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1984-1-21 作者:韦纯束
韦纯束在中央的直接关怀、领导和中央工作组的具体帮助下,我区于一九八三年四月全面开展了处理“文革”遗留问题工作。这是一件具有重要历史意义的大事,对于加强全区各族人民团结,实现长治久安,促进“四化”建设,都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和深远的影响。目前全区的处遗工作并没有完全结束,任务还很艰巨。为了迎接即将到来的整党,在整党中继续处理好“文革”遗留问题,做到善始善终,对前段工作进行一次初步小结,是很必要的。总的目的是为了巩固和发扬成绩,进一步统一思想,解决存在问题,继续前进,更好地完成这个历史任务。
一、对前段“处遗”工作的基本估计
一九八三年三月,中央对区党委的领导班子从组织上作了调整。这是中央解决广西问题的一个重大决策。新的区党委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的指示精神,从实际出发,提出处遗工作的主要目标和要求,以解决好死人问题、平反冤假错案和清理“三种人”为工作重点。回顾十个月来的处遗工作,大体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去年四月至六月,区党委召开了两次带关键性的处遗工作会议。以党的六中全会《决议》和中央关于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的指示为指导思想,联系我区“文革”以来一系列重大问题,全面进行拨乱反正,分清大是大非,统一思想,提高对处理“文革”遗留问题的重要性、迫切性的认识。同时采取了果断的组织措施,调整了部分单位的领导班子,把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仍在台上的“三种人”和犯有严重错误的人,以及一些阻碍处遗工作的领导干部,从各级领导岗位上拉下来,并且从各方面抽调力量,调整、充实和加强处理遗留问题工作的领导,层层派出工作组到下属单位帮助、督促开展处遗工作,可以说这是打开局面的阶段。第二阶段是七月至十三月,这半年时间主要是根据中央领导“七·一”指示精神,进行调查研究,制定和贯彻好经中央审批的区党委54、55号两个政策文件,排除各种干扰,扎扎实实地解决打死人问题和平反冤假错案等具体问题,这是做到既解决问题,又稳定局势的很重要的一个阶段。第三阶段是今年元月份以后,转入定案处理为中心,扎扎实实进行核查“三种人”和继续落实各项具体政策的阶段。总的来讲,十个月来,由于坚决贯彻执行了中央的各项指示,成绩很大,效果显著,整个形势比原来预想的还好。但是处遗任务尚未完成,局势稳定,但未巩固,今后的工作仍很艰巨,对形势不能估计过高。
前段处遗工作的成效,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
第一,通过反复学习文件,联系实际,分清大是大非,把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逐步统一到六中全会《决议》上来,从政治思想上进行拨乱反正,同党中央在政治上保持一致。
思想路线是政治路线的基础。我区“文革”遗留问题长期得不到很好解决,与前区党委一些领导的思想路线不够端正是分不开的,尤其是认为广西“文革”中有一条“正确路线”的错误看法,危害极大。因此,开展处遗工作后,我们首先发动广大干部群众反复学习六中全会《决议》和《邓小平文选》,联系实际,深入讨论“文革”是不是一场浩劫,以及广西“文革”中有没有一条正确路线这两个带根本性的问题。特别是在六月工作会议上,经过大家认真讨论产生了《关于“文化大革命”以来广西若干历史问题的意见(讨论提纲)》,对拨乱反正起到积极的作用。使大家明确认识到,“‘文化大革命’不是也不可能是任何意义上的革命或社会进步”,而是一场灾难深重的内乱。在这场内乱中,广西死人多,灾难深重,根本没有什么“正确路线”可言。是非明辨了,对长期存在的严重问题,对潜伏着的尖锐矛盾,以及一些地方正在出现动乱苗头看得更清楚了。原来有些同志认为“‘文革’已过去多年,水过湾、船过滩,过去了的事不必再挑起来搞了”,现在认为“潜伏矛盾是客观存在”, “非解决不可了”,为在处遗过程中为断排除各种干扰打下了思想基础。正如中央领导同志指出的,前段工作成绩很大,最根本的一条,就是进行了拨乱反正。
