,而是我们全党,特别是领导同志的思想认识包括我们自己,都需要提高一步。

第二,正因为我们思想认识水平不是太高,不很统一,不很一致,我们看问题,处理问题,看人,处理人的问题,是非不夠很清楚,立场不够很坚定,遇到不同意见就莫衷一是,不敢不决断,或者是把严肃的是非问题看作是得罪人的庸俗的人事关系问题。不是有这样一句话吗,说是“我才不当那个‘黑鬼’咧。”当“黑鬼”是什么意思呢?就是得罪人嘛。处遗工作是要得罪人的呀,纪检会、组织部,恐怕得罪人不少的呀。有些同志就这样,把严肃的是非问题看作是得罪人的庸俗的人事关系,不坚持原则。对党员杀人和杀人后入党,政策是很清楚的。只要是事实清楚,那就可以处理的嘛,但是一遇到不同意见就拖下去了。处理“三种人”、犯严重错误的人以及使用干部、配备班子,等等,这些都有类似的情况。这样,正气得不到伸张,邪气反而上升,派性受不到反对,党性得不到发扬,因此阻力很大,致使处遗工作拖延下去,在某些地方甚至停顿,搞不下去,领导上软弱涣散。这是处遗工作目前的一个主要倾向。那种把问题看得过分严重的情况是存在的,但我认为这是极少数的,是支流问题,还没形成一种倾向。有的同志把一个人看得严重一些,或者没有实事求是地分析当时历史情况,或者没有很好调查研究,调查研究之后没有实事求是地进行分析,这种情况也值得注意,我们要做工作。这个看法,请同志们考虑一下,是否符合实际。

第三,正因为我们思想认识水平还不够高,有些地方、位领导没有把处遗工作列入重要的议程,加强组织领导。听说有这样一种情况,处遗小组把案件的事实弄清楚了,向党委写出了报告,提出了处理意见,但是党委长期拖着没有讨论,不能够作出结论。你说是工作忙吗,工作当然是忙,但为什么不忙一下处遗工作呢?处遗工作应该忙一下嘛。为什么对处遗工作不是很着急,不去讨论,不去决定,我看这还是思想认识问题,重视不重视的问题,不是忙不忙的问题,有没有时间的问题。这次会议反映,处遗工作慢的原因,有三个情况:一是政策不够具体,不明确;二是对问题的看法不一致;三是新旧班子交替影响处遗工作。这种情况有没有呢?是有的。但我认为,从问题的实质上看,并不是这样。讲到政策,党员杀人和杀人后入党的处理政策是明确的嘛,54号文件不是有了明确规定吗,很清楚的了,是中央同志帮助一起作出的政策规定嘛。今年三月初,在全区处遗工作会议上下发的二十个左右的案例也可以供参考嘛,关于“三种人”的处理政策问题,虽然中央文件还没有发下来(大概六月份可以发下来),但是区党委开除“三种人”的党籍,见报的有三名,内部通报的有四名,也可以作为参考嘛。所以,说政策不明确,不具体,这个不能完全说明问题。至于看法不一致,任何时候都有这个问题,关键是我们的主要领导是非分明,敢于决断,只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就不会出差错,就可以作结论。新旧班子交替是有点影响,但说到底还是个思想认识问题,如果思想重视的话,新班子一接手首先就应当抓处遗工作。如果说不了解情况的话,那就应当吸收老班子中了解情况的同志参加,同心同德地搞好处遗工作。老同志不能推呀,不能说“不在其位不谋其政”。我这样说,是我在材料的反映中看到的,是有根据的。有的刚退下来的同志说:“我不在其位不谋其政”。我们不要说这个话,这是党的事业嘛,是每一个党员都有责任嘛。我们过去一年多来都搞下来了,情况很熟悉,不要自己一退下来就说“不在其位不谋其政”,我们还要为对党的事业负责嘛。新班子也不能说我们新上任不是来搞处遗的,这种说法是错误的。这说明思想认识上还有相当大的问题。“我们新上任不是来搞处遗的”,不是来搞处遗的,就是搞经济建设的啦,搞文化建设啦,搞两个文明建设啦。但问题是在广西这个地方,处遗工作搞不好,要想搞好其他工作是不可能的。如果不相信的话,你可以试试看嘛。你把那些派性很严重的,过去犯错误的,还是留在领导岗位上,看搞得怎样,你试试嘛。我这话说得有点俏皮,这是为了印象深一点。如果没有去年以来的处遗工作,广西现在怎么样,很难说得清楚。就是去年四月开始,中央下了决心搞处遗工作,派了工作组来,区党委也改组了。据说中央抓得很紧,一两个月就开一次会,就要汇报,在这样的情况下打开了局面。局面打开很不容易的呀。为什么中央要下这样大的决心?区党委为什么下这样大的决心?就是广西的处遗工作搞不到底的话,其他工作搞不下去。所以,新上任的同志不要说“我新上任不是来搞处遗的”,这话是不对的。如果这样说的话,你把处遗工作这样重大的拨乱反正任务放在什么地位呀?老同志虽然退下来了,如果新班子需要他,就委托他在党委(党组)领导下,继续抓处遗工作。我们应当专心致志地把处遗工作抓起来,新班子负主要责任,退下来的同志可以做具体工作嘛,很多问题的处理可以向新班子提建议,新班子征求老同志的意见,大家商量解决嘛。新班子更是责无旁贷,只能够抓紧抓好,善始善终,不能够松劲,更不能放弃职责。否则,新班子就是失职。不能因为新旧交替而影响处遗工作和其他工作。关键还是解决一个思想认识问题,思想认识问题解决了,其他问题才能够解决。

