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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禹同志关于北京市清理“三种人”进展情况和今后工作意见

日期:1984-6-30 作者:[待确定]

[北京市核查“三种人”工作会议材料之一]

自去年12月以来,我市各区、县、局(总公司)和高等院校遵照《中共中央关于整党的决定》和市委对清理“三种人”工作的部署,在去年贯彻中发〔82〕55号文件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开展了清理“三种人”的工作。第一批整党的44个单位坚持边整边查,已进入深入核实和研究定性处理的阶段。面上各区、县、局党委(党组),普遍建立了核查“三种人”小组,设立了专门工作班子,有了一支相当数量的核查工作队伍,把核查范围从去年清理领导班子和要害部门中的“三种人”扩展到党员中核查“三种人”,又新发现了一批核查对象。各区、县、局特别抓紧了机关本身的清理工作,为开展第二批整党做了一定的准备。

现在,检举揭发问题的逐渐增多,自从去年底,市委核查“三种人”领导小组成立以来,共收到群众来信222件,反映了200多人在“文革”中的问题。这是个好的现象。对这些信件都要求各级党委认真查处。在对揭发信的查证中,除发现有少数来信内容不实,或无限上纲的以外,大多十分有益于核查工作的开展。

总的看来,全市清理“三种人”的工作有了新的进展,工作发展是健康扎实的。

第一部分,全市核查工作进展情况

一、第一批整党单位的核查工作已进入后期,确定的核查对象绝大部分已经查清,少数人的问题,正进一步查证。在已查清的问题比较严重的46人中,拟定为“三种人”的10人,拟定犯严重错误的36人。对37起重大事件和62名非正常死亡案件,均已查清了70%,清出了一批在这些事件、案件背后的直接责任者。这些单位还不能大意,要注意可能出现遗漏有严重问题或“三种人”的情况。

从1983年1月至今年年初,全市各高等院校认真贯彻执行了中组发〔1983〕6号文件,对“文化大革命”期间高等院校影响较大,时间较长的校一级学生造反组织核心成员和有严重问题的人,进行了“记录在案”的工作,现已基本结束。共记录在案的851人,占1966年至1967年间在校学生总数87,695人的0.97%,目前已经转递出了材料,为有关部门核查“三种人”和考察使用干部,配备第三梯队的工作及时提供了情况。

二、对全市的核查情况初步掌握了“三个底数”,查清了一批人和事。各单位经摸底排队,对“文革”中有各类问题需要核查的人以及发生的大事件、非正常死亡进一步理出了头绪,开展了查证工作。

根据各单位报来的摸底统计数字,截止今年5月底,需要调查了解的有12,776,其中党员10,710人,占全市党员总数680万人的1.6%,还有党外人员2,066人。上述人员中,区、县、局级干部27人(现24人已调出领导班子或停止工作),处级干部1,059人,科级干部3,762人,一般党员5,862人。现已基本查清的有5,513人,占总数的43%。摸底中查出全市非正常死亡9,830人,已查清4,442人,占45%。各单位初步列出的大事件1221件,已基本查清355件,占29%。

到目前为止,在已基本查清的5,513人中,列为核查对象的901人(核查对象是指问题严重的人),其中已定“三种人”8人,拟定“三种人”的81人;拟定严重错误的812人。属于一般性错误应解脱和已解脱的4,612人。

三、对面上各单位进度情况的分析

首先,全市核查工作多数在区、局的二级单位中进行,尚未扩及到基层单位的一般党员,对一般党员中有问题人的底数还不清。少数进度较快的单位,摸底查证工作已扩展到基层。目前全市需要调查了解的党员,占党员总数的1.6%,而第一批整党单位和试点单位,党员中需调查的占党员总数的3.3%(党员总数6,843人,需调查的人227人)。面上核查工作发展较快的单位调查的比例,也大多在2%至3%之间。看来,面上的摸底调查工作,需要向深入发展。