第二,在组织上采取了果断措施,调整充实各级领导班子,坚决把那些仍在台上的“三种人刀、在“文革”中犯有严重错误和妨碍处遗工作开展的干部从领导岗位上拉下来,迅速打开了处遗工作的局面,也为进一步清理“三种人”打下了基础。
我区由于在十年内乱中所遭受的灾难特别深重,“文革”遗留问题又长期得不到妥善解决,组织不纯和“三种人”占据领导岗位的情况十分严重。据不完全统计,全区“文革”期间参与杀人的党员有两万人,打死人后入党的一万人。区党委召开四月会议后,各地采取了停、免、撤职审查或回避、调离等组织措施,其中停职的一千九百一十二人,免职的二千四百九十九人,撤职的三百五十五人,回避的五百七十五人,调离的二百六十二人。在这些干部中,有厅(局)级七十五人,处级一百五十五人,县(科)级一千一百六十三人,公社(区)级三千零一十四人,一般干部(多是国家基层单位领导,不是领导的是极少数)一千一百三十八人。
在上述干部中,大体上可分为几种情况:一是地地道道的“三种人”,他们中多数又与杀人有牵连,有的还是亲自参与杀人,罪恶严重,不为群众所宽恕,需要依法判刑的人。二是在“文革”中犯有严重错误,需要审查和说清问题的人。这类情况的人中,大多数在“文革”中造反起家,后受提拔重用,进了领导班子,三中全会以后仍执迷不悟,继续坚持派性,搞“左”的那一套,群众强烈要求把他们拉下台来。三是反对甚至故意歪曲中央解决广西问题的指示,或者派性严重等方面的原因,严重阻碍处遗工作开展的人。事实证明,如果不采取这些断然措施,就不可能迅速打开处遗工作的局面,就要严重脱离群众。而一经采取上述措施后,许多地方出现了干部群众奔走相告,欢欣鼓舞的情况,有的群众来信来访说,“我们现在才真正相信区党委搞好处遗的决心”。这就是很好的说明。
第三,从全局观点,以党的最高利益、长远利益为出发点,拟定下达有关政策文件,妥善处理死人问题,对消除“文革”带来的严重后果,愈合十年浩劫所造成的伤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创造了很好的条件。
经过将近十个月的工作,基本弄清了我区在十午动乱中死人情况,据现在的统计,全区死人八万六千多人,其中七万多人又是在非武斗的情况下以残酷手段打死、杀死以及迫害致死的(包括杀俘虏),后果十分严重,加上长期没有得到严肃认真地处理,遗属与凶手之间复杂而尖锐的矛盾冲突,一直是我区不安定的因素。不少遗属不断上访上告,有的甚至直接找凶手“算帐”。全区去年五、六月间发生类似现象就有六千多起。
中央对我区处理死人问题非常重视,作了一系列重要的指示。我们根据中央的指示精神,从去年六月会议就开始研究有关政策,经过几个月的实践,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处理“文革”中打死人问题的指示,关于处理“文革”中被打死者遗属经济善后问题的决定(即区党委54、55号文件)。这两个文件经过中央领导同志以极其严肃认真的态度,非常细致地逐句逐字地帮助我们审查修改,因而是两个非常好的文件。各地在贯彻这两个政策性文件中,也花了很大的功夫,投进了巨大的力量。全区有十几万人参加“处遗”工作,如玉林地区仅这方面就动员了三万多人,平均每死一人就有四人去做工作。
各地在贯彻两个文件中,紧紧抓住了两件事:一是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及时逮捕那些罪大恶极、民愤极大、不捕不判不足以平民愤的杀人凶手和主谋者。全区到一九八三年底,共逮捕了“文革”中的杀人凶手八百五十七人(不包括一九八三年四月以前捕的二百六十七人)。在逮捕这些人时,群情振奋。许多群众还给区党委、给中央工作组、甚至给党中央写信,表示衷心的感谢。二是本着处理遗留问题是为了“团结一致向前看”的原则,紧紧抓住愈合伤痕这个中心环节,组织了强大力量,深入公社、大队,分别召开了党员会、干部会、群众会、遗属会、凶手会,并逐村、逐户登门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蒙山县城关镇有个凶手,在工作组耐心的教育下,他真正认识了错误,前后登门四十三次向遗属认罪,终于感动了遗属,取得了他们的宽恕。凡是工作做到了家,都出现了共饮和气酒,开诚相见,共弃前嫌的动人情景。有些遗属原来认为“杀父之仇,不共戴天”,“一堆黄土千年恨,子孙后代要报仇。”现在他们说:“冤冤相报何时了,我们同住一条村,共饮一井水,关门不见开门见,如今凶手认了罪,道了歉,我们一定顾大局,不记前仇。”上林县因害怕遗属抓打而外逃的一百三十七名凶手,均已应召回来安心生产。凤山县有两兄弟,因“文革”受迫害,一直躲逃在深山不敢出来,过了十多年“野人”生活,如今告别了莽莽森林,回到了自己的家园。
