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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领导,再接再励,全面做好二期整党的核查工作: 陆禹同志在北京市核查工作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日期:1985-11-5 作者:[待确定]

全市第一期整党已结束,参加整党的党员6万人。第二期整党正普遍铺开,应参加二期整党的党员总数是65万,其中现在已开始整党的有35万以上。预计其余30万党员将在年底以后陆续开始整党。整党工作的重心已转向基层。根据整党的步调和市委对清理“三种人”工作的部署,各区、县、局(总公司)已将核查工作普遍推向基层单位。目前,一期整党单位正在抓紧对核查工作的收尾和总结,二期整党的核查工作正向纵深发展,相当一批单位已从查证阶段转入定性处理阶段,全市核查“三种人”结案工作的重心开始转向基层单位。现就当前核查工作的情况,对进一步做好二期整党的核查工作讲几点意见:

第一部分 怀柔会议以来全市核查工作的形势

核查“三种人”工作已经引起了全市各级党组织的普遍重视,工作抓得也比较紧。今年4月份,市委核查“三种人”小组在怀柔县召开了核查工作座谈会,会议分析了工作情况,重点讨论了抓紧做好结案处理工作问题。6月份又召开了市委各部委领导会议,专门研究了加强核查工作的领导问题。9月下旬市核查办又向市委各口、各区县通报了第四季度工作要点。在这些会议之后,市委各部委、各区县局和高等院校积极行动,采取实际步骤,进一步加强了对核查工作的领导,许多单位党委领导同志亲自动手,查漏防错、分析工作找差距、认真对待信访工作、狠抓结案处理、督促后进单位,促使全市核查工作有了新的进展。如市委工业部、城建部、农村部、教育部以及北京矿务局、汽车工业总公司、燕山石化总公司、北京铁路分局、医药总公司、二轻总公司、建工总公司、建材工业总公司、外贸总公司、司法局和清华大学、平谷县、丰台区等相当一批单位核查工作做得好,在市核查办的简报中已陆续介绍了他们的经验。总的看来,全市核查工作的形势是很好的,发展是健康的、顺利的。主要表现在:

1、对重大案件和非正常死亡案件的查证进一步落实,暴露和查清了一批有严重问题的责任者。大家从实际工作中切实体会到查清大案要案是核查“三种人”的基础工作,从而一查到底,查明一案,牵出一批结案对象。全市“文化大革命”中非正常死亡10,275,现已查清了78%,其中有责任人问题的2,193人。市委工业部在对6起大案的联合调查后,除复查了过去处理过不需再作处理的12名责任人外,还发现了5名属于“三种人”、10名属于犯有严重错误的人需要定案处理,现已定“三种人”2人,其余13人正在办理结案审批手续,并对已调出本单位的7名责任者转出了材料。他们还对全系统“文化大革命”中发生的1,440起非正常死亡案件认真组织查证,现已基本查明了死因,共查出问题比较严重的责任者386人,各总公司(局)和基层单位对每个死亡者的查证都写出了调查报告,市委工业部向市委和市委核查工作领导小组写出了工作报告。查出的主要责任者均已列为核查对象,现正分别情况,进行定性处理和转材料的工作。平谷县委核查小组狠抓“文化大革命”中危害严重、波及全县的“叛国集团冤案”的查证工作,该案涉及的单位不管是县委机关还是基层单位,不管是开始整党与否,一齐协同作战,彻底查清了事件的起因、经过和后果,对查出的全部主要责任者已定“三种人”5人,定犯严重错误的14人。这一案件的结案对象占全县已结案数的三分之一。又如北京大学查清了全校师生关注的“文化大革命”中制造流血事件的武斗班子的问题,清理出了武斗的指挥者和骨干分子,已定“三种人”2人,定犯严重错误的2人。

2、结案工作的质量有明显提高,定性处理工作的进度加快了。怀柔会议以后,各单位就如何搞好核查对象的结案材料普遍组织了业务学习活动。使过去做过审干工作的老手明确了新形势下清理、结案工作的要求,使做案件工作的新手懂得了如何全面做好案件审理工作。各单位围绕结案工作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的要求,抓紧并加快了结案工作,上报的结案材料基本做到了4种材料齐全,材料内容符合要求。在已定性处理的案件中,还没有发现事实有重大出入的,定性处理总的看来掌握的比较好。

