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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纯束在广西区党委干部会议上的讲话

日期:1984-11-9 作者:韦纯束

韦纯束

韦纯束同志在广西区党委传达学习十二届三中全会《决定》干部会议上的讲话(根据记录:整理)

我讲一讲怎么加快“处遗”工作的速度,加快抓好整党工作两个问题。

一、关于加快“处遗”工作问题

根据宋任穷同志的讲话精神,着重讲下面四点意见:

第一,正确认识当前我区处遗工作的形势

我区一年多来的处遗工作,宋任穷同志上次到这里已做了概括的总结,既肯定成绩,又指出我们存在两个主要问题。一个是审查的干部多了一些;一个是解脱干部晚了一些。希望我们要加快步伐,继续把处遗工作抓好。这次中央书记处会议纪要(刚才宝生同志传达了)也指出我们一年多来的处遗工作进行得比较稳妥,整党工作也搞得比较顺利。这我不想多说了。下面着重讲我们学习贯彻宋任穷周志讲话以来的形势。宋任穷同志是九月二十八日讲的,我们十月初就开始贯彻,开电话会,发通知,把他的《讲话》发下去,很快就使全区上下都明确当前处遗工作的重点,是要加快抓好解脱干部工作,统一思想,正确估价我们处遗工作的成绩和存在问题,坚决支持处遗工作,支持各级新的班子工作。一个月来,我们解脱干部工作进展很快,很见成效。全区停、免、撤、回避和背靠背审查的共×万×千×百×十×人,其中停、免、撤和回避的×千×百多人,背靠背的×万×千人。目前还有×万×千人待定案处理。据不完全的统计,十月份以前,全区定案处理只达到百分之二十多一点,现在已经达到百分之五十点七。已经定性处理和定案处理的,多属于与打死人和残酷批斗干部的问题有关。最近我们在统计上把“三种人”和打死人的分开,打死人的叫做严重违法乱纪。这样,“三种人”是×百×十×人;严重违法乱纪的是×千×百×十×人,都是干部,其中有一部分也是属于“二种人”,我们现在暂时不统计在“三种人”里面。象登过报纸的颜景堂、刘目忠、邓文光和白金友等,已经逮捕法办了,他们当然也是“三种人”。据初步摸底,在这些严重违法乱纪的×千×百多干部里面,大概有×××人是“三种人”的,有×千多人属于触及刑律,叫做严重违法乱纪(另有工人、农民和其他群众严重违法乱纪,已开除党籍的有×万××百×十×人)。还有已经定了性犯严重错误的×千×百×十人,给予一定的党纪政纪处分;犯有错误不给处分的,兔子处分的×千×百××人;有一般错误的×千×百×十人。最近,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在统计上增加一格,将查无问题、连一般错误都够不上的×千×百×十人另列。总而言之,已经处理了的×万×千干部,其中免于处分的占百分之五十多,给予一般的党纪政纪处分的占百分之二十八,双开除的占百分之二十二。十月份我们解脱的干部包括有一部分受党纪政纪处分的,共达七八千人。这方面工作量还很大,不但是解脱干部的工作量很大,还有平反冤假错案,落实五十四、五十五号、十五号文件,解决农村打死人问题。平反冤假错案,现在问题比较多的是地下党、游击队案件,才处理了八千件,占三分之一多一点。农村落实五十四号文件、五十五号、十五号文件,还有些夹生的地方。最近处遗小组下去调查,发现有十三个县,特别是武鸣、贵县、灵山三个县问题比较多,尾巴比较大。因此,处遗工作的任务是很繁重的,要在今年底基本结束还要做很大的努力。正如中央书记处会议纪要讲的,我们还要认真对待。

第二,继续加快解脱干部的速度

我们初步总结十月,份的经验,有下面几点:

1、要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和贯彻胡耀邦同志、赵紫阳同志、宋任穷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使各级党委、全体党员、干部和群众都充分认识到解脱干部是我们当前处遗工作的重点;认识到解脱干部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可能性,以及它的目的是为了迎接十二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新任务,为了实现广西先翻身这个战略目标。只有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才能排除一切干扰,克服一切阻力,使工作顺利进行。本来我们今年三月份就提出要解脱干部,要加快定案处理,但是,半年多来进展不快,到十月份才有较大的进展,这说明提高认识,统一思想,非常重要。这次开会,南宁地区小组李明森同志讲的很有代表性。他讲,为什么抓经济工作力量薄弱?一大批的干部受审查,又有更大批干部来负责审查他们,又加上有一部分老同志退到二线三线,剩下来搞经济工作的人,就不多了。我到南宁地委参加一次会议,听说地委宣传部编制二十二个人,还没有配齐,现在十来个干部,有六个干部受审查,负责审查这六个干部,最少要死六、七个人,领导还要讨论,抓业务工作的力量的确很少。科、室工作开展不起来,只有一个广播站能正常运转。(乔晓光同志插话:我到了邕宁县,社队企业局八个人,两个人受审,三个人审查别人,还剩三个,一个有病)。昨晚,广西日报记者送个材料给我看,隆安县最近搞得很好,原县委七个常委受审查,最近,他们学习贯彻宋任穷同志的讲话,把六个常委解脱了,从上到下,四大班子领导都下去抓解脱干部。过去,有些事实弄得不很清楚,现在已基本清楚了。如某公社一个副主任,说是跟打死人有关系,但一调查分析,当时他才十六岁,虽然讨论时他在场,但没表态,决定执行后他又没去,这不能算有直接责任。所以,主要经验之一就是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才能加快进度。

2、各级领导,特别是第一、二把手,要亲自抓,亲自主持会议,研究老大难问题。区党委也是这样。我们从北京回来后,常委连续开会,研究区党委管理的干部的定案处理和解脱问题,还分头找他们个别谈话,我已谈了三、四个。这个问题,刘庚同志在电话会议上讲得很清楚了,我也讲了不少。各级领导要亲自抓,要多作个别谈话,亲自审阅材料,把好政策关。材料要和本人见面,允许本人申辩。坚持以事实为基础,政策为准绳,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善。玉林地委的领导同志发现有的县掌握政策偏严,就及时纠正,对一风吹的问题也提出要防止,这很好。现在,从全区来看,免予处分的是百分之五十多,给些处分的是百分之二十八,双开除的是百分之二十二。总之,我们要认真贯彻中央的指示,宜宽不宜严,宜粗不宜细。有关定性的、关键性问题要细,不影响到定性的、反正是要免予处分的,可以粗些。顺便说一下,我们本来给中央写了个报告,是关于贯彻中央十七号文件的。中央决定,这个文件不发了。我区在具体执行中央十七号文件时,根据广西有执行“七·三”布告时的特殊情况,应该更加宽一些。在这里,我也想补充告诉大家一下,宋任穷同志的讲话,很多问题是很明确、很具体,很实际的。从宽处理的问题,我们在汇报时,说根据十七号文件,我区某人很象“军师”,但是他病了,瘫痪过。宋任穷同志说,算了,这种情况离休就完了。这与耀邦同志讲的精神是一致的,对几十年党龄的老干部,和中、青年干部应区别对待。当然,不是说老干部犯错误一律不问。在这里顺便说一个问题,有个别人反映,在去年底,特别是在今年上半年,处理的一些案件,比现在处理的重了一些。我们认为,相对平衡是需要的,但要绝对平衡办不到。我们要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能够从宽的尽量从宽。如原来属严重警告的改为警告也可以。我还接到几封信,说他们确实犯了错误,本来给他定严重错误是应该的,但他工资低,如能改为错误,可得一级工资,望组织上考虑照顾。我想,掌握政策,可在政治上、思想上严一点,经济生活上可放宽一点。

3、方法问题。解脱干部,就是要快。快也有快的办法。现在,经验证明,有几个快的办法。一个是“三堂会审”,当堂拍板。二是南宁地区、北海市的办法,把犯错误的干部分别举办学习班,学习否定“文革”的文件,提高认识。这样,有问题的认错了,结果解脱也快。区直机关的妇联,共青团等单位都是这样做的,一批一批地解脱了。三是简化手续。属背靠背审查,原来未经上级批准,现在又不给处分解脱的,不需请示上级。如实在要一个结论,就可在他的检查上写两句话,或是写同意本人检查就行了,或是写经审查属一般问题就行了。南宁地区的办法我很赞成,就是总结过去历次运动的教训,不采取开会叫人先检讨,然后让群众评议的办法。而是先个别谈,提高认识,叫他做一个自我交待,自我批评,当他的情况与组织掌握的基本接近了,组织上表态同意解脱。这样做,群众也满意。这是快的做法。四是学习解放军整党的经验,多搞个别谈心,正面教育,特别是进行彻底否定,“文革”的教育,在这基础上,多作思想转化工作,领导亲自谈话帮助,这也是比较快的。

