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1987-2-21 作者:金宝生
金宝生(记录整理)
这次核查工作座谈会,济文同志已作了发言,等一会他还要做会议总结。关于核查工作的具体做法和今后的工作请按照济文同志的讲话来贯彻执行。我在这里着重讲一些原则性和政策性的问题。
最近区党委常委用四个整天时间集中学习了中发[1987]1、2、3、4、6号文件,结合过了一次组织生活,谈认识、谈体会,总结经验教训,大家对处遗、核查工作也谈得比较多,最后在区党委学习汇报会上辉光同志在讲话中,对这个工作专门讲了一段。“处遗”、核查工作大的原则问题辉光同志已经讲了,我在这里再强调两点:一、要充分肯定我区核查工作的成绩,同时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善始善终地完成清理“三种人”的任务。三年多来,我区核查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在“处遗”、清理“三种人”工作中,全区共立案审查×××××人,其中干部×××××人;给予党、政纪处分的×××××人,其中国家干部×××××人。由于我们对这些犯错误的人员做了严肃认真地处理,纯洁了组织,稳定了局势。因此,广大受害者是满意的。几年的实践证明,我区广大干部、群众对党果断解决这个问题以及,解决这个问题的政策是支持的、拥护的。在“处遗”过程中,出现一些个别的受害者、受害者家属上访或过激观象,经过做工作,也听从组织的劝告,稳定下来了。所以,“处遗”以来,我区政治、经济形势是好的、稳定的。现在所有的来访人员中,对他们提出的问题,符合政策能够解决的我们都解决了。当然这并不是说一点问题都没有了。也可能有一些案件设有办好,有某项政策没有落实好。但是,需要明确的是,现在仍然提出来的问题,有些从个人来看似乎是有理的,但从全局来看是办不通的,按政策来看是不符合的。类似这样的问题还是存在的。这方面的不安定因素还是有的,这方面的工作就是思想教育工作,可以说任务还是相当艰巨和大量的,我们要清醒的看到这一点。从受处分的人员来看,对给予他们的党纪、政纪、法纪的处理,绝大多数还是接受的,认错、认罪的。从整个“处遗”案件来说,我们处分了×万多人,现在提出申诉的×千多,这是占少数的,而且提出申诉的人员当中,相当多的一部分人的申诉不是在于对定他的错误事实有什么意见,而是在于对取销一级工资不满意,这种情况还是占相当数量的。这就是说,受处分的大多数人还是接受的。少数人提出这样那样的问题,合理的我们都采纳了。这一年多来,我们对一些定性搞错的,畸轻畸重的案件,重新进行了处理,改正了两千多件。所以,对于申诉案件,凡是合理的,基本上都进行了核实。当然,思想认识上有不同的想法和看法,甚至有一些对立的情绪,说不出来,这就不止×千多件了,数量就更多一些了。这里面有一些是受处分的,有一些是不受处分的,他们对“处遗”、对彻底否定“文革”是有看法的,因此这项工作的尾巴还是颇大的。最近区党委常委过组织生活后,发表了新闻报道,在里面就提出要加强几个方面的教育,其中有一点就是加强彻底否定“文革”的教育。我们在进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教育时,还要继续抓好彻底否定“文革”的教育,还要注意处理好这方面的问题,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我区能有今天这样一个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是来之不易的。因为我们广西的拨乱反正在全国来讲是迟了,晚了好几年。加上我区的“文革”遗留问题牵涉面广、人多,情况复杂。所以,解决这个问题的难度就显得特别大,今天,“处遗”、清理“三种人”工作能达到这一步,能形成这样一个稳定局面,真是来之不易啊!大家为此作出了很大的努力,做了大量的工作,做出了贡献。就是过若干年以后,我们回忆起这个工作,我看我们还会得到很大的欣慰,因为我们为党、为人民做了一件很有益的工作。这几年,我区经济工作比较顺利,基本上都按计划完成。在八五年经济全面大幅度增长的基础上,八六年我们还是增长了,工农业总产值增加了百分之九点多,将近百分之十。要是没有一个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这是不可能的。所以我们在总结经济工作成绩的时候,大家是不会忘记,也不会不考虑我们有一个良好的政治环境、社会环境。这一点是要充分……
安定团结,来之不易,起码我们经受了两大考验,两大干扰:
第一个考验和干扰,就是有些人讲我们搞“处遗”、搞核查“走过场了”,有另一部分人说“搞过头了”,这种干扰从一开始主有,直到现在整个工作过程都有,只是在不同阶段有不同的表现而已。这些干扰里面形式也很多,有的当面说,有些背后说,有些向上反映;有些说具体的,针对某个人、某个案件来说,而不是从全局、全案考虑;有些甚至乱扣帽子。我看搞“处遗”、搞核查的同志,没有挨指责、戴帽子的恐怕是没有吧。象这些来自“左”的,来自右的干扰,甚至来自少数别有用心的、唯恐天下不乱的人的攻击,大家都能以共产党员的宽阔胸怀,经受住了考验,不为这些干扰所迷惑,坚决地贯彻执行了党中央和区党委的有关方针、政策。既纠正了“左”的倾向,又纠正了右的倾向,今天我们完全可以这样说,我区“处遗”、核查工作是稳妥的、正确的,不存在什么“走过场”和“搞过头”的问题,这是已为实践所证明,并得到了中央的肯定。
在“处遗”、核查工作中,我们的广大干部都得到了锻炼,政治思想觉悟也有了很大的提高,政策水平也明显提高,组织能力和分析问题的能力也得到了锻炼提高。这些是在学校里学不到的,可惜就是没有办法发一个文凭。同志们,这些收获不仅在“处遗”中起到作用,而且它在今后长期的工作中都会起到积极的作用,它将在我们自己的历史上写下重要的一页。所以,我说能参加“处遗”、核查的同志是光荣的,是党的信任。当前,我们把对“处遗”的态度,对“处遗”工作的表现,作为我们考核干部政治条件的重要内容之一,作为能够坚持党中央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方针政策的一个部分,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第二个考验和干扰,就是经受了否定“处遗”和翻案的考验及其干扰。我区在“处遗”过程以及“处遗”以后,确实存在一股企图否定“处遗”和翻案的风。虽然提出否定“处遗”和翻案的人是少数,但是同情、支持这种错误行为的是有相当一部分人的。几年来,我们各级党委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地顶住了这股歪风,维护了“处遗”、核查工作成果,维护了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我们经受住了考验,排除了干扰。如果不是这样,这些歪风就会越刮越大,就会危害我们已经取得的安定团结政治局面。同时我们还要注意防止这股歪风与其它不正常的风结合起来,闹翻腾。去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大鹏公司集资户一百多人到区党委门口上访时,就有个别犯“三种人”错误的人,趁机游说,在大门口摆大字报,妄图翻案。如果对这件事我们不是采取坚决的态度,果断的处理,我看趁机闹事的就不止一、两个了。今后在我们工作中,还会不会有这些干扰呢?我看还会有,而且不只今年有,明年、后年、三五年后还可能会有。所以,我们各级党委、组织、人事部门都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这一点。遇到这些干扰一定要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地顶住、处理,不能麻痹。就是我们在座的一些同志若干年后,退下来了,也还是不要忘记这些事,这是我们的历史责任,遇到了事情,还是要挺身而出,维护党的原则和利益。
在三年多来的“处遗”、核查工作中,我们有许多同志都程度不同的受到个别人的曲解,受到了委屈,甚至受到了少数别有用心的人颠倒是非、混淆黑白地攻击、诬蔑。但是,我们的同志都能正确地对待,正确地处理好这些问题,这是很可贵的。今天总结我们对待这些问题的态度和做法,我认为可以概括以下两个方面。一个方面从个人来讲,第一、要慎谨、要头脑清醒,第二、对自己要求要高一些、严一些:第三、对于确实存在的错误,要勇于改正;第四、要心胸宽广,不要过于计较,不要去背那些包袱;第五、要坚持原则,对错误的东西要进行严肃批评教育,不能妥协。另一方面,从组织和领导上来讲,第一、对那些无中生有、颠倒是非、混淆黑白、造谣诬蔑者要严肃追究责任;情节、后果严重的要给予党纪、政纪、法纪的处理。特别是对那些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定要严肃处理。第二、对一些比较重大的问题,反映严重失实的,或者是无中生有,或者是无限上纲,搞扩大化乱告状乱攻击的事,各级党组织和领导要主持公道、澄清是非。现在有这样一些人,采取这样一种策略,先告状,告不倒你也要告臭你,告不臭你,也要告走你。走了,也达到了他们的目的了。所以我们在这一点上,头脑要非常清醒,不能听风就是雨,对干部不要轻易调动,不要上那些人的当。对那些反映的问题确实很大,可以去查一查,查清楚后,要实事求是地做结论,不能查完就完了。查实情况可在一定范围里讲,什么事情有,什么事情没有。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态度要明朗。这方面我们大多数的党组织和领导是做到了。但是也还有一些党组织、个别领导没有完全做到。该澄清是非的,没有澄清是非;该严肃批评的没有严肃批评。今后我们各级党组织和领导都要注意这一点,如果组织上、领导上不能头脑清醒来主持公道,澄清是非,那是很不应该的,那对我们党的威信损害是很大的。