目前全市列为核查对象的××××人(其中党员××××人,群众××××人),已查清的占80%。其中已定“三种人”××人,已定犯严重错误的×××人。拟定“三种人”或犯严重错误的都在整理他们的定案材料;经审查,有3,800余人属于一般性错误或无问题,已及时予以解脱和澄清。由于各级组织在怀柔会议以后抓紧了结案工作,在上述已结案的×××人中,属于7、8、9三个月结案的占了一半以上。按结案任务量和已结案数的比例看,结案率较高的是市委工业系统、农村系统、城建系统,还有丰台区、崇文区、东城区。当然,还有些系统和单位进度仍然缓慢,如市财贸口和宣武区、西城区、海淀区等结案数很少,需要进一步加强工作。

3、多数一期整党单位的核查工作基本上与整党同步结束。参加一期整党的均系市级领导机关、市属各局、总公司机关和部分大专院校,各单位认真进行了核查工作,通过摸底考察,全面了解了机关干部在“文化大革命”中的表现,查清了一批有严重问题的人,包括少数原来不掌握情况已列入后备干部名单的人,从而为纯洁干部队伍,调整领导班子,正确地提拔、使用和教育干部的工作发挥了应有的作用。由于各单位对核查工作抓得比较紧,一期一批整党单位已定“三种人”5人,已定犯严重错误的41人,只有2人因情况复杂尚待继续查实结案。一期二批整党单位应结案数81人,现已结案63人,尚有18人的问题基本查清,因等待结案处理,暂不讨论其党员登记问题,这18人主要分布在少数几所大学,预计近期可结案。这充分说明,只要抓紧查证工作,基本上可以做到核查与整党同步进行。

4、很多单位在查清大事件和非正常死亡、做好定性处理工作的同时,注意检查对受害人落实政策的工作。主动协助有关部门积极为受害人和被牵连的家属解决遗留难题,使他们感受到党的政策的温暖,看到了核查工作的成效,彻底割掉了“文化大革命”遗留下来的“尾巴”,大大增强了群众对核查“三种人”的信心。如北京矿务局的“丁宁反革命集团”冤案,当时隔离审查38人,株连8个单位165人,其中多数是知识分子。1978年虽给予平反,但在结论上还留有“尾巴”。这次矿务局党委在查清事件后,明确提出了推倒一切不实之词,为受害的同志彻底平了反,并将决定通知了受害者。平谷县小学教师孙文英,是原国民党起义将领孙良诚之二女(孙良诚原系国民党绥靖区副司令兼一〇七军军长,于淮海战役中率领该军军部和一个师向我投诚)。1967年6月,孙文英同志给当时学校革委会副主任龚维贤贴了一张大字报,批评其领导作风问题。龚对此大为不满,伺机报复。龚借孙所谓家庭出身不好,在群众中散布流言蜚语,并先后揪斗孙二三十次;揪斗时龚对孙又踢又打,在生活中还对孙百般折磨,强迫干脏活、重活。冬天,把孙锁在无窗纸的屋子里,使孙脚被冻坏。龚对孙如此残酷折磨长达一年之久,使孙的身心受到严重摧残。在当时就激起民愤,不少村里的群众集结起来找龚说理算账,平谷县委鉴于龚维贤在“文化大革命”中挟嫌报复,情节恶劣,后果严重,有民愤,在整党中认罪态度又不好,已定为“三种人”,开除党籍。县委和县核查小组对龚维贤严肃处理的同时,重视对孙文英同志落实政策。孙在“文化大革命”中受迫害致残而不能正常工作,现已病休在家,参照因公致残办法,病休期间工资及福利照发,并责成有关部门为她联系到县医院治病,还为她解决了一些生活上的困难。县委副书记王秀峰和县委统战部部长、教育局领导同志亲自登门慰问孙文英同志,向其宣布了对龚的处理,她一再感谢组织上的关怀。