4、要落实责任制。各级党委,各级办案人员,要分工负责,一抓到底,不要你弄一下,我弄一下,半途而废。同时,要做好办案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各级领导、各级党委都要用党性办事,坚持原则,消除各种顾虑,按中央的方针政策办,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办。只要材料核实,合乎政策,秉公办事,就下决心,不要怕个别人有意见,要消除不必要的思想顾虑。现在,我们办案的同志,相当普遍地存在思想顾虑。一是怕解脱大批干部会否定我们处遗工作的成绩。这一点,宋任穷同志讲得非常清楚,解脱干部不是否定处遗成绩,而是巩固成绩。就是说,审查是历史决定的。广西是重灾区,问题牵连很多人,需要审查一下。现在解脱也是必要的。二是怕一解脱就被说成是“四种人”包庇“三种人”。这种顾虑不必要,该解脱的就解脱,谈不上什么包庇“三种人”。三是怕漏掉犯严重错误的。因为“三种人”比较明显,但严重错误的就难掌握,因此怕漏掉。四是怕受害者告状,怕被审查人员不服。我们要学好宋任穷同志的讲话,增强党性,克服派性,大公无私地来办这些事。迅速解脱大批干部是大得人心的。宋任穷同志的讲话特别指出,广西当前处遗工作存在两个关键问题:一个要大家坚决支持处遗工作,一个要大家坚决支持各级新的领导班子。我们有中央的支持,有广大干部的支持,顾虑是不必要的。

5、对十一月、十二月的解脱干部工作要做出更具体的计划。现在还有×万×千多人待处理,我个人想,这两个月要是能够解脱×万×、×千人,只剩下千把×千,跨年度作为一个尾巴,以后结合整党进行,这样就主动了。如果我们把这×万多人解脱了,负责审查工作的二、三万人也可以“摆脱”出来,这样,贯彻新的三中全会精神,改革经济体制,发展生产,实现广西先翻身就更有力量了。

第三,认真处理好集体上访的问题

我们处遗工作的重点是解脱干部,另一个重点是解决集体上访的问题。讲全面一点,就是如何进一步全面地贯彻落实五十四、五十五号文件,把城乡打死人的问题彻底解决。现在这个问题还没有彻底解决好。据调查,还有十三个县,特别是贵县、武鸣县、灵山县、柳江县、融安县等,经常有集体上访。前两天,武鸣县又有十三个人到了北京。发生一次集体上访,牵扯我们很大的力量。怎么解决?根据我们一个多月来的调查研究,首先要懂得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是什么。从根本上讲,主要原因是我们对54、55号文件还没有完全贯彻落实好。应该指出,这些上访的人,绝大多数是有道理的,他们的问题或者部分问题没得到解决。包括老上访户,他们虽然是大部分问题解决了,但还有小部分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哪些问题呢?有政治方面的问题,比如说该平反的没有平反;个别少数凶手该捕的设有捕;也有个别人问题很严重,只调动一下,一点也没有影响个人的地位、利益;特别是确有一部分杀人凶手气焰嚣张,不认罪,威胁遗属。更多的情况是经济方面,生产、生活困难。有些受害者回采了,责任田没有落实;发三费就低不就高,有意见;特别是有些房子被烧被拆掉了,现在得到了补助款买不到材料,房子盖不起来,这些问题要解决好。还有一些是特殊的问题,如他家的人被杀光了,剩下他一个人。过去跑到新疆、海南岛或其他地方去,以后回来又没有职业,回原村又感到孤立。这种人往往是搞串连的头面人物,问题解决不好,还会影响别人。另一方面的原因是宣传教育工作做得不够,特别是彻底否定“文革”和法制教育进行不够。正如我们在汇报时胡启立同志讲的一样,应该走群众路线,应该大张旗鼓地宣传我们的政策,彻底否定“文革”。现在,有的地方不敢明确指出,搞联络站是错误的,串连、集体上访是错误的,是中央也反对的。这不好。有问题应就地解决,不应该采取这种大民主的方式。