其次,半年来有些过去工作进展快的单位,仍保持了先进的势头,一些中间状态的单位有了新的变化,涌现了一批核查工作比较好的单位,但也存在一部分后进面。据市委工业部、城建部、财贸部、经贸部、教育部、农村部等对所属140个区、县、局、大学的初步分析,大体可分三类:一类是党委重视,能实行具体领导,有得力的工作班子,工作深入,有部署、有检查,底数较清,进展较快的,有41个,占30%,如一轻工业总公司、工艺美术总公司、北京铁路分局、北京矿务局、建材总公司、建材工业总公司、市人民银行、师范学院、工业学院、平谷、通县、丰台区等。二类是领导比较重视,工作班子较健全,能认真做摸底查证工作,但党委工作任务重、急事多的时候,对核查有时放松领导,工作连续性受影响,工作进展不够明显,有81个,占58%。三类是核查“三种人”尚未排到党委的重要工作日程上,对核查工作缺乏研究和认真的部署,工作班子不健全或有名无实,核查工作尚未进入轨道。有的由于领导干部不团结或派性影响较大,对核查工作抓得很不得力,工作处于半停顿状态、有18个,占12%。

四、一些工作较好的单位积累了不少值得学习的经验,概括起来主要有六条:

第一,党委领导对中央整党决定和清理“三种人”的指示认真学习,体会得比较深刻,对清理“三种人”工作有紧迫感、责任感,亲自动手,不搞“原则领导”,这对克服干部的畏难情绪,切实推动工作起了决定性的作用。北京矿务局党委书记高则伦同志无论工作多忙,都要争取亲自听汇报会,与其他局的领导同志一起研究分析重大事件和案件以及核查对象的问题。在查证原一名副局长的问题时,局领导人亲自找人谈话,取证明材料。师范学校党委书记何钊同志直接抓核查工作,与副书记高志忠一起动手搞调查,何钊同志逐个听取了17个直属单位的汇报,找受害同志和核查对象谈话,有力地促进了核查的深入发展。

第二,抓住“三个重点”,深入摸底查证,通过查证大事件、非正常死亡的责任者,分析本单位造反活动和造反组织状况,找出干了坏事的人,确定核查对象,这是从事到人、从人到事核查“三种人”方法的具体化,是迅速查清问题的重要途径。一轻工业总公司在去年清理领导班子中“三种人”的基础上,花力气继续查证本系统武斗、抢档案、停工停产和严重打人等31件大事,69起非正常死亡,了解造反组织头头中有劣迹的人,理出了需要核查的对象,把摸底工作很快深入到一般党员、群众中。

第三,勇于排除干扰,敢于理直气壮地针对不正确的思想和言论,进行正面的思想教育工作,打开核查工作的局面。北京工业学院“文革”中闹得凶,在两派武斗中打死过2人,伤多人,造反派除了在校内乱,还到校外抢,在西城抄家7天7夜,到东城抄了5天5夜,抄家1,000多户。该校132名科级以上党、政干部,有90%介入学生造反活动,有10人成了校级两派群众造反组织的主要头头,在现任和原任的中层干部中(包括要害部门负责人)有些人干了坏事,有比较多的问题。核查工作开始后,学校派性干扰严重,有的系里出现一派清一派的倾向。有的核查对象还扬言“我们是扫四旧,不是抄家,不是整好人”。学院党委不回避干扰,始终注意做思想教育工作,解决干部的认识和信心问题,他们在全体党员中讲党课,明确提出“增强党性、克服派性”,并在校刊上发表评论员文章,就核查“三种人”工作,讲“统一思想、纯洁组织”,各党支部普遍组织学习讨论。硬是在困难的条件下,打开了核查工作局面。

第四,建立核查工作责任制,坚持一级抓一级,分级负责,扎扎实实推动工作。建材工业总公司把核查任务分级分工落实到各单位,总公司党委负责处级和总公司机关人员,二级公司负责基层单位正、副职和公司机关人员,基层单位负责本部门一般人员。总公司领导唐澄同志等带领工作人员逐个检查落实情况。北京矿务局自去年11月到今年4月,按矿井分布,分成3个片,每月抓一次工作汇报,已连续抓了5次,发现了3个后进单位,进行具体帮助,工作进展很快,核查对象已查清70%,非正常死亡查清了80%。丰台区工作深入,对下属单位工作状况有调查有分析,心中有数,主动引导核查工作向基层单位发展,在全区党员中发现了一批核查对象,对其中30名问题已查清,不适宜继续担任领导工作的干部,及时做了调整,大大增强了干部、群众对清理“三种人”的信心。