5、二期整党单位结案工作的重心已转向基层,核查工作正处于关键时期。由于大多数单位坚持核查工作先于整党进行,把核查“三种人”一竿子插到基层,已开始整党和相当一批未开始整党的基层单位,核查对象中已基本查清、具备了定性处理条件的案件数开始明显增加。同时,二期整党所用的时间比一期大为缩短,已开始整党的35万党员约年底前后可完成党员登记,陆续开始整党的单位日益增多。因此,只有一鼓作气,加紧查证和按照政策做好结案工作,才能适应整党发展的新形势,争取核查工作的更大成绩。

第二部分 当前需要高度重视的几个问题

在核查工作比较好的形势面前,须要清醒地看到在各系统和单位之间,工作的发展仍不平衡,特别是还存在某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不认真解决,将影响核查工作深入进行。主要是:

1、在一些单位仍然存在定性处理失之过宽的现象。去年6月、8月,我在市委两次核查工作会议的报告中,指出了“当前一些单位对有可能漏掉‘三种人’和有严重问题的人的情况,尚未引起足够的重视。”并侧重从防漏的方面做了分析和部署。在市委核查小组今年4月召开的定性处理工作座谈会上,贾九朝同志代表市委核查小组,分析了影响结案工作进度的因素,并提出了“少数单位对定案对象有定性偏低,从轻论处的现象。”今年6月,金鉴同志在市委各大口负责人会议上再次指出了要克服一些同志的松劲情绪和定案工作上从轻论处的现象,要求各级党委狠抓一下加强领导的问题。市委各部委和区、县、局党委在实际工作中注意解决这方面的问题,加强检查,把好关口。但是,至今定性处理偏宽的问题仍然存在。在市委核查小组平衡的定为“三种人”的××人中,有××人是报案单位定犯严重错误,经各口和市委核查小组审议改定为“三种人”,占已定“三种人”总数的40%。最近,市委财贸部对进入二期整党的58个二级公司的128名核查对象的查证情况进行了检查,在上述人员中各单位原拟定“严错”3人,经查,问题清楚应定为“严错”的4人,问题基本清楚,初步拟定“严错”的有20余人。拟定“严错”数从3人上升到近30人,这个情况虽较为突出,但可说明偏宽的倾向在一些单位确实存在。

产生偏宽的原因很多,这里特别强调4点。

一是部分同志对中央整党决定和清理“三种人”的指示认识不够,对中央55号文件和17号文件理解片面。这些同志在相隔十多年后,对“文化大革命”中“三种人”的错误和罪行印象淡漠了,对“三种人”可成为隐患的危险性认识不足。有的片面强调“特定历史条件下犯错误”,有的单纯强调“认错态度好”、“工作表现好”,而模糊、混淆了错误的性质。

二是从思想上认为“宽比严好,以免定错了再平反”。这种想法是片面地吸取了过去的教训,应该看到,我们这次核查工作,一开始就特别强调实事求是,证据要百分之百的准确,对不清楚的问题宁可留有余地。要严格按17号文件的政策界线定性处理,就会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三是有的领导同志用人不问政治,不看政治品德,有“惜才”观点。他们只看“文化大革命”中有严重问题的人眼下“能干”、“工作表现好”,怕定性处分以后不能再提拔使用或者要从现领导岗位上拿下来,甚至因经自己推荐或提拔到领导岗位上,如今核查处理后怕否定自己,从而为这些人说情、开脱。有的甚至称颂犯有严重错误而又不认账的人“文革”后是“一腔热血为工作”,不愿定性处理。这些同志不承认干部的“四化”,首要的是革命化,在定性处理时常常只强调有严重问题的干部的“三化”条件。而忽视了革命化的标准。甚至有少数同志认为基层单位的负责人既使“文革”中有严重问题,也是小单位、小人物,如今不定性、不处分,今后也翻不了大浪、毁不了船。他们忘记了“文革”中产生的“三种人”相当一批就是从本单位、本地区起来干坏事,造反入党、上台、起了家的,就是这一批人紧跟“四人帮”祸国殃民的。海淀区建筑公司三工区有两名负责人“文革”中是造反头头,有严重打人行为,造反后从工人当上了区工代会委员、区修建管理处革委会常委。今年3月在问题尚未查清的情况下,公司党委就作为一般错误对待,并将2人由工人转为干部,继续担任工区正、副主任。今年下半年在区委检查这一问题时,公司负责人还一再强调他们“能干”、“经济效益高”,直至区委核查组派出工作组进行直接调查,才查清了这两个人的问题,最近正在定案处理。