愈合伤痕工作的巨大成功,又为贯彻“少捕少判”创造了条件。昭平县盘古大队罗姓在“文革”中被打死二十人,六十名遗属多年来不断联名上书、上访,要求惩办凶手十八人,经过落实两个文件精神,积极搞好愈合后,除县里捕了一名指挥策划成批杀人的主犯外,对其余凶手不再要求逮捕了,并联名向中央、区党委写了感谢信,赞扬党的政策英明。全区按照政策文件列举的“七种人”对号入座,各地要求逮捕四千人上下。现在看来,全区需要逮捕法办的,有可能控制在一千五百人左右,至多也不超过二千。原来遗属对杀人凶手不受惩办、不认罪有气,对政治没有平反有气,对生活困难不解决有气。通过贯彻执行两个政策文件,这三股气消除了,全区出现了一个新的安定团结的局面。
各地在贯彻落实两个文件中,坚持政治平反与经济善后相结合,实行综合解决,效果也很好。因为“文革”中被打死的人多数被扣上各种政治帽子,长期株连家属,他们被当作反革命家属看待,多年抬不起头来,有的遗属伤心地说:“文革”以来,我们就象砍下来的黄麻,既被剥皮,又挨水泡,不但被弄得家破人亡,还不时受到迫害。”这些遗属最大的要求是在社会上不再受歧视,在政治上经济上得到一视同仁。各地对被害者一律给予了政治平反,并逐户登门送去平反通知书。许多遗属接到为其死去的亲人的平反通知书后,流下了热泪,激动地说:“感谢党和人民政府为亲人昭雪了沉冤,使我们在政治上重见天日,这是用万两黄金也买不到的。”搞好经济善后工作也是十分重要的,中央拨给我区三千万元的善后经费,对解决困难,促进生产,稳定局势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总之,各地在处理死人问题上,成绩很突出,特别是搞好愈合伤痕的工作,得到了中央领导的高度评价,认为这是坚持群众路线的一个创举。
第四、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方针,抓紧平反了大批冤假错案,大大促进了落实党的政策的工作。
平反冤假错案,也是我们这次“处遗”工作的重点之一,去年六月会议后,区党委作出了平反五大冤假错案的决定,随后各地成立了专门小组或指定专人抓落实工作。这件事虽然相对地抓得晚了一些,但已取得了一定的进展。据柳州、钦州、河池三地区,梧州市和柳铁的统计,“五大”冤案和其他冤假错案株连三万九千六百九十八人,到去年十二月底已平反二万一千九百七十三人,占总人数的55.5%。其中梧州市进展比较快,“反团”案已平反了98.4%,“五·一六”案已平反了97.2%,其他冤案已平反了83.3%。农村中因“反团”案受株连的人,许多已在搞好愈合伤痕工作中给予了平反。
第五,各地在相对集中很大精力、抽调大批干部搞好处遗工作的同时,结合搞好机构改革、调整领导班子,抓经济工作。一九八三年各地虽然都遇到各种比较严重的自然灾害,成果不够理想,但全区农业总产值预计仍可达到八十五亿五千万元,比全面发展的一九八二年还有所增长,粮食总产量超过了历史最高水平;工业总产值预计可达九十四亿元,比一九八二年增长百分之六,其中轻工业可增长百分之四,重工业可增长百分之九;全年财政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科学,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都获得了新的发展;社会治安也有了很大好转。
以上这些事实充分说明,中央对解决广西“文革”遗留问题的决策、方针和政策,是完全正确的;区党委和各级党委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的指示,各级党委派出的工作组和各地的老党员、老干部,都很辛苦,认真地做了大量的工作,成绩应该肯定。但是也要清醒地看到,由于遗留问题较多,情况非常复杂,时间又如此短促,有许多问题还来不及去解决,因而我们今后的“处遗”任务还很重,正如中央领导同志指出的,我们只走了一半的路程,而今后的一半路将更加艰苦。