怎样解决好集体上访问题,下面提点意见:

1、要在广大干部、职工和社员群众中,深入开展彻底否定“文革”的宣传教育和法制的宣传教育。对文革中两派造反组织都要否定,使广大干部、群众,包括遗属,深刻认识到“文革”中大民主的那一套搞法是不对的。谁“文革”中搞过造反,打、砸、抢、抄等等都是不对的。对那些经常上访的人员,应采取一个坚决、两个果断。一个坚决就是坚决走群众路线,依靠群众去做当事人的工作。—两个果断就是,凡是合理的要求就要解决,不能犹豫;要求过高、无理取闹的,超过政策允许的,要做解释和批评教育,不能迁就。比如,贵县的詹锦棠,她的丈夫在“文革”中被打死了,是值得同情的。她已领了“三费”四、五千元,三个儿女都安排了工作。但她一定要把自己的儿子调到县委当干部,她本人还要当处遗领导小组的成员,说“处遗不依靠我们这些人不行。”这就太过份了。去年,有的同志讲过这种话,说要依靠受压者,这种话讲得不准确,不科学,有片面性。她还要否定五十四号文件,说这个文件还不够,要中央修改。詹的丈夫已埋在村里,现又挖出来,要给他盖个纪念房。这就超出范围了。大家评道理嘛。广大遗属是通情达理的。无理要求的是极少数。有的干部抓处遗不得力,落实政策不得力,或者乱采的,要采取点组织措施,该调整的就抓紧调整,该换的就抓紧换,不然他在那里会误事。天等县就调整了一个,听说最近比较好了一点。至于有个别县提出,对为首串连闹事 的要次容审查,我们认为还是先做好我们应做的工作,走群众路线,把他无理取闹飞过头的要求公之于众,让大家评理。同时要对他们说,这样闹会犯错误的,我们出于爱护他,才给他指出,希望他马上改正。先做这个工作,如果他还不改,而行动已明显违法了,当然要依法办事。前些时候,自治区某学院有个讲师,他回贵县老家,发动几十人去打凶手,其实有些人又不是凶手。打还不算,还把人家的收音机、录音机、电视机、单车、手表、缝纫机,都抢了。这是不能容忍的,我同意把他拘留起来。他写了一封长信认错。以后看一看,改好了就放。上次武鸣县一些人拿尸骨来展览,我们也采取果断措施,严肃地告诉他们,限他们当晚收走,不然我们就收。大字报上街都不许可,你怎么拿尸骨上街呢?这是给共产党、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抹黑。由于我们态度严肃,他们当晚就收回去了。

2、要组织力量到重点地区、重点县、重点公社、重点单位去,检查落实政策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有的县就这样做了,效果很好。有些老上访户,现在问题解决了,他就不上访了。

3、我们在加快定案处理,大批解脱干部的同时,也要尽快依法处理已捕人员。前段我们已捕了一千七百多人,该判的应当抓紧判。据反映,有些凶手,根据五十四号文件精神,不够捕的条件,但态度很嚣张,不仅不去弥合伤痕,赔礼道歉,还讲一些威胁苦主的话。宾阳县有的同志提出,是不是把他们集中起来,办个小劳改队,一方面给予教育,一方面修路修水利。常委研究,感到这样做不妥当,不好掌握,还是根据中央的指示,搞弥合工作,要他赔礼道歉、低头认罪。如果确实够拘留的,可通过公检法处理。还有个实际问题,他不是党员、干部,党纪政纪处分不到他,开除公职他又是社员,好象没有一点表示,所以遗属有意见。对这些人要记录下来,不让他们入党,不让他们进职工干部队伍,要造舆论治治他们。

4、继续抓紧做好弥合工作。中央高度评价了我们群众的创造,做好弥合工作。我们对那些不去赔礼道歉、负荆请罪的,要教育他。特别是那些嚣张的,要打掉他的气焰,教训他一下。双方的工作也要做。现在,凡是做好弥合工作的地方,都比较安定。