四是少数同志特别是派性比较严重单位的领导同志,害怕和回避矛盾,想息事宁人,维持现有局面。有的说:“我们单位各方面工作不错,列了核查对象怕跑风漏气引起波动。”有的工厂该查的事没有查清就不了了之,群众反映工厂派性严重,而厂党委书记竟认为“核查可以了,现在要团结起来向前看,不再算历史旧账。如果核查再翻腾,工厂就不好收拾了”。

2、一些单位有漏查、漏定的现象,个别后进单位如不及时改进工作,可能成为核查的“死角”。主要表现在下列几方面:

(1)对已查处过案件还有漏查的。如市建材局全面复查了全局系统50起非正常死亡案件的材料,发现有两起原来以无责任人问题进行过处理了结,实际需追究责任人。其中××厂一名干部1968年被打死,当时以“跳楼自杀”予以了结。1978年复查此案,确定是他杀,对一名凶手判刑。这次检查,该厂说1978年已处理过了。实际尚有5名责任者过去未追究,应列为核查对象。显然,如不做深入检查,就轻易漏掉了。又如公交总公司汽车×场党员张某,“文革”中造反当上了场机关领导小组副组长、支部副书记,在主管清队时指挥并动手刑讯逼供,毒打十余人,手段残忍,一人的膝盖骨被打骨折。当一位遭受折磨的同志怒斥他们时,张还扬言“我敢作、敢为、敢当”。这样一个问题严重的人竟未列为核查对象。该单位认为张在“批清”和“揭批查”运动时做过检查,“就把他忽略了”,由于总公司查漏,才列为核查对象。

(2)有的单位派性严重,有只清对立派的现象,容易造成漏掉另一派中有严重问题的人。这在一些“文革”中派性严重的大学和派性与宗族、宗派易于纠缠一体的农村等单位尤应引起重视。某大学负责核查工作的干部最近竟然为“文革”中有打人问题的本派一名骨干分子出具组织证明材料,说“此人‘文革’中表现不错”。他们在“记录在案”工作中也有对同派人记的简略,对另一派记的详尽的现象。

(3)城近郊区的部分街道对非正常死亡案件的查证不认真。在全市1万多非正常死亡案件中,属于城近郊区的有3,700余人,占三分之一。这些死亡大多发生在“扫四旧”时期,有些是红卫兵和群众群打致死,查证工作确有较大的难度。问题是一些同志知难而退,特别是怕因此而触及落实政策遗留问题,不愿积极做调查工作。“文革”中有一些街道积极分子、派出所民警和房管干部挟嫌报复、谋财害命,勾结“红卫兵”,借“红卫兵”之手迫害干部、群众,整人致残、致死,或借故遣返,侵占房屋、财产,有些至今还用着人家的衣物,占着人家的房屋,如不认真查清,就要漏掉,并给已分散在各地工作的当时有杀人等严重问题的“红卫兵”的考察了解造成困难。

(4)一些单位对“文革”中有问题现已调出人员的材料转递工作抓得不够紧。对查证大案要案中涉及的责任者,虽注重了对本单位人员的结案工作,但未及时将已调出人员的材料整理转出,有些转出的材料对主要问题和关键情节记述不清,缺乏旁证,成为目前可能漏查、漏定的一个因素。最近还发现有的单位在人员调动中发生遗漏材料的问题。据反映,文物局去年7月由崇文区房管局调入一名干部,调前已列为房管局核查对象,办理调动手续时,区房管局未介绍上述情况。今年6月从市人事局调入一名由浙江省转进北京市的干部,市人事局早在去年11月就收到浙江省临海县委对这名干部的“记录在案”材料,材料记述了他“文革”中多次残酷斗、打教师的问题,但未把材料随本人档案转给文物局,今年8月才被发现,造成人员审查、使用上的被动。这里再重申一下,凡列为核查对象的,在未查清结论前,不准调动,以防因调动而漏查。凡违反规定的一律退回。