第五,组织、建立一个强有力的核查工作班子,保持有足够数量的能胜任工作的干部专门参加核查工作,这是落实核查“三种人”的组织保证。各级党委特别注意了及时选派党性强、作风正派、有一定政策水平、不计较个人得失、在“文革”中没有问题的干部,脱产组成核查工作班子,负责及时掌握工作情况,研究倾向性问题,总结工作经验,组织、开展好查证工作。一些工作较好的单位还十分注意了查证工作中,在掌握一定的事实材料后,敢于及时与本人接触,把与本人核对问题做为重要的调查步骤。实践证明,凡工作班子得力的单位,核查工作进展快、效果大。北京工业学院,就是抽调了13名作风好、办事公道、熟悉情况的干部搞核查,安排了一名责任心强、敢于工作的纪检干部任家圣担任工作班子的负责人。任接受任务后顶住了冷言冷语,甚至谩骂。说:“你骂我也得干。”他与工作班子成员共同建立了工作制度,在党委主管核查工作负责人的具体领导下,从事到人,一查到底,现已基本查清了70多人的问题。

第六,清理“三种人”政策性很强。中央整党决定中指出:“确定是否‘三种人’,要既严肃又慎重。”要做到不走过场,又不冤枉好人,就要求我们在全部核查工作中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确凿的事实是定性处理的基础,对犯错误人员的错误事实,要认真查证,查清、查准,要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工作好的单位都做到了向知情人、受害人和犯错误的本人,耐心的进行反复查证核实,材料工作扎实、可靠,为今后定性处理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第二部分,当前影响核查工作开展的几个主要问题

许多同志反映,核查“三种人”工作阻力很大,难度很大,信心不足。产生核查工作难度大和影响深入开展的主要因素,初步分析有如下几个方面:

一、相当一些干部思想认识上有阻力。

相当一批干部由于没有从思想上彻底否定“文化大革命”,认识上还有些糊涂观念,一些有问题的人又为自己在“文革”中的错误行为辩解,甚至顽固抵抗,这是核查“三种人”阻力大的主要根源。有些人说:“对‘文化大革命’三七开不行,一九开行不行?‘文化大革命’是亿万人参加的,如果否定了,不就否定了群众?”或者从总体上赞成彻底否定,遇到具体问题又否定不了,因而对核查对象,总有少数干部不看他们自身的严重错误或罪行,单纯强调社会原因、客观因素,有意无意地为他们开脱。有的同志思想上没有脱开划分所谓“造反派”、“保守派”的框框,以致感念有“一保之功”的人,对有较大问题的,也看得轻,不做认真考察。一些有问题的人抵制组织上对他们的考察教育,反对核查“三种人”,甚至公开坚持“造反有理”,说“我造的是修正主义的反”、“我整的没有好人”、“现在刀搁在脖子上也不低头”。北京灯泡厂收到一封署名为“党外三种人心里话”的匿名信,扬言要“打倒党委书记,砸烂清查办”,叫嚷“造反精神不死,我们仍然有希望,有势力。”这些人,对自己的问题不交待、不认错认罪。

还有些同志“怕”字当头,怕工作困难、怕得罪人、怕搞过了头犯“左”的错误、怕“政策多变”。有的同志认为“文革”中反复多,结果是“批清一风吹、材料一堆灰,现在问谁谁都推”,说“历次清查没彻底过,不愿再得罪人了”。特别是鉴于1978年以前的历次清查,对人的处理多变,有些是前边查,后边一风吹,在一些同志思想上造成怕政策多变。还有的怕引起派性,招来麻烦,想息事宁人。因而对清理“三种人”左顾右盼,优柔寡断,畏难手软,行动迟缓。还有的知情人、受害者极力回避问题,说:“我就要退休,孩子要来接班,别给孩子造成影响。”说:“‘文革’中打也挨过了,人已离休了,打人的正在台上干得起劲,我以后还得在人家眼皮子底下生活呢!”“别提过去的事了,你叫我过个幸福的晚年吧!”因此,对核查对象的问题不愿揭发、作证。

有些单位的领导对核查工作不重视,说“现在工作多,普选、整党、打击经济和刑事犯罪,都是中心任务,谁抓得紧我就应付谁的需要。”有的甚至思想糊涂麻痹,一个单位核查工作班子负责人(现已调换其工作)自以为是单位的老人,熟悉情况,说“我们系统人员素质好,处级干部多来自公安部门。‘文革’中要接待外宾,没有停止工作,所以问题不大”。(实际该系统“文革”中发生过多起绑架、埋人、打人和策划武斗等)该单位摸底查证工作没有认真进行。

