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1967-5-20 作者:陈再道
陈再道这七条(指新公校绝食斗争要求的七条)的签字是在极不正常的情况下被迫签字的。现在问题是我们对待这七条采取什么态度。如果承认了他们,就脱离了广大人民群众,就实际上是保护了几万人压了几十万人的问题,而搞的这些东西是不正确,是错误的,是省委内一小撮策划二司内别有用心的人煽动的,把矛头指向解放军,把军队搞垮。三新、二司只准他们一小撮讲话,不准人民讲话,这是什么大民主呢?这是完全违背中央文化大革命方针、路线、政策。现在他们这七条要产生严重后果,看来否认这七条比较有利,他们已经干了不好的事情,冲击军事机关和军管单位,围攻军代表,方向完全错了。这不是对缺点错误提意见嘛,他们冲击军区,打伤副司令员、参谋长,绑架钟政委,而且强逼签字,至于近来对其它群众性组织的态度,那就更多了。他们这些错误,我一再指出教育过,现在不仅我们讲不听,而且连毛主席、党中央讲的都不听。我们一再忍让,一再说服他们,仍然坚持错误做法,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不能不公开表示,就是公开表态以前,今天下午我们再找他们谈一次,但是对他们的做法,还是要宣传、要教育,不仅教育了他们,而且教育了广大群众,这是他们造成的。
签字是强迫的,同时也是单方的,这个签字无效,必须经过党委。现在的问题,是把内部思想统一起来,军区不是没有指出他们的错误,还只是内部跟他们提,现在不公开批评不行,要公开批判否则就不能挽救他们,要大搞舆论,利用一切宣传工具。
刘真、孟夫唐要公开点名,(有人插话:刘真是否等一等呢?)这是逆流,什么对解放军提意见?这是逆流,要公开批判,但要防止武斗。其他组织也要公开宣传,精神要振作起来,不要灰留留的,没什么了不起,我们的缺点和错误,再怎么讲,不过是那点。现在要大反无政府主义。
来源:
《打倒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陈再道》 武汉钢二司武汉大学总部宣传部 毛泽东思想武汉军区政治部红旗总部合编 河南二七公社宣传部翻印 1967年9月
来源:《打倒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陈再道》 武汉钢二司武汉大学总部宣传部 毛泽东思想武汉军区政治部红旗总部合编 河南二七公社宣传部翻印 1967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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