(5)有少数后进单位亟待改进工作,如不抓紧解决将可能出现核查工作的“死角”。据市委城建部分析,在二期整党的214个单位中尚有9个单位的核查工作打打停停,底数不清,工作班子似有实无,核查进展不大,占总数的4%。市委教育部分析了全市16所市属和双管院校的核查工作状况,有6所院校的党委对核查工作领导不够得力,查证工作不够落实,进展缓慢,个别的没有打开工作局面,占大学总数的9%。市委工业部在检查一期整党单位核查工作质量时,发现有个别双管局对重大案件的责任者查证不彻底,该转出材料的未转,对群众揭发信未逐件查证落实,但却已向市里写出了总结报告,说“没有‘三种人’,没有犯严重错误的人”。亡羊补牢为时未晚,最近该局党委已认真做了研究,党委主要领导同志检查工作,对不清楚的人和事抓紧了补充调查,这是好的。

3、有一些基层单位核查工作还不落实,各级领导部门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以解决。今年第三季度市核查办协同市委有关口重点了解了30个工厂、学校、商店及城建系统的场、队等基层单位,发现有些单位的核查工作存在松、粗、慢的问题。松,主要是党组织对核查工作研究的不具体,缺乏明确的计划、措施和责任分工,对核查工作抓得不紧,时有停顿,有的开始整党的单位尚未将中央55号文件、17号文件精神传达到党员,支部书记也只是听过一遍传达,对方针和政策界线理解不深;粗,查证工作粗糙,对核查对象主要问题的取证不认真;慢,不能及时分析案情,核查进度缓慢,有的尚未开始整党的还在等整党开始后再进行核查,没有紧迫感。此外,有些基层单位的同志错误地认为“挂号容易,销号难”,以为挂了号够不上定性时不好交待,对上级组织报核查对象名单时“留有余地”,更没有深入扎实的调查工作。

另外,还要对基层单位中有些领导班子或主要负责人“文革”中有严重问题,障碍核查工作的情况引起足够的重视。“文革”后几次清查和调整领导班子,一些有问题的人“沉了底”,调往基层单位,同时近几年来对领导班子的考察、调整工作的重点在区、县、局及其二级单位,有些最基层干部中有问题的人未触动,其中有的现在主持整党和核查工作,群众不敢揭发与其有牵连的人和事,更不敢揭发他们本人的问题。有的人甚至在党委会上扬言“我有什么问题!”园林局绿化处下属10个基层单位,3个单位的负责人“文革”中有问题,其中一个单位党总支的5名成员中有3名是核查对象。这类单位只有先解决领导班子的问题才能使核查工作顺利进行。

第三部分 下步核查工作的意见

1、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关于清理“三种人”的方针政策,全面理解和坚决执行中央整党决定、中央55号和17号文件,坚持不懈地认真负责地完成纯洁党的组织的任务。当前主要是解决好防宽、防漏和防松,做到深入学习、抓紧定案、检查工作、推动后进。

各级领导同志要进一步深入学习中央关于清理“三种人”的方针政策。中央领导同志最近严肃指出治党要严,对“三种人”和其他有严重问题的人的处理,不能失之过宽。胡启立同志前不久指出:“清理‘三种人’的工作,各单位要继续抓紧,不得松懈,以免养痈贻患。”充分表达了党中央对清理“三种人”的高度重视和关注,我们必须坚决执行。要看到能否清理“三种人”,做到“除恶务尽”、纯洁组织,是检验党的领导班子战斗力强不强,党性强不强的一个重要标志。要用严肃、认真的态度加强对核查工作的领导。还要检查基层干部和党员是不是知道和理解了中央对清理“三种人”的方针、政策,还没有向基层党员传达中央55号、17号文件精神的要尽快组织传达、学习,对过去传达粗糙的和“文革”中问题较多的单位还可以再传达,以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扫除核查工作的思想障碍。

各级开展整党和尚未开始整党单位的党组织,要在最近结合自己的实际,对核查工作进展的情况,进行一次认真的检查,实事求是地做一番分析,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核查工作的措施,经党委讨论后,向上级党组织做出报告。如上所述,市委有些部、委和一些区、县、局都在最近检查了基层工作的情况,研究了存在的问题,做到了心中有数,提出了下步工作的具体意见并付诸实施,收到了好的效果,此外,凡是整党单位核查工作基本结束的,要纵观全局,回头看一看:“文化大革命”中本单位发生的重大案件、造反派造成的各种损害以及群众的各项检举揭发是否对得上号,要查遗补漏,做到善始善终,并向上一级党组织写出总结报告,党委负责人要签字,对报告负责。对自报核查工作结束的单位,上级机关要派人进行检查,不能草率收兵。

