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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济文在广西整党档案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日期:1986-9-3 作者:区济文

区济文

区济文同志在全区整党档案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记录稿)

一、编写“文革”大事记和大事件的指导思想问题。

编写“文革”大事记和大事件,是从思想上、政治上和组织上继续拨乱反正的一项具体工作。“文化大革命”,是一场史无前例的大灾难。编写好“文革”大事记和大事件,实录这场灾难,把它载入史册,用血和泪的教训来教育群众,告戒后人,彻底否定“文革”,防止这样的历史悲剧重演,实现长治久安。这就是我们编写大事记、大事件的指导思想。现在,有几个带根本性的问题,摆在我们面前,必须统一认识。

1、“三种人”会不会卷土重来,能不能东山再起?打倒“四人帮”后,我们广西拨乱反正晚了六年多,一九八三年开始“处遗”,连续搞了三年半,取得了很大成绩。现在还要想一想,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还会不会卷土重来,东山再起?依我看是不可能的,因为党中央和全国人民决不会答应。但是,林、江反革命集团的残余分子和“三种人”东山再起,不是说一点可能性也没有。所以,编写大事记和大事件最重要的一条,就是如实记下“三种人”和严重违法乱纪分子当年造反、夺权、武斗、打砸抢和杀人放火的错误和罪行。要是不揭露他们,不把他们的罪过记录在案,等到一定时机,一定气候,他们就会钻到各级领导班子中来。“处遗”工作搞了三年半,曾经出现过四次反复,就是由于“三种人”和杀人犯罪分子对处分不满,起来闹翻腾的。但每次翻复都被中央和区党委克服了。以后还有没有人想搞“地震”,闹翻腾呢?看来还会有的。在某个地区,某个单位,一旦气候适宜,他们就要闹的。我们编写大事记、大事件,就是为了彻底否定“文革”,维护安定团结,巩固“处遗”成果的。我们要立场坚定,旗帜鲜明,理直气壮地写出来。我们有中央,区党委的支持,有群众的支持,不要怕“三种人”搞翻腾。讲这个问题,是希望同志们有精神准备,要积极、热情,严肃认真,坚持历史唯物论的观点,写好大事记和大事件,完成中指委办公室交给的整理好处遗整党档案的重要任务。

2、编写大事记、大事件,千万不能忘记“文革”造成的重大灾难。我们全区在“文革”中共死亡×万×千多人,冤、假、错案二十万起,株连一百多万人,参与杀人和制造冤假错案的有××万人,他们的亲属有×××万人。对犯了严重错误和罪行的人是要处理的,该法办的要法办,该处分的要处分。但对历史问题的处理,政策是从宽的。十年内乱,给党和国家带来严重的灾难,给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这些都需要在大事记、大事件里反映出来,一件件大事,一个个事件,究竟是怎样发生的,指挥是谁,参与是谁,受害者是谁,简明扼要地写下事件的始末,造成的严重后果,使责任者在现在和将来,想翻案闹翻腾都不能得逞。