5、重视抓好遗属的生产、生活的安排工作,扶植他们发展生产,摆脱生活困难的状态。有些买房子、耕牛的钱不够,可以贷款嘛,或者发动大家帮忙。因为公费是有限的。民政部门也想点办法嘛。我们扶贫队,首先要扶助这些人。

6、以后如果再出现集体上,访问题,发生在那个公社,那个公社党委要负责;发生在那个县,那个县委要负责;发生在那个地、市,那个地委、市委要负责。有人上访到北京,我们区党委要负责。凡是集体上访到北京的,我交代过,通通要写个检讨给中央,我们工作没做好,要作自我批评。我们在贯彻54、55号文件中,遇到一些特殊的问题,中央信访局已向我们表示,可以采取一些特殊的、灵活的政策。第一是安排工作问题。昨天常委研究,按照54、55号文件精神,全区大约有三百人左右的工作不好安排,但他们的情况确实很特殊。比如说全家其他人被杀光了,只剩下他一个,过去跑到新疆等地,现在回来了,无家可归,他不安心回那个地方,有些连房子也没有,确实困难很大。据一些重点县汇报,每个县只要能安排三、四个人,多的七个、八个,使他们能够安居乐业,能够成家,就可以解决问题。我们想和劳动人事厅研究,象解决国家干部职工的办法那样,给一些临时工、合同工指标,把这些人安置好。但不能扩大,不要引起连锁反应。第二个是抄家罚没问题。这个口不能随便开,还是按中央的文件办,东西在的,能够查出来的,一定要退还。现在有些东西确实还在,拆人家的房子,拿木头去盖仓库、盖学校、盖文化室、盖大队部,现在又没有公共财产,社队企业也没有,怎么办?我说我们怎么困难也要退给人家(折钱退或买材退还)。还有一个是农转非的问题。有的遗属原来家在农村,丈夫被打死了,带着小孩改嫁到城镇。她现在的丈夫是城镇人口,而她老是当黑人黑户,户口不解决,粮食不解决。我们准备跟公安厅商量,属于这一类的,该转就转。还有一些特殊困难的孤儿、孤老,特别是有些被迫害患了神经病的,按照规定发钱,还不能解决问题,要从实际出发,灵活掌握。如果我们把这些具体问题、特殊困难的问题解决了,集体上访就不会再发生,就是有人串连煽动,广大遗属、苦主是不会跟的。我们要坚决相信广大群众是讲道理的。

第四,组织检查验收的问题

哪个公社、哪个县搞好了,就要进行验收;没有搞好的,也要检查。计划在今年底以前做好这件事。我们准备发一个检查验收的提纲给大家参考。现在提出下面几点检查验收的标准、要求:

1、停、免、撤包括背靠背审查的干部解脱达到百分之八十五以上没有?

2、杀人的问题是否已按照党的政策处理,处理面达到百分之九十以上没有?群众是否已经基本满意?

3、五大冤假错案(除地下党外)的平反是否达到百分之九十五以上?地下党、游击队的冤假错案的平反明年上半年能否完成?

4、经济善后工作,按照55号文件的要求搞完了没有?在经济上,中央大力支持我们,给我们四千万元,都发下去了。现在的问题是用得当不当?据了解,有些不是专款专用,个别地方挪用、借用,有的拿来做奖金发,或做其他用,这是不允许的,要赶紧退回来。据反映,还有些单位谁挨打两个耳光,就给补助十元钱,如果真是这样发,那是不对的,要制止。

5、广大干部、群众思想是否已经统一?是不是都能拥护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飞方针、政策,增强党性,克服派性,彻底否定了“文革”,和中央在政治上保持一致?

6、有没有集体上访的问题出现?是不是已经出现了平平安安、一心一意地搞经济、搞生产,团结一致向前看的新局面?