当前存在的问题主要是:
(一)清理“三种人”的任务还相当艰巨,情况复杂,工作量大。前段时间全区已经拉下了一批包括有“三种人”的干部,但还不彻底。特别是要清理那些比较隐蔽的“三种人”和他们的“军师”,难度更大,需要做很多工作。对已拉下来的“三种人”和犯有严重错误的人的定案结案,工作量也还很大,对那些犯有错误和一般错误的干部的解脱工作,也都需要进一步抓紧抓好。
(二)平反冤假错案也还有大量的工作。有的地方才刚刚开始抓,少数单位甚至还没有开始搞。在平反冤假错案中,还有一个清理档案的问题,这个工作量也很大。
(三)贯彻两个政策文件也还有不少工作要做。愈合伤痕问题,工作做得比较好的地方,要巩固成果,没有搞的,或者没有搞好的,还要进行补课,特别是城镇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双管单位,一般来讲都比农村差,需要进一步做工作;经济善后工作中被抄没收钱物的清退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要按照中央的有关规定继续搞。
(四)工作发展不平衡,还有死角面,有些单位至今还没有打开局面。特别是一些业务部门直接管辖的企事业单位和二层机构,要进一步帮助他们把“处遗”工作开展起来。
(五)经过十个月来的反复学习和拨乱反正,分清大是大非,不断增强党性,公开闹派性的人越来越少了。但是,派性是一种顽症,要彻底清除派性的影响,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还要做长期的艰苦的工作。
二、在“处遗”实践中的几点体会
处理“文革”遗留问题牵涉面广,政策性很强,在某些问题上,矛盾十分尖锐,情况非常复杂,稍有不慎,便会出乱子。所以中央领导同志一再强调:“态度要坚决,方法步骤要得当”;“问题要解决,局势要稳定”。十个月来,我们遵照中央领导反复强调的“稳妥坚实”这一根本方针,做到有领导、有步骤、有秩序地前进,使整个“处遗”工作不断深入健康地向前发展。在实践中我们体会较深的有如下几点:
第一、中央的决策、关怀和指示,是我们搞好处遗工作的先决条件和根本保证。中央对广西处理“文革”遗留问题一直十分关注、重视,多次督促区党委抓紧解决。一九八一年以来,中央先后几次派工作组来了解情况,对存在问题提出许多宝贵意见。中央书记处对区党委一九七九年一月和一九八二年十二月关于处理“文革”遗留问题的两次报告,都很快作了批复,对一些重大问题作了明确的批示。
全区的“处遗”工作开展起来以后,中央对我们的工作更是关切。可以说,我们在“处遗”工作上的每一重大决策和具体方针、政策,都是在中央领导同志的关怀、帮助下产生、形成和逐步完善的,我们每取得一点成绩,都得到中央的及时肯定和鼓励。没有中央的关怀、帮助和不断给予指示,我们要在极其复杂的情况下,把“处遗”工作步步引向深入,把如此复杂艰巨的工作搞好,是不可能的。
第二、贯彻思想领先的原则,组织党员、干部反复学习文件,一搞好思想上、政治上的拨乱反正,克服派性,增强党性,是把遗留问题解决好的重要关键。回顾这段经历,可以说,我们的处遗工作一直是在不断清理“左”的思想、克服派性,排除各种干扰中稳步前进的。通过召开四月工作会议,特别是六月工作会议,在中央工作组的帮助下,以党的六中全会《决议》和中央的重要批示武装广大干部群众,对一系列重大问题进行了全面的拨乱反正,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会议产生的《广西“文化大革命”以来若干历史问题的意见(讨论提纲)》以及随后区党委作出的关于平反五大冤假错案,的决定,就是思想认识上大提高、一大统一的重要标志。两次会议和这些文件产生后,也并不是所有认识问题都解决了。如去年七月以后,正当我们贯彻中央领导同志关于“稳步前进,稳妥坚实”指示的时候,一些人企图否定处遗工作的成绩,从各方面进行干扰。区党委根据中央的指示精神,及时地召开了会议,用摆事实、讲道理的方法,肯定成绩,驳斥谬论,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排除一切干扰,稳定了局势。事实证明,只有不断地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不断增强党性,克服派性,排除“左”和右的干扰,才能更好地完成拨乱反正,解决“文革”遗留问题这个历史任务。