以上各种思想,严重阻碍着核查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清理“三种人”既要坚决彻底,又要防止扩大化。但当前主要是对可能漏掉“三种人”和有严重问题的人尚未引起足够的重视,要十分注意某些环节和单位成为漏掉“三种人”的“死角”。

1、有些同志对“三种人”隐藏很深的特点,没有引起足够的认识,稍有疏忽,就会被蒙蔽过去。最近发现少数问题严重的人,多是组织上对其“文革”中的表现不了解,是受害人提高了对清理“三种人”意义的认识,才揭发出来的。如化工二厂党委书记徐州,“文革”清队中是化工部机关所谓“特务集团”的重大冤假错案“一三九”专案审讯组负责人,在他直接主持下,残酷审讯工程师阮尔达,用多种刑罚将阮迫害致死。徐在整党试点中还领导了整党,隐瞒了自己的问题。直到去年年底化工部在调查“一三九”专案问题时,终于把这个“三种人”揭出来。

2、个别派性严重或派性掌权的单位容易掩盖有问题的人。市民政局所属手表壳厂的党支部书记兼厂长伙同在“文革”中有严重问题的副书记拉帮结派,培植亲信,纠集和包庇重用“文革”中有打砸抢和对干部群众刑讯逼供问题的人,有的已被拉入党内,有的从工人提为党支部书记、办公室主任等,这些人分布于科室、车间,形成一股势力,上抗下压,违法乱纪,已发现有挪用公款、贪污盗窃等经济犯罪行为的8人,1979年以来,受行政警告和公安部门拘留的有16人。工厂管理十分混乱,几年来都完不成生产计划,而且生产下降、连年亏损,连工资也无法支付。市委部署清理“三种人”工作后,上级党委领导人多次找这个支部书记谈话,责令他调查上述调进人员“文革”中的问题,他拒不执行。去年民政局派出了工作组,改组了领导班子,正深入核查他们的问题。

3、双管单位要防止对核查工作“双不管”,造成“三种人”藏身的缝隙。本市大学有40所双管,工业和城建系统还有33个局和局级大厂由中央和本市双管,他们的人事关系和干部任命归中央单位,党的关系在本市,核查工作主要由地方党委负责,但主管口不甚了解这些单位“文革”中的情况,这些单位在“文革”中发生的问题又大多与主管部相牵连,失去主管部委的支持、配合,难以查清问题,双方都要采取主动态度。目前这些单位的核查工作大多缓慢,有的连工作底数都不清。还有,农口各局、总公司与区县双管的14个农场、林场,有的前一段工作不协调,核查工作受到一定影响。

4、相当多的单位对“文革”中有问题现已调出的人员,重视不够,不积极核查和转递材料,对外单位来调查,也不主动配合。还有些单位在“文革”后已撤销,人员分散。这都是可能漏掉“三种人”的一个极重要的方面,必须引起各单位的重视。

5、要十分警惕有严重问题的人频繁调动工作的倾向,这些人大多有活动能量,企图借变换工作单位,掩盖他们的劣迹。第一批整党单位就发现2名“文革”中有严重诬陷、逼供问题的核查对象,正在整党中调查他们问题的中途,千方百计调离本单位,经发现后,已将人退回原单位,令其继续参加整党,查清他的问题。

三、少数单位领导班子涣散、软弱,或是核查工作班子不力,有的有名无实。致使核查工作无起色,以致处于停顿状态。有的单位党委内部不团结,不能实行正常的集体领导,对核查“三种人”不认真讨论研究,对工作班子人员的配备漠然处之。由于党委对核查对象名单意见不一致,迟迟不能上报。有的单位工作班子人数不少,但班子的负责人工作不力,或本人“文革”中有问题,抓核查软弱无力。有个区委因摸底查证工作不牢靠,整党开始后,长时间说不清底数,到整党进入对照检查阶段了,核查对象又从6人增加到12人。随着工作的深入,核查对象有所变化是自然的,但核查近尾声,对象成倍地增加,而且有些对象的问题过去了解,这不能不说明具体工作上的疏漏。

四、有的单位对核查工作概念不清,分散了核查“三种人”的精力,影响了核查工作的进度。这些单位不看干部在“文革”中有无问题,把科处级以上的干部,都做为核查对象,由核查工作班子花很大力气进行逐个调查取证,甚至对大多数没有问题的人逐一写出文字材料,把正常的考察了解与重点核查有问题的人混淆起来,这个做法是不妥的,容易造成不必要的思想混乱,引起一些同志的疑虑或不安,分散了核查工作的精力。