几年来,我们的“处遗”、清理“三种人”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对混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要害部门的“三种人”、严重违法乱纪分子作了清理,纯洁了党的组织,促进了我区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但是,目前我们的核查工作任务都没有全部完成,还有大量的工作要我们去做。所以我们必须对这项工作和完成这项工作任务的难度有个充分的估计。只有这样,才能从容地、认真地、实事求是地来解决好这个问题。清理“三种人”工作的重要性中央三令五申,发了许多文件,小平、陈云等中央领导同志也作了多次指示和讲话。但是,现在我们仍有些同志,包括一些领导干部,对清理“三种人”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这是很危险的。当然认识不足的原因是很多的,对多数同志来讲,是没有直接参加“处遗”、核查工作,没有参加这个工作实践的体会;有的是新担任领导职务,不了解情况,同时又觉得自己工作忙得很,再来抓核查工作,就感到应付不了。这些情况是有的。所以这也是我们工作中存在的一个困难。另一方面,从我们核查工作队伍的本身来讲,大多数是稳定的、有信心的,都能做到再接再励、善始善终。同志们对这项工作都是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的,真正的把它看作是自己的一个历史责任。这就是我们核查队伍的主要的、基本的方面。但是,我们也要看到个别同志是有松劲情绪的。有些同志大概受了一些委屈,或是看到别人去读书了、上学了,或是感到这项工作得罪人太多了,想换一个工作。这样不好,一定要排除干扰,善始善终地坚持下去。受一点委屈、受一点攻击,算得了什么。我们有许多老同志,过去为祖国、为人民立下了大功,现在本来可以休息了,但是他们都没有休息,仍在参加这项工作。这是为什么?主要是他们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觉得清理“三种人”这个问题不解决就是不行。所以,我们要多向这些老同志学习。另一方面我们各级党委和领导,也要注意做好少数有松劲情绪同志的工作,鼓励他们,关心他们,支持他们。现在我们的核查工作,虽然还有一定的难度,任务还相当大,但只要我们认清这个难度,下决心来抓这件事,我看要善始善终地搞好核查工作是没有问题。过去那么大的工作我们都干过来了,剩下这个小尾巴应该是,不在话下的。我们再努一把力,我看在今年底可以把它拿下来。抓得好,不一定要到年底,十三大以前,在这方面就,可告一个段落。对于思想上的拨乱反正、彻底否定“文革”的问题,那是比较长期的,要完成那是若干年以后的事。这是我讲的第一点。
二、关于今后工作的一些原则意见。
(一)对“处遗”、核查工作,特别是“记录在案”的工作,各级党委的领导要过问这件事。因为这是一件大事,从这项工作的本身来讲,它是很具体的,要把“记录在案”的每一个人在“文革”中的表现搞清楚。从它的影响来看是全局的,特别是在广西,它会影响到安定团结。因此这项工作,党委不抓,主要领导不过问,有好多问题就不好解决。特别是纯洁组织的问题,建设三梯队的问题,搞不好,将会留下隐患。所以,我讲是大事,就大在这里。希望我们各级党委、主要领导要支持这项工作,过问这项工作,检查、督促这项工作,按照政策把它做好。
(二)各厅、局,各地、市、县委,要根据核查工作的任务,保留足够的力量。有些单位经过批准,撤销了整党办的,核查工作要交给各级党委的组织部。移交要交清楚,组织部要有专门的人负责,继续抓好这项工作。整党办没有撤销的,核查组与整党办同时存在,继续抓这一项工作。如果组织部的干部回组织部,不在核查组了,还得要回来。组织部一定要派人参加,负责人应该是组织部。因为这件事与党的组织建设是紧密联系的。
(三)对于“记录在案”的对象一定要查清。在广西我们还要注意那些在“文革”中的少数高中生,有名的造反组织头头,要把这些人在“文革”中的问题搞清楚。我们虽不讲“记录在案”,但也应有个考察“文革”表现的材料放档案。这是关系到组织上将来使用干部的问题。这几年来,我们在组建班子、选拔干部上,就有这方面的教训。我们提拔使用的干部,当然多数是不错的,但是,我们现在也发现对极个别干部看不准,提错了。有这样一个干部,“文革”开始时,批斗老干部,造反劲头很大,但维持时间很短,几个月后,由于种种原因,被压下去了。就只有这么几件事,选拔干部时,就用了。好家伙,权力到手刚半年,“文革”初期那股造反劲头又冒出来了,拉一帮人,弄另一帮人,认为我上来了,他就得下去,把班子搞得乱七八糟。实践证明,这些人的造反劲头并没有解决,一旦有机会,就会重新表现出来。所以,我们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在考核、使用干部时,一定要了解其本人在“文革”中的表现情况,把它与现在的表现情况结合起来考察。