随着整党的不断深入,有些核查结束的单位还可能发现新的要清查的人和事,要随时发现,随时清理。

2、抓紧定性处理工作,加快结案进度。根据各单位的统计、安排,年底前要争取再完成400至500人案件的结案工作。

目前多数区、县、局(总公司)已积累了一批比较成熟的案子,只要抓紧材料工作,及时研究定性处理意见,就可以在短时间内完成较多的结案数。最近,市核查办对年底前的结案工作做了部署后,各口与所属各区、局、院校对年底可以完成的结案量做了摸底排队,报来结案总数为503人。看来只要切实抓紧结案的各个环节的工作,完成上述任务是完全有可能的。

请各单位注意抓好下列几方面的工作:

(1)一期整党单位尚未结案的,要在年底前全部完成定性处理工作。

全市“记录在案”人员×××人(其中大学×××人,局、总公司和各区机关××人,基层单位×××人),“首都三司驻外地联络站”人员××人。要按照要求,在今年11月底前完成上述人员的了结工作。少数难办的案件至迟在年底前做出结论。对其中属于犯有严重错误以上的,要经过与本人核对和必要的补充查证工作,做出定性处理。对属于一般性问题的,要由所在单位写出核查意见报市核查办备案。最后由市核查办汇总全部处理、了结的情况,经市委核查小组研究和市委审定后,向中指委核查组做出书面报告。

以上结案任务量近半数集中在教育口,因此,各高等院校要抓紧工作。

(2)要求市委各口和各城区抓紧第二期整党单位的结案工作。截止10月中旬,在开始二期整党的35万党员范围内,拟定“三种人”29人,拟定犯严重错误的434人,需结案数共463人(含部分“记录在案”人员)。要力争年底前保证质量地完成400人以上的定案处理。根据目前的统计,结案量在100人以上的有工业口、教育口、农口、结案量在50人以上的有政法口、城建口和海淀区、丰台区等,这些单位都要特别抓紧落实。

(3)市委各口、各城区要对年底前的结案工作做出全面安排,进一步落实结案名单和日程,督促指导好结案工作。

(4)通过狠抓重点案件的查证工作,推动核查向深入发展。

经各口、各区初步筛选,全市“文革”期间发生的造成严重后果、可能查出有严重问题的责任人的重点案件共90余件;区、县、局级以上的党政领导人、正副教授、正副研究员、高级工程师、知名的作家、演员、教练员、运动员、劳动模范、战斗英雄、民主党派人士、重点中学的党支部书记和校长,以及其他知名人士的非正常死亡110余人。以上事件和非正常死亡都应列为重点案件,要通过各口、各区层层有组织有领导的抓紧核查或联合办案,力争在年底,迟至春节前全部查清,以及早确定责任者,并继续深入查实其问题,做出结论处理。

经初步了解,在核查对象中已被列入处级以上干部后备名单的有近××人,其中有5人曾做为局级三梯队人员,这类人员是核查的重点。还有一些原区、县、局级干部“文革”中有问题,在整党开始前就已免职,现大多离休,他们的问题多与本单位、本地区的一些核查对象有牵连,需要抓紧了结。对以上人员都须组织专人抓紧查证,安排在年底前结案。

(5)为进一步积累把握政策界限的经验,严格执行党的纪律,防止从轻论处,目前定严重错误和“三种人”的最后平衡权限仍在市委核查小组。鉴于结案量日益增多的状况,还要根据市委各口的实际情况,逐步将定严重错误的平衡审定任务放归各口。市委核查小组决定,第一步已将工业口、城建口、城区口定严重错误的审议、平衡权下放到市委工业部、城建部和市核查办公室。承担审议、平衡严重错误案件任务的部门,对副局级以上干部的案件仍要报市委核查小组平衡;其他有争议的、疑难的犯严重错误的案件也属严重错误的,也不要因其态度不好,而拔高定为“三种人”,但在处理上可适当从严。全市已定犯严重错误的人中,也有因态度恶劣而被开除党籍的。