第三部分,今后工作的几点意见:

今后一段时间主要是向基层单位铺开,并向深入发展,认真核查,加快全市核查工作的步伐。现在第二批整党已陆续开始,参加的局级单位109个,党员17300多人,较第一批整党单位的党员数增加了两倍,多是较大的局和总公司机关,搞好第二批整党单位的核查工作,对今后推动面上的核查工作有重要意义。因此,下一步要在抓好第一批整党单位核查的结束工作,并在抓紧第二批整党单位核查工作的同时,积极推动面上核查工作的开展。

现对全市核查“三种人”工作,提出以下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清“三种人”对党的危害性,进一步提高对核查“三种人”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这次会议有几个核查工作比较好的区、县、局做经验介绍。他们的共同特点是党委特别是党委一把手十分重视核查“三种人”的工作。实践证明领导干部对清理“三种人”有没有一个很大的决心,对清理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深浅,是能否搞好清理工作的关键。这次整党的基本任务是:“统一思想,整顿作风,加强纪律,纯洁组织。”这四项任务是统一的整体,是有内在联系的,不能偏废哪一项,但是必须充分看到纯洁组织的极端重要性。中央整党《决定》指出:“纯洁组织是这次整党的一个重要目的,‘三种人’反对党、危害党,如不彻底清理,就会成为党的严重隐患。清理‘三种人’,是纯洁组织的关键问题。”中央整党《决定》把“三种人”是不是都得到了严肃处理,作为整党不走过场,整党验收的一条标准。就是说这次整党必须把“三种人”清除出党,做到不漏不错。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央领导同志一再告诫全党要认真清理“三种人”,要充分认识这些人是党内最不安定的因素,是党和国家的隐患。邓小平同志在去年九月的一次谈清理“三种人”问题时说:“对这些人,只要我们稍一疏忽,他们就会爬上来。等到将来土壤、气候对他们有利,他们就会兴风作浪,乘机上台。所以对这些人的能量,对这些人对于我们党的危险性、危害性,千万不能低估。对这些人绝对不能信任。”陈云同志说:“这些人是要翻案的。”这些话都非常重要。关于清理工作的急迫性和复杂性,薄一波同志在今年三月中指委召开的整党工作座谈会上讲话时指出:“问题的严重性在于清理‘三种人’,同时又要选拔第三梯队,碰到一块了,‘三·三’制。他们所处的经历是一样的,都经过‘文化大革命’,年龄相当,处在一个杠杠上。”只有一个条件不一样,那就是“三种人”缺德,这个“德”有时很难考查。小平同志说:“问题的严重性就在这里。清理‘三种人’决不能手软。我推荐王兆国同志,有一个条件,此人在‘文革’中一直顶着干。”因此,我们必须充分认识清理工作事关党的事业的百年大计,又是当务之急,不能掉以轻心或有丝毫犹豫。

北京市在“文革”中受害极深,是一个重灾区。“文革”一开始,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为了篡党夺权,首先从北京开刀,对以彭真、刘仁同志为首的北京市委进行政治陷害,疯狂迫害广大干部和群众,制造了一大批冤假错案。

全市在“文革”中被正式立案审查的干部共有65,000多人,占当时干部总数32万人的五分之一。就是说,每5个干部就有1个被审查,如果算上被批斗过的、触动过的干部,数量就更多了。原市委委员、候补委员、区县局以上领导干部477人中,受迫害、受审查的就有470人,占这级领导干部的99%。其中无辜逮捕或监护审查的27人;被迫害致死的35人、致残的3人;遣送外地关押或监督劳动的44人。如,原市委书记、党委有20人,其中被关押入狱的9人,被迫害致死的3人,被迫害致残的2人。

全市在“文革”中发生非正常死亡案件按这次统计的共9,830人,这些受害人中有干部、工人、农民、城镇居民和学生,其中被直接打死的有2,214人。在“文革”中,属于全市性的重大冤假错案有55件,株连了几千名干部和群众。经过“两案”的清查、审理,已基本查清44件,尚有11件未完全查清。另外,全市被遣返到农村的干部、职工共33,000多人。加上他们的亲属子女共遣返了125,000人。全市还有92,000多户被抄了家,被抄家的人中很多同时遭受严重批斗、侮辱等迫害。