第三、认真解决好各级领导班子的问题,“处遗”工作才有可靠的队伍和组织保证。事实说明,哪里采取了坚决有力的组织措施,哪里的处遗局面很快就打开了;相反,哪里仍让“三种人”和犯了严重错误的人把持领导岗位,哪里的处遗工作就迟迟开展不起来。当然,阻碍处遗工作的,不一定都是“三种人”。因此,在进行组织调整时,区别各种不同情况,分别采取停,免、撤、回避、调离等措施。在局面已经基本打开、情况基本弄清之后,一般就不再采取停、免、撤职的办法,改为有问题就背靠背进行审查,这只是做法上适应形势发展而作的改变,不是方针的改变。对于清理“三种人”,是始终坚定不移的。
第四、严格掌握政策界限,做到“稳妥坚实”,既解决问题,又稳定局势。中央指示我们,处遗工作,要“按党处理历史问题的方针政策办”;“广西情况特殊”,要“采取特殊政策”。对于这一条,我们在处理死人问题上是体会比较深的。我区在“文革”中死人比较多,问题非常严重,一定要严肃处理。但是考虑到这些问题是在“文革”这个特定历史条件下发生的,必须遵照六中全会《决议》的精神,从全局观点、以党的最高利益、长远利益为出发点,采取宜宽不宜严,宜粗不宜细,捕人问题宜少不宜多的方针,区别对待,妥善处理,对与杀人有牵连的人,除了那些情节特别恶劣,后果极其严重,不惩办不足以平民愤者外,凡属胁从、奉命行事,情节较轻,已向遗属认错、认罪,取得群众宽恕者,就可以免予追究刑事责任。事实已经证明,通过搞好愈合伤痕的办法,消除“文革”给我区带来严重后果的做法,是完全正确的。在处理“在种人”和犯有严重错误的人问题上,我们也坚持了实事求是、区别对待的政策。在查证工作中,我们又推广了黑龙江省委的经验,坚持全面地、历史地看问题,如实反映问题的性质、情节和程度,不夸大,不缩小,定之有据,否之有理。在定案工作中,强调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对于在“文革”中犯了一般错误的同志,不管参加过哪一派组织,通过学习、总结历史教训,实事求是地讲清了问题,不再坚持派性,就给予解脱。所有这些措施和做法,不仅是必须的,也是正确的。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团结大多数,有利于团结搞“四化”。
第五、贯彻群众路线,把方针政策交给群众,使处遗工作有了更广泛的群众基础。事实证明,群众有无限的创造力,如搞好愈合伤痕工作的经验,首先就是上林、资源等地群众创造的,是党的方针政策和群众结合的产物,为我们处理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发生的死人问题,找到了一条如何坚持少捕少判,既解决问题,又稳定局势的出路。在搞愈合伤痕工作中,各地也广泛运用了群众的力量。如贵县依靠一千九百多名老党员、老干部、老社员参加的劝导组,配合一千多名国家干部,结合落实政策,做愈合伤痕的开导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功,使局面很快地由被动转交为主动。
第六、由于各项工作任务很多,必须处理好“处遗”与其他工作的关系,特别是与经济工作和机构改革、调整领导班子的关系,做到紧密结合,互相促进。如果等到处遗结束才进行调整班子,那会使工作更加被动落后,而且对处遗工作的开展也不利。在实践过程中,我们还深刻体会到:对调整领导班子和作好定案处理工作的工作量是很大的,左不得,右也不得,急于求成不行,慢慢来也不行,必须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纵观全局,统筹兼顾,善于结合,妥善安排。