4、切实加强各级党委对核查工作的领导

各级党委都积累了很多加强领导的好经验,这里主要强调做到:精心部署、动口动手、改进作风、排除干扰。

要精心部署,党委和核查领导小组除审批案件之外,要定期认真地讨论核查工作,听取核查组或核查办的汇报。对核查工作的全局要有统筹安排,要根据实际情况对每一阶段的工作做出切实可行的部署,对重要的、疑难的案件要提出办理的措施。特别是分管核查工作的领导同志要切实解决好当前核查工作中存在的失之过宽、过松的问题。对本地区、本单位可能出现遗漏的因素要有实事求是的分析和解决的办法,把工作落到实处,二轻总公司为查漏防错,组织了核查工作检查组,抽查了15个自报无大事件、无核查对象的单位,查出有5个单位的6起事件需要追查责任人,有的责任者转到外厂当了党总支书记,促使这些单位立即组织力量继续调查核实。二轻的同志真切地感到:没有精心的指导,就没有实效。各级组织还要根据实际需要,进一步充实和加强核查队伍。核查领导小组中要有党委组织、纪检和人事部门的负责同志参加,核查工作班子中也要有这些部门的干部参加工作,并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以保证工作的连续性。各区、县、局要十分注意基层单位领导成员确属“文革”中有严重问题的,要尽快查实并定案处理,暂时不能处理的,不能由他们领导整党和核查工作。要首先把那里的领导班子调整好,依靠新调整的班子去领导核查工作。

要动口动手。党委分管核查工作的同志要既挂帅又出征,多做实事。凡须由党委讨论、决定的问题和审批的案件,要及时研究处理,不拖不压。有些案件就是因在领导同志手中或党委、党组排不上号而延误下来。领导同志要参与分析案情、做核查对象的思想教育工作。许多领导同志在“少讲空话,多做实事”上是身体力行的,我们通过整党简报曾发过建工总公司和平谷县委的经验,这些单位党委书记和主管核查的副书记能亲自动手抓核查,直接指导重大事件的查证工作,总结基层单位突破难点的经验,多次亲自出面与核查对象谈话,耐心地争取犯错误的人转变态度、交待问题,教育了犯错误的干部,鼓舞了参加核查工作干部的情绪,推动核查工作取得明显成绩。这些经验是值得学习的。

要改进作风。检查工作是有时间性的,既不能赶进度,草率收场,更不能松懈拖延,影响整党的步调。核查工作的领导部门要深入到任务重、工作难度大的单位直接指导,现场办公,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减少不必要的层次和反复,提高办案质量。市委农村部和工业部核查办公室的同志努力下基层,面对面地研究工作,讨论如何掌握政策界限,并根据自己掌握的面上结案的状况,研究统一和平衡政策的问题,受到下面同志的欢迎,提高了工作的实效。

要排除干扰。组织处理,政策性很强,要取慎重态度,坚持实事求是,认真执行政策,以对党对同志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工作。有的单位确实存在“明无山头暗有礁”的情况,执行纪律时看亲疏关系,从而姑息纵容,不讲原则,干扰了定性处理工作。胡启立同志最近讲到:“清除一个,党的威信和力量就会大大增强;相反,如果不清除,就会造成恶劣影响,大大削弱党的战斗力。”“对问题严重并已查清的人,还姑息纵容,怕得罪人,讲面子不讲原则,这本身就是腐败的表现。”从轻论处的现象,虽然原因很多,有认识问题,有派性和说情的干扰,等等,但根本的还在于领导人在执行政策时态度不够坚决,不够果断。为此,要求各级核查小组在定性处理工作中,一定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政策为准绳,秉公办事,不得受干扰、徇私情而任意“减码”或“加码”。对为他们开脱、求情的应严肃批评,对蓄意袒护包庇的应绳之以党纪。手不软才能“除恶务尽”,做到了这一点,就会进一步促进核查工作的健康发展,把关系纯洁党的组织的大事真正做好,并且通过清理“三种人”的工作,为加速实现党风的根本好转做出贡献。

来源: 中共北京市委核查“三种人”小组《市核查工作会议文件》,1985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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