我们重述这些实际情况,为的是再次说明北京市清理“三种人”的任务确实很重,各级领导对此要有一个清醒的估计、统一的认识。

前些年的历次清查工作,可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吴德同志捂盖子,清查很不彻底。第二阶段,1981年5月,按照市委意见,北京市开始清理“三种人”工作,特别是1982年中央55号文件下达后,各级领导比较重视,加强了对清理工作的领导。中央整党决定下达以后,市委立即成立了核查“三种人”小组,根据整党部署,全市继续深入开展核查工作,但用中央关于清理“三种人”的指示和整党决定检查我们的工作,还有很大差距。现在确实有那么一些“三种人”在党内隐藏很深,在新形势下采取各种“应变”策略和手法,隐蔽和掩护自己。他们调了工作,变了单位,使人不能全面了解他们在“文革”期间的所作所为,他们工作表现“积极”、“埋头苦干”、“早来晚走,扫地打水”。从而得到了我们某些干部的信任和重用。我们在全市的核查工作中,已经发现有的“三种人”和有严重问题的人成了“先进工作者”,入了党,或当上了支部委员、厂党委书记、区委组织部副部长以至局级领导干部。如第四制药厂工人艾孟生,“文革”中是北京化工学校校卫队看守,曾多次参加学校大型武斗,绰号“土匪”,在清队中,用拳头、皮带、皮鞭等多次毒打干部、教师,用钳子拔掉了一教师的门牙,还多次奸污被专政的女教师(艾时年21岁)。艾于1973年调到第四制药厂,表现吃苦耐劳,不怕脏累,成了“青年突击队”的队长,被树为全厂的标兵,不久被发展入党。今年4月,受害人在患癌症处于病危之中,写了揭发材料,才把这个“三种人”彻底暴露出来。又如丰台区干部苏国栋,现年41岁,“文革”前是小学教师,“文革”中造反入党、起家,从当红卫兵头头、校专案组成员、“纳新”入党,直到以“左派”身份进入区政治组工作。1974年以后当上了区委组织部副部长。苏在“文革”开始就积极造反,多次抄家、打人、主持刑讯逼供。曾诬陷一教师写“反标”,并打成“现行反革命”。致使受害人被隔离审查一年,遭受毒打、折磨中,造成子宫功能性大出血,染上了肺结核,至今留有残疾。去年查清了他的问题,先撤销了他区委组织部副部长职务,今年又复议,定为“三种人”。再如,市某局副局长××,现年42岁,“文革”中是北京一所大学学生,参加造反派后,担任学院“专政队”负责人,积极参与迫害老干部的罪恶活动。他指使别人,用带皮套的铁链钢鞭轮流毒打学院领导干部,把党委书记的膝盖骨打碎、致残。此人一直隐瞒了“文革”中的问题,当上了副局长,并被做为局长的接班人。这次整党中,才被揭发出来,本人态度还很不老实。这些活生生的事例,向我们严肃地提出,如果让这么一些年纪轻而品质很坏的人,占据各级领导、要害位置,让搞诬陷、制造冤假错案的人当党委的组织部长,让迫害干部的人做干部管理工作,必将潜伏下祸根。目前,全市的核查工作正向基层扩展,一些隐藏在基层中的“三种人”还没有触及。分配在北京工作的“文革”中的大学生,记录在案材料,还不断转来,现已收到76人的“记录在案”材料,需要做好与本人核对的工作,对其中问题严重的或构成“三种人”问题的,尚待结论处理。即使已经清理出来的人,多数还没有正式定性处理,今后清理“三种人”的任务还很艰巨,各级党委要认真克服干部中对清理工作的思想障碍,排除各种阻力,促使清理“三种人”善始善终。

二、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关于清理“三种人”“既要坚定,又要慎重”的方针

清理“三种人”是处理特定历史条件下遗留的问题,困难和阻力来自多方面,薄一波同志说:“清理‘三种人’是一场硬碰硬的严重斗争。”我们要敢于碰硬,敢于负责。很多同志体会到,没有坚强的党性和克服各种困难的精神,做不好核查工作。中央对清理“三种人”的方针是“既要坚定,又要慎重”,既不能漏掉,也不要扩大化。这里,首先要讲坚决。本来清理的困难多,态度如不坚决,是不可能查出“三种人”的。即使查出了,也不可能坚决执行政策,加以处理。要下决心清理,这个决心要体现到实际工作的各个方面:下决心抽调得力干部搞核查,做好核查的准备工作;下决心抓住三个重点,做好全面的摸底工作,以实事求是的态度查证核实,按照政策坚决做好处理工作。