我讲来讲去,还是一个思想认识问题,一个组织领导问题。首先是领导思想认识问题。这是我讲的第一个问题。

第二个问题,是对处遗工作的要求。处遗工作是“文革”拨乱反正的继续,是整党的准备,并且某些方面带有整党的性质。搞好了处遗工作,整党任务就可以更快地更好地完成。对于处遗工作,提几点要求:

(一)在思想上彻底否定“文化大革命”,彻底否定广西在“文革”中有一条正确路线,确立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和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

(二)在“文革”中犯严重政治错误的人和派性严重的人,不能进入各级新的领导班子,已经进入各级领导班子的要清除出去。

(三)各级党委要立即着手在优秀的中青年干部中选拔第三梯队,不要等到整党再去选拔。选拔工作要坚持干部四化的原则。

(四)全党,首先是领导班子,要增强党性,根除派性。

(五)党员杀人和杀人入党的人,要开除出党或者清除出党;杀人凶手罪恶严重不法办不足以平民愤的要逮捕法办。

(六)“三种人”要开除党籍,罪恶严重的该法办的要法办。为了提高办案效率,党委对政法部门既要加强领导,又要适当放权。在少捕少判的原则下,让政法部门有更多一些审判的主动权,不要事事经党委批准,于工作更为有利。

(七)冤假错案要彻底平反,该昭雪的要昭雪,恢复名誉,按规定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八)对去年处遗以来停免撤职的干部,要迅速查清事实,作出结论,该作组织处理的作出处理,该解脱的解脱。犯了错误的同志要提高自觉性,主动把问题讲清楚,把自己的错误和自己知道的别人的错误实事求是地计清楚。组织上要多做思想工作,进行政策教育,创造机会给这些犯错误的同志讲清楚。对主动讲清楚的同志,要从宽处理,对拒不悔改的要从严处理。

(九)对去年背靠背审查或者回避的同志,除少数确有严重问题正式列入审查外,对大多数同志要迅速清理解脱,分配适当的工作。

(十)对被杀被害的苦主遗属生产和生活上的困难,要按照规定主动给予支持、照顾和救济。对个别要求过高的,要多做工作,既不随便许愿,又不要激化矛盾。

(十一)其他方面,比如“文革”前地下党、知识分子、少数民族、华侨、归侨的冤假错案都要平反、改正,正确给予解决。

这些要求实现了,对于广西的整党,振兴经济,都是有极大好处的,干部群众各方面的积极性都可以调动起来。

第三个问题,加强对处遗工作的组织领导。这方面的意见,纯束同志讲得很具体了,就按纯束同志讲的办。我着重补充几点意见:

(一) 区直机关今年二月已进入第一期整党,因此区直机关的两大任务就是:一是整党,包括处遗;二是生产和其他业务,在集体领导下分两套班子专抓。区直第二批整党的单位当前的任务,一个是处遗,一个是生产和业务,也是分两套班子来抓。地、市、县除个别整党试点外也是两大任务,一是生产包括其他业务,一是处遗,也是分两套班子专抓。地、市、县委一把手抓全面,第二把手专抓处遗工作。

(二)处遗工作中特别重大的问题,特大的案件,要及时召集党委会讨论,作出决定,不能拖延。一般的问题,可授权专管处遗的领导同志同处遗组(或整党小组)讨论决定。

(三)加强处遗工作,强化处遗队伍。去年以来,处遗队伍号称十万人,从一年来的工作看,处遗工作人员多数是好的或比较好的,打开处遗局面,搞调查研究,整理案件材料,他们做了大量的工作,是有功劳的,是我们党一支很大的依靠力量,各级领导应当情支持他们的工作,并且把他们的工作单位和工作岗位下来,让他们安心地搞好处遗工作(有些老干部退到二线或三线,根据条件和需要,如能继续参加处遗工作的,就应继续鼓励他们搞下去)。处遗人员当中还有一批年富力强的优秀干部,我们应当选拔一批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如果有些地方、单位处遗人员少,力量弱的,还应补充一批精干的干部。负责处遗工作的干部和人员当中,如果有不纯的,派性严重,或者同杀人有牵连的,不适宜搞处遗工作的,要加以调整,绝不能让他们干扰和妨碍处遗工作。

(四) 根据这次会,议上反映,有些地方和单位的党委与处遗组之间有一些矛盾,这是值得我们注意的。这是一种人民内部或者是党内的矛盾,本来是好解决的,但如果处理不好也会影响工作。怎么解决呢?我认为,矛盾的主导方面还是在党委,要解决矛盾,党委要主动,主动支持处遗工作,主动加强对处遗工作的领导,对处遗组和处遗工作人员的正确意见,要认真听取和采纳,对于领导上认为不正确或者是错误的意见,也要听完再加以分析研究,不要急于批评或训斥,如果意见确实是错误的,可以用讨论的办法,讲道理的办法,加以解决。要相信真理总是可以战胜谬误的,广大干部群众总是会拥护真理的,如果真理在党委手中,干部群众,包括处遗工作人员,多数是会执行党委(党组)的决定的。大家是懂得组织原则的吧?党委统一领导是毫无疑义的。如果是一些具体工作上的分歧,不是原则问题,不是大是大非问题,就要互相谅解,注意不要激化矛盾。

(五)处遗工作和组织工作、纪检工作、政法工作等都是密切相关的。要做好处遗工作,下一步要做好整党工作,各级党委要在机构改革当中首先把组织部门、纪检部门、政法部门等机构人员好好清理一下,把“文革”中有严重问题的人、派性严重的人,清除出这些部门。处遗的大部分工作都是这些部门担负的,这些部门和处遗小组结合起来,处遗工作就会做得更快更好。

我今天讲的这些意见,用一句话来说,就是加强党对处遗工作的领导,加强思想领导,加强组织领导。思想和组织领导不能偏废,没有明确的指导思想,领导的自觉性不高,就不可能有坚强的组织领导,同样,没有坚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光说思想领导,那就是说空话,工作上不可能收到效果。我希望明年地、市、县开始整党的时候,我们的处遗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整党能够从清理发展经济的指导思想入手,解决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实行改革,发展经济,振兴广西。

以上这些意见,都是建议性的意见,供同志们参考,有错的地方,请纯束同志和其他同志指出来。(此件原载广西区整党办《整党通报》24,一九八四年六月二十六日)

来源:《处理“文革”遗留问题、清理“三种人”文件汇编(第一册)》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整党办公室。1986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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