3、十一届六中全会《关于建国以来的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指出,这场“文革”由于领导者错误发动,不可避免地给一批极端分子——投机分子、野心分子、阴谋分子以可乘之机。他们当中有的被提拔到了重要的以致非常重要的岗位上来。写大事记和大事件能遗漏他们的足迹吗?不能!能不写他们的错误和罪行吗?不能!能掩盖和歪曲他们的错误与罪行吗?不能!中央[1982]55号、[1984]17号文件和区党委的有关文件,对这些极端分子的问题都讲得很清楚了。但是,“三种人”抓住《若干历史问题决议》中一句话“特定历史条件”发生的错误,为自己开脱罪责,把自己所犯下的罪行与毛主席犯的严重错误相提并论。我们必须明确,毛主席的错误是伟大无产阶级革命家犯的错误,而“三种人”是乘毛主席的错误干反马克思主义、篡党夺权、打砸抢的勾当。对严重违法乱纪的人和“三种人”,不但要处理,而且还要把他们显赫一时的“战功”载入史册。这些极端分子都是些什么人呢?大致可分为三种类型:一类是领导集团中,中央一级有林、江反革命集团,省、市、自治区有马天水、刘建勋式的人物。二类是象中央[1982]55号和[19843]17号文件中所指出的极少数青年学生中政治上无知,由于对毛主席的信赖走入歧途变为极端分子,冲冲杀杀,当了造反派头头搞打砸抢,危害党和人民,这是我们必须记录在案的对象。这里面包括三部分,一是大专院校的重要的造反派头头;二是大专院校中虽然不是造反派头头,但犯了“三种人”错误和罪行的人,这一部份人在清查中遗漏了,没有引起重视。三是当年未满十八周岁的红卫兵中,有些极少数品质恶劣,杀人手段残忍,必须严肃处理。有些犯了“三种人”错误,后来上了电大、业余大学、大学的干训班,现在已当上中层干部,处长、厂长、科长、主任。一些领导见他们年轻,文化高,有本事,觉得很可爱。这实际上是有意无意把“三种人”保护下来。对这些人和事,大事记和大事件要写,要有勇气写。不揭露他们,不清理他们,有朝一日,他们是想东山再起的。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中的中层干部,也有极少数的极端分子。廖炜雄原来是区党委组织部副科级干部,造反后当上了造反派常委,赴京谈判代表,区革委会副主任,区党委常委、组织部副部长、宣传部长、梧州市委副书记,成为上层领导集团决策的核心人物。各地、市也有这类的人物。桂林两派都有司令、政委和总政委、总指挥,在他们背后,还有幕后策划的参谋和军师,起的作用不小。大事记和大事件要把两派的头头造反活动写下来,不能忘掉他们的大名。

二、几个月来工作的成绩、经验和问题

五月会议后,全区编写“文革”大事记的工作,由于各级党委的重视和支持,取得了新的进展,可以说已经摸索到写作的经验了。各地、市、县和柳(州)铁(路局)先后送来初稿和修改稿七十五本,这是很大的成绩,使我们对完成这项工作任务充满了信心。在七十五本稿子中,有十五本是写得比较好的,稍加修改即可定稿,其余六十本还需要斟酌研究,花点气力,精心修改。这六十本稿子,大致有三种情况:一种是对大事条目写得可以,但一般条目写的不够完备,言简意不清;一种是一般条目写得好,但遗漏了特别重要的大事条目;一种是虽然抓住了大事条目,但只是轻描淡写,一笔带过,如有的县死了几百人,甚至千多人,大事记落墨甚少,只综合了全县死人数字,写上后记就完了。合浦县大事记对一般条目是写得不错的,但死人问题却没有写清楚,这样就不能列为十五本较好的大事记了,如果补上乱杀人问题,就比较完善了。当然,较好的十五本稿子,对重大事件基本上是写清楚了,但也还有一些本子的一般条目写得不如合浦县的真实精练,也需要进行修改补充。都安瑶族自治县“文革”中死了一千八百人,大事记却回避了这个重大问题。还有“农业学大寨”,搞浮夸,“左”得很厉害,吃了不少的苦头,大事记也没有认真地写下来。类似都安这样,也还有一两个本子。这种大事记疏漏重大条目太多,既不能起到彻底否定“文革”的教育作用,也不能起到巩固“处遗”成果的作用。这六十本稿子,不论属哪一种类型,都要求我们克服困难,严肃认真,再作修改和补充。有些本子遗漏重大事情多,修改的工夫可能大一点。总之,只要我们再加把劲,排除干扰,是可以把稿子改好的。到目前止还有十个县没有写出初稿来,进度确实慢了些,希望这些县迅速组织力量,排除干扰,抓紧写好,不能再拖了。要象南宁市委那样,初稿不合格,立即组织力量,抽调熟悉“处遗”的同志来写,下决心把大事记写好。回顾前段工作,能写出较好的本子,有些什么经验呢?第一,领导重视。不少单位整党办的负责同志把编写大事记当作贯彻十一届三中全会路线的大事来抓,亲自上阵,落实编写人员,挑选熟悉“处遗”情况,党性强,办事公道,有写作能力,坚持辩证唯物论和历史唯物论的同志来当编辑,力排干扰,方法对头,写出的大事记不仅快,而且反映了客观,恢复了历史的本来面目。搞得较慢的市、县,首先是怪我们区整党办没有向各级说清楚这项工作的重大意义以及具体的办法,也没有及时检查督促。因此,他们来能把编写大事记的工作列入议事日程,迟迟不组织力量。有的单位虽然抽来一两个人,因为不熟悉情况,工作展不开;有的单位随便叫一两个人兼搞,写出几个条目,就算完成任务,把人打发回去了;有的单位编写人员很努力,写出了初稿,可是送到领导那里审阅,领导工作一忙,就把稿子压下一两个月。要解决存在的这些问题,就要象南宁市那样,及时总结研究,采取措施。只要抓得紧,还是可以赶上来的。第二,大事记和大事件写得好不好,关键是能否坚持实事求是的精神。不论写稿或审稿,都要有历史唯物主义的态度,如实反映“文革”中的大事,不能掩盖。例如,有一个县的一个派头头,在“文革”中拿去公款几万元,有关领导不让写这一条。我们认为不仅要写,而且要查个水落石出,这笔巨款究竟拿去干什么,这个派头头是否有中饱私囊行为。我们要把工夫花在真实二字上,只要是真实的人事,与大事有关的人,不管他是谁,也不管他现在干什么,都要写上。不真实的事,不要写,要是写上去了,以后发现了就必须改正,这就是我们党历来提倡的坚持真理,纠正错误的原则。第三,要为历史负责,经得起历史的检验。我们写大事记和大事件要尊重事实,实事求是,对历史负责,对党对人民负责。当然,要当一个名符其实的“史官”是不容易的。不过只要领导重视,是能够把稿子写得好的。我们再次重申,编写“文革”大事记,查清“文革”大事件,是中央整党工作指导委员会指示要办的,一定要抓紧抓好,保证质量,完成任务。