我们广西在“处遗”中是按照“宜粗不宜细”的原则来办的,作为一般问题的,都给解脱、安排工作了。但并不是说,这样就万事大吉了。因为考察一个人的情况不是一次、二次就看得很清楚,所以我们在使用干部时,一定要注意考察“文革”时期的表现,把它搞清楚。我们的“记录在案”工作,无非也是先把情况搞清楚,把这些人在“文革”中的表现弄清楚,然后记录下来做出组织结论。我们对这一部分人搞准了,如果发现有严重问题仍在领导班子里的,那么我们搞核查工作的同志,应该实事求是地向组织、人事部门反映,向各级党委反映,请他们考虑,反映一次不行,可以二次、三次地反映,甚至可以向上一级反映,这个责任一定要负责到底。
(四)对“处遗”、核查工作,对“记录在案”工作,我们各级组织必须旗帜鲜明,态度坚决来进行,不能含糊。目前,首先要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地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理直气壮地进行彻底否定“文革”的教育。对那些同情、支持闹翻案、否定“处遗”、无理申诉的,要进行批评教育。对受害者、上访者也要旗帜鲜明地表明态度。对受害者,我们表示同情,如符合政策的,应按照政策给予落实。超过政策范围,提出过高要求,那要讲明道理,指出那是不对的。对于支持、维护搞“处遗”、核查工作的同志,也要旗帜鲜明地肯定、表扬。对受审查、受处分的人员,要做好他们的思想工作。表现好的或比较好的要给予肯定、鼓励;表现不好的,要严肃批评教育,特别是对那些现在还在无理申诉,更需要态度坚决,旗帜鲜明,指出其错误,不能含糊。现在,我们有些领导同志,他没参加“处遗”、核查工作,不了解“处遗”的政策,对犯错误人员的情况也不了解,一些犯错误人员找他,他就很难处理。有些是没有经验,有些甚至害怕,干脆说:这些事你去找整党办,找核查组吧。这是一种简单的应付办法。甚至有少数个别人还讲,你的案不是我搞的,是某某人搞的。这些处理方法都是错误的。这一次核查会议,百色地区介绍一个工作经验,就是我们的领导同志,对那些人告状也好、反映也好,如果你不了解情况,需要找他谈话,你就可以找搞“处遗”、核查的同志了解情况,把那些人的档案看一看,然后再去谈。我们整党办有几位老同志找几个头面人物谈话,首先就是用蛮多的时间来熟悉情况。因为这些人能说会道的,要是你不太了解情况,那么谈话就不是我们帮助他,而是他钻我们的空子。那就不好了。所以,我认为我们的领导同志,跟这些人谈话时,要先发言,不要让那些人先发言。当然我们也可以听一点,但是那些人一讲就是两、三个小时,搞得我们最后反而没有时间讲。我们先谈,指出你的错误一共有几条,我们是根据那几条给你处分的,对你的处分是正确的。你要讲,要申诉就要局限于那几点上,不要讲整个过程或是说那个人整你的。不要讲那些东西,不是哪一个具体人整你的,是组织定的。你认为哪一点错了,你拿证据出来。我们这样来做工作,就掌握了主动,就能收到好的效果。对于那些老是不服,无理申诉的,可以把“处遗”、核查当中定他几条什么错误,给予什么处分,实事求是的、准确的、过得硬的列出来,使有关领导了解他的情况。好象我们整党办把贾峰的材料印出来,印出来就好了,贾峰说他什么错误都没有,说我们是搞新的大冤、假、错案。现在把处理他的几条证据弄出来,领导一看就清楚。这样找谈话效果就会好一些。我看我们各级组织和领导同志在处理这类问题时不能急急忙忙、简简单单。如果不是这样,那你在谈话时,就不能说得那么坚决,那么自信。要想回避是不行的,推更是错的。所以我们要旗帜鲜明地来做这方面工作。我们要从教育、挽救的观点出发,至于他个人不接受,那是另一回事。有些不接受教育,硬在那里闹,出了格,我们就按出格处理,该加重处分就加重处分。另外我们有些领导干部也要注意,现在有反映,极个别同志还支持乱告状的,要改正,不改正是不行的。
总之,我们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总结这几年来的经验教训,根据中央有关核查工作的政策,把我们“处遗”,清理“三种人”工作,“记录在案”工作搞好,善始善终地完成核查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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