核查“三种人”又要慎重,绝不搞扩大化,不出新的冤假错案。防止扩大化是为了彻底查出“三种人”,又不伤害好人。稳妥是为了准确,我们再也不能先搞扩大化,后又一风吹了。怎么样才能防止扩大化?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调查研究,反复核实问题的情节,根据确凿的事实,认定问题的性质。在写结论材料时要留有余地。要与本人认真核对事实,耐心地听取和分析被核查人的交待和说明。要兼听,防止偏听偏信,防止派性因素的干扰。对人的处理要防止个人和少数领导人说了算,必须经过党委集体讨论、研究做出决定。

关于定性处理的政策界限,中央整党《决定》和中发〔82〕55号文件已经作了原则的规定。中央将要发一个补充规定。各级党委,对核查工作不要等待,当务之急是摸清底数,认真查清事实。查清犯错误人员的问题,是当前核查工作的主要任务。同时,在核查工作中要根据中央55号文件和整党《决定》,主动地领会政策界限,研究分析自己的案例。待中央补充规定下达后遵照执行。

三、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工作责任制。

各级党组织要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把关。每个单位已明确的抓核查“三种人”工作的主要领导人要真正负起责任,不能“原则领导”,要切实抓好工作的各个环节。今后面上的工作向更广更深发展,市委的十个大口和各区、县、局(总公司)、高等院校抓好本系统本单位的核查工作显得更加重要。下面就加强领导工作讲几点意见。

1、各部、委要全面抓好本系统的核查工作,明确上、下级核查工作的职责范围,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负责,分工合作。各级领导班子要明确核查工作负责人,请市委各大口认真核对一下各单位核查小组负责人名单。最近,有的负责人变动了,有的把党委领导人名单全报上了,实际多数人并不具体抓核查。还是要讲实效,搞责任制。各口和各区、县、局(总公司)、高等院校要根据具体情况,对第二批整党单位的核查工作,做出部署,定期向市委核查“三种人”小组反映情况和工作意见。今后市委核查“三种人”小组要着重抓十个大口和城近郊区的工作,十个大口要抓好所属局、总公司、高等院校和各县的工作。

2、党委要拿出一定的时间,听取核查工作的汇报,对重点核查对象的情况,要一个一个地听,认真地讨论。各部门要对工作后进的、情况复杂的以及领导班子不力的单位,采取切实措施,进行具体帮助,务使核查工作不留“死角”。

3、加强工作班子建设。要对工作班子进行必要的训练,定期组织学习有关文件,统一思想,掌握政策,交流经验。工作班子和负责人不力的,要调整,要加强,人员不足的,要下决心限期配足。有下属单位的各部、委,首先要建立起本身的工作班子,立即配齐足够的工作力量,切实把面上核查“三种人”工作抓好。

四、要注意从以下几个方面深入进行核查工作。

“三种人”的情况非常复杂,那些打砸抢的、造反起家的和帮派思想严重的人在“文革”中有不同的身份,是从不同的方面犯下严重错误和罪行的。要特别注意从各个不同方面进行核查,可能存在“三种人”的角落都要查到。例如:

1、“文化大革命”中搞过专案的人员中有严重问题的。“文化大革命”中搞专案的人是相当多的,情况差别很大,不能都去查。要实事求是地加以分析,区别对待。对于那些搞刑讯逼供、摧残人身的;编造假材料,制造冤假错案的,以及对造成上述错误或罪行负有直接责任的决策人,必须坚决查清。

2、利用写文章,作品极力宣扬反动思想,拉帮结派干坏事,是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阴谋篡党夺权的一个重要手段。对参与这一活动,反对党、危害党的人一定要认真清理。

凡在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直接操纵指挥的写作班子中,组织或炮制反动文章,对搞乱全国局势造成严重后果的核心成员;凡在“文化大革命”中极力宣扬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反动思想,粉碎“四人帮”后又反对或抵制四项基本原则,反对或抵制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攻击党的领导的,都应坚决查清他们的问题。