以上这些,是从正面总结出来的经验体会。如果从反面来总结,可以看出我们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教训也是很多的。如在掌握情况方面,特别是掌握第一手材料方面,我们就做得很不够。由于核实材料不够,有时还会被一些假象所迷惑,作出错误的判断。又如,对处遗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估计不足,在工作部署上存在着急于求成的毛病。对条条块块如何紧密结合,抓得也不够,致使一些单位无人管,出现死角面。在具体工作上注意了处理打死人问题,而对伤残问题注意不够,没有及时予以解决。对犯错误的人的思想转化工作也还做得不够(包括对那些思想有抵触、态度不端正的人的批评教育做得也不够)。这些问题都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克服。
三、关于继续搞好“处遗”工作的意见
按照中央的要求,春节后,即在今年二月开始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整党,跟上全国整党的步伐。为此:
(一)要明确整党和处遗的关系,通过整党进一步把处遗工作搞好。我们搞处遗的目的、内容和整党没有什么矛盾,前段的实践证明,处遗是为整党创造了条件,打下了基础;整党又是善始善终完成处遗任务的动力和保证。因此,在整党中因势利导、顺理成章地继续把处遗工作搞好,巩固和发展处遗的成果,是完全必要和可能的。在某些方面,如清理“三种人”,纯洁组织,还有可能比外省搞得快一些。我们应该有这个信心和决心。
(二)关于整党工作的部署安排:自治区部委厅局以上单位从二月起开始全面整党(领导班子未调整的先调整好领导班子)。地、市和区直部委厅局以下单位,也要着手做好整党准备(各地、市拟在第三季度开始整党,县和厂矿企业、事业、学校、科研等单位,拟于今冬开始整党)。未开展整党的区直单位及地、市、县,除按中央指示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整党文件,边学边改外,应继续抓紧把“处遗”工作搞好。与此同时,各单位都要抓紧继续完成机构改革工作。
(三)关于组织领导机构:区党委即将成立整党办公室,下设四个小组,即处遗小组、核查“三种人”小组(定案处理小组)、秘书组、联络组(或叫调查研究组)。凡还未设立整党机构的,则保留现有处遗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照常开展工作。今后各地市县的处遗机构里,要设有核查“三种人”小组。区党委整党办公室今后直接与区直各战线、厅、局及地、市的整党、处遗机构联系。区党委过去派出的工作组,将作必要的调整,以适应开展整党和继续搞好“处遗”的需要。
(四)不论是已开展整党或未开展整党的单位,领导班子都要有明确的分工,设立两套人马,一套抓整党和处遗,一套抓经济和其他工作。耀邦同志已经指出,我们的经济建设尚不理想,一定要想办法搞上去。经济工作搞不好,就会变成政治问题。我们任何时候都不能忘记这件头等大事。去年,我们根据中央指示精神,把处遗摆在一切工作的首位是必要的、正确的,但随着形势的发展,今后就要把搞好经济工作摆在第一位,这个指导思想必须明确。
(五)关于定案工作,一定要严格掌握政策界限,继续抓紧抓好。
(1)由易到难,先抓好两头。一方面先把那些非常明显的有代表性的、停免撤又比较早的头面人物处理好;另一方面对那些犯有错误或一般错误的干部,抓紧弄清问题,尽快予以解脱。属于不太明朗的中间状态的(主要是指严重错误和“三种人”之间的),则可稍放后些,一个一个来办,但也不能久拖不决。凡是定案处理的,一定要作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经得起历史检验(材料一定要与本人见面,不要怕有反复)。
(2)鉴于定案工作量大,我们的力量又有限,今后对背靠背审查的干部要加以控制。要按干部管理权限,归哪级管就由哪级批准。
(3)要严格掌握政策界限,根据中央的有关指示和区党委的有关规定,对人的处理要做到既严肃又慎重,既不能放过一个“三种人”,又不能扩大化。区党委上次召开定案会议时,讨论制订了几条政策界限,这个文件经过这次讨论修改确定后再印发下去,仅供领导参考,不作为正式文件。这次会议印发的几个案例,和已印发到县的外省的几个案例,各地应认真参阅,这是严格掌握政策界限的具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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