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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恩来关于北京外语学院工作组长刘新权问题的口头指示

日期:1966-10-11 作者:周恩来

周恩来

〖写在前面:十月十日,红旗红卫兵、毛泽东主义红卫兵、北京公社红卫兵、东方红红卫兵、二七红卫兵等五个红卫兵组织的一百多名红卫兵,前往外交部政治部,索取有关以刘新权(外交部副部长,中共外交部党委政治部主任,外语学院前工作队主要负责人)为首的工作队整理同学的材料,十一日上午,外交部副部长罗贵波同志和周总理秘书钱嘉东同志接见了我们,并听了我们反映的情况,后来由他们向周总理作了汇报和请示,周总理做了口头指示,罗贵波副部长于十一日晚十时,在外交部政治部会议室向我们进行口头传达。本文是根据罗贵波同志发言稿,逐句抄下来的,下面是罗贵波副部长传达的全文。〗

今天下午把这里情况向周总理和陈副总理作了汇报和请示。周总理作如下口头指示,陈副总理同意这一指示,现向同学们传达:

一、宣布刘新权同志停职反省,因为他说在同学中没有进行排队,实际上是进行了排队,他说材料烧了,实际上是没有完全烧毁,他不但欺骗同学们,也欺骗了外交部党委、陈毅副总理和周总理。

二、政治部其它文件柜,如果同学们需要检查的,所以在外交部、总理秘书钱嘉东同志和1─3位同学共同参加下,打开检查,凡属于与刘新权工作队有关的材料都可以拿出来。但是希望同学们不应当利用这些材料去斗学生,与工作队无关的材料不能拿走。政治部的档案不准动。

三、已经拿出来的材料由检查组(外交部、总理秘书和同学代表组成)负责清查,将工作队员个人笔记本和专案材料封起来,这些材料由钱嘉东同志保存,如果同学想把这些材料拿回去保存也可以,但未经同意,不得启封,听候周总理和陈副总理的指示,其他材料都可以拿走。

四、至于刘新权同志说已经烧毁了,周总理和陈副总理派人彻底查清楚。

五、同学们可以先回学校,如果同学们还让工作队同志及昨晚有关同志去检查澄清,随传随到。

以上是传达周总理和陈副总理的指示。在这里说明一个问题,对于与昨晚有关的张增旺等同志,外交部党委将召集他们开会,让他们继续检查,同学们要他们什么时候去澄清随时可以去,这一点,我也报告了总理。

来源:

北京航空学院红旗战斗队《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运动中首长讲话》(1966.11);首都大专院校红卫兵革命造反总部(第三司令部)一九六六年十二月印《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央负责同志讲话汇编第二集(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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