三、这次会议的任务。

1、研究样本,总结交流经验。会议印发的桂林市和临桂、柳江、天等县四个本子,是写得比较好的,供大家参考和借鉴,也请同志们研究这四本大事记的优缺点,并提出意见,进一步修改,使它更完善。

2、通过解剖麻雀,交流经验,大家从中得到启发,回去后把本单位的大事记写好。进度慢的单位,回去后要把这次会议精神向党委汇报,请党委配备编写人员,解决查阅档案材料问题,加倍努力,在十月底以前完成县、市大事记。地、市整党办既要抓紧写好地、市的大事记,同时要督促帮助县里写好大事记,协助县里审定稿件。审稿问题,一靠本单位领导,二靠地、市整党办协助,各地、市解决不了或者感到拿不准的,可以随时派人来区整党力、共同研究。各县、市把稿子修改好之后给区整党办送十五份来,我们准备汇编成册。

3、关于编写大事件问题,也是这次会议要研究布置的,各地、市、县写好大事记后,就转入写大事件,因为写出大事记是写大事件的基础,而写好大事件又是查清处理大事件的必然结果。

大事件与大事记既有内在联系,又有区别,一般的说,大事件是在大事记中选择若干突出的事件系统地整理而成的,其事实包含在大事记中,但它比大事记更为系统,对大事件的来龙去脉前因后果阐述得更详细完整。我们还更进一步认识,写好“文革”大事件又可以防止漏掉“三种人”和有严重问题的人。中组部和中央核查组多次指示查清“文革”大事件,以便严密地清理“三种人”,防止漏掉“三种人”和有严重问题的人。所以从查大事件到写大事件,可以与核查“三种人”密切结合,达到巩固“处遗”、整党成果。

在编写大事件时,除按实际情况秉笔直书外,为更明确事件的性质,分清是非,可加以适当的评述,通过大事可以看出地、市、县“文革”的基本轮廓概貌。我们要求大事件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①地(市)、县“文革”的概况,如死亡、伤残人数,冤假错案及平反昭雪情况,处遗情况等。②每一大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及事件的由来、发展和结局。③每一事件造成的严重后果和影响。④与事件有关的组织机构、人员,这些人员的身份、地位和作用。⑤每一事件关系人的定案处理情况,现在下落。⑥材料的来源。

我们现在收到十个县的《大事件》,现印发北流县《大事件》供大家参考。

来源:《处理“文革”遗留问题、清理“三种人”文件汇编(第三册)》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整党办公室。1986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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