关于处遗工作,总的是要求大家认真贯彻中央的指示和宋任穷同志的讲话精神,共同支持搞处遗工作,支持区党委和各级新领导班子的工作,特别是我们的老干部,老同志要做到这两个坚决支持。我们就可以把这件很难做的事情做好。

二、关于整党工作问题

整党的情况,中央说我们前一段工作进行是比较顺利的。但是应该指出,我们的进度还是慢的,发展也不平衡,存在的问题不少。进度慢有下面几个原因:第一是有的单位领导抓得不紧,有的说是出差了。(金宝生同志插话:出差也应该有人抓,不能出差就放下来,这是不对的。)第二是有些单位整党和业务的关系,和其他工作的关系摆不正。第三是学习差,思想认识跟不上,整党的自觉性不高,这是主要的。为了加快进度,按中央的要求整好党,现在提出几点意见:

第一,要订出计划,按计划抓进度。区直机关第一批整党单位,要求在春节前基本完成整党任务,在十二月中旬以前要搞完对照检查,能在十一月份搞完最好。第二批搞得快的、好的单位,最近也可以开始搞对照检查,其他单位希望在十一月底十三月初,搞对照检查。这不是走过场。有了条件的,就要认真抓好,实实在在。总之,要有时间观念,否则明年的工作还是被动。

第二,要总结经验。凡是搞得好搞得快的单位,有两点共同的:一是党委(党组)重视,第一把手亲自抓。我们好多单位都是这样的,如民族学院,农村政策研究室、妇联、纪检会等都抓得比较紧。二是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做到“三带头”,即学习带头、对照检查带头,整改带头。中央联络组刘庚同志在一次会议上讲过,我们区党委常委在整党中基本上还是做到认真的,学习和对照检查,包括整改是认真的。希望大家都带好头。

第三,要搞好彻底否定“文革”的教育补课。这个工作很重要。我们区党校在彻底否定“文革”的教育中,发现存在“四易”、“四难”的思想:就是抽象否定容易,具体否定难;全面否定容易,局部否定难;否定别人容易,否定自己难;否定远的容易,否定近的难。不联系自己的实际,不联系本单位的实际,这样不好。我们要向来任穷同志学习,敢于解剖自己,彻底否定“文革”,彻底清理“左”的影响。有些人过去支派很积极,并干了不少错事;也有不少人,在“文革”中既有受压受害的一面,也有造反犯错误的一面,都应自觉进行总结教训,彻底否定“文革”和清除“左”的影响。

第四,对照检查后,要马上作出整改方案,拿三个月时间,抓住本单位的要害问题,重大问题,包括以权谋私、官僚主义造成的严重损失等,系统地进行整改。我们要按照整党决定中那四句话去做,即“统一思想,整顿作风,加强纪律,纯洁组织。”全面完成整党任务。还要把整党和其他工作的关系处理好,把时间安排好。任务多,时间紧,要巧安排。要分两个班子,一个抓经济,一个抓整党、处遗。按照比较好的单位的经验去做,春节前区直机关绝大部分单位整党基本结束是可以做到的。大专院校还有几个单位就留到明年和地市一起搞。现在地市的只有南宁市搞,其他的地市明年上半年搞。县以下的明年下半年搞,现在先把处遗工作和经济工作搞好。

最后,顺便提一些建议。一个建议是:我们各单位各部门的班子和编制以内干部尚有缺额的,要赶紧配齐。区、乡、镇以下的基层党政班子也要尽快建立健全起来。现在我们解脱大批干部,要同时安排好这批干部,要同步进行。还要把建设第三梯队工作抓好。第二个建议是:社会治安问题,公检法司部门的工作大家要关心一下,还有纪检会、组织部这几个要害部门,大家都关心一下。他们的干部该配齐的要帮助配齐。有问题多的地方,恢复“处纠办”,设在政府那里,由各有关单位抽人。现在农田、山林、水利纠纷和民事纠纷较多,象灵山县有闹封建迷信的,搞祠堂的,广西日报已报道了。这些都是不正之风,会引起纠纷,影响安定团结,要有人去处理。我们老同志有些已退居二线,但有工作经验和威信,有些很适合搞这方面工作,同时安排一些年轻的同志配合一起抓。不然我们就不能全面实现安定团结,平平安安,一心一意搞生产。第三个建议是:各级党委在搞改革,抓经济工作,搞整党、处遗工作的过程中,要加强政治思想工作,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这两三年)我们干部思想波动是比较大的,这也是很难完全避免的。这次改革可能又要波动一次,因为改革牵涉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所以,我们要加强。政治思想工作,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坚持两手抓。这样,我们就能够更好地贯彻十二届三中全会精神,把各项工作做得更好。

(此件原载桂办文件[1984]29号)

来源:《处理“文革”遗留问题、清理“三种人”文件汇编(第一册)》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整党办公室。1986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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