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1986-4-9 作者:胡耀邦
胡耀邦正确处理党内两种不同的矛盾,在我看来,这是我党建设的一大课题。
我们不应当忘记:当毛泽东同志处于发展马克思主义理论高峰的时期,写下了一篇光辉的理论著作《矛盾论》,为我们阐明了认识世界一切事物的根本方法。他说,世界上任何事物都充满着矛盾。一切事物都是在自身的矛盾运动中发展的。没有矛盾就没有世界。我们党也是在矛盾中发展的,前进的。党内如果没有矛盾和解决矛盾的思想斗争,党的生命也就停止了。
我们一些同志,特别是一些年轻的同志,在这个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根本问题上,遇到具体实践总是对不上号。他们经常自觉或不自觉地害怕矛盾,回避矛盾,甚至掩盖矛盾。因而,这些同志往往使自己处在被动的地位,无所适从。
毛泽东同志五十年代还写了另一篇理论著作,把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分为两类。这也是一个光辉的思想。但是,第一,他在这里说到用正确方法解决党内矛盾的成功的历史经验,然而没有进一步阐述新的历史条件下的党内矛盾。第二,他虽然从《矛盾论》起就指出党内矛盾有对抗性的和非对抗性的,以后又一再指出这一点,但他自己晚年却严重混淆了不同性质的矛盾特别是党内不同性质的矛盾,甚至在许多问题上完全颠倒了,直到发动“文化大革命命”,使党和国家遭受一场本来可以避免的大灾难。
一般地讲,党内矛盾问题需要认真对待,特殊地讲,在今天我们实行一系列改革政策的情况下,更要认真对待。
根据毛泽东同志的思路,结合我们今天的实际,从矛盾的内容和表现形态的角度上来说,可不可以把党内经常存在的大量的矛盾划分为这样两种:一种是工作上认识上不同意见的矛盾,另一种是个人利益同党和人民利益的矛盾。
现在先讲党内第一种矛盾,即工作上认识上不同意见的矛盾。
革命工作是一项极其艰难的工程。总的说来,在长期的斗争中,不同主张不同意见的矛盾是经常发生的,工作中的失误也是难以避免的。
建设社会主义更加艰难。因为没有成功的现成经验。这就要求我们党善于集中全党的智慧,确定正确的方针,制定正确的政策,同时善于处理工作上认识上不同意见的矛盾。
毛泽东同志晚年恰恰不善于处理党内这种范围的矛盾。结果就造成一种风气:不但听不得不同意见,而且把不赞成和不完全赞成自己主张的好意见,当成“右倾”、“走资本主义道路”、“反党”。
我们党认真吸取了这种失误的严重教训,用完全不同的方法来解决工作上认识上必然要经常出现的不同意见的矛盾。(一)每个重大决策,事先都进行反复的酝酿然后才作出决定。(二)党的会议上允许党员自由地发表意见和批评任何人,即使错了也受到保护。(三)只要尽了心尽了力,即使工作中出现这样或那样的偏差,也应允许改正。(四)如果对党中央的方针政策不赞成,只要在工作中不违反并且努力执行,允许保留意见。
党内工作上认识上不同意见的矛盾一般不是对抗的。是否有可能转化成为对抗性的矛盾呢?当然可能。那就是:(一)对党中央的方针,政策,不只是思想上的保留,而且在工作中抵制;(二)越出党的组织,散布同党中央对抗的主张和政策。这样就破坏了党的组织原则,也就是破坏了党的纪律。只有在这两种情况下,才说得上矛盾带有对抗性,才能对这样的人严肃进行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现在再讲党内另一种矛盾,即个人利益同党和人民利益的矛盾,又是怎样的呢?
我们要求每个党员将个人利益无条件地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这是区别党员和非党群众的根本界限。我们说,共产党员之所以不愧是无产阶级的先进部分,就是他们不但能随时随地把党和人民利益置于个人利益之上,而且能够在必要的时候自觉自愿地牺牲个人的利益去维护和实现党和人民的利益。
这不是说,党组织不要关心党员的个人利益。只要有可能,党组织应该关心和照顾党员的个人利益,使党员个人利益同党和人民的利益恰当地结合起来。
但是,我们常常看到不少的党员,特别是一些干部党员经不起这种考验。
有些党员对党和人民的利益不关心,有些党员对党和人民的利益淡漠,而对个人的利益则斤斤计较。
还有些党员个人主义极端严重,把个人利益凌驾于党和人民利益之上,甚至严重违法乱纪,以权谋私。这是完全丧失共产党员根本立场的恶劣表现。
对于这一方面的矛盾,当然也要作具体分析。一般的和大量的不属于对抗性质,不要把轻微的错误看成重大错误,不要把一时一事的错误看成不可挽救的错误。但是必须明确,那些严重违法乱纪,严重以权谋私,为了个人利益和本单位、本部门的小集团利益而严重损害党和人民利益的党员,他们同党的矛盾是属于对抗性质。这是一个大界限。抓住这个大界限,才能把这种带有对抗性质的问题同工作上认识上的不同意见和失误区别开来。
我认为,现在我们党内的主要偏向,不是对第二种矛盾搞过了、搞重了。主要偏向是对这种矛盾认识不足,缺乏鲜明的立场,不敢理直气壮地下手解决其中那些已经带有对抗性质,甚至已经尖锐对抗的矛盾。这也就是小平同志指出的:软弱。我们应当努力克服这种软弱状态。
克服的办法,就是中央机关带头,认真健全各级党组织的政治生活,健全民主集中制,严肃党的纪律。不客气地说,我们现在有些党组织,包括某些高级党委,谈不上有什么健康的政治生活,关系学盛行,政治空气淡薄。或者说,低级的庸俗的气味太多,政治的原则的空气太少。
我们前面所说党内发生的同党对抗的矛盾,是指同党的宗旨、组织和纪律根本不相容,如不改正,就不能留在党内。其中触犯国法的,还要依法处理。但这当然不是说,这种对抗性矛盾就是敌我矛盾,这些人就是敌人。这是应当讲清楚的。
毛泽东同志曾经要求我们的国家养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那样一种政治局面”。由于过去的失误,这个局面长期未能实现。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有了根本改变。但是这种局面的完满实现和巩固发展,还很不容易。而要克服前进道路上的困难,取得我们伟大事业的胜利,是同这个局面息息相关的。我们应当继续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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