对积极制造反动舆论,或有意歪曲事实真相,写文章、作品,在全国或本市范围内起了很坏影响,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查清他们所犯错误的事实、情节以及认错态度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表现。

对按照当时中央文件以及中央或省市报刊的观点,写过错误文件、文章、作品,传播过错误观点的,不要去追究。

3、对“文化大革命”期间参加“三支两军”犯有错误的人员,要考虑到当时的历史条件,慎重对待。凡亲自或指使他人搞诬陷,搞刑讯逼供,制造冤假错案,造成严重后果的;凡谎报情况,致使领导机关判断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凡策划、组织、指挥武斗、造成严重后果的主要责任者,以及有其他严重违法乱纪行为的人员,应由原支“左”所在单位将他们的问题查清核实,将材料转给其现在所在单位。

4、“文革”中本市高等院校造反派乱了首都也危害全国。他们向各省市派出了大批联络站、记者站,很多都是经“四人帮”直接授意策划的。不少人在外地拉帮结派,迫害干部,挑动战斗,反军乱军,有的直接犯下了杀人放火的罪行,对他们的问题,本校虽然不了解具体情节,清理的难度大,也要认真清查,要利用已经掌握的一些线索和前一段“记录在案”工作中积累的材料,扩大战果,并且随着全国清理“三种人”工作的深入进行,还要揭发出一些问题,“记录在案”工作还要继续在这方面下力气。

5、党外人员中的“三种人”问题。对于党外人员今后有使用问题和发展入党问题,有的有重大罪行的还涉及追究刑事责任等法律问题,所以也要核查清楚。要注意随时积累材料,对其中属于与党员中的“三种人”同案的,可一并查清处理,不属同案的,可交由人事部门和有关单位查清核实,待整党结束后再作处理。

6、“文革”中打人致死的红卫兵问题。凡品质恶劣,手段残忍,致死人命的,或乘“文化大革命”混乱之机,以勒索、抢劫财物为目的行凶杀人的,以及有其他严重的刑事犯罪行为的,都要先把问题查清,掌握事实情况。

对于以上各类人员,都采取先查清问题,放在整党后期遵照中央有关政策规定再行处理的办法。

五、要在核查工作中,十分注意加强政治思想工作。

做好核查“三种人”工作中的政治思想工作,主要的是要彻底否定“文化大革命”,普遍开展好彻底否定“文化大革命”的宣传教育工作,从思想上、理论上统一对“文化大革命”的认识。只有从思想上彻底否定“文化大革命”,清理“三种人”工作才有统一的是非标准。这是消除核查工作的各种思想障碍和转变“文革”中犯错误人员思想的重要法宝。

在调查核实过程中,一些犯错误的人还用“文革”的错误观点为自己辩护,一些负责核查工作的同志思想上也因此受到限制,因而核查不力。我们要用十一届六中全会的决议和整党决定中的有关论述,统一大家对“文革”的认识。《决议》指出:“‘文化大革命’是一场由领导者错误发动,被反革命集团利用,给党、国家和各族人民带来严重灾难的内乱。”“实践证明,‘文化大革命’不是也不可能是任何意义上的革命或社会进步。”“文化大革命”从理论到实践都是完全错误的,必须彻底否定。

派性是当前核查“三种人”的一大干扰。既然“文化大革命”根本上是错误的,不管哪一派,都是错误的,只是在这件事或那件事、这个时候或那个时候,错误的程度、范围的大小有所不同。各派没有什么正确可争,都应好好总结经验教训。参加群众组织的绝大多数干部、群众是好的。但各派中都可能有“三种人”,也都可能有第三梯队的人选。现在,有些单位“明无山头暗有礁”,还有派性问题。平时还看不出来,一到提拔干部、发展入党就表现出来,在这次清理工作中表现更为明显,一派的人互不揭发、出证,互相包庇、掩盖,而且互相串连、对口径、通风报信。有的领导干部以是不是保我,反对不反对我来划线,这也是派性。派性掩护坏人,坏人利用派性。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坚持党性,根绝派性,绝不允许在清理工作中只清反对过自己的那部分人中的“三种人”,而不清保过自己的另一部分人中的“三种人”。对于坚持派性屡教不改的人,一定要给予纪律处分。对有意保护或包庇“三种人”的,或利用派性整人,搞诬告陷害和把水搅混制造混乱的,都必须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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